金文-补论金文中的职官“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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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标题:补论金文中的职官“携”


(宝鸡青铜器博物院)
关于金文中的职官“携”,李学勤先生曾有专门的文章进行过论述,李先生说:“在西周金文里面,迄今没有发现‘携僕’而在商末金文中却三次出现了作为职官名的‘携’。”[1]本文即是在李先生文章的基础上,补充一例在西周金文中作为职官名的“携”。
1984年到1985年,中国社会科学院考古研究所沣西发掘队在陕西长安张家坡发掘出井叔家族墓地,获得了多件井叔自作的铜器。在编号为M152的墓葬中,出土了三件盨盖,盖上各有铭文5行40字(图一),现隶写如下(释文用宽释):
惟三年五月既生霸壬寅,
王在周,执驹于
金文-补论金文中的职官“携”
金文-补论金文中的职官“携”
金文-补论金文中的职官“携”正是李先生曾在文章中论述过的出现在商末金文中的职官“携”,
金文-补论金文中的职官“携””确为一职官名,就是《尚书·立政》中所载的官名“携”。既然“
金文-补论金文中的职官“携””为一官名,那么它的职能是什么呢?对于这一问题,李先生曾在文章中作过几点推论,为了讨论方便,我们转述如下:
第一,携和僕不是一种官职,而是地位相似的两种职官名称。
第二,从商末金文看,携屡次受赐于王,又奉王命对臣下赏赐,确应是王的近臣。
第三,携的身份比较高贵,不会是厮的通假。西周晚期禹鼎铭文有厮,写作“斯”。
第四,携这一职官的得名,可能如《尚书》孔传所说,是为王携持器物。孔颖达推想为寺人、内小臣之类,合乎情理。就像宰本系食官,后转变为掌理政事,携的地位权利也显然上升。[5]
我们认为李先生的推论大体上是正确的,但是他所依据的材料仅为商末的金文,现在我们发现了“
金文-补论金文中的职官“携””在西周金文中同样作为官名,经过分析西周金文中“
金文-补论金文中的职官“携””官的活动,可以对于这一官职的职能有更进一步的了解。
上面我们提到达盨盖铭中有“
金文-补论金文中的职官“携”
金文-补论金文中的职官“携””为官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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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文-补论金文中的职官“携””这一职官。又因为我们知道金文中右者与被右者之间一般都为上下级关係,由井叔在其它多个器物中出现的活动分析,井叔当是随从在王左右的王官,[13]那么“
金文-补论金文中的职官“携””这一职官也应该属于王官下的一个下属。这一点正符合李学勤先生所推论的第四点,到西周中晚期孝王时“
金文-补论金文中的职官“携””这一职官确实已不是最初的寺人、内小臣之类,已经明确转变为掌理王事的王官下属。
注释:
[1]李学勤:《商末金文中的职官“
金文-补论金文中的职官“携””》,《史海侦迹——庆祝孟世凯先生七十岁论文集》,香港新世纪出版社,2006年。
[2]张长寿:《论井叔铜器》,《文物》1990年第7期。
[3]同[1]。
[4]李学勤:《僕麻卣论说》,《西安文物考古研究》,陕西人民出版社,2004年。
[5]同[1]。
[6]中国社会科学院考古研究所编:《殷周金文集成释文第四卷》,第354页,香港中文大学出版社,2001年。
[7]郭沫若:《两周金文辞大系图录考释》,科学出版社,1958年。
[8]刘启益:《西周纪年铜器与武王至厉王的在位年数》,《文史》第十三辑,1982年。
[9]陈梦家:《西周铜器断代》(六),《考古学报》1956年第4期。
[10]马承源:《西周金文和周曆的研究》,《上海博物馆集刊——建馆三十周年特辑》,第26-74页,上海古籍出版社,1983年。
[11]唐兰:《西周青铜器铭文分代史征》,中华书局,1986年。
[12]张长寿《达盨盖铭》,《燕京学报》新二期,1996年。
[13]同[9],第11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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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文-补论金文中的职官“携”
图一达盨盖铭文         图二金文-补论金文中的职官“携”
金文-补论金文中的职官“携”觯铭文
(编者按:本文收稿时间爲2013年12月25日10:06。) (责任编辑:admin)

原文出处:http://his.newdu.com/a/201711/05/51340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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