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文-清华简《祭公之顾命》中的“井利”辨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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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标题:清华简《祭公之顾命》中的“井利”辨析


(枣庄广播电视台)
清华简《祭公之顾命》中周穆王的“三公”之一有“金文-清华简《祭公之顾命》中的“井利”辨析
金文-清华简《祭公之顾命》中的“井利”辨析利”, 整理者已经指出即《穆天子传》中的“井利”,[1]是也。《逸周书·祭公》作“于黎”,“黎”、“利”音同可通假,此可无论,唯“井”作“于”甚不可解。
其中古文字形乃象井中有水,即“𣲜”字。此字形见着录于字书很晚,《康熙字典·巳集备考·水部》引《龙龛》,只注音“乌营切”,没有释义;《龙龛》即《龙龛手鉴》,但该书中并无此字,而见于《改倂四声篇海·水部》引《俗字背篇》,《字彙补·水部》:“𣲜,音萦。见《篇韵》。”《康熙字典》所着出处盖误。如果从字形上分析,此字应当是“汬”字,《说文》以为是“阱”之古文,或作“穽”,则《祭公之顾命》中的“𣲜利”即《穆天子传》中的“井利”,二者可对应。但是笔者认为“𣲜”释“井”有很大问题。
楚简中的“井”有两种写法,一种是“金文-清华简《祭公之顾命》中的“井利”辨析
金文-清华简《祭公之顾命》中的“井利”辨析”(九店56.47),此与后来的“井”无异,楚简中“刑”、“荆”、“耕”等字所从的“井”均如是作;一种是上博三《周易》中的“井”,均写作“金文-清华简《祭公之顾命》中的“井利”辨析
金文-清华简《祭公之顾命》中的“井利”辨析”,从水同声,此字从严格意义上讲应该是“洞”字,“洞”之初文就是“同”,“井”、“同”古音同义近而可通假。[2]故从宽泛的意义上讲,此是《说文》所载“阱”之古文“汬”。然用为“井”的这个字“水”均在“同”下,与“𣲜”在“井”中者构形有别。
《穆天子传》卷一:“天子使井利受之”,王贻樑先生云:
“《穆传》井利与邢侯有别甚明,与金文、典籍完全相合,此‘井’即《说文》之‘𨙷’,云:‘郑地(即《穆传》之‘南郑’、金文之‘奠’)𨙷亭。’《广韵》作‘丼’,与金文字形完全一致。而邢侯之邢,金文作井,中间无一点,以示与丼字不同。”[3]
《穆天子传》也称之为“井公”,如卷四说“天子与井公博”。《广韵·上声·四十静》:“丼,《说文》曰:‘八家一丼,象构韩;·,𦉥之象也。古者伯益初作丼。’见经典省。又姓,姜子牙之后也。《左传》有井伯。”此中把“井”、“丼”混同为一字乃承袭小篆之误,说丼姓为姜子牙之后也无据,但是说井伯本当作“丼”与金文相合。《元和姓纂》卷七:“井,《穆天子传》:周有大夫井利,又天子为(与)井公博。《左传》:虞大夫井伯。汉司徒掾井宗。”是以“井利”、“井公”、“井伯”的“井”为一,是也。
就目前所发现的金文看,井侯均作“井”,即刑侯;而井公、井伯、井叔、井季、井姬之“井”多作“丼”;唯七年趩曹鼎作“彤伯”;而豆闭簋(《集成》8.4276)和长甶盉(《集成》15.9455)二器作“井伯”,字形分别是金文-清华简《祭公之顾命》中的“井利”辨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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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文-清华简《祭公之顾命》中的“井利”辨析。据尚志儒先生考察,金文中用为国名的“井”或“丼”字主要有“金文-清华简《祭公之顾命》中的“井利”辨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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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文-清华简《祭公之顾命》中的“井利”辨析”四式,指出:“对于西周金文中‘井’与‘~’(宁按:指本文所说的“丼”)之形体,陈梦家先生分为两类,其主要区别在于释‘邢’之‘井’两横平行,两竪不平行并向外斜,中无一点;不释“邢”的‘~’两竪平行,中间常有一点。……在这四式之中,释‘邢’之‘井’均作I式,不见Ⅱ、Ⅲ、Ⅳ三式。不释‘邢’之‘~’大都作Ⅲ、Ⅳ两式,偶尔见有Ⅱ式。”故而断定“井与丼是两个不同的国族”,同时认为丼为周初分封的商代井方后裔,为姜姓。[4]豆闭簋和长甶盉中的“井”两竪均直而平行,则实亦“丼”字也。尚先生说“井”、“丼”非一国是也,然说丼为姜姓则非。
过去都是把“井”、“丼”当成“井”字的不同写法,认为二者在用为国族名的时候的确有区别。比如徐中舒先生最早提出,井为邢国,丼为井(邢)氏,二者是大宗和小宗的关係,即邢国作为长子(大宗)就封于外,井(邢)氏是其次子(小宗)留守畿内。[5]后王培真、徐良高、杨宽、朱凤瀚、庞小霞等先生也都赞成这个观点。[6]庞小霞先生认为:“邢国和井(邢)氏是大宗和小宗的关係,西周中晚期金文‘井’字中加一点正是爲了表明这种关係。”
笔者认为,“丼”实际上并非是“井”,而是“丹”字,“丹”字本“沖”之初文,本义是井筒空虚,也指中空的深井,故其字或从同作,或从井作。古“丹”、“彤”同字,“井”、“丼(丹、彤)”古音同而可通假,故后来小篆以“丼”为“井”。“丼”用为国名时就是“彤”,这个彤国应当就是殷墟卜辞中“丹伯”的丹国,周成王之时,成王之后受封于此,成为一个姬姓国,在王畿之内,与在河北邢台的“井(邢)”非一国。[7]以金文例之,《穆天子传》中的“井利”、“井公”之“井”原字均当作“丼”,因为整理汲冢竹书的是晋人,晋代已经是因小篆之说将“井”、“丼”统认为是“井”了,所以才写作“井”,故王贻樑先生的看法应该是正确的。
后来有“丼”这个姓,《龙龛手鉴》卷二《井部》:“丼,子请反,去也,深也。又都感反,人姓。《玉篇》又得林反。”是“丼”字为姓时读都感反,古音是端纽侵部,这明白就是“丹”字的音转。盖“丹”字本从“同”声或从“井”声,后用为矿物颜料名,称“丹干(矸)”,即丹沙,弭伯簋中称“彤沙”(《集成》8.4257),简称“丹”,“丹干(矸)”或“丹沙”之促音读若“单”,简称曰“丹”,故“丹”字音转入元部。[8]元、侵二部通转,端纽元部的“丹”后音又转为端纽侵部的都感切读音。此可证“丼”本来的确是“丹”,亦即“彤”,丼姓当是周代彤国之后以国名为氏者。丼利(黎)当是彤利,他是周代彤国的国君。那么,《祭公之顾命》中的“𣲜”字,必与“丼(丹)”同字,它当是“丼”的异构或繁构,非是“井”字。
这样我们就可以明白《逸周书·祭公》中为何作“于黎”了,“于”当是“彤”字之形讹。金文“彤”主要作“金文-清华简《祭公之顾命》中的“井利”辨析
金文-清华简《祭公之顾命》中的“井利”辨析”形,楚文字中的“彤”主要有“金文-清华简《祭公之顾命》中的“井利”辨析
金文-清华简《祭公之顾命》中的“井利”辨析”(包山2.223)、“金文-清华简《祭公之顾命》中的“井利”辨析
金文-清华简《祭公之顾命》中的“井利”辨析”(曾32)、“金文-清华简《祭公之顾命》中的“井利”辨析
金文-清华简《祭公之顾命》中的“井利”辨析”(曾38)等三种形体,第一个从“同”,后二者从“丹”。楚文字中的“于”或作“金文-清华简《祭公之顾命》中的“井利”辨析
金文-清华简《祭公之顾命》中的“井利”辨析”(上博1.缁衣17)、“金文-清华简《祭公之顾命》中的“井利”辨析
金文-清华简《祭公之顾命》中的“井利”辨析”(上博2.子羔9)、“金文-清华简《祭公之顾命》中的“井利”辨析
金文-清华简《祭公之顾命》中的“井利”辨析”(上博2.容成氏25),其写法和“彤”字相近,所以笔者认为《逸周书·祭公》中本是写作“彤黎”的,后在传抄中“彤”字形讹为“于”。“彤”、“丼(丹)”同字,“彤黎”就是“丼利”,后世典籍作“井利”乃整理汲冢书的晋人承袭小篆而误。
《尚书·顾命》里说成王将崩的时候,“乃同召太保奭、芮伯、彤伯、毕公、卫侯、毛公”,《孔传》认为“太保、毕、毛称公,则三公矣”,而《祭公之顾命》中周穆王以毕金文-清华简《祭公之顾命》中的“井利”辨析
金文-清华简《祭公之顾命》中的“井利”辨析、𣲜利、毛班为“三公”, 毕金文-清华简《祭公之顾命》中的“井利”辨析
金文-清华简《祭公之顾命》中的“井利”辨析之“毕”即毕公之“毕”,毛班之“毛”即毛公之“毛”,则“𣲜利”之“𣲜”必是彤伯之“彤”无疑。其字在金文中写作“丼”或两直竖笔的“井”,即“丹”,偶或作“彤”(如上举七年趩曹鼎),传世本《顾命》和《祭公》均作“彤”,丹、彤古同字也。只不过《祭公》在传抄中将“彤”形讹为“于”,遂不可解。
盖彤本成王之后所封的姬姓国,其封国在周王畿之内,在成王末年彤伯已经是周室重臣,所以《顾命》中载成王临终前召太保奭(召公)、芮伯、彤伯、毕公、卫侯、毛公等重要大臣授命,这些大臣均是姬姓封国,是重要的王室成员;周穆王时以毕金文-清华简《祭公之顾命》中的“井利”辨析
金文-清华简《祭公之顾命》中的“井利”辨析、𣲜利、毛班为“三公”也是这个原因。王肃以为“彤”是姒姓国(《顾命》疏引)、《广韵》以为“丼”是姜子牙之后(姜姓),今人或有因其说者,均非是。
(编者按:[1]清华大学出土文献研究与保护中心编、李学勤主编《清华大学藏战国竹简(壹)》,中西书局,2010年。177页注[二三])
[2]王宁《说“丹”、“同”、“井”之间的关係》,复旦大学出土文献与古文字研究中心2012-12-18. http://www.gwz.fudan.edu.cn/SrcShow.asp?Src_ID=1975
[3]王贻樑《穆天子传汇释》,华东师範大学出版社,1994年。28页。
[4]尚志儒《西周金文中的井国》,《文博》1993年03期
[5]徐中舒《禹鼎的年代及其相关问题》,《考古学报》1959年第3期.
[6]参庞小霞《释井——兼论甲骨文、金文中井(邢)方、井(邢)氏、井(邢)国之关係》,《中国历史文物》2003年第6期。
[7]同注[2]。
[8]同注[2]。 (责任编辑:admin)

原文出处:http://his.newdu.com/a/201711/05/51360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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