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王宁:释“由”及相关的几个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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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标题:王宁:释“由”及相关的几个字


释“㽕”及相关的几个字
王宁
枣庄广播电视台
一、字形选录
古玺文中有如下两个字形:

文化-王宁:释“由”及相关的几个字(《玺彙》3192)、
文化-王宁:释“由”及相关的几个字(《壐彙》3193)、
文化-王宁:释“由”及相关的几个字(《壐彙》3505)
其中前二字形右下角都有“=”形,李家浩先生已经指出此为合文符号,是表示“
文化-王宁:释“由”及相关的几个字”与“多”二字的合文,并将前者释为“会”,1第三个则是单字。此古文字形有很多字从之:
1、古玺文:
a.
文化-王宁:释“由”及相关的几个字(《壐彙》2624)、b1.
文化-王宁:释“由”及相关的几个字(《壐彙》3258)、b2.
文化-王宁:释“由”及相关的几个字(《壐彙》3308)、c.
文化-王宁:释“由”及相关的几个字(《壐彙》3432)、d.
文化-王宁:释“由”及相关的几个字(《壐彙》3420)
2、金文:
e1.
文化-王宁:释“由”及相关的几个字(䣄
文化-王宁:释“由”及相关的几个字尹
文化-王宁:释“由”及相关的几个字鼎.《集成》2766.1)、e2.
文化-王宁:释“由”及相关的几个字(~鼎.《集成》1502)、e3.
文化-王宁:释“由”及相关的几个字(䣄
文化-王宁:释“由”及相关的几个字尹
文化-王宁:释“由”及相关的几个字鼎肩.《文物》84.1)、f.
文化-王宁:释“由”及相关的几个字(鱼鼎匕.《集成》00980C)
3、楚简:
e4.
文化-王宁:释“由”及相关的几个字(信阳2.09)、e5.
文化-王宁:释“由”及相关的几个字(信阳2.014)、e6.
文化-王宁:释“由”及相关的几个字(信阳2.8)、e7.
文化-王宁:释“由”及相关的几个字(包山2.260)
二、解释上的问题
这里面最主要的是“
文化-王宁:释“由”及相关的几个字”或“
文化-王宁:释“由”及相关的几个字”字的解释。目前主要有三种解释:
一是李家浩先生释“会”(见上引),二是白于蓝先生释“𥝩(穗)”或“秀”,2三是何琳仪先生释“柔”。3
谨案:此三说中,窃意以白于蓝先生的思路最为正确,白于蓝先生提出的最有力的证据就是《古文四声韵》引《籀韵》的“柚”字作“
文化-王宁:释“由”及相关的几个字”(按:见《古文四声韵》卷四《去声·宥第四十九》),白先生指出此字实是从衣的“褎(褏、袖)”字,至确,把“
文化-王宁:释“由”及相关的几个字”字释为“𥝩”或“秀”,认为“𥝩(穗)和秀之本义是指穀类的花或果实聚生在茎的顶端部分,后遂泛指其它植物的穗状花实。”裘锡圭先生在80年代撰写的论文《甲骨文中所见的商代农业》中已指出:
“《说文》‘袖’字正篆作‘褎’,分析为‘从衣𥝩声’。这个‘𥝩’显然也是取‘秀’音而不是取‘穗’音的。其实应该是‘禾成秀’之‘秀’的初文或本字。‘秀’、‘穗’义近,因此‘𥝩’又被人当作‘穗’字。”4
白于蓝先生的看法和裘先生的看法类似。张世超先生在《“𥝩”、“秀”形音义新探》一文中指出,楚简中有“𥝩”和“秀”字,二字所从的所谓“禾”与楚简文字中通行的“禾”的写法作“
文化-王宁:释“由”及相关的几个字”或“
文化-王宁:释“由”及相关的几个字”者判然有别,非一字,金文、古玺文“休”所从的“
文化-王宁:释“由”及相关的几个字”与“𥝩”所从的“
文化-王宁:释“由”及相关的几个字”、“
文化-王宁:释“由”及相关的几个字”乃是曲头木的象形,后来在隶定时或为“禾”或为“木”。5笔者认为张先生的看法有道理(但说“秀”字不确,详下),“
文化-王宁:释“由”及相关的几个字”或“
文化-王宁:释“由”及相关的几个字”二个形体就是该字的繁构或异构。既然所从的是曲头木或木,并非从“禾”,那么以前诸家总把它和禾穗相关联,从字形上看是说不通的。
《九店楚简》第36简有“是胃(谓)禾日,利以大祭之日”一句,其中的“禾”字,李家浩先生云:
“‘禾日’,秦简《日书》甲种楚除和乙种楚除‘禾’皆作‘秀’,若秦简文字不误,疑本简的‘禾’当是‘秀’字的省写……本简‘禾日’之‘禾’,也可能是‘𥝩’字的省写。”6
张世超先生据此认为:
“若李先生审形无误,我们认为应即‘△(宁按:即
文化-王宁:释“由”及相关的几个字)’字,此例正是‘休’省为‘△’后可以单独表音的证据。正因为‘秀’与‘𥝩’皆从‘△’声,二字在秦简《日书》中互为异文,典籍中‘皋陶’之‘陶’,在郭店简《唐虞之道》中作‘𥝩’,而在上博简《容成氏》中作‘秀’。”
但是问题在于,遍查古籍传注中对“秀”的解释都是草或庄稼吐秀有关的义项,与曲头木没有关係;而被《说文》释为“禾秀”的“𥝩(穗)”在楚简中写作“
文化-王宁:释“由”及相关的几个字”(郭店《唐虞之道》8)、“
文化-王宁:释“由”及相关的几个字”(郭店《唐虞之道》12)、“
文化-王宁:释“由”及相关的几个字”(郭店《忠信之道》6)等形,都是在“爪”与“木”之间加一斜笔或二斜笔,并非从“禾”,说明它的构形又与“禾”无关,这个实在是很让人费解。唯一的解释就是“𥝩”本非禾穗字,“秀”本也不是禾秀字,它们被用为禾穗字和禾秀字属于音近或音同通假,当然也可能有意义上的联繫。
三、“𥝌”即“㽕”
首先说“
文化-王宁:释“由”及相关的几个字”、“
文化-王宁:释“由”及相关的几个字”这种字形是曲头木并不準确,但是很有启发意义,此字即《说文》中的“𥝌”字,《说文》:“𥝌,木之曲头止不能上也。”段注:
“此字古少用者。《玉篇》曰:‘亦作碍’,非是。‘碍’在一部,‘𥝌’当在十五、十六部,古兮切。《玉篇》古漑、古兮二切。”
根据上第二节的分析看,首先如段说,此字不可能是读古溉切(《玉篇》、《广韵》作五溉切)的“碍”字,应是后人根据《说文》“止不能上”的释义拟音读若“碍”(《说文》:“碍,止也。”);其次是古兮切(《广韵》古奚切,音见纽脂部),也应当是后来发生的误读或音转,《康熙字典·禾部》于“𥝌”下云:“按禾、𥝌二字,眞书易混”,其实在先秦古文中也易混。这当是先把“𥝌”误读为“禾”,“禾”古音匣纽歌部,则与古奚切为匣见旁纽双声、歌脂旁转叠韵,故得转为见纽脂部读音。所以,这两个读音均非其本音。
其次是说“𥝌”是“曲头木”是许慎的望文生义,也不可靠。关于“𥝌”的问题,信阳2.8简的字形写法最给人启发,把这个原简的字形放大一下看是这样的:

文化-王宁:释“由”及相关的几个字
可以清楚地看到,这个字右旁的字形中间的竖笔上下不相连,是分两部分写成的,一部分是上面的箭头形,一部分是“木”字但没有上出的竖笔,分明就是“
文化-王宁:释“由”及相关的几个字(𣎴)”字,也就是说它是由“↑”和“𣎴”两部分组成的,“
文化-王宁:释“由”及相关的几个字”形的写法恐怕都该这样看;那么“
文化-王宁:释“由”及相关的几个字”这个字形显然也是“↑”和“𥝌”的合写,二者表现的意思是一样的。

文化-王宁:释“由”及相关的几个字”是“𣡌”字的古文,《说文》云:“𣡌,伐木余也。从木献声。《商书》曰:‘若顚木之有㽕𣡌。’櫱,𣡌或从木辥声。
文化-王宁:释“由”及相关的几个字(𣎴),古文𣡌从木无头。
文化-王宁:释“由”及相关的几个字(㮆),亦古文𣡌。”段注:“《般庚上》文,今《尚书》作‘由櫱’,本又作‘枿’,马云:‘顚木而肄生曰枿。’(𣎴)谓木秃其上而仅余根株也。”

文化-王宁:释“由”及相关的几个字”是“木”省去上出的竖笔表示无树头,即树木被伐后残余的树桩,亦即《盘庚上》所谓之“顚木”,树木被伐倒则为“顚”也。在“𣎴”上加箭头形,显然是表示它重新萌发的新枝芽;那么“
文化-王宁:释“由”及相关的几个字”这个字形很可能本也是由“
文化-王宁:释“由”及相关的几个字”和“
文化-王宁:释“由”及相关的几个字”这两部分构成,前者是表示木桩,后者是表示新生发的柔软枝条。再参考金文中的“休”字是从“𥝌”得声这个情况,“休”古音是晓纽幽部,那么“𥝌”应该就是“若顚木之有㽕(由)𣡌(櫱)”的“㽕”的象形本字,“㽕”是其后起的形声字。新枝纤细柔软弯曲,故以上出侧弯的笔画表示;从箭头作“
文化-王宁:释“由”及相关的几个字”者乃其繁构,新生枝条细而尖锐,故加箭头形(也或被简省为“∧”形)表示,也表示其生发之意;“
文化-王宁:释“由”及相关的几个字”又是该形的简构,省去了旁出的弯笔,楚简文字多用这种写法,以书写方便之故也。
《说文》:“㽕,木生条也。从𢎘由声。《商书》曰:‘若顚木之有㽕枿。’古文言‘由枿’。”徐铉注:“孔安国注《尚书》直训‘由’作‘用’也,‘用枿’之语不通。”徐锴注:“《说文》无‘由’字,今《尚书》只作‘由枿’,盖古文省𢎘,而后人因省之。通用爲因由等字。从𢎘,上象枝条华圅之形。”段注:
“《般庚上》篇文。今书作‘由櫱’。许《木部》作‘㽕𣡌’,‘枿’卽‘𣡌’,‘櫱’之异体也。㽕者,生也。《左传》:史赵曰:‘陈、颛顼之族也,岁在鹑火,是以卒灭,陈将如之。今在析木之津,犹将复由’,此以‘生’、‘灭’对言,‘由’卽‘㽕’之叚借。《诗序》曰:‘由仪,万物之生各得其宜也’,此以‘生’释‘由’,以‘宜’释‘仪’,‘由’亦‘㽕’之叚借。下云‘古文言由枿’,则作‘㽕’者伏生、欧阳、夏侯之书也。”
盖“㽕”本为树木新生发的小枝条,故有“生”义;它和“由”读音相同,传世典籍中或以“由”字假之,传抄古文的“柚(褏、褎、袖)”字即从“𥝌”得声者,也或从“由”声,即是此因。
薛后生先生认为“‘曲头之木’表示的可能是‘草木实垂条条然’的‘条’(后来借卣字为之)。”7
按:此说曲头木形的字形是“条”为有理,但说是“卣”则大非。《说文》原文作:“𠧪,草木实垂𠧪𠧪然。象形。……读若调。”“𠧪”音“调”,读音与“条”相近是也,然二者固非一字。甲骨文“卣(𠧪)”写作“
文化-王宁:释“由”及相关的几个字”(合17839反)或“
文化-王宁:释“由”及相关的几个字”(《甲骨文编》301页引《无想》347),金文中写作“
文化-王宁:释“由”及相关的几个字”(盂鼎)或“
文化-王宁:释“由”及相关的几个字”(舀壶)、“
文化-王宁:释“由”及相关的几个字”(虢叔钟),实是“菽”字的象形初文,即庄稼的豆子,字形乃豆荚的象形,中间有点乃示其中有豆实,引申之义为草木之实,甲骨文中主要用为人名和地名,金文或中间从“土”者乃“埱”字,仍用为“卣”。
“卣”本当读若“调”(定纽幽部),也读以周切(余纽幽部),是因为定、余旁纽双声音近之故;后为书纽觉部是因为定书準旁纽双声、幽觉阴入对转之故,而从幽部转入觉部。后假“尗”字为之(见《说文》),字或从艸作“菽”,而“尗”之本义是以弋挖土,8固与菽豆义无涉也。后来称“菽”为“豆”,显然是定纽幽部的“调”音的转变,“豆”音定纽侯部,侯、幽二部为旁转叠韵关係,它与“𥝌”无关。
但“条”很可能是“𥝌(㽕)”的孳乳字,《说文》:“条,小枝也。”段注:“《毛传》曰:‘枝曰条’,浑言之也;条爲枝之小者,析言之也。”树木新生下垂之小枝为“条”,引申之,则凡柔弱之小枝均可称“条”。从读音上看,“㽕”、“条”馀定旁纽双声、同幽部叠韵音近。
四、“𥝩”即“抽”
《说文》:“𥝩,禾成秀也,人所以收。从爪、禾。穗,𥝩或从禾惠声。”这是把“𥝩”下所从的“𥝌”当成了“禾”,故以为是象收取禾穗之形,以为“穗”字。这里面显然问题很多,一是“穗”古音是邪纽质部字,二者读音差距较大;二是现在已经知道它下面所从的是“𥝌”,是树木新发的枝条,固与禾或禾穗无关,那么说它是“穗”显然不可靠。
“𥝩”象手爪引取㽕蘗形,则当是“㩅(抽、𢭆)”之初文,《说文》:“㩅,引也。从手畱声。抽,㩅或从由。𢭆,㩅或从秀。”它的本义当是拔取或折取树木的柔条,从“爪”者与“采”意同(“采”为采取树叶形),故楚简中的写法是“爪”与“木”之间的斜笔都与“木”分离,是象手爪从木上折下枝条之形,那一斜笔其实本应该是“𥝌”的组成部分,将其折离则为“㩅”,引申为凡引取之义。
再看楚简中“𥝩”的用法:
郭店简《唐虞之道》8简:“皆𥝩(由)此也。”
又《忠信之道》6简:“君子弗𥝩(由)也。”
是均用“𥝩”为“由”,因为它本是从“𥝌(㽕、由)”得声(其后起形声字“抽”从“由”声可证),二者古音当是相同或相近,故可通假。
《古文四声韵》卷一《上平声·虞十》下引崔希裕《纂古》的“孚”字作“
文化-王宁:释“由”及相关的几个字”,疑此字是从楚简文字“
文化-王宁:释“由”及相关的几个字”演变来的,中间的两斜笔讹变成“工”形。这个字很可能是最早被同义借用为“捊”,《说文》:“引取也”(段本改作“取”作“埾”),亦有“引”义,与“抽”略同,又以音同通假之故借用为“孚”。
“𥝩”被用为“穗”可能是汉代传抄古文的借用,因为遍检今传世典籍和出土文献,“穗”字多见,无将其写为“𥝩”者,只有传抄古文中用为“穗”。其原因可能一是汉人误解了字形,认为该字形是象收取禾穗形,所以借用之;二是可能因为穫取禾穗如抽取木之柔枝,故加借用。这两种情况都只是义同或义近的借用,而与其读音无关,并非其本音就是读若“穗”。这就像传抄古文中借“䄃(殃)”为“祸”、借“氛”为“气”、借“合(荅)”为“对”等的情况相同。9
五、“秀”字的解释
“秀”字张世超先生认为是上从𥝌下从弓,即“𢭆(抽)”之初文,本义是抽弓,这个看法很有道理,但也可能是有问题的。
首先是楚简中“秀”的写法是从“禾”从“乃”,与小篆同,这个应该没有问题。其次,其上面的部分,张先生所言应该是对的,它可能本是“𥝌”并从之得声,后来因为被借用为禾秀义的字,又因为“𥝌”、“禾”形近,所以才转写为“禾”形并成为固定写法,但仍从“𥝌”得声。
下面的部分,过去的字形分析有从“乃”、“人”、“几”、“㽕”、“𠧟”等种种说法,10实际上除了说从“乃”之外者均不可靠,张先生言从“弓”也不準确。从先秦古文字看,它是从“乃”无疑,《睡虎地秦简》中“乃”作“
文化-王宁:释“由”及相关的几个字”(秦88)、“
文化-王宁:释“由”及相关的几个字”(杂41)等形,其形似“人”;“秀”字写作“
文化-王宁:释“由”及相关的几个字”(日甲13)、
文化-王宁:释“由”及相关的几个字(日乙13)、
文化-王宁:释“由”及相关的几个字(日甲32)等形,下面也似“人”或“光”、“先”等字下所从的“儿”形,实际上还是“乃”字的变形,后来“秀”有从“人”或从“儿”的一些写法,均是字形转讹,不能据为典要,仍当以从“乃”为正。
关键是“乃”该如何解释,这个可以从“朵”字的构形上得到启示,《说文》:“朶(朵),树木垂朶朶也。从木,象形。此与𥝩同意。”段注:
“凡枝叶华实之垂者皆曰朵朵,今人但谓一华爲一朵。引伸爲《易》之‘朵頥’,李鼎祚曰:‘朵,頥垂下动之皃也。’𧰼形,谓‘乃’也。”
桂馥《义证》:
“象形者,《五经文字》:‘朵,象树木垂形。’……‘秀’亦从‘乃’,故曰与‘𥝩’同意。”
《义证》又于“秀”下云:
“又‘朵,树木垂朵朵也。象形。与𥝩同意’;‘𥝩,禾成秀也。’馥谓‘朵’上即‘秀’下也;‘秃’上象禾粟之形,‘秃’上即‘秀’上也。”
根据段、桂二家的解释可知:一是“秀”、“朵”均从“乃”,二是《说文》说“朵与𥝩同意”的“𥝩”实际上指的是“秀”。另外还有“孕”字也从“乃”,均作为义符。从这些字对照看,“乃”应是“仍”字,故训“因也”(《尔雅·释诂》)、“重也”(《广雅·释诂四》)、“再也”(《广雅·释言》),“朵”是表示草木枝叶华实重累下垂之意,“孕”是表示子因母身之意(母、子二身亦有重意),而“秀”从“乃(仍)”当是表示它是树木重新抽发枝芽,所以“秀”就是用为“生”义的“𥝌(由)”的或体字或后起专字,这个字的本义是树木重新发芽生条,新发出的芽条也可称“秀”,被用为禾吐穗或禾穗的意思就是借用这个义项,并被改从“禾”,从这一方面来说,“秀”与“𥝌(㽕、由)”不再是一个字,其含义被固定在禾秀上,已经与树木无关。
证之者,《诗•长发》:“实种实褎,实发实秀”,毛传:“褎,长也”、“不荣而实曰秀”;郑笺:“褎,枝叶长也。”《疏》:“褎者,禾长之貌,故言长也。”《正义》:“《传》以‘褎’为‘长’,故申之为‘枝叶长’也。”此中的“褎”很可能就是“𥝩(抽)”字之假借,它与“秀”不是一字,“抽”训“引”,可引申为“长”义,故《毛传》训“长”。在《诗》中的用法当为生长意:“种”谓下种,“褎”谓抽芽生长,“发”为开花,“秀”为吐穗结实。后来凡草木发芽、生条、开花、吐穗都可曰“秀”,当是又从禾吐穗义引申借用回来的,义项涵盖了“㽕(由)”、“𥝩(抽)”等字的义项,它成为一个通行字,而“𥝩”、“㽕”等字就不再使用了。
“秀”的本音当是与“㽕”同,这由“诱”、“莠”等字从“秀”声而为余纽字可知矣。《隶释》三《三公山碑》“稂秀”即“稂莠”,是“秀”读若“莠”之证。
“𥝩”、“秀”在出土文献中均被用为皋陶之“陶”,同时,“皋陶”在古书中或写作“咎繇”(《汉书•古今人表》),“许由”又写作“许繇”(《汉书•古今人表》),可证“陶”、“繇”、“由”、“𥝩”、“秀”古音相同或相近可通(“𥝩”为“抽”,其或体“𢭆”从“秀”声),这应是舌音、齿音发音部位相近造成的音转。
又《说文》于“秃”下云:“从儿,象禾粟之形,取其声。”段注:
“按‘粟’当作‘秀’,以避讳改之也。‘𥝩’下云:‘禾成秀也’,然则秀、𥝩爲转注。‘象禾秀之形’者,谓禾秀之颖屈曲下垂,茎屈处圆转光润如折钗股,秃者全无髮,首光润似之,故曰‘象禾秀之形’。‘秀’与‘秃’古音皆在三部,故云秃取秀之声爲声也。……此云象禾秀之形,取其声,谓取‘秀’声也,皆会意兼形声也。其实‘秀’与‘秃’古无二字,殆小篆始分之。今人‘秃顶’亦曰‘秀顶’,是古遗语。”
按:段玉裁认为古“秀”、“秃”古本同字,现在看来,可能是对的。“秃”今读他谷切,透纽屋部,它很可能本音读如“透”,“透”《唐韵》、《集韵》读他候切,则又为透纽侯部字,是幽、侯旁转的缘故;再为透纽屋部,则又是侯屋对转之故也。
在出土文献中,“𥝩”、“秀”通用,在传世文献中“秀”、“穗”通用,此问题李家浩先生论之已详,11都是音近的缘故,此不赘。
六、相关字的解释
那么本文开始所引的那些字形中,b1、b2是“褎(袖)”字,这个前人已经说过了,没什么疑义。
c的字形是从骨㽕声,“㽕”亦是“条”的本字,故此字当即“脩”字的或体,古文中从肉从骨或无别,比如“体”、“髀”字马王堆汉墓帛书里写作“𦡊”、“脾”即是例子。“脩”本是晒乾捶制出的肉条,其形如枝条,故名曰“脩”,此字有二读,一读思流切,心纽幽部;一读他彫切,音与“条”同,《汉书·恩泽侯表序》:“孝景将侯王氏,脩侯犯色”,颜注:“脩,读曰条”,则为透纽幽部。其本音当读若“条”,其字形分析当是从肉条省声,后读心纽当属音转(若“皋陶”之“陶”又作“秀”的情况相同)。
a的字形是从彳脩声,应该就是《离骚》“路曼曼其脩远兮”之“脩”的或体或后起专字,王逸注训“长也”;《诗·六月》:“四牡脩广”,《毛传》:“脩,长也。”它从彳,本义当是路长,故引申为“长”义。
d的字形,何琳仪先生释“柔”,而细审字形,很可能是从宀㽕声,即“宙”字的异构,玺文“宙阳”是地名,具体为何地待考。
字形f是鱼鼎匕里的字,铭文言“~入~出”,这个字以前说法不一,李零先生径释为“忽”,12《殷周金文集成释文》括读“滑”,13何琳仪先生读“𢔟”,等等。现在看来,此字从艸脩声,当是“蓨”字之异构,《说文》:“蓨,苖也。”又云:“苖,蓨也。从艸由声。”《尔雅·释草》作:“蓧,蓨”,显然“苖”就是“蓧”,也就是“蓨”,从读音上看,此三字都是透纽幽部字,读音相同,分明是一字之分化。在匕铭中盖读为“攸”或“儵(倏)”,“蓧”音“条”,二字古通用,14《尔雅·释训》:“条条,智也”,《释文》:“条条,舍人本作攸攸”;《释训》:“儵儵,罹祸毒也”,《释文》:“儵,樊本作攸”,是“苖(蓧、条)”、“攸”、“儵(倏)”古通用,“攸入攸出”或“倏入倏出”即“忽入忽出”,也就是忽上忽下。
e类那些从水的字,金文中的写法,即e1、e2、e3右旁“㽕”的写法是把箭头形简化成了“∧”形,下面的“𥝌”头部的弯笔变成了短横笔,楚简中的写法则基本上就是箭头加“木”的写法,仍然都是“㽕”字,但从水者不能释为“油”,因为放在文意中不通,由“褎”从“㽕”得声推之,此字很可能是“涤”或“滫”的本字,在铭文和楚简文中当读为“澡”,“澡”、“滫”古音精心旁纽双声、宵幽旁转叠韵,音近可通。《说文》:“澡,洒手也。”段注:
“《皿部》曰:‘盥,澡手也。’《儒行篇》曰:‘澡身而浴德’,其引伸之义。按:或假‘缲’爲‘澡’,如《礼记》‘缌冠缲缨’是。荀卿又作‘慅缨’。”
据段注,“澡”与“盥”义同,都是洗手的意思,也引申为洗义,所以古人所言的不仅有“澡手”(《说文》),还有“澡身”(《礼记·儒行》)、“澡颊”(《东观汉记》),澡身即“浴”,即洗澡;澡颊即“沬”,即洗脸。e2的字形仅从构造上看,上面应该是从人的“休”字,但实际上并不能这么分析,这个字只是“澡”字多加了一个“人”形,表示是人所澡洗之用,广濑薰雄先生说这种情况“与洗浴之‘浴’在楚文字常作‘
文化-王宁:释“由”及相关的几个字’相同”,15是正确的看法。其又与“慅”通假(按:“慅”当为“糔”,《礼记·内则》:“糔溲之以爲酏”,郑注:“‘糔’读与滫瀡之‘滫’同。”),而“慅”、“滫”古音同心纽幽部,此亦是“滫”可假为“澡”之旁证。楚简中有“澡”字,见郭店简《太一生水》,然用为湿燥之“燥”,非用为洗手义,而这个从水𥝩声的字才是被用为澡洗之“澡”的字。下面看看相关的文辞:
1、e1、e3铭文:丩(茍)洗澡俗(浴),以知卹辱。
2、e2铭文:澡贞(鼎)。
3、e4简文:一澡
文化-王宁:释“由”及相关的几个字(巾)。
4、e5简文:一澡土
文化-王宁:释“由”及相关的几个字鼎。
5、e6简文:二澡盘。
6、e7简文:一澡囗。
第1条是一个汤鼎的铭文,丩读为“茍”,“洗”是洗脚,“澡”是洗手,“浴”是洗身(洗澡),这个汤鼎就是烧热水盥洗用的,铭文说一用此鼎烧水洗脚、洗手、洗澡的时候,就要想到身有忧患和屈辱需要洗雪。
第2条的澡鼎,应该是专用以烧热水澡洗的鼎(应不仅仅是洗手)。这种鼎大概天暖时用作盥盘,可以直接在里面洗濯,天寒时则可以用之将水烧热来洗濯。
第3条说一澡巾,澡巾应即现在说的手巾,洗手洗脸时擦干用的。
第4条的“土
文化-王宁:释“由”及相关的几个字鼎”大概是一种陶鼎,也是用来烧热水洗濯的,故曰“澡”,其实也是一种“澡鼎”。
第5条的“澡盘”即盥盘,也就是洗手洗脸的盘。
第6条辞残不明。
从上面的相关文辞来看,从水㽕声的字释为“澡”是适当的。

最后附带说一下上博六《用曰》14简曰:“毋事莫莫,强君
文化-王宁:释“由”及相关的几个字政”一句中的古字形,此字原整理者隶定为“
文化-王宁:释“由”及相关的几个字”,云疑亦即“虐”字,读为“虐政”。16苏建洲先生认为下面所从的是和信阳简“
文化-王宁:释“由”及相关的几个字”字右旁所从的△(宁按:即“
文化-王宁:释“由”及相关的几个字(㽕)”)是一字,云:“我们将‘△’分析为从虍‘会’声,读为‘害’。”17
按:此字形乍一看虎头形下面的确很象“𥝌”字,但此说恐非是。此字上面包括“∧”形的部分是“虎”字若“
文化-王宁:释“由”及相关的几个字”(包山2.149)形者,《上博六》原释文将此字隶定为上虎下木的写法是正确的,应分析为从木虎声,即“椃”,当是由甲骨文“
文化-王宁:释“由”及相关的几个字”字演变来的一种简化写法,即“怒”字,18这里读为《淮南子·修务》“喜而合,怒而斗”或《史记·五帝本纪》“以甲兵释怒”之“怒”,古人认为怒则斗、则战,反之亦然,故《庄子·天下》言“墨子汎爱兼利而非斗,其道不怒”即其意。“强君怒政”,言其君强悍刚勇,为政喜怒好战也,故下文云“扬武于外,克猎戎事,以员(损)四践”。“毋事莫莫,强君怒政”是说不要做“强君怒政”这样不明智的事情,下面的话是阐发“强君怒政”所造成的危害。所以此字实与“㽕”无涉。



1 李家浩:《信仰楚简“浍”字及从“龹”之字》,《着名语言学家自选集•李家浩卷》,安徽教育出版社2002年。194-211页。
2 白于蓝:《释褎——谈秀、𥝩一字分化》,《中国古文字研究》第一辑,吉林大学出版社1999年。348-352页。下引白先生说均出此文,不另注。
3 何琳仪:《鱼颠匕补释》,《中国史研究》2007年第1期。下同,不另注。
4 裘锡圭:《甲骨文中所见的商代农业》,《裘锡圭学术文集》第一卷《甲骨文卷》,复旦大学出版社2012年。268页。
5 张世超:《“𥝩”“秀”形音义新探》,《古文字研究》第二十八辑,中华书局2010年。510-513页。下引张先生说均出此文,不另注。
6 李家浩:《九店楚简•释文与考释》注[一三四],中华书局2000年。96-97页。
7 薛后生:《对楚简中用为“由”字的字一点点思考》,简帛论坛2014-11-28. http://www.bsm.org.cn/bbs/read.php?tid=3214
8 谢明文:《释甲骨文中的“叔”字》,《出土文献研究》第十二辑,中西书局2013年。1-9页。
9 徐在国:《传抄古文字编》,线装书局2006年。《前言》13页。
10 李圃主编:《古文字诂林》第五册,上海教育出版社2003年。见597页引马叙伦说所引诸家说。
11 《九店楚简•释文与考释》注[一三四],96-97页。
12 李零:《考古发现与神话传说》,《李零自选集》,广西师範大学出版社1998年。78页。
13 中国社会科学院考古研究所编:《殷周金文集成》(修订增补本),中华书局2007年,00980C释文,762页。
14 高亨纂着、董治安整理:《古字通假会典》,齐鲁书社年。740页【条与蓧】条。
15 广濑薰雄:《释卜鼎——〈释卜缶〉补说》,《古文字研究》第二十九辑,中华书局2012年。445。
16 马承源主编:《上海博物馆藏战国楚竹书(六)》,上海古籍出版社2007年。301页。
17 苏建洲:《读〈上读(六)‧用曰〉笔记五则》,简帛网2007-07-20. http://www.bsm.org.cn/show_article.php?id=644
18 参杨泽生:《释“怒”》,《中山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0年第6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