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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标题:陈剑:甲骨金文旧释“将/鼎”之字及相关诸字新释(上)
甲骨金文旧释“
金文-陈剑:甲骨金文旧释“将/鼎”之字及相关诸字新释(上)”的字,殷墟甲骨文中也颇爲多见。[1]此字最繁之形可严格隶定作 “
金文-陈剑:甲骨金文旧释“将/鼎”之字及相关诸字新释(上)”,其声符部分 “
金文-陈剑:甲骨金文旧释“将/鼎”之字及相关诸字新释(上)”也曾单独出现。[2]“
金文-陈剑:甲骨金文旧释“将/鼎”之字及相关诸字新释(上)”字的省变之形很多,隶定下来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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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文-陈剑:甲骨金文旧释“将/鼎”之字及相关诸字新释(上)”多种异体,其中的“爿”又或讹作“凡”形,“肉”或讹作“舟”形等。下面分别举出一些代表形体。
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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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文-陈剑:甲骨金文旧释“将/鼎”之字及相关诸字新释(上)索爵(《殷周金文集成》 [3] 14.9091)
金文-陈剑:甲骨金文旧释“将/鼎”之字及相关诸字新释(上)簋(8.4311)
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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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文-陈剑:甲骨金文旧释“将/鼎”之字及相关诸字新释(上)妇姑鼎(4.2137)
金文-陈剑:甲骨金文旧释“将/鼎”之字及相关诸字新释(上)贙母鬲(3.0611)
金文-陈剑:甲骨金文旧释“将/鼎”之字及相关诸字新释(上)鲁内小臣
金文-陈剑:甲骨金文旧释“将/鼎”之字及相关诸字新释(上)生鼎(4.2354)
金文-陈剑:甲骨金文旧释“将/鼎”之字及相关诸字新释(上)父鼎(《考古》1996年第 11期978页图一:2、 刘雨、卢岩《近出殷周 金文集录》2.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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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文-陈剑:甲骨金文旧释“将/鼎”之字及相关诸字新释(上)周厉王
金文-陈剑:甲骨金文旧释“将/鼎”之字及相关诸字新释(上)簋(8.43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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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文-陈剑:甲骨金文旧释“将/鼎”之字及相关诸字新释(上)《合集》15878
金文-陈剑:甲骨金文旧释“将/鼎”之字及相关诸字新释(上)卣(10.5389.1、 5389.2)
金文-陈剑:甲骨金文旧释“将/鼎”之字及相关诸字新释(上)君夫簋盖(8.4178)
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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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文-陈剑:甲骨金文旧释“将/鼎”之字及相关诸字新释(上)《合集》37549
金文-陈剑:甲骨金文旧释“将/鼎”之字及相关诸字新释(上)方鼎(5.2614)
金文-陈剑:甲骨金文旧释“将/鼎”之字及相关诸字新释(上)阑监引鼎(4.2367)
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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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文-陈剑:甲骨金文旧释“将/鼎”之字及相关诸字新释(上)王作亲王姬鬲(3.05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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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文-陈剑:甲骨金文旧释“将/鼎”之字及相关诸字新释(上)”之外无疑皆爲一字异体。 G类“
金文-陈剑:甲骨金文旧释“将/鼎”之字及相关诸字新释(上)”形是否与 “
金文-陈剑:甲骨金文旧释“将/鼎”之字及相关诸字新释(上)”等形爲一字研究者的看法或有分歧,详后文。“
金文-陈剑:甲骨金文旧释“将/鼎”之字及相关诸字新释(上)”字所在的索爵云 “
金文-陈剑:甲骨金文旧释“将/鼎”之字及相关诸字新释(上)(索)諆(其)作有羔日辛
金文-陈剑:甲骨金文旧释“将/鼎”之字及相关诸字新释(上)彝”,师
金文-陈剑:甲骨金文旧释“将/鼎”之字及相关诸字新释(上)簋云“用作朕文考乙仲
金文-陈剑:甲骨金文旧释“将/鼎”之字及相关诸字新释(上)簋”,[4] “
金文-陈剑:甲骨金文旧释“将/鼎”之字及相关诸字新释(上)”字皆用爲器名修饰语,与金文一般从“鼎”的“
金文-陈剑:甲骨金文旧释“将/鼎”之字及相关诸字新释(上)”等字的常见用法相同。 殷墟卜辞 “
金文-陈剑:甲骨金文旧释“将/鼎”之字及相关诸字新释(上)”、“
金文-陈剑:甲骨金文旧释“将/鼎”之字及相关诸字新释(上)”两形皆从“匕”不从“刀” ,按“刀”旁与“匕”旁易混,如殷墟甲骨文“牝”和“
金文-陈剑:甲骨金文旧释“将/鼎”之字及相关诸字新释(上)”字所从的“匕”有不少讹作 “刀”形(看《甲骨文编》第34页),又如殷墟甲骨文多见的 “
金文-陈剑:甲骨金文旧释“将/鼎”之字及相关诸字新释(上)(剥)”字,[5] 《合集》6536两形变作
金文-陈剑:甲骨金文旧释“将/鼎”之字及相关诸字新释(上)”形的讨论)。B类“
金文-陈剑:甲骨金文旧释“将/鼎”之字及相关诸字新释(上)”字第一形所在的
金文-陈剑:甲骨金文旧释“将/鼎”之字及相关诸字新释(上)妇姑鼎,同人所作有
金文-陈剑:甲骨金文旧释“将/鼎”之字及相关诸字新释(上)妇姑方鼎(4.2137)、
金文-陈剑:甲骨金文旧释“将/鼎”之字及相关诸字新释(上)妇姑甗(3.0891),一般认爲其时代在商末,可见殷人所用文字中也有“
金文-陈剑:甲骨金文旧释“将/鼎”之字及相关诸字新释(上)”字。据此结合上文所说卜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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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文-陈剑:甲骨金文旧释“将/鼎”之字及相关诸字新释(上)”两形皆从“匕”不从“刀” 可以推测,殷墟卜辞裏可能也存在最繁形体的“
金文-陈剑:甲骨金文旧释“将/鼎”之字及相关诸字新释(上)”形中“刀”作“匕”的 “
金文-陈剑:甲骨金文旧释“将/鼎”之字及相关诸字新释(上)”字,但现有材料中尚未见到。“
金文-陈剑:甲骨金文旧释“将/鼎”之字及相关诸字新释(上)”或“
金文-陈剑:甲骨金文旧释“将/鼎”之字及相关诸字新释(上)”形很早就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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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文-陈剑:甲骨金文旧释“将/鼎”之字及相关诸字新释(上)”等各种不同写法,其讹省变化颇爲剧烈複杂,犹如卜辞从“知”从“册”的
金文-陈剑:甲骨金文旧释“将/鼎”之字及相关诸字新释(上)”字及其省体径释爲 “
金文-陈剑:甲骨金文旧释“将/鼎”之字及相关诸字新释(上)”,清末研究金文的学者承之,多引字典辞书、古书“
金文-陈剑:甲骨金文旧释“将/鼎”之字及相关诸字新释(上)”、“
金文-陈剑:甲骨金文旧释“将/鼎”之字及相关诸字新释(上)”、“鬺”和“湘”诸字爲说,将其训爲“煮”,或读爲“将”训爲“奉”等。[7]“
金文-陈剑:甲骨金文旧释“将/鼎”之字及相关诸字新释(上)”字不见于《说文》,《玉篇 ·鼎部》:“
金文-陈剑:甲骨金文旧释“将/鼎”之字及相关诸字新释(上),煮也。亦作
金文-陈剑:甲骨金文旧释“将/鼎”之字及相关诸字新释(上)。”《说文·鬲部》: “
金文-陈剑:甲骨金文旧释“将/鼎”之字及相关诸字新释(上),煮也。从鬲、羊声。”《集韵》平声阳韵尸羊切商小韵: “
金文-陈剑:甲骨金文旧释“将/鼎”之字及相关诸字新释(上),《说文》‘煮也。’或作
金文-陈剑:甲骨金文旧释“将/鼎”之字及相关诸字新释(上)、鬺、
金文-陈剑:甲骨金文旧释“将/鼎”之字及相关诸字新释(上)。”《史记·封禅书》:“禹收九牧之金,铸九鼎,皆尝亨鬺上帝鬼神。”《史记·孝武本纪》作“皆尝鬺烹上帝鬼神 ”,《汉书·郊祀志上》作“皆尝鬺享上帝鬼神”,颜师古注:“鬺、亨一也。鬺亨,煮而祀也。《韩诗·采苹》曰:‘于以鬺之,唯锜及釜。’亨音普庚反。”所引《韩诗》今本毛诗《召南·采苹》作“于以湘之”,毛传:“湘,亨(烹)也。”近年专门讨论金文此字的有陈英杰先生,其文云:[8]
金文-陈剑:甲骨金文旧释“将/鼎”之字及相关诸字新释(上),从鼎从肉从匕从爿,爿亦声,象以匕取肉载于俎之形,以会烹煮之义。金文中有四义:1.煮也;2.
金文-陈剑:甲骨金文旧释“将/鼎”之字及相关诸字新释(上)祭,荐熟肉以祭,“盟
金文-陈剑:甲骨金文旧释“将/鼎”之字及相关诸字新释(上)”祭名连用,盟爲血祭; 3.相当于文献中训“奉将”、“行也”之将;4.族氏名。第二义乃金文中常用义,修饰器名的“将”字均用此义。
这大概可以作爲目前学界对金文此字一般看法的代表。
殷墟甲骨文发现后,早期研究者如罗振玉、王国维等就已援引金文所谓“
金文-陈剑:甲骨金文旧释“将/鼎”之字及相关诸字新释(上)”字爲说,后人多从之。 [9]虽然大家对甲骨金文“
金文-陈剑:甲骨金文旧释“将/鼎”之字及相关诸字新释(上)”字某些不同辞例的说解还略有出入,但对其字当释爲“
金文-陈剑:甲骨金文旧释“将/鼎”之字及相关诸字新释(上)”则很少见人提出异议。
二、
下面由西周金文中用爲“肆” 和“逸、佚”之字,与传抄古文中的“古文逸”字和春秋金文、战国楚简中与之爲一系的字,跟春秋早期秦兵器中的“逸”字,来看释“
金文-陈剑:甲骨金文旧释“将/鼎”之字及相关诸字新释(上)”之说的问题。这些字形研究者分别都已经有过很多论述,将它们全部联繫起来放到一起考察,有些问题就暴露出来了。爲便于比较、看得清楚起见,先将本小节讨论要涉及的字形都列在下面,再分别交代其用法等。
H、西周金文有关诸字:
金文-陈剑:甲骨金文旧释“将/鼎”之字及相关诸字新释(上)卯簋盖“
金文-陈剑:甲骨金文旧释“将/鼎”之字及相关诸字新释(上)”(8.4327)
金文-陈剑:甲骨金文旧释“将/鼎”之字及相关诸字新释(上)”(5.2835)
金文-陈剑:甲骨金文旧释“将/鼎”之字及相关诸字新释(上)”(10.5430.1、10.5430.2)
金文-陈剑:甲骨金文旧释“将/鼎”之字及相关诸字新释(上)簋“
金文-陈剑:甲骨金文旧释“将/鼎”之字及相关诸字新释(上)”(8.4311)
金文-陈剑:甲骨金文旧释“将/鼎”之字及相关诸字新释(上)簋“
金文-陈剑:甲骨金文旧释“将/鼎”之字及相关诸字新释(上)”(7.4033、7.4034)
金文-陈剑:甲骨金文旧释“将/鼎”之字及相关诸字新释(上)、
金文-陈剑:甲骨金文旧释“将/鼎”之字及相关诸字新释(上)叔
金文-陈剑:甲骨金文旧释“将/鼎”之字及相关诸字新释(上)方尊(11.5962)、方彝(16.9888.1、16.9888.2)“
金文-陈剑:甲骨金文旧释“将/鼎”之字及相关诸字新释(上)”
金文-陈剑:甲骨金文旧释“将/鼎”之字及相关诸字新释(上)”(5.2837)
I、“古文逸”及与之爲一系的诸字:
金文-陈剑:甲骨金文旧释“将/鼎”之字及相关诸字新释(上)(逸)”
金文-陈剑:甲骨金文旧释“将/鼎”之字及相关诸字新释(上)(逸)”
金文-陈剑:甲骨金文旧释“将/鼎”之字及相关诸字新释(上)(逸)”[10]
金文-陈剑:甲骨金文旧释“将/鼎”之字及相关诸字新释(上)”
金文-陈剑:甲骨金文旧释“将/鼎”之字及相关诸字新释(上)钟“
金文-陈剑:甲骨金文旧释“将/鼎”之字及相关诸字新释(上)”(1.0120~0132)
金文-陈剑:甲骨金文旧释“将/鼎”之字及相关诸字新释(上)”
金文-陈剑:甲骨金文旧释“将/鼎”之字及相关诸字新释(上)《上博(五)·三德》简 4“
金文-陈剑:甲骨金文旧释“将/鼎”之字及相关诸字新释(上)”
金文-陈剑:甲骨金文旧释“将/鼎”之字及相关诸字新释(上)《上博(五)·三德》简 11“
金文-陈剑:甲骨金文旧释“将/鼎”之字及相关诸字新释(上)”
金文-陈剑:甲骨金文旧释“将/鼎”之字及相关诸字新释(上)”(甲本简10略同,不甚清晰,此不录)
金文-陈剑:甲骨金文旧释“将/鼎”之字及相关诸字新释(上)”
金文-陈剑:甲骨金文旧释“将/鼎”之字及相关诸字新释(上)信阳简2.18“
金文-陈剑:甲骨金文旧释“将/鼎”之字及相关诸字新释(上)”
J、秦兵器“逸”字:
金文-陈剑:甲骨金文旧释“将/鼎”之字及相关诸字新释(上)(
金文-陈剑:甲骨金文旧释“将/鼎”之字及相关诸字新释(上))秦子戈 “
金文-陈剑:甲骨金文旧释“将/鼎”之字及相关诸字新释(上)”(17.11352)
金文-陈剑:甲骨金文旧释“将/鼎”之字及相关诸字新释(上)(
金文-陈剑:甲骨金文旧释“将/鼎”之字及相关诸字新释(上))澳门珍秦斋藏两件秦政伯丧戈 “
金文-陈剑:甲骨金文旧释“将/鼎”之字及相关诸字新释(上)”(《社会科学战綫》2005年第3期彩色图版、《珍秦斋藏金(秦铜器篇)》42、43页)
金文-陈剑:甲骨金文旧释“将/鼎”之字及相关诸字新释(上)秦子矛“逸”(18.11547.2)
金文-陈剑:甲骨金文旧释“将/鼎”之字及相关诸字新释(上)珍秦斋藏秦子戈“逸”(《考古与文物》2003年第 2期82页图三、《珍秦斋藏金(秦铜器篇)》第 38页)
金文-陈剑:甲骨金文旧释“将/鼎”之字及相关诸字新释(上)秦子矛“逸”(17.11353)
先来看H类西周金文中用爲“肆”和“逸、佚”的 有关诸字:
(1)卯簋盖:……赐汝瓒(?)章(璋)亖(四)
金文-陈剑:甲骨金文旧释“将/鼎”之字及相关诸字新释(上)(瑴),宗彝一
金文-陈剑:甲骨金文旧释“将/鼎”之字及相关诸字新释(上)(肆)宝。赐汝马十匹、牛十 ……
(2)多友鼎:赐汝圭瓒一、汤(璗)钟一
金文-陈剑:甲骨金文旧释“将/鼎”之字及相关诸字新释(上)(肆)、鐈鋚百钧。
(3)繁卣:(公)赐(繁)宗彝一
金文-陈剑:甲骨金文旧释“将/鼎”之字及相关诸字新释(上)(肆)、车、马两。
(4)师
金文-陈剑:甲骨金文旧释“将/鼎”之字及相关诸字新释(上)簋:赐汝……干五钖、钟一
金文-陈剑:甲骨金文旧释“将/鼎”之字及相关诸字新释(上)(肆)五金。敬乃夙夜,用事。
(5)大盂鼎:汝勿
金文-陈剑:甲骨金文旧释“将/鼎”之字及相关诸字新释(上)(逸、佚)余乃辟一人 。
前4器“肆”字之释係从李学勤先生之说。李先生以爲多友鼎的“
金文-陈剑:甲骨金文旧释“将/鼎”之字及相关诸字新释(上)”字“即三体石经‘逸’字古文,以音近假爲‘肆’”,举
金文-陈剑:甲骨金文旧释“将/鼎”之字及相关诸字新释(上)簋铭和上引繁卣铭爲证,谓“本铭汤钟一肆即一套编钟”。[11] 其说现已爲大多数学者所接受。
金文-陈剑:甲骨金文旧释“将/鼎”之字及相关诸字新释(上)簋(8.4159):“公赐
金文-陈剑:甲骨金文旧释“将/鼎”之字及相关诸字新释(上)宗彝一
金文-陈剑:甲骨金文旧释“将/鼎”之字及相关诸字新释(上)(肆)”,郘
金文-陈剑:甲骨金文旧释“将/鼎”之字及相关诸字新释(上)钟(1.0225~0237)有“大钟八隶(肆)”,古书有 “歌钟二肆”(《左传》襄公十一年、《国语·晋语七》),即《周礼·春官·小胥》“凡县钟磬,半爲堵,全爲肆”之“肆”,旧注多训此类“肆”字爲“ 列”。
卯簋盖的“亖(四)”字原漏,补于“瓒(?)”与“章”字之间右侧,又“
金文-陈剑:甲骨金文旧释“将/鼎”之字及相关诸字新释(上)”上的“一”字常被研究者忽略,加上“宗彝一
金文-陈剑:甲骨金文旧释“将/鼎”之字及相关诸字新释(上)宝”的结构显得比较特殊,故研究者引用此铭时断句、释文出入颇大。按毛公鼎铭说“赐汝秬鬯一卣、祼圭瓒宝、朱巿悤(葱)黄(衡)”,“宗彝一
金文-陈剑:甲骨金文旧释“将/鼎”之字及相关诸字新释(上)宝”的説法可与“祼圭瓒宝” 相印证。师
金文-陈剑:甲骨金文旧释“将/鼎”之字及相关诸字新释(上)簋的“
金文-陈剑:甲骨金文旧释“将/鼎”之字及相关诸字新释(上)”字当分析爲从“攴”从 “
金文-陈剑:甲骨金文旧释“将/鼎”之字及相关诸字新释(上)”或“
金文-陈剑:甲骨金文旧释“将/鼎”之字及相关诸字新释(上)”省声。不少研究者引用 师
金文-陈剑:甲骨金文旧释“将/鼎”之字及相关诸字新释(上)簋铭时在“钟一
金文-陈剑:甲骨金文旧释“将/鼎”之字及相关诸字新释(上)”与“五金”之间加顿号或逗号,将二者看作两种物品,不确。 张亚初先生指出, 公臣簋(8.4184~4187)云“赐汝马乘、钟五金”,叔尃父盨(9.4454~4457)云“叔尃父作郑季宝钟六金、尊盨四、鼎七” ,与师
金文-陈剑:甲骨金文旧释“将/鼎”之字及相关诸字新释(上)簋铭的“钟一
金文-陈剑:甲骨金文旧释“将/鼎”之字及相关诸字新释(上)五金”一样,“五金”、“六金”皆应与上文连读,是表示钟的数量词,“金”係钟的代称。[13] 其说正确可从。“钟一肆五金 ”即编钟一套共五件。
大盂鼎之字旧有“勊”、“剋”、“勉”、“毘”、[14] “劖(钊)”、[15]“闭”[16] 等多种释法。李学勤先生 云:[17]
大盂鼎“
金文-陈剑:甲骨金文旧释“将/鼎”之字及相关诸字新释(上)”也当读爲“逸”,文献或作 “佚”,《一切经音义》云“蕩之也”。“余乃辟一人”即“余一人”,犹云孤、寡,天子自称。因此,大盂鼎此句是说不要使寡人陷于逸乐。和大盂鼎同样写法的字又见于一组尊和方彝,係人名……
其说文从字顺,极爲可信。 [18] “逸”、“佚”相通古书习见,“肆”亦与之古音极近可以相通,如《穀梁传》庄公二十二年《春秋》经文“肆大眚” ,《传》文说:“肆,失也。 ”《公羊传》经文作“肆大省 ”,《传》解释说:“肆者何?跌也。 ”《释文》:“肆,本或作佚。”故金文用爲“肆”的“
金文-陈剑:甲骨金文旧释“将/鼎”之字及相关诸字新释(上)”字,其省体 “
金文-陈剑:甲骨金文旧释“将/鼎”之字及相关诸字新释(上)”又可用爲“逸、佚”。李学勤先生所说的“一组尊和方彝”即前文所引叔
金文-陈剑:甲骨金文旧释“将/鼎”之字及相关诸字新释(上)方尊和叔
金文-陈剑:甲骨金文旧释“将/鼎”之字及相关诸字新释(上)方彝。大盂鼎“
金文-陈剑:甲骨金文旧释“将/鼎”之字及相关诸字新释(上)”形的右半,蔡哲茂、吴匡先生已经指出,实际上应该看作倒写的“刀”旁更爲準确,其形正介于向
金文-陈剑:甲骨金文旧释“将/鼎”之字及相关诸字新释(上)簋“
金文-陈剑:甲骨金文旧释“将/鼎”之字及相关诸字新释(上)”所从一般的“刀”旁跟繁卣“
金文-陈剑:甲骨金文旧释“将/鼎”之字及相关诸字新释(上)”和叔
金文-陈剑:甲骨金文旧释“将/鼎”之字及相关诸字新释(上)方尊、方彝“
金文-陈剑:甲骨金文旧释“将/鼎”之字及相关诸字新释(上)”所从一般的“匕”旁之间。另外,现藏德国柏林东亚艺术博物馆的西周早期的“叔
金文-陈剑:甲骨金文旧释“将/鼎”之字及相关诸字新释(上)簋”,器主之名所谓 “
金文-陈剑:甲骨金文旧释“将/鼎”之字及相关诸字新释(上)”字作
金文-陈剑:甲骨金文旧释“将/鼎”之字及相关诸字新释(上)方尊、大盂鼎之“
金文-陈剑:甲骨金文旧释“将/鼎”之字及相关诸字新释(上)”爲一字,也很可能是正确的,其形略有讹变。又小盂鼎(5.2839)第16行也有“
金文-陈剑:甲骨金文旧释“将/鼎”之字及相关诸字新释(上)”字作
金文-陈剑:甲骨金文旧释“将/鼎”之字及相关诸字新释(上)”字用爲人名,可不论。春秋金文者
金文-陈剑:甲骨金文旧释“将/鼎”之字及相关诸字新释(上)钟铭云“叀(惠)
金文-陈剑:甲骨金文旧释“将/鼎”之字及相关诸字新释(上)(逸)康乐”;上博简诸例,《性情论》简 28“居
金文-陈剑:甲骨金文旧释“将/鼎”之字及相关诸字新释(上)(处)谷(欲)
金文-陈剑:甲骨金文旧释“将/鼎”之字及相关诸字新释(上)(逸)䓪(易)而毋曼(慢)”,《三德》简4“毋享
金文-陈剑:甲骨金文旧释“将/鼎”之字及相关诸字新释(上)(逸)安救利”, 《三德》简11“毋
金文-陈剑:甲骨金文旧释“将/鼎”之字及相关诸字新释(上)(逸)其身而多其言”,《天子建州》“聚众不语
金文-陈剑:甲骨金文旧释“将/鼎”之字及相关诸字新释(上)(逸)”,都没有问题係用爲“逸”。者
金文-陈剑:甲骨金文旧释“将/鼎”之字及相关诸字新释(上)钟铭、《性情论》简28的“
金文-陈剑:甲骨金文旧释“将/鼎”之字及相关诸字新释(上)”字,研究者亦多引三体石经古文“逸”字爲说。[21] 《天子建州》的 “
金文-陈剑:甲骨金文旧释“将/鼎”之字及相关诸字新释(上)”字当分析爲从“心”从 “
金文-陈剑:甲骨金文旧释“将/鼎”之字及相关诸字新释(上)”省声,是在假借字 “
金文-陈剑:甲骨金文旧释“将/鼎”之字及相关诸字新释(上)”上加注意符“心”、又省去 “爿”形而成的安逸、逸乐、逸豫之“逸”的本字。[22] 其声符部分省爲衹作“兔”,与后文所论“逸”字本身情况相同。
信阳简2.18 “
金文-陈剑:甲骨金文旧释“将/鼎”之字及相关诸字新释(上)”字两见:“乐人之器:一
金文-陈剑:甲骨金文旧释“将/鼎”之字及相关诸字新释(上)坐歬(前―栈)钟,[23] 少(小)大十又三……一
金文-陈剑:甲骨金文旧释“将/鼎”之字及相关诸字新释(上)坐[□磬],少(小)大十又九。” “
金文-陈剑:甲骨金文旧释“将/鼎”之字及相关诸字新释(上)”字前一形的右上部分已经完全看不清,后一形如前所举。此字旧多释爲“槃”或“桨”,皆与字形不合。李守奎先生隶定作“
金文-陈剑:甲骨金文旧释“将/鼎”之字及相关诸字新释(上)”,[24] 可从。其右上角“兔头”形的右面略有残泐,写法也跟楚简其它“
金文-陈剑:甲骨金文旧释“将/鼎”之字及相关诸字新释(上)(兔)”所从的“兔头”形略有不同。但将其字形与用法结合起来考虑,释爲“
金文-陈剑:甲骨金文旧释“将/鼎”之字及相关诸字新释(上)”读爲“肆”应该是最合适的。信阳一号楚墓的前室出土编钟十三枚,发掘报告指出与简文“小大十又三”的记载相符。[25] 据陈双新先生研究,西周晚期独立的一套编钟即“一肆”的数量已达8件,春秋战国时代编钟一肆最多有 14件,而12、13件均属常见。[26] 简文“一肆”编钟的数目与这一情况也是相合的。
王国维对三体石经《尚书·多士》“诞淫厥逸”的古文“逸”字
金文-陈剑:甲骨金文旧释“将/鼎”之字及相关诸字新释(上)有详细的说解,常爲研究者所引用:[27]
《集韵》“逸”古作
金文-陈剑:甲骨金文旧释“将/鼎”之字及相关诸字新释(上),即此字。夂者
金文-陈剑:甲骨金文旧释“将/鼎”之字及相关诸字新释(上)之譌,王者
金文-陈剑:甲骨金文旧释“将/鼎”之字及相关诸字新释(上),或作佾。《多士》“大淫泆有辞”,《释文》云:“泆,音逸,又作佾,注同。马本作
金文-陈剑:甲骨金文旧释“将/鼎”之字及相关诸字新释(上),云‘过也’。”《多方》“ 大淫图天之命
金文-陈剑:甲骨金文旧释“将/鼎”之字及相关诸字新释(上)有辞”,与《多士》“大淫泆有辞”句例相同,是伪孔本亦闲作
金文-陈剑:甲骨金文旧释“将/鼎”之字及相关诸字新释(上)。又如《盘庚》“予亦拙谋作乃逸”、“其发有逸口”,日本所存未改字《尚书》“逸”皆作
金文-陈剑:甲骨金文旧释“将/鼎”之字及相关诸字新释(上)、佾本一字,《说文》无“佾 ”字,盖以爲
金文-陈剑:甲骨金文旧释“将/鼎”之字及相关诸字新释(上)之俗字,从
金文-陈剑:甲骨金文旧释“将/鼎”之字及相关诸字新释(上),与作佾之本固无异。此
金文-陈剑:甲骨金文旧释“将/鼎”之字及相关诸字新释(上)字盖本从水从
金文-陈剑:甲骨金文旧释“将/鼎”之字及相关诸字新释(上),转譌而爲
金文-陈剑:甲骨金文旧释“将/鼎”之字及相关诸字新释(上),犹
金文-陈剑:甲骨金文旧释“将/鼎”之字及相关诸字新释(上)字之又转譌而爲
金文-陈剑:甲骨金文旧释“将/鼎”之字及相关诸字新释(上)也。
“古文逸”的右上之形我们现在已经知道当是“兔”字, [28] 至于其与 “
金文-陈剑:甲骨金文旧释“将/鼎”之字及相关诸字新释(上)”字关係的问题,详文末。 除此点外王说均甚可信。《上博(三)·周易》的“
金文-陈剑:甲骨金文旧释“将/鼎”之字及相关诸字新释(上)”字,何琳仪、程燕先生指出其形左所从“爿”残去,复原之后全字与三体石经“逸”之古文吻合。今本作“曳”,“‘曳’,喻纽月部;‘逸’,喻纽质部;月、质韵部颇近。”[29]张富海先生谓:“‘逸’、‘曳’音近相通,犹《仪礼·士相见礼》‘曳踵’之‘曳’,武威简《士相见礼》作‘肆’。” [30]石经古文“逸”字的右旁下半,吴承仕和章太炎以及上引王国维说均已谓其从“水”旁,李学勤先生也根据楚简文字说 “正始三体石经《尚书·无逸》‘逸’字古文,现在看来应隶定爲‘
金文-陈剑:甲骨金文旧释“将/鼎”之字及相关诸字新释(上)’。”[31] 皆可从。近年有研究者以爲係“去”旁,[32] 或以爲係“谷”之形讹, [33] 恐皆不可信。按楚简文字中横写在下方的“ 水”旁有作曲折之形、与“
金文-陈剑:甲骨金文旧释“将/鼎”之字及相关诸字新释(上)形等。现在据《上博(三)· 周易》字形,完全可以肯定“
金文-陈剑:甲骨金文旧释“将/鼎”之字及相关诸字新释(上)”字当分析爲从“水”从前引金文“
金文-陈剑:甲骨金文旧释“将/鼎”之字及相关诸字新释(上)”省声,吴承仕和章太炎、郭沫若都曾据上引《尚书》“逸”、“
金文-陈剑:甲骨金文旧释“将/鼎”之字及相关诸字新释(上)”等字的异文又作“泆”,认爲从意符“水”的“
金文-陈剑:甲骨金文旧释“将/鼎”之字及相关诸字新释(上)”字就是“泆”字的异体, [34]也应该是正确的。
者
金文-陈剑:甲骨金文旧释“将/鼎”之字及相关诸字新释(上)钟、楚简的“
金文-陈剑:甲骨金文旧释“将/鼎”之字及相关诸字新释(上)”字,和 “
金文-陈剑:甲骨金文旧释“将/鼎”之字及相关诸字新释(上)”、“
金文-陈剑:甲骨金文旧释“将/鼎”之字及相关诸字新释(上)”两字中的 “
金文-陈剑:甲骨金文旧释“将/鼎”之字及相关诸字新释(上)”形,其右下皆作“肉”形,很容易使人觉得是从多友鼎
金文-陈剑:甲骨金文旧释“将/鼎”之字及相关诸字新释(上)”形省存“兔头”,再与其下的“肉”形结合而成。[35] 其实不然。楚简“
金文-陈剑:甲骨金文旧释“将/鼎”之字及相关诸字新释(上)”形右半,如前引 《性情论》简28的
金文-陈剑:甲骨金文旧释“将/鼎”之字及相关诸字新释(上)(兔)”字(见《上博(一)·孔子诗论》简 23“兔蔖(罝)”之“兔”和简25“又(有)兔”之“兔”)形体可以说完全相同。《上博(一)·孔子诗论)》简8《诗经》篇名“小宛”之“宛”作 “
金文-陈剑:甲骨金文旧释“将/鼎”之字及相关诸字新释(上)—
金文-陈剑:甲骨金文旧释“将/鼎”之字及相关诸字新释(上)),其下所从两“兔”省去兔头形而存所谓“肉”形(从三兔不省的“
金文-陈剑:甲骨金文旧释“将/鼎”之字及相关诸字新释(上)(
金文-陈剑:甲骨金文旧释“将/鼎”之字及相关诸字新释(上))”字见于《上博(二)·容成氏》简38、《上博(六)·平王问郑寿》简 3),这也可以证明楚简 “
金文-陈剑:甲骨金文旧释“将/鼎”之字及相关诸字新释(上)”等字中的“兔”字下方所从之“肉”与金文“
金文-陈剑:甲骨金文旧释“将/鼎”之字及相关诸字新释(上)”字中单独的“肉”形无关。 “
金文-陈剑:甲骨金文旧释“将/鼎”之字及相关诸字新释(上)”形右半,其实是 由
金文-陈剑:甲骨金文旧释“将/鼎”之字及相关诸字新释(上),是由于兔作
金文-陈剑:甲骨金文旧释“将/鼎”之字及相关诸字新释(上)下部加饰笔而讹变成的”。 [36]前引李学勤先生将“古文逸”的右上隶定作“兔”而非“
金文-陈剑:甲骨金文旧释“将/鼎”之字及相关诸字新释(上)”,都是很正确的。
下面来看秦兵器的“逸”字。
前引秦子戈、矛诸器铭文大同小异,皆作“秦子作造中辟(“中辟”或作“左辟”、“ 公族”)元用,左右巿(?)魼用逸宜。”[37] 秦政伯丧戈铭末亦云 “巿(?)鉣用逸宜”,另有秦兵卜淦□高戈云“卜淦□高作铸,永宝用逸宜”。 [38]所谓“秦子”,研究者説法不一,但其时代均不出春秋早期。秦政伯丧戈和卜淦 □高戈,研究者亦定其时代爲春秋早期。诸器中“逸”字用法皆同,但“用逸宜”到底当如何解释也还是众说纷纭尚无定论。因其与本文所论关係不大,诸家之说不再详细引述。 [39]
秦政伯丧戈“逸”字作 “
金文-陈剑:甲骨金文旧释“将/鼎”之字及相关诸字新释(上)”,其字形很重要。 “
金文-陈剑:甲骨金文旧释“将/鼎”之字及相关诸字新释(上)”是从秦子戈的 “
金文-陈剑:甲骨金文旧释“将/鼎”之字及相关诸字新释(上)”(17.11352)过渡到“逸”的中间环节,其字可以分析爲从“彳”从“
金文-陈剑:甲骨金文旧释“将/鼎”之字及相关诸字新释(上)”省声,实爲在 “
金文-陈剑:甲骨金文旧释“将/鼎”之字及相关诸字新释(上)”字基础上添加意符“彳”,又省去“爿”而成(也可以说“彳”挤佔了“爿”的位置)。“
金文-陈剑:甲骨金文旧释“将/鼎”之字及相关诸字新释(上)”形再省去“肉”,即成中山
金文-陈剑:甲骨金文旧释“将/鼎”之字及相关诸字新释(上)
金文-陈剑:甲骨金文旧释“将/鼎”之字及相关诸字新释(上)壶(15.9734)的 “
金文-陈剑:甲骨金文旧释“将/鼎”之字及相关诸字新释(上)(逸)”字
金文-陈剑:甲骨金文旧释“将/鼎”之字及相关诸字新释(上);再添加“止”旁,即成爲后世通行的“逸”(当然,“逸”字的形成也可以说是“
金文-陈剑:甲骨金文旧释“将/鼎”之字及相关诸字新释(上)”形添加“止”旁、“止”旁又挤佔了“肉”旁的位置而成,而不必一定要经过一个“
金文-陈剑:甲骨金文旧释“将/鼎”之字及相关诸字新释(上)”形的中间环节),字形上就显得跟“
金文-陈剑:甲骨金文旧释“将/鼎”之字及相关诸字新释(上)”完全没有关係了(参看下一小节所论“
金文-陈剑:甲骨金文旧释“将/鼎”之字及相关诸字新释(上)”字)。曾经有不少研究者试图证明前文所说 “
金文-陈剑:甲骨金文旧释“将/鼎”之字及相关诸字新释(上)”等字所从的是“象”而非“兔”,实际上正如学者多已指出的,“兔”和“象”很早就已经难以在形体上强分。通过以上对“逸”字字形演变的分析,也可以进一步肯定“
金文-陈剑:甲骨金文旧释“将/鼎”之字及相关诸字新释(上)”等字所从的确实是“兔”。
《说文·兔部》:“逸,失也。从辵、兔,兔谩訑善逃也。”殷墟甲骨文有“
金文-陈剑:甲骨金文旧释“将/鼎”之字及相关诸字新释(上)”字,王襄曾“疑逸字”,唐兰先生释爲“逸”,谓“逸本象逐兔,引申爲兔之奔逸”,李孝定先生从唐说。[40]“
金文-陈剑:甲骨金文旧释“将/鼎”之字及相关诸字新释(上)”释爲“逸”实不可信。裘锡圭先生指出,“
金文-陈剑:甲骨金文旧释“将/鼎”之字及相关诸字新释(上)”字本是爲“逐兔”造的,“ 原来也应该是可以用来表示‘逐兔’的”,它应当从大多数学者的看法看作 “
金文-陈剑:甲骨金文旧释“将/鼎”之字及相关诸字新释(上)”字应该首先排除掉。 [42]以前大家讨论“逸”字时,多仅据 “逸”形爲说。或从《说文》解释爲从“ 辵”从“兔”会意,或以“从辵兔声”爲说,但“兔” 与“逸”读音相差很远,研究者又有种种解释。[43]现在我们知道了后代的“逸”字其实经历了一个演变过程,并非一开始就是简单的从“辵”和“兔”两个偏旁的字,在分析其字形结构时就应该与 “
金文-陈剑:甲骨金文旧释“将/鼎”之字及相关诸字新释(上)”等字联繫起来考虑了 。参见下一小节所论。
以上所论的“
金文-陈剑:甲骨金文旧释“将/鼎”之字及相关诸字新释(上)”、“
金文-陈剑:甲骨金文旧释“将/鼎”之字及相关诸字新释(上)”和“
金文-陈剑:甲骨金文旧释“将/鼎”之字及相关诸字新释(上)”诸形,显然与“
金文-陈剑:甲骨金文旧释“将/鼎”之字及相关诸字新释(上)”有密切的联係。其除去“兔”形后所余下的部分,与“
金文-陈剑:甲骨金文旧释“将/鼎”之字及相关诸字新释(上)”、“
金文-陈剑:甲骨金文旧释“将/鼎”之字及相关诸字新释(上)”和“
金文-陈剑:甲骨金文旧释“将/鼎”之字及相关诸字新释(上)”诸形除去“鼎”形后所余下的部分完全相同。“
金文-陈剑:甲骨金文旧释“将/鼎”之字及相关诸字新释(上)”和“
金文-陈剑:甲骨金文旧释“将/鼎”之字及相关诸字新释(上)”形中“刀”与“匕”形的交替,也跟 “
金文-陈剑:甲骨金文旧释“将/鼎”之字及相关诸字新释(上)”和“
金文-陈剑:甲骨金文旧释“将/鼎”之字及相关诸字新释(上)”的变化平行。而“肆”和“逸、佚”的读音,却跟所谓“
金文-陈剑:甲骨金文旧释“将/鼎”之字及相关诸字新释(上)”相差甚远。由此可见,所谓 “
金文-陈剑:甲骨金文旧释“将/鼎”之字及相关诸字新释(上)”字的释读必须重新考虑。
[1]周原甲骨文中也曾出现一次(岐山凤雏村H11: 1),作祭祀动词,其“鼎”形和左上方的“爿”形尚可见,右上部分残去。
[2]研究者多将“
金文-陈剑:甲骨金文旧释“将/鼎”之字及相关诸字新释(上)”视爲原始形体,把“
金文-陈剑:甲骨金文旧释“将/鼎”之字及相关诸字新释(上)”看作其省体。我认爲“
金文-陈剑:甲骨金文旧释“将/鼎”之字及相关诸字新释(上)”是一个独立的表意字, “
金文-陈剑:甲骨金文旧释“将/鼎”之字及相关诸字新释(上)”则应分析爲从“鼎”从“
金文-陈剑:甲骨金文旧释“将/鼎”之字及相关诸字新释(上)”得声。详后文。
[3]以下简称《集成》。后文注金文出处凡径出册数和编号的,皆见于《集成》。
[4]本文引用甲骨金文释文儘量从宽,不一一严格隶定。
[5]关于“
金文-陈剑:甲骨金文旧释“将/鼎”之字及相关诸字新释(上)(剥)”字参看拙文:《金文“彖”字考释》,收入拙着:《甲骨金文考释论集》,266~267页,綫装书局,2007年4月。
[6]参看李学勤:《谈叔夨方鼎及其他》,原载《文物》 2001 年第6期,收入其《中国古代文明研究》,83~84页,华东师範大学出版社,2005年4月。 又詹鄞鑫:《释甲骨文“知”字——兼说商代的旧礼与新礼》,收入其《华夏考——詹鄞鑫文字训诂论集》,369~375页,中华书局,2006年12月。
[7]参见周法高主编:《金文诂林》,第七册4440 ~4454页0932号引潘祖荫、张孝达、徐同柏、刘心源、于省吾、杨树达、高鸿缙、王国维等诸家之说,香港中文大学,1975年。又,宋代杜从古《集篆古文韵海》2.13“鬺”字下收一
金文-陈剑:甲骨金文旧释“将/鼎”之字及相关诸字新释(上)”字的通行释读收入,并非另有可靠根据。
[8]陈英杰:《金文释词二则》之一“将”,140~ 141页,华东师範大学中国文字研究与应用中心编《中国文字研究(第五辑)》,广西教育出版社,2004 年11月。
[9]参见于省吾主编:《甲骨文字诂林》,第三册2730 ~2735页,中华书局,1996年5月。
[10]以上三体石经字形皆採自施谢捷先生未刊稿《魏石经古文彙编》。承作者惠赠并允引用,谨誌谢忱。
[11]李学勤:《论多友鼎的时代及意义》,原载《人文杂志》 1981年第6期,收入其《新出青铜器研究》,第129页,文物出版社,1990年6月。
[12]陈梦家:《西周铜器断代(三)》“
金文-陈剑:甲骨金文旧释“将/鼎”之字及相关诸字新释(上)
金文-陈剑:甲骨金文旧释“将/鼎”之字及相关诸字新释(上)”下,《考古学报》1956年第1期,第73页。又陈梦家:《西周铜器断代》“
金文-陈剑:甲骨金文旧释“将/鼎”之字及相关诸字新释(上)
金文-陈剑:甲骨金文旧释“将/鼎”之字及相关诸字新释(上)”下,第81页,中华书局,2004 年4月。
[13]张亚初:《金文新释》之(一),《第二届国际中国古文字学研讨会论文集》,293~295页,香港中文大学中国语言及文学系,1993年10月。
[14]参见李孝定、周法高、张日昇编着:《金文诂林附录》, 1906 ~1911页,香港中文大学,1977年。
[15]蔡哲茂、吴匡:《释金文“
金文-陈剑:甲骨金文旧释“将/鼎”之字及相关诸字新释(上)”“
金文-陈剑:甲骨金文旧释“将/鼎”之字及相关诸字新释(上)”“
金文-陈剑:甲骨金文旧释“将/鼎”之字及相关诸字新释(上)”字“爲雌兔之专字”,“在此似可读作逸…… 意指你不要放佚不尽心辅佐我”。按其说对于“雌兔之专字”何以能读作“逸”并无举证,对铭文之意的理解亦不确。见李裕民:《古字新考》之第二节,《古文字研究》第十辑,113~117页,中华书局,1983年7月。
[19]锺柏生、陈昭容、黄铭崇、袁国华编:《新收殷周青铜器铭文暨器影彙编》,第二册第1238页1841号,2006年4月。
[20]李学勤:《小盂鼎与西周制度》,原载《历史研究》 1987 年第5期,收入《当代学者自选文库·李学勤卷》,第292页,安徽教育出版社,1999 年5月。
[21]参看以下诸文:郭沫若:《者
金文-陈剑:甲骨金文旧释“将/鼎”之字及相关诸字新释(上)钟铭考释》,《考古学报》1958年第1期。何琳仪:《者
金文-陈剑:甲骨金文旧释“将/鼎”之字及相关诸字新释(上)钟铭校注》,《古文字研究》第十七辑,第152页,中华书局,1989年6月。李天虹:《〈性情论〉文字杂考》,收入其《郭店竹简〈性自命出〉研究》附录四,256~257页,湖北教育出版社,2003年1月。 李学勤《释性情论简“逸蕩”》,原载《故宫博物院院刊》2002年第2期,收入其《中国古代文明研究》,269~271页。陈秉新:《〈上海博物馆藏战国楚竹书(一)〉再补释》,《南方文物》2004年第4期, 72~73页。又陈秉新:《〈上海博物馆藏战国楚竹书〉文字考释之再商榷》之第五则,《湖南省博物馆馆刊》第2期,287~288页,岳麓书社,2005年12月。
[22]“聚众不语逸”的“逸”,原注释理解爲“过失”,恐不準确。聚众常爲举事,将有劳苦,故在此场合不言安逸、逸乐。
[23]“歬(前)”读爲“栈”见李家浩:《信阳楚简“乐人之器” 研究》,《简帛研究(第三辑)》,1~3页,广西教育出版社,1998年12月。
[24]李守奎编着:《楚文字编》,第357页,华东师範大学出版社,2003 年12月。
[25]河南省文物研究所:《信阳楚墓》,第21页,文物出版社,1986年3月。
[26]陈双新:《两周青铜乐器铭辞研究》,21~ 36页,河北大学出版社,2002年12月。
[27]王国维:《魏石经残石考》第24页,收入《王国维遗书》,第六册173~174页,上海书店出版社,1983年9月。 又参看商承祚:《〈石刻篆文编〉字说(二十七则)》,《古文字研究》第五辑,第221页,中华书局,1981年1月。
[28]章太炎已曾将其释爲“兔”,分析说“上耑乃兔头,从肉者,犹龙、能、豚之从肉耳”,见章太炎:《新出三体石经攷》,收入《章太炎全集(七)》,527~528页,上海人民出版社, 1999年5月。 下引吴承仕和章太炎说亦见于此。
[29]何琳仪、程燕:《沪简〈周易〉选释》,“简帛研究”网站, 2004 年5月16日,http://www.jianbo.org/admin3/list.asp?id=1194。何琳仪、程燕:《沪简〈周易〉选释》,《江汉考古》2005年第4期,77~ 78页。又何琳仪、程燕、房振三:《沪简〈周易〉选释(修订)》,《周易研究》 2006 年第1期,第6页。
[30]张富海:《汉人所谓古文研究》,第137页,北京大学中文系博士学位论文(指导教授:裘锡圭),2005年4月。
[31]李学勤:《释〈诗论〉简“兔”及从“兔”之字》,原载《北方论丛》2003 年第1期,第56页。收入其《中国古代文明研究》,第 228页。但他的《释〈性情论〉简“逸蕩”》一文引及《释〈诗论〉简“兔”及从“兔”之字》,写作在后,其第269页又谓石经字形下多出的几笔“可能是饰笔,也或许是增从‘水’旁”。
[32]刘国胜:《郭店楚简释字八则》之“一、释逸”,《武汉大学学报》1999年第5期,第42页。
[33]李天虹:《释“
金文-陈剑:甲骨金文旧释“将/鼎”之字及相关诸字新释(上)”、“
金文-陈剑:甲骨金文旧释“将/鼎”之字及相关诸字新释(上)”》,《古文字研究》第二十四辑,第 401页,中华书局,2002年7月。
[34]郭沫若:《金文丛考·丘关之釜攷释》,收入《郭沫若全集· 考古编·第五卷》,第712页,科学出版社,2002年10月。又郭沫若:《两周金文辞大系》,考释第222页子禾子釜下,科学出版社,1957年12月。
[35]如前引陈秉新先生《〈上海博物馆藏战国楚竹书(一)〉再补释》一文第72页说楚简和石经古文 “
金文-陈剑:甲骨金文旧释“将/鼎”之字及相关诸字新释(上)(兔)”形是金文
金文-陈剑:甲骨金文旧释“将/鼎”之字及相关诸字新释(上)的合书”;下注所引曹锦炎先生《释兔》一文第191页注13又说:“据多友鼎
金文-陈剑:甲骨金文旧释“将/鼎”之字及相关诸字新释(上)讹变爲
金文-陈剑:甲骨金文旧释“将/鼎”之字及相关诸字新释(上)的可能性。”
[36]曹锦炎:《释兔》,《古文字研究》第二十辑,第 187页,中华书局,2000年3月。不过他谓《古玺彙编》1831、1492、2083等作
金文-陈剑:甲骨金文旧释“将/鼎”之字及相关诸字新释(上)类形的“豫”字都从“兔”,释爲“公兔”合文则非。不少学者曾指出古玺这些字形及蔡侯钟铭一个增从“土”旁之字皆当释爲“豫”,见以下诸文:刘钊:《古文字构形研究》,吉林大学古籍整理研究所博士学位论文,第 267页、557~559页,1991年;《古文字构形学》,第155页、312~313页,福建人民出版社,2006年1月;何琳仪:《古玺杂识续》,《古文字研究》第十九辑, 478~ 480页,中华书局,1992年8月。陈汉平:《金文编订补》,358~360页,及第360页引李学勤先生之说,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 1993 年9月。曹锦炎、李学勤、李天虹等先生又改释楚简文字“豫”爲“
金文-陈剑:甲骨金文旧释“将/鼎”之字及相关诸字新释(上)”,亦恐不确。见以下诸文:曹锦炎:《楚简文字中的“兔”及相关诸字》,谢维扬、朱渊清主编《新出土文献与古代文明研究》,112~115页,上海大学出版社,2004年4月;前引李学勤:《释〈诗论〉简“兔”及从“兔”之字》;前引 李天虹:《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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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文-陈剑:甲骨金文旧释“将/鼎”之字及相关诸字新释(上)”》。按六国文字包括楚文字中“ 兔”与“象”多已讹混难分,已有学者指出,如张新俊:《上博楚简文字研究》, 82~ 83页,吉林大学古籍研究所博士学位论文(指导教师:吴振武教授),2005年4月。因爲有这一层缘故,曹锦炎先生以“
金文-陈剑:甲骨金文旧释“将/鼎”之字及相关诸字新释(上)(豫)”之右半立论说由“
金文-陈剑:甲骨金文旧释“将/鼎”之字及相关诸字新释(上)”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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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文-陈剑:甲骨金文旧释“将/鼎”之字及相关诸字新释(上)—兔)”的字形 变化,仍然是可取的。
[37]另有香港私家藏两件秦子戈,铭文一作“秦子作造左辟元用,左右巿(?)魼用逸宜”,一作“秦子作造公族元用,左右巿(?)魼逸宜”(“逸”前无“用”字)。见张光裕:《新见〈秦子戈〉二器跋》,“屈万里先生百岁诞辰国际学术研讨会”论文,2006年9月 15~16日,台北。其所附图发表的照片不清楚,后一件的摹本作“逸”形。
[38]张懋镕、刘栋:《卜淦□高戈考论》,《考古与文物》1990年第 3期,65~67页。拓本见第66页,其上字形不甚清楚,但结构确是“逸”。
[39]可参看较晚出的以下三文对其前诸说的徵引和评述。王辉、萧春源:《新见铜器铭文考跋二则》之一“珍秦斋藏秦子戈”,《考古与文物》2003年第2期, 81~85页。又题爲《珍秦斋藏秦子戈考跋》重刊于《珍秦斋藏金(秦铜器篇)》,153~158页,澳门基金会,2006年3月。黄锡全:《介绍新见秦政
金文-陈剑:甲骨金文旧释“将/鼎”之字及相关诸字新释(上)白丧戈矛》,《社会科学战綫》2005年第3期,153~ 157页。梁云:《 “秦子”诸器的年代及有关问题》,北京大学中国考古学研究中心、北京大学震旦古代文明研究中心编《古代文明(第5卷)》,301~311页,文物出版社, 2006年12月。
[40]《甲骨文字诂林》,842~843页。
[41]裘锡圭:《从文字学角度看殷墟甲骨文的複杂性》,韩国淑明女子大学校中国学研究所《中国学研究》第 10辑,第144页,1996 年8月。
[42]另外,陕西岐山周公庙遗址新出龟甲卜辞中,有一个字研究者或摹释爲从“辵”从“兔”之 “逸”。其形很不清楚,义亦不明,释“逸”实甚可疑。
[43]如张振林先生以古代汉语中的“急读”和“缓读”现象来解释,以爲“逸”字从“兔”声而读“夷质切”,当是因爲“兔”字缓读断裂语音产生分离、保存了缓读断裂的后音的缘故。见张振林:《〈说文〉从辵之字皆爲形声字说》,中国文字学会、河北大学汉字研究中心编《汉字研究》第一辑,273~278页,学苑出版社,2005年6月。又参看下一小节所引张世超先生之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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