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陈剑:释“琮”及相关诸字(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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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标题:陈剑:释“琮”及相关诸字(一)


释“琮”及相关诸字(一)*
陈剑
复旦大学出土文献与古文字研究中心
一、从战国楚简中的几个字说起
近年陆续公布的战国楚简中,有如下一些尚未得到确释的字形:[1]
A1
文化-陈剑:释“琮”及相关诸字(一)郭店《缁衣》简16 A2
文化-陈剑:释“琮”及相关诸字(一)新蔡简零:189 A3
文化-陈剑:释“琮”及相关诸字(一)新蔡简零:300
B1
文化-陈剑:释“琮”及相关诸字(一)《上博(五)·鬼神之明、融师有成氏》简8
C
文化-陈剑:释“琮”及相关诸字(一)《上博(一)·缁衣》简9
A类字形皆上从“宀”,下从“止”,B类字形即A省去“宀”旁的写法。C形从“辵”旁,左上“省去一撇”,“古文字中‘止’、‘辵’作为形旁可以通用”,“加‘宀’与不加‘宀’往往无别”,以上诸形并当爲一字异体。[2]除去这些偏旁,上举诸形中都包含一个共同的主要部分,当是其声符。这部分在上举诸形中的写法也有变化,将其加以排比分析,根据我们已有的对战国文字的知识可以确定,当以作
文化-陈剑:释“琮”及相关诸字(一)形(B2的上半除去上端饰笔和靠右的一小横笔)爲代表的写法,最爲原始。类似的字形演变关係多见于战国文字的“帝”、“朿”、“彔”、“平”和“巫”等字的不同写法中,学者已经多有论述。
A1和C两形皆与今本《礼记·缁衣》中“长民者衣服不贰,从容有常”句的“从”字相对应。郭店简《缁衣》发表在前,研究者曾有将A1释爲“适”、[3]释爲“夏”[4]以及分析爲“从止仓声”等意见。[5]上博简《缁衣》公布后,李家浩先生指出,释“夏”和分析爲“从止仓声”两说已经被上博简《缁衣》的字形“所证明是有问题的,可以不谈”。李家浩先生认爲,释“适”之说从字形看有一定道理;单从字形来说,还有可能释爲“逯”或从辵从“巫”之字。他指出,“从容”是一个叠韵连绵词,A1的释读应该跟“从”字读音相近结合起来考虑。他据此主张A1和C所从的声符是“彔”字之省,A1和C爲“逯”字的异体,“逯”与“从”音近可通。
A1和C应当与“从”字读音相近这一点,爲后来发表的上博简《周易》所进一步证明。见于《上博(三)·周易》简14的B1,与今本《周易·豫卦》九四爻辞“朋盍簪”的“簪”字相对应。马王堆帛书本对应之字作“谗”。刘乐贤先生指出,“从古音看,‘从’是东部字,‘谗’、‘簪’是侵部字。而楚地出土文献中东(冬)部字常和侵部字通假”,故B1可以看作A1和C的异构,B1和“谗”、“簪”应是因音近而通假。[6]冯胜君先生也指出,今本《周易》的“簪”字“陆德明《经典释文》引荀爽说一作‘宗’”,而A1和C“在简本《缁衣》中读爲‘从’,‘宗’爲精纽冬部字,与‘从’读音相近(从,从纽东部。精、从均爲齿音,冬、东二部关係密切),所以荀爽所说当有所本。”[7]魏宜辉先生又补充论证说:
今本《周易·豫卦》中的“簪”字,《经典释文》又引京房说一作“撍”,马王堆帛书本作“谗”。文献中有“朁”、“毚”谐声互通的例子。《诗·小雅·巷伯》:“取彼谮人。”《礼记·缁衣》郑注、《后汉书·马援传》引“谮”作“谗”。“宗”、“毚”也有谐声通用的例子。《左传·昭公三年》:“谗鼎之铭。”孔颖达《正义》引服虔云:“谗鼎《明堂位》所云‘崇鼎’是也。”可见,“
文化-陈剑:释“琮”及相关诸字(一)
(塞/赛)
文化-陈剑:释“琮”及相关诸字(一)(以)豊(礼),猷(犹)
文化-陈剑:释“琮”及相关诸字(一)之亡(无)
文化-陈剑:释“琮”及相关诸字(一)也”的“
文化-陈剑:释“琮”及相关诸字(一)”字,也跟本文开头所举诸字形联繫起来认爲一字,[12]其字形相差既远,辞例上也得不到支持,恐不可从。
以上我们列举战国楚简中几个待考释的字作了简略的分析。前引先后发表的冯胜君、魏宜辉和宋华强先生之文,对有关诸字的字形及辞例和其前诸说的得失有很全面的引述和很好的分析。我们就不再过多重复了。请读者参看。
总结衆多研究者意见中的合理部分,我们可以得到如下认识。前举楚简诸字只能据其读音(亦即其声旁
文化-陈剑:释“琮”及相关诸字(一)形的读音)与“从”、“宗”和“簪”等字(不出齿音东、冬、侵三部)相近立论,这是考虑诸字释读问题的基本出发点,也是爲曾研究过这些字的诸学者所一再加以强调的。同时还要特别注意到的是,研究者似乎大都忽略了这些字形的一个重要特点,即其所从以
文化-陈剑:释“琮”及相关诸字(一)形爲代表者的部分,其中间两横笔之间都是没有竪笔的。现在大家所举出的、楚文字中能拿来跟前举诸字作比较的“帝”、“彔”和“甬”等字之形,其中间大都是有一竪笔的。即使个别字形没有竪笔,但全面观察考虑,“帝”、“彔”和“甬”等字的变体是有竪笔与无竪笔共见,而前举诸形出现的次数已不算少,同时又是在几批不同的楚简中出现,其中间都没有竪笔,这就应该加以特别的注意了。从近年研究者成功释读楚简文字的经验来看,楚简中这类形体特别、用例又自成一套的字,很可能是自有其独特的古老来源的。考释它们要儘量往上追溯寻找其来源,眼光不能局限在战国文字之中。
二、金文“
文化-陈剑:释“琮”及相关诸字(一)”字及相关诸字
西周金文中有一个“
文化-陈剑:释“琮”及相关诸字(一)”字,作如下之形:

文化-陈剑:释“琮”及相关诸字(一)盂卣(《殷周金文集成》10.5399.2[13]
将前举A2
文化-陈剑:释“琮”及相关诸字(一)、A3
文化-陈剑:释“琮”及相关诸字(一)”形,跟“
文化-陈剑:释“琮”及相关诸字(一)”字中间的
文化-陈剑:释“琮”及相关诸字(一)形(以下隶定作“
文化-陈剑:释“琮”及相关诸字(一)”)比起来,其主要不同之处有两点。一是
文化-陈剑:释“琮”及相关诸字(一)形上方倒三角形的笔画中间塡实,“
文化-陈剑:释“琮”及相关诸字(一)”则作勾廓形。古文字中同类的塡实与勾廓形无别之例极多,倒三角形笔画勾廓与塡实互作的典型之例如“辛”旁。而且,在后文举出的殷墟甲骨文“
文化-陈剑:释“琮”及相关诸字(一)”的繁体“
文化-陈剑:释“琮”及相关诸字(一)”之形中会看到,其上端就多有作勾廓形写法的。二是“
文化-陈剑:释“琮”及相关诸字(一)”形省略了
文化-陈剑:释“琮”及相关诸字(一)形下方的笔画。同类例子古文字中亦多见,如前文所引李家浩先生文中已举出的楚简文字中的“彔”旁和“帚”旁。又如后文要举到的战国文字的“贾”字。由此看来,我们完全有理由认爲,前文所说楚简诸形当与西周金文的“
文化-陈剑:释“琮”及相关诸字(一)”爲一字。
金文中“
文化-陈剑:释“琮”及相关诸字(一)”字及其繁体“
文化-陈剑:释“琮”及相关诸字(一)”和以它们爲声符之字作如下之形:
(一)、“
文化-陈剑:释“琮”及相关诸字(一)
”和“
文化-陈剑:释“琮”及相关诸字(一)
”字:
文化-陈剑:释“琮”及相关诸字(一)
文化-陈剑:释“琮”及相关诸字(一)父丁爵(14.8472)
文化-陈剑:释“琮”及相关诸字(一)师酉鼎(《中国历史文物》2004年第1期封二、第5页图一)
(二)、“
文化-陈剑:释“琮”及相关诸字(一)
”字:
文化-陈剑:释“琮”及相关诸字(一)竹
文化-陈剑:释“琮”及相关诸字(一)
父戊方彝(16.9878)
文化-陈剑:释“琮”及相关诸字(一)竹
文化-陈剑:释“琮”及相关诸字(一)
父戊方彝(16.9879)
文化-陈剑:释“琮”及相关诸字(一)亚
文化-陈剑:释“琮”及相关诸字(一)
父乙卣(10.5203.1)
文化-陈剑:释“琮”及相关诸字(一)亚
文化-陈剑:释“琮”及相关诸字(一)乡贾鼎(4.2362)
文化-陈剑:释“琮”及相关诸字(一)亚
文化-陈剑:释“琮”及相关诸字(一)父丁觚(12.7293)
文化-陈剑:释“琮”及相关诸字(一)亚
文化-陈剑:释“琮”及相关诸字(一)父丁卣(10.5271.1)
文化-陈剑:释“琮”及相关诸字(一)亚
文化-陈剑:释“琮”及相关诸字(一)父丁卣(10.5271.2)
(三)、
文化-陈剑:释“琮”及相关诸字(一)
”字
文化-陈剑:释“琮”及相关诸字(一)《商周青铜器铭文选(一)》九五作册夨令方彝(16.9901)
文化-陈剑:释“琮”及相关诸字(一)
文化-陈剑:释“琮”及相关诸字(一)作册夨令簋(8.4300)
文化-陈剑:释“琮”及相关诸字(一)作册夨令簋(8.4301)
文化-陈剑:释“琮”及相关诸字(一)
文化-陈剑:释“琮”及相关诸字(一)
文化-陈剑:释“琮”及相关诸字(一)孟簋(8.4162~4164)
文化-陈剑:释“琮”及相关诸字(一)亢鼎(《上海博物馆馆刊(第八期)》121页图二)
文化-陈剑:释“琮”及相关诸字(一)作册大方鼎(5.2759)
文化-陈剑:释“琮”及相关诸字(一)作册大方鼎(5.2760)
文化-陈剑:释“琮”及相关诸字(一)作册大方鼎(5.2761)
文化-陈剑:释“琮”及相关诸字(一)
文化-陈剑:释“琮”及相关诸字(一)父丁簋(6.3604)
文化-陈剑:释“琮”及相关诸字(一)
文化-陈剑:释“琮”及相关诸字(一)应国爯簋(《文物》1999年第9期84页图二、《保利藏金》75页)
文化-陈剑:释“琮”及相关诸字(一)乃子克鼎(5.2712.1)
文化-陈剑:释“琮”及相关诸字(一)伯姜鼎(5.2791)
文化-陈剑:释“琮”及相关诸字(一)天马—曲村遗址M6384:8小臣
文化-陈剑:释“琮”及相关诸字(一)
”字:
文化-陈剑:释“琮”及相关诸字(一)
文化-陈剑:释“琮”及相关诸字(一)
文化-陈剑:释“琮”及相关诸字(一)簋(7.4099.1、7.4099.2)
(五)、“
文化-陈剑:释“琮”及相关诸字(一)
”字:
文化-陈剑:释“琮”及相关诸字(一)史墙盘(16.10175)
研究者多已指出,“
文化-陈剑:释“琮”及相关诸字(一)”爲“
文化-陈剑:释“琮”及相关诸字(一)”之简体。其省写左右笔画的简化方式,跟“墉”和“郭”共同的表意初文“
文化-陈剑:释“琮”及相关诸字(一)”字甲骨文作
文化-陈剑:释“琮”及相关诸字(一)、
文化-陈剑:释“琮”及相关诸字(一),或作
文化-陈剑:释“琮”及相关诸字(一)、
文化-陈剑:释“琮”及相关诸字(一)(看《甲骨文编》245~246页)相类似。
上举金文诸字,亦久无定释。其中出现最多的“
文化-陈剑:释“琮”及相关诸字(一)”和“
文化-陈剑:释“琮”及相关诸字(一)”字旧有释爲“室”(方濬益、孙诒让)、“休”(吴闿生、郭沫若、杨树达)、释爲从“亚”声而说爲“家字初文”读爲“嘉”(马敍伦)、释爲从“宁”声而读爲赐予之“予”(于省吾、唐兰)、释爲从“宁”声而读爲“铸”(郭沫若)、[15]释爲“贡”、“赣”[16]等说。对于它们的用法研究者的意见则比较一致,大都认爲大致可以分爲两类。其一,与“休”、“易(锡、赐)”等字相类;其二,用于指作器,与“作”、“铸”等字相类。[17]旧说中释字无据者大多已不爲人所信,可以不论。从近年所见涉及此字的论着来看,研究者大都基本依从于省吾和唐兰先生提出的释字爲从“宁”之说,或略作修正。而据此将第一类用法释读爲锡(赐)予之“予”,[18]第二类用法读爲“铸”或“作”。[19]
释“宁”之说从字形看是不可信的。旧所谓“宁”字和“贮”字,现在研究者大都承认当从李学勤先生之说改释爲“贾”。[20]殷墟甲骨文旧所谓“宁”字,即“贾”字的上半、后来演变爲“襾”者作
文化-陈剑:释“琮”及相关诸字(一)、
文化-陈剑:释“琮”及相关诸字(一)等形(《类纂》1104页“宁”字),“贾”字作
文化-陈剑:释“琮”及相关诸字(一)、
文化-陈剑:释“琮”及相关诸字(一)、
文化-陈剑:释“琮”及相关诸字(一)等形(《类纂》712页“贮、贾”字)。金文“贾”字作
文化-陈剑:释“琮”及相关诸字(一)、
文化-陈剑:释“琮”及相关诸字(一)、
文化-陈剑:释“琮”及相关诸字(一)、
文化-陈剑:释“琮”及相关诸字(一)、
文化-陈剑:释“琮”及相关诸字(一)等形(看《金文编》432~433页1009号“贮”字)。战国文字中“贾”字作如下之形:[21]

文化-陈剑:释“琮”及相关诸字(一)
文化-陈剑:释“琮”及相关诸字(一)壶
文化-陈剑:释“琮”及相关诸字(一)中山王
文化-陈剑:释“琮”及相关诸字(一)兆域图
文化-陈剑:释“琮”及相关诸字(一)包山简121
文化-陈剑:释“琮”及相关诸字(一)包山简122
文化-陈剑:释“琮”及相关诸字(一)包山简152
文化-陈剑:释“琮”及相关诸字(一)包山简162
文化-陈剑:释“琮”及相关诸字(一)包山简190
以上诸形“贝”上面所从的部分省去其下方的一竪笔,跟前面说过的
文化-陈剑:释“琮”及相关诸字(一)与
文化-陈剑:释“琮”及相关诸字(一)形跟“
文化-陈剑:释“琮”及相关诸字(一)”形的关係正可类比。从以上列举的字形情况可以看出,“
文化-陈剑:释“琮”及相关诸字(一)”跟“贾”字上半所从的“襾”,亦即一般释为“宁”之形,写法始终是明显不同的,不能混为一谈。
唐兰先生释“
文化-陈剑:释“琮”及相关诸字(一)”和“
文化-陈剑:释“琮”及相关诸字(一)”爲“宁”之说,其实也承认它们跟旧释爲“贮”的“贾”字中的所谓“宁”形本来无关。他认爲“
文化-陈剑:释“琮”及相关诸字(一)当释爲庭宁之宁”,其或作“
文化-陈剑:释“琮”及相关诸字(一)”形者,出自“
文化-陈剑:释“琮”及相关诸字(一)”字的繁体,“本象四室相对,中爲庭宁之形。其后省作
文化-陈剑:释“琮”及相关诸字(一),与贮物之器作
文化-陈剑:释“琮”及相关诸字(一)形者,形声俱相混。至小篆遂
文化-陈剑:释“琮”及相关诸字(一)存而
文化-陈剑:释“琮”及相关诸字(一)废矣。”[22]后来唐兰先生又说:“
文化-陈剑:释“琮”及相关诸字(一)爲位宁之宁和阶除之除的本字。位宁之宁的原始象形字作
文化-陈剑:释“琮”及相关诸字(一),象堂屋四面有阶,省作
文化-陈剑:释“琮”及相关诸字(一),与
文化-陈剑:释“琮”及相关诸字(一)形相近易混。也称爲除,除与宁只是声调不同罢了。《说文》:‘除,殿陛也。’……可见除与宁是一字。……位宁也作位着,着是宁的假借字。宁与除又音转爲阼。……”谓前文所说第二类用法的“
文化-陈剑:释“琮”及相关诸字(一)”字“假借爲作”,“此铭(按指作册大鼎,属于前文所说第一类用法)则假借爲胙”,赐也。[23]唐兰先生之说的问题在于,要将字形和用法都有区别的“
文化-陈剑:释“琮”及相关诸字(一)”跟“象贮物之器”的“宁”,说爲“形声俱相混”,根本找不出什麽积极证据。
现在,我们根据楚简所提供的“
文化-陈剑:释“琮”及相关诸字(一)”当与“从”和“宗”等字读音相近的綫索,试用“从”和“宗”等的读音去考虑其释读,正好可以找到办法把上举金文诸字(以下如无必要区别具体写法即以“
文化-陈剑:释“琮”及相关诸字(一)”爲代表)的用法顺利讲通。
前文所说“
文化-陈剑:释“琮”及相关诸字(一)”字与“休”、“易(锡、赐)”等字相类的用例如:
1)盂卣:兮公
文化-陈剑:释“琮”及相关诸字(一)
盂鬯束、贝十朋。对扬公休,用作父丁宝尊彝。
2作册大方鼎:公赏作册大白马,大扬皇天尹大保
文化-陈剑:释“琮”及相关诸字(一)

3)作册夨令簋:令敢扬皇王
文化-陈剑:释“琮”及相关诸字(一)
……令敢
文化-陈剑:释“琮”及相关诸字(一)
皇王
文化-陈剑:释“琮”及相关诸字(一)

4)令方尊、方彝:作册令敢扬明公尹人[24]
文化-陈剑:释“琮”及相关诸字(一)
用作父丁宝尊彝。
5)亢鼎:亚宾亢
文化-陈剑:释“琮”及相关诸字(一)
𩥍、骍)金二匀(钧),[25]亢对亚
文化-陈剑:释“琮”及相关诸字(一)
,用作父己。
6)应国爯簋:爯对扬王丕显休
文化-陈剑:释“琮”及相关诸字(一)
用作文考釐公尊彝。
金文“扬某某休”、“对某某休”的说法习见。例(6)“休
文化-陈剑:释“琮”及相关诸字(一)”近义连言,更足以説明问题。
7)楷侯簋盖(8.4139:楷侯作姜氏宝
文化-陈剑:释“琮”及相关诸字(一)
彝。方使姜氏作宝簋,用永皇方身,用作文母楷妊宝簋。方其日受
文化-陈剑:释“琮”及相关诸字(一)
[26]
金文“某日受休”的说法见于
文化-陈剑:释“琮”及相关诸字(一)尊(11.6007):“侯万年寿考黄耇,
文化-陈剑:释“琮”及相关诸字(一)日受休。”又伯姜鼎(5.2791):“伯姜日受天子鲁休”,彔伯
文化-陈剑:释“琮”及相关诸字(一)簋盖(8.4302):“子子孙孙其帅型受兹休”,师俞簋盖(8.4277):“俞其蔑
文化-陈剑:释“琮”及相关诸字(一)
,日赐鲁休”,膳夫克盨(9.4465):“克其日赐休无疆”等等,亦皆与“方其日受
文化-陈剑:释“琮”及相关诸字(一)”相近。
这类用法的“
文化-陈剑:释“琮”及相关诸字(一)”当读爲光宠之“宠”。从读音来看,“宠”是透母(中古彻母)东部字,“从”是从母东部字,两字中古都爲合口三等。一般说来,端系、章系(照三)跟精系的关係,不如精、庄两系内部和端、章(照三)两系内部的关係密切。但也可以举出一些确凿的精、庄两系字跟端、章(照三)两系字相通的例子。以出土文字资料所见用字情况爲例,后举见于西周金文的作造之“造”(从母)或作“
文化-陈剑:释“琮”及相关诸字(一)”,其中“舟”(章母,从之得声的“辀”、“侜”爲端母)也是声符;金文的国名“
文化-陈剑:释“琮”及相关诸字(一)”(精母)即典籍中的“戴”(端母);战国金文和玺印等的“赵”(定母,中古澄母)氏写作“肖”(心母);“
文化-陈剑:释“琮”及相关诸字(一)人之害也。”“
文化-陈剑:释“琮”及相关诸字(一)
”之声符“
文化-陈剑:释“琮”及相关诸字(一)”即“虫”(定母,中古澄母)字,“
文化-陈剑:释“琮”及相关诸字(一)
”读爲“谗”(崇母)。[29]以上例证,皆可爲“
文化-陈剑:释“琮”及相关诸字(一)”读爲“宠”声母关係的证据。
吴闿生曾说:“
文化-陈剑:释“琮”及相关诸字(一)字象窗牖形,当爲光宠之意。”[30]虽然说解字形不确,但对有关金文文意的把握则可从。光宠之“宠”古书或作“龙”。《诗经·商颂·长发》:“受小球大球,爲下国缀旒,何(荷)天之休。……受小共大共,爲下国骏厖,何(荷)天之龙。”“休”、“龙(宠)”对言。郑笺云:“龙,当作宠。宠,荣名之谓。”《大戴礼记·卫将军文子》引作“何天之宠”。《周易·师卦》九二爻辞“在师中。吉,无咎。王三锡命。”《象传》:“在师中吉,承天宠(释文:“王肃作龙,宠也。”)也。王三锡命,怀万邦也。”孔颖达疏释爲“承受天之恩宠”。古书中“承天休”或“承天之休”的説法多见,前者如《左传》宣公三年、《国语·周语中》、《逸周书·商誓》等,后者如《左传》襄公二十八年、《仪礼·士冠礼》等。以上材料并可见“宠”与“休”意义极近。《诗经·小雅·蓼萧》:“既见君子,爲龙爲光。”毛传:“龙,宠也。”郑笺:“爲宠爲光,言天子恩泽光耀被及己也。”“龙(宠)”、“光”对言。《广雅·释言》:“龙、光,宠也。”古书或“宠光”同义连用,谓恩宠光耀。如《左传》昭公十二年:“昭子曰:‘必亡。宴语之不怀,宠光之不宣,令德之不知,同福之不受,将何以在?’”西周早期的叔夨方鼎(《文物》2001年第8期第9页图一二)铭末说“其万年扬王光厥士”,与前引“扬某某
文化-陈剑:释“琮”及相关诸字(一)(宠)”也可以比较印证。
金文也有“宠”字,或用从“龙”省声的“
文化-陈剑:释“琮”及相关诸字(一)
”字表示“宠”:
8)梁其钟(1.187188189190191192):天子
文化-陈剑:释“琮”及相关诸字(一)
(夷)[31]事(使)梁其身邦君大正。用天子宠蔑梁其
文化-陈剑:释“琮”及相关诸字(一)
,梁其敢对天子丕显休扬,用作朕皇祖考龢钟……
9)遟父钟(1.0103):遟父作姬齐姜龢林钟。用昭乃穆穆丕显
文化-陈剑:释“琮”及相关诸字(一)
(宠)光,乃用祈匄多福。
上两器时代皆为西周晚期。而用“
文化-陈剑:释“琮”及相关诸字(一)”表示“宠”,大都见于西周早中期金文。从用字习惯来说,二者在时代上也正好前后相接续。此外,1977年山东省曲阜县鲁国故城三〇号墓葬出土的西周晚期鲁伯悆盨盖铭(9.4458)说:“鲁伯悆用公
文化-陈剑:释“琮”及相关诸字(一),其肇作其皇考皇母旅盨簋。”器铭“
文化-陈剑:释“琮”及相关诸字(一)”字作“
文化-陈剑:释“琮”及相关诸字(一)”。颇疑“
文化-陈剑:释“琮”及相关诸字(一)”和“
文化-陈剑:释“琮”及相关诸字(一)”也应该读为“宠”。“用”意爲“因”,“用公宠”乃器主敍述作器的原因係受到公的光宠,跟上引梁其钟敍述作器原因说“用天子宠蔑梁其
文化-陈剑:释“琮”及相关诸字(一)”相类。记因受光宠而作器的又如下一例:
10)无
文化-陈剑:释“琮”及相关诸字(一)
觚(《考古与文物》1998年第4期第9596页,刘雨、卢岩《近出殷周金文集录》3.757):戍
文化-陈剑:释“琮”及相关诸字(一)
(宠)
文化-陈剑:释“琮”及相关诸字(一)
作祖戊彝。[32]
记器主无
文化-陈剑:释“琮”及相关诸字(一)
因受“戍”之光宠而爲祖戊作器。此爲商代后期器。西周早期金文有人名“无
文化-陈剑:释“琮”及相关诸字(一)”,见亚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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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父己甗(3.0904)。又有人名“不
文化-陈剑:释“琮”及相关诸字(一)”,见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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簋(7.4060)。
前引(1)盂卣说“兮公
文化-陈剑:释“琮”及相关诸字(一)(宠)盂鬯束、贝十朋”,“
文化-陈剑:释“琮”及相关诸字(一)(宠)”又用与“易(锡、赐)”字相类,后面接双宾语,直接宾语爲所赏赐的物品。类似的例子又如:
11)乃子克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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辛伯
文化-陈剑:释“琮”及相关诸字(一)
乃子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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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宠)丝五十寽(锊)。用作父辛宝尊彝。
对比金文“休”、“釐”和“光”等字的用法,这也是很好理解的。金文“休”字除常用爲表笼统的休美、休廕义外,也可以表示较具体的“赏赐”义。如效卣(10.5433)、效尊(11.6009):“王赐公贝五十朋。公赐厥濒子效王休贝廿朋。”“王休贝”即王所休赐之贝。金文“釐”既可以泛指“福”(“多釐”、“緐釐”),可以泛指“休美”,如守宫盘(16.10168)“守宫对扬周师釐”,或与“休”连用说“休釐”,如应侯视工簋(《文物》2002年第7期73页图一、二)“敢对扬天子休釐”、鄂侯驭方鼎(5.2810)“敢[对扬]天子丕显休釐”;又可以接具体的赏赐物品作宾语,如四十二年逑鼎(《文物》2003年第6期16~17页图二一)“釐汝秬鬯一卣,田……”,
文化-陈剑:释“琮”及相关诸字(一)鼎(《上海博物馆集刊》第六辑153页图四)“侯釐
文化-陈剑:释“琮”及相关诸字(一)甲、冑、盾(?)、戈、弓、矢束、贝十朋”,
文化-陈剑:释“琮”及相关诸字(一)簋“楷侯
文化-陈剑:释“琮”及相关诸字(一)(釐)
文化-陈剑:释“琮”及相关诸字(一)马四匹、臣一家、贝五朋”。[33]古书之例如《诗经·大雅·江汉》:“釐尔圭瓒,秬鬯一卣。”《尚书·费誓》:“我商(赏)赉尔。”金文“光”字可以用爲笼统的“光宠”义,如前引叔夨方鼎“其万年扬王光厥士”,麦盉(15.9451。16.9893麦方彝铭文略同):“邢侯光厥史麦,
文化-陈剑:释“琮”及相关诸字(一)于麦
文化-陈剑:释“琮”及相关诸字(一)(宫),侯赐麦金。……”守宫盘(16.10168):“周师光守宫,事(使)祼。”春秋晚期叔弓钟“弓用或敢再拜稽首,膺受君公之赐光”。“光”又可以用爲动词接双宾语表示具体的“赏赐”义,如殷末宰甫卣(10.5395):“王飨酒,王光宰甫贝五朋。”“光赏(某人贝)”见于殷末小子
文化-陈剑:释“琮”及相关诸字(一)卣(10.5417)、小子啓尊(11.5965;旧称子啓尊)、子黄尊(11.6000)又《集成》3.0741鬲等。或主张“光”字读爲“贶”,[34]实不必。《晏子春秋·内篇杂下》“晏子布衣栈车而朝田桓子侍景公饮酒请浮之”章云(又见于《说苑·臣术》):
君赐之卿位以尊其身,宠之百万以富其家。
两“之”字皆指晏子,“宠”与“赐”对文,后面俱接双宾语。前举“
文化-陈剑:释“琮”及相关诸字(一)”和“
文化-陈剑:释“琮”及相关诸字(一)”字,跟“
文化-陈剑:释“琮”及相关诸字(一)”比起来多出了偏旁“贝”、“玉”,当就是着眼于强调宠赐之物而添加的意符。
12)史墙盘:烈祖文考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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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宠)受(授)墙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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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褱(怀)禄、黄耇、弥生。[35]
与史墙盘同出的
文化-陈剑:释“琮”及相关诸字(一)钟云:“式皇祖考……褱(怀)受(授)余尔
文化-陈剑:释“琮”及相关诸字(一)福”(1.246)、“褱(怀)受(授)余尔
文化-陈剑:释“琮”及相关诸字(一)福、灵终”(1.254)。唐兰先生云:“褱通怀,《尔雅·释言》:‘怀,来也。’《诗·大明》:‘聿怀多福。’”[36]裘锡圭先生读“褱”爲“怀”,《诗经·桧风·匪风》“怀之好音”毛传:“怀,归也。”就是给予的意思。[37]
文化-陈剑:释“琮”及相关诸字(一)(宠)受(授)”和“褱(怀)受(授)”皆分别爲同义连文,跟金文“休赐”同义连文相类。荣簋(8.4121):“王休赐厥臣父荣瓒、王祼贝百朋。”。濒史鬲(3.0643):“姒休赐厥濒史贝。”
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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簋:伯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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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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弓、矢束、马匹、贝五朋。
此係先笼统地说君上光宠休美某人,再记光宠休美的具体表现即赏赐物品。西周金文中同类的例子如,殳簋(8.4136):“相侯休于厥臣殳,赐帛、金。”前引
文化-陈剑:释“琮”及相关诸字(一)尊(11.6007):“侯休于
文化-陈剑:释“琮”及相关诸字(一),赐臣十家。”麦盉(15.9451。麦方彝略同):“邢侯光厥史麦,
文化-陈剑:释“琮”及相关诸字(一)于麦
文化-陈剑:释“琮”及相关诸字(一)(宫),侯赐麦金。……”太保簋(8.4140):“王侃大(太)保,赐休
文化-陈剑:释“琮”及相关诸字(一)土。”
文化-陈剑:释“琮”及相关诸字(一)鼎(5.2696):“内史令
文化-陈剑:释“琮”及相关诸字(一),事(使)赐金一钧、非余。”这类用法的“
文化-陈剑:释“琮”及相关诸字(一)(宠)”又如:
14)师酉鼎:唯王四祀九月初吉丁亥,王格于大室,使师俗召师酉。王亲袤
文化-陈剑:释“琮”及相关诸字(一)
(宠)师酉,赐豹裘,曰:……
15)应国爯簋:唯王十又一月初吉丁亥,王在姑。王弗忘应公室,
文化-陈剑:释“琮”及相关诸字(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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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宠)爯身,赐贝卅朋、马四匹。爯对扬王丕显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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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宠),用作文考釐公尊彝……
16)伯姜鼎:唯正月既生霸庚申,王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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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溼宫。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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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宠)伯姜,赐贝百朋。伯姜对扬天子休,用作宝尊彝,用夙夜盟亯于卲伯日庚。天子万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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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孙子受厥纯鲁。伯姜日受天子鲁休。
“袤
文化-陈剑:释“琮”及相关诸字(一)(宠)”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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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陈剑:释“琮”及相关诸字(一)(宠)”当分别爲同义或近义连文。“袤”字原发表者朱凤瀚先生解释爲“长”,谓“在此当是形容王此次赏赐之隆重”。[38]有研究者主张读爲“褒”,[39]似可从。“褒”意爲“嘉奖、称讚”,古书有“褒赏”、“褒赐”等説法。“褒宠”一词见于《汉书·张敞传》载张敞上书:“朝臣宜有明言,曰陛下褒宠故大将军(按谓霍光)以报功德足矣。”
黄盛璋先生说伯姜鼎的“
文化-陈剑:释“琮”及相关诸字(一)”字“係从水、戌声……疑读如蔑歴之蔑”。[40]应国爯簋的“
文化-陈剑:释“琮”及相关诸字(一)”字之形下还增从“人”,研究者皆以爲与“
文化-陈剑:释“琮”及相关诸字(一)”係一字异体。刘桓先生、黄锡全先生皆据郭店简《唐虞之道》简28“灭”字作“
文化-陈剑:释“琮”及相关诸字(一)”形而将“
文化-陈剑:释“琮”及相关诸字(一)”字释爲“灭”若“烕”,可从。不过他们也都将此“灭”字跟金文常见的所谓“蔑曆”之“蔑”相联繫,[41]则恐不可信。“
文化-陈剑:释“琮”及相关诸字(一)”与“蔑”辞例不一样,其所表示的恐不会是同一个词。“
文化-陈剑:释“琮”及相关诸字(一)(灭)”当与“宠”、“光”、“休”一类字义近,当读爲何字尚待进一步研究。
李家浩先生引盠驹尊(11.6011):“王亲旨盠驹赐两。拜稽首,曰:王弗忘厥旧宗小子,
文化-陈剑:释“琮”及相关诸字(一)皇盠身……”与应国爯簋的“王弗忘应公室,
文化-陈剑:释“琮”及相关诸字(一)
文化-陈剑:释“琮”及相关诸字(一)爯身,赐贝卅朋、马四匹”相印证,认爲“
文化-陈剑:释“琮”及相关诸字(一)皇”和“
文化-陈剑:释“琮”及相关诸字(一)
文化-陈剑:释“琮”及相关诸字(一)”都是周王对臣下的讚美之辞。[42]
文化-陈剑:释“琮”及相关诸字(一)皇”之“皇”意为“美”,亦与“休”义近。小臣
文化-陈剑:释“琮”及相关诸字(一)鼎(5.2581):“小臣
文化-陈剑:释“琮”及相关诸字(一)即事于西。休,中赐
文化-陈剑:释“琮”及相关诸字(一)。扬中皇,作宝鼎。”[43]竞卣(10.5425):“伯屖父皇竞,格于官。”陈梦家先生指出小臣
文化-陈剑:释“琮”及相关诸字(一)鼎“皇与休同用”,引《尔雅·释诂》:“皇、休,美也。”但又读竞卣之“皇”爲“光”,[44]则不必。于省吾先生说小臣
文化-陈剑:释“琮”及相关诸字(一)鼎和竞卣两器“皇当係嘉美之义”,[45]可从。《诗经·周颂·执竞》:“不显成康,上帝是皇。”毛传:“皇,美也。”高亨注:“言上帝嘉美赞许成王、康王。”前引楷侯簋盖(8.4139)“用永皇方身”,“皇”字用法亦同,“永”是“长久”之意。由此颇疑盠驹尊的“
文化-陈剑:释“琮”及相关诸字(一)”字当分析爲从“虫(虫)”得声,亦读爲“宠”,“宠皇”义近连用。
金文“
文化-陈剑:释“琮”及相关诸字(一)
”字与“作”、“铸”等字相类的用法当读为“造”。其例如下:[46]
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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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彝16.9894。旧称“戍铃方彝”等):……赏贝十朋,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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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宗彝。
18
文化-陈剑:释“琮”及相关诸字(一)
父丁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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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丁尊彝。
文化-陈剑:释“琮”及相关诸字(一)
豕(?)册册。
19
文化-陈剑:释“琮”及相关诸字(一)
父乙卣(10.5203.1):亚寝
文化-陈剑:释“琮”及相关诸字(一)
父乙。
20宰农
文化-陈剑:释“琮”及相关诸字(一)
父丁鼎:宰农
文化-陈剑:释“琮”及相关诸字(一)
父丁。
21小臣
文化-陈剑:释“琮”及相关诸字(一)
祖乙。
22孟簋:对扬朕考赐休,
文化-陈剑:释“琮”及相关诸字(一)
兹彝。
早期金文只说“作某某”或“某某作某某”、不出现器名的极爲多见,“作某某”係“爲某人作器”之意。上引(19)~(21)的“
文化-陈剑:释“琮”及相关诸字(一)(造)父乙”等亦同。
从读音来说,见于楚简《周易》的“
文化-陈剑:释“琮”及相关诸字(一)”字简体(省“宀”旁)在传本有异文“宗”,“造”与“宗”声母皆爲齿音精系,韵部爲幽冬阴阳对转,其间的语音关係犹“悰”之或作“慒”。《尔雅·释言》:“慒,虑也。”释文:“慒,《字书》作悰。”战国兵器铭文中作造之“造”或加注“酉”声(17.11123滕侯昃戈),[47]《说文》卷十四下酉部以“卯”字爲“古文酉”,分析“留”字、“柳”字皆从“古文酉”,而“柳”又或与“崇”相通。《左传》、《穀梁传》宣公元年经文“晋赵穿帅师侵崇”,《公羊》经、传“崇”字皆作“柳”。此亦可爲旁证。
从用字习惯来说,在作器动词的位置出现“造”多见于东周铜器,似亦始见于东周。前此多用“乍(作)”、“铸”或“爲”字。但这并不能成爲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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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爲“造”的障碍。从《尚书》等文献看,作造之“造”这个词出现甚早,所“造”的对象範围也较广。《尚书·君奭》有“厥乱明我新造邦”,《尚书·康诰》有“用肇造我区夏”。《国语·周语中》引“先王之令”有“凡我造国”。古文字中造作之“造”这个词以前所知最早见于西周晚期的颂所作诸器,铭云“王曰:颂,令汝官司成周贾,监司新造贾”(西周金文中造作之“造”亦只见于颂器),字作“
文化-陈剑:释“琮”及相关诸字(一)”、“
文化-陈剑:释“琮”及相关诸字(一)”和“
文化-陈剑:释“琮”及相关诸字(一)”。“新造贾”是职官名,曾侯乙墓竹简有官名“新造尹”、“新造人”,《战国策·楚策一》有官名“新造
文化-陈剑:释“琮”及相关诸字(一)”,[48]颂器的这些不同字形没有问题都应当释读爲“造”。而以“
文化-陈剑:释“琮”及相关诸字(一)”和“
文化-陈剑:释“琮”及相关诸字(一)”表“造”者爲殷末(万
文化-陈剑:释“琮”及相关诸字(一)方彝、
文化-陈剑:释“琮”及相关诸字(一)父丁簋、又下文所举竹
文化-陈剑:释“琮”及相关诸字(一)
父戊方彝等)、西周早期(宰农
文化-陈剑:释“琮”及相关诸字(一)父丁鼎、小臣
文化-陈剑:释“琮”及相关诸字(一)(宠)”之与“宠”字相类。
以下所引“
文化-陈剑:释“琮”及相关诸字(一)(造)”字诸例较爲特别:
23)竹
文化-陈剑:释“琮”及相关诸字(一)
父戊方16.98789879
文化-陈剑:释“琮”及相关诸字(一)
父戊。告衍。
24)亚
文化-陈剑:释“琮”及相关诸字(一)
父丁觚(12.7293):亚
文化-陈剑:释“琮”及相关诸字(一)

文化-陈剑:释“琮”及相关诸字(一)
(造)父丁。孤竹。
25)亚
文化-陈剑:释“琮”及相关诸字(一)
父丁卣(10.5271):亚
文化-陈剑:释“琮”及相关诸字(一)

文化-陈剑:释“琮”及相关诸字(一)
(造)丁父。孤竹。
26)亚
文化-陈剑:释“琮”及相关诸字(一)
乡贾鼎(4.2362):亚
文化-陈剑:释“琮”及相关诸字(一)

文化-陈剑:释“琮”及相关诸字(一)
(造)智光
文化-陈剑:释“琮”及相关诸字(一)
(贾)。
27)亚
文化-陈剑:释“琮”及相关诸字(一)
鼎(4.2427):亚
文化-陈剑:释“琮”及相关诸字(一)

文化-陈剑:释“琮”及相关诸字(一)
(造)父癸,宅,于
文化-陈剑:释“琮”及相关诸字(一)
。册
文化-陈剑:释“琮”及相关诸字(一)

《集成》4.1737鼎铭“册
文化-陈剑:释“琮”及相关诸字(一)宅”三字,“册”下之字与上(27)末之“
文化-陈剑:释“琮”及相关诸字(一)
”当爲一字。(27)係摹刻本,其字或略有走形。裘锡圭先生说《集成》4.1737鼎铭“风格似族名金文。殷末周初铜器,其所铸族名金文有‘册’字者,器主必属史官世家。上引铭文第二字,左边爲‘口’,右边也是‘瞽’之表意初文。先秦有所谓‘瞽史’。……上举殷鼎的器主也许就是一位瞽史。”[49]将(27)和《集成》4.1737鼎铭结合起来看,“宅”应是这位“瞽史”的私名。(27)中的“
文化-陈剑:释“琮”及相关诸字(一)”当是地名,“
文化-陈剑:释“琮”及相关诸字(一)”字作地名卜辞多见(看《类纂》1282页)。《西清古鉴》13.6和13.7着录“周召夫方彝”两件(或称“作册宅方彝”):“亚
文化-陈剑:释“琮”及相关诸字(一),
文化-陈剑:释“琮”及相关诸字(一)作册宅
文化-陈剑:释“琮”及相关诸字(一)
文化-陈剑:释“琮”及相关诸字(一)
文化-陈剑:释“琮”及相关诸字(一),
文化-陈剑:释“琮”及相关诸字(一)作彝。”铭文难通,又似误以“
文化-陈剑:释“琮”及相关诸字(一)”当“八”字,当是据上引亚
文化-陈剑:释“琮”及相关诸字(一)鼎(4.2427)和亚
文化-陈剑:释“琮”及相关诸字(一)乡贾鼎(4.2362)僞作。《集成》不收。
上引(23)~(27)诸铭没有出现器名,“
文化-陈剑:释“琮”及相关诸字(一)
”字前也没有“用”字,其用爲表示作器动词不像前举(17)~(22)的“
文化-陈剑:释“琮”及相关诸字(一)
”字那样明显,容易误解爲族氏名或人名。李学勤先生曾说这些“
文化-陈剑:释“琮”及相关诸字(一)”字“在上引各器也可能是动词,读爲‘予’,不一定解作族名或人名。”[50]我们知道,早期短铭金文多爲族氏名、作器人名和作器对象名几个要素的组合,起“标记”的作用,往往既无作器动词,亦无器名,而且族氏名等诸要素可多可少,其先后顺序也比较自由。同时,也可以在族氏名或人名与作器对象名之间加入作器动词,或在其后再加上器名,从而连缀成完整的一句话。这一点,通过彙聚记同一族氏和作器对象名的铜器群,将其铭文加以对比,便看得特别清楚。林澐先生曾举过几组例子。[51]我们以(26)中出现的族氏名“卿襾”为例,卿襾父乙方鼎(4.1824)、卿襾父乙觯(12.6382):“卿襾,父乙”;卿襾父癸爵(14.8963):“父癸,卿襾”;卿襾父癸簋(6.3337)“卿襾,父癸”(此铭“卿”、“襾”两字分开位于上下方将“父癸”二字夹在中间)。而卿襾作父辛鬲(《文物》1992年第3期94页图八:2)铭文作:“卿襾作父辛。”又如,竹祖丁簋(6.3137)铭“竹,祖丁”三字,可与(23)对比。父丁孤竹罍(15.9810):“父丁,孤竹,亚髟。”[52]
文化-陈剑:释“琮”及相关诸字(一)孤竹罍(15.9793):“亚
文化-陈剑:释“琮”及相关诸字(一),孤竹。”亚
文化-陈剑:释“琮”及相关诸字(一)孤竹鼎(4.2033):“亚
文化-陈剑:释“琮”及相关诸字(一),孤竹,廼。”可与(24)、(25)对比。可见,将上举诸铭中的“
文化-陈剑:释“琮”及相关诸字(一)”释读爲“造”是很合适的。
前引“
文化-陈剑:释“琮”及相关诸字(一)”字第(一)形所在的
文化-陈剑:释“琮”及相关诸字(一)父丁爵只有“
文化-陈剑:释“琮”及相关诸字(一)父丁”三字铭文。“
文化-陈剑:释“琮”及相关诸字(一)”与前举殷末金文用爲“造”的“
文化-陈剑:释“琮”及相关诸字(一)”字形不同,当是族氏名,即接下来要讲到的殷墟卜辞中的
文化-陈剑:释“琮”及相关诸字(一)族。
注释:



*本文是“全国优秀博士学位论文作者专项资金资助项目”(FANEDD。项目批准号:200311)成果之一。曾提交200611810日在武汉大学召开的“中国简帛学国际论坛2006”。
[1]下引楚简资料分别见于:荆门市博物馆:《郭店楚墓竹简》,文物出版社,1998年5月。河南省文物考古研究所编着:《新蔡葛陵楚墓》,大象出版社,2003年10月。马承源主编:《上海博物馆藏战国楚竹书》(一)~(五),上海古籍出版社,2001~2005年。
[2]李家浩:《战国竹简〈缁衣〉中的“逯”》,荆门郭店楚简研究(国际)中心编:《古墓新知——纪念郭店楚简出土十周年论文专辑》,17~24页,国际炎黄文化出版社,2003年11月。本节下引李家浩先生说皆见此文。此前陈斯鹏先生曾谓C形左上的“人”旁“当是彳之讹”。见陈斯鹏:《初读上博楚简》,“简帛研究”网站,2002年2月5日,http://www.jianbo.org/Wssf/2002/chensipeng01.htm。
[3]黄德宽、徐在国:《郭店楚简文字考释》,《吉林大学古籍研究所建所十五周年纪念文集》,102页,吉林大学出版社,1998年12月。又刘信芳:《郭店楚简〈缁衣〉解诂》,《郭店楚简国际学术研讨会论文集》,170页,湖北人民出版社,2000年5月。
[4]刘桓:《读〈郭店楚墓竹简〉札记》,《简帛研究二○○一》,62页,广西师範大学出版社,2001年9月。又张桂光:《郭店楚墓竹简释注续商榷》,《简帛研究二○○一》,189页。收入其《古文字论集》,182页,中华书局,2004年10月。
[5]周凤五:《郭店楚简识字札记》,《张以仁先生七秩寿庆论文集》,352~353页,学生书局,1999年。
[6]刘乐贤:《读楚简札记二则》,“简帛研究”网站,2004年5月26日,http://www.jianbo.org/admin3/list.asp?id=1207。下引刘乐贤先生说皆见此文。
[7]冯胜君:《论郭店简〈唐虞之道〉、〈忠信之道〉、〈语丛〉一~三以及上博简〈缁衣〉爲具有齐系文字特点的抄本》,250~253页,北京大学博士后研究工作报告,2004年8月。下引冯胜君先生说皆见此。
[8]引者按:侵、谈与冬、东几部的密切关係很多研究者都有过论述,比较详细的引述和总结可参看颜世铉:《楚简“流”、“谗”字补释》,谢维扬、朱渊清主编:《新出土文献与古代文明研究》,151~154页,上海大学出版社,2004年4月。
[9]魏宜辉:《再论郭店简、上博简〈缁衣〉用爲“从”之字》,张玉金主编:《出土文献语言研究》第一辑,广东高等教育出版社,2006年6月。下引魏宜辉先生说皆见此文。李零先生说见其《上博楚简校读记(之二):〈缁衣〉》,廖名春、朱渊清主编:《上博馆藏战国楚竹书研究》,411页,上海书店出版社,2002年3月。
[10]史杰鹏:《先秦两汉闭口韵词的同源关係研究》,47页注60,北京师範大学博士学位论文,2004年5月。与此处所引有关的部分内容作者后以《由楚简帛书异文谈谈几个上古屋部连绵词的意思》为题发表于《咸宁学院学报》第25卷第5期(但未录上引原文47页注60的内容),72~74页,2005年10月。
[11]宋华强:《新蔡简与“速”义近之字及楚简中相关诸字新考》,“简帛”网,2006年7月31日,http://www.bsm.org.cn/show_article.php?id=389。
[12]陈斯鹏:《郭店楚简解读四则》,《古文字研究》第二十四辑,409~410页,中华书局,2002年7月。李锐:《读楚简〈周易〉札记一则》,“孔子2000”网站,2004年4月24日,http://www.confucius2000.com/qhjb/dcjzyzj1ze.htm。又前注所引刘乐贤先生文。
[13]以下简称《集成》。后文注金文出处凡径出册数和编号的,皆见于《集成》。
[14]北京大学考古学系商周组、山西省考古研究所编:《天马—曲村(1980—1989)》,497页,科学出版社,2000年9月。此条材料承董珊先生指示。
[15]以上诸说参看周法高主编:《金文诂林》,第七册4741~4750页,香港中文大学,1975年。此外,台湾王恆余先生有《论各家对于金文中
文化-陈剑:释“琮”及相关诸字(一)字的解释》一文,罗列徵引诸家之说较爲全面详细,读者可以参看。其结论为分析字形为从“宀”从“亚”,谓“读为嘉,有‘予’、‘赏’之意”,与马敍伦之说相近。见《大陆杂志》72卷4期,156~163页,1986年。
[16]陈汉平:《金文编订补》,79~80页、616~619页,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3年9月。
[17]参看周法高主编:《金文诂林》,第七册4745~4749页引唐兰、于省吾、杨树达等人说。又陈梦家先生曾概括金文这些字的用法爲“(1)作爲铸作义”、“(2)作爲休美义”、“(3)作爲赏赐义”三项。后两项是相通的,也可以概括为一类,即本文所说第一类。见陈梦家:《西周铜器断代》
文化-陈剑:释“琮”及相关诸字(一)簋下考释,138页,中华书局,2004年4月。又参看李家浩:《应国爯簋铭文考释》,《文物》1999年第9期,83~84页。又载保利艺术博物馆编:《保利藏金》(题爲《应国爯簋》),76页,岭南美术出版社,1999年9月。黄锡全:《金文“
文化-陈剑:释“琮”及相关诸字(一)
文化-陈剑:释“琮”及相关诸字(一)”试解》,《中国文字》新廿八期,45~53页,艺文印书馆,2002年12月。
[18]在于省吾和唐兰先生之前,王国维曾释颂器所谓“贮”字(按实当释为“贾”)义为“锡(赐)”,谓“贮予古同部字”。见其《颂壶跋》,收入《观堂集林》附《观堂别集》卷一,1202页,中华书局,1959年6月。又后文要引到唐兰先生曾谓丁佛言引或说“亦以爲宁字”。
[19]参看朱凤瀚:《记中村不折旧藏的一片甲骨刻辞》,《揖芬集——张政烺先生九十华诞纪念文集》,216~218页,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2年5月。黄锡全:《西周货币史料的重要发现——亢鼎铭文的再研究》,2001年6月“中国先秦货币学术研讨会”(山西太原)论文,收入中国钱币学会编:《中国钱币论文集(第四辑)》,51~52页,中国金融出版社,2002年9月。黄锡全:《金文“
文化-陈剑:释“琮”及相关诸字(一)
文化-陈剑:释“琮”及相关诸字(一)”试解》,《中国文字》新廿八期,46~48页。
[20]杨树达曾将金文格伯簋中旧所谓“贮”字读爲“贾”,见《积微居金文说(增订本)》之《格伯簋跋》,卷一第11页,中华书局,1997年12月。赵光贤先生赞同杨说,见赵光贤:《从裘卫诸器看西周的土地交易》,《北京师範大学学报》1976年第6期。李学勤先生在杨说的基础上,进一步认爲旧所谓“贮”字就应改释爲“贾”字。见李学勤:《重新估价中国古代文明》,《人文杂志》增刊《先秦史论文集》,收入其《新出青铜器研究》,8~9页,文物出版社,1990年6月。李学勤:《鲁方彝与西周商贾》,《史学月刊》1985年第1期,收入《当代学者自选文库·李学勤卷》,302~308页,安徽教育出版社,1999年5月。李学勤:《兮甲盘与驹父盨》,《人文杂志丛刊》第二辑《西周史研究》,收入其《新出青铜器研究》,144~145页。
[21]中山器等战国“贾”字的释读见裘锡圭:《释“贾”》,中国古文字学研究会第九届学术研讨会论文,1992年,南京。
[22]唐兰:《作册令尊及作册令彝铭文考释》,原载《国立北京大学国学季刊》四卷一期,收入《唐兰先生金文论集》,12~13页,紫禁城出版社,1995年10月。此说又略见于唐兰:《略论西周微史家族窖藏铜器羣的重要意义》注[七九],原载《文物》1978年第3期,收入《唐兰先生金文论集》,222页。又《作册令尊及作册令彝铭文考释》补记谓丁佛言引或说“亦以爲宁字”,又放弃前说而改释“
文化-陈剑:释“琮”及相关诸字(一)”字爲从城墉之“墉”的表意初文得声,谓“于金文当读作庸。庸者功也,劳也,引申之当有赏锡之义矣。”
[23]唐兰:《西周青铜器铭文分代史徵》“作册大鼎”下考释,138页,中华书局,1986年12月。
[24]“人”字旧多误释为“氒(厥)”,此从李学勤先生说改正。见李学勤:《令方尊、方彝新释》,《古文字研究》第十六辑,223页,中华书局,1989年9月。李文指出,“令方尊、方彝此字均与上‘二人’的‘人’全同”,《尚书·酒诰》有“尹人”,注释者多云“尹人”即“正人”,《尚书》的“正人”见于《洪範》、《康诰》(两见),“可以看出‘正人’即‘正’,‘尹人’即‘尹’,皆指执政之官。‘明公尹人’亦即‘公尹’。”唐兰先生前此已释为“尹人”,但说为“谓尹氏之人”,似不如李说义长。见唐兰:《作册令尊及作册令彝铭文考释》,收入《唐兰先生金文论集》,12页。又唐兰先生后在《西周青铜器铭文分代史徵》212页说“尹人即尹氏”。
[25]
文化-陈剑:释“琮”及相关诸字(一)金二钧”即红铜二钧,“
文化-陈剑:释“琮”及相关诸字(一)(
文化-陈剑:释“琮”及相关诸字(一)、骍)”字的释读参看李家浩:《谈春成侯盉与少府盉的铭文及其容量》,饶宗颐主编《华学》第五辑,151页,中山大学出版社,2001年12月。黄锡全:《西周货币史料的重要发现——亢鼎铭文的再研究》,中国钱币学会编:《中国钱币论文集(第四辑)》,56页。
[26]本铭的断句和理解参看李学勤:《〈中日欧美澳纽所见所拓所摹金文彙编〉选释》,收入其《新出青铜器研究》,302页。李先生云:“铭文难解处在于人物间的关係。推求文义,楷侯名方,姜氏爲其夫人,楷妊爲其母。如此读去,全铭就明白易晓了。”
[27]参看冀小军:《说甲骨金文中表示祈求义的
文化-陈剑:释“琮”及相关诸字(一)”读爲“谗”参看以下几文:A、李学勤:《上海博物馆藏楚竹书〈诗论〉分章释文》,“简帛研究”网站,2002年1月16日,http://www.jianbo.org/Wssf/2002/lixueqin01.htm;又李学勤:《〈诗论〉的体裁和作者》附录《〈诗论〉分章释文》,朱渊清、廖名春主编《上博馆藏战国楚竹书研究》,59页;B、蔡哲茂《上海简孔子诗论“谗”字解》,“简帛研究”网站,2002年3月6日,http://www.jianbo.org/Wssf/2002/caizhemao01.htm;C、前注所引颜世铉:《楚简“流”、“谗”字补释》;D、曾宪通:《再説“
文化-陈剑:释“琮”及相关诸字(一)”符》,《古文字研究》第二十五辑,243~250页,中华书局,2004年10月。收入其《古文字与出土文献丛考》,107~114页,中山大学出版社,2005年1月。
[30]周法高主编:《金文诂林》,第七册4748页。
[31]
文化-陈剑:释“琮”及相关诸字(一)(夷)”字的释读见于豪亮:《陕西省扶风县强家村出土虢季家族铜器铭文考释》,收入《于豪亮学术文存》,13页,中华书局,1985年11月。
[32]此条材料承郭永秉先生指示。
[33]李学勤:《簋铭文考释》,原载《故宫博物院院刊》2001年第1期,收入其《中国古代文明研究》,68页,华东师範大学出版社,2005年4月。
[34]杨树达:《积微居金文说(增订本)》,74页说宰甫卣“光当读为贶”,又116~117页说守宫尊“光”字亦读为“贶”,将“事”字属上读,说爲“周师光守宫事,谓周师与守宫以职事也。”
[35]此铭的断句和释读参看裘锡圭:《史墻盘铭解释》,《文物》1978年第3期。收入《古文字论集》,380页,中华书局,1992年8月。
[36]唐兰:《略论西周微史家族窖藏铜器群的重要意义》,《文物》1978年第3期。收入《唐兰先生金文论集》,222页。
[37]裘锡圭:《史墻盘铭解释》,《古文字论集》,380页。
[38]参看朱凤瀚:《师酉鼎与师酉簋》,《中国历史文物》2004年第1期,第7页。
[39]陈絜、祖双喜:《亢鼎铭文与西周土地所有制》,《中国历史文物》2005年第1期,28页注10。此文相信释“”为“休”之说,谓“‘袤’也即‘褒庥’,用通俗的话来説,就是大力表彰的意思。”
[40]黄盛璋:《长安镐京地区西周墓新出铜器群初探》,《文物》1986年第1期,41页。
[41]刘桓:《金文札记(四则)》之“二、伯姜鼎”,刘利民、周建设主编《语言(第二卷)》,323~324页,首都师範大学出版社,2001年12月。黄锡全:《金文“”试解》,《中国文字》新廿八期,45~53页。
[42]见前注所引李家浩:《应国爯簋铭文考释》,《文物》1999年第9期,83页。又《保利藏金》,76页。
[43]此铭共三行,“鼎”字位于第二行末、“中易”两字之上,一般将其连读为“中易(赐)鼎。扬中皇,乍(作)宝”。今改爲如此读。
[44]陈梦家:《西周铜器断代》,上册56页。
[45]周法高主编:《金文诂林》,第一册252~253页。
[46]除下引诸例外,昆疕王钟(1.046)云:“昆疕王贾作龢钟,其万年子孙永宝。”“贾”当是昆疕王之私名。或与用爲“造”之“”字混爲一谈,释读爲“贮作”、“贮(铸)作”,非是。
[47]参看陈伟武:《简帛兵学文献探论》,123页,中山大学出版社,1999年11月。
[48]参看裘锡圭、李家浩:《曾侯乙墓竹简释文与考释》注221,《曾侯乙墓》526页,文物出版社,1989年7月。
[49]裘锡圭:《关于殷墟卜辞的“瞽”》,王宇信、宋镇豪、孟宪武主编《2004年安阳殷商文明国际学术研讨会论文集》,4~5页,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4年9月。
[50]李学勤:《试论孤竹》,原载《社会科学战綫》1983年第2期,收入《新出青铜器研究》,57页。又收入《当代学者自选文库·李学勤卷》,127页。
[51]参看林澐:《对早期铜器铭文的几点看法》,《古文字研究》第五辑,收入《林澐学术文集》,62~63页,中国大百科全书出版社,1998年12月。
[52]此器1973年出土于辽宁喀左青铜器窖藏,时代爲商代晚期。唐兰先生指出,“从文献上考察,这个地区,在商代属于孤竹国。”见唐兰:《从河南郑州出土的商代前期青铜器说起》,原载《文物》1973年第3期,收入《唐兰先生金文论集》,490页。李学勤先生进一步将字释爲“孤竹”。见晏琬(李学勤):《北京、辽宁出土铜器与周初的燕》,原载《考古》1975年第5期,收入《新出青铜器研究》,46~53页。李学勤:《试论孤竹》,收入《新出青铜器研究》,54~59页。又收入《当代学者自选文库·李学勤卷》,121~13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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