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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标题:陈剑:甲骨金文旧释“将/鼎”之字及相关诸字新释(中)
甲骨金文旧释“
金文-陈剑:甲骨金文旧释“将/鼎”之字及相关诸字新释(中)”、“
金文-陈剑:甲骨金文旧释“将/鼎”之字及相关诸字新释(中)”一系字与 “
金文-陈剑:甲骨金文旧释“将/鼎”之字及相关诸字新释(中)”一系字联繫起来的两个中间环节。
将前举“
金文-陈剑:甲骨金文旧释“将/鼎”之字及相关诸字新释(中)”、“
金文-陈剑:甲骨金文旧释“将/鼎”之字及相关诸字新释(中)”和“
金文-陈剑:甲骨金文旧释“将/鼎”之字及相关诸字新释(中)”诸形结合起来看,可以合理推测其最繁的完整形体应当作“
金文-陈剑:甲骨金文旧释“将/鼎”之字及相关诸字新释(中)”。而在1981年陕西长安县沣东花园村墓葬(M15)出土的西周前期金文中,正有 “
金文-陈剑:甲骨金文旧释“将/鼎”之字及相关诸字新释(中)”字,作如下之形:
金文-陈剑:甲骨金文旧释“将/鼎”之字及相关诸字新释(中)”字所在的铭文如下:
(6)戎佩(?)玉人卣、尊:戎佩(?)玉人父宗彝
金文-陈剑:甲骨金文旧释“将/鼎”之字及相关诸字新释(中)。
(7)麃父卣、麃父尊:麃父作
金文-陈剑:甲骨金文旧释“将/鼎”之字及相关诸字新释(中)
金文-陈剑:甲骨金文旧释“将/鼎”之字及相关诸字新释(中)从宗彝
金文-陈剑:甲骨金文旧释“将/鼎”之字及相关诸字新释(中)。
李学勤先生说 “
金文-陈剑:甲骨金文旧释“将/鼎”之字及相关诸字新释(中)”字“即三体石经‘逸’字古文”, 将二者联繫起来可从。但谓其是“族氏”则恐不可信。 [1] 张亚初先生将其均隶定作 “
金文-陈剑:甲骨金文旧释“将/鼎”之字及相关诸字新释(中)”,括注“肆”,[2] 于义较长。“宗彝肆”即 前引卯簋盖、繁卣和
金文-陈剑:甲骨金文旧释“将/鼎”之字及相关诸字新释(中)簋的“宗彝一肆”。(6)、(7)分别都是尊、卣同铭,正即各自铭文所记同时所作成套酒器中的两件。[3] 上古汉语中当单位量词之前的数词是“一”时,“一”常可省去不说。西周金文之例如“马匹”(吴虎簋、守宫盘、御正卫簋、
金文-陈剑:甲骨金文旧释“将/鼎”之字及相关诸字新释(中)簋等)、“矢束”(
金文-陈剑:甲骨金文旧释“将/鼎”之字及相关诸字新释(中)簋、不其簋等)、“丝束”(曶鼎、守宫盘等)、“帛束”(五年琱生簋、大簋盖等)、“秬鬯卣”(彔伯
金文-陈剑:甲骨金文旧释“将/鼎”之字及相关诸字新释(中)簋)等等,皆与 “宗彝肆”的説法相类。 函皇父盘铭(16.10164)云 “函皇父作琱
金文-陈剑:甲骨金文旧释“将/鼎”之字及相关诸字新释(中)(妘)……鼎簋一具…… ”,也可与 “麃父作
金文-陈剑:甲骨金文旧释“将/鼎”之字及相关诸字新释(中)
金文-陈剑:甲骨金文旧释“将/鼎”之字及相关诸字新释(中)从宗彝肆”相印证。
“
金文-陈剑:甲骨金文旧释“将/鼎”之字及相关诸字新释(中)”字显然当分析爲从“兔”从“
金文-陈剑:甲骨金文旧释“将/鼎”之字及相关诸字新释(中)”两个偏旁,以我们对古文字构造的一般感觉来说,其中的“
金文-陈剑:甲骨金文旧释“将/鼎”之字及相关诸字新释(中)”应该 係起表音的作用,而很难看作意符。[4] “
金文-陈剑:甲骨金文旧释“将/鼎”之字及相关诸字新释(中)”字在铭中用爲 “肆”,与前文所论其省变之体“
金文-陈剑:甲骨金文旧释“将/鼎”之字及相关诸字新释(中)”、“
金文-陈剑:甲骨金文旧释“将/鼎”之字及相关诸字新释(中)”和“
金文-陈剑:甲骨金文旧释“将/鼎”之字及相关诸字新释(中)”等用爲“肆”、“逸、佚” 相合。这就説明,独立的“
金文-陈剑:甲骨金文旧释“将/鼎”之字及相关诸字新释(中)”字、从“鼎” 从“
金文-陈剑:甲骨金文旧释“将/鼎”之字及相关诸字新释(中)”得声的 “
金文-陈剑:甲骨金文旧释“将/鼎”之字及相关诸字新释(中)”字及其各种省变之体,其读音也应该与“肆”、“逸、佚”相同或很接近。
“
金文-陈剑:甲骨金文旧释“将/鼎”之字及相关诸字新释(中)”字以“
金文-陈剑:甲骨金文旧释“将/鼎”之字及相关诸字新释(中)”爲声符虽可肯定,但其爲什麽从“兔”,一时还难以说得很清楚。简单的办法,是将“兔”看作意符。至于“
金文-陈剑:甲骨金文旧释“将/鼎”之字及相关诸字新释(中)”爲什麽从意符“兔”, 其本义是什麽、它 最初是爲哪个词造的等问题,就衹好承认已经难考、衹能付之阙如了。[5]如果此说属实, “逸”字追根溯源,就当分析爲从“
金文-陈剑:甲骨金文旧释“将/鼎”之字及相关诸字新释(中)”、“
金文-陈剑:甲骨金文旧释“将/鼎”之字及相关诸字新释(中)”、 “
金文-陈剑:甲骨金文旧释“将/鼎”之字及相关诸字新释(中)”省声。其最终保存下来的“ 兔”旁,是本身又是形声字的原始声符“
金文-陈剑:甲骨金文旧释“将/鼎”之字及相关诸字新释(中)”中的意符部分, “逸” 字中实际上就没有表音的偏旁了。在众多“省声字”中,有的其声符部分本身就是一个形声字,如果“省声”时将其声符中表音的部分省去,全字剩下的偏旁实际就都跟整个字的读音无关了,这种情况是不乏其例的。如“梳”从“疏”(从“疋 ”声)省声,“酥”从“稣”(从“鱼”声)省声等等。
另一种考虑,是设想“
金文-陈剑:甲骨金文旧释“将/鼎”之字及相关诸字新释(中)”字中的“兔”也表音,係在 “
金文-陈剑:甲骨金文旧释“将/鼎”之字及相关诸字新释(中)”字上加注的声符,但“兔”字不念其透母鱼部的本音。张世超先生近年将古文字中用爲“一”的一些字跟“逸”字联繫起来,对“
金文-陈剑:甲骨金文旧释“将/鼎”之字及相关诸字新释(中)”和“逸”字从“兔”提出了一种新的解释。他认爲,中山王
金文-陈剑:甲骨金文旧释“将/鼎”之字及相关诸字新释(中)壶用爲“一”之
金文-陈剑:甲骨金文旧释“将/鼎”之字及相关诸字新释(中)”,《说文》的解释和字形分析有问题,它“象兔奔逸之形”,也是“读如一”的古“逸”字。“
金文-陈剑:甲骨金文旧释“将/鼎”之字及相关诸字新释(中)”和“逸”字所从之“兔”当爲声符,即“原始‘逸’字”“
金文-陈剑:甲骨金文旧释“将/鼎”之字及相关诸字新释(中)”形的简化。[6] 他对
金文-陈剑:甲骨金文旧释“将/鼎”之字及相关诸字新释(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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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文-陈剑:甲骨金文旧释“将/鼎”之字及相关诸字新释(中)”和“
金文-陈剑:甲骨金文旧释“将/鼎”之字及相关诸字新释(中)”等字来看,要说其中的“兔”皆由 “
金文-陈剑:甲骨金文旧释“将/鼎”之字及相关诸字新释(中)”简化而来,恐怕也很困难。不过,兔爲善奔逸的动物(即《说文》“逸”字下所说“兔谩訑善逃也”),在早期古文字“一形多用”情况较爲普遍的时候,“兔”字确实是有可能同时被用来表示“逸”这个词的。在“
金文-陈剑:甲骨金文旧释“将/鼎”之字及相关诸字新释(中)”字中,“兔”字代表的读音就是“逸”,是在“
金文-陈剑:甲骨金文旧释“将/鼎”之字及相关诸字新释(中)”字上加注的声符,这种可能性似乎确实难以完全排除。如果此说属实,则“逸”字的形成虽然经过了较爲剧烈的省改过程,但其最终保留下来的“兔”旁部分本来还是标示读音的。
不管“兔”是纯粹的意符还是声符,都不影响我们上述分析后得出的 “
金文-陈剑:甲骨金文旧释“将/鼎”之字及相关诸字新释(中)”当与“肆”、“逸、佚”诸字读音相同或极爲接近的结论。
再来看下面一例:
(8)卫鼎(5.2733,西周中期):卫肈作厥文考己仲宝
金文-陈剑:甲骨金文旧释“将/鼎”之字及相关诸字新释(中)鼎,用祷寿、丐永福 ……
此铭旧着录的各种拓本“宝” 下之字大多很不清晰 ,《集成》所收拓本尤甚。研究者或将其径释爲“
金文-陈剑:甲骨金文旧释“将/鼎”之字及相关诸字新释(中)”,或将其与其下的“鼎”字合爲一字释爲“
金文-陈剑:甲骨金文旧释“将/鼎”之字及相关诸字新释(中)”。唐兰先生曾隶释作 “
金文-陈剑:甲骨金文旧释“将/鼎”之字及相关诸字新释(中)(
金文-陈剑:甲骨金文旧释“将/鼎”之字及相关诸字新释(中))”,并谓“此与索角同”。 [7] 遍查旧着录此铭诸书,以 《中日欧美澳纽所见所拓所摹金文彙编》4.205所收拓本最好(下列第一形)。此器现藏于台北故宫博物院,近年新出版的《故宫西周金文录》重新着录了此鼎的拓本,并附有彩色照片。[8]诸形相较,尤其是从照片观察,可以清楚地看出它确实是作我们所隶定的“
金文-陈剑:甲骨金文旧释“将/鼎”之字及相关诸字新释(中)”形:
金文-陈剑:甲骨金文旧释“将/鼎”之字及相关诸字新释(中)
其字形与前引用爲“肆”的“
金文-陈剑:甲骨金文旧释“将/鼎”之字及相关诸字新释(中)”全同,用法则与金文常见的所谓“
金文-陈剑:甲骨金文旧释“将/鼎”之字及相关诸字新释(中)鼎”之“
金文-陈剑:甲骨金文旧释“将/鼎”之字及相关诸字新释(中)”、亦即本文隶定作“
金文-陈剑:甲骨金文旧释“将/鼎”之字及相关诸字新释(中)”之字相同。由此可以更进一步证明,甲骨金文“
金文-陈剑:甲骨金文旧释“将/鼎”之字及相关诸字新释(中)”及“
金文-陈剑:甲骨金文旧释“将/鼎”之字及相关诸字新释(中)”一系字,其读音必定与 “
金文-陈剑:甲骨金文旧释“将/鼎”之字及相关诸字新释(中)”及“
金文-陈剑:甲骨金文旧释“将/鼎”之字及相关诸字新释(中)”一系字相同或极爲接近。它们同从“
金文-陈剑:甲骨金文旧释“将/鼎”之字及相关诸字新释(中)”得声或省声,所以偶尔有通用的现象。
研究者其实也早已将 “
金文-陈剑:甲骨金文旧释“将/鼎”之字及相关诸字新释(中)”一系字跟“
金文-陈剑:甲骨金文旧释“将/鼎”之字及相关诸字新释(中)”一系字联繫起来考虑了。如刘心源、郭沫若都曾释卯簋“
金文-陈剑:甲骨金文旧释“将/鼎”之字及相关诸字新释(中)”字爲“将”,刘心源谓“将即
金文-陈剑:甲骨金文旧释“将/鼎”之字及相关诸字新释(中)字”,郭沫若谓“将宝者命卯以所锡之器物爲宝”。[9]刘钊、陈汉平先生也曾联繫更多的材料,据“
金文-陈剑:甲骨金文旧释“将/鼎”之字及相关诸字新释(中)”释爲“
金文-陈剑:甲骨金文旧释“将/鼎”之字及相关诸字新释(中)”的传统说法,释 “
金文-陈剑:甲骨金文旧释“将/鼎”之字及相关诸字新释(中)”爲“
金文-陈剑:甲骨金文旧释“将/鼎”之字及相关诸字新释(中)”或“祼将”之“将”,将其中的“兔”释爲“象”,分析爲迭加的声符。[10]《金文形义通解》已经将卯簋、多友鼎、 向
金文-陈剑:甲骨金文旧释“将/鼎”之字及相关诸字新释(中)簋、麃父尊、卣、戎佩 (?)玉人尊、卣诸字都收在“
金文-陈剑:甲骨金文旧释“将/鼎”之字及相关诸字新释(中)”(
金文-陈剑:甲骨金文旧释“将/鼎”之字及相关诸字新释(中))字下,卯簋从郭沫若说释“将宝”解释爲“执持”,多友鼎之字则解释作“叚爲堵,钟磬之列也。”[11] 凡此种种,皆因旧释 “
金文-陈剑:甲骨金文旧释“将/鼎”之字及相关诸字新释(中)”之说太爲深入人心。 现在我们面对上文所举丰富的证据,就不应该再抱着释“
金文-陈剑:甲骨金文旧释“将/鼎”之字及相关诸字新释(中)”爲“
金文-陈剑:甲骨金文旧释“将/鼎”之字及相关诸字新释(中)”的传统旧说的成见,怀疑“
金文-陈剑:甲骨金文旧释“将/鼎”之字及相关诸字新释(中)(肆)”、 “
金文-陈剑:甲骨金文旧释“将/鼎”之字及相关诸字新释(中)(肆)”和 “
金文-陈剑:甲骨金文旧释“将/鼎”之字及相关诸字新释(中)(逸、佚)诸字之释了,而应该反过来考虑,将所谓“
金文-陈剑:甲骨金文旧释“将/鼎”之字及相关诸字新释(中)”字往与“肆、逸、佚”诸字读音相同或相近的方向改释。
四、
根据上文对 “
金文-陈剑:甲骨金文旧释“将/鼎”之字及相关诸字新释(中)”字读音的结论,进一步分析其字形,探讨其造字意图,也可以对其读音得出合理的解释。
很多研究者都曾指出,“
金文-陈剑:甲骨金文旧释“将/鼎”之字及相关诸字新释(中)”形左方、 “
金文-陈剑:甲骨金文旧释“将/鼎”之字及相关诸字新释(中)”字左上所从的“爿”,係“俎案”的侧视之形。如王国维云:“许书篆文几字与古文
金文-陈剑:甲骨金文旧释“将/鼎”之字及相关诸字新释(中)字象匕肉于鼎之形,……则其右之
金文-陈剑:甲骨金文旧释“将/鼎”之字及相关诸字新释(中)”字“其朔义谓以匕扱取鼎中之肉而置之于几上也”,“《仪礼》之俎,盖即古文
金文-陈剑:甲骨金文旧释“将/鼎”之字及相关诸字新释(中)字所从之几也。”罗振玉《古器物识小录》云:“古鼎铭往往云‘作
金文-陈剑:甲骨金文旧释“将/鼎”之字及相关诸字新释(中)彝’,
金文-陈剑:甲骨金文旧释“将/鼎”之字及相关诸字新释(中)字从
金文-陈剑:甲骨金文旧释“将/鼎”之字及相关诸字新释(中)字从之。”[13] 从形制来说,“牀”跟用以切肉、盛载牲体的“俎”,都是作由两足或四足支起一狭长的平板之形,其侧视之形皆作
金文-陈剑:甲骨金文旧释“将/鼎”之字及相关诸字新释(中)。索爵“
金文-陈剑:甲骨金文旧释“将/鼎”之字及相关诸字新释(中)”字之形本也应倒过来作
金文-陈剑:甲骨金文旧释“将/鼎”之字及相关诸字新释(中)”字字形时,多以“鼎”、“ 匕”相配爲说,据“匕”形立论,前文所引诸家之说已经看到不少例子。也有不少研究者据“刀”立论,如孙诒让云金文诸
金文-陈剑:甲骨金文旧释“将/鼎”之字及相关诸字新释(中)字“依字当从‘鼎’从 ‘
金文-陈剑:甲骨金文旧释“将/鼎”之字及相关诸字新释(中)’省声”,释 “
金文-陈剑:甲骨金文旧释“将/鼎”之字及相关诸字新释(中)”爲“古文
金文-陈剑:甲骨金文旧释“将/鼎”之字及相关诸字新释(中)字”,谓“依诸字偏旁推之,古文
金文-陈剑:甲骨金文旧释“将/鼎”之字及相关诸字新释(中)字疑当从‘肉’从‘刀’。盖以刀剉肉作醢
金文-陈剑:甲骨金文旧释“将/鼎”之字及相关诸字新释(中),故从刀。小篆省刀,金文
金文-陈剑:甲骨金文旧释“将/鼎”之字及相关诸字新释(中)字遂不可通矣。”[15] 于省吾先生云“
金文-陈剑:甲骨金文旧释“将/鼎”之字及相关诸字新释(中)”字“右上从刀,用以割肉”;[16] 孙常敍先生说所谓 “
金文-陈剑:甲骨金文旧释“将/鼎”之字及相关诸字新释(中)”字云:“其全形爲 ‘
金文-陈剑:甲骨金文旧释“将/鼎”之字及相关诸字新释(中)’,简书作 ‘
金文-陈剑:甲骨金文旧释“将/鼎”之字及相关诸字新释(中)”字爲声旁的 “
金文-陈剑:甲骨金文旧释“将/鼎”之字及相关诸字新释(中)”字,结合后文对 “
金文-陈剑:甲骨金文旧释“将/鼎”之字及相关诸字新释(中)/
金文-陈剑:甲骨金文旧释“将/鼎”之字及相关诸字新释(中)”、“
金文-陈剑:甲骨金文旧释“将/鼎”之字及相关诸字新释(中)”的论述,可知 “
金文-陈剑:甲骨金文旧释“将/鼎”之字及相关诸字新释(中)”本是独立成字的,并非 “
金文-陈剑:甲骨金文旧释“将/鼎”之字及相关诸字新释(中)”字的简化; “
金文-陈剑:甲骨金文旧释“将/鼎”之字及相关诸字新释(中)”字中“鼎”是形声字的意符,未必与“
金文-陈剑:甲骨金文旧释“将/鼎”之字及相关诸字新释(中)”构成图形式的表意字。 “
金文-陈剑:甲骨金文旧释“将/鼎”之字及相关诸字新释(中)”字中的“刀”、“肉”与“ 爿(俎)”三个偏旁应该同时考虑,三者结合构成一幅整体的图画,就象以刀在俎上割肉之形。再结合其读音考虑,可知“
金文-陈剑:甲骨金文旧释“将/鼎”之字及相关诸字新释(中)”就是古书中表示“分割牲体 ”义的“解肆”之“肆”的本字。“
金文-陈剑:甲骨金文旧释“将/鼎”之字及相关诸字新释(中)”字以“鼎”爲意符,而分割肆解牲体确实与烹煮盛放牲体的“鼎”有密切关係,“
金文-陈剑:甲骨金文旧释“将/鼎”之字及相关诸字新释(中)”字的用法又与之相同,所以 “
金文-陈剑:甲骨金文旧释“将/鼎”之字及相关诸字新释(中)”应该就是 “
金文-陈剑:甲骨金文旧释“将/鼎”之字及相关诸字新释(中)”字的繁体。[18]古书“解肆”义的“肆”字用例如下:
《周礼·地官 ·大司徒》:“祀五帝,奉牛牲,羞其肆。享先王亦如之。”郑玄注:“ ……玄谓进所肆解骨体,《士丧礼》曰‘肆解去蹄’(按当作“四肆去蹄 ”)。”陆德明《释文》:“肆,解肆也。”贾公彦疏:“羞,进也; 肆,解也。谓于俎上进所解牲体于神坐前。”孙诒让《正义》:“据《大宗伯》、《典瑞》注义(剑按见后文引),则肆者爲凡解牲体之通名,豚解、体解皆谓之肆。”[19]又《小司徒》:“凡小祭祀,奉牛牲,羞其 肆。”
《诗经·小雅 ·楚茨》:“济济跄跄,絜尔牛羊,以往烝尝。或剥或亨,或肆或将。祝祭于祊,祀事孔明。”郑笺:“……有解剥其皮者,有煮熟之者,有肆其骨体于俎者,或奉持而进之者。”陆德明《释文》: “有肆,他历反,解肆也。”
《礼记·郊特牲》:“腥肆、爓、腍祭,岂知神之所飨也,主人自尽其敬而已矣。”郑玄注:“治肉曰肆 。”孔颖达《正义》:“肆,剔也。”《礼记集解》:“腥,腥肉也。肆,剔也。《士丧礼》:‘特豚,四鬄,去蹄,两胉,脊。’盖豚解有七体:殊左右肩、髀而爲四,又两胉一脊而爲七也。腥肉用豚解之法解之,故曰‘腥肆’。”[20]
“
金文-陈剑:甲骨金文旧释“将/鼎”之字及相关诸字新释(中)”字字形所表示的意义和其读音,正跟上引古书“解肆”之“肆”这个词相合。[21]《周礼·夏官·小子》有“羊肆”:“小子掌祭祀羞羊肆、羊殽、肉豆。”郑玄注:“玄谓肆读爲鬄。羊鬄者,所谓豚解也。”段玉裁以爲郑玄注中“鬄当作
金文-陈剑:甲骨金文旧释“将/鼎”之字及相关诸字新释(中),从刀鬄声”,孙诒让从之。 [22]“羊肆”的“肆”显然当与前引“羞其肆 ”的“肆”义同,郑玄释爲“解”之义是,读爲“鬄”或“
金文-陈剑:甲骨金文旧释“将/鼎”之字及相关诸字新释(中)”之说则不可从。上引《小雅 ·楚茨》释文及后引《周礼·春官·大宗伯》释文皆音“肆”爲“他历反”,即以“鬄”字之音爲其音。《集韵》入声锡韵他历切逖小韵承之,谓“剔,解也。古作
金文-陈剑:甲骨金文旧释“将/鼎”之字及相关诸字新释(中),或作肆。”现在我们知道,训爲“解”这个意义的“肆”虽确爲假借字,但其所代表的词在古文字中自有其表意本字,而且其读音确实就与“肆”相同,当然就不必再相信读爲“鬄”或“
金文-陈剑:甲骨金文旧释“将/鼎”之字及相关诸字新释(中)”之说了。
金文“
金文-陈剑:甲骨金文旧释“将/鼎”之字及相关诸字新释(中)”字或用爲族氏名、人名,此不具论。[23]从金文绝大多数有实在意义的 “
金文-陈剑:甲骨金文旧释“将/鼎”之字及相关诸字新释(中)”字的用法来看,也可以证明将其与上引古书中肆解之“肆”联繫起来是合理的。古书“肆”用作祭名、祭祀动词,旧注多以爲係由“肆解牲体以祭”引申而来。例如:
《周礼·春官·典瑞》:“四圭有邸,以祀天、旅上帝。两圭有邸,以祀地、旅四望。祼圭有瓒,以肆先王,以 祼宾客。圭璧,以祀日月星辰。”郑玄注: “郑司农云:‘……以肆先王,灌先王以祭也。’玄谓肆解牲体以祭,因以爲名 。”
《周礼·春官 ·大祝》:“大祝掌六祝之辞,以事鬼神示……凡大禋祀、肆享、祭示,则执明水火而号祝。 ”郑玄注:“禋祀,祭天神也。肆享,祭宗庙也。”孙诒让《正义》:“云‘肆享,祭宗庙也’者,‘ 肆’与《大宗伯》‘肆献 祼’、《典瑞》‘肆先王’之肆义同,亦谓解牲体也。”[24]
《诗经·周颂 ·雝》:“天子穆穆,于荐广牡,相予肆祀。”郑笺:“天子是时则穆穆然,于进大牡之牲,百辟与诸侯又助我陈祭祀之馔,言得天下之欢心。”《诗序》:“《雝》,禘大祖也。”与上引“肆享,祭宗庙也”相合。
《尚书·牧誓》:“今商王受惟妇言是用,昏弃厥肆祀弗答。”伪孔传:“昏,乱。肆,陈。答,当也。乱弃其所陈祭祀,不复当享鬼神。 ”《史记·周本纪》:“今殷王纣维妇人言是用,自弃其先祖 肆祀不答。”《集解》引郑玄曰:“肆,祭名。答,问也。”
《周礼·春官 ·大宗伯》:“大宗伯之职…… 以肆献祼 享先王 ,以馈食享先王,以祠春享先王,以禴夏享先王,以尝秋享先王,以烝冬享先王。”郑玄注:“肆者,进所解牲体,谓荐孰时也。献,献醴,谓荐血腥[时](“时”字据孙诒让《周礼正义》第 1335页说补)也。祼之言灌,灌以郁鬯,谓始献尸求神时也。”陆德明《释文》:“肆,他历反,解骨体 。”
这类祭祀义的“肆”字,旧注也有不少训爲“陈”的,即“陈馔以祭”。如上引《雝》郑笺(谓“陈祭祀之馔”)、《牧誓》伪孔传,以及《太平御览》卷八百零六《珍宝部》引《典瑞》“以肆先王”马融注云“肆,陈,陈牲、器以祭也 ”等。孙诒让已经指出,所谓 “陈馔以祭”、“陈牲、器以祭”“是内外大小羣祀之常法,不宜与献祼并举”,故训爲“陈”之说不可从。[25]
甲骨金文 “
金文-陈剑:甲骨金文旧释“将/鼎”之字及相关诸字新释(中)”字大多数也用作“祭祀”、 “享祀”意。高鸿缙先生《颂器考释》第22页曾云“金文
金文-陈剑:甲骨金文旧释“将/鼎”之字及相关诸字新释(中)训祭,各铭文字俱甚从顺”。 [26]下引甲骨金文诸例,确实大多可径以“祭 ”义爲解,已经看不出与“分解牲体”有关。先说金文。金文有“享
金文-陈剑:甲骨金文旧释“将/鼎”之字及相关诸字新释(中)”或“
金文-陈剑:甲骨金文旧释“将/鼎”之字及相关诸字新释(中)享”:
(9)鲁侯
金文-陈剑:甲骨金文旧释“将/鼎”之字及相关诸字新释(中)厥文考鲁公。
(10)应公鼎(5.2553、5.2554):应公作宝尊彝,曰
金文-陈剑:甲骨金文旧释“将/鼎”之字及相关诸字新释(中):“以乃弟用夙夕
金文-陈剑:甲骨金文旧释“将/鼎”之字及相关诸字新释(中)享。”
(11)
金文-陈剑:甲骨金文旧释“将/鼎”之字及相关诸字新释(中)方鼎(5.2614):
金文-陈剑:甲骨金文旧释“将/鼎”之字及相关诸字新释(中)肇对元德,孝友唯型。 作宝尊彝,其用夙夕
金文-陈剑:甲骨金文旧释“将/鼎”之字及相关诸字新释(中)享。
以上三器时代均属西周早期。王国维谓“
金文-陈剑:甲骨金文旧释“将/鼎”之字及相关诸字新释(中)”“当即《诗·小雅》‘或肆或将’、《周颂》‘我将我享’之‘将’字,匕肉于鼎有进奉之意,故引申而爲进爲奉。”用此意以说解应公鼎、
金文-陈剑:甲骨金文旧释“将/鼎”之字及相关诸字新释(中)方鼎之“
金文-陈剑:甲骨金文旧释“将/鼎”之字及相关诸字新释(中)享”。[27] 后人多从其说。按照我们的看法,“享
金文-陈剑:甲骨金文旧释“将/鼎”之字及相关诸字新释(中)”或“
金文-陈剑:甲骨金文旧释“将/鼎”之字及相关诸字新释(中)享”正即前引《周礼·春官· 大祝》的“肆享”。
(12)剌艮鼎(4.2485,西周早期)剌艮肇(“艮肇 ”二字原写作合文)作宝尊,其用
金文-陈剑:甲骨金文旧释“将/鼎”之字及相关诸字新释(中)(盟)
金文-陈剑:甲骨金文旧释“将/鼎”之字及相关诸字新释(中)(肆)
金文-陈剑:甲骨金文旧释“将/鼎”之字及相关诸字新释(中)妫日辛。
前引陈英杰先生文已云“‘盟
金文-陈剑:甲骨金文旧释“将/鼎”之字及相关诸字新释(中)’祭名连用,盟爲血祭”,对 “盟”的理解可从。它器或言“明享”、“盟享”,见于爯簋(《文物》1999年第9期第84页图二)、伯姜鼎(5.2791)、服方尊(11.5968)等;“盟祀”或“明祀”春秋金文多见。“
金文-陈剑:甲骨金文旧释“将/鼎”之字及相关诸字新释(中)(肆)”与“盟”、“享”、 “祀”均义近。
(13)盂方鼎(《文物》 1997年第12期第31页图六: 1、2):盂
金文-陈剑:甲骨金文旧释“将/鼎”之字及相关诸字新释(中)(肆)文帝母日辛尊。
李学勤先生云:“‘
金文-陈剑:甲骨金文旧释“将/鼎”之字及相关诸字新释(中)’,意爲享献。 ‘
金文-陈剑:甲骨金文旧释“将/鼎”之字及相关诸字新释(中)文帝母日辛
金文-陈剑:甲骨金文旧释“将/鼎”之字及相关诸字新释(中)’,说明方鼎是向文帝母日辛奉祀所用之器。”[28]除了所谓“
金文-陈剑:甲骨金文旧释“将/鼎”之字及相关诸字新释(中)”字的释读,其对文意的理解可从。铭文係标明此器是盂用以祭祀其日名爲“辛”的嫡母之器。[29]
(14)中方鼎(5.2785):中对王休命
金文-陈剑:甲骨金文旧释“将/鼎”之字及相关诸字新释(中)(肆)父乙尊。
或在“中对王休命”下逗开,文意难通。“
金文-陈剑:甲骨金文旧释“将/鼎”之字及相关诸字新释(中)(肆)父乙尊”即用来肆祭父乙的尊鼎。羌鼎(5.2673)说“羌对扬君令(命)于彝,用作文考
金文-陈剑:甲骨金文旧释“将/鼎”之字及相关诸字新释(中)叔
金文-陈剑:甲骨金文旧释“将/鼎”之字及相关诸字新释(中)(肆)彝。”太保簋(8.4140)铭末说“(太保)用兹彝对命”,晋侯铜人铭末说“侯昜(扬)王于丝(兹)”,[30] 皆可与“对王休命
金文-陈剑:甲骨金文旧释“将/鼎”之字及相关诸字新释(中)(肆)父乙尊”相印证。
(15)
金文-陈剑:甲骨金文旧释“将/鼎”之字及相关诸字新释(中)卣(10.5388、5389,西周早期):
金文-陈剑:甲骨金文旧释“将/鼎”之字及相关诸字新释(中)作母辛尊彝,
金文-陈剑:甲骨金文旧释“将/鼎”之字及相关诸字新释(中)赐妇
金文-陈剑:甲骨金文旧释“将/鼎”之字及相关诸字新释(中),曰:“用
金文-陈剑:甲骨金文旧释“将/鼎”之字及相关诸字新释(中)(肆)于乃姑
金文-陈剑:甲骨金文旧释“将/鼎”之字及相关诸字新释(中)(祼)。”
“
金文-陈剑:甲骨金文旧释“将/鼎”之字及相关诸字新释(中)”与“妇
金文-陈剑:甲骨金文旧释“将/鼎”之字及相关诸字新释(中)”当是夫妇,“母辛”即妇
金文-陈剑:甲骨金文旧释“将/鼎”之字及相关诸字新释(中)之“姑”。 “
金文-陈剑:甲骨金文旧释“将/鼎”之字及相关诸字新释(中)(祼)”当是宗庙建筑名,殷墟卜辞作“
金文-陈剑:甲骨金文旧释“将/鼎”之字及相关诸字新释(中)”、“
金文-陈剑:甲骨金文旧释“将/鼎”之字及相关诸字新释(中)”之祭有的也跟宗庙建筑 “
金文-陈剑:甲骨金文旧释“将/鼎”之字及相关诸字新释(中)伯
金文-陈剑:甲骨金文旧释“将/鼎”之字及相关诸字新释(中)(肆)牛鼎,曶其 [万年]用祀。
研究者每以“煮”解此铭“
金文-陈剑:甲骨金文旧释“将/鼎”之字及相关诸字新释(中)”字,谓此器即用以煮牛之鼎,似乎对于释“
金文-陈剑:甲骨金文旧释“将/鼎”之字及相关诸字新释(中)”爲常训爲“煮”的 “
金文-陈剑:甲骨金文旧释“将/鼎”之字及相关诸字新释(中)”之说是一个很有力的证据。 [32]其实不然。“
金文-陈剑:甲骨金文旧释“将/鼎”之字及相关诸字新释(中)(肆)牛鼎”当理解爲 “
金文-陈剑:甲骨金文旧释“将/鼎”之字及相关诸字新释(中)(肆)/牛鼎”而非“
金文-陈剑:甲骨金文旧释“将/鼎”之字及相关诸字新释(中)(肆)牛/鼎”,“
金文-陈剑:甲骨金文旧释“将/鼎”之字及相关诸字新释(中)(肆)牛”不应连读理解爲动宾关係。函皇父鼎(5.2548)云“函皇父作琱
金文-陈剑:甲骨金文旧释“将/鼎”之字及相关诸字新释(中)(妘)尊兔鼎”, “尊兔鼎”跟 “
金文-陈剑:甲骨金文旧释“将/鼎”之字及相关诸字新释(中)(肆)牛鼎”极爲相类,同样也当理解爲“尊 /兔鼎”而非“尊兔/鼎”。函皇父诸器(5.2745鼎、8.4141~4143三件簋、又16.10164盘)记所作诸器有“豕鼎”,史兽鼎(5.2778)所记赏赐物有“豕鼎一”,伯
金文-陈剑:甲骨金文旧释“将/鼎”之字及相关诸字新释(中)父鼎(5.2535)自名“羊鼎”,以及上引函皇父鼎自名 “(尊)兔鼎”,都跟“牛鼎”相类,谓用以盛煮豕(肉)、羊(肉)、兔(肉)和牛(肉)之鼎。[33]“
金文-陈剑:甲骨金文旧释“将/鼎”之字及相关诸字新释(中)(肆)牛鼎”当理解爲“用于肆祭的牛鼎”。
(17)段簋(8.4208,西周中期):唯王十又四祀,十又一月丁卯,王
金文-陈剑:甲骨金文旧释“将/鼎”之字及相关诸字新释(中)毕
金文-陈剑:甲骨金文旧释“将/鼎”之字及相关诸字新释(中)(烝)。戊辰,曾(赠)。王
金文-陈剑:甲骨金文旧释“将/鼎”之字及相关诸字新释(中)(蔑)段
金文-陈剑:甲骨金文旧释“将/鼎”之字及相关诸字新释(中),念毕仲孙子,令龏
金文-陈剑:甲骨金文旧释“将/鼎”之字及相关诸字新释(中)
金文-陈剑:甲骨金文旧释“将/鼎”之字及相关诸字新释(中)(馈)大则于段。敢对扬王休 ……
(18)寓鼎(5.2756,西周中期):唯二月既生霸丁丑,王在
金文-陈剑:甲骨金文旧释“将/鼎”之字及相关诸字新释(中)京
金文-陈剑:甲骨金文旧释“将/鼎”之字及相关诸字新释(中)(肆)□。戊寅,王蔑寓
金文-陈剑:甲骨金文旧释“将/鼎”之字及相关诸字新释(中)。……
段簋“
金文-陈剑:甲骨金文旧释“将/鼎”之字及相关诸字新释(中)”字旧多误释爲“鼑(贞)”或“鼒(在)”,李孝定先生已指出其鼎上所从之形“非‘卜’亦非‘才’,释‘鼑’释‘鼒’并有可商”。[34]《金文编》第575页收入1364号“真”字下,寓鼎“
金文-陈剑:甲骨金文旧释“将/鼎”之字及相关诸字新释(中)”字亦多释爲“真”,皆与字形不合。“真”字上从“倒人”形(颠陨之“颠” 的表意初文,即《说文》“古文殄”字),[35]与“匕”形明显有别。
文章开头已经提到, “
金文-陈剑:甲骨金文旧释“将/鼎”之字及相关诸字新释(中)”与所谓 “
金文-陈剑:甲骨金文旧释“将/鼎”之字及相关诸字新释(中)”是否爲一字研究者看法不同。殷墟卜辞“
金文-陈剑:甲骨金文旧释“将/鼎”之字及相关诸字新释(中)”字,罗振玉、王国维、吴其昌、饶宗颐、严一萍等皆以爲与所谓“
金文-陈剑:甲骨金文旧释“将/鼎”之字及相关诸字新释(中)”係一字。但《甲骨文字集释》第7册第233页李孝定先生按语谓“与
金文-陈剑:甲骨金文旧释“将/鼎”之字及相关诸字新释(中)非一字也”,《甲骨文字诂林》第2730页“
金文-陈剑:甲骨金文旧释“将/鼎”之字及相关诸字新释(中)”字下姚孝遂先生按语谓“释 ‘
金文-陈剑:甲骨金文旧释“将/鼎”之字及相关诸字新释(中)’不可据。卜辞 ‘
金文-陈剑:甲骨金文旧释“将/鼎”之字及相关诸字新释(中)’爲祭名,多以‘兕’爲牲” 。《类纂》第1064页将“
金文-陈剑:甲骨金文旧释“将/鼎”之字及相关诸字新释(中)”与“
金文-陈剑:甲骨金文旧释“将/鼎”之字及相关诸字新释(中)(
金文-陈剑:甲骨金文旧释“将/鼎”之字及相关诸字新释(中))”分立爲2747、2748两号字头。金文“
金文-陈剑:甲骨金文旧释“将/鼎”之字及相关诸字新释(中)”字仅见于上引两例,正好又皆非习见的所谓“
金文-陈剑:甲骨金文旧释“将/鼎”之字及相关诸字新释(中)彝”或单称 “
金文-陈剑:甲骨金文旧释“将/鼎”之字及相关诸字新释(中)”的铜器自名;再加上金文确定的所谓“
金文-陈剑:甲骨金文旧释“将/鼎”之字及相关诸字新释(中)”字的写法如 “
金文-陈剑:甲骨金文旧释“将/鼎”之字及相关诸字新释(中)”、“
金文-陈剑:甲骨金文旧释“将/鼎”之字及相关诸字新释(中)”、“
金文-陈剑:甲骨金文旧释“将/鼎”之字及相关诸字新释(中)”又都从“刀”而不从“匕” ,确实容易使人对“
金文-陈剑:甲骨金文旧释“将/鼎”之字及相关诸字新释(中)”是否与 “
金文-陈剑:甲骨金文旧释“将/鼎”之字及相关诸字新释(中)”等形爲一字心存疑虑。我们反覆考虑,觉得还是係一字的可能性大。一方面,后文会引到卜辞“
金文-陈剑:甲骨金文旧释“将/鼎”之字及相关诸字新释(中)”跟“
金文-陈剑:甲骨金文旧释“将/鼎”之字及相关诸字新释(中)”都有与 “
金文-陈剑:甲骨金文旧释“将/鼎”之字及相关诸字新释(中)”、与“祼”有关的辞例;另一方面,试看以下两辞:
(19)《合集》 1306:乙丑卜,宾,贞:唐
金文-陈剑:甲骨金文旧释“将/鼎”之字及相关诸字新释(中),亡来艰。
(20)《合集》 9419正(《甲编》 2102):癸丑卜, □,贞:唐
金文-陈剑:甲骨金文旧释“将/鼎”之字及相关诸字新释(中)
金文-陈剑:甲骨金文旧释“将/鼎”之字及相关诸字新释(中)
金文-陈剑:甲骨金文旧释“将/鼎”之字及相关诸字新释(中)
(20)“
金文-陈剑:甲骨金文旧释“将/鼎”之字及相关诸字新释(中)”字屈万里先生《殷虚文字甲编考释》释爲“
金文-陈剑:甲骨金文旧释“将/鼎”之字及相关诸字新释(中)”。岛邦男《殷墟卜辞综类》 397.1、《类纂》第1064页则皆收在“
金文-陈剑:甲骨金文旧释“将/鼎”之字及相关诸字新释(中)”字下。细审其形(见本文开头G类字形中所举),释“
金文-陈剑:甲骨金文旧释“将/鼎”之字及相关诸字新释(中)”可信。(20)虽残,但因“唐
金文-陈剑:甲骨金文旧释“将/鼎”之字及相关诸字新释(中)”与“
金文-陈剑:甲骨金文旧释“将/鼎”之字及相关诸字新释(中)”爲一字之证。另外《合集》 15874也有残辞存“唐 ”、“
金文-陈剑:甲骨金文旧释“将/鼎”之字及相关诸字新释(中)”两字,不知是否与《合集》1306同文。(19)、(20)两辞“
金文-陈剑:甲骨金文旧释“将/鼎”之字及相关诸字新释(中)”与“
金文-陈剑:甲骨金文旧释“将/鼎”之字及相关诸字新释(中)”字用法较爲特别,其义待考。
寓鼎 “
金文-陈剑:甲骨金文旧释“将/鼎”之字及相关诸字新释(中)(肆)”字当用作祭祀动词,应该问题不大。段簋的“
金文-陈剑:甲骨金文旧释“将/鼎”之字及相关诸字新释(中)”字则似容易想到两种可能。一是将“
金文-陈剑:甲骨金文旧释“将/鼎”之字及相关诸字新释(中)”理解爲“在”、“去往”、 “到”、“至”一类意义的动词。旧释“
金文-陈剑:甲骨金文旧释“将/鼎”之字及相关诸字新释(中)”爲“鼒(在)”,或释爲“真”而读爲“至 ”,[37]就属于此类理解。“王
金文-陈剑:甲骨金文旧释“将/鼎”之字及相关诸字新释(中)毕
金文-陈剑:甲骨金文旧释“将/鼎”之字及相关诸字新释(中)(烝)”的“毕”係地名,古书记载文王、武王、周公皆葬于毕。周王于毕地举行祭祀的如《史记·周本纪》:“九年,武王上祭于毕。”《集解》:“马融曰:毕,文王墓地名也。”段簋的器主“段”係出自毕公之“毕仲”的后人,故周王在毕地举行烝祭后对段有所赏赐。但这样设想, “
金文-陈剑:甲骨金文旧释“将/鼎”之字及相关诸字新释(中)”究竟当读爲何字难以确定,也跟它及其异体“
金文-陈剑:甲骨金文旧释“将/鼎”之字及相关诸字新释(中)”通常的用法不合,恐不可取。另一种可能,是仍将“
金文-陈剑:甲骨金文旧释“将/鼎”之字及相关诸字新释(中)”理解爲祭祀动词。对比西周早期高卣(10.5431):“唯十又二月,王初
金文-陈剑:甲骨金文旧释“将/鼎”之字及相关诸字新释(中)旁,唯还,在周,辰在庚申,王饮西宫,
金文-陈剑:甲骨金文旧释“将/鼎”之字及相关诸字新释(中)(烝)。”可知“王
金文-陈剑:甲骨金文旧释“将/鼎”之字及相关诸字新释(中)毕
金文-陈剑:甲骨金文旧释“将/鼎”之字及相关诸字新释(中)(烝)”也可能应在“毕”下断开,“
金文-陈剑:甲骨金文旧释“将/鼎”之字及相关诸字新释(中)(烝)”字单作一字读,与下文“曾(赠)”单作一字读同(上文所说将“
金文-陈剑:甲骨金文旧释“将/鼎”之字及相关诸字新释(中)”理解爲“在”、“至”一类意义的设想,“
金文-陈剑:甲骨金文旧释“将/鼎”之字及相关诸字新释(中)(烝)”字也可以单作一字读,不过这两种断句法并无实质性的不同)。据高卣“王饮西宫”的説法,“王
金文-陈剑:甲骨金文旧释“将/鼎”之字及相关诸字新释(中)(肆)毕”也可能就是“王在毕地举行肆祭”之意。如果说对“王
金文-陈剑:甲骨金文旧释“将/鼎”之字及相关诸字新释(中)(肆)于毕”能否衹说“王
金文-陈剑:甲骨金文旧释“将/鼎”之字及相关诸字新释(中)(肆)毕”还有疑问的话,再考虑到毕地係 文王、武王的墓地所在,则“毕”也完全可能应看作祭祀对象,“王
金文-陈剑:甲骨金文旧释“将/鼎”之字及相关诸字新释(中)毕”就可以理解爲“王对毕举行肆祭”之意。这样讲的好处是“
金文-陈剑:甲骨金文旧释“将/鼎”之字及相关诸字新释(中)(肆)”就跟“
金文-陈剑:甲骨金文旧释“将/鼎”之字及相关诸字新释(中)(肆)”常见的用法统一了,似更爲可取。
金文习见的器名自称 “
金文-陈剑:甲骨金文旧释“将/鼎”之字及相关诸字新释(中)(肆)彝”,多见于鼎和簋,也出现于鬲、甗、盨、簠、盘、盉、爵、壶、卣和缶等各类器物。“
金文-陈剑:甲骨金文旧释“将/鼎”之字及相关诸字新释(中)(肆)彝”应是多种彝器的共名,与“宗彝”、“尊彝”、“旅彝”相类。将 “
金文-陈剑:甲骨金文旧释“将/鼎”之字及相关诸字新释(中)”释爲“肆”以笼统的“祭祀 ”义来理解,也是合适的。前引“
金文-陈剑:甲骨金文旧释“将/鼎”之字及相关诸字新释(中)(肆)享”、“盟
金文-陈剑:甲骨金文旧释“将/鼎”之字及相关诸字新释(中)(肆)”近义连用,金文器名自称也有 “享彝”(15.9408鲁侯盉盖)、“
金文-陈剑:甲骨金文旧释“将/鼎”之字及相关诸字新释(中)(盟)彝”(4.2018子作鼎盟彝鼎)、“盟镬”( 4.2110邍(?)鼎)和“明(盟)尊彝”(3.0566戒鬲)等,皆可与“肆彝”相印证。至于铜器自名又多单称爲 “
金文-陈剑:甲骨金文旧释“将/鼎”之字及相关诸字新释(中)(肆)”,就好比“尊彝”或“尊+某类器名”、“旅彝”或“旅 +某类器名”也可以衹说“尊”、“旅”, 是大家都熟悉的金文器名中常见的现象。研究者对 “
金文-陈剑:甲骨金文旧释“将/鼎”之字及相关诸字新释(中)彝”所指的器物有种种解释,但均难以将其所关涉的各种器类完全概括进去。如张政烺先生曾说:“
金文-陈剑:甲骨金文旧释“将/鼎”之字及相关诸字新释(中)彝是周代彝器之类名,与宗彝对言,如《宗妇鼎》‘爲宗彝、
金文-陈剑:甲骨金文旧释“将/鼎”之字及相关诸字新释(中)彝’。宗彝指酒器,《曾姬无卹壶》言‘用作宗彝尊壶’是也。
金文-陈剑:甲骨金文旧释“将/鼎”之字及相关诸字新释(中)彝指烹煮及容盛食品之器,《微
金文-陈剑:甲骨金文旧释“将/鼎”之字及相关诸字新释(中)鼎》称‘
金文-陈剑:甲骨金文旧释“将/鼎”之字及相关诸字新释(中)彝尊鼎’、《尌仲簋》称 ‘
金文-陈剑:甲骨金文旧释“将/鼎”之字及相关诸字新释(中)彝尊簋’是也。”[38]按如上所举,称“
金文-陈剑:甲骨金文旧释“将/鼎”之字及相关诸字新释(中)彝”的也包括不少酒器。陈梦家先生曾说“ 宗彝是盛酒器的卣、尊、方彝和壶”,“将彝是(1)烹饪器的鼎、鬲、甗;(2)温酒器的角、盉;(3)盛食器的
金文-陈剑:甲骨金文旧释“将/鼎”之字及相关诸字新释(中)、盨、簠。金文将彝之将从鼎,所以烹饪器多爲将器。”[39] 按如前所举,陈説 “
金文-陈剑:甲骨金文旧释“将/鼎”之字及相关诸字新释(中)彝”未及水器的盘等,而盛酒的卣也有称“
金文-陈剑:甲骨金文旧释“将/鼎”之字及相关诸字新释(中)彝”的,不尽属“宗彝”。河南淅川和尚岭二号楚墓出土的鄬子受钟自名“
金文-陈剑:甲骨金文旧释“将/鼎”之字及相关诸字新释(中)彝歌钟”,[40] 可见乐器钟竟也属于 “
金文-陈剑:甲骨金文旧释“将/鼎”之字及相关诸字新释(中)彝”之列,更是出人意表。钟铭“
金文-陈剑:甲骨金文旧释“将/鼎”之字及相关诸字新释(中)彝”的“
金文-陈剑:甲骨金文旧释“将/鼎”之字及相关诸字新释(中)”,当然也是不能释爲 “
金文-陈剑:甲骨金文旧释“将/鼎”之字及相关诸字新释(中)”而以“煮”或者“奉”(读爲“将”)义来解释的。其实,“
金文-陈剑:甲骨金文旧释“将/鼎”之字及相关诸字新释(中)彝”以及“宗彝”、“尊彝”、“旅彝”等铜器类名,其各自所包括的铜器种类可能本来就是随着时代不同而变化的,因此难以用一个统一的标準来概括区分。即使在某一时期和地域这些类名各自所包括的铜器种类较爲明确固定,但“
金文-陈剑:甲骨金文旧释“将/鼎”之字及相关诸字新释(中)(肆)”、“尊”和“旅”等字恐怕也已经与其最初比较具体的词义脱节,故难以据其原本的词义来概括其类名所包括铜器的範围。
金文有些并非器名修饰语、也不用爲“祭祀”义的 “
金文-陈剑:甲骨金文旧释“将/鼎”之字及相关诸字新释(中)”字,读爲“肆”而以“肆” 的其它字义来解释也可通。如以下(21)、(22)两例:
(21)小克鼎(5.2796~2802):克作朕皇祖釐季宝宗彝,克其日用
金文-陈剑:甲骨金文旧释“将/鼎”之字及相关诸字新释(中)(肆)朕辟鲁休,用丐康
金文-陈剑:甲骨金文旧释“将/鼎”之字及相关诸字新释(中)、纯祐、眉寿、永命、灵终… …
徐中舒先生释“
金文-陈剑:甲骨金文旧释“将/鼎”之字及相关诸字新释(中)”爲“
金文-陈剑:甲骨金文旧释“将/鼎”之字及相关诸字新释(中)”,谓金文“日
金文-陈剑:甲骨金文旧释“将/鼎”之字及相关诸字新释(中)之
金文-陈剑:甲骨金文旧释“将/鼎”之字及相关诸字新释(中)(按见于史颂鼎、簋“日
金文-陈剑:甲骨金文旧释“将/鼎”之字及相关诸字新释(中)(将)天子
金文-陈剑:甲骨金文旧释“将/鼎”之字及相关诸字新释(中)命”),日用
金文-陈剑:甲骨金文旧释“将/鼎”之字及相关诸字新释(中)之
金文-陈剑:甲骨金文旧释“将/鼎”之字及相关诸字新释(中),皆当读如《诗·敬之》‘日就月将’之将。毛《传》‘将,行也’,言奉行也。‘日
金文-陈剑:甲骨金文旧释“将/鼎”之字及相关诸字新释(中)天子
金文-陈剑:甲骨金文旧释“将/鼎”之字及相关诸字新释(中)命’者,言日奉行天子之大命,‘日用
金文-陈剑:甲骨金文旧释“将/鼎”之字及相关诸字新释(中)朕辟鲁休’者……言日用奉行吾君之鲁休命也……”[41]按“
金文-陈剑:甲骨金文旧释“将/鼎”之字及相关诸字新释(中)(将)命”与 “
金文-陈剑:甲骨金文旧释“将/鼎”之字及相关诸字新释(中)休”意义有区别,二者不能牵合。西周早期麦方尊(11.6015)虽有“侯见于宗周……唯归,
金文-陈剑:甲骨金文旧释“将/鼎”之字及相关诸字新释(中)(将)天子休,告亡
金文-陈剑:甲骨金文旧释“将/鼎”之字及相关诸字新释(中)(愍)[42] ”,但其义也与此 “
金文-陈剑:甲骨金文旧释“将/鼎”之字及相关诸字新释(中)朕辟鲁休”不同。其中 “
金文-陈剑:甲骨金文旧释“将/鼎”之字及相关诸字新释(中)(将)”字当训爲“奉持”,铭文记井侯受周王的赏赐而归,奉持天子的休美,庙告于先人没有不好之事发生。 黄德宽先生将麦方尊的 “
金文-陈剑:甲骨金文旧释“将/鼎”之字及相关诸字新释(中)(将)”理解爲“大”或“美”,谓 “将天子休”“亦即称美天子的赏赐”;从旧释“
金文-陈剑:甲骨金文旧释“将/鼎”之字及相关诸字新释(中)”爲 “
金文-陈剑:甲骨金文旧释“将/鼎”之字及相关诸字新释(中)(将)”之说,把“将天子休”跟“将朕辟鲁休”牵合,[43]亦不可信。古书 “肆”字常训爲“陈”,“克其日用肆朕辟鲁休”承上作器之语而言,犹言“克每天用(此器)以陈列展示我的君主的厚大的休荫”。西周早期的
金文-陈剑:甲骨金文旧释“将/鼎”之字及相关诸字新释(中)方彝(16.9892)说“用作高文考父癸宝尊彝,用
金文-陈剑:甲骨金文旧释“将/鼎”之字及相关诸字新释(中)(绅― 申)文考剌(烈)”,《商周青铜器铭文选(三)》注释谓“
金文-陈剑:甲骨金文旧释“将/鼎”之字及相关诸字新释(中)”字“声假爲陈 ”,[44]其对文意的理解似可从。“申”字本身也有“表明、表达”义,如《礼记·郊特牲》:“大夫执圭而使,所以申信也。”亦即“申明”、“三令五申”之“申”。“肆”字也多训爲“申”,肆、申、陈质真对转,音义皆近。总之,
金文-陈剑:甲骨金文旧释“将/鼎”之字及相关诸字新释(中)方彝云作器 “以申文考烈”,与小克鼎云用所作之器“以肆朕辟鲁休”,二者颇可相印证。
(22)周厉王
金文-陈剑:甲骨金文旧释“将/鼎”之字及相关诸字新释(中)簋(8.4317):
金文-陈剑:甲骨金文旧释“将/鼎”之字及相关诸字新释(中)作
金文-陈剑:甲骨金文旧释“将/鼎”之字及相关诸字新释(中)(肆)彝宝簋,用康惠朕皇文剌(烈)祖考……
金文-陈剑:甲骨金文旧释“将/鼎”之字及相关诸字新释(中)其万年
金文-陈剑:甲骨金文旧释“将/鼎”之字及相关诸字新释(中)(肆)实朕多
金文-陈剑:甲骨金文旧释“将/鼎”之字及相关诸字新释(中)(御),用祷寿、丐永命……
张政烺先生断句释读作“
金文-陈剑:甲骨金文旧释“将/鼎”之字及相关诸字新释(中)其万年,
金文-陈剑:甲骨金文旧释“将/鼎”之字及相关诸字新释(中)实朕多御”,解释说: “
金文-陈剑:甲骨金文旧释“将/鼎”之字及相关诸字新释(中),读爲将,资也。《说文》: ‘实,富也。’《小尔雅·广诂》:‘实,满也。’即今言充实或满足。”[45]研究者多从其说。张亚初先生将所谓 “
金文-陈剑:甲骨金文旧释“将/鼎”之字及相关诸字新释(中)”字断属上读,谓 “‘
金文-陈剑:甲骨金文旧释“将/鼎”之字及相关诸字新释(中)’爲一般意义上的祭祀,
金文-陈剑:甲骨金文旧释“将/鼎”之字及相关诸字新释(中)爲特定的祭祀——御祭。
金文-陈剑:甲骨金文旧释“将/鼎”之字及相关诸字新释(中)祭是除病痛、祛不祥的禳祓之祭……”[46]如其说,按照我们的解释,“
金文-陈剑:甲骨金文旧释“将/鼎”之字及相关诸字新释(中)其万年
金文-陈剑:甲骨金文旧释“将/鼎”之字及相关诸字新释(中)(肆)”似可以跟曶鼎“曶其[万年]用祀”、吕伯簋(7.3979)“其万年祀厥祖考”一类的説法对比。但问题在于, 同人所作的
金文-陈剑:甲骨金文旧释“将/鼎”之字及相关诸字新释(中)钟(1.0260)铭末云“
金文-陈剑:甲骨金文旧释“将/鼎”之字及相关诸字新释(中)其万年,畯保四国 ”,五祀
金文-陈剑:甲骨金文旧释“将/鼎”之字及相关诸字新释(中)钟(2.0358)铭末说:“
金文-陈剑:甲骨金文旧释“将/鼎”之字及相关诸字新释(中)其万年,永畯尹四方,保大命,作疐(氐)在下,御大福其各。”对比南宫乎钟(1.0181)说:“天子其万年眉寿,畯永保四方。 ”《诗经·大雅·江汉》云:“ 虎拜稽首:‘天子万年。’”
金文-陈剑:甲骨金文旧释“将/鼎”之字及相关诸字新释(中)簋(8.4322)说:“……用作文母日庚宝尊簋,俾乃子
金文-陈剑:甲骨金文旧释“将/鼎”之字及相关诸字新释(中)万年,用夙夜尊享孝于厥文母。”看来此铭的 “
金文-陈剑:甲骨金文旧释“将/鼎”之字及相关诸字新释(中)其万年”确实也应该如张政烺先生之说单作一句读,“
金文-陈剑:甲骨金文旧释“将/鼎”之字及相关诸字新释(中)(肆)”字属下爲读,与“实 ”係两动词连用,其共同的宾语爲“御祭”之“御”。《礼记·表记》:“子曰:后稷之祀易富也。其辞恭,其欲俭,其禄及子孙。”郑玄注:“富之言备也。以传世之禄、恭俭者之祭易备也。”“富祀”与“实御”有相近之处,可以对比体会。“肆”常训爲“陈” ,《说文》训爲“极陈”,《尔雅·释言》:“肆,力也。”郭璞注:“肆,极力。”“ 肆极”与“尽力”义相因。[47]如此说,“肆实朕多御”似可勉强翻译作 “尽力陈列、充实满足我的众多御祭”。
下面来看殷墟卜辞 “
金文-陈剑:甲骨金文旧释“将/鼎”之字及相关诸字新释(中)”、“
金文-陈剑:甲骨金文旧释“将/鼎”之字及相关诸字新释(中)”、“
金文-陈剑:甲骨金文旧释“将/鼎”之字及相关诸字新释(中)”和“
金文-陈剑:甲骨金文旧释“将/鼎”之字及相关诸字新释(中)”诸形。卜辞“
金文-陈剑:甲骨金文旧释“将/鼎”之字及相关诸字新释(中)”形出现最多,大都见于宾组和无名组卜辞;“
金文-陈剑:甲骨金文旧释“将/鼎”之字及相关诸字新释(中)”形次之,主要见于无名组卜辞;“
金文-陈剑:甲骨金文旧释“将/鼎”之字及相关诸字新释(中)”形衹见于黄组卜辞; “
金文-陈剑:甲骨金文旧释“将/鼎”之字及相关诸字新释(中)”、“
金文-陈剑:甲骨金文旧释“将/鼎”之字及相关诸字新释(中)”出现较少,所在卜辞亦多残。它们的主要用法皆爲祭名或祭祀动词。贞卜“
金文-陈剑:甲骨金文旧释“将/鼎”之字及相关诸字新释(中)兕”的见于《合集》 30995、32603、32718等,作用牲法,可能与祭祀中分解牲体有关。卜辞其它作祭祀义的“
金文-陈剑:甲骨金文旧释“将/鼎”之字及相关诸字新释(中)”等字大多已看不出与“分解牲体”或“进所解牲体”义有关,难以进一步详考。有关卜辞不必全引,下面举一些例子来看。
(23)《合集》 27288:惠兹祖丁
金文-陈剑:甲骨金文旧释“将/鼎”之字及相关诸字新释(中)(肆),受祐。〇
金文-陈剑:甲骨金文旧释“将/鼎”之字及相关诸字新释(中)
金文-陈剑:甲骨金文旧释“将/鼎”之字及相关诸字新释(中)(肆)惠伊,受祐。
(24)《合集》 27523:弜
金文-陈剑:甲骨金文旧释“将/鼎”之字及相关诸字新释(中)〇惠
金文-陈剑:甲骨金文旧释“将/鼎”之字及相关诸字新释(中)(肆)。〇其
金文-陈剑:甲骨金文旧释“将/鼎”之字及相关诸字新释(中)妣庚。
以上两辞“
金文-陈剑:甲骨金文旧释“将/鼎”之字及相关诸字新释(中)”与“
金文-陈剑:甲骨金文旧释“将/鼎”之字及相关诸字新释(中)”都跟“
金文-陈剑:甲骨金文旧释“将/鼎”之字及相关诸字新释(中)”有关。
(25)《合集》 27529:辛酉卜:其
金文-陈剑:甲骨金文旧释“将/鼎”之字及相关诸字新释(中)妣庚,其
金文-陈剑:甲骨金文旧释“将/鼎”之字及相关诸字新释(中)(肆)。
(26)《屯南》 2345:其作
金文-陈剑:甲骨金文旧释“将/鼎”之字及相关诸字新释(中)(肆)在二
金文-陈剑:甲骨金文旧释“将/鼎”之字及相关诸字新释(中)(肆)用祝,有正,王受祐。〇弜
金文-陈剑:甲骨金文旧释“将/鼎”之字及相关诸字新释(中)(肆)用祝。
(27)《花东》 236:庚卜:丁飨
金文-陈剑:甲骨金文旧释“将/鼎”之字及相关诸字新释(中)(肆)尊
金文-陈剑:甲骨金文旧释“将/鼎”之字及相关诸字新释(中)(肆)尊
金文-陈剑:甲骨金文旧释“将/鼎”之字及相关诸字新释(中)(肆)。
(31)《合集》 27447:父甲夕岁
金文-陈剑:甲骨金文旧释“将/鼎”之字及相关诸字新释(中)(肆),惠
金文-陈剑:甲骨金文旧释“将/鼎”之字及相关诸字新释(中)
(32)《合集》 30728:于夕酒。〇□岁
金文-陈剑:甲骨金文旧释“将/鼎”之字及相关诸字新释(中)(肆)尊,王受祐。
《合集》25223残辞亦“岁”与“
金文-陈剑:甲骨金文旧释“将/鼎”之字及相关诸字新释(中)”见于同辞,《合集》 23572残辞亦“
金文-陈剑:甲骨金文旧释“将/鼎”之字及相关诸字新释(中)(肆)”、“岁某
金文-陈剑:甲骨金文旧释“将/鼎”之字及相关诸字新释(中)(肆)”可能是“爲某人的肆祭而举行岁祭”之意,也可能係岁祭、肆祭接连举行。
(27)“丁飨
金文-陈剑:甲骨金文旧释“将/鼎”之字及相关诸字新释(中)(肆)”,皆係“爲肆祭而举行飨礼”之意。(28)、(29)係贞卜“
金文-陈剑:甲骨金文旧释“将/鼎”之字及相关诸字新释(中)(肆)祭”是在“庭”爲其举行飨礼好,还是在“
金文-陈剑:甲骨金文旧释“将/鼎”之字及相关诸字新释(中)(肆)”,与(26)作于“二
金文-陈剑:甲骨金文旧释“将/鼎”之字及相关诸字新释(中)(肆)”,都跟前引金文(15)
金文-陈剑:甲骨金文旧释“将/鼎”之字及相关诸字新释(中)卣的“
金文-陈剑:甲骨金文旧释“将/鼎”之字及相关诸字新释(中)(肆)于乃姑
金文-陈剑:甲骨金文旧释“将/鼎”之字及相关诸字新释(中)(祼)”的 “
金文-陈剑:甲骨金文旧释“将/鼎”之字及相关诸字新释(中)(肆)”可能係同一种祭祀。
“
金文-陈剑:甲骨金文旧释“将/鼎”之字及相关诸字新释(中)”字皆见于黄组卜辞。《合集》38243辞末有“遘祖辛
金文-陈剑:甲骨金文旧释“将/鼎”之字及相关诸字新释(中)”,严一萍先生曾据此谓第 5期的所谓“
金文-陈剑:甲骨金文旧释“将/鼎”之字及相关诸字新释(中)祭”已经具有“统”、“系” 的规律组织。[48]《合集》37549有“宾
金文-陈剑:甲骨金文旧释“将/鼎”之字及相关诸字新释(中)”,《合集》38712、35350皆有残辞仅存一“
金文-陈剑:甲骨金文旧释“将/鼎”之字及相关诸字新释(中)”字,前者其同版上方残辞爲 “□酉卜,贞:[王]宾□,亡吝”,[49] 后者其同版上方之辞爲“己丑卜,贞:王宾伐,亡吝。”可知这两字所在之辞当亦爲“王宾
金文-陈剑:甲骨金文旧释“将/鼎”之字及相关诸字新释(中)”之贞。黄组卜辞还有一个“
金文-陈剑:甲骨金文旧释“将/鼎”之字及相关诸字新释(中)”字(《类纂》1025页第2650号),作如下之形:
金文-陈剑:甲骨金文旧释“将/鼎”之字及相关诸字新释(中)《合集》38703
金文-陈剑:甲骨金文旧释“将/鼎”之字及相关诸字新释(中)《合集》18529
金文-陈剑:甲骨金文旧释“将/鼎”之字及相关诸字新释(中)”字“与
金文-陈剑:甲骨金文旧释“将/鼎”之字及相关诸字新释(中)亯之
金文-陈剑:甲骨金文旧释“将/鼎”之字及相关诸字新释(中)同谊,从皿与从鼎同意。其与
金文-陈剑:甲骨金文旧释“将/鼎”之字及相关诸字新释(中)同字与否,则未可定矣。” [50]近年李旼姈先生对此说又有申论,肯定 “
金文-陈剑:甲骨金文旧释“将/鼎”之字及相关诸字新释(中)”与所谓 “
金文-陈剑:甲骨金文旧释“将/鼎”之字及相关诸字新释(中)”係同字。[51] “
金文-陈剑:甲骨金文旧释“将/鼎”之字及相关诸字新释(中)”字所在之辞完整的仅《合集》38703、38704同文两条:“贞:王宾
金文-陈剑:甲骨金文旧释“将/鼎”之字及相关诸字新释(中),亡吝。”其余多仅残存“王 ”、“
金文-陈剑:甲骨金文旧释“将/鼎”之字及相关诸字新释(中)”两字,《合集》 38709有一辞残存“贞”、 “
金文-陈剑:甲骨金文旧释“将/鼎”之字及相关诸字新释(中)”二字,同版另一残辞爲“甲申
金文-陈剑:甲骨金文旧释“将/鼎”之字及相关诸字新释(中)宾
金文-陈剑:甲骨金文旧释“将/鼎”之字及相关诸字新释(中)”。结合起来考虑,这些残辞当亦皆爲“王宾
金文-陈剑:甲骨金文旧释“将/鼎”之字及相关诸字新释(中)”之贞,与上文所说黄组“王宾
金文-陈剑:甲骨金文旧释“将/鼎”之字及相关诸字新释(中)”之贞相同。据以上所说字形、辞例两方面的情况,以“
金文-陈剑:甲骨金文旧释“将/鼎”之字及相关诸字新释(中)”字与所谓 “
金文-陈剑:甲骨金文旧释“将/鼎”之字及相关诸字新释(中)”爲一字很可能是正确的。殷墟卜辞还有一个“
金文-陈剑:甲骨金文旧释“将/鼎”之字及相关诸字新释(中),其下与“皿”不类,很可能本来就是从“鼎”的。
[1]李学勤:《论长安花园村两墓青铜器》,《文物》1986年第1期,第35页。
[2]张亚初:《殷周金文集成引得》,第 702页,中华书局,2001年7月。
[3]前引戎佩(?)玉人尊(11.5916)字形的上端似还多出一横,或许本来就是“一
金文-陈剑:甲骨金文旧释“将/鼎”之字及相关诸字新释(中)(肆)”两字。
[4]黄盛璋先生将“
金文-陈剑:甲骨金文旧释“将/鼎”之字及相关诸字新释(中)”字与上文逗开单作一字读,释作“将(亯?)”,显然也是以 “
金文-陈剑:甲骨金文旧释“将/鼎”之字及相关诸字新释(中)”字中的 “
金文-陈剑:甲骨金文旧释“将/鼎”之字及相关诸字新释(中)”爲声符、据传统説法释 “
金文-陈剑:甲骨金文旧释“将/鼎”之字及相关诸字新释(中)”爲“
金文-陈剑:甲骨金文旧释“将/鼎”之字及相关诸字新释(中)”而来的。见黄盛璋:《长安镐京地区西周墓新出铜器群初探》,《文物》1986年第1期,第41页 。
[5]作爲一种可能,“
金文-陈剑:甲骨金文旧释“将/鼎”之字及相关诸字新释(中)”也许就是逃逸、奔逸的“逸”的本字,故以善逸的“兔”爲意符。
[6]张世超:《释“逸”》,华东师範大学中国文字研究与应用中心编《中国文字研究(第六辑)》,8~10页,广西教育出版社,2005年10月。
[7]唐兰 :《论周昭王时代的青铜器铭刻》,《古文字研究》第二辑,第39、40页,中华书局,1981年1月。
[8]国立故宫博物院编辑委员会编辑:《故宫西周金文录》,照片见第81页第47号,拓本见第225页 ,台北:国立故宫博物院,2001年。此承苏建洲先生代爲查閲扫描,谨誌谢忱。
[9]刘、郭说均参见《金文诂林附录》,第1971 页。
[10]刘钊:《古文字构形研究》,33~34页。刘钊:《〈金文编〉附录存疑字考释(十篇)》第十则“释象”,《人文杂志》 1995年第2期,107~108页。又刘钊:《古文字构形学》,第86页。陈汉平:《金文编订补》,439~443页。
[11]张世超、孙凌安、金国泰、马如森撰着:《金文形义通解》, 1761 ~1767页,[日] 中文出版社,1996 年3月。
[12]王国维:《说俎》,《观堂集林》卷三18页,中华书局,1959年6月影印本第157、158页。又收入《王国维遗书》,第一册第171、 172页。
[13]于省吾:《甲骨文字释林·释
金文-陈剑:甲骨金文旧释“将/鼎”之字及相关诸字新释(中)》,第422页,中华书局, 1979年6月。
[14]参见章太炎:《文始》之五“鱼阳类”,收入《章太炎全集(七)》,301~ 302页。陆宗达:《“且”和它的同源词释证》,收入《陆宗达语言学论文集》,458~ 463页,北京师範大学出版社,1996年3月。又参看《金文形义通解》,第1763页1289页“
金文-陈剑:甲骨金文旧释“将/鼎”之字及相关诸字新释(中)”字下、第3293 页2501号“俎”字下。
[15]孙诒让:《名原》下第10页,戴家祥校点,齐鲁书社,1986年5月。
[16]前引于省吾:《甲骨文字释林·释
金文-陈剑:甲骨金文旧释“将/鼎”之字及相关诸字新释(中)》,第423页。
[17]孙常敍:《〈天亡簋〉问字疑年》,收入《孙常敍古文字学论集》,第59页,东北师範大学出版社,1998年7月。
[18]另外,殷墟甲骨文还有“从刀从肉”作
金文-陈剑:甲骨金文旧释“将/鼎”之字及相关诸字新释(中)(132反)及其繁体
金文-陈剑:甲骨金文旧释“将/鼎”之字及相关诸字新释(中)(166)、
金文-陈剑:甲骨金文旧释“将/鼎”之字及相关诸字新释(中)(193),和又从“邑”旁的
金文-陈剑:甲骨金文旧释“将/鼎”之字及相关诸字新释(中)(77)等,以及安徽寿县朱家集所出楚王铜器中数见的
金文-陈剑:甲骨金文旧释“将/鼎”之字及相关诸字新释(中)”相较,缺乏从“爿(俎)”形偏旁组合的限制,可能二者并无关係。姑记于此以备考。
[19]孙诒让:《周礼正义》(王文锦、陈玉霞点校),第 765页,中华书局,1987年12月。
[20]孙希旦:《礼记集解》(沈啸寰、王星贤点校),第 719页,中华书局,1989年2月。
[21]陈秉新先生曾引金文多友鼎、卯簋盖等之字释《性情论》简 28的“
金文-陈剑:甲骨金文旧释“将/鼎”之字及相关诸字新释(中)”字爲“逸”,此可从。但他将诸字隶定爲从“ 象”,又谓“以陈象肉于几牀(侧视)之上取义,即肆祭之肆的本字”。虽然也已经将金文“
金文-陈剑:甲骨金文旧释“将/鼎”之字及相关诸字新释(中)”跟古书与祭祀有关的“肆”字相联繫,但理解肆祭之“肆”之义爲“陈列”,又以此来分析说解字形,皆与我们的看法不同。见前引陈秉新:《〈上海博物馆藏战国楚竹书(一)〉再补释》,陈秉新:《〈上海博物馆藏战国楚竹书〉文字考释之再商榷》之第五则。又《古文字谱系疏证》第四册第3356页(质部,由陈秉新撰写)则隶定金文诸字作从兔之“
金文-陈剑:甲骨金文旧释“将/鼎”之字及相关诸字新释(中)”,谓“会陈兔肉于几牀之意。《玉篇·长部》:‘肆,陈也;列也。’
金文-陈剑:甲骨金文旧释“将/鼎”之字及相关诸字新释(中)乃其古字。”又同页说向
金文-陈剑:甲骨金文旧释“将/鼎”之字及相关诸字新释(中)簋之“
金文-陈剑:甲骨金文旧释“将/鼎”之字及相关诸字新释(中)”字云:“从刀、从兔、从肉,疑会以刀解兔肉之意。…… (引《周礼·春官·大宗伯》、《春官·典瑞》郑玄注爲说)疑
金文-陈剑:甲骨金文旧释“将/鼎”之字及相关诸字新释(中)即象解牲体之形。后世用肆爲借字。”此则可参。
[22]孙诒让:《周礼正义》,第2389页。
[23]用爲族氏名的“
金文-陈剑:甲骨金文旧释“将/鼎”之字及相关诸字新释(中)”旧或据释“
金文-陈剑:甲骨金文旧释“将/鼎”之字及相关诸字新释(中)”之说读爲“蒋”,以爲即《左传》僖公二十四年“凡、蒋、邢、茅、胙、祭,周公之胤也”的蒋国,现在看来当然也是不对的。
[24]孙诒让: 《周礼正义》,第2020页。
[25]孙诒让:《周礼正义》,第1335页。
[26]《金文诂林》,第七册第4448页。
[27]朱芳圃《甲骨学·文字篇》7.7引,《甲骨文字诂林》第2731页。
[28]李学勤:《谈盂方鼎及其他》,《文物》1997 年第12期,55~57页。
[29]上注所引李学勤先生文将“文帝母”的结构理解爲“文帝 /母” ,以殷墟卜辞多见的“示壬母妣庚”等例之,认爲即“文帝”之配;“文帝”指文丁, 谓“ 在甲骨文中则作文武丁、文武或文武帝。文武丁既可称文丁,文武帝也可简爲文帝”;推断其时代“最可能是商末的”,器主是文丁之子,帝乙、箕子的兄弟行。按此说恐难信。 “文帝母”的结构当理解爲“文/帝母”,“文”即金文多见的文考、文母之文,“帝母”犹西周金文数见的“帝(字或作“啻” )考”(商尊、商卣“帝司”之“帝”用法亦同),亦即“嫡母”、“嫡考”。“文帝母 ”即美称其爲“文”的“嫡母” ,係在母亲之“母”之前加了两个修饰语。
[30]苏芳淑、李零:《介绍一件有铭的“晋侯铜人”》,《晋侯墓地出土青铜器国际研讨会论文集》,上海书画出版社,2002年7月。
[31]参看贾连敏:《古文字中的“祼”和“瓒”及相关问题》,《华夏考古》1998 年第3期。
[32]参看于省吾:《双剑誃吉金文选》下一第10页应公鼎铭,中华书局,1998年9月,第249页。杨树达着、中国社会科学院考古研究所编辑:《积微居金文说(增订本)》,171~172页“应公鼎跋”,中华书局,1997年12月。又分别见《金文诂林》第七册第4446、4447~4448页。
[33]参看张亚初:《殷周青铜鼎器名、用途研究》,《古文字研究》第十八辑,277~278页,中华书局,1992年8月。
[34]《金文诂林附录》,1896~1897页。
[35]参看唐兰:《释真》,收入《唐兰先生金文论集》, 31~ 33页,紫禁城出版社,1995年10月。
[36]《类纂》1379~1382页“唐”字条下字所收衹有《合集》3501正(仅残存 “唐
金文-陈剑:甲骨金文旧释“将/鼎”之字及相关诸字新释(中)”两字)和上引《合集》 1306两条(《合集》9419正失收)。
[37]《金文形义通解》,第2033页1515号。
[38]张政烺:《周厉王胡簋释文》,《古文字研究》第三辑,第 110页,中华书局,1980年11月。收入《张政烺文史论集》,第535页,中华书局, 2004年4月。
[39]前引陈梦家:《西周铜器断代(三)》“”下,《考古学报》1956年第1期,第70页。又陈梦家:《西周铜器断代》 “”下,第80页。
[40]赵世纲:《鄬子受钟与鄂国史迹》,《江汉考古》 1995 年第1期,47~51转第33页。河南省文物考古研究所编着:《淅川和尚岭与徐家岭楚墓》,48~104页,大象出版社,2004年10月。
[41]徐中舒:《金文嘏辞释例》,原载《中央研究院历史语言研究所集刊》第六本第一分,商务印书馆,1936年3月。收入《徐中舒历史论文选辑》上册,555~ 556页,中华书局,1998年9月。
[42]“ (愍)”字的释读参见拙文:《甲骨金文旧释“尤 ”之字及相关诸字新释》,原刊于《北京大学中国古文献研究中心集刊》第4辑,74~94页,北京大学出版社,2004 年10月。收入拙着:《甲骨金文考释论集》,59~80页。
[43]黄德宽:《说》,《古文字研究》第二十四辑,第273页,中华书局,2002年7月。
[44]马承源主编:《商周青铜器铭文选(三)》,第 97页,文物出版社,1988年4月。
[45]前引张政烺:《周厉王胡簋释文》,《古文字研究》第三辑,第114页。《张政烺文史论集》,第539页。
[46]张亚初:《周厉王所作祭器簋考——兼论与之相关的几个问题》,《古文字研究》第五辑,第158页。
[47]参看郝懿行:《尔雅义疏》,上之二42~ 43页,中国书店(据咸丰六年刻本影印),1982年9月。
[48]严一萍:《祭祀谱》,《中国文字》第十一卷第45册,5017~5026页,台湾大学文学院古文字研究室编印,1972年9月。
[49]此及下引卜辞“吝”字的释读参见前引拙文:《甲骨金文旧释 “尤”之字及相关诸字新释》。
[50]《甲骨文字诂林》,第三册第2643页。
[51]李旼姈:《甲骨文字构形研究》,117~118页,又第158页,政治大学中国文学系博士学位论文(指导教授:蔡哲茂),2005年7月。
[52]严一萍:《释》,《中国文字》第二卷第8册,853~880页,台湾大学文学院古文字研究室编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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