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代啬夫新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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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标题:秦代啬夫新考


(广州市)

一、官啬夫与吏啬夫
周代在分封制的基础上建立一套完整的官吏制。[1]无论是周天子、诸侯或封君,都需要有人来服侍他们和代他们管理民衆,这就有建立官吏制的必要性。因此,周天子、诸侯或封君有官与吏两大群体。《荀子•荣辱》说“父子相传,以持王公,是故三代虽亡,治法犹存,是官人百吏之所以取禄职也。”吏掌管周天子、诸侯或封君所辖的民衆,所以《说文》说“吏,治人者也”;其中一些专门服侍周天子、诸侯或封君的吏,或为王室或公室掌管“某类人”的吏,就被称为官或者官人,所以《说文》说“官,吏事君也。”贾谊在《新书•官人》中说“王者官人有六等:一曰师,二曰友,三曰大臣,四曰左右,五曰侍御,六曰厮役。”而 “某类人”主要是由服徭役、从事市工、刑徒、隶妾等人构成。
虽然啬夫的由来目前已无法考证,但从相关资料来看啬夫是对官与吏主管者的称谓。《云梦秦简》日书中有大量“为啬夫”,[2]这说明当时人很看重啬夫这一职位。齐国有人啬夫与吏啬夫的称谓。《管子•君臣上》“吏啬夫任事,人啬夫任教。”王彦辉据此认为“当时的‘啬夫’分为‘吏啬夫’(官啬夫)和‘人啬夫’(民啬夫)两大系统。”[3]啬夫分为两大系统是正确的,但认为吏啬夫是官啬夫和人啬夫是民啬夫则有误。实际上,齐国的人啬夫就是秦国的官啬夫。《仓律》“都官吏、都官人。”这与齐国人啬夫和吏啬夫是相对应的。秦国在改革官吏制时,规定了都官称为长、县官称为啬夫。《法律问答》“命都官曰长,县曰啬夫。”随着官僚制的发展,秦代官吏已逐渐走向趋同化,但“某类人”依然有存在的价值,所以官啬夫就被保留了下来。《里耶秦简》7-67+9-631 简文有“迁陵吏志:官啬夫十人。”[4]这说明秦代官啬夫还是大量存在的。
二、关于秦代县啬夫与乡啬夫的问题
秦代有县啬夫和乡啬夫。《里耶秦简》8-657简文有“洞庭守礼谓县啬夫听书从事”,[5]8-740简文有“县啬夫上见禾”,[6]“洞庭守礼谓迁陵啬夫”,[7]“迁陵守丞律告啓陵乡啬夫”。[8]但二者与官啬夫不同,而属于吏啬夫。《效律》“入禾,万石一积而比黎之为户,及籍之曰:’某廥禾若干石,仓啬夫某、佐某、史某、禀人某。’是县之入,县啬夫若丞及仓、乡相杂以封印之。”《仓律》“县啬夫若丞及仓、乡相杂以印之”。仓啬夫属官啬夫系统,而县啬夫与其并列,说明仓啬夫并非县啬夫,可推出县啬夫与官啬夫不同。《效律》“仓啬夫及佐、史,其有免去者,新仓啬夫、新佐、史主廥者,必以廥籍度之。其有所疑,谒县啬夫,县啬夫令人複度及与杂出之。”这进一步印证了县啬夫与官啬夫不同的推论。《秦律杂抄》“县工新献,殿,赀啬夫一甲,县啬夫、丞、吏、曹长各一盾。”“戍律曰:同居毋并行,县啬夫、尉及士吏行戍不以律,赀二甲。”既然县啬夫与官啬夫不同,其又列在丞、尉之前,这说明县啬夫就是县令。《仓律》“县啬夫若丞及仓、乡相杂以印之。”这里“若”当作“或”之意,即县啬夫或丞。《张家山汉简•户律》“以令若丞、官啬夫印封”,则是将县啬夫替换为县令。《张家山汉简•奏谳书》“十年七月辛卯朔癸巳,胡状、丞憙敢谳之。”“十八年八月庚申朔癸亥,大僕不害行廷尉事,谓胡啬夫谳狱固有审,廷以闻,阑当黥为城旦,它如律令。”“胡丞憙敢谳之。”从以上可知,胡县的县令名为状。由于县令被称为县啬夫,所以大僕、行廷尉事不害称状为胡啬夫。
《张家山汉简•贼律》“乡部、官啬夫、吏主者弗得,罚金各二两。”这里乡部与官啬夫并列,实则说明乡啬夫与官啬夫不同,也当属于吏啬夫系统。
三、关于官啬夫双重管理的问题
《效律》“官啬夫免,县令令人效其官。官啬夫坐效以赀,大啬夫及丞除。”《内史杂》“苑啬夫不存,县这置守,如廄律。”《置吏律》“官啬夫节(即)不存,令君子毋(无)害者若令史守官,毋令官佐、史守。”这说明官啬夫出现空缺是由县令派人去代行该官啬夫事。《内史杂》“官啬夫免,囗囗囗囗囗囗囗其官亟置啬夫。过二月弗置啬夫,令、丞为不从令。”这说明官啬夫的任免权属于县之上一级,即大啬夫及丞。综上所述,秦代的官啬夫属于“条”与“块”相结合的双重管理。
四、关于仓啬夫与都仓啬夫的问题
县仓与都仓不同,县仓属国家。《史记•项羽纪》“汉军荥阳,筑甬道属之河,以取敖仓粟。”《正义》“括地志云「敖仓在郑州荥阳县西十五里,县门之东北临汴水,南带三皇山,秦时置仓于敖山,名敖仓云。”《史记•货殖传》“宣曲任氏之先,为督道仓吏。秦之败也,豪杰皆争取金玉,而任氏独窖仓粟。”《集解》“韦昭曰:督道,秦时边县名。”所以《效律》“是县之入,县啬夫若丞及仓、乡相杂以封印之。”秦国除县有大仓,都官也有大仓。《廄苑律》“内史课县,大仓课都官及受服者。”《仓律》“县上食者籍及它费大仓,与计偕。都官以计时雠食者籍。”《效律》“及都仓、库、田、亭啬夫坐其离官属于乡者,如令、丞。”都仓啬夫之都当为县都乡,并非是都官之都。理由是都官不称啬夫,而是称为官长。《金布律》“都官之佐、史冗者,……各与其官长共养、车牛。”事实上,秦国在县和都官设大仓,是秦军在统一战争中能大规模用兵而不担心后勤问题的秘密所在。
(编者按:本文收稿时间爲2015年5月9日01:28。)[1]林少平:《论张家山汉简<秩律>的若干问题》,武汉大学简帛网,2015年5月。
[2]本文未注明出土简名,皆属《云梦秦简》。
[3]王彦辉《田啬夫、田典——对秦及汉初设置两套基层管理机构的一点思考》,东北师範大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0年,第2期。
[4]里耶秦简牍校释小组:《新见里耶秦简牍资料选校(一)》,武汉大学简帛网,2014年9月。
[5]陈伟主编:《里耶秦简牍校释(第一卷)》,武汉大学出版社,2012年,第193页。
[6]《校释》,第213页。
[7]《校释》,第46页。
[8]《校释》,第223页。 (责任编辑:admin)

原文出处:http://his.newdu.com/a/201711/05/51315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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