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古代史-里耶秦简所示秦代的“见户”与“积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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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标题:里耶秦简所示秦代的“见户”与“积户”


(香港中文大学历史系)
引言
里耶秦简保存了不少秦代迁陵县的户籍和人口资料。因是之故,迁陵县的户籍、户口数以至人口规模,一直以来均受到学界的重视。先贤一般根据里耶简8-552和8-1716(释文见下),认为秦代迁陵县的户数高达五万户,甚至单单其属下的贰春乡,户数也达二万余。[1]然而,笔者认为这些动辄数万的户数,无论是从当时的外在条件,还是里耶秦简的内证所示,都是难以成立的。学者们之所以对当时迁陵县的户数有所误解,关键在于没有察觉「见户」和「积户」两种户数的性质差异。「见户」、「积户」分属两种不同的户数,此点陈伟先生已于近日的文章裏正确指出。[2]本小文正是希望在陈先生的基础上,进一步分辨这两种不同的户数概念,并尝试对秦代迁陵县的户数作一检讨,以求教于诸位方家。
一、 秦代迁陵县的户数检讨
正如引言提及,学界论述秦代迁陵县的户数主要依据以下两条资料:
卅二年迁陵积户五万五千五(百)卅四 8-552
卅五年迁陵贰春乡积户二万一千三百〼
毋将阳阑亡乏户〼 8-1716[3]
众所周知,秦汉时期南方的户口数字远不如北方。《史记‧货殖列传》便载:「楚越之地,地广人希。」[4]因此,如迁陵县果真有五万户之多,这必然革新了我们对当时南方户数、人口的认识。叶山认为迁陵县所以拥有如此庞大的人口规模,可能与它曾位于秦楚边界有关。[5]然而,考虑到当时迁陵县的外在条件,笔者认为8-552不太可能反映了当时实际的户数。
从地理位置而言,迁陵县属故楚地。《史记‧秦始皇本纪》载秦王政廿五年「王翦遂定荆江南地」。[6]而据里耶简8-755记录,迁陵县也是在该年立县,故它很可能是王翦平定楚江南地后,进行政区设置的结果。据《汉书‧地理志》,迁陵县辖属于武陵郡。平帝元始二年时武陵郡的户数为34177,口数为185758。[7]只要把简8-552所记的户数与《汉书‧地理志》所载西汉平帝时最鼎盛的户数稍一比较,便会惊讶地发现秦代迁陵一县的户数,竟比西汉末年武陵郡整郡还要多!对于秦统一后的人口,学者们的估计相差很大,由二千万到四千万不等。[8]然而不管是那一家的说法,其估算皆未超过《汉书‧地理志》所载西汉末平帝元始二年时的户数。即使我们假设秦迁陵县和汉末迁陵县的户数相等,五万多户的数字无疑还是过高。
事实上,即便汉平帝时,全国超过五万户的县也是极其稀少的。除京畿三辅地区的长安、长陵、茂陵,就只有成都、鲁达此数[9];大都市如宛、彭城等均未有五万户的人口。[10]如果说平帝时的数据距秦略嫌迂远,地域上也难以作直接比较,那2004年于荆州纪南镇松柏1号汉墓出土的《南郡元年户口簿》或许能为我们提供一个较直观的比较。按《南郡元年户口簿》记载了当时南郡辖下部分县、侯国的口数,惜未同时记录户数。惟同墓出土的《二年西乡户口簿》记西乡有1196户,4373口,折合一户约3.66口。我们不妨以此数类推《南郡元年户口簿》所记县的户数如下表:
表1‧《南郡元年户口簿》所记县户数推测[11]
县名
口数
推测户数
江陵
19735
5392
宜成
22759
6218
临沮
10705[12]
2925
安陆
2220
607
州陵
2091
571
显陵
1608
439
便
8447
2308

17937
4901
襄平侯中庐(卢)
6708
1833
按松柏1号墓的年代约为汉武帝初期[13],故《南郡元年户口簿》的年代也约在此时。众所周知,武帝初年经汉初的休养生息,国力已渐达高峰,当其时的户口即使没有超过秦代,应也不会相差太远。而南郡所辖的江陵一带更属楚国战国中期到晚期早段的都城,其作为楚核心区的地位直至公元前278年白起拔郢才结束。[14]然而,作为故楚郢都的江陵,户数不过约五千余户(若以一户五口计算将更少,仅3947户);而南郡辖下人口最多的宜成县,户数也应不过六千余户(以一户五口计则约4552户)。从外在条件而言,即便秦代户数可能达汉代的三份二;即便秦代迁陵县幅员广袤,且位于秦楚边界,地理位置显要,居民数量可能较一般边县为多,它的户数也不太可能超越江陵,更不用说地处中原核心地区的鲁、宛、彭城诸县。
二、里耶秦简裏「积户」和「见户」
对于8-552、8-1716记录户数的不合理之处,里耶秦简的整理者张春龙先生一早便有所察觉。他说:「统一战争结束不久的南方山地,一个县或乡的户口达如此之多,可以说是出人意外。」[15]张先生此言可谓一针见血,惜他并未进一步探究此矛盾。笔者认为,8-552、8-1716所记载的户数之所以会如此巨大,原因在于它们属于「积户」。正若陈伟先生指出,里耶秦简记录了两类户数,一种就是8-552、8-1716所记的「积户」,另一种则名为「见户」。里耶简16-521便记:「岁併县官见积户数以负筭(算),以为程。●课省甲十一」。[16]此简「见积户数」片语应断成「见、积户数」,分别指「见户」、「积户」的数字。本节将略为敍述这两类户数的性质。
1. 里耶秦简裏的「积户」
顾名思义,「积户」并不是实际的户数,而是一种累积的户数。欲了解「积户」的性质,必先了解「积」这个用语在秦汉官文书裏的意义。
「积」,《说文》曰:「聚也」。出土秦汉官文书裏的「积」,也往往代表各项同类数据的聚集。如里耶简8-1143+8-1631便属此类简:

卅年八月贰春乡作徒薄
‧凡积二百九十二人
城旦鬼薪积九十人
卅人甄
仗城旦积六十人
六人佐甄
舂白粲积六十人
廿二人负土
隶妾积百一十二人
二人□瓦
8-1143+8-1631自有《卅年八月贰春乡作徒薄》的标题。正如研究者指出,除8-1143+8-1631一类的「月作徒簿」外,里耶简还有按日记录的「日作徒簿」[17],如9-18:
9-18正[18]
卅年十一月丁亥,贰春乡守朝作徒簿。受司空城旦、鬼薪五人,舂、白粲二人。凡七人。
其五人为甄庑取茅:贺、府、成、臧、𥅚,一人徒养:骨,一人病:央刍。
9-18背
田手
虽然月份有异,但9-18和8-1143+8-1631同属始皇卅年贰春乡的作徒簿。稍稍比较,不难发现前者所记刑徒数量远较后者低。箇中关键,乃因后者属于「月作徒簿」,其记录的刑徒数是整月累积刑徒劳动力的总和;而前者只是「日作徒簿」,记录的是当天工作刑徒的实际数量。值得注意的是,「积」只代表一种累积的单位,不表示实际的数字。也就是说,「积二百九十二人」并不代表同时有292个刑徒在工作。这也可由以下两则「日作徒簿」反映:
卅一年五月壬子朔丁巳,都乡□〼
受司空城旦一人,仓隶妾二人〼 8-196+8-1521
〼□〼
五月丁巳旦佐初以来 ノ 欣发〼 8-196背+8-1521背
卅一年五月壬子朔壬戌,都乡守是徒薄〼
受司空城旦一人,仓隶妾二人〼
一人捕:献〼
二人病〼 8-2011
五月壬戌都乡守是□□□〼
五月壬戌旦佐初以来 / 气发〼 8-2011背
以上两块「日作徒簿」均属始皇卅一年五月的记录,8-196+8-1521为丁巳日(7日)、8-2011为壬戌日(11日)。虽然相差四天,但两牍皆记「受司空城旦一人,仓隶妾二人」,刑徒数字完全相同。由此可知,这四天裏在都乡工作的刑徒应该是同一群人。然而,在製作月作徒簿时,可能就会把这3人乘以30,表示他们30天的累积工作量。8-1143+8-1631中292人这个数字也该是如是:292人并非实际的刑徒数目,而是一个乘积。若把8-1143+8-1631「凡积二百九十二人」除以30,则贰春乡在卅年八月每日实际使用的刑徒平均也就在10人左右,和9-18记同地十一月每日使用7人的数字相距不远。「积」这种表示乘积的用法在西北汉简例子甚伙,兹举二简以说明之:
〼 十一月以食卒六十三人,人卅日,积千八百九十人,人六升大。
居延新简E.P.T17:8
出粟二千八百八十八石六斗四升,以食半食骑士二百七十二人,积四万八千一百卌四人,人六升。
悬泉汉简T216②:234[19]
从E.P.T17:8可知,所谓「积千八百九十人」,其实就是把戍卒63人乘以30天的结果。同理,T216②:234的「积四万八千一百卌四人」,也是把骑士272人乘以177天而成。很明显,如果把「积」这类累积数量视作实际的数字,必定会造成数以十倍,甚至百倍的高估。
回到「积户」的问题。笔者相信「积户」的「积」,也应同其他官文书裏的「积」,具有一种累积的意味,和积徒(居延新简E.P.T58:36)、积钱(《江陵张家山简‧算数书》)等词的用法相同。也就是说,「积户」并非实际的户数,而是一个以户为单位的累积数字。从当时县廷官员需「岁併县官见、积户数以负筭(算)」看来,「积户」是考核县长吏政绩的其中一个标準。[20]关于积户的具体计算方式,现时还不太清楚,但里耶8-927或许能为我们带来一点启示:
廿七年迁陵贰春乡积户〼
亡者二人。𧗿(率)之:万五千三户,而〼
此简虽然下半残断,但「积户」二字清晰可辨。从8-1716可知「积户」的计算不包括将阳、阑亡、乏户三类户口。此处提到「亡者二人」,可能就是在计算时排除亡者的数目。按秦代文书除数式的敍述方式是先举除数,后举被除数,「率之」后的数字则代表商数。上文列举的8-1519便是先举除数「税田四顷□□」,后举被除数「租六百七十七石」,最后「𧗿(率)之」,得出商数「亩一石五」。又《张家山汉简‧奏谳书》所载的秦代案例也存在同样的表述:
……行道六十日,乘恒马及船行五千一百卌六里,𧗿(率)之,日行八十五里,畸(奇)卌六里不𧗿(率)。[21]
「行道六十日」即除数;「五千一百卌六里」为被除数;「𧗿(率)之」后的「八十五里,畸(奇)卌六里不𧗿(率)」分别就是商数和余数。因此,如果说8-927裏的15003户就是贰春乡廿七年的积户,那「积户」似乎是以累积户数除以某事计算出来的商数。诚然,单凭现在公布的史料,我们暂时无法得知「积户」究竟什么计算;也无法知晓秦代地方行政裏为什么需要以这种累积户数考课。但有一点似乎是肯定的:「积户」并不反映县的实际户数。
2. 里耶秦简裏的「见户」
相对于「积户」,里耶秦简所见的另一种户数——「见户」或许更贴近当时迁陵县的实际户数。「见户」一词,陈伟先生解为「现户」。按里耶秦简多有「见+某物」的格式,如「见钱」(6-5、8-560)、「真见兵」(8-653)、「见船」(8-1067)等,其中「见」的字义均作「现」,因此陈先生的解释无疑十分正确。[22]「见户」于里耶简的用例如简8-487+8-2004:
卅四年八月癸巳朔癸卯。户曹令史〔韦隹〕疏书廿八年以
尽卅三年见户数牍北,移狱具集,上如请史书。 ノ 〔韦隹〕手 8-487+8-2004
廿八年见百九十一户
廿九年见百六十六户
卅年见百五十五户
卅一年见百五十九户
卅二年见百六十一户
卅三年见百六十三户 8-487+8-2004背
虽然对于此牍背面记载的户数性质理解各异,但学者一般认为此牍的户数并不是全县的户数。[23]惟里耶简9-1706+9-1740载「廿九年迁陵见户百六十六」。正如陈伟先生指出,此数正与8-487+8-2004牍背廿九年的户数相同,可见8-487+8-2004的户数无疑就是迁陵全县的户数。[24]事实上,参照简8-1519的记载,我们也可得出同样的结论:
迁陵卅五年豤田舆五十二顷九十五亩;税田四顷□□。[25]
户百五十二,租六百七十七石,𧗿(率)之,亩一石五。
户婴四石四斗五升,奇不𧗿(率)六斗。 8-1519
8-1519背
啓田九顷十亩租九十七石六斗
六百七十七石。
都田十七顷五十一亩租二百卌一石

贰田廿六顷卅四亩租三百卅九石三

凡田七十顷卌二亩‧租凡九百一十

此牍正面清楚记载了「户百五十二」的数据。考虑到计算「田租/户」比率时,是把迁陵整县卅五年新增垦田的田租数677石,直接除以这152户,它无疑就是迁陵整县的户数。152这个数字和上举8-487+8-2004所列的户数甚为接近,可知8-487+8-2004牍背的户数当是迁陵全县的户数。
8-1519更重要的意义在于它记录了是年迁陵县的「田租/户比率」为「四石四斗五升」。若以此数结合牍背所记迁陵各乡的田租数字,我们便能复原当时各乡的见户数,其具体运算如下:
迁陵县卅五年舆田数 = 5295
迁陵县卅五年户数 = 152
租石数 ÷ 户数 = 677 ÷ 152 = 4.45石/户
∵ 租石数 ÷ 户数 = 4.45
∴ 户数 = 租石数 ÷ 4.45
凭此公式,可计算出卅五年啓陵乡户数=97.6 ÷ 4.45=22户;都乡户数=241÷ 4.45=54户;贰春乡户数=339.3 ÷ 4.45=76户。三乡户数相加(22+54+76),刚好吻合牍正面所载152户之数。显然易见,无论是152户,还是8-487+8-2004记载的155-191户,它们皆与8-552、8-1716记载的数万户天差地远。这无疑跟8-1519、8-487+8-2004记载的户数是如牍文所说的「见户数」,而不是像8-552、8-1716般的「积户」数有关。[26]明白此点,便能更好地理解里耶简裏另外一些户数材料,如8-518:
卅四年啓陵乡见户当出户赋者志〼
见户廿八户,当出茧十斤八两〼
简文说得非常明白,这枚简记载的「廿八户」是啓陵乡的「见户」数。而这个数字也和上文复原啓陵乡卅五年22户的见户数相近。关于啓陵乡的户数,着名的8-157「除邮人简」也值得注意:
卅二年正月戊寅朔甲午,啓陵乡夫敢言之:成里典、啓陵邮人缺。除士五成里匄、成,成为典,匄为邮人,谒令尉以从事。敢言之。 8-157正
正月戊寅朔丁酉,迁陵丞昌却之:啓陵廿七户已有一典,今有(又)除成为典,何律令(中国古代史-里耶秦简所示秦代的“见户”与“积户”
中国古代史-里耶秦简所示秦代的“见户”与“积户”)应?尉已除成、匄为啓陵邮人,其以律令。 8-157背
按「迁陵丞昌却之啓陵廿七户已有一典」一句,各家的标点均断成「迁陵丞昌却之啓陵:廿七户已有一典」。[27]这可能是认为一乡的户数不会只有二十七户所致。然而这种断法不但使后句主语残缺,也和里耶秦简其他「却之」的用例不符:
却之:廷令尉、少内各上 (应)书廷,廷校,今少内□〼 8-64+8-2010[28]
卅一年后九月庚辰朔甲□,……却之:诸徒隶当为吏僕养者皆属仓……
8-130+8-190+8-193
九月庚辰,迁陵守丞敦孤却之:司空自以二月叚(假)狼船,何故弗蚤辟□,今而誧(甫)曰谒问覆狱卒史衰义。
8-135
以上三例的「却之」皆应与后文断开;而暂时也没有发现「却之某某」的用例。因此不论是从语法还是用例,8-157均似应断成「迁陵丞昌却之:啓陵廿七户已有一典」。这就代表啓陵乡卅二年户数为27户。这个数字也大致贴近该乡卅四年28户、卅五年22户的见户数。[29]
正如陈伟先生指出,「『见户』与租赋有关,大概是租赋的承担者。积户则未见涉及租赋。」[30]「见户」可能就是指县裏正式基记,需承担租赋的编户数目。相比「积户」这种累积的户数,「见户」无疑更贴近秦迁陵县的实际户数。
三、秦代迁陵县户数蠡测
从上文的论述,可知迁陵县实际的户数远远没有五万余户般夸张。然而,若单纯把「见户」数等同迁陵县的全部户数,也似不尽然。
按里耶简9-2307载:「都乡黔首毋濮人、杨人、臾人。」[31]此点既称「濮人、杨人、臾人」为黔首,表明这些外族人属于秦政府管理下的编户民。从《张家山汉简‧奏谳书》案例一的「毋忧案」裏引述的一则〈蛮夷律〉,便表明蛮夷男子可「岁出賨钱,以当繇(徭)赋」。而由蛮夷大男子毋忧的供辞,可知汉初的「賨钱」为每年五十六钱。[32]如果把「毋忧案」的场景套进秦迁陵县的舞台,则9-2307所载「濮人、杨人、臾人」一类外族编户,或者也可用交纳一定数量金钱的方式代替赋徭。前文既述,「见户」是需要承担租赋的;濮人、杨人、臾人既不用交赋徭,自然不属「见户」。外族编户与一般编户分开计算也见于上举松柏汉简的《南郡元年户口簿》。据它记载,汉武帝时江陵县除正常的口数外,尚存在「延户」;而这种「延户」大部分均由「外越」构成。[33]汉承秦制,如果说秦代也存在分开外族编户的举措,应该不会是个不合理的推论。
若上述推论正确,那当时迁陵县这种蛮夷编户大约又有多少呢?现在刊布的里耶秦简没有给我们提供直接的证据,但简16-950「新黔首户百六,男千卌人,小男子……」的资料颇值得我们注意。[34]此简记载的户、口比例实在非同寻常:从「男千卌人,小男子……」的表述,可推见「男千卌人」单指大男子。如此,则106户竟有1040名大男子,一户的大男子比例竟达1:9.8。若把小男子、大女子、小女子通通考虑在内,则一户的平均口数可能达20口之多!按里耶古城北护城壕出土的户籍简,「每户人口,撇下五户有残泐的户籍不算,连同臣僕或奴婢,每户平均人口数是6.00;除去臣僕或奴婢这项,平均人口数是5.80。」[35]惟不论是6口还是5.8口,均和16-950显示的户、口比例相去数倍。如此看来,这106户「新黔首」,必定与当时的正常编户有着截然不同、庞大许多的家庭结构。他们会不会就是那些归附的外族编户呢?诚然,此点纯属笔者猜测,背后缺乏坚实的证据支持,然而此点如果属实,秦代迁陵县的外族编户的户数应不下于「见户」。换言之,秦迁陵县的总户数可能在「见户」数的两倍以上,约300-400户。一县户数仅得数百看似不合常理,但从表1显示,南郡的安陆、州陵、显陵三县,户数很可能也仅得数百。而据朝鲜出土的《樂浪郡初元四年县别户口多少集簿》,西汉后期元帝时乐浪郡25个县裏,户数不足一千的县达10个,不足三百的县也有4个,其中人口最少的提奚县,更仅得173户,1303口。[36]因此秦迁陵县仅得数百户虽少,但应该不是全然不合理的数字。
结语
本小文尝试在前贤的基础上讨论里耶秦简所见「见户」和「积户」的分野。「积户」是秦政府以某种计算方法算出的累积户数;「见户」按字面解就是「现有的户」,可能指县裏需承担租赋的编户。单凭前者的资料去衡量秦代迁陵县的户数,会不可避免地造成以倍数计的高估;而单凭后者的资料,也可能会低估当时的整体户数。本文也尝试对秦迁陵县的整体户数略作蠡测。笔者猜测,若加入当时的外族编户,秦迁陵县的户数约在300-400户左右。毋庸讳言,囿于笔者学识,以及资料的局限,本文在许多方面均难言完善,特别是针对秦迁陵县整体户数的计算,更纯属推想,缺乏硬证据支持。因此与其说本文旨在解除秦代迁陵县户数的问题,倒不如说是提出一些议题供方家参考。笔者期待日后更多资料的披露,能使我们更明白秦代「积户」的计算方式,以及迁陵县户数等问题。
附:本文写作承黎明钊师、郭文德学兄提供大量宝贵意见,谨致谢忱!
(编者按:本文收稿时间爲2014年2月8日11:26。)
[1]参张春龙,〈里耶秦简所见的户籍和人口管理〉,收入中国社会科学院考古研究所、中国社会科学院历史研究所、湖南省文物考古研究所编,《里耶古城‧秦简与秦文化研究——中国里耶古城‧秦简与秦文化国际学术研讨会论文集》(北京:科学出版社,2009年),页191;〔加〕叶山,〈解读里耶秦简—秦代地方行政研究〉,载《简帛》第8辑(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13),页100。
[2]陈伟:〈里耶秦简所见秦代行政与算术〉,简帛网,2014年2月4日,(http://www.bsm.org.cn/show_article.php?id=1986),浏览日期,2013年2月4日。
[3]本文所引《里耶秦简》(壹)释文,如无特意标明,均出自陈伟主编,《里耶秦简牍校释》第1卷(武汉:武汉大学出版社,2012)。(下简称为《校释》)。
[4]【汉】司马迁撰:《史记》(北京:中华书局,1959),卷129,〈货殖列传〉,页3270。
[5]〈解读里耶秦简—秦代地方行政研究〉,页100。
[6]《史记》,卷6,〈秦始皇本纪〉,页234。
[7]【汉】班固撰;【唐】颜师古注:《汉书》(北京:中华书局,1962),卷28上,〈地理志上〉,页1594。
[8]关于秦代人口估算的研究详情,可参葛剑雄着:《中国人口史‧第1卷‧导论、先秦至南北朝时期》(上海:复旦大学出版社,2002),页300-301。他本人则估计「秦朝人口最多时应是西汉末年人口数的三分之二至六分之五……秦朝的人口可能达到4000万以上。」(参《中国人口史‧第1卷‧导论、先秦至南北朝时期》,页305-306。)
[9]《汉书‧地理志》载长安「户八万八百」(1543);长陵「户五万五十七」(1545);茂陵「户六万一千八十七」(1546);成都「户七万六千二百五十六」(1598);鲁「户五万二千」(1637)。
[10]《汉书‧地理志》载宛「户四万七千五百四十七」(1563);彭城「户四万一百九十六」(1638)。
[11]释文据彭浩:〈读松柏出土的四枚西汉木牍〉,《简帛》第4辑(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09),页338-339。
[12]按原牍并未计算临沮县总口数。10705口乃把该县使大男、大女、小男、小女、延大男的口数相加的结果。
[13]荆州博物馆:《湖北荆州纪南松柏汉墓发掘简报》,《文物》2008年第4期。
[14]详参尹弘兵着:《楚国都城与核心区探索》(武汉:湖北人民出版社,2009),页262-263。
[15]〈里耶秦简所见的户籍和人口管理〉,页195。
[16]此简转引自〈里耶秦简所见的户籍和人口管理〉,页188。
[17]参梁炜杰,〈读《里耶秦简(壹)》札记——「作徒簿」类型反映的秦「冣」意义〉,简帛网,http://www.bsm.org.cn/show_article.php?id=1949浏览时间,2014年1月27日。
[18]简文转引自张春龙,〈里耶秦简中迁陵县之刑徒〉,收李宗焜主编,《古文字与古代史》第三辑(台北:中央研究院历史语言研究所,2012),页454。
[19]简文转引自何双全,〈汉代西北驿道与传置——甲渠候官、悬泉汉简〈传置道里薄〉考述〉,《中国历史博物馆馆刊》,1998年第1期,页69。
[20]「负筭」为秦汉官府考课的方法。「算」是一个单位,所谓「负筭」大约就是合计正负「算」去计算官吏的分数。里耶16-521意思应该就是迁陵县需依据各乡户见户、积户数的「增减变化来计算正负分数,以确定各乡政绩的排名。」(关于汉代以「算」考课的详细论述,可参郭浩着,《汉代地方财政研究》(济南:山东大学出版社,2011),页90-92。)
[21]释文见彭浩,陈伟,〔日〕工藤元男主编,《二年律令与奏谳书:张家山二四七号汉墓出土法律文献释读》(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07),页364。
[22]「见户」究竟是专有名词,还是单纯为「现有的户」的陈述,似存在斟酌空间。从文意看来,陈伟先生似倾向前者。而从本文的命题,也可见笔者现时倾向前者,最大的理由就是前文列举的里耶简16-521记:「岁併县官见、积户数」的简文。当然,「见积户数」的片语也可以不断开,直接理解为「现有的积户数」,因此本文採用的断句方案实不无疑问。不过即便退一步说,16-521的确该断成「岁併县官见积户数」,这也表明了「见积户数」不同于「见户数」,前者还是表示累积的户数。因此,不管「见户」是不是一个专有名词,似乎也不影响里耶简裏的「见户」和「积户」有所不同的立论。
[23]如张春龙先生认为其记载了一里的户数(〈里耶秦简所见的户籍和人口管理〉,页191)。叶山先生也大致承袭了张先生的意见(〈解读里耶秦简—秦代地方行政研究〉,页99)。然而也有学者出其他看法,如胡平生先生认为8-487+8-2004的户数「似乎应当与『移狱』有关。那麽这块木牍可能是迁陵县户曹向上呈报的、该县秦始皇三十四年(前213年)自秦始皇二十八年(前219年)至三十三年(前212年)的『移狱』户数的文书。『移狱』民户要特别报告,恐怕也有监视的含义,毕竟那都是不稳定的因素。」(参胡平生:〈新出汉简户口簿籍研究〉,《出土文献研究》第10辑(北京:中华书局,2011),页)尹在硕先生也不赞同把8-487+8-2004的户数视作一里的户数,并认为根据「移狱具集上」的简文,「将⑧(笔者按:即8-487+8-2004)的『卅四年八月癸巳朔癸卯户曹令史〼尽卅三年见户数牍北(背)移狱具集上□』理解为:『秦始皇34年8月迁陵县户曹令史将秦始皇28年开始到33年之间,某乡中鞫狱的户数按照年度别进行统计之后,再上报到迁陵县廷』更为妥当。」(参〔韩〕尹在硕:〈秦汉户口统计制度与户口簿〉,收入黎明钊编着:《汉帝国的制度与社会秩序》(Hong Kong: Oxford University Press, 2012),页83。)
[24]转引自〈里耶秦简所见秦代行政与算术〉。
[25]《校释》认为「□□」可能是「五一」,但正如叶山指出,从图版残划看来,「□□」更像是「卌一」(〈解读里耶秦简—秦代地方行政研究〉,页103)。
[26]单凭现在刊布的资料,似还不足以让我们知䁱「见户」、「积户」之间的关係。但若把迁陵县卅二年、贰春乡卅五年的「积户」数和「见户」数相除,前者的差距近345倍(55534 ÷ 161);后者的差距最少也有约280倍(21300÷76)。由此看来,积户不太可能是单纯把县、乡各年的见户相加的结果。
[27](如马怡,〈里耶秦简选校〉,载《中国社会科学院歷史研究所学刊》,2007(4),页156;王焕林着,《里耶秦简校诂》(北京:中国文联出版社,2007),页52;《校释》,页94。)
[28]两简的併合参何有祖:〈里耶秦简牍缀合(七则)〉,简帛网,2012年5月1日,(http://www.bsm.org.cn/show_article.php?id=1679)浏览时间,2013年1月30日。
[29]值得注意的是,8-157不言「成里廿七户已有一典」,而说「啓陵廿七户已有一典」,直接以啓陵乡替代成里。这会不会代表当时啓陵乡仅得一里,故说啓陵乡就等于说成里?按里耶K11壕沟出土的户籍简载南阳里约24户,而里耶8-1236+8-1791亦云「今见一邑二里,大夫七户,大夫寡二户,大夫子三户,不更五户,□□四户,上造十二户,公士二户,从廿六户〼」。一邑二里共61户,也可证明秦迁陵县一里的规模大约就是20来户。考虑到啓陵全乡见户仅20户左右,说它仅辖成里一个里也不是说不过去。诚然,一乡仅辖一里是很奇怪的,如凤凰山10号汉墓简牍便显示汉景帝初年时江陵县西乡辖有市阳、郑、当利3个里(见湖北省文物考古研究所编:《江陵凤凰山西汉简牍》(北京:中华书局,2012),页97-101);《尹湾汉简‧集簿》亦记成帝年间东海郡共170个乡、2534个里,平均一乡更管辖约15个里(见张显成、周群丽撰,《尹湾汉墓简牍校理》(天津:天津古籍出版社,2011),页3)。然而,啓陵乡这个独特的情况可能涉及人口迁移的原因。按里耶J1(16)9 A载:「廿六年五月辛巳朔庚子,啓陵乡敢言之:都乡守嘉言:渚里□劾等十七户徙都乡,皆不移年籍。令曰:『移言。』今问之:劾等徙□书。告都乡曰:啓陵乡未有枼(牒),毋以智(知)劾等初産至今年数。□□□□,谒令都乡具问劾等年数,敢言之。」是可见啓陵乡除成里外,原本还辖有渚里16户。但这16户早在始皇统一初年便被徙至都乡。上文复原始皇卅五年啓陵乡见户数为22户;都乡见户数为54户。若把被徙往都乡这16户拨回啓陵乡,两乡的户口竟恰好均为38户!这应该不是单纯的巧合。当然,渚里绝对有可能不止16户,但假设一里正常仅20余户,16户无疑已属大部分的户口。在大部分人口被迁走后,取消渚里,再把其余的户归併进成里,亦属情理之中。由此看来,啓陵乡仅辖一里虽看似奇怪,却有其历史缘由,不是全无可能。
[30]〈里耶秦简所见秦代行政与算术〉。
[31]转引自游逸飞、陈弘音:〈里耶秦简博物馆藏第九层简牍释文校释〉,简帛网,2013年12月22日(http://www.bsm.org.cn/show_article.php?id=1968)。浏览时间,2014年1月29日。
[32]参《二年律令与奏谳书——张家山二四七号汉墓出土法律文献释读》,页332-333。
[33]彭浩先生指出「『延』是指得到政府认可的正常迁居,与用来表达处罚的『迁』、『徙』有别。牍文第二行『延口千九百三十九人』,……与『凡口万九千七百三十五人』相加即是江陵县的人口总数。」(〈读松柏出土的四枚西汉木牍〉,页339。)其说甚是。这些作为「延户」的「外越」可能就是指同墓出土的《归义簿》裏的归义外族。当然,是或不是都需待《归义簿》的资料公布后才能确定。
[34]简文转引自〈里耶秦简所见的户籍和人口管理〉,页190。
[35]参黎明钊:〈里耶秦简:户籍档案的探讨〉,《中国史研究》,2009年第2期,页22。
[36]数据转引自〈秦汉户口统计制度与户口簿〉,页91-93。 (责任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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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是关于中国古代史-里耶秦简所示秦代的“见户”与“积户”的介绍,希望对想了解历史故事的朋友们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