儒家-从阴阳书到明堂礼 ,对于想了解历史故事的朋友们来说,儒家-从阴阳书到明堂礼是一个非常想了解的问题,下面小编就带领大家看看这个问题。
原文标题:从阴阳书到明堂礼
(北京大学中文系博士后)
提要:笔者比对传世文献,缀合银雀山汉简《迎四时》残篇,发现其与《皇览》所引礼书,是相同内容文献在不同时代的传本。然而,两者在目录学分类上却分别被归入阴阳书和儒书。这不仅是文献本身在思想学术体系中的地位变迁,也反映了儒学吸收和整合阴阳学说的过程。本文尝试围绕这个问题,作一些关于汉代学术史的推论。
关键词:银雀山汉简 迎四时 阴阳书 儒学
银雀山汉简中包含了大约十篇阴阳书,整理者称之爲“阴阳时令占候之类”。这一部分至今没有公布正式整理本,相关研究也屈指可数。[1]本文尝试对其中一篇整理者命名爲《迎四时》的文献略作探讨,由于无法看到图版,只能利用吴九龙《银雀山汉简释文》[2](以下简称《释文》)中所见简文进行研究。
汉简《迎四时》篇,目前仅有李零和加拿大学者叶山(Robin D. S. Yates)两位先生做过简单的介绍。李零认爲,此篇是讲天子于东、西、南、北堂分迎四时,形式与《月令》等书相合,应属古“明堂月令”之说。[3]不过,他并没有比对传世文献做更多的讨论。叶山则指出,此篇残文“足以确定它与《墨子·迎敌祠》、《尚书大传》、《孔丛子·儒服》的某些部分十分相似”,同时也认爲其性质与传世“月令”之类相近。[4]笔者基本同意两位先生对此篇的归类,但相关的文献比对工作则还有不少值得商榷和可以推进之处。[5]事实上,银雀山汉简《迎四时》与《太平御览》卷五二八引《皇览》[6]所録的一篇礼书内容基本一致,通过比对研究,可以纠正原先释文的一些失误,还能补正传世文献中的脱譌。不仅如此,比较此篇在出土和传世文献分类中的异同,也有助于增进我们对汉代学术史的认识。
一、汉简《迎四时》与《皇览》引礼书的比对
《银雀山汉简释文》将《迎四时》定爲“阴阳时令占候之类”的第五种,整理者在认定属于此篇的简文后标注了“(阴·五)”,现在按原顺序号列出如下。
1526……春养穉于……
1597……天之□昌之以羽舞之以鼓非此迎
1703……东堂夏养七嬬妇□……
1952……□分卌六日天子迎举……
1955……□南堂秋养九老……
2039……九等白□九乘蕲……
2724……此迎春之乐也距春……
2757……高七尺堂
2973……迎春于东堂……
3050……□距冬日至
3119……□六等黑□……
3272……北堂养
3458……六日天子迎……
3832……角舞之以羽狄……
4165……夏之乐必□□……
4468……□冬夏之乐……
4809……六乘蕲□□……
简文残缺严重,如果没有合适的传世文献作参考,缀合复原的工作难度很大。所幸,我们发现大部分简文都能在《太平御览》卷五二八引《皇览》的这段文字中找到对应的内容。今据中华书局影宋本録《皇览》文于下,并将与简文相应的部分用下划綫标出,注明对应的简号。
《礼》,天子迎四节日,天子迎春夏秋冬之乐【4468】又顺天道。是故距冬至日【3050】四十六日,则天子迎春于东堂【2973】,距邦八里,堂髙八尺,堂阶八等,青税八乗,旂旐尚青,田车载矛,号曰助天生。倡之以角,舞之以羽【3832】,此迎春之乐也。自春【2724】分数四十六日,则天子迎【3458】夏于南堂,距邦七里,堂髙七尺,堂【2757】阶七等,赤税七乗,旂旐尚赤,田车载弓,号曰助天养。倡之以徵,舞之鼓鞉,此迎夏之乐也【4165】。自夏至数四十六日,则天子迎秋于西堂,距邦九里,堂髙九尺,堂阶九等,白税九乗,旂【2039】旐尚白,田车载戟,号曰助天收。倡之以商,舞之以干戚,此迎秋之乐也。自秋分数至四十六日,则天子迎冬【1952】于北堂,距邦六里,堂髙六尺,堂阶六等,黑【3119】税六乗,旂【4809】旐尚黑,田车载甲,号曰助天诛。倡之以羽,舞之以籥,此迎【1597】冬之乐也。所以迎四时乐。飬九志【1955】于西堂,冬飬九胜于北堂,飬【3272】后三月而止【3463】。天子行杀,必顺天道。
除1526、1703外,所有简文都在此条中找到了对应文句,大致可以推测银雀山汉简此篇就是《皇览》此条所引礼文的残篇。通过对比,不难看出《释文》原注“(孙·上三)”的简3463“□三月而止”五字,很可能也属于此篇,上面已经在《皇览》引文中标示了对应位置。下面根据比对的结果,按照《皇览》引文中的顺序,对存在异文或原释録有误的简文予以简单的说明。《皇览》此条又见《续汉书·祭祀志》刘昭注引[7],无首“天子迎四节日”一句,止于“此迎冬之乐也”,其余文句略有异同,我们也会在必要时一并参考。
简4468“□冬夏之乐”,《皇览》引作“迎春夏秋冬之乐”,然则简文可能原作“迎春秋冬夏之乐”。四时以春秋冬夏爲序,见《礼记·孔子闲居》“天有四时,春秋冬夏”[8],《大戴礼记·主言》“其于信也如四时春秋冬夏”[9],《尚书大传》“周公兼思三王之道以施于春秋冬夏”[10],亦多见于《墨子》、《管子》、《吕氏春秋》等古书,当爲汉人所习用。这裏与《皇览》小异,是传写所致。
简3050“□距冬日至”,《皇览》引作“距冬至日”。“冬日至”也是汉人对冬至常用的称呼,见《周礼·春官·大司乐》、《春秋繁露·五行五事》。此亦传写异文耳。
简3832“角舞之以羽狄”,《太平御览》引《皇览》无“狄”字,《续汉志》注引作“羽翟”。吴九龙《释文》在“狄”字后加圆括号注“翟”,应是认爲简文“狄”字通“翟”, [11]考之《续汉志》注,并非无据。
简2724“此迎春之乐也距春”,《皇览》引作“自春”。《皇览》“自春分数四十六日”及以下“自夏至”、“自秋分”介词均用“自”,简文用“距”,同上“距冬日至”例。
简3458“六日天子迎”,校《皇览》引,“日”下少一“则”字。简1952同。
简4165“夏之乐必”,校《皇览》引,并準简2724“迎春之乐也”例,“必”或是“也”字之误。
简2039“九等白□九乘蕲”,校《皇览》引,□处残字当是“税”。“税”用作“繐”,《左传》襄公二十七年“如税服终身”杜预注“税即繐也”[12],这裏应该是指驾马身上挂的穗子。“蕲”,《太平御览》引《皇览》引作“旂”,《续汉志》注引作“旗”,字通,《释文》于字后注“旗”,是也。简4809“六乘蕲”同。
简1952“□分卌六日天子迎举”,“举”字疑误。
简1597“天之□昌之以羽舞之以鼓非此迎”,“昌”,《太平御览》引《皇览》引作“倡”,《续汉志》注引作“唱”,字通,《释文》于字后注“唱”,是也。简文“舞之以鼓非”,《太平御览》引《皇览》作“舞之以籥”,《续汉志》注引作“舞之以干戈”,这是简文与传世本最大的差异。案《皇览》引礼书云,迎夏之月“倡之以徵,舞之鼓鞉”,《释文》中简文“鼓非”恐当作“鼓兆”,“兆”通“鞉”。如果这一推测不误,简文与传世本中迎四时所用乐舞就出现了错位,“舞之鼓鞉”一与羽声配一与徵声配,简1597应属迎夏还是迎冬似乎也成问题。我们知道,汉代五行与五声、四时的对应关係已经非常稳定,《礼记·月令》、《淮南子·时则》等都以角配春配木、徵配夏配火、商配秋配金、羽配冬配水。隋代萧吉所撰的《五行大义》总结了此前关于五行的各家理论,其《论配声音》一节也未见异说。[13]因此,简文“昌之以羽”无疑当属迎冬。与五声不同,四种舞蹈道具羽翟、鼓鞉、干戚、籥或干戈,则仅见于此篇,没有证据说明它们与五行四时形成了固定的配对。因此,在文本传写中出现抄误或臆改的可能较大。《太平御览》与《续汉志》注同引《皇览》,但“舞之以籥”在《续汉志》注中却引作“舞之以干戈”,存在异文。同样,在出土和传世文本之间出现差异,也是不难理解的。
简1955“□南堂秋养九老”,《皇览》引作“养九志”,“志”显是“老”字之譌,当据简文校正。《皇览》无“南堂秋”三字,且以下仅作“养九志于西堂,冬养九胜于北堂,养后三月而止”,当有脱文。据本简及简1526、1703、3272,可知这裏原文当是四时各于东南西北堂养四种人。叶山已经指出,简1526、1703、1955可以前后相接,而1955与3272之间还应有八九个字。[14]笔者赞同这一观点,今试缀合如下, 中字是据《皇览》引臆补。
春养八穉于【1526】东堂,夏养七嬬妇于【1703】南堂,秋养九老【1955】于西堂,冬养六胜于北堂【3272】。
八七九六分别是木火金水的成数,以配春夏秋冬,《迎四时》的各礼乐项目都采用了这套数字系统。[15]参照春夏秋三季,《皇览》“冬养九胜”,“九”无疑当作“六”。“胜”字费解,如非字误,应该也是指与“老”相对的某种人。[16]
以上,我们将简文一一做了比对,说明残篇的内容除了《皇览》脱譌的部分,都见于《皇览》所引书。接下来的问题,是竹书原篇是否具有《皇览》所见礼书的全部内容,一方面,四时是否完整,另一方面,每一时的礼乐项目是否完备。简文中,春、夏、冬三时已有明文;简2039“九等白□九乘蕲”中,数九和色白也明确对应于秋。因此可以说,竹书原篇是四时完具的。《皇览》引礼书,每时有固定的礼乐项目。我们把这些项目分别标上序号,然后寻找各自相对应的简文,结果如下。
①距“分至”四十六日,②则天子迎“某时”于东堂,③距邦“某”里,④堂髙“某”尺,堂阶“某”等,⑤“某”税“某”乗,⑥旂旐尚“某色”,7田车载“某兵”,⑧号曰助天“某”。⑨倡之以“某声”,舞之以“某”,⑩此迎“某时”之乐也。 项目 ① ② ③ ④ ⑤ ⑥ ⑦ ⑧ ⑨ ⑩ 简号 1952
2724
3050
3458 1952
2973
3458 2039
2757
3119 2039
3119
4809 2039
4809 1597 1597
3832 2724
4165
除③、⑦两项外,汉简残篇覆盖了《皇览》引礼书的所有项目。由于简文残缺过甚,所存还不足原篇相关部分的三分之一,因此无法排除原篇有③、⑦两项而现在全部缺失的可能。也就是说,汉简《迎四时》原本包括了《皇览》引礼书的绝大部分,甚至很有可能是全部的内容。可以认爲,银雀山汉简《迎四时》与《皇览》引礼书,是相同内容的文献在不同时代的传本。
这篇文献,整理者将之归入“阴阳时令占候之类”,然而在《皇览》中,它却以礼书的面貌呈现在我们面前。按照《汉书·艺文志》的目録分类,“阴阳时令占候”书应该属于《诸子略》“阴阳家”或《数术略》“五行家”,礼书则无疑当在《六艺略》“礼类”。《迎四时》一篇或爲阴阳书或爲礼书,它在目录学归类上的变化,是值得讨论的问题。
二、从阴阳书到明堂礼:《迎四时》的目録学归类
整理者在银雀山汉简中划出“阴阳时令占候”一类,有充分的理由。据整理者介绍,与汉简同时出土的,还有五方木牍的残片,这些木牍原来应是繫在汉简上面,题写着相关汉简的篇题。其中一号、二号木牍分别是《孙子兵法》和《守法守令十三篇》的篇题,三号、五号木牍则都集中了论兵论政的篇章。[17]汉简的原主人显然有意将内容相关的书篇,归于同一个木牍的统辖之下。其中的四号木牍,整理者释文如下。
…… 阴□散 □言
□□ □ □子
曹氏 禁
…… □
据李零的研究,《曹氏》即简文中的《曹氏阴阳》,是曹氏所传的一种阴阳书;《禁》即简文中的《禁》,是按阴阳五行讲四时禁忌;《阴□散》即简文中的《阴阳散》,也是一种古阴阳书。[18]这三篇都被归入四号木牍下,说明汉简的原主人大约就有一个“阴阳书”的类别。与墓主大约同时的司马谈在《论六家要旨》中称,阴阳家“四时、八位、十二度、二十四节各有教令,顺之者昌,逆之者不死则亡”。[19]按照这个标準,上述三篇也确属阴阳书。银雀山汉简中与这三篇属性相近还有《三十时》、《四时令》、《五令》、《不时之令》等。《三十时》,李零做过深入的研究,认爲属于五行时令;《四时令》的篇题是整理者补加的,它在形式和内容上都与《管子·五行》“天子出令”云云数章相近,李零认爲亦古“明堂月令”;《五令》,篇题补加,李零概括说,它是以五种政令与五虫相配,讲五行生克和阴阳刑德;《不时之令》的篇题亦係补加,讲不合时令导致的兇咎,李零认爲属古灾异之说。[20]无疑,它们都可以归入阴阳书。
阴阳书的要义是“顺天”,《汉书·艺文志》称“敬顺昊天”是阴阳家之所长,银雀山汉简《禁》云“所以顺天也”(简1895),又云“五穀不番,六畜不遂,草梼枎,万物果蓏不成,此天道不顺也”(简0331),《五令》曰“此顺天道”(简0235),皆是此意。《迎四时》也称迎四时之礼乐“顺天道”,内容则是讲“四时教令”。虽然我们已经无法从四号木牍上找到它的篇名,但它在原主人的分类中归属阴阳书,大概是可以肯定的。
《皇览》所引的这篇,此前我们一直称之爲礼书,也并非无据。《皇览》是曹魏文帝时编辑的类书,“合四十余部,部有数十篇,通合八百余万字”[21],南朝隋唐时仅存一百二十余卷的何承天重编残本,宋代又佚。《太平御览》引《皇览》此条在《礼仪部》,曰“《礼》,天子迎四节日,天子迎春夏秋冬之乐又顺天道”云云,以“礼”起首,是引用礼书的惯例。《续汉志》注引《皇览》曰“迎礼春夏秋冬之乐又顺天道”云云,校《御览》所引,无“天子迎四节日天子”八字,“迎礼”二字则或是误乙。清孙冯翼辑《皇览》一卷,称“迎礼”是“逸礼”之譌,将此条归入《逸礼》,其说亦可备考。[22]无论如何,曹魏诸儒编《皇览》时将此篇视爲礼书,也是不难断言的。
如果以上的推测无误,《迎四时》篇在西汉中前期和汉魏之际,确实被划归了不同的目録学分类。我们应该如何解释这种变化呢?
类似的情况,还可以举出一个更爲人所熟知的例子。《月令》在内容和形式上与《迎四时》十分相近。它既是今本《礼记》的一篇,又是《吕氏春秋》“十二纪”的“纪首”。按照《汉书·艺文志》的分类,《吕氏春秋》属于《诸子略》之“杂家”,单就《月令》而言,以司马谈的标準自当归入“阴阳家”。然而,到汉成帝时,刘向《别录》已经将之明确地归入六艺“礼类”。《礼记·月令》正义引郑玄《礼记目録》称其“于《别録》属《明堂隂阳记》”。《汉书·艺文志》,《六艺略》“礼”类有《明堂阴阳记》三十三篇,[23]《月令》就是其中之一。至少在西汉后期,《月令》已经有了明确的礼书身份,只是这种身份还有些特殊。据郑玄的《礼记目録》[24],《别录》将“礼记”分爲“通论”、“丧服”、“制度”、“祭祀”等门类,《汉志》都没有把它们单列出来,而是统称爲《记》百三十一篇,自注云“七十子后学者所记也”,说明是孔门后学所传。《明堂阴阳记》则列于其后,单独爲一家,注曰“古明堂之遗事”,似乎与前者不可杂厕。到了东汉后期,今本《礼记》四十九篇流行,又经郑玄编注,定于一尊,《月令》和同出《明堂阴阳记》的《明堂位》就同七十子之“记”相混相融,脱去“明堂隂阳记”的标籤,在“礼记”中的身份特殊性也逐渐淡化。
《迎四时》的情况与《月令》可能有某种相似。《太平御览》卷五三三引《礼记明堂隂阳録》曰:“明堂隂阳,王者之所以应天也。明堂之制,周旋以水,水行左旋以象天,内有太室象紫宫,南出明堂象太微,西出总章象五潢,北出玄堂象营室,东出青阳象天市。上帝四时各治其宫,王者承天统物,亦于其方以听国事。”[25]这裏的《礼记明堂隂阳録》就是刘向《别录》中《明堂阴阳记》的书録,其所称“明堂阴阳”的基本特徵,是王者模仿天帝,“四时各治其宫”。迎四时于东南西北四堂,也符合这个特徵。《皇览》将《迎四时》引作礼书,很可能与它被编入《礼明堂阴阳记》有关。与《月令》不同的是,《迎四时》最后没有入选通行本《礼记》,最晚到刘昭的时代,大约已经不在礼学传习範围之内,而仅见于《皇览》所引了。
与《迎四时》内容相近、境遇相同的,还有一些文献。《艺文类聚》卷三引《皇览》《逸礼》曰:“夏则衣赤衣,佩赤玉,乘赤辂,驾赤龙,载赤旗,以迎夏于南郊。其祭先黍与鸡。居明堂正庙,啓南户。”又曰:“秋则衣白衣,佩白玉,乘白辂,驾白骆,载白旗,以迎秋于西郊。”[26]讲的也是迎四时和明堂之法。此外,郑玄《月令》注数次引用的《王居明堂礼》,孔颖达正义曰:“《王居明堂礼》者,《逸礼》之篇名。”[27]这一类“逸礼”,恐怕都在《汉志》的《明堂阴阳记》三十三篇中。它们同《迎四时》一样,经历了从阴阳书到礼书,后来又淘汰失传的过程。
从战国到西汉初年,阴阳书影响很大。阴阳五行不仅是数术的“通用语言”[28],而且渗透到兵学、方技等领域[29],逐渐成爲被广爲接受的思维模式或一般性知识,对诸子百家都有影响,而又不专属于某家。战国中期,部分学者开始用阴阳五行构建政治理论,引爲政治指导思想,这就是司马谈《论六家要旨》中所说“务爲治”的“阴阳家”。银雀山汉简《迎四时》以及上面论及的《月令》、《明堂阴阳》等时令类文献,符合《论六家要旨》所谓“四时、八位、十二度、二十四节各有教令”,都反映了战国秦汉之际阴阳家的政治理念。但其中包含的阴阳五行思想则并非阴阳家的专利,而是当时多个学派所共有的。
文献思想内容複杂,同时爲不同学派所共享,对于图书的目录学分类来说是一个难题。有的书可以在不同类别中彼此互着,[30]有的书就只好由分类者断以己意。[31]此时,分类者的裁断取决于他或者他的时代对相关文献内容和性质的认识。文献的归类变动,就是由于这种认识的改变,被赋予新的身份。这不仅是相应文献在思想学术体系中的地位变迁,也是学术史自身演进的表现。《迎四时》等文献由阴阳书而被纳入礼书系统,反映出儒家对阴阳家思想和文献的吸收和整合。下面,我们就围绕这个问题,作一些关于学术史的推论。
三、儒术与阴阳:几点推论
从阴阳书到明堂礼,涉及儒家与阴阳家的关係。汉武帝立五经博士,罢黜百家,而以儒学爲官学。此后,儒学成爲政治文化中的主流话语,诸子各家行见式微,其书在史志目録中的比重也逐渐下降。不过,《迎四时》一类时令类阴阳书的境遇提示我们,儒学与诸子的关係不是简单的此消彼长、取而代之。
儒家有重视时令类文献的传统。《史记·夏本纪》曰:“孔子正夏时,学者多传《夏小正》。”[32]所谓“学者”,当然主要是指孔门弟子。《荀子·王制》云“序四时,裁万物”,又云“政令时则百姓一,贤良服”,[33]表明了时令在儒家政治理论中的重要性。《夏小正》裏还没有阴阳五行的痕迹,到《逸周书》的《周月》、《时训》,再到《月令》,阴阳五行观念不断在时令文献中发展和渗透。战国秦汉之际,这些文献大约已经主要被视作阴阳书了。但即使在这个时候,儒家也有利用此类文献,并接受阴阳五行思想的倾向。汉高祖时,叔孙通定礼仪,就以天子春夏秋冬四时各服其时服,并命中谒者四人各职一时。[34]叔孙通号称“汉家儒宗”[35],可见汉初儒生并不一概排斥时令文献中的阴阳家言。武帝初,董仲舒对策,“推明孔氏,抑黜百家”[36],主张“诸不在六艺之科孔子之术者,皆绝其道,勿使并进” [37],然而对阴阳之说他却也“兼容并包”。[38]
武帝以后,儒学受到王朝的大力支持,诸子各家并有浸微之势,阴阳家也不例外。儘管如此,我们仍能看到它的一些新动向。宣帝时,魏相“数表采《易阴阳》及《明堂月令》奏之”[39]。李寻“学天文月令阴阳”,哀帝初即位,上言:“古之王者,尊天地,重阴阳,敬四时,严月令。……今朝廷忽于时月之令,诸侍中尚书近臣宜皆令通知《月令》之意,设群下请事若陛下出令有谬于时者,当知争之,以顺时气。”[40]魏相、李寻均是大儒,他们推崇月令阴阳之说,说明阴阳家的爲治思想已经被儒生消化吸收。汉成帝以后,诏令中也数见阴阳月令之说。阳朔二年(前23)诏曰:“昔在帝尧,立羲和之官,命以四时之事,令不失其序。故《书》云‘黎民于蕃时雍’,明以阴阳爲本也。今公卿大夫或不信阴阳,薄而小之,所奏请多违时政。传以不知,周行天下,而欲望阴阳和调,岂不谬哉!其务顺四时月令。”[41]这裏称尧、引《书》,显然是把“阴阳”作爲儒家的政治理念而运用于王朝诏令的。
成哀之际,刘向校书中秘,把明堂阴阳月令之书归入六艺礼类。郑玄《礼记目録》云《月令》“本《吕氏春秋》十二月纪之首章也,以礼家好事抄合之,后人因题之名曰‘礼记’”[42],其说盖本于刘向《别录》。《月令》在成帝以前就已经题名“礼记”。郑《目録》又云礼家言《月令》“周公所作”[43],“礼家”托爲周公作的目的大概就是使《月令》儒家礼书的身份合法化。哀帝时,刘歆曾试图增立《毛诗》、古文,扩大官方经学的範围。王莽执政以后,由于刘歆的推动,十分重视明堂阴阳月令。元始四年(公元4年),王莽“奏起明堂”,徵天下有月令文字通知其意者;[44]次年(公元5年),又以太皇太后的名义发布《四时月令诏条》,不仅将阴阳月令之说当作儒家的政治主张,而且颁行天下,付诸实践了。[45]东汉否定王莽之政,“追蹤宣帝”,[46]但儒学在政治中的影响还在扩大,明堂阴阳月令的主张依然深受重视,尤其是明帝以后。从永平二年(59)开始,“以《礼》谶及《月令》有五郊迎气服色,因采元始中故事,兆五郊于洛阳四方。”[47]章帝建初五年(80)冬,又“始行《月令》迎气乐”。[48]《礼》谶之文今不可考,内容大约与《月令》相似,也是来源于阴阳书,或者说“明堂阴阳”之记。而所谓“元始中故事”,就是王莽之制。
回顾时令类阴阳书在两汉的境遇,我们可以看到,阴阳家的部分着作和思想以进入儒学的方式保存下来。换言之,儒学的“独尊”也并非一味地排他,至少在与阴阳家的关係上,是有选择地消化吸收,变他者爲己有。《迎四时》从阴阳书到明堂礼的过程,不仅是目录学归类的表象变化,也是阴阳家书转而被认同爲儒术的“质的变化”。
司马谈云“夫阴阳、儒、墨、名、法、道德,此务爲治者也”[49],他所论的六家都是政治学派。武帝以后,儒家获得政治指导思想的名分,阴阳家不得不从“务爲治者”的行列中退场。但是,它的部分思想可以被儒生吸收和发扬,阴阳家的传人也可以带着原有的知识系统服膺儒教而成爲儒生。通过这样的途径,某些阴阳书就进入儒学的系统,成爲“礼书”、“儒书”乃至“经书”,其中包含的阴阳思想也作爲儒家思想的元素,被后世研究者所认知。
文献的存佚显晦有很多偶然的原因。除了这些偶然因素之外,就时令类阴阳书而言,是否被儒家经典化起着决定性的作用。银雀山汉简《迎四时》后来的亡佚,说明儒学在吸收阴阳书的过程中也再不断选择和淘汰。《汉书·艺文志》在《六艺略》“礼类”有“明堂阴阳记”,在《数术略》“五行家”又有《阴阳五行时令》十九卷,两者的差异现在无由得知,但后者显然没有被儒家选爲“礼记”。《汉志》“明堂阴阳记”三十三篇,至魏晋以下还在流传的只有今本《礼记》中的两篇和《大戴记》中的《明堂》,绝大部分已经亡佚。这也是选择或淘汰的结果。
(本文曾刊于《中华文史论丛》2010年第1辑)
(编者按:[1]以笔者所见,关于银雀山汉简阴阳书的研究有:李零《读银雀山汉简〈三十时〉》,《简帛研究》第二辑,北京,法律出版社,1996年,页194—210,后收入《中国方术续考》附録一,北京,东方出版社,2001年,页395—415;叶山《论银雀山阴阳文献的复原及其与道家黄老学派的关係》,刘乐贤译,《简帛研究译丛》第二辑,长沙,湖南人民出版社,1998年,页82—128;胡文辉《银雀山汉简〈天地八风五行客主五音之居〉释证》,《简帛研究》第三辑,南宁,广西教育出版社,1999年,页267—278。
[2]吴九龙《银雀山汉简释文》,北京,文物出版社,1985年。
[3]见李零《读银雀山汉简〈三十时〉》,《中国方术续考》,页396—397。
[4]见叶山《论银雀山阴阳文献的复原及其与道家黄老学派的关係》,《简帛研究译丛》第二辑,页109—110。
[5]叶山提到的《墨子·迎敌祠》和《孔丛子·儒服》两篇,相关内容都是讲迎敌之法。虽然在方色和数字配对方面与《迎四时》等月令类文献相近,但仅能说明两者运用了相同的数术原理。事实上,无论主题还是文字,这两篇都与《迎四时》完全不同,缺乏可比性。至于《尚书大传》,叶山没有说明可与《迎四时》对比的篇名或文句。参考陈寿祺《尚书大传》辑本(四部丛刊影印《左海文集》本),他指的应该是其卷三《洪範五行传》中“自冬日至数四十六日迎春于东堂”等四节关于迎春夏秋冬四时的文字。从内容和文字上看,这四节与汉简《迎四时》几乎完全对应。不过,《尚书大传》辑本中包含了此四节的一大段文字,即从“东方之极”到“小人乐”,都辑自明黄佐所编《六艺流别》中的《五行篇》,而不见他书称引。陈寿祺虽然将之保留于辑本,在其后的案语中却对其是否属于《尚书大传》提出了怀疑。笔者认爲,这段文字杂糅的痕迹比较明显,除陈寿祺所提外还有不少疑点,出于慎重,不宜径引爲《尚书大传》之文。相关具体问题,将另文探讨。至于其中与汉简近似的文字,亦不能排除出自《太平御览》和《续汉志》刘昭注引《皇览》的可能。
[6]《太平御览》卷五二八,北京,中华书局,1960年影宋本,页2396上—下。
[7]《续汉志》卷八《祭祀中》,《后汉书》,北京,中华书局,1965年,页3182—3183。
[8]《礼记正义》卷五一,十三经注疏本,北京,中华书局,1980年,页1617下。
[9]王聘珍《大戴礼记解诂》卷一,北京,中华书局,1983年,页6。
[10]《困学纪闻》卷八引,上海古籍出版社,2008年,页989。
[11]《银雀山汉简释文》凡例(页23—24)没有具体说明加注圆括号的含义,从使用情况来看,似乎是爲简文中的某些异体字、通假字注出相应的通行字。
[12]《春秋左传正义》卷三八,十三经注疏本,北京,中华书局,1980年,页1995中。
[13]萧吉《五行大义》卷三第十四《论杂配》二《论配声音》,东京,汲古书院影抄本,1989年,页221—233。
[14]叶山《论银雀山阴阳文献的复原及其与道家黄老学派的关係》,《简帛研究译丛》第二辑,页109—110。
[15]五行理论认爲,数字一二三四五分别对应水火木金土,是五行的“生数”,这种对应关係来自《尚书·洪範》。生数各加五,就变爲五行的“成数”,《礼记·月令》等时令类文献都采用成数与春夏秋冬四季相配。相关理论介绍,参见萧吉《五行大义》卷一第三《论数》二《论五行及生成数》,页45—58。
[16]案“胜”字有女子髮饰之意。《释名·释首饰》有“华胜”,云“蔽髪前爲胜”(王先谦《释名疏证补》卷四,北京,中华书局,2008年,页161),《山海经·西山经》载西王母“蓬髪戴胜”(袁珂《山海经校注》,成都,巴蜀书社,1993年,页59)即是也。这裏的“胜”,可能是藉以指代老妇或贵妇。此义蒙胡文波先生提示,谨此誌谢。
[17]参见吴九龙《银雀山汉简释文》,页231—232。
[18]参见李零《读银雀山汉简〈三十时〉》,《中国方术续考》,页395—400。
[19]《史记》,北京,中华书局,1959年,页3290。银雀山汉简出土墓葬的年代爲西汉武帝时期,与司马谈时代相近。说见吴九龙《银雀山汉简释文》叙论,页7—8。
[20]上引李零说,均见《读银雀山汉简〈三十时〉》一文,《中国方术续考》,页395—415。
[21]《三国志·魏书》卷二三《杨俊传》注引《魏略》,北京,中华书局,1982年,页664。
[22]孙冯翼云:“‘逸’,《续汉志》注刊本或讹作‘迎’,以《御览》所题‘逸礼’,知爲刊误。”(孙冯翼辑《皇览》,《续修四库全书》影印清嘉庆十三年(1808)瀋阳孙氏刻本,子部,第1212册,上海古籍出版社,2002年,页2下。)案《太平御览》或本(例如文渊阁四库全书本)引《皇览》此条,“礼”前确有“逸”字,与影宋本异文,孙说不爲无据。又,皮锡瑞认爲《续汉志》注“所引《迎礼》盖《逸礼》篇名”,说见《尚书大传疏证》卷四《洪範五行传疏证》,光绪二十二年(1896)长沙师伏堂刊本,页28b—29a。
[23]《汉书》,北京,中华书局,1962年,页1709。《汉志》原作“《明堂阴阳》三十三篇”,即郑玄所谓《明堂阴阳记》,蒙上文省“记”字也。说可参张舜徽《汉书艺文志通释》《六艺略》“后仓曲台”条,武汉,华中师範大学出版社,2004年版,页212。
[24]辑本可见清袁均辑《郑氏佚书》本《三礼目録》,清光绪十三年(1887)浙江书局刊本。
[25]《太平御览》,页2418下。
[26]《艺文类聚》,上海古籍出版社,1982年,页46、48。
[27]《礼记正义》卷一四,十三经注疏本,页1356。
[28]参见李零《从占卜方法的数位化看阴阳五行说的起源》,《中国方术续考》,页87—88。
[29]《汉书·艺文志·兵书略》有“兵阴阳”十六家二百九十四篇。又“权谋类”小序云:“权谋者,以正守国,以奇用兵,先计而后战,兼形势,包阴阳,用技巧者也。”可见,兵权谋书很大一部分也以阴阳爲基本内容。《方技略》“医经类”小序有“医经者,原人血脉、经落、骨髓、阴阳、表裏”云云,说明这类书探讨的问题之一是人体的“阴阳”。这些书籍绝大多数已经亡佚,所幸近年来的出土文献爲我们提供了一些战国秦汉之际的实例。兵阴阳家,有银雀山汉简《地典》、(见吴九龙《银雀山汉简释文》。李零有整理本,见《简帛古书与学术源流》第十一讲附录五,页395—397。)张家山汉简《盖庐》(《张家山汉墓竹简〔二四七号墓〕(释文修订本)》,北京,文物出版社,2006年,页159—168。);医经,可见马王堆帛书中的医术,如《阴阳十一脉灸经》、《阴阳脉死候》等。
[30]《汉书·艺文志》彼此互着例,参见张舜徽《汉书艺文志释例》,《广校雠略》附録一,武汉,华中师範大学出版社,2004年版,页115—116。
[31]如《司马法》一书,刘歆《七略》在“兵权谋家”,《汉志》移入《六艺略》礼类。《汉志》“兵权谋家”小序班固自注曰“出《司马法》入礼”,与刘歆判断不同。见《汉书》卷三〇《艺文志》,页1757。
[32]《史记》卷二,页89。
[33]《荀子集解》,北京,中华书局,1988年,页164、165。
[34]《汉书》卷七四《魏相传》载魏相奏曰:“高皇帝所述书《天子所服第八》曰:‘相国臣何、御史大夫臣昌谨与将军臣陵、太子太傅臣通等议:“春夏秋冬天子所服,当法天地之数,中得人和。故自天子王侯有土之君,下及兆民,能法天地,顺四时,以治国家,身亡祸殃,年寿永究。是奉宗庙安天下之大礼也,臣请法之。中谒者赵尧举春,李舜举夏,儿汤举秋,贡禹举冬,四人各职一时。”大谒者襄章奏,制曰:“可。”’”(页3139—3140)这裏的“太子太傅臣通”,就是叔孙通。汉初礼仪皆叔孙通所定,此处主议者当然也是他。
[35]《史记》卷九九《叔孙通列传》,页2726。
[36]《汉书》卷五六《董仲舒传》,页2525。
[37]同上,页2523。
[38]《春秋繁露》阴阳五行诸篇能否代表董仲舒的思想,学界有争议,今姑不论。不过,《汉书·五行志》所引董仲舒诸灾异说,用到阴阳学说者,就有十余条,足见他的态度。
[39]《汉书》卷七四《魏相传》,页3139。
[40]《汉书》卷七五《李寻传》,页3179、3188。点校本误于“设群下请事”下加分号,今删去。
[41]《汉书》卷一〇《成帝纪》,页312。
[42]《礼记·月令》孔颖达正义引,见《礼记正义》卷一四,十三经注疏本,页1352上。
[43]同上。
[44]《汉书》卷九九《王莽传上》:“是岁,莽奏起明堂、辟雍、灵台,……徵天下通一艺教授十一人以上,及有逸《礼》、古《书》、《毛诗》、《周官》、《尔雅》、天文、图谶、锺律、月令、兵法、《史篇》文字,通知其意者,皆诣公车。”页4069。
[45]《四时月令诏条》发现于甘肃敦煌,其文及初步研究参见《敦煌悬泉月令诏条》,北京,中华书局,2001年。在此之前的睡虎地秦简《秦律十八篇》和张家山汉简《二年律令》中所见的《田律》都有类似月令的文字,不过这些禁令只涉及春夏两季的农林业和狩猎。(参见《睡虎地秦墓竹简》,北京,文物出版社,1990年,释文注释页20;《张家山汉墓竹简〔二四七号墓〕(释文修订本)》,北京,文物出版社,2006年,页42—43。)至于时代更早的秦国青川木牍所载《田律》(前309),亦仅及秋季的农田水利修缮工程。(参见四川省博物馆、青川县文化馆《青川县出土秦更修田律木牍——四川青川县战国墓发掘简报》,《文物》1982年第1期,页1—21。)战国至汉初的这些法条,显然是总结生产经验和规律的结果,应有更早的渊源,与其说受到理想化了的时令类文献的影响,不如说是这类文献的蓝本。
[46]参看陈苏镇《汉代政治与〈公羊学〉》,北京,中国广播电视出版社,2001年,页410—412。
[47]《续汉志》卷八《祭祀中》,《后汉书》,页3181。五郊迎气,《续汉志》云始永平中,案《后汉书》卷二《明帝纪》永平二年条云“是岁始迎气于五郊”(页104),即是也。
[48]《后汉书》卷三《章帝纪》,页141。
[49]《史记》卷一三〇《太史公自序》,页3288—3289。 (责任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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