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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标题:黄浩波:《肩水金关汉简(叁)》所见《孝经》解说残简
《肩水金关汉简(叁)》所见《孝经》解说残简
黄浩波
南宁沛鸿民族中学
简文与年代
2013年出版的《肩水金关汉简(叁)》中,[1]第31探方(T31)所出有以下数简颇为引人注目:[2]
国学-黄浩波:《肩水金关汉简(叁)》所见《孝经》解说残简□天子曰兆民诸侯曰万民 A
国学-黄浩波:《肩水金关汉简(叁)》所见《孝经》解说残简 六十八 B 73EJT31:42
上而不䮦者高而不危制节谨度而能分施者满而不溢易曰亢龙有悔言䮦溢也亢之为言 A 七十二 B 73EJT31:44+T30:55
国学-黄浩波:《肩水金关汉简(叁)》所见《孝经》解说残简□则民目说矣
国学-黄浩波:《肩水金关汉简(叁)》所见《孝经》解说残简 73EJT31:86 [3]
国学-黄浩波:《肩水金关汉简(叁)》所见《孝经》解说残简九∨三年不用其田宅∨须其反也君忧臣辱 A
五十八 B 73EJT31:101
诗曰题积令载
国学-黄浩波:《肩水金关汉简(叁)》所见《孝经》解说残简载鸣我日斯迈而月斯延蚤=兴=夜=未=毋=天=玺=所=生=者唯=病=乎=其勉=之= A
八十二 B 73EJT31:102
国学-黄浩波:《肩水金关汉简(叁)》所见《孝经》解说残简侯柏子男乎故得万国驩心以事其先王是以天下无畔国也爵
国学-黄浩波:《肩水金关汉简(叁)》所见《孝经》解说残简 A
百四 B 73EJT31:104
行苇则兄弟具尼矣故曰先之以博爱而民莫遗其亲•百廿七字 73EJT31:141
除73EJT31:86简与73EJT31:101简之外,其余木简正面的简文内容能从今传本《孝经》中找到相关词句。[4]73EJT31:42简“兆民”一词亦见于《孝经·天子章第二》。73EJT31:44+T30:55简则含有《孝经·诸侯章第三》“在上不骄,高而不危,制节谨度,满而不溢”一句。73EJT31:102简引《诗》,其中“蚤兴夜未,毋天玺所生”一句即《孝经·士章第五》所引“夙兴夜寐,毋忝尔所生”。73EJT31:104简则含有《孝经•孝治章第八》“侯伯子男乎?故得万国欢心,以事其先王”一句。73EJT31:141简则含有《孝经•三才章第七》“先之以博爱而民莫遗其亲”一句。木简背面编号“六十八”“七十二”“八十二”“百四”的排列顺序则与正面内容所对应的《孝经》篇章次第正相吻合。73EJT31:86简与73EJT31:101简虽然未能从《孝经》中找到直接相关的词句,但是从木简的质地、形制、书写字体、简背编号等信息判断,其与前述五简应是来自同一简册。
第31探方(T31)所出共有242号简,其中有纪年简18枚,所见年代最早者为73EJT31:84简的宣帝本始四年(前70年),最晚者为73EJT31:80简的哀帝建平四年(前3年),以宣帝时期的纪年简(共有8枚)最为多见。据此推断,前述数简的年代也应在此範围之内,是西汉中后期的简牍。
木简形制
上述七枚木简皆製作精良,书写整饬优美,而且其中五枚木简简背下端见有编号。以下试就木简所见的形制略作分析:
关于简背下端编号。根据以往所见出土简牍判断,简背编号即为用来标誌木简顺序的叶码。目前所见的出土简牍中,清华大学所藏楚简,上海博物馆所藏楚简《卜书》,尹湾汉墓所出《元延二年日记》,武威磨咀子汉墓所出《仪礼》均见有叶码,且多在简牍背面,其中上海博物馆所藏楚简《卜书》与武威磨咀子汉墓所出《仪礼》的叶码位置即在简背下端。[5]《肩水金关汉简(叁)》第31探方(T31)所出五枚木简的简背编号亦在下端,而且编号顺序与正面内容所对应的《孝经》篇章次第相吻合,因而,此五枚木简简背下端的编号当为叶码无疑。
木简容字。从图版及释文上判断,73EJT31:102简是一枚完整的木简,73EJT31:44+T30:55简经过缀合之后亦已完整。73EJT31:44+T30:55简正面容字36个,73EJT31:102简正面容字33个,还有14处重文符号。此外,73EJT31:104简正面和73EJT31:141简皆残存25字,近乎完整。因此,可以推测,此批木简的正面容字当在36字左右。《春秋左氏传序》孔颖达正义引《钩命决》有:“《孝经》一尺二寸书之”。[6]韩国学者尹在硕先生认为“汉代,标準的一尺简一般都会记30—40字”。[7]因此,虽然前述两枚完整木简的长度不得而知,但是其容字在36个左右,亦大致符合汉代“一尺二寸”简应有的容字量。
73EJT31:141简有“百廿七字”的尾题,在“百廿七字”之前还有一个墨点;墨点是简帛古籍常见的分隔符号,表明此数字与前文分隔开来。“百廿七字”应是字数统计。出土简帛文献常见类似的篇章字数统计。马王堆汉墓帛书《战国纵横家书》第十五章至第十九章,各章末尾皆有对该章字数的统计,[8]在正文和统计数字之间亦是以墨点隔开。武威磨咀子汉墓所出“除甲、乙本《服传》之外,其他七篇都在篇末记有‘凡若干字’的尾题,‘凡’字上作一小圆点。”[9]即于诸篇篇末亦有对本篇的字数统计,且正文和统计数字之间同样以墨点隔开。《银雀山汉简(贰)》中《起师》一篇的末尾亦有“百廿九”数字,整理者指出“本篇字数,不计标题、记数之字及重文,适为一百二十九字,与此处所记相合。”[10]若以每简容字36个计算,73EJT31:141简所记“百廿七字”只是四支木简的容字量。因此,“百廿七字”,显然应该只是一章的字数统计。
根据两两相邻的叶码,亦可以验证上述“百廿七字”容纳四简,只是一章的字数统计的看法,还可推测全篇大致篇幅与字数。73EJT31:42简对应《孝经·天子章第二》,73EJT31:44+T30:55简对应《孝经·诸侯章第三》,两简简背叶码亦是相去四简;73EJT31:44+T30:55简与73EJT31:102简之间相差十简,73EJT31:102简对应《孝经·士章第五》,已经跨过《孝经·卿大夫章第四》;73EJT31:102简的叶码与73EJT31:104简的叶码相隔二十二, 73EJT31:104简对应的是《孝经•孝治章第八》,则已经跳过《孝经•庶人章第六》与《孝经•三才章第七》两章。此外,前述已经指出73EJT31:141简对应《孝经•三才章第七》,而且整章包含四简,因而,虽然未见73EJT31:141简的叶码,但是可以其肯定必在“八十二”与“百四”之间。综合所见叶码推测,每章包含的简数当有四至八简不等。今传本《孝经》共十八章,若折中以每章六简计算,全篇的篇幅当在一百简左右,而字数当在三千以上。
体例与内容
刘娇先生认为此数简“可能是一种关于《孝经》的传注或解说。”是说可从。以下试就简文体例与各简内容再略作补充。
前述亦已经指出,简文只包含有《孝经》的个别词句,只是部分引述《孝经》而非全部抄录。就撰作体例而言,简文引述《孝经》词句的体例与武威汉简所见《服传》近似。对于武威汉简《服传》的撰作体例,沈文倬先生有论断曰:“为解经撰传必须引述经文”,“当时撰传者将传文单独成书,别行于世,与单经相对而言,称之为单传”,“单传而录有经记之文,是出于撰传者为解经所需的引述;有些经、记之文意义显明,可以错互参见,没有撰传必要,其文就不见于单传”,“《服传》撰作体例与《左氏传》大体相同,看来这是为经撰传的通例。”[11]因此,根据简文体例,结合简文内容,可以断定前述诸简中与《孝经》词句相同的部分乃是引述《孝经》,是出于解经的需要,相异部分则是对《孝经》经文的解说。此外,简文所见“曰”“言……也”“之为言”“故曰”等亦是汉儒解经常用训诂术语。[12]综此,则可以肯定此数简是“一种《孝经》的传注或解说”的残简。
以下试再依照木简背面叶码顺序,简析简文的内容。
73EJT31:101简,根据已有符号,可点断为:九。三年不用其田宅,须其反也。君忧臣辱。就整体句意而言,“三年不用其田宅,须其反也”一句中的“须”当作“等待”解。[13]与此相近的语句,在《孟子·离娄下》中有:“去三年不反,然后收其田里。”对此,赵岐注曰:“三年不反,乃收其田里。田,业也;里,居也。” 孙奭疏曰“此章言指君臣之道,以义为表,以恩为裏,表裏相应,犹若影响。”[14]朱熹《孟子集注》曰:“三年而后收其田禄里居,前此犹望其归也。”[15]赵岐所谓“田,业也;里,居也”,正与简文“田宅”对应;朱熹所谓“前此犹望其归也”句意亦与简文“须其反也”相近。《宋史·忠义列传》载马伸有“古者人臣去国,三年不反,然后收其田里。君之礼臣如此,臣之报君宜如何”之语,[16]当是化用《孟子》,而“君之礼臣”“臣之报君”又与孙奭所疏相合。与简文“君忧臣辱”一语相近,《国语·越语下》则有“臣闻之,为人臣者,君忧臣劳,君辱臣死。”[17]《史记·平準书》载卜式上书有“臣闻主忧臣辱”,《史记·范睢蔡泽列传》有“主忧臣辱,主辱臣死”之句。[18]君、主同义,[19]因此“君忧臣辱”即“主忧臣辱”。据此可以明确,此简内容当是讲说君臣关係。
73EJT31:101简叶码为“五十八”,是诸简之中最小的叶码,与之最为邻近者是73EJT31:42简的“六十八”。73EJT31:42简的简文内容对应《孝经·天子章第二》的结尾,两简之间尚有十支简的距离,可能超过一章应有的篇幅,因此73EJT31:101简或是对《孝经·开宗明义章第一》词句的解说。《孝经·开宗明义章第一》中仅有“中于事君”一句涉及君臣之义。一直以来都有学者主张《孝经》乃子思所作,而孟子“受业子思之门人”,《孟子》与《孝经》在风格上相似,在内容上也有相通之处。[20]清代学者陈澧已经指出“《孟子》七篇中,多与《孝经》相发明者”。[21]因而,简文内容与《孟子》句意相近,亦不足为怪。据此推断,73EJT31:101简或是对“中于事君”的解说。
73EJT31:42简“天子曰兆民,诸侯曰万民”一句,刘娇先生已经指出可见于清人所辑《孝经》“郑注”。然而,“天子曰兆民,诸侯曰万民”一语亦可见于《左传·闵公元年》,[22]因此,“郑注”亦可能只是引用《左传》而已。《孝经·天子章第二》末尾引《尚书·吕刑》“一人有庆,兆民赖之”。本章言天子之孝,故引《左传》“天子曰兆民”加以解说。
73EJT31:44+T30:55简可点断为:上而不骄者,高而不危;制节谨度而能分施者,满而不溢。《易》曰:“亢龙有悔”,言骄溢也;“亢”之为言。刘娇先生认为“简文所引《易》跟今传本《孝经》所引《诗》性质相同,应属经文;自‘亢之为言’起才是‘说’的内容”,“‘亢龙有悔’同简文的‘在上不骄’(案:简文为“上而不骄”)、‘满而不溢’文义相承”。然而,简文与《孝经》经文异文颇多,明乎当时解经撰传的体例之后,不宜再以经文视之;另外,简文前后文义相承,足可说明引《易》之后的内容亦应是对前文的解释。简文应是对《孝经·诸侯章第三》“在上不骄,高而不危;制节谨度,满而不溢”一句的解说,“《易》曰”之前只是替换、增加文字以疏通经义,“《易》曰”之后则是综合前文的“不骄”“不溢”而说之,不过“‘亢龙有悔’,言骄溢也”是从“不骄”“不溢”的反面说起。
刘娇先生所引《易·繫辞上》及马王堆帛书《二三子问》解“亢龙有悔”之辞,皆与高位之人相关。《孝经·诸侯章第三》言诸侯之孝,诸侯地位尊贵崇高,亦与之相符。此外,简文中的“骄溢”和“分施”两词在汉代典籍中亦颇为常见。《韩诗外传》有“骄溢之君寡忠”。[23]《淮南子·缪称训》有“骄溢之君无忠臣”,《淮南子·兵略训》言吴王夫差“骄溢纵欲”。[24]此三处“骄溢”者皆为“君”,可视为周代的诸侯。在汉代史书中,“骄溢”亦常与汉代的诸侯联繫在一起:《史记·高祖功臣侯者年表》言汉初功臣侯者之子孙“骄溢,忘其先,淫嬖”;《史记·吴王濞列传》言刘濞“乃益骄溢,即山铸钱,煮海水为盐,诱天下亡人,谋作乱。”[25]《汉书·五行志》言霍光“骄溢过制”;《汉书·窦田灌韩传》言田蚡“负贵而骄溢”;《汉书·循吏传》载龚遂与安乐言及昌邑王刘贺之语有“王立为天子,日益骄溢”。[26]在汉代人的观念中,“骄溢”与“富贵”密切关联,《史记·平準书》有“网疏而民富,役财骄溢”。[27]《盐铁论·刺权》有“乘利骄溢,散朴滋伪,则人之贵本者寡”。[28]当然,“富贵”而“分施”者亦不乏其人:《汉书·张汤传》载张临平素谦俭,“且死,分施宗族故旧,薄葬不起坟。”《汉书·杨恽传》载杨恽“受父财五百万,及身封侯,皆以分宗族。后母无子,财亦数百万,死皆予恽,恽尽复分后母昆弟。再受訾千余万,皆以分施。”《汉书·王贡两龚鲍传》载郇越“散其先人訾千余万,以分施九族州里,志节尤高。”[29]
西汉东平王刘宇“骄奢不奉法度”,[30]元帝下玺书申诫,其中有“故诸侯在位不骄以致孝道,制节谨度以冀天子,然后富贵不离于身,而社稷可保”,[31]即是化用《孝经·诸侯章第三》。因而,简文引《易》“亢龙有悔”之句,以解说《孝经·诸侯章第三》,戒“骄溢”,劝“分施”,颇为符合西汉时人的观念。
73EJT31:102简可标点为:《诗》曰:“题积令,载
国学-黄浩波:《肩水金关汉简(叁)》所见《孝经》解说残简载鸣,我日斯迈,而月斯延。蚤兴夜未,毋天玺所生。”“蚤兴夜未,毋天玺所生”者,唯病乎?唯病乎?其勉之勉之。简文所引出自《诗经·小雅·小宛》“题彼脊令,载飞载鸣。我日斯迈,而月斯征。夙兴夜寐,毋忝尔所生”一章,而有数处异文。[32]对于《诗经·小雅·小宛》此章的涵义,毛《传》曰:“脊令不能自舍,君子有取节尔。”[33]陈奂《诗毛氏传疏》曰:“君子视脊令以动其勤脩之念,故云‘君子有取节尔’。《汉书·东方朔传》:‘此士所以日夜孳孳敏行而不敢怠也,辟若䳭鸰飞且鸣矣。’颜注云:‘小青雀也,飞则鸣,行则摇,言其勤苦也。’义与《传》同。”又曰:“《大戴礼·曾子立孝》篇引:‘《诗》云:“夙兴夜寐,无忝尔所生。”言不自舍也。不耻其亲,君子之孝也。’《传》以脊令之不自舍,以兴君子之不自舍,正本《大戴礼》为说。”[34]故而,后世注家亦曰:“夫子述士行孝毕,乃引《小雅·小宛》之诗以证之也。言士行孝,当早起晚寐,无辱父母也”,[35]以解释《孝经·士章第五》末尾所引诗句。据此,亦可推知“唯病乎?唯病乎?其勉之勉之”一句中的“病”当训为“辱”。《仪礼·士冠礼》有“某不敏,恐不能共事,以病吾子,敢辞。”,郑玄注曰:“病犹辱也。”[36]王引之《经义述闻·春秋穀梁传》“病”条曰:“故凡羞愧者,皆曰病”“由己羞之谓病,为人羞之亦谓之病”。[37]“蚤兴夜未,无天玺所生”谓士人行孝当早起晚睡,孜孜不倦,以求不使父母受辱。然而,不使父母受辱显然并非行孝的终极。《孝经·开宗明义章第一》即有“立身行道,扬名于后世,以显父母,孝之终也”,因此,行孝还应当努力做到“立身行道,扬名于后世”,故而还有“其勉之勉之”的劝勉。
73EJT31:104简“是以”之前引《孝经·孝治章第八》经文,自“是以”起则是解说。历来解说《孝经·孝治章第八》“昔者明王以孝治天下也,不敢遗小国之臣,而况于公侯伯子男乎?故得万国之欢心以事其先王”,皆认为天子以礼待公侯伯子男,乃至公侯伯子男之臣,故得万国之欢心,万国各以其职来助祭宗庙。[38]简文说“是以天下无畔国也”则更为直接,若“得万国之欢心”,自然“天下无畔国也”。简文还残见有“爵”字,不知下文为何。然而,《礼记·王制》中有“宗庙有不顺者为不孝,不孝者君绌以爵”,[39]《礼记·中庸》中有“武王周公,其达孝矣乎!夫孝者,善继人之志,善述人之事者也。春秋脩其祖庙,陈其宗器,设其裳衣,荐其时食。宗庙之礼,所以序昭穆也。序爵,所以辨贵贱也;序事,所以辨贤也。旅酬下为上,所以逮贱也。燕毛,所以序齿也。践其位,行其礼,奏其乐,敬其所尊,爱其所亲,事死如事生,事亡如事存,孝之至也。”[40]对于“序爵,所以辨贵贱也”一句,孔颖达疏曰:“谓祭祀之时,公、卿、大夫各以其爵位齿列而助祭祀,是‘辨贵贱’也。”[41]此二则皆言及孝与爵以及宗庙祭祀,残阙简文或与此相关。
关于73EJT31:141简,蔡伟先生的意见可以信从。[42]《诗经·大雅·行苇》的旨意,毛《传》曰:“《行苇》,忠厚也。周家忠厚,仁及草木,故能内睦九族,外尊事黄耇,养老乞言,以成其福禄焉”。《汉书•文三王传》载谷永所上疏亦引“戚戚兄弟,莫远具尔”一句,颜师古注曰:“《小雅·行苇》之诗也。戚戚,内相亲也。尔,近也。言王之族亲,情无疏远,皆昵近也。”[43]唐玄宗对“先之以博爱,而民莫遗其亲”一句注曰“君爱其亲,则人化之,无有遗其亲者”,[44]大体与此接近。《孝经·三才章第七》的主旨是“说天经、地义、人行之事,可以教化于人”。[45]《春秋繁露·为人者天》有:“傅曰:政有三端:父子不亲,则致其爱慈;大臣不和,则敬顺其礼;百姓不安,则力其孝弟。孝弟者,所以安百姓也。力者,勉行之身以化之。天地之数,不能独以寒暑成岁,必有春夏秋冬。圣人之道,不能独以威势成政,必有教化。故曰:先之以博爱,教以仁也;难得者,君子不贵,教以养也。虽天子必有尊也,教以孝也;必有先也,教以弟也。教化之功不大乎?”[46]董仲舒认为“孝弟者,所以安百姓也”。“百姓安”自然便“莫遗其亲。”《孝经·广要道章第十二》亦曰:“教民亲爱,莫善于孝;教民礼顺,莫善于悌”。因此,在此意义而言,“孝弟”是教化的起点。简文“兄弟具尼”则是“孝弟”的具体体现。此亦类似《诗经·大雅·思齐》所说的“刑于寡妻,至于兄弟,以御家邦”。
此外,73EJT31:86简简文内容未见有与《孝经》直接相关的词句,简背又无叶码。改订释文之后,可以发现,与“则民目说(悦)矣”相近的语句,在汉代典籍中亦是屡见,今不避烦琐,胪列如下:
《春秋繁露》有“故君子衣服中而容貌恭,则目悦矣;言理应对逊,则耳悦矣;好仁厚而恶浅薄,就善人而远僻鄙,则心悦矣。故曰:行思可乐,容止可观。此之谓也。”[47]
《韩诗外传》有“故君子衣服中,容貌得,则民之目悦矣。言语逊,应对给,则民之耳悦矣。就仁去不仁,则民之心悦矣。”[48]
《说苑》有“君子衣服中,容貌得,则民之目悦矣。言语顺,应对给,则民之耳悦矣。就仁去不仁,则民之心悦矣。”[49]
以上所见“则目悦矣”“则民之目悦矣”与简文相去无几。此外,简文有一个残字,由图版上可见其下部为“心”,“心”字右边还有一“㇏”,现在根据《春秋繁露》可知其当为“恭”字。武威汉简所见“恭”作“
国学-黄浩波:《肩水金关汉简(叁)》所见《孝经》解说残简”,[50]此简所见字形正与之相同。最可注意者,《春秋繁露》所引“行思可乐,容止可观”即源于《孝经·圣治章第九》。《孝经·圣治章第九》“君子则不然,言思可道,行思可乐,德义可尊,作事可法,容止可观,进退可度,以临其民”,涉及君子之言行、德义、容止等,前述《春秋繁露》等三段所涉亦是类似。因此,据此可以推断,73EJT31:86简当是对《孝经·圣治章第九》的解说。
附记:此为拙稿《肩水金关汉简所见<孝经>经文与解说》的一部分,4月初有幸拜读刘娇先生大作《汉简所见<孝经>之传注或解说初探》之后仓促加以改订,现借复旦大学出土文献与古文字中心网站一角刊出,敬请各位先生批评指正。在修订过程中得到复旦大学出土文献与古文字中心编辑惠赐宝贵资料,亦得到张俊民先生的指教,谨致谢忱!唯文中一切失误由本人负责。
[1] 甘肃简牍保护研究中心等编:《肩水金关汉简(叁)》,中西书局,2014年,第215—227页。
[2] 张英梅:《试探〈肩水金关汉简(三)〉中所见典籍简及相关问题》,《“全球视野下的国学研究——2014年上海国学研究生学术论坛”会议论文集》,2014年10月,第565—567页,本文所引张英梅观点均据文,后文不再一一另注;刘娇:《汉简所见<孝经>之传注或解说初探》,《出土文献》(第六辑),中西书局,2015年;转载复旦大学出土文献与古文字研究中心网站(http://www.gwz.fudan.edu.cn/SrcShow.asp?Src_ID=2487),2015年4月8日,本文所引刘娇观点均据网站转载本,后文不再一一另注。
[3] 张俊民:《肩水金关汉简(叁)》释文献疑》,简帛网(http://www.bsm.org.cn/show_article.php?id=2138),2015年1月19日。
[4] “今传本《孝经》”指李学勤主编《十三经注疏·孝经注疏》本(北京大学出版社,2000年)。本文所引《孝经》词句均据此本,后文不再一一另注。
[5] 李零:《读简随笔》,《“出土文献与中国古代文明研究国际学术研讨会”会议论文集》,2013年6月,第394页。
[6] 李学勤主编:《十三经注疏·春秋左传正义》,北京大学出版社,2000年,第9页。
[7] 尹在硕:《中国西北地区出土<论语>木简一考》,《甘肃省第二届简牍学国际学术研讨会论文集》,上海古籍出版社,2012年,第452页。
[8] 此条广濑薰雄先生已经指出,参刘娇:《汉简所见<孝经>之传注或解说初探》按语。
[9] 中国科学院考古研究所、甘肃省博物馆:《武威汉简》,文物出版社,1964年,第65页。
[10] 银雀山汉墓竹简整理小组:《银雀山汉墓竹简(贰)》,文物出版社,2010年,第154页。
[11] 沈文倬:《汉简<服传>考》,氏着《宗周礼乐文明考论》,浙江大学出版社,1999年,第131页。
[12] 齐佩瑢:《训诂学概论》,中华书局,2004年,210—230页。
[13] 可参宗邦福、陈世铙、萧海波主编:《故训汇纂》,商务印书馆,2003年,第2492页。
[14] 李学勤主编:《十三经注疏·孟子注疏》,北京大学出版社,2000年,第255、256页。
[15] 朱熹:《四书章句集注·孟子集注》,中华书局,1983年,第290页。
[16] 脱脱等撰:《宋史》,中华书局,1977年,第13365页。
[17] 徐元诰撰,王树民、沈长云点校:《国语集解》,中华书局,2002年,第588页。此条张英梅已经指出。
[18] 司马迁撰,裴骃集解,司马贞索隐,张守节正义:《史记》,中华书局1959年,第1439、2417页。
[19] 可参宗邦福、陈世铙、萧海波主编:《故训汇纂》,商务印书馆,2003年,第32页。
[20] 彭林:《子思作<孝经>新论》,《中国哲学史》2000年第3期,第54—66页,尤其第65页。
[21] 陈澧:《东塾读书记》,三联书店,1998年,第5页。佐藤广治:《孝经考》(见《先秦经籍考》(中册),上海文艺出版社,1990年,第142—149页)对陈澧的观点有所补充。
[22] 李学勤主编:《十三经注疏·左传》,北京大学出版社,2000年,第349页。
[23] 韩婴撰、许维遹校释:《韩诗外传集释》,中华书局,1980年,第188页。
[24] 何宁撰:《淮南子集释》,中华书局,1998年,第756、1097页。
[25] 司马迁撰,裴骃集解,司马贞索隐,张守节正义:《史记》,中华书局1959年,第878,2825页。
[26] 班固撰、颜师古注:《汉书》,中华书局,1962年,第1335、2406、3638页。
[27] 司马迁撰,裴骃集解,司马贞索隐,张守节正义:《史记》,中华书局1959年,1420页。
[28] 王利器:《盐铁论校注》(定本),中华书局,1992年,第120页。
[29] 班固撰、颜师古注:《汉书》,中华书局,1962年,第2654、2890、3095页。
[30] 班固撰、颜师古注:《汉书》,中华书局,1962年,3230页。
[31] 班固撰、颜师古注:《汉书》,中华书局,1962年,第3321页。
[32] 张英梅:《试探〈肩水金关汉简(三)〉中所见典籍简及相关问题》第567页。
[33] 李学勤主编:《十三经注疏·毛诗正义》,北京大学出版社,2000年,第871页。
[34] 陈奂撰,王承略、陈锦春校点:《诗毛氏传疏》,北京大学出版社,2009年,第550页。
[35] 李学勤主编:《十三经注疏·孝经注疏》,北京大学出版社,2000年,第18页。
[36] 李学勤主编:《十三经注疏·仪礼注疏》,北京大学出版社,2000年,第55页。
[37] 王引之:《经义述闻》,世界书局,1975年,第588页。
[38] 敦煌出土文献中可见有郑玄注、无名氏注两种《孝经》注本(许建平:《敦煌经部文献合集》(第四册),中华书局,2008年,第1929、1977页),所说与唐玄宗注本对此处的注解大体接近。
[39] 李学勤主编:《十三经注疏·礼记正义》,北京大学出版社,2000年,第426页。
[40] 李学勤主编:《十三经注疏·礼记正义》,北京大学出版社,2000年,第1681页
[41] 李学勤主编:《十三经注疏·礼记正义》,北京大学出版社,2000年,第1682页
[42] 参刘娇:《汉简所见<孝经>之传注或解说初探》按语。
[43] 班固撰、颜师古注:《汉书》,中华书局,1962年,第2216、2217页。
[44] 李学勤主编:《十三经注疏·孝经注疏》,北京大学出版社,2000年,第24页。
[45] 李学勤主编:《十三经注疏·孝经注疏》,北京大学出版社,2000年,第22页。
[46] 苏与撰、锺哲点校:《春秋繁露义证》,中华书局,1992年,第320页。
[47] 苏与撰、锺哲点校:《春秋繁露义证》,中华书局,1992年,第320页。
[48] 韩婴撰、许维遹校释:《韩诗外传集释》,中华书局,1980年,第25页。
[49] 刘向撰、向宗鲁校证:《说苑校证》,中华书局,1987年,第481页。
[50] 陈建贡、徐敏:《简牍帛书字典》,上海书画出版社,1991年,第328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