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学-张崇礼:清华简《尹诰》考释 ,对于想了解历史故事的朋友们来说,国学-张崇礼:清华简《尹诰》考释是一个非常想了解的问题,下面小编就带领大家看看这个问题。
原文标题:张崇礼:清华简《尹诰》考释
清华简《尹诰》考释
(首发)
张崇礼
北华大学
清华简《尹诰》是一篇重要的出土文献,整理者作了很好的释文和注释,[1]资料公布后又有众多的学者讨论,得出了许多正确的结论。笔者在阅读过程中也有一些意见,曾在复旦大学出土文献与古文字研究中心研究生读书会《清华简<尹至>、<尹诰>研读札记(附:《尹至》、《尹诰》、《程寤》释文)》文后评论区发布,[2]但大多数不可信,本人已放弃。少数现在觉得还有点儿道理,再加上后续阅读和思考中的一些看法,连缀成此文,以就教于方家。
下面先按我们的理解写出《尹诰》释文(释文参考了各家意见,不具引),然后对重点词句进行考释:
惟尹既﨤(及)汤咸有一德,尹念天之败西邑夏,曰:“夏自
国学-张崇礼:清华简《尹诰》考释(幻)其有民,亦惟厥众。非民无与
国学-张崇礼:清华简《尹诰》考释(守)邑,厥辟作悁于民,民复之,用丽(离)心,我
国学-张崇礼:清华简《尹诰》考释(翦)灭夏。今句(后)
国学-张崇礼:清华简《尹诰》考释(曷)不蓝(监)?”挚告汤曰:“我克协我友,今惟民,远邦归志。”汤曰:“于乎!吾何作于民,卑(俾)我众勿韦(违)朕言?”挚曰:“句(后)其李(赉)之其有夏之金玉、田邑,舍(予)之吉言。”乃至(致)众于白(亳)中邑。
一、惟尹旣﨤汤咸有一德
此句学者讨论较多,就我们所见,主要有:
整理者:
既,训为“已”。《礼记·缁衣》:“《尹吉》曰:‘惟尹躬及汤咸有一德。’”郑玄注:“吉当为告。告,古文诰字之误也。尹告,伊尹之诰也。《书序》以为《咸有一德》,今亡。”郭店简《缁衣》作:“《尹
国学-张崇礼:清华简《尹诰》考释(诰)》员(云):‘隹(惟)尹允及汤咸又(有)一悳(德)。’”上博简同,惟“汤”作“康”,乃通假字。咸有一德,《礼记·缁衣》郑注:“咸,皆也。君臣皆有壹德不贰,则无疑惑也。”《书·咸有一德》孔传:“言君臣皆有纯一之德。”解释略有不同。
廖名春先生:
“既”当读为“暨”,作为连词,意义与“及”同。……“惟尹既及汤”,即“惟尹暨及汤”,也就是“惟尹与汤”。“暨”、“及”复词同义。……伊尹与商汤达成的这一共识“一惪”,就是与民同利之德,就是与民共享共有而不专利独占之德。[3]
孙飞燕先生:
《尹诰》此句应该断句并标点为:“惟尹既及汤,咸有一德。”“及汤”与《尹至》的“至于汤”含义相同,“及”的意思也是“至”。《孟子·告子下》曾言及伊尹五就汤、五就桀,“就”的意思是“归于”,与“至”、“及”含义近似。“既”如字读,意思是“已经”。简文是说伊尹归汤之后,君臣同心同德,不互相怀疑。正因为如此,所以《礼记·缁衣》中孔子引用这句话和《诗》“淑人君子,其仪不忒”来佐证“为上可望而知也,为下可述而志也,则君不疑于其臣,而臣不惑于其君矣”的言论。[4]
沈培先生:
鄙意此句还当作一句读,“既”确是表“已经”义的副词,“惟尹既及汤咸有一德”指伊尹已经跟汤共同“有一德”,实指二人共同一条心的意思。正因如此,所以下句伊尹才会对汤说要去“监”的话,原因是伊尹目睹夏之覆亡,心有馀悸啊。按照现在人的说法,可以理解为:伊尹都已经跟汤是一条心了,(当然要帮助汤了,)于是伊尹回想起夏之灭亡--可以说是浮想联翩啊,不由地要告诫汤一些话,他就说…………[5]
黄怀信先生:
惟,《咸有一德》作因为讲,这里似作发语词。……“尹”后《咸有一德》及二《缁衣》所引《尹诰》均有“躬”字。躬,身也。《咸有一德》记伊尹所诰,为伊尹自称,故曰“尹躬”。名《尹诰》,亦自应记伊尹语,故二《缁衣》所引《尹诰》有“躬”字亦是。这里上无伊尹曰,盖不以为伊尹所言,故不曰躬。既,原释“已”。及,与。咸,皆也。一德,谓恒一不变之德。……然则言尹已及汤都有恒一不二之德,似不成辞,故疑此“既”即《咸有一德》“暨”字之省或借为“暨”,亦及也。然则下“及”字当是衍文。[6]
虞万里先生:
既,声音通假上读“已”读“暨”均可,但此处读“已”更确。所可申论者,“已”在此句中有“业已”之义,是时间副词,表过去。……“及”有“以”义,……“咸”可训具备、赅备之义。……“隹尹既﨤汤咸又一悳”,应该解读为:惟伊尹既(然)以(为)成汤具备一德。[7]
姚苏杰先生:
所谓伊尹和汤“咸有一德”,最基本的含义应是指他们互相信任。而这种信任来自于:相信对方的行事准则、道德标准与自己相同,相信对方所追求的目标与自己一致等,即所谓“同心同德”。[8]
今按:我们赞同沈培先生对“惟尹既及汤咸有一德”的理解:指伊尹已经跟汤共同“有一德”,实指二人共同一条心的意思。“一德”即同心同德,“惟尹既及汤咸有一德”是说伊尹已经和汤同心同德。孙飞燕先生认为《礼记·缁衣》中孔子引用这句话和《诗》“淑人君子,其仪不忒”来佐证“为上可望而知也,为下可述而志也,则君不疑于其臣,而臣不惑于其君矣”的言论,是因为简文的主要意思是“君臣同心同德,不互相怀疑”。这是非常好的意见。
在“惟尹既及汤咸有一德”句和后文的关係上,我们的理解和沈培先生不同。我们认为这里的“一德”其实是和后文的“离心”相联繫的。伊尹已经和汤同心同德,于是想到夏灭亡的教训就是君民离心离德,所以他告诫汤要想办法使民众与君主同心同德。也就是说文章是围绕“一德”的主题展开的,伊尹的目的是使商王朝从天子到普通民众“咸有一德”,都同心同德。如此理解,全文才成为一个有机的整体。
清华简《尹诰》原无篇题,“尹诰”係整理者根据《缁衣》所引篇名构拟,伪孔传本篇题作《咸有一德》。伪古文《咸有一德》内容与清华简全然不同,为伪书当无异议。然伪孔传本《尚书》百篇之题目,实与汉人所传者相同。据孔颖达正义,郑玄以为《咸有一德》在《汤诰》后。《史记·殷本纪》以为“伊尹作《咸有一德》”,事在商汤时。两说都与清华简本内容相合。郑玄所传《尚书》篇目,源自贾逵所奏,实出于孔子壁中书。司马迁曾问学于孔安国,孔安国亲见孔壁《尚书》,所传篇题当属可信。古书篇题往往不固定,则本篇或名《尹诰》,或名《咸有一德》。本篇又名《咸有一德》的原因,我们想,除了古书喜欢截取首句字词以命篇的习惯外,可能也是因为“咸有一德”能概括本篇主题。
郭店简和上博简《缁衣》引本句作“惟尹允及汤咸有一德”,当係所引《尚书》传本与清华简本不同。今本《礼记·缁衣》引作“惟尹躬及汤咸有一德”,伪孔传本《咸有一德》作“惟尹躬暨汤咸有一德”。郭店简“允”字作
国学-张崇礼:清华简《尹诰》考释,上博简作
国学-张崇礼:清华简《尹诰》考释,郭店简裘锡圭先生按语以爲“允”字繁文,并疑伪古文《尚书.》“躬”也可能是讹字。[9]其说可从。参照清华简相对应之字作“既”,“允”或可读为“以”,用同“已”。《说文》儿部以为“允”字从“以”声,《经传释词》以为“以、用、允一声之转耳”。《墨子·明鬼下》引《商书》曰:“百兽贞虫,允及飞鸟。”孙诒让间诂:“王引之云:允犹以也,言百兽贞虫以及飞鸟也。”《国语·晋语四》:“其闻之者,吾以除之矣。”“以”即“已”也。还有一种可能是“允”直接训为“用”,《经传释词》引王念孙曰:“允,犹用也。”“允”在简文中训为“用”,连词,表承接,相当于现代汉语的“于是”。考虑到“惟尹允及汤咸有一德”乃开篇第一句,上无所承,可能性似乎不如第一种大。
二、夏自
国学-张崇礼:清华简《尹诰》考释(幻)其有民,亦惟厥衆
国学-张崇礼:清华简《尹诰》考释,原字形作
国学-张崇礼:清华简《尹诰》考释。各家考释意见主要有:
整理者:
国学-张崇礼:清华简《尹诰》考释字中右疑从“
国学-张崇礼:清华简《尹诰》考释”,即“绝”字,
国学-张崇礼:清华简《尹诰》考释当即“蕝”字异体。
张新俊先生:
“自”后之字,有可能从“弦”得声,怀疑可以读作“捐”。捐者,弃也。[10]
苏建洲先生:
原释文读为“绝”,但是字形右旁有弓形,应释为弦。弦,匣纽真部或可读为虔,群纽元部。王引之认为“咸”、“刘”皆灭也,而“咸刘”犹言“虔刘”,可见“咸”、“虔”、“刘”三者意思相去不远,“虔”亦有杀、翦除、灭绝的意思。《汉书·律曆志》引《武成篇》并云“咸刘商王纣”的说法可以参考。[11]
邬可晶先生:
“夏自A其有民”的A是从“弦”声之字,前面几位学者已经指出来了。若此,疑可读为“殄”。《礼记·月令》“乘玄路”郑玄注:“今《月令》曰:乘轸路,似当为袗字之误也。”是从“玄”声字与从“㐱”声字相通之证。《左传·宣公二年》“败国殄民”,《尚书·召诰》“亦敢殄戮用乂民”。不过《皇门》篇以“吝”为“殄”,与此用字不合,故聊备一说耳。[12]
王宁先生:
这个字在这里当读为“贤”,“贤”古音和“
国学-张崇礼:清华简《尹诰》考释”、“
国学-张崇礼:清华简《尹诰》考释”读音相同。“夏”是指夏桀,“自贤其民”就是“自贤于其民”,也就是在其民面前自我夸耀、自以为了不起。[13]
今按:“
国学-张崇礼:清华简《尹诰》考释”字中部从“弦”,当释为“幻”。“幻”,孟
国学-张崇礼:清华简《尹诰》考释父簋作
国学-张崇礼:清华简《尹诰》考释(《集成》03962),玺印文字作
国学-张崇礼:清华简《尹诰》考释(0391)
国学-张崇礼:清华简《尹诰》考释(2925)等,[14]曾侯乙墓竹简作
国学-张崇礼:清华简《尹诰》考释(简46)、
国学-张崇礼:清华简《尹诰》考释(简56)。《金文形义通解》认为:“字本象弓弦形,从
国学-张崇礼:清华简《尹诰》考释,突出其弦部丝索绞扭之文,乃‘弦’之本字。”[15]曾侯乙墓竹简用作“弓弦”之“弦”。《说文》予部:“幻,相诈惑也。从反予。《周书》:‘无或诪张爲幻’。”《集韵·谏韵》:“幻,惑乱也。”《尚书·无逸》:“民无或胥诪张爲幻。”《经典释文》:“幻,音患,诳。”孔传:“诪张,诳也。君臣以道相正,故下民无有相欺诳幻惑也。”孔颖达正义:“幻即眩也,惑乱之名。”“
国学-张崇礼:清华简《尹诰》考释”字中右即“幻”形,从弓,可释为弦。此字从心作,当以其为诈惑、惑乱义也。
“亦隹厥衆”,各家考释意见主要有:
整理者:
亦惟厥众,意谓夏败也是其民众促成。
廖名春先生:
“厥”当读为“蹶”而训为挫败。……简文“夏自绝其有民,亦惟厥众”即“夏自绝其有民,亦惟蹶于众”,是说夏既是“自绝其有民”,也因此而挫败于众,为众所颠覆。“惟”,表原因,相当于“因”、“由于”。疑“惟”后省略了“此”字。
刘洪涛先生:
《尹诰》1号简末有一句话,疑应读作:“夏自绝其有民,亦隹(惟)氒(厥)众,非(彼)民亡与
国学-张崇礼:清华简《尹诰》考释(守)邑。”“氒众”为“绝”的宾语,这句话是说夏绝其民其众。[16]
王宁先生:
笔者认为,《尹至》和《尹诰》中的“众”也是指军队,而“民”是人民、民众,“民”的概念要大于“众”,“民”是指所有的国民而言,也包括军队士卒在内;而“众”则仅仅是指军队士卒,是武装力量。[17]
今按:刘洪涛先生认为“氒衆”爲“
国学-张崇礼:清华简《尹诰》考释”的宾语,王宁先生认为“衆”和“民”有别,其说皆可从。但是王先生认为“衆”当是指军队,恐亦未的。
朱凤瀚先生《再读殷墟卜辞中的“众”》一文认为:
众在卜辞中广义的用法,是泛指商人诸宗族成员,包括宗族内不同阶层的贵族与人数占多数的平民,甚至可能包括附庸生存于商人宗族共同体内的异族成员。其狭义的用法,则是指称某一特定的商人共同体内具上述等级身份的成员。
……此外,《孟子·滕文公》中讲到“汤居亳”,因葛伯“放而不祀”,而“汤使遣之牛羊”,“汤使亳众往为之耕”,这里的“亳众”显然是泛指亳邑内商族之族人。《孟子》文字虽成于战国晚期,但这里使用“亳众”一词,倒可能是保留了卜辞时代的称谓。
我们认为,清华简《尹至》、《尹诰》中的“众”,与上引朱凤瀚先生所论殷墟卜辞、《孟子·滕文公》中的“众”,内涵也是近同的。
《尹至》:“余
国学-张崇礼:清华简《尹诰》考释(微)其有夏衆不吉好,其有句(后)厥志其仓(丧),龙(宠)二玉,弗虞其有衆。民沇(允)曰:‘余﨤(及)汝皆(偕)亡。’”
《尹诰》:“夏自
国学-张崇礼:清华简《尹诰》考释(幻)其有民,亦惟厥衆。”“吾何作于民,卑(俾)我衆勿韦(违)朕言?”“乃至(致)衆于白(亳)中邑。”
以上“众”字皆为其广义的用法,是泛指商人诸宗族成员。从简文文意看,“众”、“民”对言则异,混言则近同。这可能是因为“众”的主体为宗族内的平民,他们人数众多,其实与一般的平民已没有太大区别。
“夏自幻其有民,亦惟厥衆”,意即夏主桀自己诈惑、惑乱其民、其众。夏桀自己惑乱百姓,是导致君民不能同心同德的根源。君民互相欺骗、怀疑,则上下离心,整个国家陷入混乱。古人认为人主惑乱百姓,是导致其灭亡的主要原因。《国语·晋语一》:“郭偃曰:‘夫三季王之亡也宜。民之主也,纵惑不疚,肆侈不违,流志而行,无所不疚,是以及亡而不获追鑒。’”韦注:“宜,言其惑乱取亡,皆其宜也。”郭偃把“纵惑不疚”列为三代最后君主灭亡的原因之首,可见古人对此的重视。
三、民复之用离心
“厥辟作悁于民,民复之用离心,我翦灭夏”,整理者:
复,《左传》昭公六年注:“报也。”用,训“以”。
今按:“厥辟作悁于民,民复之用离心,我翦灭夏”,当断句为“厥辟作悁于民,民复之,用离心,我翦灭夏”。君作悁于民,民报复他,因而君民离心,我商朝翦灭了夏。这裏的“用”为连词,表示结果,相当于“因而”、“于是”。《尚书·益稷》:“(丹朱)朋淫于家,用殄厥世。”《尚书·甘誓》:“有扈氏威侮五行,怠弃三正,天用剿绝其命。”
“厥辟作悁于民”即上文所言“夏自幻其有民”。《说文》心部:“悁,忿也。”夏桀惑乱民众,自然会引起民众的忿恨,所以民众报复他,于是君民离心。离心,谓不同心也。夏上下离心离德,所以商翦灭了夏。《尚书·泰誓中》:“受有亿兆夷人,离心离德;予有乱臣十人,同心同德。”离心是相互不同心,是一种双向的行为。整理者训“用”为“以”,是认为民众用“离心”的手段来报复他们的君主,把“离心”当做一种单向的行为,不妥。
《荀子·王霸》篇有如下一段文字:
絜国以呼功利,不务张其义,齐其信,唯利之求。内则不惮诈其民,而求小利焉;外则不惮诈其与,而求大利焉。内不修正其所以有,然常欲人之有。如是,则臣下百姓莫不以诈心待其上矣。上诈其下,下诈其上,则是上下析也。
“上诈其下,下诈其上,则是上下析也”与“夏自幻其有民,亦惟厥衆……厥辟作悁于民,民复之,用离心”若合符节,考虑到《尹诰》乃儒家经典,荀子必当烂熟于胸,颇疑《王霸》篇此句乃是化用《尹诰》之文。另外,此篇认为主上“唯利之求”是造成“上下析”的根源,简文后文伊尹主张通过分民以财、与民同利的方法实现君民同心,二者在思想上也是一致的。
四、今惟民远邦归志
“我克协我友,今惟民远邦归志”,各家考释意见主要有:
整理者:
远邦归志,云去其家邦者有回归之志。《国语·周语下》“将有远志”,注:“远志,逋逃也。”《吕氏春秋·慎大》云夏“众庶泯泯,皆有远志”,注:“有远志,离散也。”
廖名春先生:
简文的“远邦归志”,当指远方之国的背离之心。而“民”则可读为“泯灭”之“泯”。“民远邦归志”,即泯灭远方之国的背离之心。
黄怀信先生:
远邦归志,谓远邦有归附之心。民远邦归志不可通,“民”字当涉上文衍。
陈民镇先生断句为“我克协我友,今惟民,远邦归志”,认为简文:“谓若我商人能协和我友邦,独以民为上,则远邦亦有归附之心。”[18]
申超先生认为“我克协我友”的“友”是归降的夏臣,“今惟民远邦归志”中的“民”是指夏民,而非商民。[19]
王挺斌先生认为“远邦”是“民”的后置定语,简文“远邦归志”意思即远方的邦国及人民有归附之心。[20]
今按:整理者断句有误,当断作:“我克协我友,今惟民,远邦归志。”惟,独、只有。《易·干》:“知进退存亡而不失其正者,其唯圣人乎!”“远邦”即远国。《管子·重令》:“德不能怀远国,令不能一诸侯,而求王天下,不可得也。”《盐铁论·世务》:“故任德,则强楚告服,远国不召而自至;任力,则近者不亲,小国不附。”“归志”犹归服。《孔丛子·论书》:“苟由其道致其仁,则远方归志而致其敬焉。”
“我克协我友”,我们能协和我们的友邦;“今惟民,远邦归志”,现在只需协和我们的民众,就可使远方的国家归服,统一天下。简文所讲,就是传统典籍所谓的“王道”。这种思想在典籍中多有记述,如《左传·襄公九年》:“我之不德,民将弃我,岂唯郑?若能休和,远人将至,何恃于郑?”其中“若能休和,远人将至”,“休和”的对象也是国内的民众。国内安定和平,则“远人将至”,与简文一致。
“夏自幻其有民,亦惟厥众。非民无与守邑,厥辟作怨于民,民複之,用离心,我翦灭夏。今后曷不监?”伊尹总结夏灭国的教训,告诫汤要以史为鑒,不要造成民众离心离德。
“挚告汤曰:‘我克协我友,今惟民,远邦归志。’”伊尹接着告诉汤国家的现状:仅能协和我友,不能协和我民;而只有协和我民,才能使远国归服,天下太平。
“汤曰:‘呜呼!吾何作于民,俾我众勿违朕言?’”汤于是问道,我应该如何做,才能使民众不违背我的话?亦即採取什么措施才能协和民众,做到君民同心同德。如此,简文前后呼应,意思通畅。
五、乃致众于亳中邑
“乃致众于亳中邑”,各家考释意见主要有:
整理者:
致众,见《左传》哀公二十六年等。亳,在此指商,当时商都在亳。
廖名春先生认为“致众”即聚众,引《左传·哀公二六年》“文子致众而问焉”等以为证,与整理者意见相同。廖先生还认为简文“乃致众于亳中邑”后,“明显是承上省略了‘以赉之’三字。”
黄怀信先生训“致”为召致、集中。引《逸周书·克殷》“武王使尚父与伯夫致师”为证。
刘云先生引马瑞辰《毛诗传笺通释》“施于中谷”句注解的意见,认为“乃致众于亳中邑”之“中”为语词,“乃致众于亳中邑”即为“乃致众于亳邑”。[21]
陈民镇先生引饶宗颐先生“殷人于四方及中之西方观念均已具备”及“殷人自称为殷,义与中商不殊”的意见,认为“亳中邑”卽卜辞所谓“中商”。[22]
黄怀信先生认为亳中邑,卽亳邑中,盖谓亳邑中心之广场。致民众于亳邑中,以赉之也。
今按:认为“亳中邑”卽“中商”,是把“中”作为方位概念。“中”如果真的是表示方位,参照简文“西邑夏”的说法,则“亳中邑”当为“中邑亳”。所以“亳中邑”卽“中商”的说法是有问题的。
刘云先生认为“亳中邑”的“中”用法同于“施于中谷”的“中”,是正确的。但他引用马瑞辰的意见,认为“中”为语词,恐不可取。“施于中谷”句下毛传曰:“中谷,谷中也。”“施于中谷”即“施于谷中”,“乃致众于亳中邑”即“乃致众于亳邑中”。“中谷”、“中邑”即“谷中”、“邑中”,古汉语定语常后置。《尚书·召诰》:“王来绍上帝,自服于土中。”《逸周书·作雒》:“乃作大邑成周于土中。”“土中”即“中土”,谓洛邑居天下之中也。
按照廖、黄二位先生的理解来结束全文,显得比较突兀,意思并不完整,这从廖先生认为承上省略了“以赉之”三字就可以看得出来。结合《尹诰》全文来看,这种理解是有问题的。
简文中伊尹首先总结夏灭亡的教训,提出“非民无与守邑”,而汤现在也不能协和于民,于是伊尹提出解决的办法:“句(后)其李(赉)之其有夏之金玉、田邑,舍(予)之吉言。”即分财于民,与民同利,然后以善言训诰民众,使得民众亲附君主。汤採纳了伊尹的建议,“乃致众于亳中邑”,最终招引民众来到亳邑之中,实现了君主和民众同心同德。这样理解,不仅全文敍事完整,而且“非民无与守邑”和“乃致众于亳中邑”前后正好照应。所以,“致众”并不能解释为“聚众”,“致”并不是“招集”、“聚集”,而是“招引”、“引来”。《易·需》:“九三,需于泥,致寇至。”王弼注:“招寇而致敌也。”《汉书·公孙弘传》:“致利除害,兼爱无私,谓之仁。”颜师古注:“致,谓引而至也。”
[1]清华大学出土文献研究与保护中心编,李学勤主编:《清华大学藏战国竹简》(壹),中西书局2010年,第133-134页。后文所引整理者意见皆出于此,不再重複出注。
[2]复旦大学出土文献与古文字研究中心研究生读书会:《清华简<尹至>、<尹诰>研读札记(附:《尹至》、《尹诰》、《程寤》释文)》,复旦大学出土文献与古文字研究中心网站(http://www.gwz.fudan.edu.cn)2011年1月5日。
[3]廖名春:《清华简〈尹诰〉篇补释》,孔子2000网“清华大学简帛研究”专栏(http://www.confucius2000.com)2011年1月5日。又见廖名春《清华简〈尹诰〉研究》,《史学史研究》2011年第2期,第110-115页。后文所引廖名春先生意见皆出于此,不再重複出注。
[4]孙飞燕:《试论<尹至>的“至在汤”与<尹诰>的“及汤”》,复旦大学出土文献与古文字研究中心网站2011年1月10日。
[5]孙飞燕《试论<尹至>的“至在汤”与<尹诰>的“及汤”》文后评论,复旦大学出土文献与古文字研究中心网站2011年1月11日。
[6]黄怀信:《由清华简<尹诰>看<古文尚书·咸有一德>》,简帛网(http://www.bsm.org.cn)2011年3月25日。又见黄怀信《由清华简<尹诰>看<古文尚书>》,《鲁东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2年第6期,第66-67页。后文所引黄怀信先生意见皆出于此,不再重複出注。
[7]虞万里:《清华简<尹诰>“隹尹旣﨤汤咸又一悳”解读》,《史林》2011年第2期,35-40页。
[8]姚苏杰:《清华简<尹诰>“一德”论析》,《中华文史论丛》2013年第2期,373-374页。
[9]荆门市博物馆:《郭店楚墓竹简》,文物出版社1998年,132页注[一五]。
[10]复旦大学出土文献与古文字研究中心研究生读书会《清华简<尹至>、<尹诰>研读札记(附:《尹至》、《尹诰》、《程寤》释文)》文后评论,复旦大学出土文献与古文字研究中心网站2011年1月7日。
[11]苏建洲:《<清华简>考释四则》,复旦大学出土文献与古文字研究中心网站2011年1月9日。
[12]《清华简<尹至>、<尹诰>研读札记(附:《尹至》、《尹诰》、《程寤》释文)》文后评论,2011年1月8日。
[13]王宁:《清华简<尹至><尹诰>中的“衆”和“民”》,复旦大学出土文献与古文字研究中心网站2011年2月4日。
[14]罗福頣主编:《古玺文编》,文物出版社1981年,第89页。
[15]张世超等:《金文形义通解》,(台湾)中文出版社996年,第961页。
[16]《清华简<尹至>、<尹诰>研读札记(附:《尹至》、《尹诰》、《程寤》释文)》文后评论,2011年1月6日。
[17]王宁:《清华简<尹至><尹诰>中的“衆”和“民”》。
[18]陈民镇:《清华简〈尹诰〉释文校补》,中华文化论坛,2011年04期,第113页。
[19]申超:《清华简〈尹诰〉“我克协我友,今惟民远邦归志”试说》,简帛网,2012年4月20日。
[20]王挺斌:《清华简〈尹诰〉“远邦归志”考》,复旦大学出土文献与古文字研究中心网站,2013年6月30日。
[21]《清华简<尹至>、<尹诰>研读札记(附:《尹至》、《尹诰》、《程寤》释文)》文后评论,2011年1月6日。
[22]《清华简<尹至>、<尹诰>研读札记(附:《尹至》、《尹诰》、《程寤》释文)》文后评论,2011年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