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学-金宇祥:《清华五封许之命》“鬯”字刍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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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标题:金宇祥:《清华五封许之命》“鬯”字刍议


《清华五封许之命》“鬯”字刍议
(首发)
金宇祥
台湾师範大学国文学系博士班
《清华五‧封许之命》简文“巨(秬)△一卣”一句,其中的△字,原考释李学勤、网友“ee”、程燕有相关讨论,今试在诸位先生的基础上提出一些不成熟意见,敬祈方家不吝指正。
一、
《清华五‧封许之命》简5“巨(秬)△1一卣”,△1字原图版作
国学-金宇祥:《清华五封许之命》“鬯”字刍议。原考释释为“鬯”字。[1]网友“ee”认为“鬯”实是“兇”字,但“兇”应是“鬯”的讹误。[2]程燕亦释为“鬯”,并认为
国学-金宇祥:《清华五封许之命》“鬯”字刍议(《上博一‧孔子诗论》简11)、
国学-金宇祥:《清华五封许之命》“鬯”字刍议(《上博一‧孔子诗论》简13)、
国学-金宇祥:《清华五封许之命》“鬯”字刍议(《上博一‧孔子诗论》简27)、
国学-金宇祥:《清华五封许之命》“鬯”字刍议(《上博五‧鬼神之明》简6),等字形为“鬯”字。[3]今按:程燕所引上博一和上博五的字例,裘锡圭曾释为“悤”。[4]因此对于《封许之命》的△1字有以下几种思考:1.释为“兇”字,视为“鬯”字的讹误。2.释为“悤”字,读为“鬯”。3.释为“鬯”字。
首先是“兇”字的说法,网友“ee”提出“兇”是“鬯”的讹误,但未多加申说。楚简“兇”字作:
国学-金宇祥:《清华五封许之命》“鬯”字刍议“利以解兇”(《九店》56.28)、
国学-金宇祥:《清华五封许之命》“鬯”字刍议“遹易兇心”(《清华三‧芮良夫毖》简20)、
国学-金宇祥:《清华五封许之命》“鬯”字刍议“兇刑厉政”(《上博六‧用曰》简13),从字形上看“兇”和△1应为二字,两者差异在于△1上半多了
国学-金宇祥:《清华五封许之命》“鬯”字刍议形,推测可能是作为区别符号使用(详后文)。又“兇”为晓纽东部;“鬯”为彻纽阳部,东阳虽可旁转,但声纽不谐。
其次,若根据裘锡圭考证上博简《孔子诗论》、《鬼神之明》等形的说法,考虑《封许之命》释为“悤”字的可能,笔者认为应不能成立,原因在于本篇《封许之命》简6就有“璁”字作
国学-金宇祥:《清华五封许之命》“鬯”字刍议(
国学-金宇祥:《清华五封许之命》“鬯”字刍议),故将△1字释为“悤”恐怕也不合适。
排除上面两种思考,最后就是“鬯”字的说法。虽然裘锡圭认为“鬯”字从来不作上加一直竖之形。[5]但《清华五‧封许之命》此处的“鬯”字明明白白加上了一竖笔,笔者以为很有可能楚简“鬯”字特有的写法。
综上,原考释将△1释为“鬯”,笔者认为是可成立的。从字形上来看,“鬯”字甲骨作
国学-金宇祥:《清华五封许之命》“鬯”字刍议[6](《合》01506正),金文作
国学-金宇祥:《清华五封许之命》“鬯”字刍议[7](大盂鼎《集成》2837)。战国时期的写法,比较明确的是
国学-金宇祥:《清华五封许之命》“鬯”字刍议(《清华五‧封许之命》简5),如果再加上前文程燕所列:
国学-金宇祥:《清华五封许之命》“鬯”字刍议(《上博五‧鬼神之明》简6)、
国学-金宇祥:《清华五封许之命》“鬯”字刍议(《上博一‧孔子诗论》简11)、
国学-金宇祥:《清华五封许之命》“鬯”字刍议(《上博一‧孔子诗论》简13)、
国学-金宇祥:《清华五封许之命》“鬯”字刍议(《上博一‧孔子诗论》简27)等可能释作“鬯”的写法,那么“鬯”字的流变或可推论如下:甲骨金文下半部作
国学-金宇祥:《清华五封许之命》“鬯”字刍议,到楚简则作
国学-金宇祥:《清华五封许之命》“鬯”字刍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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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学-金宇祥:《清华五封许之命》“鬯”字刍议。同样的演变过程可以参考“
国学-金宇祥:《清华五封许之命》“鬯”字刍议(簋)”字,[8]“
国学-金宇祥:《清华五封许之命》“鬯”字刍议”字甲骨作
国学-金宇祥:《清华五封许之命》“鬯”字刍议[9](《合》06990正甲),金文作
国学-金宇祥:《清华五封许之命》“鬯”字刍议[10](作
国学-金宇祥:《清华五封许之命》“鬯”字刍议商簋《集成》3453),楚简(“既”字所从)作
国学-金宇祥:《清华五封许之命》“鬯”字刍议(《上博六‧用曰》简12)、
国学-金宇祥:《清华五封许之命》“鬯”字刍议(《上博三‧彭祖》简8)、
国学-金宇祥:《清华五封许之命》“鬯”字刍议(上博二《民之父母》简7),其下半部同样有
国学-金宇祥:《清华五封许之命》“鬯”字刍议、
国学-金宇祥:《清华五封许之命》“鬯”字刍议、
国学-金宇祥:《清华五封许之命》“鬯”字刍议的演变。
至于“鬯”字上的竖笔或十字之形,原先我们怀疑可能是由甲骨“鬯”字的另一种写法而来:
国学-金宇祥:《清华五封许之命》“鬯”字刍议[11]《英》0199正,此种写法孙海波云:“或从匕”[12]裘锡圭认为是“鬯”之异体:“
国学-金宇祥:《清华五封许之命》“鬯”字刍议从匕从鬯。字或从
国学-金宇祥:《清华五封许之命》“鬯”字刍议,实非‘罕’字,而为‘鬯’之异体”[13],但之后“鬯”字金文、楚简中却未见此种写法,因楚简的“匕”或讹作“止”,[14]或与“瓜”形近,[15]皆未作竖笔或十字的,可能后世没有继承这种从匕从鬯的“
国学-金宇祥:《清华五封许之命》“鬯”字刍议”字写法,此写法仅存于甲骨中。但是也从甲骨的“
国学-金宇祥:《清华五封许之命》“鬯”字刍议”字得知,楚简“鬯”字上加竖笔或十字的字形可能是到战国时才出现。这一竖笔可能是为了区别“兇”字而来的,楚简“兇”字作:
国学-金宇祥:《清华五封许之命》“鬯”字刍议(《九店》56.28)、
国学-金宇祥:《清华五封许之命》“鬯”字刍议清华三(《芮良夫毖》简20)、
国学-金宇祥:《清华五封许之命》“鬯”字刍议(《上博六‧用曰》简13),可以发现“凶”形下半部作
国学-金宇祥:《清华五封许之命》“鬯”字刍议、
国学-金宇祥:《清华五封许之命》“鬯”字刍议、
国学-金宇祥:《清华五封许之命》“鬯”字刍议等形,与前面提到“鬯”字或“
国学-金宇祥:《清华五封许之命》“鬯”字刍议”字的下半部演变十分接近,而且若不看那一竖笔或十字,“鬯”与“兇”几乎同字,故我们认为“鬯”字上的竖笔或十字是作为区别符号使用的。
二、
有了以上对楚简“鬯”字的认识后,或许可释出以往不识的“鬯”字。《新蔡》甲三335+甲251有一字作:

国学-金宇祥:《清华五封许之命》“鬯”字刍议△2
其文例为“△2一
国学-金宇祥:《清华五封许之命》“鬯”字刍议(稷)一牛,五
国学-金宇祥:《清华五封许之命》“鬯”字刍议(社)一
国学-金宇祥:《清华五封许之命》“鬯”字刍议四冢。”[16],△2字《新蔡》原考释隶定为“
国学-金宇祥:《清华五封许之命》“鬯”字刍议”。[17]宋华强从之,并认为是
国学-金宇祥:《清华五封许之命》“鬯”字刍议《信阳》2.13的省写。[18]今按:
国学-金宇祥:《清华五封许之命》“鬯”字刍议字就字形来看与前文
国学-金宇祥:《清华五封许之命》“鬯”字刍议(《上博一‧孔子诗论》简27)的“鬯”字接近,很有可能也是“鬯”字。[19]宋华强所提及《信阳》2.13的字形作:

国学-金宇祥:《清华五封许之命》“鬯”字刍议△3
文例为“二△3”,学者多有研究,以下择列出几种说法:[20]中山大学古文字研究室释读作“
国学-金宇祥:《清华五封许之命》“鬯”字刍议(篦)”。[21]刘雨释为“緌”。[22]郭若愚释为“龢”。[23]田河(2007)释为“篦”。[24]《楚地出土战国简册〔十四种〕》释读作“
国学-金宇祥:《清华五封许之命》“鬯”字刍议(篦)”。[25]今按:在众家说法中以田河(2007)之说较为持平,其云:“(《信阳》2.09)
国学-金宇祥:《清华五封许之命》“鬯”字刍议从文例看释为‘篦’是合理的,从字形看释‘篦’又缺乏依据。……
国学-金宇祥:《清华五封许之命》“鬯”字刍议又见于信阳2─13号简,字形较清楚,作
国学-金宇祥:《清华五封许之命》“鬯”字刍议,此字还需要进一步研究。”[26],首先需提出来讨论的是《信阳》2.09与《信阳》2.13的关係,《信阳》2.09有二字作:

国学-金宇祥:《清华五封许之命》“鬯”字刍议△4 
国学-金宇祥:《清华五封许之命》“鬯”字刍议△5
文例为“一齿△4,□□
国学-金宇祥:《清华五封许之命》“鬯”字刍议(锦)之△5襄(囊),
国学-金宇祥:《清华五封许之命》“鬯”字刍议(缙)绵之裏。”[27],上列学者多认为《信阳》2.09的△4、△5与《信阳》2.13的△3为同一字。这样的看法可能有些问题,在字形上如田河(2007)所言缺乏依据,△4、△5图版残泐不清,不好和△3联繫起来。从文例上“一齿△4”《信阳》2.09与“二△3”《信阳2.13》也不同,故我们认为两处应分开看待。回到△3的字形,此字学者或隶定为“
国学-金宇祥:《清华五封许之命》“鬯”字刍议”[28]、“
国学-金宇祥:《清华五封许之命》“鬯”字刍议”[29],检原图版上半部作
国学-金宇祥:《清华五封许之命》“鬯”字刍议,其竖笔并未穿透X形,与“禾”字不同,故隶定为“
国学-金宇祥:《清华五封许之命》“鬯”字刍议”不确;而隶为“
国学-金宇祥:《清华五封许之命》“鬯”字刍议”可能参考了裘锡圭《释古文字中的有些“悤”字和从“悤”、从“兇”之字》一文所作的隶定。因此我们怀疑
国学-金宇祥:《清华五封许之命》“鬯”字刍议△3是“鬯”字加上二“匕”形的繁体,可隶定作“
国学-金宇祥:《清华五封许之命》“鬯”字刍议”,在简文中可通读为“韔”,《诗‧秦风‧小戎》:“交韔二弓、竹闭绲縢。”毛传:“韔,弓室也。”[30]但缺点是目前出土遣册所见的“韔”,如:望山简、包山简、曾侯乙墓,多与车马器类记载,但同样地若释为“篦”亦未见与服饰类一起记载。[31]
2015.7.31初稿
后记:
小文草成后,蒙陈美兰先生帮忙修订文句不通顺之处,并提供宝贵意见。高佑仁先生惠示笔者:“封许之命的字形很古朴,和金文很像,内容更本就是册命类的文书,所以是否因为这个原因而和一般楚简的悤字很像,这是可以考虑的。但是在封许之命中,鬯和悤是可以区别的。”在此十分感谢两位先生的意见和指导。




[1] 李学勤主编:《清华大学藏战国竹简(伍)》(上海:中西书局,2015年4月),页118。
[2] 《清华五<封许之命>初读》,2015.4.9,武汉大学简帛研究中心网站‧简帛论坛http://www.bsm.org.cn/bbs/read.php?tid=3246,0楼。
[3] 程燕:《清华五劄记》,2014.4.10,武汉大学简帛研究中心网站http://www.bsm.org.cn/show_article.php?id=2187。
[4] 裘锡圭:《释古文字中的有些“悤”字和从“悤”、从“兇”之字》《出土文献与古文字研究(第二辑)》(上海:复旦大学出版社,2006年)。
[5] 裘锡圭:《释古文字中的有些“悤”字和从“悤”、从“兇”之字》《出土文献与古文字研究(第二辑)》(上海:复旦大学出版社,2006年),页1。
[6] 李宗焜师编着:《甲骨文字编》(北京:中华书局,2012年),页1116。
[7] 董莲池:《新金文编》(北京:作家出版社,2011年),页637。
[8] 陈剑先生于裘锡圭:《释古文字中的有些“悤”字和从“悤”、从“兇”之字》文后的补记提及“
国学-金宇祥:《清华五封许之命》“鬯”字刍议”旁下半部写法的变化,笔者在此处则用来解释“鬯”字下半部的演变。
[9] 李宗焜师编着:《甲骨文字编》(北京:中华书局,2012年),页1072。
[10] 董莲池:《新金文编》(北京:作家出版社,2011年),页628。
[11] 李宗焜师编着:《甲骨文字编》(北京:中华书局,2012年),页1121。
[12] 孙海波:《甲骨文编》(台北:艺文印书馆,1958年)页236。
[13] 裘锡圭:《论“历组卜辞”的时代》《古文字研究(第六辑)》(北京:中华书局,1981年),页318,注21。
[14] 刘洪涛:《论掌握形体特点对古文字考释的重要性》(北京大学博士论文,2012年),页188注6。
[15] 季师旭昇:《说文新证》(台北:艺文印书馆,2014年),页646。
[16] 缀合与句读参考宋华强:《新蔡葛陵简初探》(武汉:武汉大学出版社,2010年),页457。
[17] 河南省文物考古研究所:《新蔡葛陵楚墓》(郑州:大象出版社,2003年),页196。
[18] 宋华强:《新蔡葛陵简初探》(武汉:武汉大学出版社,2010年),页457。又《楚地出土战国简册﹝十四种﹞》、《楚地出土简册合集(二)》等书皆同。见陈伟等着:《楚地出土战国简册﹝十四种﹞》(北京:经济科学出版社,2009年),页455。武汉大学简帛研究中心,河南省文物考古研究所编着:《楚地出土简册合集(二)》(北京:文物出版社,2013年),页109。
[19] 陈美兰先生惠示笔者,武汉大学简帛研究中心网站的“简帛字形辞例检索”释文作“鬯”。因未见文章故附记于此,谨此致谢。
[20] 其他学者说法可参房振三:《信阳楚简文字研究》(安徽大学硕士论文,2003年),页93。田河:《信阳长台关楚简遣策集释》(吉林大学硕士论文,2004年),页78。
[21] 中山大学古文字学研究室:《信阳长台关战国楚墓楚竹简一号墓出土<遣策>考释》《战国楚简研究(第二期)》(广州:,1977年),页21。
[22] 刘雨:《信阳楚简释文与考释》《信阳楚墓》(北京:文物出版社,1986年),页129。
[23] 郭若愚:《战国楚简文字编》(上海:上海书画出版社,1994),页81。
[24] 田河:《出土战国遣册所记名物分类汇释》(吉林大学博士论文,2007年),页251。
[25] 陈伟等着:《楚地出土战国简册﹝十四种﹞》(北京:经济科学出版社,2009年),页383。《楚地出土简册合集(二)》释读相同。武汉大学简帛研究中心,河南省文物考古研究所编着:《楚地出土简册合集(二)》(北京:文物出版社,2013年),页147。
[26] 田河:《出土战国遣册所记名物分类汇释》(吉林大学博士论文,2007年),页251。
[27] 武汉大学简帛研究中心,河南省文物考古研究所编着:《楚地出土简册合集(二)》(北京:文物出版社,2013年),页147。
[28] 中山大学古文字学研究室的隶定。
[29] 《楚地出土战国简册﹝十四种﹞》的隶定。
[30] 清‧阮元审定,卢宣旬校,《重刊宋本十三经注疏附校勘记‧毛诗注疏》(清嘉庆二十年(1815)南昌府学刊本,台北:艺文印书馆,1965),卷六之三,页238。
[31] “齿(梳)”见仰天湖楚简简34。中山大学古文字学研究室:《仰天湖二十五号墓楚竹简考释》《战国楚简研究(四)》(广州,1977年),页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