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清华大学藏战国竹简(陆)·子产》书后(一) ,对于想了解历史故事的朋友们来说,读《清华大学藏战国竹简(陆)·子产》书后(一)是一个非常想了解的问题,下面小编就带领大家看看这个问题。
原文标题:读《清华大学藏战国竹简(陆)·子产》书后(一)
(一)
《子产》简25、26,整理者读为:“行以
读《清华大学藏战国竹简(陆)·子产》书后(一)(尊)命(令)裕义(仪),以
读《清华大学藏战国竹简(陆)·子产》书后(一)(释)亡
读《清华大学藏战国竹简(陆)·子产》书后(一)(教)不姑(辜),此胃(谓)张
读《清华大学藏战国竹简(陆)·子产》书后(一)(美)弃亚(恶)。为民型(刑)程,上下
读《清华大学藏战国竹简(陆)·子产》书后(一)(维)咠(辑)。”[1]
“裕”,整理者训为“宽缓”;“义”,整理者读为“仪”,训为“法”;“裕仪”谓“法律宽缓”。[2]
“仪”确实可以训为“法”,但“法”谓“法式”、“法度”之意,古人所谓的“法律”,已有同样的意思。
案,“义”如字读即可。“义”,古多训“宜”,于理称“合宜”,于事则谓“能断”。《白虎通·性情》云:“义者,宜也,断决得中也。”[3]《礼记·表记》“义者,天下之制也”,[4]都有“制断”、“裁决”之义。《周易·繫辞下》曰:“理财、正辞、禁民为非曰义。”[5]正谓此也。因此,“义”可以代指“刑罚”,比如郭店简《尊德义》的“德义”,正与其下文的“赏刑”相对。[6]又《説苑·君道》“德义不中,信行衰微”[7],正谓“赏刑不中”。
“命”,读为“令”,可从。“令”谓“政令”。
“
读《清华大学藏战国竹简(陆)·子产》书后(一)”,整理者读为“尊”。又案,“尊”似可读为“
读《清华大学藏战国竹简(陆)·子产》书后(一)”,减省之义;此字亦传统文献中常见的“撙”字。“
读《清华大学藏战国竹简(陆)·子产》书后(一)”从“尊”得声,楚简中的“尊”字即有从“灷”作“
读《清华大学藏战国竹简(陆)·子产》书后(一)”者,然则,“
读《清华大学藏战国竹简(陆)·子产》书后(一)”、“
读《清华大学藏战国竹简(陆)·子产》书后(一)”于音,亦可相通。《说文》:“
读《清华大学藏战国竹简(陆)·子产》书后(一),减也。”[8]《礼记·曲礼上》:“恭敬、撙节、退让以明礼。”[9]“撙”为“
读《清华大学藏战国竹简(陆)·子产》书后(一)”之借字,“节”亦“节约”、“减省”之义,“
读《清华大学藏战国竹简(陆)·子产》书后(一)”、“节”同义连用。《礼记·乐记》云“政以行之,刑以禁之”[10],“政”、“刑”对举,正如简文“令”、“义”对举。“政令”谓有所施行,“刑罚”谓有所禁止。“政”有繁简,“刑”有宽严,“
读《清华大学藏战国竹简(陆)·子产》书后(一)令裕义”正谓政令减省,刑禁宽裕。
“无教”、“不辜”谓“无教民”、“不辜民”。“无教民”,即《论语·子路》“以不教民战,是谓弃之”[11]之“不教民”,谓“不被先王德教之民”。《孟子·告子下》亦曰:“不教民而用之,谓之殃民。”[12]故当释放之而不用。“不辜民”,即《淮南子·兵略训》“杀无辜之民,而养无义之君,害莫大焉”[13]之“无辜之民”,谓无罪之人,故当释放之而不罚。“不用”,对应“政令”;“不罚”对应“刑禁”,简文之逻辑关係,如此。
“张美弃恶”,如整理者读,谓张大美善,抛弃丑恶。正与简23的“由善散愆”相对应。“散”当训“放”,《礼记·乐记》“马散之华山之阳”,郑《注》:“散,犹放。”[14]《公羊传·庄公十二年》:“散舍诸宫中。”何《注》:“散,放也。”[15]皆可证。“放散罪人”,即谓放逐辛道、
读《清华大学藏战国竹简(陆)·子产》书后(一)语、管单、相冒、韩乐等人之事。
“型”应如字读,训为“法”,谓法则、标準。《说文》“型,铸器之灋也”,段玉裁谓“引申之为典型”、“叚借刑字为之”,又“《诗》毛《传》屡云:刑,法也”,[16]皆可参看。“程”亦训为“法”、“度”,与“型”同义连用。《诗·小雅·小旻》“匪先民是程”,毛《传》:“程,法也。”[17]可证。“为民型程”即是“为民楷模”之义。
“咠”,整理者读“辑”,训为“和”,并引《诗经》毛《传》为证,[18]奇说可从。
“维”,原作“
读《清华大学藏战国竹简(陆)·子产》书后(一)”。整理者隶定为“
读《清华大学藏战国竹简(陆)·子产》书后(一)”,是,读为“维”,疑非。
案,此字从“肙”得声,宜读为“懕”。金文“猒”字作“
读《清华大学藏战国竹简(陆)·子产》书后(一)”(毛公鼎),即从“肙”得声;上博《孔子诗论》简23“猒”字亦写作“
读《清华大学藏战国竹简(陆)·子产》书后(一)”,字形正承袭金文而来。“懕”以“猒”为声,古音亦可与“
读《清华大学藏战国竹简(陆)·子产》书后(一)”相通。《说文》曰:“懕,安也。”[19]《荀子·儒效》云“天下厌然犹一也”,王念孙以为“厌然”即“懕然”,训为“安貌”。[20]典籍中,又常通作“猒”、“厌”、“愔”,古音皆近,可以相通。[21]“厌然犹一”,即言天下安然和睦,与简文文意正同。
简文“行以
读《清华大学藏战国竹简(陆)·子产》书后(一)(
读《清华大学藏战国竹简(陆)·子产》书后(一))命(令)、裕义,以
读《清华大学藏战国竹简(陆)·子产》书后(一)(释)亡(无)
读《清华大学藏战国竹简(陆)·子产》书后(一)(教)、不姑(辜),此胃(谓)张
读《清华大学藏战国竹简(陆)·子产》书后(一)(美)、弃亚(恶)。为民型程,上下
读《清华大学藏战国竹简(陆)·子产》书后(一)(懕)咠(辑)”,大意是说:“行以减省的政令、宽裕的刑罚,释免不被先王教化之民、赦免无罪之人,这叫做张大美善、抛弃丑恶。作为民众的标準、楷模,在上在下之人,都能安和辑睦。”
(本次参加战国竹简研读会者有:黄人二、赵思木、杨耀文、殷文超、耿昕、石光泽、童超,本文由童超执笔。)
(编者按:本文收稿时间爲2016年4月25日00:37。)
[1]清华大学出土文献研究与保护中心:《清华大学藏战国竹简(陆)》,上海:中西书局,2016年4月第1版,第138页。
[2]清华大学出土文献研究与保护中心:《清华大学藏战国竹简(陆)》,上海:中西书局,2016年4月第1版,第143页。
[3]清·陈立:《白虎通疏证》,北京:中华书局(新编诸子集成),1994年8月第1版,第382页。
[4]《礼记正义》,阮刻本《十三经注疏》,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97年7月第1版,第1639页。
[5]《周易正义》,阮刻本《十三经注疏》,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97年7月第1版,第86页。
[6]案:“德”有“恩”、“惠”之义,《左传·成公三年》“无怨无德”、《宪问》“以直报怨,以德报德”,都以“德”、“怨”对文。因此,可以指代“恩赏”。
[7]向宗鲁:《説苑校证》,北京:中华书局(中国古典文学基本丛书),1987年7月第1版,第15页。
[8]清·段玉裁:《说文解字注》,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88年2月第2版,第182页。
[9]《礼记正义》,阮刻本《十三经注疏》,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97年7月第1版,第1231页。
[10]《礼记正义》,阮刻本《十三经注疏》,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97年7月第1版,第1529页。
[11]《论语注疏》,阮刻本《十三经注疏》,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97年7月第1版,第2508页。
[12]《孟子注疏》,阮刻本《十三经注疏》,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97年7月第1版,第2760页。
[13]刘文典:《淮南鸿烈集解》,北京:中华书局(新编诸子集成),2013年5月第2版,第589页。
[14]《礼记正义》,阮刻本《十三经注疏》,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97年7月第1版,第1542页。
[15]《春秋公羊传注疏》,阮刻本《十三经注疏》,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97年7月第1版,第2233页。
[16]清·段玉裁:《说文解字注》,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88年2月第2版,第688页。
[17]《毛诗正义》,阮刻本《十三经注疏》,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97年7月第1版,第449页。
[18]清华大学出土文献研究与保护中心:《清华大学藏战国竹简(陆)》,上海:中西书局,2016年4月第1版,第143页。
[19]清·段玉裁:《说文解字注》,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88年2月第2版,第507页。
[20]清·王先谦:《荀子集解》,北京:中华书局(新编诸子集成),2013年4月第2版,第138页。
[21]案:作“猒”,《方言》“猒,安也”。作“厌”,《尔雅》“厌厌,安也”;《秦风·小戎》“厌厌良人”,毛《传》“厌厌,安静也”。作“愔”,《小雅·湛露》“厌厌夜饮”,韩《诗》作“愔愔”;《左传·昭公十二年》“祈招之愔愔”,杜《注》“愔愔,安和貌”。 (责任编辑:admin)
原文出处:http://his.newdu.com/a/201711/05/512851.html
以上是关于读《清华大学藏战国竹简(陆)·子产》书后(一)的介绍,希望对想了解历史故事的朋友们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