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读新出版《北京大学藏西汉竹书》书后(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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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标题:读新出版《北京大学藏西汉竹书》书后(三)



整理者对竹简的整理,献出庞大的劳动心血。其注释、释读的仔细,使我读起来,觉得他们的用心,可谓相当诚恳。虽然,学问乃天下公器,非一人所能独擅,兹就其中疑难,提出浅见。我读书不多,希望得到同道指教。
(一)《周训》「维岁冬(终)享驾(贺)之日」(简205)[1]
整理者云:「享贺」即宴享朝贺。「岁终享贺之日」,即下文「腊知明日」。
按:「驾」,疑假为「加」或「嘉」,「加」为「加豆」、「嘉」为「嘉(佳)餚」之义。《诗․郑风․女曰鸡鸣》:「弋言加之,与子宜之。」「宜」,毛传:「肴也。」「加」,笺云:「所弋之凫鴈,我以为加豆之实,与君子共肴也」。[2]《诗》意「缴射得之,我便以为可成嘉(佳)餚,与子治餚而共享。」《侯马盟书》玉石文字里,有位主盟人,曰「赵嘉」,疑「嘉」乃其字,通假为「驾」,即名为「鞅」的「赵孟(赵简子)」。先秦人名,名、字之意义,必定相同或接近,可参王引之、周法高相关着作,以非本文主旨,兹不赘述,这是提供「驾」、「嘉」二字通假的显例。
(二)《周训》「文化-读新出版《北京大学藏西汉竹书》书后(三)
文化-读新出版《北京大学藏西汉竹书》书后(三)乐以惀」(简206)
整理者云:「文化-读新出版《北京大学藏西汉竹书》书后(三)
文化-读新出版《北京大学藏西汉竹书》书后(三)」,通「繁」,「繁乐」,即过度享乐。《晏子春秋․内篇․谏上》:「古之明君非不知繁乐也,以为乐淫则哀。」(第144页。)
按,「文化-读新出版《北京大学藏西汉竹书》书后(三)
文化-读新出版《北京大学藏西汉竹书》书后(三)」,简文作「文化-读新出版《北京大学藏西汉竹书》书后(三)
文化-读新出版《北京大学藏西汉竹书》书后(三)」。整理者将中间右侧部分隶定为“吕”,是按照该部件的具体写法。但这造成了整个字各部件隶定层次不统一,因为如果都按照这个层次来隶定,那么,下部“泉”所从的“水”当隶定为“小”。其实如果认清这个“吕”的实质,就不会在严式隶定中出现这样依据异写所作出的隶定。
这个字应当是个从艸㶗声的形声字。“㶗”字见于史墙盘(《集成》10175),从泉䋣声。此字中间右侧部件实为“糸”之省。汉代简帛文字“糸”旁上部“幺”或又上下分离,而写成上下两“囗”之形,如“文化-读新出版《北京大学藏西汉竹书》书后(三)
文化-读新出版《北京大学藏西汉竹书》书后(三)”(马王堆M3遣策)[3]所从之“糸”上部与此字部件形最近。在认清此点之后,可将此字严式隶定为“文化-读新出版《北京大学藏西汉竹书》书后(三)
文化-读新出版《北京大学藏西汉竹书》书后(三)”。
整理者举《晏子春秋》之例以证“繁乐”有“过度享乐”之义,不够恰当。《晏子春秋》原文作:“古之明君,非不知繁乐也,以为乐淫则哀,非不知立爱也,以为义失则忧。是故制乐以节,立子以道。”[4]指“过度享乐”的,应是“乐淫”,“过度”为“淫”之常见义。“是故”句中的“制乐以节”即针对“乐淫”,这正是上句“明君”的作为。如果将“繁乐”解为“过度享乐”,则该君何明之有?因而,“繁乐”当仅指一般享乐。这就当考虑“繁”字不应取常训、如字读。
古书中“般”“弁”常训为“乐”,如《尔雅·释诂》:“般,乐也。”[5]《诗经·周颂·般》小序:“般,乐也。”[6]《诗经·小雅·小弁》“弁彼鸒斯”毛传:“弁,乐也。”[7]亦有作“槃”“盘”者,如《诗经·卫风·考槃》“考槃在涧”毛传:“槃,乐也。”[8]《尚书·无逸》:“文王不敢盘于游田”孔传曰:“文王不敢乐于游逸田猎。”[9]是亦训“盘”为“乐”。古书中有“般乐”一词,如《孟子·尽心下》:“般乐饮酒,驱骋田猎,后车千乘,我得志弗为也。”[10]或作“盘乐”,如《汉书·五行志》:“临事盘乐,炕阳之意。”[11]《说文》卷七《日部》“昪”训为“喜乐貌”,[12]即《说文》学家所谓的“本字”。《玉篇·心部》:“忭,喜悦也。”“昪”“忭”其实都是后起形声字。“繁”,上古音在并纽元部,用为此义的“般”“弁”“槃”“盘”上古音亦皆在并纽元部,是“繁”与此诸字音近义同。本简之“文化-读新出版《北京大学藏西汉竹书》书后(三)
文化-读新出版《北京大学藏西汉竹书》书后(三)”亦然。简文“文化-读新出版《北京大学藏西汉竹书》书后(三)
文化-读新出版《北京大学藏西汉竹书》书后(三)乐”及整理者所举《晏子春秋》之“繁乐”,即上文所举之“般乐”“盘乐”。“繁乐以惀”句意整理者已言之,唯解“繁乐”不当,为之说如上。
(三)《周训》「民何归沃,从有道处」(简208)
整理者云:「『归沃』形容民之归顺,如水之流下。」(第144页。)
按:「沃」,浇灌也。则「民何归沃」,民何所归往、浇灌(从上溜下),稍嫌不词。「沃」,「卧」也;「处」,「居」也,即「平居」、「闲居」。以「卧」对照「处」,较为洽当。简文意谓「民何归往卧息?从有道之君居处」。「沃」,影母宵部;「卧」,疑母歌部。声母同为见系,韵部为旁转(宵侯、鱼歌)关係。
(四)《周训》「贤主兼国,不宵(肖)无慧,失其疆士【土】,其谁有常所」(简208、209)
整理者云:「士」当为「土」之讹,「疆士」即「疆土」。(第144页。)
按,字形上,整理者认为是「士」,甚是。隶书的「士」、「土」的差别,在于二横画的长短差距,「土」字差距比较长,「士」字比较短,简文此字,明显是「士」字。再来,就是要解为「士」或「土」的问题?两说似乎皆可说通,从「土」立说,整理者已有所主张。至于从「士」立说,《诗․鲁颂․閟宫》「土田附庸」[13]、《左传․定公四年》「土田陪敦」[14]、《五年琱生簋》(《集成》4292)「僕庸土田」,皆一指「土田(土地)」,另一指「附庸(黔首,人民)」,所有古书注解,皆解「附庸」为「土地」,甚误。有「民」有「土」,乃能成一「国家」。失去「人民」,也就将要失其「常所」,而不是只有失去「土地」,才能称为失去「常所」。简文意「贤能的君主,力足以兼併他国,唯有不肖、无慧的君王,便会失去他的疆域、人民,(不戒慎恐惧地治国),谁能保有固定的在所呢」?
(五)《周训》「六王五柏(伯,霸)之念」(简210)
整理者引《吕氏春秋․当务》「六王」有「尧」、「舜」、「禹」、「汤」、「武」,引《庄子․盗跖》多一「文王」,而云「六子」,《周驯》之「六王」亦为「尧」、「舜」、「禹」、「汤」、「文」、「武」。又云:「『六王』之说,多见于战国诸子,汉代文献则不见,这也是《周驯》成书年代的佐证。」(第145页。)
按,虽然「六王」多见战国而不见于汉代文献之中,但似乎不能完全排除这是汉初记述前朝、古代故事,书于竹帛的成品,汉高帝刘邦有所谓的「手勑太子」五条,[15]似即模仿《周训》,可见,当时在流行这种「勑书」体裁文献的写订。像简209至210云:「则齐侯之生(姓),剀(岂)必为吕?」整理者云:「由此推测,本段可能是齐桓公训诫其后嗣之辞。作者的年代,必在田氏代齐之后。」(第145页。)这个说法,也是不一定的。身处姜齐之世,具有忧患意识,觉得自己不能长久,还是会被灭亡,也可能说出这样的话来。
又《吕览》的「武」,则兼指「文」,以成「六」之数。此外,还有称「六君子」者,「君子」一词于先秦文献,除孔子赋予「德行」意味,较多特指「在位者」、「肉食者」,《礼记․礼运》云:「禹、汤、文、武、成王、周公,由此其选也。此六君子者,未有不谨于礼者也,以着其义,以考其信,着有过,刑仁讲让,示民有常。」[16]「六君子」,正指「禹」、「汤」、「文」、「武」、「成王」、「周公」,与多数有「尧」、「舜」、无「成王」、「周公」的战国文献,并不相同。
说明:华东师範大学中文系出土文献研究工作室由黄人二教授主持。本次北大简研读亦由黄教授组织。参与人员还包括赵思木、杨耀文、耿昕、殷文超、石光泽、童超。本文由(一)(三)(四)(五)条由黄人二执笔,(二)为赵思木执笔。
(编者按:本文到达收稿信箱时间爲2015年11月19日04:27。)
[1]北京大学出土文献研究所编《北京大学藏西汉竹书(叁)》下册第144页,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15年9月第1版。
[2]【汉】郑玄笺,【唐】孔颖达正义:《毛诗正义》,《十三经注疏》总第340页,北京:中华书局影印清嘉庆十四年阮元校刻本,1980年10月第1版。
[3]陈松长编着,郑曙斌、喻燕姣协编:《马王堆简帛文字编》第521页,北京:文物出版社,2001年6月第1版。
[4]吴则虞编着:《晏子春秋集释》第39页,北京:中华书局,1962年1月第1版。
[5]【晋】郭璞注,【宋】邢昺疏:《尔雅注疏》,《十三经注疏》总第2569页,北京:中华书局影印清嘉庆十四年阮元校刻本,1980年10月第1版。
[6]【汉】郑玄笺,【唐】孔颖达正义:《毛诗正义》,《十三经注疏》总第605页,北京:中华书局影印清嘉庆十四年阮元校刻本,1980年10月第1版。按,今本《毛诗正义》以为郑笺,陆德明《释文》谓崔灵恩《集注》本三字为《序》文,孔颖达《正义》亦谓三字为《序》文,定本以为郑笺。阮元《校勘记》从崔、孔本以为《序》文,见上引书第607页。今从阮说。
[7]【汉】郑玄笺,【唐】孔颖达正义:《毛诗正义》,《十三经注疏》总第452页,北京:中华书局影印清嘉庆十四年阮元校刻本,1980年10月第1版。
[8]【汉】郑玄笺,【唐】孔颖达正义:《毛诗正义》,《十三经注疏》总第321页,北京:中华书局影印清嘉庆十四年阮元校刻本,1980年10月第1版。
[9]【汉】孔安国传,【唐】孔颖达正义:《尚书正义》,《十三经注疏》总第222页,北京:中华书局影印清嘉庆十四年阮元校刻本,1980年10月第1版。
[10]【汉】赵岐章句,(题)【宋】孙奭疏:《孟子注疏》,《十三经注疏》总第2779页,北京:中华书局影印清嘉庆十四年阮元校刻本,1980年10月第1版。
[11]【汉】班固撰:《汉书》第5册,总第1476页,北京:中华书局,1962年6月第1版。
[12]【汉】许慎撰:《说文解字(附检字)》第138页,北京:中华书局,1963年12月第1版。
[13]【汉】郑玄笺,【唐】孔颖达正义:《毛诗正义》,《十三经注疏》总第615页,北京:中华书局影印清嘉庆十四年阮元校刻本,1980年10月第1版。
[14]【晋】杜预集解,【唐】孔颖达正义:《春秋左传正义》,《十三经注疏》总第2134页,北京:中华书局影印清嘉庆十四年阮元校刻本,1980年10月第1版。
[15](宋)章樵注《古文苑》第262-264页,台北:鼎文书局1973年1月第1版。
[16](汉)郑玄着、(唐)孔颖达正义:《礼记正义》中册总第875-876页,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08年9月第1版。 (责任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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