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骨文-释甲骨文的“戾”和“体”

甲骨文-释甲骨文的“戾”和“体” ,对于想了解历史故事的朋友们来说,甲骨文-释甲骨文的“戾”和“体”是一个非常想了解的问题,下面小编就带领大家看看这个问题。

原文标题:释甲骨文的“戾”和“体”


(武汉大学简帛研究中心)
提要 本文认爲殷墟甲骨文黄组卜辞的“
甲骨文-释甲骨文的“戾”和“体”/
甲骨文-释甲骨文的“戾”和“体””可能就是后来的“戾”字,“戾”字所从“户”旁是由“
甲骨文-释甲骨文的“戾”和“体””(“
甲骨文-释甲骨文的“戾”和“体””的省形)形体中的“囗”(“𡆥”的省形)讹变而来。“戾”字应该分析爲从“犬”、“𡆥”声,“𡆥”象肩胛骨上有卜兆之形,可能就是兆体之“体”的表义初文。黄组卜辞用“戾”字表示灾戾之“戾”,其他类组卜辞则假借“体”的初文“𡆥/囗”以表示灾戾之“戾”。宾、出、历组卜辞“𡆥/囗”字用其本义,表示兆体之“体”,黄组卜辞则假借“
甲骨文-释甲骨文的“戾”和“体”/
甲骨文-释甲骨文的“戾”和“体””(“戾”)字表示兆体之“体”。
关键词 甲骨文 戾 灾戾 体 兆体
殷墟甲骨卜辞中有一个表示灾祸义的词(以下暂用A表示),辞例如“降A”、“作A”、“亡A”、“有A”、“旬亡A”、“旬有A”、“今夕亡A”、“今夕有A”等(姚孝遂、肖丁1989:827-832、842-843)[1]。A在各类组卜辞中的写法不完全相同[2],𠂤组、历组、子卜辞写作“囗”、“𡆥”,宾组、出组、何组写作“𡆥”,黄组写作“
甲骨文-释甲骨文的“戾”和“体””、“
甲骨文-释甲骨文的“戾”和“体””。卜辞中又有一个表示兆象的词(以下暂用B表示),辞例如“有害在B”、“亡害在B”、“亡害自B”、“亡
甲骨文-释甲骨文的“戾”和“体””、“
甲骨文-释甲骨文的“戾”和“体””。卜辞中又有一个表示根据兆象进行吉凶判断的词(以下暂用C表示),辞例如“王C曰”等(姚孝遂、肖丁1989:836-841)。C在𠂤组、宾组写作“
甲骨文-释甲骨文的“戾”和“体””,出组写作“𡆥”,历组写作“
甲骨文-释甲骨文的“戾”和“体””,黄组、子卜辞写作“
甲骨文-释甲骨文的“戾”和“体””。下面把上述A、B、C在不同类组中的用字情况列表于下:
组别
𠂤组
子卜辞
宾组
出组
何组
历组
黄组
A(灾祸)
囗、𡆥
𡆥、囗
𡆥
𡆥
𡆥
囗、𡆥

甲骨文-释甲骨文的“戾”和“体”、
甲骨文-释甲骨文的“戾”和“体”
B(兆象)


𡆥
𡆥

囗、𡆥

甲骨文-释甲骨文的“戾”和“体”、
甲骨文-释甲骨文的“戾”和“体”
C(占断)

甲骨文-释甲骨文的“戾”和“体”

甲骨文-释甲骨文的“戾”和“体”

甲骨文-释甲骨文的“戾”和“体”
𡆥


甲骨文-释甲骨文的“戾”和“体”

甲骨文-释甲骨文的“戾”和“体”
各字的代表性字形举例如下:
“𡆥”:
甲骨文-释甲骨文的“戾”和“体””:
甲骨文-释甲骨文的“戾”和“体””:
甲骨文-释甲骨文的“戾”和“体””:
甲骨文-释甲骨文的“戾”和“体””:
甲骨文-释甲骨文的“戾”和“体””:
甲骨文-释甲骨文的“戾”和“体””、“
甲骨文-释甲骨文的“戾”和“体””所从“囗”旁内部没有“卜”形,过去学者多隶定爲“
甲骨文-释甲骨文的“戾”和“体””、“
甲骨文-释甲骨文的“戾”和“体””,幷不準确(裘锡圭2002;陈剑2007:344)。上揭“囗”字及“
甲骨文-释甲骨文的“戾”和“体””、“
甲骨文-释甲骨文的“戾”和“体””、“
甲骨文-释甲骨文的“戾”和“体””所从“囗”旁跟甲骨文“肩”字初文同形[4],裘锡圭先生(2002)指出其实是以“囗”爲“𡆥”,所以“
甲骨文-释甲骨文的“戾”和“体””、“
甲骨文-释甲骨文的“戾”和“体””是一字异体;他又指出“
甲骨文-释甲骨文的“戾”和“体””是“
甲骨文-释甲骨文的“戾”和“体””的简体,这些意见都是可信的。
学者关于A、B、C提出过很多考释意见[5],都是大家所熟悉的,在此不必一一介绍。唐兰先生很早就根据字形和辞例指出:“𡆥”、“
甲骨文-释甲骨文的“戾”和“体””、“
甲骨文-释甲骨文的“戾”和“体””、“
甲骨文-释甲骨文的“戾”和“体””“不仅四字之形有关联,其声亦必相近也”。裘锡圭先生(1992c:105)也指出:“从文例看,‘
甲骨文-释甲骨文的“戾”和“体”’、‘
甲骨文-释甲骨文的“戾”和“体”’必爲一字。其字必与‘𡆥’同音或音近,故出组卜辞径书作‘𡆥’。一般释‘𡆥’爲‘冎’(祸),释‘
甲骨文-释甲骨文的“戾”和“体”’爲‘占’,二字读音毫无共同之处,显然是有问题的。”裘先生(2002)把A、B、C分别释爲“忧”、“兆”、“占”,三者语音上就是有联繫的。从上表来看,各类组A、B用字总是相同的,其读音确实应该相近。不过沈培先生指出,各类组C和A、B用字都不相同,出组虽然C也用“𡆥”,但是写法与同组表示A、B的“𡆥”仍然不同,请看:
C:
甲骨文-释甲骨文的“戾”和“体”,贞:王呼,唯有由。
己丑卜,
甲骨文-释甲骨文的“戾”和“体”,贞:唯其有𡆥。 (合26186)
“由”、“𡆥”幷见,又都是表示不好的意思,如果“由”读爲“忧”可信,“𡆥”恐怕就不能再读爲“忧”了。再看B。甲骨文本有“兆”字(唐兰2001:468;于省吾2009:252-253;詹鄞鑫2004;沈培2007/2008;蒋玉斌2008),在有些辞例中可能就是表示卜兆义的,如:
己丑卜,争,贞:有疾齿,父乙唯有闻在兆。 (合13651)
贞:有不若在兆。 (合8339)
有又在兆。 (合8337)
贞:亡□在兆。 (合8335)
这些“兆”字学者多认爲是地名(于省吾1996:146-148)或区域方位名(詹鄞鑫2004)。我们认爲从辞例来看,“父乙唯有闻在兆”、“有不若在兆”、“有又在兆”、“亡□在兆”与“有害在B”、“亡害在B”相类,“不若”与“害”一样是指不好的意思,所以“在兆”之“兆”很可能是指卜兆。上揭卜辞都属宾组。合34870是一版历组卜辞,其最上端有残辞“在兆”,“兆”可能也是指卜兆。上述推断如果成立,则宾组、历组本用“兆”字表示卜兆之义,同组的“囗(𡆥)”字是否表示卜兆之“兆”就值得怀疑了。
王襄、叶玉森曾经把“
甲骨文-释甲骨文的“戾”和“体””释爲“戾”,叶氏(2001:192)说:“其字乃从犬从户,犬以两足抵户,则现很戾之状,似即古文戾字。”唐兰先生针对此说认爲:“以
甲骨文-释甲骨文的“戾”和“体”爲戾,与字较近,故颇有从者。然
甲骨文-释甲骨文的“戾”和“体”爲戾则𡆥将爲户,固不能通也。”按,《说文·犬部》:“戾,曲也。从犬出户下。戾者,身曲戾也。”小篆“戾”字从“户”,与出土战国秦汉文字资料相合(字形见下)。而“
甲骨文-释甲骨文的“戾”和“体”/
甲骨文-释甲骨文的“戾”和“体””所从的“𡆥/囗”确实和甲骨文“户”字写法不同,可见唐先生所说幷非没有道理。大概就是因爲这一点,后来很少有人信从释“戾”的意见。不过我们知道,汉字在演变过程中形体会发生讹变,本来不是“户”的偏旁后世可能写作“户”字形,反过来说,后世写作“户”字形的偏旁本来可能幷不是“户”。我们曾经讨论过“肩”字象形部分的形体演变(宋华强2005;2007),“肩”字初文在甲骨文中本象肩胛骨之形,后来增加了“肉”旁,原来象形的部分由于和“户”字形体有相似之处,开始向“户”字形讹变,到了战国秦汉则讹变爲与“户”字同形[7]。图示如下:

甲骨文-释甲骨文的“戾”和“体””字所从)—→
甲骨文-释甲骨文的“戾”和“体””字所从)、
甲骨文-释甲骨文的“戾”和“体””字所从)—→
甲骨文-释甲骨文的“戾”和“体””字所从)、
甲骨文-释甲骨文的“戾”和“体””:
甲骨文-释甲骨文的“戾”和“体””字可以写作“
甲骨文-释甲骨文的“戾”和“体””,所从“𡆥”旁写作与“肩”字初文同形的“囗”,按照上述“肩”字的演变规律,“
甲骨文-释甲骨文的“戾”和“体””完全有可能演变爲战国秦汉的“戾”字,图示如下:

甲骨文-释甲骨文的“戾”和“体”/
甲骨文-释甲骨文的“戾”和“体””、“戾”从“犬”,我们就以从“犬”之字爲例。甲骨文“
甲骨文-释甲骨文的“戾”和“体””字是上下结构,在西周金文中省写作“
甲骨文-释甲骨文的“戾”和“体””(郭沫若2002:608,991片考释;裘锡圭1992a:7),变爲左右结构。战国竹简“幸”字本从倒“矢”、从“犬”,是左右结构,秦汉文字则变作上下结构(陈剑2005)。图示如下:

甲骨文-释甲骨文的“戾”和“体””:
甲骨文-释甲骨文的“戾”和“体””变作上下结构的“戾”是可能的。

甲骨文-释甲骨文的“戾”和“体””字从“𡆥”得声,如果“
甲骨文-释甲骨文的“戾”和“体””是“戾”字,“𡆥”的读音应该和“戾”相近。郭沫若先生(1931/2001:43-47)很早就指出“𡆥”象“契骨呈兆之形”,裘锡圭先生(1997:32-33)也指出“𡆥”字“分明象锯去臼角的肩胛骨上有卜兆之形”,从而释爲卜兆之“兆”。根据上文所论,我们怀疑“𡆥”可能幷非卜兆之“兆”,而是兆体之“体”的表义初文。《诗·卫风·氓》“尔卜尔筮,体无咎言”,毛传:“体,兆卦之体。”《周礼·春官·占人》“凡卜簭,君占体”,郑注:“体,兆象也。”这和“𡆥”的字形所像是相合的。上古音“戾”属来母质部,“体”属透母脂部,声母都是舌音,韵部有严格的对转关係。“体”的声旁“豊”以及从“豊”得声的“礼”、“醴”、“澧”、“鳢”等字都属来母。古书中“体”与“履”相通(高亨、董治安1989:543),“履”也属来母。所以“戾”从“体”得声是有可能的。关于卜辞“亡害在B”、“亡害自B”,刘桓先生(1996:47;2002:317)指出:“意即从卜兆的吉凶上看,显示出无害。”按照我们的释读,B就是兆体之“体”,黄组则是假“戾”爲“体”。“亡害在体”、“亡害自体”即《氓》“体无咎言”及《金縢》“体,王其罔害”之义,《金縢》孔传:“如此兆体,王其无害。”
卜辞又有“亡
甲骨文-释甲骨文的“戾”和“体”/
甲骨文-释甲骨文的“戾”和“体””就是“戾”字,其他类组则是假“体”爲“戾”。卜辞有“降戾”,古书亦有“降戾”,如《尚书·大诰》“矧今天降戾于周邦”,“戾”训“罪”、“祸”(杨筠如2005:250;曾运乾1964:155);《诗·小雅·节南山》“降此大戾”,“戾”训“灾难”(高亨1980:273,注31),辞例均可参照。卜辞有“亡戾”,古书则有“无戾”,如《左传》襄公二十八年“伯有无戾于郑”,杨伯峻先生(1990:1151)注:“戾,罪也。”“亡戾”与卜辞习见之“亡左”、“亡灾”、“亡吝”义近[9]。出组卜辞既有“王宾戠亡戾”,又有“王宾戠亡吝”(姚孝遂、肖丁1989:900-901),可知“戾”、“吝”义近。《礼记·大学》“一人贪戾”,郑注:“戾或爲吝。”可与卜辞参看。《汉书·食货志下》“古者天降灾戾”,“灾”、“戾”近义词连用,顔注:“戾,恶气也。”卜辞有“不左”、“弗左”、“亡左”(姚孝遂、肖丁1989:346),“左”用爲“违戾”之义(于省吾1996:883,李孝定说及“按语”),与“戾”义近。
上述卜辞中的“戾”都是名词,古汉语常见名动相因现象,卜辞中有些“𡆥(戾)”就是作动词用的,如(有些辞例下列出对照辞例):
兹雨不唯𡆥(戾)我。 (合12889)
兹雨唯𡆥(戾)。 (合12881)
乙丑其雨,不唯我𡆥(戾)。
乙丑其雨,唯我𡆥(戾)。 (合6943)
对照:不雨,唯兹商有作𡆥(戾)。
不雨,不唯兹商有作𡆥(戾)。 (合776正)
兹雹唯降𡆥(戾)[10]。
兹雹不唯降𡆥(戾)。 (合11423正)
王听唯𡆥(戾)。
王听不唯𡆥(戾)。 (合808反)
对照:王听唯有害。
不唯有害。 (合1773正)

甲骨文-释甲骨文的“戾”和“体”方来,唯膺[11],唯我𡆥(戾)。 (合6090正)

甲骨文-释甲骨文的“戾”和“体”方出,唯我𡆥(戾)。 (合6091)
对照:
甲骨文-释甲骨文的“戾”和“体”方出,唯我有作𡆥(戾)。

甲骨文-释甲骨文的“戾”和“体”方出,不唯我有作𡆥(戾)。 (合6087正)

甲骨文-释甲骨文的“戾”和“体”方匄射,唯我𡆥(戾)。

甲骨文-释甲骨文的“戾”和“体”方匄射,不唯我𡆥(戾)。 (合6647正)
不唯
甲骨文-释甲骨文的“戾”和“体”𡆥(戾)。(合7907)
王梦衁[12],唯𡆥(戾)。
王梦衁,不唯[13]。 (合1027正)
可以看出,动词“戾”与“作戾”、“降戾”、“有害”相当,表示降下灾害或有灾害。
值得注意的是,古书中“厉”有一种用法与卜辞动词“戾”相近。如《论语·子张》“未信则以爲厉己也”,《集解》引王肃曰:“厉,犹病也。”“病”指爲害,卜辞“戾我”与《子张》“厉己”辞例相同,指爲害于我。古书说到国与国之间一方从军事上对另一方构成威胁或造成危害,又常用“病”这个词,兹举《左传》数例:
桓公十年:“北戎病齐,诸侯救之。”
庄公三十年:“遇于鲁济,谋山戎也,以其病燕故也。”
僖公二十年:“齐狄盟于邢,爲邢谋卫难也,于是卫方病邢。”
襄公九年:“吾三分四军,与诸侯之锐,以逆来者,我未病。”
昭公三十年:“对曰:‘……亟肄以罢之,多方以误之,既罢而后以三军继之,必大克之。’阖庐从之,楚于是乎始病。”
还有“病我”之语:
襄公二十五年:“崔子将有大志,不在病我。”
“病我”当与卜辞“戾我”义近。“
甲骨文-释甲骨文的“戾”和“体”方来,唯膺,唯我戾”,是说
甲骨文-释甲骨文的“戾”和“体”方来犯,我方出师迎击,(对方)是否将对我方造成危害,其事可与上引《左传》襄公九年“以逆来者,我未病”及隐公九年“北戎侵郑,郑伯御之,患戎师”对读。“不唯
甲骨文-释甲骨文的“戾”和“体”戾”是说不会对
甲骨文-释甲骨文的“戾”和“体”方造成危害,可与上引《左传》“北戎病齐”、“其病燕”、“卫方病邢”对读。“兹雨不唯戾我”是说这场雨不会对我们造成危害,犹如《左传》解释《春秋》书法所说“不爲灾也”。相反的情况则是“兹雨唯戾”,是说这场雨将对我们造成危害,犹如《左传》僖公二十九年所说“大雨雹,爲灾也”。“戾”、“厉”音近相通(高亨、董治安1989:537),上述古书中表示爲害的动词“厉”,与卜辞中表示爲害的动词“戾”,也许存在着渊源关係。
最后讨论两个可能与“戾”有关的字。
何组卜辞常见贞人“
甲骨文-释甲骨文的“戾”和“体””,唐兰先生(1999:45)释“
甲骨文-释甲骨文的“戾”和“体””爲“戾”,引三体石经“戾”字古文作“
甲骨文-释甲骨文的“戾”和“体””,云“象犬扑人狠戾意”[14]。按,何组卜辞又有贞人“
甲骨文-释甲骨文的“戾”和“体”(戾)”(合27176),“
甲骨文-释甲骨文的“戾”和“体””、“
甲骨文-释甲骨文的“戾”和“体”(戾)”可能是异体关係,指同一个贞人。“
甲骨文-释甲骨文的“戾”和“体””疑是从“犬”、“大”声。“大”是月部字,质、月二部相通的例子很多(沈培2001:304-305;2007:398-399),上文提到的“戾”、“厉”相通就是一例。“厉”从“万”声,郭店简《缁衣》13-14号“万民
甲骨文-释甲骨文的“戾”和“体”之”,“
甲骨文-释甲骨文的“戾”和“体””上博简《缁衣》8号作“
甲骨文-释甲骨文的“戾”和“体””从“万”声,“
甲骨文-释甲骨文的“戾”和“体””,张富海先生(2007:135)认爲是从“犬”、“立”声,“立”跟“戾”的语音关係同“立”跟“莅”的语音关係。我们怀疑“
甲骨文-释甲骨文的“戾”和“体””有可能是甲骨文“
甲骨文-释甲骨文的“戾”和“体””字的后出讹体或改换了声符的异体。
甲骨文有字作
甲骨文-释甲骨文的“戾”和“体””。我们把“
甲骨文-释甲骨文的“戾”和“体””字常见的辞例列举一些在下面(姚孝遂、肖丁1989:826-827),右边附上相类辞例,以便对照:
“王
甲骨文-释甲骨文的“戾”和“体”
甲骨文-释甲骨文的“戾”和“体””——“王目
甲骨文-释甲骨文的“戾”和“体””(姚孝遂、肖丁1989:205)
“祼于祖乙,告王
甲骨文-释甲骨文的“戾”和“体””——“告王目于祖丁”(同上)
“御王
甲骨文-释甲骨文的“戾”和“体”于羌甲”——“御王目于妣□”(同上)
“王弗疾有
甲骨文-释甲骨文的“戾”和“体””——“王弗疾目”(同上)
“王其疾
甲骨文-释甲骨文的“戾”和“体””——“王其疾目”、“王其疾肩”、“疾耳”、“疾鼻”(姚孝遂、肖丁1989:205、834、232、240)
不难看出,上述辞例中的“
甲骨文-释甲骨文的“戾”和“体””所表示的可能是某种人体器官或组织。学者或以爲“
甲骨文-释甲骨文的“戾”和“体””与“𡆥”同字(松丸道雄、高岛谦一1993:475-476;于省吾1996:2152-2158),但是二者字形既不相同,其辞例绝大多数也不相通用,如上文讨论的B、C及名词性的A就从不用“
甲骨文-释甲骨文的“戾”和“体””,所以“
甲骨文-释甲骨文的“戾”和“体””与“𡆥”很可能不是同一个字。不过“
甲骨文-释甲骨文的“戾”和“体””的动词用法和“𡆥(戾)”的动词用法确有相通之例,如卜辞有“𡆥(戾)我”(见上文),也有“
甲骨文-释甲骨文的“戾”和“体”我”、“
甲骨文-释甲骨文的“戾”和“体”余”、“
甲骨文-释甲骨文的“戾”和“体”王”:
兴方来,唯
甲骨文-释甲骨文的“戾”和“体”余在𡆥(体)。
兴方来,不唯
甲骨文-释甲骨文的“戾”和“体”余在𡆥(体)。 (合6530正)

甲骨文-释甲骨文的“戾”和“体”方出,不唯
甲骨文-释甲骨文的“戾”和“体”我在𡆥(体)。 (合6088)
对照:
甲骨文-释甲骨文的“戾”和“体”方出,唯我𡆥(戾)。 (合6091)

甲骨文-释甲骨文的“戾”和“体”我在𡆥(体)。 (合17248)
唯父乙
甲骨文-释甲骨文的“戾”和“体”王。
不唯父乙
甲骨文-释甲骨文的“戾”和“体”王。 (合201正)
对照:妣唯作余𡆥(戾)。 (合21295)
二者辞例相同,这种用法的“
甲骨文-释甲骨文的“戾”和“体””表示的很可能就是动词“戾”,如第一条“兴方来,唯
甲骨文-释甲骨文的“戾”和“体”(戾)余在𡆥(体)”是说兴方来犯,兆体显示将对我方造成危害。大概“
甲骨文-释甲骨文的“戾”和“体””、“𡆥”读音相近,故可通用。这种用法的“
甲骨文-释甲骨文的“戾”和“体””多与“𡆥(体)”共见一版,可能是有意避免混淆,所以用“
甲骨文-释甲骨文的“戾”和“体””表示动词“戾”。又,学者很早就注意到“
甲骨文-释甲骨文的“戾”和“体””可以表示用牲法,如:
……
甲骨文-释甲骨文的“戾”和“体”犬,[燎]三羊、三豕…… (合2585)
……
甲骨文-释甲骨文的“戾”和“体”犬,燎三羊、三
甲骨文-释甲骨文的“戾”和“体”,卯三牛。 (合14344)
……
甲骨文-释甲骨文的“戾”和“体”一犬、一南,燎四
甲骨文-释甲骨文的“戾”和“体”、四羊、南二,卯十牛、南一。 (英1250正)
严一萍先生(2001:10)认爲这种用法的“
甲骨文-释甲骨文的“戾”和“体””就是《礼记·礼运》“体其犬豕牛羊”之“体”,这个读法从辞例来看十分妥贴,和上述“
甲骨文-释甲骨文的“戾”和“体””、“𡆥(戾)”可以通用所显示的读音綫索也是相合的。不过严先生疑“
甲骨文-释甲骨文的“戾”和“体””即兆体之“体”,字形中的“
甲骨文-释甲骨文的“戾”和“体””字小点有在骨臼之上者,如:

甲骨文-释甲骨文的“戾”和“体””字也从没有表示兆体的用例。但是如上所述,“
甲骨文-释甲骨文的“戾”和“体””、“体”读音相近的可能性确实存在。从形、音、义三方面考虑,我们怀疑“
甲骨文-释甲骨文的“戾”和“体””可能是骨体之“体”的表义初文。大概因爲动物肩胛骨是商人日常生活中最常见的骨体之一,所以用肩胛骨的形状来表示骨体之“体”。字形中的小点疑象骨体上的血,与甲骨文“祭”字形体中“月(肉)”旁几个小点同义(《甲骨文编》0013号)。古医书中提到人体症候部位常见“骨体”,如《外台秘要》卷十五说备急虎骨酒可以“疗男子女人骨体疼痛”;《普济方》卷一二一《伤寒门·伤寒总论》有“骨体热痛者逆”;同书卷二二九《虚痨门·风痨附论》说狸骨丸可以治“骨体痛”;《太平圣惠方》卷三十“治虚劳膝冷诸方”言“肾气弱,骨体虚”;《太素心要》卷下“七表八裏候病歌”有“弱足阳虚骨体酸”,等等。上述辞例中的“
甲骨文-释甲骨文的“戾”和“体””所表示的大概就是人的骨体。
(本文原载于《语言学论丛》第43辑,商务印书馆,2011年9月)
本文初稿承蒙李家浩、沈培、李天虹、陈剑、张新俊几位先生及匿名审稿人批评指正,谨致谢忱。
(编者按:[1]除了要讨论的字外,本文引用卜辞儘量采用宽式释文。引用甲骨文着录书采用大家习用的简称,如“合”指《甲骨文合集》,“花东”指《殷墟花园庄东地甲骨》,等等,不再一一注明。
[2]关于卜辞“类”、“组”的概念,以及各类组的划分,参看黄天树(2007)。
[3]“害”字考释参看裘锡圭1992b。“
甲骨文-释甲骨文的“戾”和“体””字,从“肩”字初文、从“斤”(姚萱2006:102-103),何景成先生(2008)释“所”,认爲“所”字所从“户”旁也是由“肩”字初文演变而来。此说若确,对于我们所讨论的问题也是一个很好的例证。
[8]关于两例“殷”字,参看马承源2002:292;徐在国2003/2007:184。
[9]“吝”字旧多释“尤”,此从陈剑2004。
[10]“雹”字从胡厚宣1980;沈建华1981。李学勤先生(2000)改释爲“雨”。相关辨析参看孙俊2005:22-24。
[11]甲骨文胸膺之“膺”是在鸟形胸部加一指事符号(参看刘钊2006:82;黄德宽2007:328),此字作
甲骨文-释甲骨文的“戾”和“体”方。
[12]关于“衁”字,参看裘锡圭1993。
[13]张玉金先生(1994:205)认爲“唯”后可能省去了“𡆥”。
[14]唐先生(1981:238;1999:45)又曾把
甲骨文-释甲骨文的“戾”和“体””,裘锡圭先生(1992a:7)已经指出是“
甲骨文-释甲骨文的“戾”和“体””字的简写。唐先生认爲“
甲骨文-释甲骨文的“戾”和“体””字义爲“狠戾”,上文所引叶玉森说也认爲“戾”字表示“很(狠)戾之状”。按照我们的意见,“戾”字幷非会意字,而应该分析爲从“犬”、“𡆥(体)”声,可能是爲狠戾之“戾”所造的形声字,与“狠”字构形相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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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出处:http://his.newdu.com/a/201711/05/513709.html

以上是关于甲骨文-释甲骨文的“戾”和“体”的介绍,希望对想了解历史故事的朋友们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