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清华简《尹诰》看《古文尚书咸有一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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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标题:由清华简《尹诰》看《古文尚书咸有一德》


(曲阜师範大学 孔子研究所)
[摘要] 清华简《尹诰》首句“惟尹既及汤咸有一德”,《尚书·咸有一德》及《礼记·缁衣》和郭店楚简《缁衣》所引《尹诰》均作“惟尹躬暨汤咸有一德”。该句在《咸有一德》爲全篇核心,前后文逻辑严密,具有原创性。而简书《尹诰》则既去“躬”字,又衍“及”字,且只独立一句,与下文没有逻辑联繫,应是取用。所以《咸有一德》当不晚于简书所出之公元前305±30年,不可能是魏晋之人僞造。
[关键词] 《尹诰》 《咸有一德》 躬 既
《古文尚书》案,是中国学术之第一大案,因爲包括《咸有一德》在内的二十五篇古文书,虽自宋以来被疑爲僞书、至清代已被“定案”,但反对的声音则一直没有停息。尤其是近年以来,翻案之声更是此起彼伏,使其案情变得更加扑朔迷离。清华简的出土,爲解决这一问题带来了新的曙光。即如其《尹诰》篇中,就有与《咸有一德》相关的文字。如果能够确定二者的早晚关係,《咸有一德》的时代就会明朗,因爲清华简的年代是确定的。而问题在于,《尹诰》篇之首句不仅与《咸有一德》基本相同,而且与《礼记·缁衣》和郭店楚简《缁衣》所引之《尹诰》也基本相同。而郑玄《礼记·缁衣》注曰:“《尹告(诰)》,伊尹之诰也,《书序》以爲《咸有一德》,今亡。”[1]说明其以《缁衣》所引之《尹诰》爲《书序》之《咸有一德》,而非今之《咸有一德》。所以很容易使人认爲,简书《尹诰》更加证明今之《咸有一德》确是僞作。然而仔细分析就会发现,三者基本相同的文字,毕竟只有一句,而且这一句,毕竟也不完全相同。所以还不能证明简书《尹诰》就《缁衣》所引之《尹诰》,更不能证明简书《尹诰》就是真《咸有一德》,因爲郑玄毕竟也没有看见过真《咸有一德》。何况前人论定《咸有一德》之僞,证据本身幷不过硬。可见问题还比较複杂。所以,要想真正解决问题,不仅需要进一步明确三者的关係及属性,而且需要对前人论《咸有一德》之僞的证据再作辨析。而欲明其关係及属性,又需先知各自之内容与含义,所以以下先从解读文意开始。
一、清华简《尹诰》解读
原文:
惟尹既及汤咸有一德。尹念天之败西邑夏,曰:“夏自绝其有民,亦惟其衆。非民亡与守邑。厥辟作怨于民,民复之用离心,我捷灭夏。今后胡不监?”挚告汤曰:“我克协我友,今惟民远邦归志。”汤曰:“呜呼!吾何祚于民,俾我衆勿违朕言?”挚曰:“后其赉之,其有夏之金玉实邑,舍之吉言。”乃致衆于亳中邑。[2]
句解:
惟尹既及汤咸有一德。
此句见《咸有一德》,作“惟尹躬暨汤咸有一德”。《礼记·缁衣》及郭店楚简《缁衣》引《尹诰》“既”字亦作“躬”[3]。
按:惟,《咸有一德》作因爲讲,这裏似作发语词。尹,即伊尹,助汤灭夏的重要辅臣,又名挚。《国语·晋语一》韦昭注:“伊尹,汤相伊挚也,自夏适殷也。”“尹”后《咸有一德》及二《缁衣》所引《尹诰》均有“躬”字。躬,身也。《咸有一德》记伊尹所诰,爲伊尹自称,故曰“尹躬”。名《尹诰》,亦自应记伊尹语,故二《缁衣》所引《尹诰》有“躬”字亦是。这裏上无伊尹曰,盖不以爲伊尹所言,故不曰躬。既,原释“已”。及,与。咸,皆也。一德,谓恒一不变之德。今《咸有一德》云:“德惟一,动罔不吉;德二三,动罔不凶。”然则言尹已及汤都有恒一不二之德,似不成辞,故疑此“既”即《咸有一德》“暨”字之省或借爲“暨”,亦及也。然则下“及”字当是衍文。
尹念天之败西邑夏,曰:“夏自绝其有民,亦惟其衆。
念,思也。败,败坏、毁坏。西邑夏,即夏邑,在亳西,故称西邑夏。“曰”后“夏”,指夏王桀。有民,即民,百姓。“衆”亦民,与上重复。疑此“自绝其有民”当作“自绝于天”。《尚书·泰誓下》言商王受(纣)“自绝于天,结怨于民”。亦惟其衆,“亦惟”承上复指自绝。“衆”当作“民”,故下曰“非民亡与守邑”。然民不可以曰绝,自绝其民不经见,疑本如《尚书·泰誓下》,亦作“结怨于民”。下文“厥辟作怨于民,民复之用离心”,正承此言。
非民亡与守邑。
非,除非、除了。亡,同“罔”、“无”。《国语·周语上》载内史过告周王:“《夏书》有之曰:‘衆非元后何戴,后非衆无与守邦。”《咸有一德》曰:“后非民罔使,民非后罔事。”此语当出之。
厥辟作怨于民,民复之用离心,我捷灭夏。今后胡不监?”
厥,其。辟,君。作,造也。《尚书·康诰》:“无作怨,勿用非谋非彝。”复,报。离心,分离、背离之心。《尚书·泰誓中》:“受有忆兆夷人,离心离德。”捷,视图版疑当是“哉”字误书。哉,才、始也。后,君也。今后,《咸有一德》称“今嗣王”,即太甲。此虽未明所指,但前已曰汤有“一德”,则必不作怨于民,汤也不可能不知夏之所以灭亡的原因,故此当指嗣王太甲,与《咸有一德》同。胡,何。监,同“鑒”。《尚书·说命下》:“监于先王成宪。”《尚书·酒诰》:“人无于水监,当于民监。今惟殷坠厥命,我其可不大监抚于时。”皆“鑒”义。
挚告汤曰:“我克协我友,今惟民远邦归志。”
挚,伊挚,即伊尹。克,能。协,协和。友,谓友邦。远邦归志,谓远邦有归附之心。民远邦归志不可通,“民”字当涉上文衍。按此复言“挚告汤曰”,则与上不爲同诰可知。
汤曰:“呜呼!吾何祚于民,俾我衆勿违朕言?”
祚,福也。《左传·宣公三年》“天祚明德。”俾,使。勿,不。朕,我。《尚书·盘庚上》:“明听朕言,无荒失朕命。”汤此问与上挚告又无关。
挚曰:“后其赉之。其有夏之金玉实邑,舍之吉言。”
赉,赏也。《尚书·汤誓》:“尔尚辅予一人致天之罚,予其大赉汝。”在灭夏之前。金玉,谓财宝。《左传·襄公五年》:“无藏金玉,无重器备。”实,满也。金玉满邑,形容财宝甚多。舍,放、分发。吉,吉祥。《咸有一德》:“动罔不吉。”舍之吉言不可通,“言”字疑涉上“朕言”衍。
乃致衆于亳中邑。
致,召致、集中。《逸周书·克殷》:“武王使尚父与伯夫致师。”亳中邑,即亳邑中,盖谓亳邑中心之广场。致民衆于亳邑中,以赉之也。
以上如果去除衍文、纠正讹误,则全篇大意应是:
伊尹和汤都有恒一之德。伊尹想到天败西边的夏邑,说:“夏王自绝于天,结怨于民。除了民,没有人与他一起守邑。其君作怨于民,民报之以离心,所以我们才灭了夏。如今君王何不以之爲鑒?”
尹挚告汤说:“我能和协我们的友邦,所以现在远邦都有归附之心。”
汤说:“啊!我怎样造福于民,使我们的民衆不违背我说的话?”尹挚说:“君王应当赏赐他们。我们俘获夏人的财宝满城,把它分发给民衆,吉祥。”于是就把民衆召集到了亳邑中心的广场上。
可以看出:
一、第一句衍“及”字;“绝其有民,亦惟其衆”句有讹误;“今惟民远邦归志”衍“民”字;“舍之吉言”衍“言”字。
二、第一句与第二句“尹念天之败西邑夏”乃至全文没有关係,缺乏逻辑联繫。
三、伊尹曰不是告汤之辞,“今后”以史当是太甲。
四、复有“挚告汤曰”,说明本不是同一篇文字。
五、汤曰爲问话,与挚告没有关係,说明与上又非一事。
六、挚曰是答汤之问,爲对话。
所以,此篇当是隐抄伊尹事语而成,非专文,不能是真正的《尹诰》。
二、《咸有一德》训义
原文:
伊尹既复政厥辟,将告归,乃陈戒于德,曰:“呜呼!天难谌,命靡常。常厥德,保厥位。厥德匪常,九有以亡。夏王弗克庸德,慢神虐民。皇天弗保,监于万方,啓迪有命,眷求一德,俾作神主。惟尹躬暨汤咸有一德,克享天心,受天明命,以有九有之师,爰革夏正。非天私我有商,惟天佑于一德;非商求于下民,惟民归于一德。德惟一,动罔不吉;德二三,动罔不凶。惟吉凶不僭,在人;惟天降灾祥,在德。今嗣王新服厥命,惟新厥德。终始惟一,时乃日新。任官惟贤材,左右惟其人。臣爲上爲德,爲下爲民。其难其慎,惟和惟一。德无常师,主善爲师。善无常主,协于克一。俾万姓咸曰:‘大哉!王言。’又曰:‘一哉!王心。’克绥先王之禄,永厎烝民之生。呜呼!七世之庙,可以观德;万夫之长,可以观政。后非民罔使,民非后罔事。无自广以狭人。匹夫匹妇不获自尽,民主罔与成厥功。”[4]
意思是:
伊尹把国政交还给他的君主以后,将告老回乡,就陈德以训戒君主,说:“啊!老天难信,天命无常。常其德,才能保其位。其德不常,天下就亡。夏王不能常德,慢神虐民,所以皇天不保佑他,而监视万国,开导有命,仔细寻求有恒一之德的人,使他作天下的君主。因爲我伊尹和汤都有恒一之德,能享天心,受天明命,得以有天下民衆,于是就革了夏朝的政。不是天偏爱我们商,而是天佑助一德;不是商招求百姓,而是百姓归附一德。德一,行动无不吉;德不一,行动无不凶。吉凶不出偏差,在人;天降灾祥,在德。如今嗣王新承天命,应当新德。行爲终始如一,德才能日新。要任官惟贤,左右得人。要使大臣们上爲德,下爲民。因爲难,所以要慎;爲了和,所以要一。德无常师,主善爲师。善无常主,协于能一。使万姓都说:‘伟大啊!王言。’又说:‘纯一啊!王心。’这样,就能保住先王的大禄,就能永远安定民衆的生活。啊!七世之庙,可以观德;万夫之长,可以观政。君主除非民,没有使役的人;民除非君主,没有服事的人。不要自大而小人。普通民衆如果不能自尽其力,君主就不能成其功。”
可见是纯粹的伊尹诰新君,而且前有背景、后爲诰语,与《尚书》诸诰相似,完全可以别名爲《尹诰》。而“惟尹躬暨汤咸有一德”一句,既是尹所言商之所以受天命、革夏正的主要原因,也是全篇之核心,其与上文“陈德”、“庸德”、“眷求一德”,下文“天佑于一德”、“惟民归于一德”、“终始惟一”、“协于克一”等紧相呼应,逻辑严密,必是原创。
至于《缁衣》所引之《尹诰》,因爲其中“惟尹躬暨汤咸有一德”句完全相同,所以完全有可能与上可别名《尹诰》之《咸有一德》爲同一篇文字。但是,《礼记·缁衣》引《尹诰》还有“惟尹躬先见于西邑夏,自周有终,相亦惟终”三句,今则见同属二十五篇“晚书”之《太甲上》篇。这种现象,阎若璩认爲是作僞者误析一篇爲二(见下引文),今读原文,实不可能。因爲据《书序》,《太甲》也是伊尹所作,而该篇上文曰“惟尹躬克左右厥辟,宅师,肆嗣王丕承基绪”,下文曰“其后嗣王罔克有终,相亦罔终”,可见是有机文字。所以,《礼记·缁衣》所引《尹诰》之“惟尹躬先见于西邑夏,自周有终,相亦惟终”本当爲《太甲》篇文,郑玄作《尹诰》当是误书。即非,其《尹诰》亦必不与言“惟尹躬及汤咸有壹德”之《尹诰》同篇,因爲内容全不相干。可见《礼记·缁衣》所引幷不可靠。就是说,《礼记·缁衣》所引,幷不能证明今《咸有一德》爲晚出之书。至于郑玄曰“今亡”,似只能说明其未见古文,而不能证明今《咸有一德》出于其后。
三、《咸有一德》之真僞与时代
以上可知,简文唯首句“惟尹既及汤咸有一德”见于《咸有一德》,所以二者必非同一篇文字。而且“惟尹既及汤咸有一德”句本身,“既”字如字读语不可通,且与下文义不相属,说明其“既”字当与《咸有一德》之“暨”字同。如此,则其“及”字又衍。所以,该句完全有出自《咸有一德》或《缁衣》所引《尹诰》之可能,至少必不早于今《咸有一德》或《缁衣》所引《尹诰》之成文。所以,前人关于今《咸有一德》晚出的说法,值得怀疑。那麽前人是用什麽证据判定其僞的呢?
阎若璩《尚书古文疏证》第十六条“言《礼记》引《逸书》皆今有,且误析一篇爲二”举《咸有一德》晚出之证曰:
(郑康成)引《尹吉(告)》曰不知爲何书,缘康成所受十六篇有《咸有一德》,知此“惟尹躬及汤咸有壹德”出其中,故注曰“吉当爲告,告,古文诰字之误也。尹告,伊尹之诰也”。《书序》以爲《咸有壹德》今亡,其确指如此。果尔,惟“尹躬及汤咸有壹德”既窜入《咸有一德》中,何惟“尹躬天见于西邑夏,自周有终,相亦惟终”均爲《尹吉》曰,而窜入《太甲》上篇中耶?[5]
所谓“缘康成所受十六篇有《咸有一德》,知此‘惟尹躬及汤咸有壹德’出其中”,纯属臆说。郑玄明称《咸有一德》“今亡”,其书怎能有之?郑玄所谓“《书序》以爲《咸有一德》”,盖因《书序》有“伊尹作《咸有一德》”;《缁衣》所引既有“咸有一德”字样,故知其爲《书序》所称之《咸有一德》。所谓“窜入”,更属荒唐。因爲郑玄所引仅二句,怎麽能窜入于篇中而成爲有机文字?如果该句爲窜入,那麽其上下文又从何而窜?根本无法解释。而且《咸有一德》全篇上下14“德”字、8“一”字,全因此句而出而设,若此句爲窜入,还有何文可窜?至于谓“《书序》以爲《咸有壹德》今亡”,更属误读,不知“今亡”爲郑玄之语。可见《书序》幷未确指,阎说大非。
阎书第二十七条按语又引姚际恒论《咸有一德》曰:
诸经传记,于伊尹幷无告归致仕之事,作僞者见《书序》茫无可据,遂凿空撰出伊尹复政一节,以取配合周公复政之意。将《咸有一德》篇本属尹在汤朝赞襄于汤者,移入在太甲朝陈戒于太甲。夫赞襄于汤而曰“咸有一德”,似乎喜君臣同德之助,庆明良交泰之休,于义可也。若陈戒于太甲而曰“咸有一德”,是尹以己德告太甲,则爲矜功伐善,非人臣对君之言矣。且事其孙而追述与其祖爲一德,得无鞅鞅非少主臣乎?此是非之至明而易晓者,司马贞反据此以史迁记于成汤朝爲颠倒失序。某尝谓其讹一经而讹及他经,至此又知讹及诸史传志者更不少可慨也。[6]
诸经传记无伊尹告归致仕之事,怎能说明《咸有一德》就是僞作?见《书序》(仅言“伊尹作《咸有一德》”)茫无可据,怎能凿空撰出伊尹复政一节?所谓《咸有一德》篇本属尹在汤朝赞襄于汤者,则误本于《史记·殷本纪》将“伊尹作《咸有一德》”置于“还亳,作《汤诰》”之下。夫赞襄于汤,又岂能称汤名而曰“惟尹躬暨汤咸有一德”?尹伊将隐退,且明言“陈戒于德”,以己德告太甲有何不可?何况是说自己与汤咸有。明谓“将告归”,又何有于“鞅鞅非少主臣”?司马贞指正史迁颠倒失序之误,何得谓爲讹史?而且司马贞明言太史公于此“其言又失次序”[7],说明其误不止一处。司马迁将之置于“还亳,作《汤诰》”之下,正说明他只见到《书序》“伊尹作《咸有一德》”,而未见古文《咸有一德》原书。司马迁虽从孔安国“问故”,但当时孔安国未必已将古文《尚书》整理完毕,所以其不必见到古文《尚书》全部。可能也正由于此,史传才曰“问”。
阎书第六十一条“言伊尹称字于太甲爲误仿《缁衣》亦兼爲序误”又曰:
君前臣名,礼也。……此篇郑康成《序书》在《汤诰》后、“咎单作《明居》”前。马迁亦亲受逸《书》者,即系于成汤纪内,是必于太甲无渉矣。康成注《书序》,于《咸有一德》下云:“伊陟臣扈曰,此颇不可晓。”要王肃注云:“言君臣皆有一德,是必当时臣工赞美汤君臣之辞,故君则号臣则字,不必作于汤前。”僞作者止见《书序》爲伊尹作《咸有一德》,遂将《缁衣》所引尽窜入于其口,又撰其辞于前,曰“惟尹躬克左右厥辟宅师”,不大可嗤乎?[8]
今按此说亦非:君前臣名,周礼也,与商无涉。且伊尹之与太甲,年同祖孙,称字也未尝不可,再说“尹”亦未必就是其字。言君臣皆有一德,未必就是当时臣工赞美汤君臣之辞。而不必作于汤前,则是事实,王说不误。僞作者若止见《书序》爲伊尹作《咸有一德》,而将《缁衣》所引尽窜入于其口,又何不直接作爲诰汤之辞?且“惟尹躬克左右厥辟宅师”明爲《太甲》文,与《咸有一德》无涉。
第一百十六条“言郝氏敬始畅发古文之僞”按语又引郝敬曰:
篇名《咸有一德》,似是较数,故曰咸有,犹各擅一长云尔。今所言皆纯一,意则伊尹不合自矜,与汤咸有此一,殆后人依题拟撰,遴拣凑砌,而乏天真。[9]
且不论“一”是否较数,“咸有”是否谓各擅一长,即所谓“后人依题拟撰,遴拣凑砌”,就完全是信口之言,因爲读上节所录原文可知,其原文逻辑严密, 略无遴拣凑砌之迹。
阎书第一百二十一条按谓姚氏又曰:
《咸有一德》‘后非民罔使,民非后罔事’,本仿《国语》‘《夏书》曰衆非元后何戴,后非衆无与守邦’,《礼记》‘太甲曰民非后无能胥以寜,后非民无以辟四方’,但二者皆以民非后在上兴起下,后非民乃是告君语义,今倒置之,则是告民语义不容出伊尹对太甲之口矣。[10]
按《国语》所引《夏书》,不无出于《咸有一德》原本之可能。但即便如此,也只能说明古书流传,文有变异而已,与作僞无关。至于《礼记》所引,则明出太甲之口,不可他与。
可见其证据皆不能成立。那麽,也就不能确定今之《咸有一德》爲晚书。既无证据证明其晚出,而简书“惟尹既及汤咸有一德”句又不早于“惟尹躬暨汤咸有一德”,那麽今《咸有一德》之时代就必不能晚于简书所出之公元前305±30年。可见今《咸有一德》不可能是魏晋人所造。《咸有一德》不是魏晋人所造,那麽其他二十四篇古文书又当如何?不能不疑。看来清华简的意义是重大的。
(编者按:[2]清华大学出土文献研究与保护中心编、李学勤主编《清华大学藏战国竹简(壹)》,中西书局2010年12月版,页133。
[3]按:郭店楚简《缁衣》“尹躬”(“躬”字原文右从 ),原考释读爲“伊尹”,恐非。
[4]据《尚书正义》本,上海古籍出版社2007年版。
[5]阎若璩《尚书古文疏证》卷一,上海古籍出版社2007年版,页122-123。
[6]阎若璩《尚书古文疏证》卷二,页242-243.
[7]司马贞《史记索隐》,《史记》卷三,中华书局1982年版,页98。
[8]阎若璩《尚书古文疏证》卷四,页341-342。
[9]阎若璩《尚书古文疏证》卷八,页1154。
[10]阎若璩《尚书古文疏证》卷八,页1219。 (责任编辑:admin)

原文出处:http://his.newdu.com/a/201711/05/51393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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