孔子-釋《孔子見季桓子》簡17“興道學淫,言不當其所” ,对于想了解历史故事的朋友们来说,孔子-釋《孔子見季桓子》簡17“興道學淫,言不當其所”是一个非常想了解的问题,下面小编就带领大家看看这个问题。
原文标题:釋《孔子見季桓子》簡17“興道學淫,言不當其所”
(中興大學博士班)
《上博六·孔子見季桓子》簡17有一段文字,濮茅左讀為“興、道、學、爯(稱)、言,不
孔子-釋《孔子見季桓子》簡17“興道學淫,言不當其所”(振)亓(其)所,
孔子-釋《孔子見季桓子》簡17“興道學淫,言不當其所”(皆)同其
孔子-釋《孔子見季桓子》簡17“興道學淫,言不當其所””。[1]何有祖釋讀為“興道學,禁言不當亓(其)所”,梁靜同其釋。[2]李銳先讀為“興道學,爯(稱)言不
孔子-釋《孔子見季桓子》簡17“興道學淫,言不當其所”(?振)亓(其)所,皆同其
孔子-釋《孔子見季桓子》簡17“興道學淫,言不當其所””,後又改讀為“興道學,禁言不
孔子-釋《孔子見季桓子》簡17“興道學淫,言不當其所”(?)亓(其)所,皆同其囗”[3]陳劍則釋讀為“興道學
孔子-釋《孔子見季桓子》簡17“興道學淫,言不當其所”(淫),言不
孔子-釋《孔子見季桓子》簡17“興道學淫,言不當其所”(當)亓(其)所,
孔子-釋《孔子見季桓子》簡17“興道學淫,言不當其所”(皆)同亓(其)
孔子-釋《孔子見季桓子》簡17“興道學淫,言不當其所””。[4]在釋字和斷讀上,各家學者有不同看法。以下就筆者讀書所得,對本段簡文之釋讀提出一點淺見。
“
孔子-釋《孔子見季桓子》簡17“興道學淫,言不當其所””字濮茅左釋為“爯”。[5]何有祖已指出“爯”字在〈魯穆公問子思〉中作“
孔子-釋《孔子見季桓子》簡17“興道學淫,言不當其所””、“
孔子-釋《孔子見季桓子》簡17“興道學淫,言不當其所””、“
孔子-釋《孔子見季桓子》簡17“興道學淫,言不當其所””形,和“
孔子-釋《孔子見季桓子》簡17“興道學淫,言不當其所””不類,又引《古文四聲韻》“禁”字作“
孔子-釋《孔子見季桓子》簡17“興道學淫,言不當其所””以證簡17此字疑可釋為“禁”,取其“牽制”、“約束”義。[6]陳劍則引徐在國、黃德寬之說,進一步指出“
孔子-釋《孔子見季桓子》簡17“興道學淫,言不當其所””實為“
孔子-釋《孔子見季桓子》簡17“興道學淫,言不當其所””字,以音近假借為“禁”,又舉“
孔子-釋《孔子見季桓子》簡17“興道學淫,言不當其所”(巠)”字有作“
孔子-釋《孔子見季桓子》簡17“興道學淫,言不當其所””形之例,認為與此處所討論“
孔子-釋《孔子見季桓子》簡17“興道學淫,言不當其所””字的變化正相平行。[7]“爯”字中部從“大”形,下部從“又”,與“
孔子-釋《孔子見季桓子》簡17“興道學淫,言不當其所””確實不類,故“
孔子-釋《孔子見季桓子》簡17“興道學淫,言不當其所””不應釋為“爯”。甲文、金文、楚簡未見“禁”字,目前所見楚簡讀“禁”之字,皆以假借為之,睡虎地秦簡有“禁”字作“
孔子-釋《孔子見季桓子》簡17“興道學淫,言不當其所””,與“
孔子-釋《孔子見季桓子》簡17“興道學淫,言不當其所””相去甚遠,若將“
孔子-釋《孔子見季桓子》簡17“興道學淫,言不當其所””釋為“禁”,不但在楚簡字形上沒有證據,其前後傳承亦付之闕如。而“
孔子-釋《孔子見季桓子》簡17“興道學淫,言不當其所””字在楚簡作“
孔子-釋《孔子見季桓子》簡17“興道學淫,言不當其所””(信2.10)形,與“
孔子-釋《孔子見季桓子》簡17“興道學淫,言不當其所””形體相近,以假借說之,亦能合理解釋為何《古文四聲韻》將“
孔子-釋《孔子見季桓子》簡17“興道學淫,言不當其所””歸於“禁”字條下,故筆者贊同徐在國、黃德寬釋“
孔子-釋《孔子見季桓子》簡17“興道學淫,言不當其所””為“
孔子-釋《孔子見季桓子》簡17“興道學淫,言不當其所””。“
孔子-釋《孔子見季桓子》簡17“興道學淫,言不當其所””字結構與“
孔子-釋《孔子見季桓子》簡17“興道學淫,言不當其所””相同,陳劍將“
孔子-釋《孔子見季桓子》簡17“興道學淫,言不當其所””釋為“
孔子-釋《孔子見季桓子》簡17“興道學淫,言不當其所””當可信從。
“
孔子-釋《孔子見季桓子》簡17“興道學淫,言不當其所””,濮茅左隸為“
孔子-釋《孔子見季桓子》簡17“興道學淫,言不當其所””讀為“振”,“不振其所”即“不動先王正道遺法”。[8]何有祖隸為“
孔子-釋《孔子見季桓子》簡17“興道學淫,言不當其所””釋為“當”,與上連讀為“禁言不當其所”,即“對言語不得體”進行約束。[9]李銳將之隸為“
孔子-釋《孔子見季桓子》簡17“興道學淫,言不當其所””,未作釋讀。[10]學者對“
孔子-釋《孔子見季桓子》簡17“興道學淫,言不當其所””字下部從“立”無異議,對於上部“”形則有“辰”、“尚”、“石”三種看法。“辰”字甲文作“
孔子-釋《孔子見季桓子》簡17“興道學淫,言不當其所””(《合集》25747),金文作“
孔子-釋《孔子見季桓子》簡17“興道學淫,言不當其所””(集成5404)、“
孔子-釋《孔子見季桓子》簡17“興道學淫,言不當其所””(《集成》2830)、“
孔子-釋《孔子見季桓子》簡17“興道學淫,言不當其所””(《集成》5414),楚簡作“
孔子-釋《孔子見季桓子》簡17“興道學淫,言不當其所””(包2.37“
孔子-釋《孔子見季桓子》簡17“興道學淫,言不當其所””)、“
孔子-釋《孔子見季桓子》簡17“興道學淫,言不當其所””(帛甲7.26“
孔子-釋《孔子見季桓子》簡17“興道學淫,言不當其所””)。“石”字甲文作“
孔子-釋《孔子見季桓子》簡17“興道學淫,言不當其所””(《合集》13505正),金文作“
孔子-釋《孔子見季桓子》簡17“興道學淫,言不當其所””(《集成》2668),楚簡作“
孔子-釋《孔子見季桓子》簡17“興道學淫,言不當其所””(包2.80)、“
孔子-釋《孔子見季桓子》簡17“興道學淫,言不當其所””(包2.199)。“辰”、“石”二字上部基本從“厂”形,就算贅加橫畫,其最上方仍呈現一筆的“一”形,而“
孔子-釋《孔子見季桓子》簡17“興道學淫,言不當其所””形上方兩筆呈“八”形,與“辰”、“石”不類。而“尚”字基本作“
孔子-釋《孔子見季桓子》簡17“興道學淫,言不當其所””(包2.221)形,上有“八”形部件,與“
孔子-釋《孔子見季桓子》簡17“興道學淫,言不當其所””相合,但其以“”形包於“口”之外,“口”旁寫法亦不相同,兩者在字形上仍有差距。筆者認為何有祖將“
孔子-釋《孔子見季桓子》簡17“興道學淫,言不當其所””隸為“
孔子-釋《孔子見季桓子》簡17“興道學淫,言不當其所””是很正確的,但其所舉上博五〈姑成家父〉簡7“
孔子-釋《孔子見季桓子》簡17“興道學淫,言不當其所””字上部之“口”旁為常見寫法,“尚”旁之“
孔子-釋《孔子見季桓子》簡17“興道學淫,言不當其所””形部件亦基本存在,與“
孔子-釋《孔子見季桓子》簡17“興道學淫,言不當其所””字上部相去仍遠。從“尚”從“立”之字楚簡多見,一般作“
孔子-釋《孔子見季桓子》簡17“興道學淫,言不當其所””(上博五〈季庚子問於孔子〉23),其“尚”旁寫法完整。但在上博五〈競建內之〉簡10有“
孔子-釋《孔子見季桓子》簡17“興道學淫,言不當其所””字,讀為“倗黨”之“黨”,其“尚”旁簡省“”形部件,寫為“
孔子-釋《孔子見季桓子》簡17“興道學淫,言不當其所””形,與“
孔子-釋《孔子見季桓子》簡17“興道學淫,言不當其所””形近,只是下部寫法仍然不同。其實楚系文字的“口”形或“甘”形偶見上橫畫訛變為“
孔子-釋《孔子見季桓子》簡17“興道學淫,言不當其所””形的現象,如郭店〈語叢三〉“習”字作“
孔子-釋《孔子見季桓子》簡17“興道學淫,言不當其所””、“
孔子-釋《孔子見季桓子》簡17“興道學淫,言不當其所””,“友”字作“
孔子-釋《孔子見季桓子》簡17“興道學淫,言不當其所””,〈忠信之道〉“智”字作“
孔子-釋《孔子見季桓子》簡17“興道學淫,言不當其所””。[11]此外,郭店〈尊德義〉簡6“
孔子-釋《孔子見季桓子》簡17“興道學淫,言不當其所”(旨)”、簡16“
孔子-釋《孔子見季桓子》簡17“興道學淫,言不當其所”(善)”,上博五(鮑叔牙與隰朋之諫)簡7“
孔子-釋《孔子見季桓子》簡17“興道學淫,言不當其所”(
孔子-釋《孔子見季桓子》簡17“興道學淫,言不當其所”)”之“口”旁亦有此種訛變現象。綜上所述,筆者認為“
孔子-釋《孔子見季桓子》簡17“興道學淫,言不當其所””字構形與“
孔子-釋《孔子見季桓子》簡17“興道學淫,言不當其所””相當,只是“口”旁有所訛變,故從何有祖將之隸為“
孔子-釋《孔子見季桓子》簡17“興道學淫,言不當其所””。但將“
孔子-釋《孔子見季桓子》簡17“興道學淫,言不當其所””釋為“當”,筆者以為不妥,“
孔子-釋《孔子見季桓子》簡17“興道學淫,言不當其所””字可讀為“當”,但是否為“當”之本字,仍待討論。
由於簡文之下文接著說“此與(邪)民也”,故本段文字所言當與“邪民”相關,很可能是在描述邪民之行處。[12]何有祖將之讀為“興道學,禁言不當亓(其)所”,認為“禁言不當其所”即“對言語不得體進行約束”。[13]“興道學”、“禁言不當其所”二事皆帶有正面意義,與“邪民”一詞不相對應。濮茅左引《周禮·大春官宗伯下·司樂》:“以樂語教國子:興、道、諷、誦、言、語”,又說:
“興、道、學、爯、言。”為簡文所述教之手段,即比興、剴今、倣效、稱述、直言等。與今本“興、道、諷、誦、言、語”略有不同……簡文所言施教修身之術。
於“不
孔子-釋《孔子見季桓子》簡17“興道學淫,言不當其所”亓所”四字下則釋云:
“
孔子-釋《孔子見季桓子》簡17“興道學淫,言不當其所””,讀為“振”。“振”,動;搖動。《禮記·月令》:“蟄蟲始振。”“所”,正道。《禮記·哀公問》:“求得當欲,不以其所。”不動先王正道遺法。[14]
前已論及“
孔子-釋《孔子見季桓子》簡17“興道學淫,言不當其所””字不從“辰”,故不可讀為“振”,以“所”字來指稱先王正道遺法,亦未見其例。陳劍將之斷讀為“興道學
孔子-釋《孔子見季桓子》簡17“興道學淫,言不當其所”(淫),言不
孔子-釋《孔子見季桓子》簡17“興道學淫,言不當其所”(當)亓(其)所,
孔子-釋《孔子見季桓子》簡17“興道學淫,言不當其所”(皆)同亓(其)
孔子-釋《孔子見季桓子》簡17“興道學淫,言不當其所””,但未作訓解。[15]
筆者贊陳劍之斷句,但認為“興”或可讀為“輕”,“興”為曉母蒸部,“輕”為溪母耕部,“曉”母、“溪”母發音部位相近,在上古同為喉音,從“巠”得聲之“蛵”字即為曉母字;“蒸”、“耕”二韻相近,有通假之例,如《楚辭·惜誦》:“指蒼天以為正。”陸侃如注:“正,同證。”“正”為章母耕部、“證”為章母蒸部;《荀子·君通》:“莫不騁其能。”“騁”字於《韓詩外傳》作“稱”,“稱”為昌母蒸部、“騁”為滂母耕部;《儀禮·士昏禮》:“承我宗事。”“承”字《荀子·大略》引作“成”,“承”為禪母蒸部、“成”為禪母耕部。“輕”有“輕視”、“不看重”之意,如《書·太甲》:“無輕民事惟難。”“輕道學淫”即“輕視正道而學習不好的事情”。“言不
孔子-釋《孔子見季桓子》簡17“興道學淫,言不當其所”(當)亓(其)所”意指說話無視場所、發言不當。“
孔子-釋《孔子見季桓子》簡17“興道學淫,言不當其所”(皆)同亓(其)
孔子-釋《孔子見季桓子》簡17“興道學淫,言不當其所””承上而來,筆者懷疑“同”在此可讀為“誦”,“同”為定母東部、“誦”為邪母東部,韻部相同,聲母有通假之例,如同從“
孔子-釋《孔子見季桓子》簡17“興道學淫,言不當其所””聲的“隊”、“隧”,一在定母、一在邪母;《詩·周頌·時邁》:“莫不震疊。”陳奐傳疏:“疊者,慴之假借字。”“疊”為定母葉部、“習”為邪母緝部。“皆誦其
孔子-釋《孔子見季桓子》簡17“興道學淫,言不當其所””大概在說明其“言”的內容,可惜“亓”下一字殘去,無法確定。“興(輕)道學
孔子-釋《孔子見季桓子》簡17“興道學淫,言不當其所”(淫);言不
孔子-釋《孔子見季桓子》簡17“興道學淫,言不當其所”(當)亓(其)所,
孔子-釋《孔子見季桓子》簡17“興道學淫,言不當其所”(皆)同(誦)亓(其)
孔子-釋《孔子見季桓子》簡17“興道學淫,言不當其所””一句為孔子在向季桓子解釋邪民之“學”和“言”的表現如何。
(編者按:[1]濮茅左:《上海博物館藏戰國楚竹書(六)·釋文考釋·孔子見季
孔子-釋《孔子見季桓子》簡17“興道學淫,言不當其所”子》,上海:上海古籍,2007,頁215-216。
[2]何有祖:〈讀《上博六》札記三則〉,簡帛網2007年07月17日。梁靜,〈《孔子見季桓子》校讀〉,簡帛網2008年03月04日。
[3]李銳:〈《孔子見季桓子》新編(稿)〉,簡帛網2007年07月11日。李銳,〈《孔子見季桓子》重編〉,簡帛網2007年08月22日。
[4]陳劍:〈《上博六·孔子見季桓子》重編新釋〉,復旦大學出土文獻與古文字研究中心網2008年03月22日。
[5]濮茅左:《上海博物館藏戰國楚竹書(六)·釋文考釋·孔子見季
孔子-釋《孔子見季桓子》簡17“興道學淫,言不當其所”子》,上海:上海古籍,2007,頁215-216。
[6]何有祖:〈讀《上博六》札記三則〉,簡帛網2007年07月17日。梁靜,〈《孔子見季桓子》校讀〉,簡帛網2008年03月04日。
[7]陳劍:〈《上博六·孔子見季桓子》重編新釋〉,「復旦大學出土文獻與古文字研究中心網2008年03月22日
[8]濮茅左:《上海博物館藏戰國楚竹書(六)·釋文考釋·孔子見季
孔子-釋《孔子見季桓子》簡17“興道學淫,言不當其所”子》,上海:上海古籍,2007,頁216。
[9]何有祖:〈讀《上博六》札記三則〉,簡帛網2007年07月17日。
[10]李銳:〈《孔子見季桓子》重編〉,簡帛網2007年08月22日。
[11]林聖峰:〈上博楚簡《緇衣》
孔子-釋《孔子見季桓子》簡17“興道學淫,言不當其所”字試論〉,未發表。
[12]“邪民”之說從陳劍:〈《上博六·孔子見季桓子》重編新釋〉,復旦大學出土文獻與古文字研究中心網2008年03月22日。
[13]何有祖:〈讀《上博六》札記三則〉,簡帛網2007年07月17日。
[14]濮茅左:《上海博物館藏戰國楚竹書(六)·釋文考釋·孔子見季
孔子-釋《孔子見季桓子》簡17“興道學淫,言不當其所”子》,上海:上海古籍,2007,頁215-216。
[15]陳劍:〈《上博六·孔子見季桓子》重編新釋〉,復旦大學出土文獻與古文字研究中心網2008年03月22日。 (责任编辑:admin)
原文出处:http://his.newdu.com/a/201711/05/514502.html
以上是关于孔子-釋《孔子見季桓子》簡17“興道學淫,言不當其所”的介绍,希望对想了解历史故事的朋友们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