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上博藏五试解续 ,对于想了解历史故事的朋友们来说,文化-上博藏五试解续是一个非常想了解的问题,下面小编就带领大家看看这个问题。
原文标题:上博藏五试解续
(首发)
1.畞纆,田纆,百糧箽
《鮑叔牙與隰朋之諫》3:“畞纆
文化-上博藏五试解续(短),[1]田纆長,[2]百糧(量)箽(鍾)。”
百糧,讀為“百量”。《管子·山權數》P365:“桓公問於管子曰:請問國制.管子對曰:國無制,地有量。桓公曰:何謂國無制,地有量。管子對曰:髙田十石,間田五石,庸田三石,其餘皆屬諸荒田,地量百畝,一夫之力也。”[3]簡文“百量”,蓋謂一夫之田百畝也。《管子·治國》P262:“中年畝二石,一夫為粟二百石。”
箽,讀為“鍾”。《管子·輕重甲》P294:“一農之事,終嵗耕百畝,百畝之收,不過二十鍾,一農之事,乃中二金之財耳。”百量鍾,二十取一,蓋因災年或其他原因而輕賦稅。典籍大凡議及田畝與鍾,鍾多指賦稅單位。《管子·輕重乙》P404 “桓公曰:請問壤數。管子對曰:河
文化-上博藏五试解续諸侯畞鍾之國也,皟山諸侯之國也,河
文化-上博藏五试解续諸侯常不勝山諸侯之國者,豫戒者也。桓公曰:此若言何謂也?管子對曰:夫河
文化-上博藏五试解续諸侯畞鍾之國也,故榖衆多而不理,固不得有。至於山諸侯之國,則斂蔬藏菜,此之謂豫戒。桓公曰:壤數盡於此乎?管子對曰:未也。昔狄諸侯畝鍾之國也,故粟十鍾而錙金。程諸侯山諸侯之國也,故粟五釜而錙金。故狄諸侯十鍾而不得倳㦸,程諸侯五釜而得倳㦸,十倍而不足,或五分而有餘者,通於輕重髙下之數。”
纆,典籍或作“墨”,《管子·七法》P28:“尺寸也,繩墨也,規矩也,衡石也,斗斛也,角量也,謂之法。”畞纆、田纆蓋畝法與田法。畝法是否與古代數學書“畝法”有關,尚未敢斷言,有待于進一步研究。《九章算術》卷二:“以畝法二百四十步除之,即畝數。百畝為一頃。”若此推測不誤,則田纆與畝法類,謂“田”之計算也。簡文畞纆、田纆究竟是謂畝、田的面積計算,還是謂畝、田的賦稅額計算,仍需斟酌。因古代田畝面積計算有定法,簡文畞纆、田纆以理解為賦稅額計算為妥當。
畞與田在一般用例中沒有大的區別,但簡文中“畞”與“田”明顯是兩個不同的田制單位,“畞”謂私田,“田”謂公田。《左傳》宣公十五年“初稅畝”,注:“公田之法,十取其一。今又履其餘畝,復十收其一。故哀公曰:二,吾猶不足。遂以為常。故曰初。”宋葉時《禮經會元》卷二:“自春秋以來,宣公初稅畝,而公田之法壞矣。《左氏》曰:穀出不過籍。《公羊》曰:古者什一而籍。《穀梁》曰:古者公田。則是井田皆為公田,亦明矣。宣公旣取公田之税,又取私畝而税之,則是什而二之也。”齊桓公時當魯宣公之前,是拙說與《經》言“初稅畝”之“初”似有違。然簡文所記齊桓公稅畝酌減,非定制,至魯宣公“稅畝”成爲法典,二者之間還是有區別的。
簡文“短”與“長”應取截長以補短之短長義。畝之稅額取其短,田之稅額取其長,而“百糧(量)箽(鍾)”爲其均數。
2.日
文化-上博藏五试解续、公
文化-上博藏五试解续
上博藏五《鮑叔牙與隰朋之諫》記齊人舉行祭祀之後,晉師犯境,“晉邦有亂”,一場戰爭就此煙硝雲散;“日
文化-上博藏五试解续亦不為
文化-上博藏五试解续(災),公
文化-上博藏五试解续亦不為
文化-上博藏五试解续(害)。”【鮑叔牙8】大致是以敬事神,人禍天災爲之消解。
公
文化-上博藏五试解续,
文化-上博藏五试解续字不識。目前的困難在於該字究竟是從
文化-上博藏五试解续聲,還是從君聲,不容易確定。若從君聲,則應依整理者讀為“昆”或“蜫”,可以解為蟲類。若從
文化-上博藏五试解续聲,由於楚簡文字從
文化-上博藏五试解续與從蟲不甚別,則可以解為“蟲”字異構,讀為“螽”。《詩·召南·草蟲》“喓喓草蟲”,《爾雅·釋蟲》作“草螽”。權此二說,以從君聲的可能性為大,這主要是從形聲字的構型規律來考慮。公,讀為“蜙”。《說文》:“蜙,蜙蝑,舂黍也,以股鳴者,從虫松聲。”字或作“蚣”。《爾雅·釋蟲》:“蜤螽,蜙蝑。”郭璞注:“蜙,
文化-上博藏五试解续也。俗呼
文化-上博藏五试解续
文化-上博藏五试解续。”《毛詩草木鳥獸蟲魚疏》卷下:“爾雅曰:螽,蜙蝑也。揚雄云:舂黍也,幽州人謂之舂箕。舂箕即舂黍,蝗類也。長而青,長角,長股,青色,黒斑,其股似玳瑁文,五月中以兩股相搓作聲,聞數十步。”郝懿行《爾雅義疏》對陸璣疏作有辨析,細分蝗蟲之種類,可參讀。
日
文化-上博藏五试解续,讀為“螟蚱”或“蟒蚱”。李家浩先生曾經指出:“在古代‘日’或從‘日’得聲的字有‘密’音,《漢書·金日磾傳》的‘金日磾’,其名字中的‘日’或音‘密’。……‘日’異讀為‘密’應該是有更早來源的。”[4]李家浩先生的意見是正確的,下面就我所作的筆記試作補充説明。《說文》解地名汨羅之“汨”從“冥”省聲,《說文》又有“溟”字,朱駿聲解為“一省一不省”,令人生疑。楚簡文字“冥”字作“
文化-上博藏五试解续”(信陽簡1-23),地名“鄍”字作“
文化-上博藏五试解续”(曾侯乙簡65、包山簡143),器物名用字“
文化-上博藏五试解续”字作“
文化-上博藏五试解续”(望山簡二2),“日”之與“
文化-上博藏五试解续”字形差別太大,是楚地名“汨”從“冥”省聲的可能性不大,因此不妨認爲地名“汨”字從水日聲,上古音在明紐,此可以作爲讀簡文日
文化-上博藏五试解续為“螟蚱”或“蟒蚱”的旁證。《方言》卷十一:“蟒,宋魏之閒謂之蚮,南楚之外謂之蟅蟒,或謂之蟒,或謂之螣。”郭璞注:蟒,“即蝗也”。音義:“蟅,音近詐,亦呼吒咟。”螟、蟒雙聲,於韻則耕部與陽部為旁轉,錢繹箋疏有說解。《爾雅·釋蟲》“土螽”,郭璞注:“似蝗而小,今謂之土
文化-上博藏五试解续。”《釋文》:“
文化-上博藏五试解续,字又作虴,竹宅反。誥㓜云:虴,虴蜢也,善跳。蜢音猛。”郝疏:“今按:登萊人呼蛨虴音如禡詐,楊州人呼抹扎。”蟅蟒,虴蜢,皆蚱蜢也;倒文則稱蛨虴、禡詐、抹扎,皆螞蚱也。簡文日
文化-上博藏五试解续讀為“螟蚱”或“蟒蚱”,則“螟”、“蟒”與“禡”為雙聲,“蚱”與“詐”為叠韻,蓋連語也。
3.穼
《季康子問於孔子》11:“穼佝氏古,夫
文化-上博藏五试解续邦甚,難民能多,一矣。”
該句不知上屬,未能讀懂,連句讀都很難斷定。
穼,整理者的隷定有問題,原簡字形從穴作
文化-上博藏五试解续,郭店簡《尊德義》19“深”
文化-上博藏五试解续,右旁“穴”下所從“八”而有簡省,至本簡“穼”所從“八”則被拖成了一橫劃。另外,簡10“
文化-上博藏五试解续則
文化-上博藏五试解续(失)眾”之“
文化-上博藏五试解续”,“夜
文化-上博藏五试解续(寐)”的“
文化-上博藏五试解续”字,均從“穴”作。楚簡文字從宀與從穴不甚別,
文化-上博藏五试解续亦可隷定為“
文化-上博藏五试解续”,與《說文》“煙”之古文形近,在簡文中應讀為“垔”或“闉”,塞也。禤健聰先生已指出《季康子問於孔子》簡9、10諸句與上博藏二《從政》甲8、9之間的關係。[5]《從政》甲8“洒則
文化-上博藏五试解续(失)眾”,洒與本簡“
文化-上博藏五试解续”之解同。
4.
文化-上博藏五试解续
《季康子問於孔子》15.:“肰(然)則民
文化-上博藏五试解续(賂)不善,迷父兄子弟而爯(稱)賕。”
陳偉先生已指出“
文化-上博藏五试解续”字見於郭店簡《性自命出》60。[6]該簡云::“凡於
文化-上博藏五试解续(路)毋愄(畏)。”上博藏一《性情論》30:“凡於道
文化-上博藏五试解续(路)毋愄(畏)。”知“
文化-上博藏五试解续”即“
文化-上博藏五试解续”之省,同“路”。簡文“爯(稱)賕”的主語應是承上文之“民”,如果這一分析不誤,“
文化-上博藏五试解续”在本簡中似可讀為“賂”。因下文言及“賕”,所以作這樣的考慮。
(編者按:[1]畞,徐在國:《上博五文字考釋拾遺》,簡帛網2006年2月27日。
[2] 陈剑 :《谈谈〈上博(五)〉的竹简分篇、拼合与编联问题》,簡帛網2006年2月19日; “纆”、“
文化-上博藏五试解续(短)”的釋讀從何有祖先生《上博五〈鮑叔牙與隰朋之諫〉試讀》之說。簡帛網2006年2月19日。
[3]所附頁碼為《諸子集成》(中華書局,1986年)之頁碼。本文因“首發”,格式待規範。
[4]李家浩:《說“峚”字》,中國文字學會編《漢字研究》第一輯,學苑出版社2005年,第488-491頁。
[5] 禤健聰:《上博楚簡(五)零劄(一)》,簡帛網2006年2月24日。
[6]陳偉《〈季康子問孔子〉零識(續)》簡帛網2006年3月2日:“民懲不善”的“懲”,原釋爲“坐(從辶)”,不確。何有祖君改讀為“降”。根據現有資料,此形在楚簡中,同時對應兩個字:一是上博五的《三德》11、12號簡“阩(下從止)丘毋歌”中的“阩(下從止);整理者李零教授讀爲“登”;一是郭店竹書《性自命出》60號簡“凡于路毋畏”的“路”。登、徵音近可通。此處可能讀爲“懲”,克制、制止義。 (责任编辑:admin)
原文出处:http://his.newdu.com/a/201711/05/515048.html
以上是关于文化-上博藏五试解续的介绍,希望对想了解历史故事的朋友们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