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镇烽:“鱼鼎匕”新释 ,对于想了解历史故事的朋友们来说,吴镇烽:“鱼鼎匕”新释是一个非常想了解的问题,下面小编就带领大家看看这个问题。
原文标题:吴镇烽:“鱼鼎匕”新释
“鱼鼎匕”新释
吴镇烽
陕西省考古研究院
二十世纪二十年代山西浑源出土的所谓“鱼鼎匕”,是春秋末期赵襄子所灭的代国遗物,原藏罗振玉,现藏辽宁省博物馆。残长18.87釐米。匕头作椭圆形,浅弧形内凹,长柄扁平,柄与匕头连接处向上斜曲。柄残断成三截,中缺一小段。正背面有错金铭文,现存36字。先后着录于《贞松堂集古遗文》、《贞松堂吉金图》、《三代吉金文存》、《小校经阁金文》、《金文总集》、《殷周金文集成》和《商周青铜器铭文暨图像集成》。先后有王国维[1]、李零[2]、詹斳鑫[3]、臧克和[4]、董莲池[5]等先生考释。各有发明。
王国维在其《鱼匕跋》中说“右鱼匕铭,柄端折去寸许,其铭自匕面中间一行读起,左行,转至匕阴,又转至匕阳第二行止……。匕面柄上折处,当阙一字,匕背当阙二字,匕背所阙,或是中有二字。”由于诸家在释读时都忽略了王国维的阙字告诫,均以现存的36字作标点句读,加以诠释,故使有些问题的解释出现歧义,甚至于名称都存在问题。
2010年山西又发现一件“鱼鼎匕”,当时在盛世收藏网仅刊载匕头正反两面的铭文照片,从照片所表现的特徵判断,我认爲是真品,于是收录于拙着《商周青铜器铭文暨图像集成》第十三册,今年四月在北京见到了实物,该匕也断成两截,未修复,但茬口相合,不缺字,铭文没有错金,匕体鏽色斑驳,有些地方已鏽蚀得凹凸不平,个别字有所伤及,但无大碍。确属真品无疑。蒙藏家赠送完整摹本,又在网上得到图像,使其铭文得以通读。爲方便称道,故将上世纪出土的“鱼鼎匕”称爲“传世鱼鼎匕”(图一、三),新发现的称爲“新见鱼鼎匕”(图二、四)。
吴镇烽:“鱼鼎匕”新释
吴镇烽:“鱼鼎匕”新释
图一 传世鱼鼎匕 图二 新见鱼鼎匕
两匕造形风格一致,大小相若,铭文相同。新见鱼鼎匕通长25、匕头长6.5、宽4.7、柄长18.5、柄后端宽2釐米。正背面铸铭文40字。今在前人考释的基础上,取长补短,对所谓的“鱼鼎匕”作以新释,不妥之处请方家指正。
现按新见鱼鼎匕写出释文如下:
曰:
吴镇烽:“鱼鼎匕”新释(诞)又(有)氐(氏—是)
吴镇烽:“鱼鼎匕”新释(昆)尸(夷),述(遂)王鱼
吴镇烽:“鱼鼎匕”新释(顚)。曰:钦
吴镇烽:“鱼鼎匕”新释(哉)!出斿(游)水虫,下民无
吴镇烽:“鱼鼎匕”新释(智—知),
吴镇烽:“鱼鼎匕”新释(参、三)目人之
吴镇烽:“鱼鼎匕”新释(蚩)蚘(尤)命,帛(薄)命入
吴镇烽:“鱼鼎匕”新释(羹),
吴镇烽:“鱼鼎匕”新释(柔)入
吴镇烽:“鱼鼎匕”新释(柔)出,母(毋)处
吴镇烽:“鱼鼎匕”新释(其)所。
吴镇烽:“鱼鼎匕”新释
吴镇烽:“鱼鼎匕”新释
图三 传世鱼鼎匕铭文 图四 新见鱼鼎匕铭文
“
吴镇烽:“鱼鼎匕”新释”,李零先生隶定爲“
吴镇烽:“鱼鼎匕”新释”,臧克和先生释爲“之”,詹鄞鑫先生释爲“徙”,借爲“蚩”,并将“又”字(包括“氐”字残笔)和“
吴镇烽:“鱼鼎匕”新释”字,合成“
吴镇烽:“鱼鼎匕”新释”字,即蚘。今依新见鱼鼎匕,此字还是以释“
吴镇烽:“鱼鼎匕”新释”或“
吴镇烽:“鱼鼎匕”新释”爲妥,读爲“诞”。这在金文中习见,如《麦方鼎》:“唯十又一月,井侯
吴镇烽:“鱼鼎匕”新释赞于麦,麦锡赤金,用作鼎”;沫司土疑簋“王朿伐商邑,
吴镇烽:“鱼鼎匕”新释令康侯啚于卫”。《师遽簋盖》:“王在周,客新宫,王
吴镇烽:“鱼鼎匕”新释正师氏,王呼师朕锡师遽贝十朋”等。其意义即典籍中的“诞”,是一个发语词。用于句首或句中,无实义。《书·大诰》:“肆朕诞以尔东征。”王引之《经传释词》卷六:“诞,发语词也。”又“诞;句中助词也。”《诗·大雅·生民》:“诞寘之隘巷,牛羊腓字之。诞寘之平林,会伐平林。诞寘之寒冰,鸟覆翼之。”用在句中也有表示一种时间先后关係,可翻译爲“乃”。
“氐”,传世鱼鼎匕中因断失一截而缺失该字。各家释读时均忽略了王国维所告诫的“阙字”,故有所误断误释。氐,夷狄国。《诗·商颂·殷武》:“自彼氐羌。”陆德明《释文》:“西方夷狄国。”“氐”与“氏”系一字之分化,在此读爲“是”,指示代词,相当于此,这。“氐”是脂部端纽字,“是”爲支部禅纽字,端禅準双声,支脂通转,故可通假。《易·复》:“无祗悔。”《释文》:“祗,王肃作禔。”《易·复》:“祗既平。”《释文》:“祗,京作禔。”《说文·示部》禔下也引作“禔既平。”这些正是从示氏声之字与从示是声之字相通之例。
“尸”,李零、詹鄞鑫先生释爲“人”,臧克和先生释爲“匕”。人、尸、匕三字在金文中构形相近易混,但还是有区别的。“尸”字作人之侧身形而屈膝,“人”字作人之侧身形而不屈膝。“匕”似“人”字亦无屈膝之形(匕与人更易混,这就要根据上下文来正确判断)。此字头、腹、臀部皆用肥笔,膝部弯曲,与本铭“三目之人”的人字区别明显,自当是“尸”字。“尸”读爲“夷”。“
吴镇烽:“鱼鼎匕”新释”读爲“昆”。“
吴镇烽:“鱼鼎匕”新释尸”就是“昆夷”,史书又作混夷、绲夷、绲戎、串夷、畎夷、犬夷、犬戎。殷周时居住在我国西北的部族。《诗·小雅·采薇序》:“文王之时,西有昆夷之患,北有玁狁之难。”郑玄笺:“昆夷,西戎也。”春秋初期,犬戎(昆夷)又成爲秦国的强敌。后来有一支北迁到蒙古草原,与代国临近。“
吴镇烽:“鱼鼎匕”新释又氏
吴镇烽:“鱼鼎匕”新释尸”,即“诞有是昆夷”,意思是说:有此昆夷人,或有这么个昆夷人。如以“氐”作国族名,“氐昆”连读与“氐羌”连称一样,泛指西部非华夏部族亦通。
“钦
吴镇烽:“鱼鼎匕”新释”,即钦哉,衆家解释一致,没有异议。即谨慎,戒慎。《书·尧典》:“帝曰:往,钦哉!”孔传:“勑鲧往治水,命使敬其事。”晋袁宏《后汉纪·灵帝纪中》:“又闻微行数出诸苑囿,观鹰犬之劳,极般游之乐,政事日隳,大化陵迟,忘乾乾不息,忽屡省之钦哉!”
“述”,李零、詹鄞鑫先生读爲“坠”,董莲池、臧克和先生读爲“遂”。窃以爲读“遂”得当。“遂”有登进、前往之义。《易·大壮》:“羝羊触藩,不能退,不能遂。”孔颖达疏:“遂谓进往。”《礼记·月令》:“(孟夏之月)命太尉,赞杰俊,遂贤良。”郑玄注:“遂,犹进也。”《文选·谢灵运〈九日从宋公戏马台集送孔令〉诗》:“归客遂海嵎,脱冠谢朝列。”李善注:“《广雅》曰:遂,往也。”《吕氏春秋·圜道》:“日夜不休,宣通下究,瀸于民心,遂于四方。”高诱注:“遂,达。”无叀鼎:“王格于周庙,述(遂)于图室。”遂,亦进也。
“顚”,衆家多释爲“鼎”,或释“
吴镇烽:“鱼鼎匕”新释(顶)”假借爲“鼎”。此字何琳仪在其《战国古文字典》隶定爲“
吴镇烽:“鱼鼎匕”新释”,从眞从页,释爲“顚”。解释“鱼顚”就是“鱼头”。[6]何先生所释非常正确。“顚”《素问·奇病论》:“人生有病,顚疾者。”王冰注:“顚,谓上顚,则头首也。”《周髀算经》卷下之一“以绳繋表顚。”赵君卿注:“顚,首也。”董莲池在《说山西浑源所出鱼颠匕铭文中的“顚”字》中详细分析了顚字所从的“眞”字写法是晋系文字的特点,多见于战国三晋货币文字。同时指出“顚”与“鼎”古音也相近,并不妨碍读爲“鼎”,但“鼎”作爲器名,不论是出土的先秦古文字资料,还是传世的先秦典籍从不用假借字。此铭的“顚”本字本用,应解读爲“鱼首”。“遂王鱼顚”就是向王进献了一个鱼头。这裏既没有鼎,更没有什么鱼鼎。此匕是配合什么器物用的无从知晓。
匕是古代挹取饭食和牲肉的用具。《仪礼·少牢馈食礼》:“廪人概甑甗匕,与敦于廪爨。”郑玄注:“匕所以匕黍稷。”又《士昏礼》:“匕俎从设。”注:“匕所以别出牲体也。”考古发现匕既可以与鼎配合使用,也可以与鬲配合使用。曾侯乙墓出土的4件匕,其中两件分别放在两件鼎口之上,另外两件分别放在两件鬲口之上。昶仲无龙匕与昶仲无龙鬲同出。寿县蔡侯墓、淅川下寺一号墓出土的鬲,都附有匕。这两件匕,不是考古发掘所得,与何种器物伴随而出不得而知。从铭文内容提到鱼头,用鱼头作羹会使用到鼎和匕,但不能就把做过一次鱼羹的鼎叫做“鱼鼎”,更不能把这两件匕叫做“鱼鼎匕”,但也不能叫做“鱼顚匕”或“鱼头匕”。我同意李零先生的看法,匕铭内容是一则箴言,故命名爲“箴铭匕”,更爲确切。
“下民无
吴镇烽:“鱼鼎匕”新释”。“
吴镇烽:“鱼鼎匕”新释”即“智”,此处读爲“知”。“下民”指百姓,人民。《诗·小雅·十月之交》:“下民之孽,匪降自天。”《史记·循吏列传》:“使食禄者不得与下民争利,受大者不得取小。”“无知”,1、没有知识,不明事理。《论语·子罕》:“子曰:‘吾有知乎哉?无知也。’”朱熹集注:“孔子谦言己无知识。”《史记·酷吏列传》:“此愚儒,无知。”2、不知晓。《东观汉记·杨震传》:“天知神知,何谓无知!”此处解爲不知道、不知晓。“下民无知”是说百姓们不知道。
“
吴镇烽:“鱼鼎匕”新释目人之
吴镇烽:“鱼鼎匕”新释蚘命”。“
吴镇烽:“鱼鼎匕”新释蚘”即蚩尤,“
吴镇烽:“鱼鼎匕”新释”即“参”。在释读传世鱼鼎匕的“参”字时,诸家都忽略了王国维所说的“匕背当阙二字”,于是李零先生将“参”解释爲“视”,詹鄞鑫读爲“掺”或“惨”。从新见鱼鼎匕可知传世鱼鼎匕此处实缺“目人之”三字。“参”就是数字叄、三。
“三目人”见于《山海经·海外西经》:“奇肱之国,在其北,其人一臂三目,有阴有阳,乘文马。”任臣注:“《河图括地象》曰:奇肱氏能爲飞车,从风逺行。《博物志》云:‘奇肱国去玉门西四万里,善爲拭扛飞车。”奇肱氏与蚩尤有无关系,不得而知。梁代任昉《述异记》说:“有蚩尤神,俗云:人身牛蹄,四目六手。今冀州人掘地得髑髅如铜铁者,即蚩尤之骨也。今有蚩尤齿,长二寸,坚不可碎。秦汉间说蚩尤氏耳鬓如剑戟,头有角,与轩辕斗,以角觝人,人不能向……。”是否匕铭的蚩尤“三目”是较早期蚩尤形象的传说版本,而后辗转相传又增爲“四目”,或是“四目”另有来源,就不得而知了。总之,言其三目或四目,均是状其神奇勇敢。
另一解,“三目”读爲“三苗”。“目”觉部明纽,“苗”宵部明纽,目苗双声,觉宵旁转,故可相通。古文献中苗与从矛之字相通之例甚多,如《仪礼·士相见礼》:“在野则曰艸茅之臣。”郑注:“古文茅作苗。”《后汉书·张衡传》:“旌瞀以之。”李注:“爰旌瞀,饿人也,一作爰精目。《列子》曰东方有人焉,曰爰精目。”《吕氏春秋·介立》:“东方有土焉,曰爰旌目。”所以,“苗”假借“目”爲之是没有问题的。“三目人之蚩尤”是说三苗国首领蚩尤。蚩尤与三苗国关係密切,传说蚩尤本九黎族首领,以金作兵器,与黄帝战于涿鹿,败后被杀于鱼首,其族南迁,世谓之三苗,所以铭称蚩尤爲三苗之人。《山海经·海外南经》:“三苖国在赤水东其爲人相随,一曰三毛国。”注:“昔尧以天下让舜,三苖之君非之,帝杀之。有苖之民叛入南海,爲三苖国。”
“帛命入
吴镇烽:“鱼鼎匕”新释”,“帛”各家读爲“薄”,“
吴镇烽:“鱼鼎匕”新释”读爲“羹”,可从。“薄命”,命运不好,福分差。
“
吴镇烽:“鱼鼎匕”新释入
吴镇烽:“鱼鼎匕”新释出”。“
吴镇烽:“鱼鼎匕”新释”字李零先生隶定爲从艸从汆从骨,读爲“忽”。詹鄞鑫先生隶定爲从艸从入下木从骨,亦读爲“忽”。其隶定似有可商的余地。何琳仪《战国古文字典》将此字隶定爲“
吴镇烽:“鱼鼎匕”新释”,从艸从柔从骨是对的。所从的柔字写法与《玺彙》3420的“柔”字,以及《玺彙》3285和3308的“
吴镇烽:“鱼鼎匕”新释”,《玺彙》2432的“
吴镇烽:“鱼鼎匕”新释”[7],信阳楚简2.082.14的“渘”字所从之“柔”完全相同。此字读爲柔,浸渍,润泽之义。《礼记·内则》:“擣珍,取牛羊麋鹿麕之肉,必脄,每物与牛若一,捶反侧之,去其饵,孰出之,去其皽,柔其肉。”郑玄注:“柔之爲汁和也。”《国语·郑语》:“祝融亦能昭显天地之光明,以生柔嘉材者也。”韦昭注:“柔,润也。”《淮南子·说山训》:“厉利剑者,必以柔砥。”高诱注:“柔,濡。”“柔入柔出”,与《礼记·内则》的“柔其肉”相同,是说柔来柔去,使之融和爲羹。
“母处
吴镇烽:“鱼鼎匕”新释所”。“母”通毋。“毋”是戒告之语,即不要。詹鄞鑫引《孟子·万章上》:“昔者有馈生鱼于郑子産,子産使校人畜之池。校人烹之反命曰:始舎之,圉圉焉,少则洋洋焉,攸然而逝。子産曰:得其所哉,得其所哉。”“得其所”就是获得它的合适处所,“毋处其所”就是不要处在这样的场所(指鱼头入羹受煎熬)。“
吴镇烽:“鱼鼎匕”新释”,箕字古文,今作“其”,用作代词。
综上所述,匕铭的内容是一则有感而发的告诫性箴言铭。事由起于有人进献鱼头,使王有感而发,联想到蚩尤死于鱼首,于是警诫自己,谨慎处事,不要像蚩尤和鱼首一样,落个悲惨下场。
铭文可语译爲:有这么个昆夷人,进献给王一个鱼头。王告诫说:要警惕啊,你这四处游蕩的水中之物都被斩首,百姓们不知道三苗人的首领蚩尤(葬身鱼首)的命运,命薄的鱼头投入羹汤,柔来柔去受煎熬,可不要落到这步田地。
2014年5月1日定稿
[1]王国维:《鱼匕跋》,《观堂集林》,中华书局,1959年。
[2]李零:《鱼鼎匕新证:〈十六经〉中的蚩尤醢》,《李零自选集》76页,广西师範大学出版社,1998年。
[3]詹鄞鑫:《鱼鼎匕考释》,《中国文字研究》总第2辑,华东师範大学中国文字研究与应用中心主办。
[4]臧克和:《〈鱼鼎匕〉铭文有关器名性质新释》,《考古与文物》2004年5期。
[5]董莲池:《说山西浑源所出鱼颠匕铭文中的“颠”字》,《山西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2年1期。
[6]何琳仪:《战国古文字典》1115页,中华书局,1998年。
[7] 罗福颐主编:《古玺彙编》,文物出版社,1981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