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剑:《成王爲城濮之行》的“受”字和“穀菟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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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标题:陈剑:《成王爲城濮之行》的“受”字和“穀菟余”


《成王爲城濮之行》的“受”字和“穀菟余”
陈剑
复旦大学出土文献与古文字研究中心


《上博九·成王爲城濮之行》的以下三字:
1.
陈剑:《成王爲城濮之行》的“受”字和“穀菟余”甲1 2.
陈剑:《成王爲城濮之行》的“受”字和“穀菟余”甲2 3.
陈剑:《成王爲城濮之行》的“受”字和“穀菟余”乙1
其释读衆说纷纭尚未有定论。[1]我于第1、3两形的释读并无特别看法,目前觉得似以张新俊先生释爲从“曳”声读爲“阅”之说最有道理。[2]于此要强调指出的是,第二形实与另两形无关,应彻底分开。张新俊先生曾谓上举三形“虽然在形体不尽相同,但它们爲同一个词的不同书写形式,则毫无疑问”,此似係研究者的一般看法,实即导致种种纠葛之根源。
三形辞例分别爲:
1、2.子文
陈剑:《成王爲城濮之行》的“受”字和“穀菟余”师于
陈剑:《成王爲城濮之行》的“受”字和“穀菟余”,一日而毕,不抶一人。子【甲1】玉
陈剑:《成王爲城濮之行》的“受”字和“穀菟余”师,出之
陈剑:《成王爲城濮之行》的“受”字和“穀菟余”,三日而毕,斩三人。……【甲2】
3.君王命余
陈剑:《成王爲城濮之行》的“受”字和“穀菟余”师于
陈剑:《成王爲城濮之行》的“受”字和“穀菟余”,一日而毕,【乙1】不抶一人。子玉出之
陈剑:《成王爲城濮之行》的“受”字和“穀菟余”,三日而毕,斩三人。……【乙2】
1、3两例的“~师”即《左传》僖公二十七年之“治兵”,是大家所公认的。第2形辞例亦爲“~师”,是其迷惑人之处。按1、3两例谓子文治兵于某地,第2例“(子玉)出之
陈剑:《成王爲城濮之行》的“受”字和“穀菟余””之
陈剑:《成王爲城濮之行》的“受”字和“穀菟余”,显亦即其治兵之地;如将其前之“
陈剑:《成王爲城濮之行》的“受”字和“穀菟余””字看作与另两例用法相同,则其文先说子玉治兵,再谓其出去、到
陈剑:《成王爲城濮之行》的“受”字和“穀菟余”地去(治兵)、三日而毕,则叙事顺序不合,其文完全不可通。

陈剑:《成王爲城濮之行》的“受”字和“穀菟余”字释爲“受”从字形看毫无可疑。“子玉受师,出之
陈剑:《成王爲城濮之行》的“受”字和“穀菟余””云云紧承上文子文治兵而言,谓子文治兵结束之后,将军队指挥权移交给子玉;子玉接受军队,带着出去到
陈剑:《成王爲城濮之行》的“受”字和“穀菟余”地治兵,文从字顺。所略异者,无非其文承上而言,遂将“
陈剑:《成王爲城濮之行》的“受”字和“穀菟余”/
陈剑:《成王爲城濮之行》的“受”字和“穀菟余”师”语省略而已(后文简乙2亦同)。
反观诸家将三形视爲同一用法之说,则主张
陈剑:《成王爲城濮之行》的“受”字和“穀菟余”字释爲“受”者将另两形也释爲从“受”声,形体相差既远,其文亦难读通,结果导致
陈剑:《成王爲城濮之行》的“受”字和“穀菟余”之爲“受”反亦不爲人所信;反对释另两形爲从“受”的学者,又非得将
陈剑:《成王爲城濮之行》的“受”字和“穀菟余”形亦跟“受”分开,实在是勉强。如上所论,则今后再考虑
陈剑:《成王爲城濮之行》的“受”字和“穀菟余”、
陈剑:《成王爲城濮之行》的“受”字和“穀菟余”两形的释读时,应彻底抛开“受”字不管。

简甲3令尹子文自称曰“㝅
陈剑:《成王爲城濮之行》的“受”字和“穀菟余”余”,谓“㝅
陈剑:《成王爲城濮之行》的“受”字和“穀菟余”余爲楚邦老,君王免余罪”云云。原整理者释读“㝅
陈剑:《成王爲城濮之行》的“受”字和“穀菟余”余”爲“穀于菟”,似未见研究者有异辞(或读首字爲“鬭”,恐更难信)。
按读“
陈剑:《成王爲城濮之行》的“受”字和“穀菟余””爲“于”颇怪。“
陈剑:《成王爲城濮之行》的“受”字和“穀菟余””于古文字似係首见,如谓其“从虍余声”,则与“于”声母不甚合;如谓其係“从余虍声”,则既与从“虍”作之字之常例不合,“余”作意符亦罕见。按此字就应读爲“菟”,即整理者已引以爲说、大家所熟知之令尹子文/鬭穀于菟得名之由、所谓“楚人谓乳穀,谓虎于菟”(《左传》宣公四年)之“菟”。
《诗经·周南·兔罝》篇,闻一多先生以其中“兔”爲“于菟”亦即老虎,说《诗》者多从之。其说谓“盖于爲发声之词,于菟省称菟,犹于越省称越也”;[3]《方言》卷八“虎,……江淮南楚之间谓之李耳,或谓之于䖘”郭璞注:“今江南山夷呼虎爲䖘。”亦单称“虎”爲“䖘”,华学诚先生亦援“于越”与“越”之例爲说,谓“于䖘”乃“䖘”“缀加词头‘于’而成”。[4]可见“穀于菟”简文仅称“穀菟”实亦自然。
“穀菟余”係“人名+同位语第一人称代词”之格式,与《左传》僖公九年的“小白余”、攻敔王光剑的“𧻚余”、纪甫人盨的“纪夫人余”、
陈剑:《成王爲城濮之行》的“受”字和“穀菟余”钟的“
陈剑:《成王爲城濮之行》的“受”字和“穀菟余”余”等同例。关于以上诸例,李家浩先生论之已详,[5]是大家所熟悉的。

陈剑:《成王爲城濮之行》的“受”字和“穀菟余””字从“虍”“余”声,可视作与“䖘/𧇢”係声符不同之异体,皆即“(楚人)谓虎于菟”之“菟”之专字。如此讲,“㝅(穀)
陈剑:《成王爲城濮之行》的“受”字和“穀菟余”(菟)余”三字皆甚自然直接。
附记:以上两则读书笔记一直未写成文。近日在西南大学汉语言文献研究所参加“2013全国博士生学术论坛(出土文献语言文字研究与比较文字学研究领域)”,奉命作一发言,仓促无可讲,只好漫举数例谈谈“读简帛感想”云云。其中讲战国竹书者举此两例。嗣后友生询及求文,遂简单写出如上。
2013年10月20日于重庆
注释:



[1] 诸家说参见季旭昇古文字读书会:《上博九〈成王爲城濮之行〉集释》,复旦大学出土文献与古文字研究中心网站2013年1月27日,http://www.gwz.fudan.edu.cn/SrcShow.asp?Src_ID=2008。下皆同。
[2] 周忠兵先生亦有释爲从“曳”之说,见“简帛”网“简帛论坛”“鸤鸠”先生所述,http://www.bsm.org.cn/bbs/read.php?tid=3025&fpage=2&page=5。
[3] 闻一多:《诗经通义》,收入《闻一多全集二 古典新义》,第116-119页,三联书店,1982年8月。
[4]华学诚汇证、王智群等协编:《扬雄方言校释汇证》,上册第528页,中华书局,2006年9月。
[5] 李家浩:《攻敔王光剑铭文考释》,《中年语言学家自选集·李家浩卷》,第55-56页,安徽教育出版社,2002年12月。又《
陈剑:《成王爲城濮之行》的“受”字和“穀菟余”钟铭文考释》,《中年语言学家自选集·李家浩卷》,第76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