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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标题:王连成:《中庸鬼神之为德》重解
《中庸·鬼神之为德》重解
(首发)
王连成
两个月以前,笔者写了《〈老子〉与上博简〈鬼神之明〉之“鬼神”原意考》一文,发表在《简帛研究》网站。 [1]该文对《老子》第六十章“其鬼不神”等有关鬼、神的概念以及上博简《鬼神之明》中的“鬼神”概念进行了与众不同的考证——“其鬼不神”的基本含义是“正义完全伸张”,而“鬼神”则指“正义伸张”或“伸张正义”。
几天前,笔者在多伦多一个书店促销时买到一本《四书读本》,翻阅中看到了《鬼神之为德》一章,十分兴奋,原因是既然“鬼神”是一种“德”,它一定不是迷信中传说的“鬼神”,而必定是“仁义礼智信”当中的一种——“义”!于是,笔者当即对其进行重新考证。
一、 原文和现有释义
[原文]
子曰:“鬼神之为德,其盛矣乎!视之而弗见,听之而弗闻,体物而不可遗。使天下之人,齐明盛服,以承祭祀,洋洋乎如在其上,如在左右。诗曰:‘神之格思,不可度思,矧可射思!’夫微之显,诚不可揜如此夫!”
[语译]
孔子说:“鬼神的性情功效,真是大极了!看他无形,听他无声;但他确为万物的本体,而且也是万物不可缺少的。他能使天下的人,都斎戒清洁,穿着整洁的衣冠来奉承祭祀;好像到处充满着鬼神的灵气,像在自己的上面,又像在自己的左右。《诗经》上说: ‘神的降临,是不能预先测度的,又何况厌怠不敬呢!’鬼神本是隐微的,却又这样明显;这是因为他真实无妄,所以才能明显不可隐藏像这样子的啊!” [2]
二、 原文解读
子曰:鬼神之为德,其盛矣乎:“鬼”通“怀”。睡虎地秦墓竹简《为吏之道》:“以此为人君则鬼,为人臣则忠。”冯其庸等《通假字汇释》注:“鬼,当读为‘怀’,叠韵通借。言为人君者应爱臣,为人臣者则忠于君主。” 该辞书将其释为“仁爱”。拙作[1]根据这个线索和“怀”的本字“褱”的古文形象以及《鬼神之明》的文义推断出“这里的‘鬼神’原来就是“伸张正义”的意思“的结论。
就在笔者形成本篇文字的时候,笔者注意到了前文引用的《说文·衣部》:“褱,侠也”的释义,意识到自己曾经忽略了什么——“侠”岂非与“义”相关?!
于是,笔者进行了下述考证:
⑴ 《说文·人部》:“侠,俜也。”《广韵·帖韵》:“ 侠,任侠。”《史记·季布栾布列传》:“季布者,楚人也,为气任侠,有名于楚。”裴骃集解引如淳曰:“相与信为任,同是非为侠。所谓 ‘权行州里,力折公侯’者也。或曰:任,气力也;侠,俜也。”到后来,“侠义”和“义侠”经常连用。
⑵ 《广雅·释诂二》:“俜,侠也。”王念孙疏证:“俜者,《说文》:‘甹,侠也。三辅谓轻财者为甹。’又云:‘ 俜,侠也。’俜与甹同。”所谓“轻财者”即“重义者”。
⑶ 《说文·丂部》:“甹,亟词也。从丂,从由。或曰:甹,侠也。三辅谓轻财者为甹。”《汉语大字典》根据《说文》的这个释义将“甹”分列为两个义项:①豪侠;②亟词。在后者条下,编者仅引用了段注:“其意为亟,其言为甹”,没有附带例句。这是非常值得商榷的:“亟词”与“侠也”是两回事吗?非也。段注是指“亟词”二字所描写的主体(人,尤其是断狱者即古代的法官)在思想上(意)不二(恒定。笔者已证明在楚文字中“亟”与“亘”为一个字),在言辞上负责任(“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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