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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标题:《甘肃秦汉简牍集释》校释之二
居延新简探方五凡简号三百,其中释文可以商榷者前十为(图版恕不一一附上,有意者可径阅):
简一、八月戊戌甲沟鄣候 敢言之谨写移敢言之 EPT5:4
本简基本完整,今本释文与原本释文同,其中“八”字为残笔,不类“八”字。
简二、出所负农都尉属陈宣钱二千建昭四年十一月壬子市阳里吕敞付辞□
历史-《甘肃秦汉简牍集释》校释之二
EPT5:7
本简下残,今本释文与原本同。辞后之“□”,可以补释“曹”字。“辞曹”官名《汉书》无,网络“度娘”以为东汉始置。检索居延新简,“辞曹”又见简EPT56:73。
史曹史偃再拜言甲渠候遣令史延赍居延男子陈护众
所责钱千二百女子张宜春钱六百居延丞江责钱
二百八十凡二千八十辞曹令史忠将护等与钱
再拜白 EPT56:73A
上简“史曹”之“史”与后面的“史”字差异很大,应释作“吏”。“吏曹”,汉代地方官吏曹类吏员之一。
由简二出现的“辞曹”以及由之联係起来的简EPT56:73可见,“辞曹”应该在西汉就已经出现,其出现可能与汉代文书制度的盛行以及管理有关。在汉简中常见的“辞”或“辤”多与纠纷、诉讼、判狱有关,如私人之间的债务纠纷、劾状、判狱与失期、失职之验核等。
简三、
历史-《甘肃秦汉简牍集释》校释之二□六岁高五尺八寸 中今中 EPT5:10
本简上残,从释文“中今中”可知是对官马、牛等级评定的使用语。“中”是原来或上次的评定语,“今中”是此次验核、评定语。以文例“六”之前当为“齿”字,且因为出现的是身高多少尺而不是腰围“絜”,本简无疑是针对马匹的评定语。
简四、
历史-《甘肃秦汉简牍集释》校释之二史尉史分将诣殄北第七隧会八月晦日平旦稟稟已诣作所
历史-《甘肃秦汉简牍集释》校释之二卒常会晦日旦殄北第七隧稟以月旦交代罢 EPT5:18
本简上残,与戍卒稟食有关,疑“交”字因为“它”,“它代罢”多见。“交代”一词又见简EPT65:37“宪等卒当以四月旦交代,故事候长将当罢卒诣官”,应该也是释文问题。“它代”,即由别的戍卒替代。
简五、二月丙辰居延令彊守丞
历史-《甘肃秦汉简牍集释》校释之二
令史亟遣吏送诣里所毋
历史-《甘肃秦汉简牍集释》校释之二 EPT5:25
本简下残,“里”字当作“遝”字,简牍文字与追捕逃亡有关,应“遝”之人得到后应遣吏送到追捕文书的发文地。
简六、周毕印
五月丁亥卒同
历史-《甘肃秦汉简牍集释》校释之二 EPT5:55B
本简下残,“卒”上还有笔迹,应该是“门”字,“门卒同”,或作“卒同”,在甲渠候官的收文记录文字中多见。许明玱《甲渠候官汉简缀合之三》一文认为可与简40缀合(武汉大学简帛网2017年7月26日), 缀合之后的40简B面估计应该有“以来”二字(武大简帛网“简帛研读”8月26日)。作为门卒的“同”,无疑就是破城子甲渠候鄣的门卒,它简或称“鄣卒王同”,概“门卒同”即“鄣卒王同”,且记有王同结婚的简文,即简EPT43:103“鄣卒王同,归取妇。”
简七、
历史-《甘肃秦汉简牍集释》校释之二□明验明数告
历史-《甘肃秦汉简牍集释》校释之二 EPT5:58
本简上下残,原本第一个“明”字未释,今本补可从。但“告”字不妥,应作“去”字。“告”与“去”二字的差别,比较简59可知。
简八、
历史-《甘肃秦汉简牍集释》校释之二令候出毋直
历史-《甘肃秦汉简牍集释》校释之二 EPT5:80
本简上下残,“出”在原本释作“长”,均不妥,当为“上”字。“直”,当为“乏”。“候上毋乏”与边塞了望有关,“候”或作“堠”,即烽火台。本简约与旧简127·27之“堠上不乏人”相近。
简九、
历史-《甘肃秦汉简牍集释》校释之二□之闲为天寒
历史-《甘肃秦汉简牍集释》校释之二 EPT5:90
本简上下残,原本释作“
历史-《甘肃秦汉简牍集释》校释之二□□□者天寒”,案“者”字可从,今本作“为”不妥。
简十、孤山候长季廄
历史-《甘肃秦汉简牍集释》校释之二 EPT5:96
本简下残,今本所释“廄”字,原本未释,案“廄”当为“裦”。
(编者按:本文收稿时间爲2017年9月4日21:22。) (责任编辑:admin)
原文出处:http://his.newdu.com/a/201711/05/51254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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