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古代史-从新出秦简看秦汉的地方庙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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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标题:从新出秦简看秦汉的地方庙制


(武汉大学历史学院)


《里耶秦简(壹)》中有“令史行庙”文书,涉及了秦朝郡县宗庙的设置,以及秦朝的“行庙”制度。对此,陈伟先生主编的《里耶秦简牍校释(第一卷)》有初步的研究。[1]鲁家亮先生另有《里耶秦简“令史行庙”文书再探》一文,研究秦县“令史行庙”的具体机制。[2]与此相关的,还有西汉郡国宗庙的设置,周振鹤先生《秦汉宗教地理略说》一文有过详尽的考证。[3]台湾的林聪舜先生也有专文讨论西汉郡国庙之兴废。[4]2015年12月,《岳麓书院藏秦简(肆)》出版,公布了秦朝有关“行庙”的一些律令简文,为我们研究此问题提供了新材料。[5]本文拟採用出土文献与传世文献结合的方法,考察秦县“行庙”制度的细节,以及秦、西汉地方庙制的沿革,并尝试对其背后的历史意义作一番探讨。
(一)秦县的“行庙”与“作庙”
首先,里耶秦简中关于“行庙”的记录如下:
廿六年六月壬子,迁陵囗【丞】敦狐爲令史更行庙诏:令 史行〼Ⅰ
失期。行庙者必谨视中□各自署庙所质日。行先道旁曹始,以坐次相属。Ⅱ8-138+8-174+8-522+8-523
十一月己未,令史庆行庙。AⅠ
十一月己巳,令史㢜行庙。AⅡ
十二月戊辰,令史阳行庙。AⅢ
十二月己丑,令史夫行庙。AⅣ
□□□□令史韦行。BⅠ
端月丁未,令史㢜行庙。BⅡ
□□□□,令史庆行庙。BⅢ
□月癸酉,令史犯行庙。BⅣ
二月壬午,令史行行庙。CⅠ
二月壬辰,令史莫邪行庙。CⅡ
二月壬寅,令史釦行庙。CⅢ
四月丙申,史戎夫行庙。CⅣ
五月丙午,史釦行庙。DⅠ
五月丙辰,令史上行庙。DⅡ
五月乙丑,令史□□□DⅢ
六月癸巳,令史除行庙。DⅣ8-138背+8-174背+8-522背+8-523背[6]
岳麓书院秦简中的“行庙”材料如下:
0316:内史郡二千石官共令 第己
0624:如下邽庙者辄坏,更为庙便地洁清所,弗更而祠焉,皆弃市。各谨明告县道令丞及吏主
J47:更,五日壹行庙,令史旬壹行,令若丞月行庙□□□……
0549:丞相议。……
0467:祠焉。廷当:嘉等不敬祠,当……
0055(2)-3:·泰上皇祠庙在县道者……
0327:令部[7]吏有事县道者循行之,毋过月归(?),当缮治者辄缮治之,不□□者□□□□有不□□[8]。[9]
针对上述材料,我们提出三个问题:
第一,秦简中“行庙”之“庙”,到底是什么庙?里耶秦简公布之初,因材料不足,各家并未明确解释。《岳麓书院藏秦简(肆)》公布以后,此问题才有了研究的线索。岳麓简中说“泰上皇祠庙在县道者”,则此“庙”乃秦朝皇室之宗庙。所谓“泰上皇”,整理者以为即秦始皇二十六年追尊的“太上皇”秦庄襄王。[10]西汉时期,各郡国也广设太上皇、高帝、文帝、武帝之宗庙,下文会论及。与此分布在县道的泰上皇祠庙联繫起来,把秦简中“行庙”之“庙”理解为皇室宗庙,是可信的。
那么,分布在县道的都是哪些宗庙呢?据《史记》所载,秦二世元年在关中设七庙:
群臣皆顿首言曰:“古者天子七庙,四海之内皆献职贡,增牺牲,礼咸备,毋以加。先王庙或在西雍,或在咸阳。天子仪当独奉酌祠始皇庙。自襄公以下轶毁。所置凡七庙。群臣以礼进祠,以尊始皇庙为帝者祖庙。皇帝复自称‘朕’。”[11]
如此,则秦有七庙,其中秦襄公为始祖庙,秦始皇为“帝者祖庙”,此两庙万世不替,其他按亲疏轶毁。里耶秦简“令史行庙”文书所标年份为始皇二十六年,此年始皇初定庄襄王为“太上皇”。鲁家亮先生以为,“令史行庙”文书其实是始皇二十七年的行庙规划。[12]岳麓秦简中说各县道有“泰上皇祠庙”,则始皇二十六年时以庄襄王为太上皇,并令各县道修建宗庙,官员从次年开始轮流行庙。秦朝县道的“行庙”制度也应是从此年开始执行。岳麓简“行庙”材料的年代在秦二世二年以后,[13]则各县道还应该再建始皇庙。除了太上皇庙、始皇庙之外,各县道是否还有其他宗庙,则未可知。
第二,“行庙”之“行”应如何理解?《里耶秦简牍校释(第一卷)》提供了两种解释:一,巡视;二,举行庙祭。[14]岳麓简说“令部吏有事县道者循行之”,据陈伟先生的意见,此“部吏”应为“都吏”。[15]中央派来的都吏“循行”宗庙,这与县道官吏“行庙”应该类似,则“行”应取“巡视”、“循行”之义。两汉郡守有“行县”、“行春”的制度,与此“行”用法一致,都是“巡视”的意思。大概县道中宗庙有多所,很可能就是所谓“七庙”,要一一循行。
至于岳麓简中所说“如下邽庙者辄坏,更为庙便地洁清所,弗更而祠焉,皆弃市”,是说宗庙毁坏之后要择地重建,并且祠祀。所谓“更而祠”,是“重建且祠祀”的意思,[16]这与“行庙”是两回事,不能混淆。西汉京师的宗庙按月祭祀:
日祭于寝,月祭于庙,时祭于便殿。寝,日四上食;庙,岁二十五祠;便殿,岁四祠。又月一游衣冠。[17]
此为西汉长安城内宗庙的祭祀频率,郡国宗庙的祭祀频率应该更低。而岳麓简说“五日壹行庙”,显然不可能是每五天祭祀一次。
“行庙”不可能是举行庙祭,我们还可再举一证。睡虎地秦简《日书甲种·十二支忌》说各日的禁忌:
毋以寅祭祀、凿井,中国古代史-从新出秦简看秦汉的地方庙制
中国古代史-从新出秦简看秦汉的地方庙制以细□。(103贰)
毋以巳寿(祷),反受其英(殃)。(107贰)[18]
则寅日不可祭祀,巳日不可祷告。张家山汉简《二年律令》简250说“毋以戊己日兴土功”,整理者以睡虎地秦简《日书甲种》“土忌日,戊己……”来解释此条律令,[19]可见“日书”类的文献并不仅仅规範民间的活动,还影响国家制度的规定,甚至影响法律的制定。而里耶秦简“令史行庙”文书中又有己巳、壬寅日的行庙记录,可见“行”只是循行,并不祭祀。
第三,县道官吏以何种频率行庙?岳麓简说“更,五日壹行庙,令史旬壹行,令若丞月行庙□□□……”,此“更”字,《汉书·昭帝纪》颜师古引如淳注曰:“更有三品,有卒更,有践更,有过更。”[20]简文中的“更”可能指服徭役之人,他们按五天一次的频率行庙。另外,“更”也有“轮流”义,但此处的“更”似乎更可能指代某种身份。
令史十天行庙一次,县令、县丞一月行庙一次。这与里耶秦简“令史行庙”文书的记载是一致的。里耶“令史行庙”文书中,各个令史基本上每十天行庙一次。其中二月壬寅(二月二十七日)令史釦行庙,四月丙申(四月二十二日)令史戎夫行庙,中间相隔54天;五月乙丑(五月二十一日)令史某行庙,六月癸巳(六月二十日)令史除行庙,中间相隔28天,应该是记录的断缺,或者有其他原因。鲁家亮先生以为每位令史要连续行庙十天,或者更久,这似乎不妥。[21]据岳麓简“五日壹行庙”,应该是每隔五天、十天、一个月行庙一次,而不是连续五天、十天、一个月行庙。
这样,我们对秦朝县道的“行庙”制度就有了初步的了解:秦始皇二十六年,追尊庄襄王为“太上皇”,在各县道设庙,并于次年开始让县道官吏执行“行庙”的规定。秦二世时应该又在各县道设始皇庙。除了太上皇庙、始皇庙之外,各县道可能还有其他宗庙,但目前文献不足徵。县道官吏按照级别的不同,以固定的频率行庙,县令、县丞一月一次,令史十天一次,“更”五天一次,轮流行庙。此“行庙”乃为巡视各宗庙,并不祭祀。
除此之外,里耶秦简中还有关于“作庙”的记录:
一人作庙(8-145背)[22]
六人作庙(8-162)[23]
以上两块木牍当是给刑徒分配劳动任务的记录,分别说“一人作庙”、“六人作庙”,则刑徒中有专门负责给县道建设宗庙的。另外,还有一块木牍上说:
中国古代史-从新出秦简看秦汉的地方庙制囚吾作徒薄(第一栏)
九人与吏上事守府
中国古代史-从新出秦简看秦汉的地方庙制
一人除道泽务□
中国古代史-从新出秦简看秦汉的地方庙制
三人行庙
中国古代史-从新出秦简看秦汉的地方庙制(第二栏)(正)

中国古代史-从新出秦简看秦汉的地方庙制=下一佐居以来
中国古代史-从新出秦简看秦汉的地方庙制(背)(8-681)[24]
这块木牍与第八层的145、162两块体例相同,内容相似,都是刑徒的劳动任务分配记录,但说“三人行庙”,颇值得怀疑。据高一致先生的意见,“行庙”应为“作庙”。[25]据岳麓简,行庙者为县令、丞以及令史等人员,而不可能是刑徒,这也印证了高先生的观点。
如此,秦朝的县道官吏“行庙”与刑徒的“作庙”是相须而行的。在制定县道行庙制度的同时,也开始了在各县道建设宗庙的运动,所以才会有刑徒“作庙”的记录。
(二)秦汉地方庙制的沿革
秦朝在各县道设宗庙,这一制度在西汉得到了继承。高祖时在各诸侯王国立太上皇庙,惠帝时在各郡国立高庙,景帝时在各郡国立孝文庙,宣帝时在武帝巡狩经过的郡国立孝武庙。
周振鹤先生对西汉郡国庙的设立与分布有过详尽的考证,我们用下表来表示周先生的研究成果:[26]
元帝永光四年,下令废除郡国宗庙。此次庙制改革经历了许多波折,废除郡国宗庙与长安城中不符合儒家礼制的宗庙之后,元帝寝疾,梦见祖宗谴责自己罢庙,又议复立,匡衡等力争,此后京师诸庙屡兴屡废,但郡国庙从永光四年之后就彻底废除,没有再建过。[27]
清楚了西汉郡国宗庙的兴废,就可以讨论秦朝县道宗庙制度与西汉郡国宗庙制度之间的沿革。周振鹤先生说:
到了西汉,对于祖宗庙的建设更是特别看重,不但继承先例在京师地区的皇帝陵旁置庙,而且标新立异,在有关的郡和侯国王国也设立一大批祖宗庙,扩大祖先崇拜的影响。[28]
我们认为这种说法是不妥当的。首先,西汉在郡国立宗庙,并非“标新立异”,秦朝即有在县道立庙的先例,而且两者之间有明显的继承关係。秦始皇二十六年,统一六国,称皇帝,“追尊庄襄王为太上皇”。[29]此年即制定了各县道的行庙计划。汉高祖六年,“尊太公为太上皇”,[30]十年,太上皇崩,即令各诸侯王国立太上皇庙。[31]秦始皇、汉高祖的做法如出一辙,只不过秦朝以县道为单位立庙,西汉则是以郡、王国为单位。
周先生之所以会有此误解,乃是由于材料的限制。清代的何焯就把高祖在王国立庙称为“失礼之始”,[32]自周振鹤以后,学者也皆以为高祖最初设立郡国庙,这是因为未见新出秦简的缘故。由此可见新材料对史学研究的重要性。
其次,西汉在郡国设宗庙也不仅仅是“扩大祖先崇拜的影响”这么简单,还有更深刻的政治目的,这是本文下一部分要讨论的。
(三)秦汉地方宗庙兴废的政治意义
秦朝在各县道设立宗庙,传世文献中并无记录,独赖里耶秦简、岳麓秦简,我们才得知有此制度存在,但其用意则无从考索。西汉元帝永光四年议罢郡国庙,元帝下诏曰:
朕闻明王之御世也,遭时为法,因事制宜。往者天下初定,远方未宾,因尝所亲以立宗庙,盖建成销萌,一民之至权也。[33]
乃是因为西汉初年天下初定,四方不服,所以要在各郡国设立宗庙,以加强各地吏民对西汉皇室的认同感,进而巩固西汉政权在全国的统治。
秦朝在各县道设立宗庙,其用意应当与此类似。秦始皇统一全国后,六国之宗庙、社稷一时俱废,关东人怀异志,对六国王室充满怀念,对秦朝皇室则没有足够的认同感。在此种背景下,秦朝把咸阳附近的宗庙扩展到全国各地,命令刑徒作庙,县道官员轮流、按时行庙,并以岁时祠祀。岳麓秦简说:“如下邽庙者辄坏,更为庙便地洁清所,弗更而祠焉,皆弃市。”则宗庙毁坏之后,要择地重建并且祠祀,如果消极怠慢,相关人员都受弃市之刑,可谓非常严厉。除了积极作庙、按时行庙之外,还要“当缮治者辄缮治之”,要及时修葺宗庙。这些政策,可以看做是秦统一后的政治宣传工作,在全国广设宗庙,无疑可以起到很大的宣传作用,并加强各地吏民对秦皇室的认同感。
汉初在郡国设立宗庙,除了政治宣传、加强吏民对皇室的认同感之外,应该还有另外的目的,即构建皇室“神圣家族”的传说。汉高祖出身低微,但汉朝皇室认为自己是帝尧之后,高祖六年设立巫官,杨华老师根据《汉书·高帝纪》之赞,认为这是“根据刘氏的身世源流,对全国巫术系统的‘重新洗牌’”。[34]一方面,汉高祖重新整合秦、晋、梁、荆之巫的系统,强化“刘氏为帝尧之后”的传说;另一方面,又尊太公为太上皇,并在王国广设太上皇庙,令各同姓、异姓诸侯王奉祠,以加强各王国人对刘氏的认同。
西汉郡国庙设立的用意,还可从以下事例中得到证明。景帝元年十月,丞相申屠嘉建议在各郡国立孝文庙,并让诸侯王列侯进京侍祠,景帝随即同意了。[35]这是郡国立孝文庙之始。但一直到景帝元年五月(汉初以十月为岁首,元年五月在元年十月之后),才在京师“为孝文立太宗庙。令群臣无朝贺”,[36]京师之庙比郡国庙之设立晚了大半年,而且也更低调。可见在景帝看来,郡国庙是“统战工作”的重点,比京师庙“面子工程”要紧迫得多,也重要得多。
西汉郡国庙在元帝永光四年最终废除,我们认为主要出于四个原因:
第一,劳民伤财。这是比较直接、浅显的原因。到了元帝时期,郡国庙与京师庙一共176所,而且“日祭于寝,月祭于庙,时祭于便殿。寝,日四上食;庙,岁二十五祠;便殿,岁四祠。又月一游衣冠”,[37]耗费巨大。匡衡说:“祭祀之义,以民为本,间者岁数不登,百姓困乏,郡国庙无以修立。”[38]这应该是比较直接的原因。
第二,灾异频仍。武帝建元元年,辽东郡高庙灾,[39]董仲舒即说“高庙不当居辽东”[40]。太始四年,赵国孝文庙又有蛇异,随后发生巫蛊之祸。[41]宣帝本始二年,在武帝巡狩所过的四十九郡国立孝武庙,夏侯胜即反对。两年之后,关东四十九郡居然同时地震,而且震坏了北海郡、瑯邪郡的宗庙。[42]其实天下断然无此巧合之事,地震焉能只在立有孝武庙的四十九郡发生?这恐怕只是史官的夸张之辞。但这无疑是促使西汉朝廷废郡国庙的直接原因。
第三,儒家礼制的影响。《礼记·曲礼下》说“支子不祭”,即小宗不能祭祀大宗的先祖,这是为了保障大宗的祭祀权,进而强化大宗的合法性。按照儒家礼制,祖宗的宗庙,自然只有作为大宗的皇帝才能祭祀,诸侯王、郡县官吏是无权祭祀的。所以匡衡说“郡国吏卑贱,不可使独承。”[43]前引董仲舒说“高庙不当居辽东”,即有此意。武帝以后,儒家思想对政治的影响越来越大。从元帝到王莽时期,更是掀起了一场以儒家礼学思想为主导的礼制改革运动。到了东汉初年,光武帝先祖庙在郡县者,由地方郡守祭祀,而不使同姓侯王主祭,即是出于“支子不祭”的考虑。[44]在此之后,郡国庙的制度从未再出现过,应该也是出于这个原因。
第四,武帝以后,随着“推恩令”、“左官律”等政策的执行,诸侯国的势力逐渐被削弱,大一统的局势已经非常稳固,刘氏的皇室地位深入人心,也再没有必要通过设立郡国庙的方式来加强吏民对刘氏皇族的认同。纵观西汉两百年间的宗教政策,皆莫不如此。杨华老师说:“对国家巫祠的废除,也意味着汉朝完成了对四方神祇的融合过程,最终实现了神权的统一,不再需要为混一四方神祇而在京师为之专立巫官、巫祠。”[45]西汉对“天神”、“地祇”的政策变化如此,对祖先“人鬼”的政策变化也是如此。汉初广设郡国庙,是为了加强各地吏民对刘氏皇族的认同。元帝时,一统之局已定,此时正要废除郡国庙,来为新的礼制改革让路。
再看西汉郡国庙的变化,更能印证我们的观点:高祖在当时的8个王国设太上皇庙,一来是为了维繫王国人心,二来天下凋敝,不可能设立太多宗庙;惠帝、景帝时国家逐渐富足,在全国设立了53所高庙、57所孝文庙,遍布当时的每个郡、国。宣帝时,设立郡国庙的原初意义已经逐渐被人淡忘了,只在武帝巡狩所过的郡国设立49所孝武庙,这已经失去了设立郡国庙的本来用意,但也反映出刘氏皇权的稳固。
(四)结论
综上所述,本文认为:
一、秦始皇二十六年,追尊庄襄王为太上皇,并令各县道作庙,县道于次年开始按时轮流循行宗庙,县令、丞一月一次,令史十天一次,“更”五天一次;
二、西汉初年,汉高祖继承了秦朝的制度,在各王国也设立太上皇庙,之后西汉在各郡国共设立太上皇庙、高庙、孝文庙、孝武庙等176所;
三、秦朝、西汉初年在各地设庙,是为了加强各地吏民对皇室的认同,强化皇族统治的合法性,西汉郡国庙还对构建刘氏“神圣家族”的传说起了一定作用;
四、元帝永光四年,出于财政凋敝、灾异频仍、儒家礼学思想抬头、皇族统治稳固等原因,郡国庙的制度被永久废除。
(编者按:本文收稿时间爲2016年5月2日18:35。) [1]参见陈伟主编,何有祖、鲁家亮、凡国栋撰着:《里耶秦简牍校释(第一卷)》,武汉大学出版社,2012年,第78-80页。
[2]参见鲁家亮:《里耶秦简“令史行庙”文书再探》,《简帛研究(2014)》,广西师範大学出版社,2014年,第45-47页。
[3]参见周振鹤:《秦汉宗教地理略说》,《长水声闻》,复旦大学出版社,2010年,第30-52页。
[4]参见林聪舜:《西汉郡国庙之兴废——礼制兴革与统治秩序维护的关係之一例》,《南都学刊》,2007年5月。
[5]陈松长主编:《岳麓书院藏秦简(肆)》,上海辞书出版社,2015年,第249页。
[6]陈伟主编,何有祖、鲁家亮、凡国栋撰着:《里耶秦简牍校释(第一卷)》,武汉大学出版社,2012年,第78-80页。
[7]根据陈伟先生的意见,此“部”当为“都”字。参见陈伟:《岳麓秦简肆校商(三)》,简帛网,2016年3月29日。原文网址:http://www.bsm.org.cn/show_article.php?id=2506
[8]据朱锦程先生的意见,此句可补释为“不从令者赀二甲□有不□□”。参见朱锦程:《读<岳麓书院藏秦简(肆)>札记(一)》,简帛网,2016年3月25日。原文网址:http://www.bsm.org.cn/show_article.php?id=2495
[9]陈松长主编:《岳麓书院藏秦简(肆)》,上海辞书出版社,2015年,第249页。
[10]陈松长主编:《岳麓书院藏秦简(肆)》,上海辞书出版社,2015年,第226页。
[11][汉]司马迁:《史记》卷六《秦始皇本纪》,中华书局,1959年,第266页。
[12]鲁家亮:《里耶秦简“令史行庙”文书再探》,《简帛研究(2014)》,广西师範大学出版社,2014年,第45页。
[13]参见陈松长主编:《岳麓书院藏秦简(肆)》,上海辞书出版社,2015年,第226页。
[14]陈伟主编,何有祖、鲁家亮、凡国栋撰着:《里耶秦简牍校释(第一卷)》,武汉大学出版社,2012年,第79页。
[15]陈伟:《岳麓秦简肆校商(三)》,简帛网,2016年3月29日。原文网址:http://www.bsm.org.cn/show_article.php?id=2506
[16]整理者以“更”为“善也,易也”。参见陈松长主编:《岳麓书院藏秦简(肆)》,上海辞书出版社,2015年,第226页。
[17] [汉]班固:《汉书》卷七十三《韦玄成传》,中华书局,1962年,第3116页。
[18]陈伟主编:《秦简牍合集(壹)》(上),武汉大学出版社,2014年,第404页。
[19]陈伟、彭浩、工藤元男主编:《二年律令与奏谳书:张家山二四七号汉墓出土法律文献释读》,上海古籍出版社,2007年,第191页。
[20][汉]班固:《汉书》卷七《昭帝纪》,中华书局,1962年,第230页。
[21]鲁家亮:《里耶秦简“令史行庙”文书再探》,《简帛研究(2014)》,广西师範大学出版社,2014年,第47页。
[22]陈伟主编,何有祖、鲁家亮、凡国栋撰着:《里耶秦简牍校释 (第一卷)》,武汉大学出版社,2012年,第85页。
[23]陈伟主编,何有祖、鲁家亮、凡国栋撰着:《里耶秦简牍校释 (第一卷)》,武汉大学出版社,2012年,第98页。
[24]陈伟主编,何有祖、鲁家亮、凡国栋撰着:《里耶秦简牍校释 (第一卷)》,武汉大学出版社,2012年,第202页。
[25]高一致:《<里耶秦简(壹)>校释四则》,《简帛》(第八辑),上海古籍出版社,2013年,第239-244页。
[26]参见周振鹤:《秦汉宗教地理略说》,《长水声闻》,复旦大学出版社,2010年,第47-48页。
[27]参见[汉]班固:《汉书》卷九《元帝纪》,中华书局,1962年,第292页;卷二十五《郊祀志》,第1253页;卷七十三《韦玄成传》,第3121、3124页。
[28]周振鹤:《秦汉宗教地理略说》,《长水声闻》,复旦大学出版社,2010年,第38页。
[29][汉]司马迁:《史记》卷六《秦始皇本纪》,中华书局,1959年,第236页。
[30][汉]司马迁:《史记》卷八《高祖本纪》,中华书局,1959年,第382页。
[31][汉]班固:《汉书》卷一《高帝纪》,中华书局,1962年,第67-68页。
[32][清]王先谦:《汉书补注》卷一《高帝纪》,数目文献出版社,1995年,第页。
[33] [汉]班固:《汉书》卷七十三《韦玄成传》,中华书局,1962年,第3116-3117页。
[34]杨华:《秦汉帝国的神权统一:出土简帛与<封禅书>、<郊祀志>的对比考察》,《历史研究》,2011年第5期。
[35][汉]司马迁:《史记》卷十《孝文本纪》,中华书局,1959年,第436页。
[36][汉]司马迁:《史记》卷十一《孝景本纪》,中华书局,1959年,第439页。
[37][汉]班固:《汉书》卷七十三《韦玄成传》,中华书局,1962年,第3115-3116页。
[38] [汉]班固:《汉书》卷七十三《韦玄成传》,中华书局,1962年,第3121页。
[39]按:武帝时期辽东高庙灾,《汉书·武帝纪》以为在建元元年春二月乙未,《五行志》则记载在建元六年丁酉,“六”当为“元”字之误。参见[汉]班固:《汉书》卷六《武帝纪》,第159页;卷二十七《五行志》,中华书局,1962年,第1331-1332页。
[40][汉]班固:《汉书》卷二十七《五行志》,中华书局,1962年,第1331-1332页。
[41][汉]班固:《汉书》卷二十七《五行志》,中华书局,1962年,第1468页。
[42][汉]班固:《汉书》卷七十五《夏侯胜传》,中华书局,1962年,第3157-3158页。
[43] [汉]班固:《汉书》卷七十三《韦玄成传》,中华书局,1962年,第3121页。
[44]《续汉书·祭祀志》曰:“园庙去太守治所远者,在所令长行太守事侍祠。”如淳注曰:“宗庙在章陵,南阳太守称使者往祭。不使侯王祭者,诸侯不得祖天子,凡临祭宗庙,皆为侍祠。”参见[晋]司马彪:《续汉书》第九《祭祀志》,中华书局,1965年,第3194页。
[45]杨华:《秦汉帝国的神权统一:出土简帛与<封禅书>、<郊祀志>的对比考察》,《历史研究》,2011年第5期。 (责任编辑:admin)

原文出处:http://his.newdu.com/a/201711/05/512857.html

以上是关于中国古代史-从新出秦简看秦汉的地方庙制的介绍,希望对想了解历史故事的朋友们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