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华简六《郑武夫人规孺子》编连献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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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标题:清华简六《郑武夫人规孺子》编连献疑


(武汉大学简帛研究中心)

清华简六《郑武夫人规孺子》现存18支简,整理者据简背划痕考察,怀疑全篇当有19支简,第15简或有缺失。整理者又怀疑第14简开头的“毋交于死”之前可能有缺字。[1]然而简14首尾完好无损,其上并无缺字的可能,则简13与简14之间当亦有缺简。笔者在阅读此篇文献时,发现其中的个别编连可能仍然存在问题,现笔录如下,供学界参考。
整理者将简9置于简8、简10之间,有三点疑问:
第一,简9云:“臣使御寇也,布图于君。昔吾先君使二三臣,抑早前后之以言,思群臣得执焉。□”其中“布图于君”四字较难理解,但可以肯定的是,这里的“君”当指郑武公。因为简1“武夫人规孺子曰”至简11“孺子拜”之间的文字,均为郑武夫人告诫孺子即郑庄公的话语,郑武夫人称自己的儿子庄公为孺子,在此篇文献中无一例外,而对已故的郑武公,则或称“吾先君”(如简1“昔吾先君”)、或称“君”(如简2“故君与大夫晏焉”)、或称“吾君”(如简3“无不盈其志于吾君之君己也”)。那么简9接在简8之后就有问题,“孺子其重得良臣,使御寇也,布图于君。昔吾先君使二三臣,抑早前后之以言,思群臣得执焉”,前面郑武夫人让孺子“重得良臣,使御寇”,下面突然说要“布图”于郑武公,文意跳跃很大。
第二,简9最后一字残缺,整理者以“□”代替。其实残缺的字作“清华简六《郑武夫人规孺子》编连献疑
清华简六《郑武夫人规孺子》编连献疑”,仍然可以辨认其残存的笔画为虍,[2]根据此篇文献的相关文例,这个残缺的字可能就是“清华简六《郑武夫人规孺子》编连献疑
清华简六《郑武夫人规孺子》编连献疑”,那么,简9与简10相接之后,“吾臣、四邻以吾先君为能叙”无法得到通畅的解释。[3]
第三,从文意上看,简9记载的“昔吾先君使二三臣,抑早前后之以言”等内容,与郑武夫人劝诫郑庄公“重得良臣”没有内在联繫,而可能与后文边父所说“今君定,拱而不言,二三臣事于邦”等内容有关。
综上,简9置于简8、简10之间是有很大的问题的。笔者推测,简9中的这段文字应是后文“边父”给郑庄公说的话,边父称郑庄公为“君”,称郑武公为“先君”,身份与话语比较匹配(参看简14)。
将简9从简8之后抽出,根据简4“如毋有良臣”的辞例,通观其余简文,可以接在简8之后的衹有简10,两简相接后内容也比较连贯,抄录如下:
(前略)如及三岁,幸果善之,孺子其重得良8臣,四邻以吾先君为能叙;如弗果善,清华简六《郑武夫人规孺子》编连献疑
清华简六《郑武夫人规孺子》编连献疑吾先君而孤孺子,其罪亦足数也。邦人既尽闻之,孺子10
简10“如弗果善,清华简六《郑武夫人规孺子》编连献疑
清华简六《郑武夫人规孺子》编连献疑吾先君而孤孺子,其罪亦足数也”,与简8+简10“幸果善之,孺子其重得良臣,四邻以吾先君为能叙”为并列关係尤其明显。
但简9抽出后,尚未找到可以放置的地方,故而笔者推测,此篇文献恐怕还有其他的脱简。
(编者按:本文收稿时间爲2016年6月9日10:41。)
[1]李学勤主编:《清华大学藏战国竹简(陆)》,中西书局,2016年,第103、108页。
[2]《〈郑武夫人规孺子〉初读》第34楼明珍先生云:“此处残字上从虍,若照一般从虍声字推之,可能是读为‘虎臣’。”见简帛网论坛2016-04-21日(http://www.bsm.org.cn/bbs/read.php?tid=3345&page=4)。
[3]王宁先生已将残缺的字释为“吾”,认为“吾臣、四邻以吾先君为能叙”是说我们郑国的群臣以及四邻诸国都认为吾先君很会安排使用诸臣。见王宁:《清华简六<郑武夫人规孺子>宽式文本校读》,复旦大学出土文献与古文字研究中心网2016年5月1日(http://www.gwz.fudan.edu.cn/SrcShow.asp?Src_ID=2784)。按:“吾臣”、“四邻”并称已为不类,将“吾臣”解释成“我们郑国的群臣”,似属增字解义,郑武夫人也不具备称呼郑国大臣为“吾臣”的条件。“四邻”后没有“皆”字,翻译成“都认为”似无依据。 (责任编辑:admin)

原文出处:http://his.newdu.com/a/201711/05/51282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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