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华六“馈而不二”试解 ,对于想了解历史故事的朋友们来说,清华六“馈而不二”试解是一个非常想了解的问题,下面小编就带领大家看看这个问题。
原文标题:清华六“馈而不二”试解
(安阳师範学院中文系)
新刊清华简第六册《郑文公问大伯》有如下简文:
古之人有言曰:爲臣而不谏,譬若馈而不
清华六“馈而不二”试解(?)。
“若”下之字整理者无说,最后一字,读爲“䤎”,引《说文》训爲“酱”。[1]《清华六整理报告补正》引石小力先生说,认爲“若”下之字应是“馈”的异体,没有对最后一字的释读提出异议。[2]程燕先生也肯定了石先生之说。[3]
看简文图版,“馈而不~”的最后一字,右侧和“戌”的写法不相同。而和“弍”字写法更接近。我们曾在简帛论坛提出这个看法,[4]程先生也有类似见解。但程先生和我们对简文的理解不同,现补论如下。
首先可参看如下字形:
字形1
字形2
简文待考字
清华六“馈而不二”试解(简文)
(
清华六“馈而不二”试解右侧所从)
“灭”字从“戌”
清华六“馈而不二”试解(清华简《尹诰》简2)
(
清华六“馈而不二”试解上部从戌)
弍
清华六“馈而不二”试解(郭店《五行》简48)
字形的区别主要是“戊”形以内的笔划,“戌”字是从右起笔,书写效果爲两撇,而“弍”字则是左边起笔,书写效果爲两横。
正常情况下,楚简的“二”字都写作两横,或从“弋”而写作“
清华六“馈而不二”试解”(清华简《程寤》简6)。不过古文字在常规笔划外添加加竪笔或撇笔似不罕见,[5]所以就出现了上表郭店《五行》的字例。反过来,“戌”字写在“戊”形内的两撇,目前还没有见过写成两横的。[6]所以简文此字右侧当释爲“弍”。
以下就其词义略作推测。
先看这段简文的大致含义。程先生认爲“不二”是“没有两样”,简文文意则通说爲:“作臣子的如果不能进谏,就如同进来的食物没有什麽两样,亦即与普通人没什麽异样。”我们认爲,“譬如”之后的简文,和“爲臣而不谏”句子结构应该相似。整理者把最后一字理解爲“酱”,应该是考虑到“臣”和“谏”的关係,跟“馈”和“酱”的关係对应,可见他们也认爲“譬若”前后两句话结构相似。“弍”字在这裏从“酉”字旁,或许本身也表明其词义和饮食有直接关联。所以我们认爲,整理者对文意的把握或许更爲稳妥。
简文先说“爲臣而不谏”,后以“馈”事作比。《礼记•表记》:“子曰:事君远而谏,则谄也。近而不谏,则尸利也。”大臣不进谏就是失职,等于说是不够格。程先生说“跟普通人没什麽异样”,这和我们的理解没有分歧。
按所谓“馈”,既可以指向尊者进献食物的动作行爲,也可以直接理解爲食物。但后者也是指向他人进献的食物,例如妻子给丈夫、主人给宾客、下级给上级。自己做自己吃的那些,幷不称爲“馈”。臣下的“谏”也是对君主而言的,所以“馈”在这裏也涉及自己和他人的关係。
《易•家人》六二爻辞:“无攸遂,在中馈。”《经典释文》:“馈,食也。”正义:“六二履中居位,以阴应阳,尽妇人之义也。妇人之道,巽顺爲常,尤所必遂其所职主,在于家中馈食供祭而已。”这是说妇女在家裏的一项职责,爲一家之主以及祖宗神明準备食物。又《诗•小雅•伐木》:“陈馈八簋。”毛传:“天子八簋。”郑玄笺:“陈其黍稷矣。”正义:“陈饮食之馈,黍稷之等,有八簋也。”笺及正义是直接把“馈”理解爲食物(黍稷)。这是爲一国之主準备的食物。
根据等级,“馈”常常包括了两种以上的食物。种类最多的是王也就是周天子之馈。《周礼•膳夫》:“凡王之馈:食用六榖,膳用六牲,饮用六清,羞用百二十品,珍用八物,酱用百有二十瓮。”郑玄注:“进物于尊者曰馈。此馈之盛者,王举之馔也。”这是最高等级的“馈”,菜肴佐餐各种合计,不下数百种。等而次之,到大夫士种类逐渐减少。但数量不止一种,味道也不单一。睡虎地秦简《秦律十八种•传食律》简179:“御史、卒人使者,食稗米半斗,酱四分升一,菜羹,给之韭葱。其有爵者,自官士大夫以上,爵食之。”御史和御史部下的下属出差,有如此等的饮食配给规定。如果其人本身有爵位,则按其爵位提供饮食。[7]这种饮食条件虽然比“天子八簋”要逊色很多,仍然可以看出中央政府在配给的饮食数量、味道各方面都有考虑。
这些都算是等级制度下的常规馈食。遭遇非正常情况,天子或诸侯不得不缩减饮食,典籍常说是饮食“不二”或“不重”。《礼记•哀公问》:“食不贰味。”正义:“食不贰味者,谓不副贰肴膳也。”《左传》哀公元年谓阖闾“食不二味”。上博简《容成氏》简21:“(禹)食不重味。”又上博简《曹沫之阵》简11:“食不贰羹。”《墨子•节用》又云:“黍稷不二,羹胾不重。”孙诒让注:“不重,谓止一品,不多重也。”前揭《诗经》郑笺以“黍稷”释“馈”,因此简文“馈而不二”,辞例和《墨子》“黍稷不二、羹胾不重”最爲相近。
上述文献的“不二”、“不重”,全部都取节俭之意。词义方面和简文似乎不能密合。儘管如此,无论是迫于条件还是有心节俭,都和“馈”的正常规格相脱离。《谷梁传》襄公二十四年:“大侵之礼,君食不兼味,台榭不涂,弛侯,廷道不除,百官布而不制,鬼神祷而不祠。”除了缩减饮食,还谈到台榭不涂饰、射礼用的箭靶之类不予张挂、庭内道路也不修治、百官都居位而不开展新的工作,以及对鬼神祈祷而不供奉祭品等等。这些做法,自然都是背离常规的。
根据传文,官员儘量不规划新的工作计划,这和简文“爲臣而不谏”很有些相似。正常情况下,臣子不进谏,就等于说是尸位素餐,不作爲。《吕氏春秋•恃君览•骄恣》:“(春居谏齐宣王:)‘贤臣以千数而莫敢谏,敢问荆国爲有臣乎?’王曰:‘爲无臣。’”但是,遭遇天灾等特殊情况,爲了表示警戒同时也是反省思过,古代礼制要求上至天子下至卿大夫暂时居位不製作。等于说是,在特殊情况下要求臣子“不作爲”。具体问题要具体分析,但食不“二”味和臣子“不作爲”,仍然体现出一定的可比性。
综上而言,我们认爲所谓“馈而不二”,也可能是说馈食之物过于简陋(可能是数量太少,也可能是味道单一),背离常规。这和大臣徒居其位,不思匡辅,背离人臣之道,两者应该说是有相似之处的。所以说是“爲臣而不谏,譬如馈而不二”。大致文意可以解释爲:大臣不进谏,称不上大臣;犹如馈食只有一种食物,称不上馈食。
(编者按:本文收稿时间爲2016年4月21日23:01。)
[1]李学勤主编:《清华大学藏战国竹书》(陆),中西书局2016年4月,119-120页。
[2]清华大学出土文献读书会:《清华六整理报告补正》,清华大学出土文献研究与保护中心网2016年4月16日。
[3]程燕:《清华六考释三则》,简帛网2016年4月19日。
[4]简帛论坛《清华六郑文公问太伯初读》第17帖,简帛网2016年4月18日。因爲我们对简文字形和词义的分析和程燕先生大作有所不同,因此不揣浅陋,仍草此小文,供大家批评指正。
[5]何琳仪:《战国文字通论订补》,江苏教育出版社2003年1月,258页。李家浩:《谈包山楚简263号所记的席》,《安徽大学汉语言文字研究丛书——李家浩卷》,安徽大学出版社2013年5月,181页。
[6]字形可参看:李守奎:《楚文字编》,华东师範大学出版社2003年12月,863页;滕壬生:《楚系简帛文字编(增订本)》,湖北教育出版社2008年10月,1259页。
[7]简文断句及文意理解,参看陈伟主编:《秦简牍合集》第一卷,武汉大学出版社2014年12月,141-142页。 (责任编辑:admin)
原文出处:http://his.newdu.com/a/201711/05/512858.html
以上是关于清华六“馈而不二”试解的介绍,希望对想了解历史故事的朋友们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