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仲-《清华陆·管仲》劄记七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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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标题:《清华陆·管仲》劄记七则


(台湾师大国文研究所硕士)

简4:手则心之枳(枝)
原考释谓:枳,读为「枝」。[1]
笔者按,若照邬可晶先生、裘锡圭先生等学者之说,「枳」为古「枝」字,则不必通读。[2]
简4:心无图则目耳豫
乍看释文时,笔者想法与黄杰先生同,觉得「豫」可以读为「舒」。[3]
不过,此处「豫」似也可以用本字之义,即释为「顺适、安乐」之义。《尚书.金縢》:「王有疾,弗豫。」《尚书正义》:「不悦豫。」[4]屈万里先生引《尔雅.释诂》解为「安也。」[5]段玉裁注「豫」字曰:「故先事而备谓之豫,宽裕之意也。宽大则乐,故释诂曰:豫、乐也。易郑注曰:豫喜豫说乐之皃也。」[6]又参《孟子.公孙丑下》:「孟子去齐,充虞路问曰:『夫子若有不豫色然。』」
简9:大夫假事(使)便俾(嬖)智官事长
此句原考释断句为:大夫假事(使)便俾(嬖)智(知),官事长[7]
笔者疑断句可改为「大夫假使便嬖知官事长」,即省略中间的逗点。句意为:大夫借使便嬖之士来智诈官事长。
知(智),有「智巧、机谋与巧诈」之义。参《老子》「使夫智者不敢为也。」《韩非子.扬权》:「圣人之道,去智与巧,智巧不去,难以为常。」
简18:既惠于民,圣以行武,哉于其身,以正天下
惠于民之「于」,应是「给」之义。参《左传.僖公二十七年》:「使狐偃将上军,让于狐毛而佐之。」
圣以行武,「圣」当用本字。「以」作连词,训「而」。原考释谓:「圣,疑读爲听,指民能听命。」[8]似将主语转为「民」,应不确。此段的主语都是「汤」。
简19:乘其欲而絚其过
乘,原考释训为「行」。[9]
笔者以为,「承」似可读为「逞」,即逞其欲。乘(神母蒸部)、逞(彻母耕部),声为舌齿音,韵为蒸耕旁转。[10]
简20:而型(刑)之方
方,原考释读为「放」,释为「至也。」[11]
按,原考释所引《孟子.梁惠王下》「放于琅邪」,《孟子注疏》曰:「徇海而南,至于琅邪。」[12]所以「至」是到达之义,于此处文义难解。
笔者认为,「方」应释为广大、旁博之义。《国语.晋语一》:「晋国之方,偏侯也。」韦昭注:「方,大也。」或读为「滂」。总之,此处意指刑罚之重、多、浮滥。与《清华伍.汤在啻门》「刑情以不方,此谓美刑;刑愆以无常,此谓恶刑」可以参看。「刑情以不方」之「方」,原考释释为「害。」[13]王宁虽亦读为「放」,但释义为「放纵意。」[14]
简20-21:仲父,亦𡵉是,其即君孰諹也?
諹,原考释疑读为「彰」,意为突出彰显。
笔者认为,「諹」字可能是用本字。諹,《正字通》解为「誉也,讙也。……与扬通。」管仲回答这问题时提了两个人,一是周武王,一是幽王。即有以善而扬名者,亦有以恶而扬名者。而前者可以为君,后者不可为君。此处句意应是「仲父,除了前述的汤与受之外,其为君王还有哪些评誉的?」
(编者按:本文收稿时间爲2016年4月23日15:37。)[1]清华大学出土文献与保护中心编、李学勤主编:《清华大学战国竹简(陆)》(上海:中西书局,2016.4),页114,注八。
[2]参邬可晶:〈上古汉语中本来是否存在语气词「只」的问题的再探讨〉《出土文献与古文字研究(第六辑)》(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15.2),页399-422。
[3]简帛论坛:〈清华六《管仲》初读〉(14楼暮四郎发言,2016.4.18),简帛网:http://www.bsm.org.cn/bbs/read.php?tid=3348&page=2
[4]〔汉〕孔安国传;廖名春、陈明整理;吕绍纲审定:《尚书正义》(李学勤主编:《十三经注疏》,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00.12),页393。
[5]屈万里:《尚书集释》(台北市:联经,1983.2),页127。
[6]〔清〕段玉裁:《说文解字注》(经韵楼藏版,台北:黎明文化,1974.9),页459。
[7]清华大学出土文献与保护中心编、李学勤主编:《清华大学战国竹简(陆)》(上海:中西书局,2016.4),页111。
[8]清华大学出土文献与保护中心编、李学勤主编:《清华大学战国竹简(陆)》(上海:中西书局,2016.4),页116,注四二。
[9]清华大学出土文献与保护中心编、李学勤主编:《清华大学战国竹简(陆)》(上海:中西书局,2016.4),页116,注四三。
[10]陈新雄:《古音学发微》(台北:文史哲出版社,1983.2),页1073。
[11]清华大学出土文献与保护中心编、李学勤主编:《清华大学战国竹简(陆)》(上海:中西书局,2016.4),页116,注四七。
[12]〔汉〕赵歧注;〔宋〕孙奭疏;廖名春、刘佑平整理;钱逊审定:《孟子注疏》(李学勤主编:《十三经注疏》,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00.12),页49。
[13]清华大学出土文献与保护中心编、李学勤主编:《清华大学藏战国竹简(伍)》(上海:中西书局,2015.4),页147,注五一。
[14]王宁:〈读《汤在啻门》散札〉,2015.5.6,复旦网:http://www.gwz.fudan.edu.cn/SrcShow.asp?Src_ID=2513 (责任编辑:admin)

原文出处:http://his.newdu.com/a/201711/05/51285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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