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斯-北大汉简《赵正书》补释三则 ,对于想了解历史故事的朋友们来说,李斯-北大汉简《赵正书》补释三则是一个非常想了解的问题,下面小编就带领大家看看这个问题。
原文标题:北大汉简《赵正书》补释三则
(台湾成功大学中文系博士候选人)
一、“王之约”补释
北大汉简《赵正书》简29有一段李斯自述入秦的经历:
臣为秦相卅余岁矣,遝(逮)秦之
李斯-北大汉简《赵正书》补释三则〈陕〉而王之约。始时,秦地方不过数百里,兵不过数万人。[1]
类似文字又见于《史记·李斯列传》:
臣为丞相治民,三十余年矣。逮秦地之陕隘。先王之时秦地不过千里,兵数十万。[2]
由于内容相近,故简文解读无碍。但两者的最大差异,在于简文增加“王之约”三字,为传文所无。此“约”字应为“邀约”之意,指李斯是因为秦王的邀约才会西入秦国。
案:《史记》详载李斯入秦前后的经历,《史记·秦始皇本纪》:
吕不韦为相,封十万户,号曰文信侯。招致宾客游士,欲以并天下。李斯为舍人。蒙骜、王齮、麃公等为将军。[3]
这段文字说明李斯入秦,是因为吕不韦“招致宾客,欲并天下”的政策使然。同一事件在《李斯列传》中描述得更为清楚:
(李斯)辞于荀卿曰:“斯闻得时无怠,今万乘方争时,游者主事。今秦王欲吞天下,称帝而治,此布衣驰骛之时而游说者之秋也。处卑贱之位而计不为者,此禽鹿视肉,人面而能彊行者耳。故诟莫大于卑贱,而悲莫甚于穷困。久处卑贱之位,困苦之地,非世而恶利,自託于无为,此非士之情也。故斯将西说秦王矣。”至秦,会庄襄王卒,李斯乃求为秦相文信侯吕不韦舍人;不韦贤之,任以为郎。[4]
在司马迁的眼中,李斯入秦时是为追求功名,故言“此布衣驰骛之时”。且其入秦时,是向当时为相的吕不韦谋求官职,与秦王并无直接干係。《赵正书》在此段故事中多了“王之约”三字,明显与史传记载不同,读来让人觉得李斯是藉由“王之约”三字,说明自己乃始皇身边的老臣,历经筚路蓝缕,使秦国强大的功臣之一,且其入秦是因为“秦王的邀约”,并非追逐名利主动西进,有借始皇抬高自己地位的意思存在,希望能因此打消胡亥处决自己的决定。
《赵正书》与的内容多与《史记》相同,或许两书的作者皆看过相同材料,唯此三字有别,可视为简文作者与司马迁的观点差异,故对史料的取捨不同,进而塑造出不同的人物形象。《赵正书》中李斯的一番自白,铿锵有力,大义凛然,有虽千万人吾往矣之气概,与《史记》中追逐功名,卖友求荣的形象完全不同,值得进一步对比研究。
二、“天下臣”校正
同篇简45、46有一段李斯对乎胡亥的谏言:
夫变俗而易法令,诛羣忠臣,而立无
李斯-北大汉简《赵正书》补释三则(节)行之人,使以法从(纵)其约(欲),而行不义于天下臣=(臣,臣)恐其有后咎。[5]
案:简文“臣”字后的重文符号写作“
李斯-北大汉简《赵正书》补释三则”,很有可能为书手误书。[6]“天下臣”一词鲜见于先秦两汉传世文献中。《汉书·杨胡朱梅云传》颜师古《注》引《尚书大传》:“周公疾,曰:‘吾死必葬于成周,示天下臣于成王也。’”[7]此处臣字为动词,用作臣服。《后汉书·皇后纪》:“而虚听谗妬之说,以致无辜之罪,身婴极诛,祸及家族,天下臣妾,咸为怨痛。”[8]此句“天下臣妾”的用法看似近于简文,却是用作“咸为怨痛”的主词,与简文作为受词不同。
又“行不义于天下”习见于传世文献,如:
《史记·楚世家》:“齐湣王谓其相曰:‘不若留太子以求楚之淮北。’相曰:‘不可,郢中立王,是吾抱空质而行不义于天下也。’”[9]
《战国策·楚策》:“许万乘之强齐也而不与,负不义于天下。”[10]
此皆为不义于天下的用例。而形式类似的“行义于天下”,用例亦多,如:
《商君书·靳令》:“圣君独有之,故能述仁义于天下。”[11]
《说苑·指武》:“天下闻者,咸谓武王行义于天下,岂不大哉?”[12]
足见“行不义(/义)于天下”为古人常用的句式,并无如简文写作“不义于天下臣”的例证。
类似重文符号误书的现象,又见于《赵正书》简31:
而阴脩甲兵=(兵,兵)饬
李斯-北大汉简《赵正书》补释三则(
李斯-北大汉简《赵正书》补释三则)士,尊大臣,盈其爵禄。[13]
简文“兵”字下也有重文符号“
李斯-北大汉简《赵正书》补释三则”,笔画十分清楚。但类似文句已见于简11:“阴脩甲兵,饬正(政)教,官
李斯-北大汉简《赵正书》补释三则(
李斯-北大汉简《赵正书》补释三则)士,尊大臣,盈其爵禄”,三字一句,句式整齐,相对之下,简19“兵饬
李斯-北大汉简《赵正书》补释三则士”就显得十分奇怪,故兵字下的重文符号应属书手误书。
如此则简45、46此句臣字下的重文符号也有重出的可能,若此假设属实,则本句应改作:“使以法纵其欲,而行不义于天下,臣恐其有后咎”,指李斯劝谏胡亥,若执意以法令放纵无节之人,而不行义于天下百姓,恐怕难以善终。
三、”曰”字补释
《赵正书》简50有一段话,类似《左传》“君子曰”、《史记》“太史公曰”的论赞,是作者对本篇主旨的评论:
曰:胡亥所谓不听闲者也,立四年而身死国亡。[14]
“曰”字前有一个“
李斯-北大汉简《赵正书》补释三则”符号,与本篇的重文符号不同,应为篇章符号,用以区隔本文与论赞文字。《赵正书》的论赞以“曰”起头,文句简单,传达的意旨也较为基本,与《左传》、《史记》的论赞形式、风格较为不同。由此也可知道,过去对于史传论赞的认识,往往在《左传》“君子曰”之后,就接续《史记》“太史公曰”,对于其间的环节少有着墨,今见《赵正书》的“曰”,可知史传论赞的形式,或许并非侷限于“正史”,可能影响扩及其他文类,发展虽未如《史记》“太史公曰”般正式、完整,但也能互相参照。
(编者按:本文收稿时间爲2016年6月9日10:02。)
[1]北京大学出土文献研究所编:《北京大学藏西汉竹书(叁)》(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15年9月),页167。
[2][汉]司马迁撰,[唐]张守节正义,[唐]司马贞索隐,[宋]裴骃集解:《史记》(北京,中华书局,2009年6月),页2561。
[3][汉]司马迁撰,[唐]张守节正义,[唐]司马贞索隐,[宋]裴骃集解:《史记》,页223。
[4][汉]司马迁撰,[唐]张守节正义,[唐]司马贞索隐,[宋]裴骃集解:《史记》,页2539-2540。
[5]北京大学出土文献研究所编:《北京大学藏西汉竹书(叁)》,页173。
[6]此符号字迹虽然模糊,但本简皆有模糊的现象,应该不是书手涂改削去所致。
[7][汉]班固撰,[唐]颜师古注:《汉书》(北京,中华书局,2007年10月),页2925。
[8][南朝宋]范瞱撰,[唐]李贤等注:《后汉书》(北京,中华书局,1973年8月),页448-449。
[9][汉]司马迁撰,[唐]张守节正义,[唐]司马贞索隐,[宋]裴骃集解:《史记》,页1728。
[10]诸祖耿编撰:《战国策》(南京,凤凰出版社,2008年12月),页790。
[11]蒋礼鸿撰:《商君书锥指》(北京,中华书局,1986年4月),页82。
[12]卢元骏注译:《说苑》(台北,商务印书馆,1988年),页509。
[13]北京大学出土文献研究所编:《北京大学藏西汉竹书(叁)》,页168。
[14]北京大学出土文献研究所编:《北京大学藏西汉竹书(叁)》,页174。 (责任编辑:admin)
原文出处:http://his.newdu.com/a/201711/05/51282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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