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论衡》看汉代副词“颇”的语义

从《论衡》看汉代副词“颇”的语义 ,对于想了解历史故事的朋友们来说,从《论衡》看汉代副词“颇”的语义是一个非常想了解的问题,下面小编就带领大家看看这个问题。

原文标题:从《论衡》看汉代副词“颇”的语义


(杭州师範大学钱江学院文法分院)

摘 要:《论衡》所用副词“颇”凡24例,23例语义是表示相反或不同,剩下1例是表示限定,《论衡》副词“颇”所表现出来的这一语义特徵,全面支持了我们早先提出的汉代副词“颇”的语义是表示相反或不同与表示限定的观点。
关键词:《论衡》;汉代副词;颇;语义
我们撰写了《论汉代副词“颇”的表示相反或不同语义》与《论汉代副词“颇”的表示限定语义》两篇文章,否定了前修时贤关于汉代副词“颇”语义表示程度、範围等的传统观点,提出了汉代副词“颇”语义是表示相反或不同与表示限定的新观点。为了使我们的新观点更加深入人心,这裏,我们把东汉王充所撰《论衡》一书中24个用例全部加以分析并集中发表,为人们了解汉代副词“颇”的语义状况提供一个完整样本。
下面我们依仲任笔下副词“颇”在书中出现的先后顺序展开论述,而为不给传统观点留下存在余地,我们在行文中继续保持指出其漏洞的做法。
1.《本性篇》:“孟子以下至刘子政,鸿儒博生,闻见多矣,然而论情性,竟无定是;唯世硕、公孙尼子之徒,颇得其正。”
按:“世硕、公孙尼子之徒,颇得其正”:比于孟子以下至刘子政等鸿儒博生论人情性“无定是”的状况,仲任说世硕、公孙尼子之徒论人情性不同,“得其正”。
无定是:各自说法不同而都没找到正确答案。得其正:找到正确答案。
又此副词“颇”,北京大学历史系《论衡》注释小组(以下简称《论衡》注释小组):“稍微,略微。”[1]
驳:世硕、公孙尼子之徒关于人本性的认识是有善有恶。上文:“周人世硕以为人性有善有恶,举人之善性,养而致之则善长;恶性,养而致之则恶长。……宓子贱、漆雕开、公孙尼子之徒,亦论情性,与世子相出入,皆言性有善有恶。”而仲任的认识也是有善有恶。下文:“实者,人性有善有恶,犹人才有高有下也。……谓性无善恶,是谓人才无高下也。……命有贵贱,性有善恶。谓性无善恶,是谓人命无贵贱也。”又《率性篇》仲任云:“论人之性,定有善有恶。”仲任与世硕、公孙尼子之徒关于人本性的认识完全一致,仲任如果称世硕、公孙尼子之徒只是“稍微,略微”得其正,其置自身于何地?
2.《雷虚篇》:“夫如是,火剡之迹非天所刻画也,或颇有而增其语,或无有而空生其言,虚妄之俗,好造怪奇。”
按:“或颇有而增其语,或无有而空生其言”:比于火剡之迹“无有”是人们“空生其言”的状况,仲任说也可能相反,火剡之迹“有”但被人们“增其语”。
增其语:夸大其词。空生其言:凭空生造。
又此副词“颇”,《论衡》注释小组:“略。”[2]
驳:仲任认为,“凡天下之事,不可增损”(《语增篇》)。其批评当时社会人们言事爱加夸大的不良习气,既针对“略”有而增其语行为,也针对“甚”有而增其语行为。《儒增篇》:“言事者好增巧美,……十则言百,百则言千。”“十”可谓“略”,“百”可谓“甚”。又《艺增篇》:“世俗所患,患言事增其实,……闻一增以为十,见百益以为千。”“一”可谓“略”,“百”可谓“甚”。等等。
以“略”为解,如果这裏虚妄之俗于火剡之迹亦“甚”有而增其语,仲任其不批评耶?
“颇”不表示程度,“有”既可以是“略”有,也可以是“甚”有,不泥于一端,不再存在遗漏。
《对作篇》:“世俗之性,好奇怪之语,说虚妄之文。何则?实事不能快意,而华虚惊耳动心也。是故才能之士,好谈论者,增益实事,为美盛之语;用笔墨者,造生空文,为虚妄之传。”“或颇有而增其语”,即“增益实事,为美盛之语”;“或无有而空生其言”,即“造生空文,为虚妄之传。”
又《是应篇》:“或时无有而空言生,或时实有而虚言”。“或无有而空生其言”,亦即“或时无有而空言生”;“或颇有而增其语”,亦即“或时实有而虚言”。或时:或许,可能。
又特别指出,仲任这裏先说一事,再说另一事,所作比较是视角从前往后发生回转的反向比较。下文凡先说一事,再说另一事者,均为这种比较。
3.《道虚篇》:“夫服食药物,轻身益气,颇有其验;若夫延年度世,世无其效。百药愈病,病癒而气复,气复而身轻矣。”
按:“服食药物,轻身益气,颇有其验”:比于为延年度世而服食药物效验“无其效”的状况,仲任说为轻身益气而服食药物的效验不同,“有其验”。
又此副词“颇”,《论衡》注释小组:“稍,略微。”[3]
驳:据下文“百药愈病,病癒而气复,气复而身轻矣”可知,仲任毫无保留地支持人们关于服食药物可以轻身益气的主张。准此,“颇”岂是“稍,略微”?
4.《问孔篇》:“孔子见南子,子路不说。子曰:‘予所鄙者,天厌之!天厌之!’南子,卫灵公夫人也,聘孔子,子路不说,谓孔子淫乱也。孔子解之曰:‘我所为鄙陋者,天厌杀我。’至诚\自誓,不负子路也。
问曰:孔子自解,安能解乎?使世人有鄙陋之行,天曾厌杀之,可引以誓,子路闻之,可信以解。今未曾有为天所厌者也,曰‘天厌之’,子路肯信之乎?行事:雷击杀人,水火烧溺人,墙屋压填人。如曰‘雷击杀我’,‘水火烧溺我’,‘墙屋压填我’,子路颇信之。今引未曾有之祸,以自誓于子路,子路安肯晓解而信之?”
按:孔子拜见名声不佳的卫灵公夫人南子,子路不高兴,以为孔子做了淫乱之事。孔子以“我所为鄙陋者,天厌杀我。”为誓来证明自己清白,打消子路的怀疑。厌:压。
“如曰‘雷击杀我’,‘水火烧溺我’,‘墙屋压填我’,子路颇信之”:比于孔子以“天厌之”为誓,子路因“未曾有为天所厌者”而不相信孔子的辩解的状况,仲任说如果孔子以“雷击杀我”“水火烧溺我”“墙屋压填我”为誓,那么子路会因“行事:雷击杀人,水火烧溺人,墙屋压填人。”而改变,相信孔子的辩解。行事:成事,已发生之事。
子路肯信之乎?子路不相信孔子的辩解也。
又此副词“颇”,《论衡》注释小组:“略微,有可能。”[4]
驳:“使世人有鄙陋之行,天曾厌杀之,可引以誓,子路闻之,可信以解。”“今引未曾有之祸,以自誓于子路,子路安肯晓解而信之?”据此可知,仲任的意见是,如果孔子以确曾发生灾祸的事立誓证明自身清白,那么子路可以相信而打消怀疑。准此,孔子拿确曾发生过的雷打死人、水火淹死烧死人、房子垮塌压死人的事立誓,子路应该是毫无保留、确定地相信孔子的誓言,而不是有保留、不确定地“略微,有可能”信之。
5.《谢短篇》:“《程材》《量知》言儒生、文吏之材,不能相过。以儒生修大道,以文吏晓簿书。道胜于事,故谓儒生颇愈文吏也。此职业外相程相量也。”
按:“道胜于事,故谓儒生颇愈文吏也”:由于掌握大道胜过操办具体事务,所以说,儒生材能不是不及文吏,而是胜过文吏。仲任这裏以自己的看法相比世人看法。
文吏:汉代称通晓法律、擅长公务处理及公文写作的官吏。愈:胜过。
仲任在《程材篇》中说当时社会人们认为儒生材能不及文吏:“论者多谓儒生不及彼文吏,见文吏利便,而儒生陆落,则诋訾儒生以为浅\短,称誉文吏以为深长。”“文吏理烦,身役于职,职判功立,将尊其能。儒生栗栗,不能当剧;将有烦疑,不能效力。力无益于时,则官不及其身也。将以官课材,材以官为验。是故世俗常高文吏,贱下儒生。”
又此副词“颇”,《论衡》注释小组:“稍微,略。”[5]吴庆峰:“很,甚。”[6]
驳:据《量知篇》,我们可以看到仲任认为儒生才能超过文吏,并不涉及程度:“《程材》所论,论材能行操,未言学知之殊奇也。夫儒生之所以过文吏者,学问日多,简练其性,雕琢其材也。”“过文吏”之“过”前并无程度修饰。
世人比较文吏儒生材能高下,儒生“不及”文吏,仲任相反,儒生材能“愈”文吏。
6.《谢短篇》:“夫总问儒生以古今之义,儒生不能知,别各以其经事问之,又不能晓,斯则坐守信师法,不颇博览之咎也。”
按:“斯则坐守信师法,不颇博览之咎也”:(儒生不知古今、不晓各经,)这是由于他们犯了固守经师所传儒家一经之学,而不肯博览古今群书的错误。
守信师法:秦燔《诗》《书》,灰炭之余,汉代经师教授弟子每仅一经,弟子从师学习,不越畛域,不违师训,信从并固守经师所传一经之学,即为“守信师法”。博览:指博览古今群书。
在仲任看来,儒生应该:不A,而B;而儒生实际:A,而不B。A,守信师法;B,博览。
又此副词“颇”,《论衡》注释小组:“少,稍微。”[7]裴学海:“甚也。”[8]
驳:仲任笔下守信师法的儒生的缺点就是不博览,不涉程度。同篇:“夫儒生不览古今,所知不过守信经文”。又《效力篇》:“诸生能传百万言,不能览古今,守信师法,虽辞说多,终不为博。”“使儒生博观览,则为文儒。”又《别通篇》:“儒生不博览”,“章句之生,不览古今”。又《超奇篇》:“能说一经者为儒生,博览古今者为通人。”等等。
又,仲任该篇文字在批评儒生不博览古今的同时,也批评了文吏不晓吏道,犯有跟儒生同样的错误:“文吏所当知,然而不知,亦不博览之过也。”亦,表示两事类同。如果这裏儒生“不颇博览之咎”“颇”具有表示程度的语义,那么文吏“不博览之过”将因缺少程度修饰而不属于类同的情况。
7.《效力篇》:“诸生能传百万言,不能览古今,守信师法,虽辞说多,终不为博。殷、周以前,颇载六经,儒生所不能说也。”
按:“殷、周以前,颇载六经”:比于儒生“不能览古今,守信师法”仅学习一种经书的状况,仲任说殷、周以前之事不是仅记载在一种经书之上,而是记载在全部六种经书之上。
汉代儒生“守信师法”,信从并固守经师所传儒家一经之学,不再旁涉它经它书。上文:“说一经之儒”。又《程材篇》:“说一经之生”。又《谢短篇》:“儒生能说一经”。又《超奇篇》:“能说一经者为儒生”。又上引《别通篇》:“守信一学”。等等。
传百万言:指儒生解说一种儒家经书多达百万字。
《宣汉篇》:“唐、虞、夏、殷,同载在二尺四寸。”二尺四寸:汉代儒家经书採用二尺四寸长的竹简书写。这裏代指儒家《诗》《书》《礼》《乐》《易》《春秋》六种经书。
儒生所学是A,殷周以前之事记载在B,人不能不学而知,儒生不学习B,自然不能讲说殷周以前之事了。A,儒家一种经书;B,儒家全部六种经书。
又此副词“颇”,《论衡》注释小组:“略。”[9]
驳:儒生“不能览古今,守信师法”仅学习一种儒家经书,殷周以前之事六经“略”载,两个话题各说各事,下文“儒生所不能说也”如何牵合文义?
8.《别通篇》:“涉浅\水者见虾,其颇深者察鱼鳖,其尤甚者观蛟龙,足行迹殊,故所见之物异也。”
按:“涉浅\水者见虾,其颇深者察鱼鳖”:比于涉浅\水人们看到虾的状况,仲任说相反的,人们涉深水则可以看到鱼鳖。
又此副词“颇”,《论衡》注释小组:“稍微。”[10]
驳:仲任习惯以“渊”配“鱼鳖”“鱼”。《龙虚篇》:“在渊水之中,则鱼鳖之类。”又《答佞篇》:“鱼鳖匿渊”。又《物势篇》:“人生于天地也,犹鱼之生于渊”。又《感虚篇》:“瓠芭皷瑟,渊鱼出听。”又《效力篇》:“渊中之鱼”。又《自然篇》:“不驱鱼令上陵,不逐兽令入渊”。渊,《文选·班固〈典引〉》:“与之斟酌道德之渊源。”蔡邕注:“水深曰渊。”[11]据上可知,“颇”不得为“稍微”。
9.《明雩篇》:“变复之家,以久雨为湛,久旸为旱,旱应亢阳,湛应沉溺。或难曰:‘夫一岁之中,十日者一雨,五日者一风。雨颇留,湛之兆也;旸颇久,旱之渐也。湛之时,人君未必沉溺也;旱之时,未必亢阳也。’”
按:“雨颇留,湛之兆也;旸颇久,旱之渐也”:已过正常时间,天仍雨而不晴,这是发生水灾的徵兆;已过正常时间,天仍晴而不雨,这是发生旱灾的徵兆。旸,《说文》:“日出也。”即天晴。
“十日者一雨,五日者一风。”说话人说这是正常晴、雨天气。
说话人这裏以实然晴、雨天气相比应然正常晴、雨天气。
又此副词“颇”,《论衡》注释小组:“稍微。”[12]《汉语大字典》:“很,甚。”[13]
驳:依前说,“雨稍微留”,“旸稍微久”,程度既已停留在“稍微”上,那么后面就不可能再发展为水旱灾害。依后说,“雨甚/很留”,“旸甚/很久”,据上文“久雨为湛,久旸为旱”说法,此时水旱灾害已然发生,岂得再谓“湛之兆”“旱之渐”?
10.《感类篇》:“秋夏之际,阳气尚盛,未尝无雷雨也,顾其拔木偃禾,颇为状耳。……正月阳气发洩,雷声始动,秋夏阳至极而雷折。”
按:“顾其拔木偃禾,颇为状耳”:比于春季雷雨不拔木偃禾的状况,仲任说秋夏雷雨不同,拔木偃禾。为状:加以表现。
“正月阳气发洩,雷声始动”,正月开始有雷,然而仲任不言其拔木偃禾,据此可推,
在仲任看来,春季雷雨不拔木偃禾。
又此副词“颇”,《论衡》注释小组:“稍微,略。”[14]
驳:显然,秋夏雷雨拔木偃禾,既可以“稍微,略”为状,也可以“甚,很”为状,单言“稍微,略”为状,遗漏“甚,很”为状,顾此而失彼。
“颇”不表示程度,“为状”既可以“稍微,略”为状,也可以“甚,很”为状,不泥于一端,不再存在遗漏。
11.《齐世篇》:“故夫宓羲之前,人民至质朴,卧者居居,坐者于于,群居聚处,知其母不识其父。至宓羲时,人民颇文,知欲诈愚,勇欲恐怯,强欲淩弱,众欲暴寡,故宓羲作八卦以治之。”
按:“宓羲时,人民颇文”:比于宓羲之前人民“至质朴”的状况,仲任说宓羲之时人民不同,“文”。换言之,宓羲之前与宓羲之时,人民一质一文。
质朴,指民智未开,无争竞之心;文,指民智已开,争竞之心起。
又此副词“颇”,《论衡》注释小组:“稍微。”[15]
驳:人民智慧“稍微”开,“稍微”有争竞之心,不足以与下文文义相称。
12.《宣汉篇》:“方今无凤鸟、河图,瑞颇未至悉具,故谓未太平。”
按:“方今无凤鸟、河图,瑞颇未至悉具”:比于有凤鸟、河图瑞“悉具”的状况,说话人说方今无凤鸟、河图瑞不同,“未至悉具”。
说话人这裏以实然瑞之状况相比应然瑞之状况,应然瑞之状况在说话人言外。
又此副词“颇”,《论衡》注释小组:“略微。”[16]
驳:由于瑞略微欠齐备,而称天下未太平,说法不类。果真“颇”为“略微”,那么应说成:由于瑞略微欠齐备,因此天下未足够太平。
13.《宣汉篇》:“唐世黎民雍熙,今亦天下修仁,岁遭运\气,穀颇不登,迥路无绝道之忧,深幽无屯聚之奸。”
按,“岁遭运\气,穀颇不登”:比于正常年景穀登的状况,仲任说当今遭遇自然灾害穀不同,“不登”。不登,即歉收。
运\气:亦称“无妄气”,指自然界运\行的灾害之气。
仲任这裏以今岁年景相比正常年景。
又此副词“颇”,《论衡》注释小组:“有些。”[17]刘盼遂:“无。”[18]
驳:引文所说灾情,仲任多次言及:《明雩篇》:“建初孟年,北州连旱,牛死民乏,放流就贱。”《恢国篇》:“建初孟年,无妄气至,岁之疾疫也,比旱不雨,牛死民流,可谓剧矣!皇帝敦德,……转穀振赡,民不乏饿,天下慕德,虽危不乱。民饑于谷,饱于道德,身流在道,心回乡内。以故道路无盗贼\之迹,迥绝无劫夺之奸。”又《须颂篇》:“建初孟年,无妄气至,圣世之期也。皇帝敦德,救备其灾。”等等。据上可知,“颇”非“有些”,更非“无”。
把“岁遭运\气,穀颇不登,迥路无绝道之忧,深幽无屯聚之奸”的意思疏解一下:虽然遭遇自然灾害,五穀不是正常年景,是歉收,但仍旧边远路途无人抢劫,偏僻所在无人作奸。——人们遭遇困难而不作奸犯科,这正是上文“天下修仁”的反映。
14.《须颂篇》:“司马子长纪黄帝以至孝武,扬子云录宣帝以至哀、平,陈平仲纪光武,班孟坚颂孝明,汉家功德,颇可观见;今上即命,未有褒载,《论衡》之人,为此毕精,故有《齐世》、《宣汉》、《恢国》、《验符》。”
按:“汉家功德,颇可观见”:比于当今皇帝功德未见有人记载颂扬的状况,仲任说孝武、孝宣至孝哀、孝平、光武、孝明帝等不同,各自功德已被太史公、扬子云、陈平仲及班固等记载颂扬。今上:指汉章帝刘炟。
“可观见”,“有褒载”也;“未有褒载”,不“可观见”也,仲任换文陈述事物不同状况。
又此副词“颇”,《论衡》注释小组:“稍微,略。”[19]
驳:且不说太史公、扬子云、陈平仲于汉家功德所纪如何,但就仲任评价班孟坚颂扬汉明帝而论,即断不可谓“稍微,略”可观见。下文仲任云:“孝明之时,众瑞并至,百官臣子,不为少矣。唯班固之徒称颂国德,可谓誉得其实矣。颂文谲以奇,彰汉德于百代,使帝名如日月。”“论功德之实,不失毫釐之微。”又“稍微,略”可观见比于“未有褒载”,亦五十步耳,优劣相去不远,仲任对“今上即命”尽可如法纪载,何须“为此毕精”?
太史公、扬子云、陈平仲与孟坚并提,三家颂汉功德,仲任评价岂异于孟坚?
15.《佚文篇》:“唐、虞既远,所在书散;殷、周颇近,诸子存焉。”
按:“殷、周颇近”:比于唐、虞时代“远”的状况,仲任说殷、周不同,“近”。
又此副词“颇”,《论衡》注释小组:“稍微。”[20]
驳:以“稍微”为解,虽然可通,但综观全书,通于此而不通于彼。
16.《论死篇》:“天地之性,能更生火,不能使灭火复燃;能更生人,不能令死人复见。不能使灭灰更为燃火,吾乃颇疑死人能复为形。案火灭不能复燃以况之,死人不能复为鬼,明矣。”
按,“不能使灭灰更为燃火,吾乃颇疑死人能复为形”:因为不能使灭灰再为燃火,所以我不同于世人,世人相信死人能复为形,而我怀疑死人能复为形。
本篇篇首“世谓人死为鬼,有知,能害人”,是世人相信死人能复为形也。
死人能复为形:即人死后为鬼具有形体的迷信说法。
结合篇首文字,即知仲任这裏以自己的看法相比世人看法。
又此副词“颇”,《论衡》注释小组:“略微,多少。”[21]
驳:吾乃“略微”“多少”疑死人能复为形,岂得通于下文“死人不能复为鬼,明矣”文义?
17.《言毒篇》:“或问曰:‘天地之间,万物之性,含血之虫,有蝮蛇、蜂、虿,咸怀毒螫,犯中人身,谓濩疾痛,当时不救,流遍一身;草木之中,有巴豆、野葛,食之凑懑,颇多杀人。不知此物,稟何气于天?’”
按:“颇多杀人”:说话人先设定一个毒死人的数量标準,然后以巴豆、野葛毒死人的数量相比标準,说巴豆、野葛毒死人的数量不在那个标準,而属于比标準多的情况。
颇多杀人:即杀人颇(偏)多,换言之,毒死不少人。
又此副词“颇”,《论衡》注释小组无说;吴庆峰:“很。”[22]
驳:以“很”为解,虽然可通,但综观全书,通于此而不通于彼。
18.《知实篇》:“孟子曰:‘子夏、子游、子张,得圣人之一体;冉牛、闵子骞、颜渊,具体而微。’六子在其世,皆有圣人之才,或颇有而不具,或备有而不明,然皆称圣人,圣人可勉成也。”
按:“或颇有而不具,或备有而不明”:比于冉牛、闵子骞与颜渊三人于孔子学问“备有而不明”的状况,仲任说子夏、子游与子张三人不同,“有而不具”。具:全面。
又此副词“颇”,《论衡》注释小组:“略微。”[23]
驳:显而易见,“或颇有而不具”指上文子夏、子游及子张“得圣人之一体”,即学到了孔子某一方面的学问。据此,试问,学到孔子某一方面的学问,能说是“略微,稍微”有孔子的学问?或者,“略微,稍微”有学问等于有某一方面的学问?
19.《正说篇》:“经之传不可从,五经皆多失实之说。《尚书》《春秋》行事成文,较着可见,故颇独论。”
按:“《尚书》《春秋》行事成文,较着可见,故颇独论”:《尚书》《春秋》所作记载,相对有可靠的事实依据可查,所以仅评论它们,而不评论其他三经。
仲任这裏施一事——评论《尚书》《春秋》,而排除另一事——评论《诗》《礼》《易》,“颇独”连文,皆表限定。
又此副词“颇”,《论衡》注释小组:“略微。”[24]
驳:以“略微”为解,虽然可通,但综观全书,通于此而不通于彼。
同时指出,本篇篇首仲任云:“儒者说五经,多失其实。……虚说传而不绝,实事没而不见,五经并失其实。《尚书》、《春秋》事较易,略正题目粗粗之说,以照篇中微妙之文。” 比较两处文字,“颇”与“略”是不是同义词?我们认为不是同义词,它是仲任从不同角度说同一件事。
20.《案书篇》:“《左传》言多怪,颇与孔子‘不语怪力’相违反也。”
按:“《左传》言多怪,颇与孔子‘不语怪力’相违反”:《左传》记录了较多怪异之事,与孔子作《春秋》“不语怪力”相比,不是相符合,而是相违反。
仲任这裏以《左传》记事现实相比人们对《左传》的预期。
《左传》言多怪,指《左传》记载了较多占卜、占梦之事。
又此副词“颇”,《论衡》注释小组:“稍。”[25]
驳:《左传》“言多怪”,孔子“不语怪”,“多怪”比“不语怪”,“颇”岂是“稍”?
21.《案书篇》:“《新语》陆贾所造,盖董仲舒相被服焉,皆言君臣政治得失,言可采行,事美足观。鸿知所言,参贰经传,虽古圣之言,不能过增。陆贾之言,未见遗缺;而仲舒之言雩祭可以应天,土龙可以致雨,颇难晓也。”
按:“仲舒之言雩祭可以应天,土龙可以致雨,颇难晓也”:比于陆贾探讨政治得失的言论“未见遗缺”的状况,仲任说董仲舒探讨政治得失关于雩祭可以应天、土龙可以致雨的言论不同,存在“难晓”的不足。
在仲任看来,如果旱灾是由政治不当造成,那么应该改善政治,而不是通过举行雩祭、堆致土龙来求雨。下文仲任云:“以政致旱,宜复以政。政亏,而复修雩设龙,其何益哉?”等等。
“未见遗缺”,不“难晓”也;“难晓”,“见遗缺”也,仲任再换文陈述事物不同状况。
又此副词“颇”,《论衡》注释小组无说;袁华忠,方家常:“很。”[26]
驳:仲任称事物不易为人了解,习惯单说“难晓”,不作程度修饰。如:《祭意篇》:“春雩之礼废,秋雩之礼存,故世常修灵星之祀,到今不绝。名变于旧,故世人不识;礼废不具,故儒者不知。世儒案礼,不知灵星何祀,其难晓亦不识说。”又《正说篇》:“(论语)汉兴失亡,至武帝发取孔子壁中古文,得二十一篇,齐、鲁、河间九篇,三十篇,至昭帝始读二十一篇,宣帝下太常博士,时尚称书难晓,名之曰传。”又《自纪篇》:“狱当嫌辜,卿决疑事,浑沌难晓,与彼分明可知,孰为良吏?……浅\文读之难晓,名曰不巧,不名曰知明。……夫笔着者,欲其易晓而难为,不贵难知而易造。”等等。文中“难晓”前皆不作程度修饰。不巧,笨拙。知明,高明。难知,难晓。
22.《对作篇》:“董仲舒作道术之书,颇言灾异政治得失,书成文具,表在汉室。主父偃嫉之,诬奏其书。”
按:“董仲舒作道术之书,颇言灾异政治得失”:比于他人所作道术之书谈论政治不涉及灾异的状况,仲任说董仲舒所作道术之书谈论政治不同,致力于探究灾异与政治的关係,认为灾异的发生源于政治的失当。
仲任这裏以仲舒所作道术之书相比他人所作道术之书。引文有上文,上文仲任即言孔墨荀孟、韩非、陆贾、桓谭等人有道术之书事。
又补充说明,把灾异与政治挂起钩来研究并形成理论,乃是仲舒首创。
又此副词“颇”,《论衡》注释小组:“甚,大。”[27]
驳:以“甚,大”为解,虽然可通,但综观全书,通于此而不通于彼。
23.《对作篇》:“建初孟年,中州颇歉,颍川汝南,流民四散。”
按:“建初孟年,中州颇歉”:建初初年,中州粮食收成不是正常年景,是歉收。
仲任这裏以建初孟年现实年景相比正常年景。
又此副词“颇”,《论衡》注释小组无说;袁华忠,方家常:“很。”[28]
驳:以“很”为解,虽然可通,但综观全书,通于此而不通于彼。
以上我们分析了《论衡》全部24例副词“颇”的语义,23例(例9有2例“颇”)表示相反或不同,剩下1例(例19)表示限定,不言自明,《论衡》所用副词“颇”表现出来的上述语义特徵,全面支持了我们早先提出的汉代副词“颇”的语义是表示相反或不同与表示限定的观点。
我们期待,通过上述努力,我们实现了在文章开头提出的使我们关于汉代副词“颇”语义的新观点更加深入人心的目标。
(编者按:本文收稿时间爲2015年8月12日17:44。)

[1] 北京大学历史系《论衡》注释小组:《论衡注释》,中华书局1979年,第201页。
[2]《论衡注释》,第399页。
[3] 《论衡注释》,第433页。
[4] 《论衡注释》,第523页。
[5] 《论衡注释》,第714页。
[6] 吴庆峰:《论衡虚词通释》,齐鲁书社2011年,第169页。
[7] 《论衡注释》,第727页。
[8] 裴学海:《古书虚字集释》,中华书局1954年,第853页。
[9]《论衡注释》,第737页。
[10]《论衡注释》,第757页。
[11] 宗福邦、陈世铙、萧海波等编:《故训汇纂》,商务印书馆 2003 年,第1290页。
[12]《论衡注释》,第871页。
[13] 汉语大字典编辑委员会编:《汉语大字典》,湖北长江出版集团等 2010 年,第4654页。
[14]《论衡注释》,第1053页。
[15]《论衡注释》,第1078页。
[16]《论衡注释》,第1093页。
[17]《论衡注释》,第1107页。
[18] 黄晖:《论衡校释(附论衡集解)》,中华书局1990年,第822页。
[19]《论衡注释》,第1158页。
[20]《论衡注释》,第1177页。
[21]《论衡注释》,第1191页。
[22]《论衡虚词通释》,第169页。
[23]《论衡注释》,第1531页。
[24]《论衡注释》,第1607页。
[25]《论衡注释》,第1633页。
[26] 袁华忠,方家常:《论衡全译》,贵州人民出版社1993年,第1760页。
[27]《论衡注释》,第1652页。
[28]《论衡全译》,第1780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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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出处:http://his.newdu.com/a/201711/05/513086.html

以上是关于从《论衡》看汉代副词“颇”的语义的介绍,希望对想了解历史故事的朋友们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