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肩水金关汉简(壹)》所见卒阁钱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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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标题:《肩水金关汉简(壹)》所见卒阁钱簿


(南宁沛鸿民族中学)
《肩水金关汉简(壹)》有简释文如下:
《肩水金关汉简(壹)》所见卒阁钱簿
《肩水金关汉简(壹)》所见卒阁钱簿卒阁钱簿 《肩水金关汉简(壹)》所见卒阁钱簿
《肩水金关汉简(壹)》所见卒阁钱簿(削衣) 73EJT4:124 [1]
此简释文前后均有断简符,已残缺不全,所幸还残存 “卒阁钱簿”四个字。“卒阁钱簿”作为簿籍之一种,《肩水金关汉简(壹)》得见应尚属首次。
对于简中所见的“阁”,已有诸位前贤考论详备。[2]谢桂华先生认为:阁是存放官府和戍卒私人钱物的处所;所存包括官私钱财、各部(侯)书写材料和戍卒廪盐、戍卒个人布帛、衣履、私橐以及其他器物。而所谓“卒阁钱”,是指燧卒存放在阁中的私钱。[3]
而与“卒阁钱”有关的简文,在此前刊布的汉简中已数见,亦已为学者徵引:
□始建国地皇《肩水金关汉简(壹)》所见卒阁钱簿
《肩水金关汉简(壹)》所见卒阁钱簿?
卒阁名□《肩水金关汉简(壹)》所见卒阁钱簿
《肩水金关汉简(壹)》所见卒阁钱簿? 61.12
第卅二卒宋善 五月辛酉自取卩?毕 钱二千卩 九月戊辰阁 206.8
吏奉钱十五万九百 私橐二百廿二
甲渠候官 卒阁钱六万四千 八月见谷
卒吏钱已发 264.11
鄣卒许镇 毕 钱千六百卩 ?五月丙寅自取《肩水金关汉简(壹)》所见卒阁钱簿
《肩水金关汉简(壹)》所见卒阁钱簿 285.21
临桐卒王博士 毕 钱千 五月丙寅自取卩?
下 九月已巳阁 326.21 [4]
谢桂华先生根据206.8、285.21、326.21三简的出土地点、质地、简文内容、书写格式和笔迹完全相同,而推定三简属于同一册书,均属于“卒阁(钱)名籍”;而61.12简,则是此类簿籍的簿检。[5]此外,李天虹先生曾指出,简文中的簿和籍似乎具有一定程度的对应关係。[6]《肩水金关汉简(壹)》所见的“卒阁钱簿”正与“卒阁(钱)名籍”对应,印证李先生之说。
另外,与“卒阁钱簿”简同一探方(T4)所出的还有以下数简:
《肩水金关汉简(壹)》所见卒阁钱簿
《肩水金关汉简(壹)》所见卒阁钱簿□□ 阁钱二千 出五□《肩水金关汉简(壹)》所见卒阁钱簿
《肩水金关汉简(壹)》所见卒阁钱簿 (削衣) 73EJT4:133
《肩水金关汉简(壹)》所见卒阁钱簿
《肩水金关汉简(壹)》所见卒阁钱簿阁钱二千数少卅一就十二 见千九百《肩水金关汉简(壹)》所见卒阁钱簿
《肩水金关汉简(壹)》所见卒阁钱簿 (削衣) 73EJT4:134
《肩水金关汉简(壹)》所见卒阁钱簿
《肩水金关汉简(壹)》所见卒阁钱簿阁钱二千就□ 《肩水金关汉简(壹)》所见卒阁钱簿
《肩水金关汉简(壹)》所见卒阁钱簿(削衣) 73EJT4:135
73EJT4:133、73EJT4:134、73EJT4:135三简,简文中均有“阁钱”字样;且三简同见的“阁钱二千”,写法、笔迹风格与“卒阁钱簿”所见相同,应属卒阁钱簿简册。此三简简文虽残,但从有限简文上看,与之前所见208.8、285.21、326.21三简有所不同。208.8、285.21、326.21三简所见简文内容较为完整,有阁钱记录,亦有取钱记录;其中士卒的燧属、姓名、阁钱数额、存阁时间是阁钱记录,表明已取尽阁钱的文字和符号、取钱的时间、方式则是取钱记录。而73EJT4:133、73EJT4:134、73EJT4:135三简简文残缺严重,记录不全;三简同见的“阁钱二千”是阁钱的数额,应是阁钱时的记录;73EJT4:133简“出五□”,后所缺字应有“十”或“百”, 书写字体较简文前部要小,应是存阁之后某时又从阁中取走一部份钱的记录。73EJT4:134、73EJT4:135简,图版所见字体、笔迹一而贯之,只残见阁钱时的记录。在简文的体例上,73EJT4:133、73EJT4:134、73EJT4:135三简“阁钱”之后紧跟数额;208.8、285.21、326.21三简单列阁钱数额,然后在存阁时间后面加一个“阁”字表示;二者有明显的差异。
73EJT4:134简简文残存最多,尤其值得注意。简文中有“见”字,“见”即“现”,264.11简亦有此字,是现有之意;“数少卅一”, “数少”用例,亦可见于《居延新简》:
《肩水金关汉简(壹)》所见卒阁钱簿
《肩水金关汉简(壹)》所见卒阁钱簿马禁数少一 E.P.T52:439
偃数少二 E.P.T56:158
第十七部䖟矢九百五十
数少廿三受燧长陈尚九百诩 E.P.F22:708 [7]
由73EJT4:134简后面的简文现有“千九百”有余来判断,“数少”意即清数所见较应见少,之后数字则是所少数目;“数少卅一”应是士卒阁钱前所报数目与入阁时数见少了三十一钱。由此亦可推测士卒阁钱的一些手续、程序:士卒一方报上所阁钱数额,然后阁方对钱数进行清数,之后才登记入阁,登记时还写明士卒所报数额及实际数见数额。
与阁钱手续、程序相关的简文,《肩水金关汉简(壹)》中还有一简:
《肩水金关汉简(壹)》所见卒阁钱簿
《肩水金关汉简(壹)》所见卒阁钱簿文理遇钱毋过入《肩水金关汉简(壹)》所见卒阁钱簿
《肩水金关汉简(壹)》所见卒阁钱簿 (削衣) 73EJT4:143
此简也是与“卒阁钱簿”简同一探方(T4)所出,同样是残缺严重,之所以说与阁钱有关,不仅是因为简文中有“钱”字,还因为其简文句式、内容与《居延汉简释文合校》所见一简相似度极高。《居延汉简释文合校》所见简文如下:
杂予阁谨以文理遇士卒毋令冤失职务称令意且遣都吏循行廉察不如护大守府书致
案毋忽如律令/掾熹属寿给事佐明 10.40 [8]
裘锡圭先生引用此简时断句为“杂予阁,谨以文理遇士卒,毋令冤失职(下略)”,并对此有分析曰:“似是告诫属下官吏善待士卒的文书,‘……杂予阁’这一句虽然文字残缺,但可以看出意思大概是说,对士卒阁物的要求应该满足。”[9] “谨以文理遇”是汉简所见公文习用之语, 除见于10.40简之外,尚可见于《居延新简》:
九月乙亥凉州刺史柳使下部郡大守属国农都尉承书从事下当用者明察吏有若能者勿用严教官属
谨以文理遇百姓务称明诏厚恩如诏书 /从事史贺音 E.P.T54:5
告吏谨以文理遇士卒∠病致医药加恩仁恕务以爱利省约为首∠毋行暴殴击 E.P.F22:246[10]
“谨以文理遇”句中,文指文法,即法律与政教;理,指道理、礼遇。[11]由此推断,73EJT4:143简是一枚阁钱有关律令的残简;释文应当断句为:“《肩水金关汉简(壹)》所见卒阁钱簿
《肩水金关汉简(壹)》所见卒阁钱簿 文理遇钱,毋过入《肩水金关汉简(壹)》所见卒阁钱簿
《肩水金关汉简(壹)》所见卒阁钱簿”;“文理”前断简所缺字中应有“谨以”二字。10.40简“谨以文理遇士卒”是告诫要依法善待士卒,对士卒阁物的要求应该满足;73EJT4:143简是“文理遇钱”,则应是要求阁钱时必须依法认真履行有关程序、手续。“毋过入”三字后面的简文未见,不过由“毋过”的法令规定亦可推测,爲了“毋过”,阁钱时必有一道程序是士卒与阁方当面清数钱物;也由此才有了73EJT4:134简“阁钱二千数少卅一”的记载。至此可见,对于士卒阁钱,有相关的法律、政令可依据,阁钱时士卒和阁方须依法履行有关手续。
经过以上分析,73EJT4:134简释文可断句为:“ 《肩水金关汉简(壹)》所见卒阁钱簿
《肩水金关汉简(壹)》所见卒阁钱簿阁钱二千,数少卅一,就十二,见千九百《肩水金关汉简(壹)》所见卒阁钱簿
《肩水金关汉简(壹)》所见卒阁钱簿 ”,残句中“就十二”仍值得讨论。“就十二”一句还见于以下一简:
出钱六百 就十二 赋临泽隧长王延寿 自取 73EJT6:65
而73EJT4:135简“阁钱二千”之后亦残有“就”字。结合73EJT4:134简残句语意,“就十二”无疑也与钱有关,是“就十二钱”或“就钱十二”的省写。73EJT6:65简的“就十二”也应如此。 在此,“就”应即“僦”;“就”“就人”“就直”“就钱”在新旧汉简中常见,不胜枚举。或是受到汉简转输语境影响,学者释“就”及相关词语多与运载、车父关联。[12]然而,考诸字源,“僦”之本意与运载、车父相去较甚远。《说文解字》:“僦,赁也。”[13] 意即租赁。《居延汉简释文合校》有简:
三𤍫燧长徐宗 自言故霸胡亭长宁就舍钱二千三百卅数责不可得 3.4 [14]
其中“就舍”即租赁房舍,“就舍钱”即租赁房屋的租金。因此,“就十二”,便有可能是指租金十二钱,而不一定与汉简以往常见“就直”“就钱”含义相同。况且,一来汉简以往所见“就直”“就钱”数额一般都比较大,一辆车的就钱高达一千三百四十七钱,十二钱与之相去甚远;二来73EJT4:134、73EJT4:135二简均言阁钱,与转输亦相去甚远。遗憾的是,由于73EJT4:134简“见千九百”之后的数字缺失,无法直接确定“就十二”便是需扣除的租金。然而,《居延新简》中有一简:
十二月……积三月
《肩水金关汉简(壹)》所见卒阁钱簿
《肩水金关汉简(壹)》所见卒阁钱簿徐充国
奉钱千八百 ( 以上为第一栏 )
出钱三百一十偿第卅燧卒王弘︱
出钱千一十偿第卅三燧卒陈第宗钱︱
出钱八就十月尽十二月月二钱七分︱( 以上为第二栏 )
●凡出钱千三百廿八︱
今余钱四百七十二︱ ( 以上为第三栏 ) E.P.T51:214 [15]
简中所见徐充国,也见于E.P.T50:148简,[16]是第卅一燧的燧长,而燧长的月俸为六百钱,[17]因此E.P.T51:214简所言的“十二月……积三月”“奉钱千八百”应是其十月至十二月累积的俸钱。由偿还的数额可见,徐充国的债务超过了两个月的月俸。李均明先生曾说:“对负债官吏,所在部门常常以扣除该官吏的俸禄去偿还债务”,[18]或许因此候官扣留其三个月的俸禄以偿还债务。而根据谢桂华先生的研究结果,被扣留的俸钱只能积存于候官的阁中。亦由此可见,阁在处理卒吏债务问题时所起的独特作用。
E.P.T51:214简中“出钱八,就十月尽十二月,月二钱七分”一句至为关键,“出钱八”及余钱数额表明俸钱中有八钱被扣除,“就十月尽十二月”则说明扣除的八钱是十月至十二月的租金,“月二钱七分”即每月的租金为二钱七分。三个月的租金实为八钱一分,不过结算的时候,舍去一分,实扣八钱。由此简推断,73EJT4:134与73EJT6:65简的“就十二”也应是扣除的十二钱租金。
至于存阁的租金收取标準,E.P.T51:214简所见是“月二钱七分”;已知徐充国每月俸钱为六百钱,则积存在阁中的俸钱数额会逐月增加,然而月租却始终均为二钱七分。由此可见,存阁的租金按月定额收取。E.P.T51:214简所见每月二钱七分是否为普遍标準,则有待更多材料的发现和支持。
综上,《肩水金关汉简(壹)》所见的“卒阁钱簿”正与以往所见的“卒阁(钱)名籍”相对应;士卒阁钱有相关律令可依据,阁钱时须依法履行严格手续;而阁方则按月收取一定的“僦钱”——租金。
附记:拙文写作时,得张俊民先生惠赐图版照片,谨致谢忱。
(编者按:[1]张俊民《<肩水金关汉简(壹)>释文》,简帛网,2011年9月23日,http://www.bsm.org.cn/show_article.php?id=1555。后文凡引简号前四位为73EJ者皆出于此,不再一一注出。
[2]王国维《邸阁考》,见《观堂集林》(外二种)第628页,河北教育出版社,2003年11月第2版;劳干《居延汉简考证》第45-46页,见《居延汉简考释之部》;裘锡圭《汉简零拾》,见《文史》(第十二辑)第5-8页;谢桂华《居延汉简所见邸与阁》,见《出土文献研究》(第三辑)第129-144页。
[3]谢桂华《居延汉简所见邸与阁》,见《出土文献研究》(第三辑)第129-144页,中华书局,1998年10月。
[4]谢桂华 李明均 朱国炤《居延汉简释文合校》第107、320、439、481、519页,文物出版社,1987年1月。
[5]谢桂华《居延汉简所见邸与阁》,见《出土文献研究》(第三辑)第135页,中华书局,1998年10月。
[6]李天虹《居延汉简簿籍分类研究》前言第ⅷ页,科学出版社,2003年9月。
[7]甘肃省文物考古研究所 甘肃省博物馆 文化部古文献研究室 中国社会科学院历史研究所《居延新简:甲渠侯官与第四燧》第257、318、522页,文物出版社,1990年7月。
[8]谢桂华 李明均 朱国炤《居延汉简释文合校》第18页,文物出版社,1987年1月。
[9]裘锡圭《汉简零拾》,见《文史》(第十二辑)第7页,中华书局,1981年9月。
[10]甘肃省文物考古研究所 甘肃省博物馆 文化部古文献研究室 中国社会科学院历史研究所《居延新简:甲渠侯官与第四燧》第301、493页,文物出版社,1990年7月。
[11]沈刚《居延汉简语词汇释》第41页,科学出版社,2008年12月。
[12]沈刚《居延汉简语词汇释》第252、253页,科学出版社,2008年12月。
[13]许慎《说文解字》(陈昌治刻本)第168页,中华书局,1963年12月。
[14]谢桂华 李明均 朱国炤《居延汉简释文合校》第1页,文物出版社,1987年1月。
[15]甘肃省文物考古研究所 甘肃省博物馆 文化部古文献研究室 中国社会科学院历史研究所《居延新简:甲渠侯官与第四燧》第190页,文物出版社,1990年7月。
[16]其简文为:“第卅一燧长徐充国 九月奉《肩水金关汉简(壹)》所见卒阁钱簿
《肩水金关汉简(壹)》所见卒阁钱簿 ”,见《居延新简:甲渠侯官与第四燧》第162页。
[17]陈梦家《汉简缀述》第142页,中华书局,1980年12月。
[18]李均明《居延汉简债务文书述略》,《文物》1986年第11期第41页。 (责任编辑:admin)

原文出处:http://his.newdu.com/a/201711/05/51370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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