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物-汉晋衣物疏补释五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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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标题:汉晋衣物疏补释五则


(武汉大学简帛研究中心)
一、 缃□□衣一领
见于连云港海州西汉霍贺墓出土《衣物疏》牍第二栏[1]。首字原文作:

博物-汉晋衣物疏补释五则。”颜师古注:“缃,浅黄也。”[6]“缃”亦见于其他汉晋遣册、衣物疏,表颜色,如:马王堆M3简348记“霜绪襌衣缋椽”[7],伊强先生指出“霜”当读爲“缃”[8];连云港西郭宝西汉墓《衣物疏》牍记“相縠合衣一领”、“相丸粉橐一”[9],连云港尹湾西汉墓M6《君兄衣物疏》牍记“霜丸複衣一领”[10] 、连云港尹湾新莽墓M2《衣物疏》牍记“霜散紟一领”、“霜丸衣一领”、“霜丸合衣一领”、“练霜衣一领”、“帛霜複繻一领”等凡九见,“相”、“霜”,马怡先生指出皆应读爲“缃”[11]。
二、白素□衣一领
见于连云港海州西汉霍贺墓《衣物疏》牍第三栏。第二字,原文作:
博物-汉晋衣物疏补释五则
博物-汉晋衣物疏补释五则
发掘整理者释爲“索”[12],不误。“索”在此读爲“素”。素,《说文·素部》:“白緻缯也。”本义指白色的生帛。该衣物疏中“素”前有“白”修饰颜色,则此“素”当指无纹饰。《释名·释采帛》:“素,朴素也,已织则供用,不复加功饰也。又物不加饰皆目谓之素,此色然也。”[13]连云港尹湾新莽墓M2《衣物疏》牍第四栏亦有“青素绔一”[14],其中“素”亦表示没有纹饰,而不表颜色。“白素□衣”指用白色无纹饰丝织品製成的某种衣服。
三、青鬕一、白鬕一
见于连云港尹湾新莽墓M2《衣物疏》牍背面第三栏,整理者释爲“青幕一、白幕一”[15]。《中国简牍集成》从整理者所释,并指出“幕”意爲“帷幕”[16]。从衣物疏内容来看,“青幕一、白幕一”前文所记:“薄巾絮、白纶、黄纶、靡絮、卢絮”,后文所记“□絮、□□絮”皆爲头衣之属。因此,我们怀疑“幕”亦爲一种头衣。由此,我们认爲“幕”可读爲“鬕”,指一种绕在妇女髮髻上的结带。《说文·髟部》:“鬕,带结饰也。”王筠《说文解字句读·卷十七》:“言带结谓之鬕也。带结者,《西京赋》注引作‘带结’,谓以带绕髻也,即李注所云:‘以麻杂爲髻,如今撮者’是也。”[17]《广韵·祃韵》:“鬕,妇人结带。”[18]《类篇·髟部》:“鬕,袜额也,一曰带结饰。又未各切,髻饰。” [19]发掘报告称:“墓主人爲一中年女性”亦可作爲“鬕”爲妇女头衣的一则旁证[20]。
四、故帛纑不借一量
见于江西南昌东吴高荣墓《衣物疏》牍第四栏。“不”后一字原文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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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理者未释[21]。《中国简牍集成》认爲“不□”下一字从手,右旁不识,疑指手套一类用品,故以“量”计数[22]。手套古称“手衣”,汉晋衣物疏中凡两见:连云港尹湾西汉墓M6《君兄节司小物疏》牍第四栏记“手衣一具”[23];连云港尹湾新莽墓M2《衣物疏》牍背面第三栏记“青绮手衣一具”[24],其量词皆用“具”。而“量”作爲量词,在汉晋衣物疏中凡13见,全部用来修饰鞋、袜:安徽南陵东吴墓出土《衣物疏》牍记“袜一量”、“不借一量”[25];江西南昌西晋吴应墓《衣物疏》牍记“故白布袜一量”、“故丝履一量”[26];湖南长沙东晋墓《周芳命妻潘氏衣物疏》石板记“故练袜一量”、“故斑头履一量”[27];甘肃高台前凉墓《赵双衣物疏》牍记“故青丝履一量”、“故练蹳一量”;甘肃高台前凉墓《赵阿兹衣物疏》牍记“故丝袜一量”、“故丹丝履一量”[28];甘肃武威旱滩坡东晋墓《姬瑜衣物疏》牍记“故练袜一量”、“故青糸履一量”[29];甘肃高台东晋胡运千墓《衣物疏》牍记“故履一量”[30]。李明晓认爲“量”用法基本同“两”,称量鞋(靴)袜,不过只见于晋代简牍[31]。因此,“不博物-汉晋衣物疏补释五则
博物-汉晋衣物疏补释五则”不应指手套,而应指鞋袜类物品。
细审图版,我们认爲此字左旁从“手”,右旁从“昔”,当爲“措”字,“不措”可读爲“不借”。安徽南陵东吴墓M3《衣物疏》牍第二栏记“不借一量”[32],可参。关于“不借”,孙机先生曾作细致考证:汉代草鞋称“麤”,其别名爲“不惜”,因爲製作粗糙,又名“搏腊”。“搏腊”音转爲“薄借”再转则爲“不借”并且提出“不借”本是恒语,故“不惜”、“不借”二名,可以两存[33]。借、惜、措谐声通假,“不借”写作“不措”自然也是没有问题的。“帛纑不借一两”之“帛”,疑当读爲“白”,《礼记·玉藻》:“亲没不髦,大帛不绥。”郑玄注:“帛,当爲白。声之误。大帛,谓白布冠也。”[34]纑,指麻线。《史记·货殖列传》:“夫山西饶材、竹、穀、纑、旄、玉石。”裴骃集解引徐广曰:“纑,纻属,可以爲布。”[35]“白纑不借一两”即白色的麻制草鞋一双。
五、臂珠一具
见于湖南长沙东晋墓《周芳命妻潘氏衣物疏》石板第二栏[36],整理者无释。汉晋衣物疏中量词“具”多用来修饰完整、成套的器物[37],如连云港尹湾西汉墓M6《君兄节司小物疏》牍记“疏比一具”、“手衣一具”[38]。《急就篇·卷三》:“係臂瑯玕虎魄龙。”颜师古注:“瑯玕,火齐珠也。一曰,石之似珠也。言以虎魄爲韵,并取瑯玕係着臂肘,取其媚好,且珍贵也。”[39]《古列女传·卷五》:“继母连大珠以爲係臂,及令死,当送丧。法,内珠入于关者,死。继母弃其係臂珠。”[40]我们怀疑“臂珠”即文献中所指“係臂珠”,爲一种女性饰物,将数枚宝珠串连后係于手臂之上。
附记:小文写作过程中得到刘国胜老师指正,特此致谢。
(编者按:[2]中国简牍集成编辑委员会:《中国简牍集成》第十九册,第1890页,敦煌文艺出版社,2005年。
[3]江苏省文物管理委员会、南京博物院:《江苏盐城三羊墩汉墓清理报告》,《考古》,1964年第8期。
[4]伊强:《谈长沙马王堆二、三号汉墓遣策释文和注释中存在的问题》,第51页,北京大学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2005年。 [5][东汉]刘熙撰,[清]毕沅疏证,王先谦:《释名疏证补》,第148页,中华书局,2008年。
[6][汉]史游:《急就篇》,第119页,岳麓书社,1989年1月。
[7]湖南省博物馆、湖南省文物考古研究所:《长沙马王堆二、三号汉墓》,第69页,文物出版社,2004年。
[8]伊强:《谈长沙马王堆二、三号汉墓遣策释文和注释中存在的问题》,第50页,北京大学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2005年5月。
[9]连云港市博物馆:《连云港市陶湾黄石崖西汉西郭宝墓》,《东南文化》,第20页,1988年第2辑。
[10]连云港市博物馆、社科院简帛研究中心等:《连云港尹湾汉墓简牍》,第132页,中华书局,1997年。
[11]参看马怡:《西郭宝墓衣物疏所见汉代织物考》,蔔宪群、杨振红主编《简帛研究二〇〇四》,第252页,广西师範大学出版社,2006年;马怡:《连云港尹湾汉墓遗策考(连载二)》,简帛网,http://www.bsm.org.cn/show_article.php?id=429,2006年9月22日。
[12]南京博物馆、连云港市博物馆:《海州西汉霍贺墓清理简报》,《考古》,1974年第3期。
[13][东汉]刘熙撰,[清]毕沅疏证,王先谦:《释名疏证补》,第150页,中华书局,2008年。
[14]连云港市博物馆、社科院简帛研究中心等:《连云港尹湾汉墓简牍》,第151页,中华书局,1997年。
[15]连云港市博物馆、社科院简帛研究中心等:《连云港尹湾汉墓简牍》,第152页,中华书局,1997年。
[16]中国简牍集成编辑委员会:《中国简牍集成》,第十九册,第2061页,敦煌文艺出版社,2005年3月。
[17][清]王筠:《说文解字句读》,第338页,中华书局,1988年7月。
[18]《宋本广韵》,第122页,江苏教育出版社,2008年10月。
[19]《类篇》,第321页,中华书局,1984年12月。
[20]连云港市博物馆、社科院简帛研究中心等:《连云港尹湾汉墓简牍》,第158页,中华书局,1997年。
[21]江西省历史博物馆:《江西南昌市东吴高荣墓的发掘》,《考古》,1980第3期。
[22]中国简牍集成编辑委员会:《中国简牍集成》,第十七册,第1314页,敦煌文艺出版社,2005年。
[23]连云港市博物馆、社科院简帛研究中心等:《连云港尹湾汉墓简牍》,第132页,中华书局,1997年。
[24]连云港市博物馆、社科院简帛研究中心等:《连云港尹湾汉墓简牍》,第151页,中华书局,1997年。
[25]安徽省文物工作队:《安徽南陵麻桥公社东风大队东吴墓》,《考古》,1984第11期。
[26]江西省博物馆:《江西南昌晋墓》,《考古》,1974年第6期。
[27]《长沙北门桂花园发现晋墓(晋升平五年)》,《文物参考资料》,1955年第11期。
[28]寇克红:《高台骆驼城前凉墓葬出土衣物疏考释》,简帛网,http://www.bsm.org.cn/show_article.,2009年7月5日。
[29]李均明、何双全:《散见简牍合集》,第26页,文物出版社,1990年7月。
[30]甘肃省文物考古研究所、高台县博物馆:《甘肃高台县骆驼城墓葬的发掘》,《考古》,2003年第6期。
[31]李明晓:《试析魏晋简牍中的服装量词“两”、“量”、“要”、“立”》,简帛网,http://www.bsm.org.cn/show_article.php?id=1223,2010年2月13日。
[32]安徽省文物工作队:《安徽南陵麻桥公社东风大队东吴墓》,《考古》,1984第11期。
[33]孙机:《汉代物质文化资料图说》,第297页,文物出版社,2008年。
[34]《十三经注疏》,第1477页,中华书局,1980年9月。
[35][汉]司马迁撰,[宋]裴骃集解,[唐]司马贞索隐,[唐]张守节正义:《史记》,第3254页,中华书局,1982年11月。
[36]《长沙北门桂花园发现晋墓(晋升平五年)》,第136页,《文物参考资料》1955年11月。
[37]参看王贵元:《汉代简牍遣策的物量标记法和量词》,《简帛语言文字研究(第一辑)》,巴蜀书社,2002年11月;範长喜:《连云港尹湾六号汉墓遣册木牍考释二则》,简帛网,http://www.bsm.org.cn/show_article.php?id=823,2008年4月24日;孙欣:《汉墓遣策词语研究》,115页,华东师範大学博士学位论文,2009年;陈练军:《〈连云港尹湾汉墓简牍〉中的量词》,《周口师範学院学报》,2003年5月;洪艺芳:《敦煌吐鲁番文书中之量词研究》,第338页,文津出版社有限公司,2000年11月。
[38]连云港市博物馆、社科院简帛研究中心等:《连云港尹湾汉墓简牍》,第132页,中华书局,1997年。
[39][汉]史游:《急就篇》,第190页,岳麓书社, 1989年1月。
[40][汉]刘向编撰、[晋]顾凯之图画:《古列女传》,《丛书集成新编》第101册,第691页,台湾新文丰出版公司,1984年6月。 (责任编辑:admin)

原文出处:http://his.newdu.com/a/201711/05/51389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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