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家浩-上博竹简释读札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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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标题:上博竹简释读札记


(北京大学中文系)
一、《姑成家父》的“当世”
上博竹简《姑成家父》6-7号简记有栾书与苦成家父即郤犨的一段对话,内容如下(释文用宽式):
栾书欲作难,害三郤。谓苦成家父曰:“爲此世也,从事何以如是其疾与哉?于言有之:顑颔以至于今哉,无道政也。伐厇李家浩-上博竹简释读札记
李家浩-上博竹简释读札记适。吾子图之。”苦成家父曰:“吾敢欲顑颔以事世哉?吾直立径行,远虑图后,虽不当世,苟义,毋久,立死何伤哉!”[1]
栾书的意思是说,晋厉公无道,致使郤犨一直不得志(顑颔),因此劝他不要再卖力做事,得过且过吧。郤犨回答说,我不敢说自己不得志,我努力做事,如果合乎正义,即使不能“当世”,马上死掉也没有什么妨碍。[2]从上下文来看,“不当世”应是“顑颔”的一种表现。
整理者李朝远先生指出,“当世”见于《左传》昭公七年:“圣人有明德者,若不当世,其后必有达人。”杜预注:“圣人之后有明德而不当大位,谓正考父。”孔颖达疏:“不当世,不得在位爲国君也。”
沈培先生不同意整理者的意见,他说:
“当世”之“当”应是“合”的意思。“当世”即“合于世”。裘锡圭先生在爲王利器《新语校注》一书所写的评介中对《新语·本行》“然而夫子当于道,二三子近于义”的“当”作过解释。裘先生认爲,《孟子·告子下》“君子之事君,务引其君以当道”,朱熹《集注》:“当道,谓事合于理。”《淮南子·氾论》“当于世事”,高注:“当,合也。”“夫子当于道”的“当”大概也应训爲“合”。裘文原无篇题,载《东方文化》第28卷,1990年第1期,第131页,香港大学亚洲研究中心刊行。[3]
张万起先生曾对“当世”一词进行过探讨,[4]他指出文献中的“当世”有两个意思:一是当代、当今的意思,一是从政爲官的意思。前者的例子如:
(1)《韩非子·难势》:“且夫百日不食以待粱肉,饿者不活;今待尧、舜之贤乃治当世之民,是犹待粱肉而救饿之说也。”
(2)《楚辞·九辩》:“当世岂无骐骥兮,诚莫之能善御。”
(3)《盐铁论·褒贤》:“东方朔自称辩略,消坚释石,当世无双。”
(4)《汉书·苏建传》:“皆有功德,知名当世,是以表而扬之。”
后者的例子如:
(5)《左传》昭公七年:“圣人有明德者,若不当世,其后必有达人。”
(6)《淮南子·精神》:“是故圣人因时以安其位,当世而乐其业。”
(7)《史记·苏秦传》:“期年,以出揣摩,曰:‘此可以说当世之君矣。’求说周显王。”
(8)《汉书·盖饶宽传》:“君宜夙夜惟思当世之务,奉法宣化,忧劳天下,虽日有益,月有功,犹未足以称职而报恩也。”
张先生还指出,跟“当世”后一义相近的词语有“当国”、“当政”。《左传》襄公二十七年“庆封当国”,杜预注:“秉政。”《后汉书·宦者列传》“储君副主,宜讽诵斯言;南面当国,宜履行其事”,李贤注引杜预曰:“当国,执政也。”按文献中还有“当路”一词。《孟子·公孙丑上》:“公孙丑问曰:‘夫子当路于齐,管仲、晏子之功,可复许乎?’”从上下文来看,“当路”也应是秉政、执政的意思。
除张先生所举的两义外,“当世”还有顺世的意思。《战国策·赵策二》“当世辅俗,古之道也”,鲍彪注:“当,犹顺。”“当世”跟“辅俗”相对爲文,此“当世”应该是顺从世俗之义。需要指出的是,把“当”训爲顺,跟沈培先生把“当”训爲合的意思较近,顺从世俗也就是合于世俗。
我们上文已指出,《姑成家父》中的“不当世”是顑颔不得志的一种表现,也就是说“当世”的意思跟得志有关。这三种用法中,只有秉政、执政一义最能表现人的得志,简文的“当世”当即此义。从把“当”训爲秉、执来看,“当”应该是“掌”的假借字。《庄子·徐无鬼》“于是乎刖而鬻之于齐,适当渠公之街,然身食肉而终”,孙诒让《札迻》:“‘当’当爲‘掌’。”[5]齐国官印中有“尚李家浩-上博竹简释读札记
李家浩-上博竹简释读札记鉨”,[6]李家浩师把“尚李家浩-上博竹简释读札记
李家浩-上博竹简释读札记”读爲“掌路”,认爲相当于《周礼·春官》的“典路”。[7]其说甚是。《徐无鬼》的“掌街”跟“掌路”相似,应该是典路的属官。“掌世”、“掌国”、“掌政”的结构跟“掌路”、“掌街”相同,只是后者所掌爲具体工作,而前者所掌爲整个国家,权力更大一些。《孟子·公孙丑上》的“掌路”跟掌路鉨的“掌路”用法有所不同,后者的“路”爲实指,而前者的“路”用作比喻,因而才跟“掌世”、“掌国”、“掌政”等成爲同义语。
这裏需要说明的是,根据简文苦成家父明明已经掌政,爲什么他还要说自己“不当世”呢?我们认爲,这是因爲他虽然处在政卿的位置上,努力施政,“直立径行,远虑图后”,“欲长建主君以御难”,但得到的结果却是晋厉公的不理解,“今主君不厌于吾,故而反恶之”,因而不能实现他的施政理念。因此,这裏的“当世”是指他能掌握实际的权力来实施自己的政见,而不是仅仅处在政卿的位置上尸位素餐就可以了。
二、《凡物流行》的“府”字
上博竹简《凡物流行》有甲、乙两个本子,其甲本23号、乙本15-16号简有一段相同的文字,我们把它引在下面(释文用宽式):
如欲察一,仰而视之,△而癸(?揆)之,母远求度,于身稽之。[8]
释文中用△代表之字原作下揭之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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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家浩-上博竹简释读札记甲本23号 李家浩-上博竹简释读札记
李家浩-上博竹简释读札记乙本15号
整理者曹锦炎先生把△释爲“任”,非是。陈伟先生认爲此字右旁下部从“土”,上部所从爲“凫”字所从的“勹”,是其声符,应读爲“伏”或“俯”。[9]凡国栋先生在陈伟先生说法的基础上,把此字分析爲从“土”从“人”、“勹”声,又认爲也可以分析爲从“李家浩-上博竹简释读札记
李家浩-上博竹简释读札记”省加注“勹”声,是“李家浩-上博竹简释读札记
李家浩-上博竹简释读札记”字的异体,明确此字应读爲“俯”。[10]刘信芳先生认爲此字左旁从“人”,右旁上部从“宀”,下部从“土”,以“土”爲声符,也读爲“俯”。[11]
今按:把△读爲“俯”应该是正确的。“△而揆之”与上文“仰而视之”相对爲文,△的意思应该与“仰”相反。上博竹简《三德》15号简有“仰天事君,严恪必信;府(俯)视地利,务农敬戒”之语,[12]《说文解字叙》也说“仰则观象于天,俯则观法于地”,都是以“仰”、“俯”爲对文,则△所表示的词应该就是“俯”。上古音“俯”属帮母侯部,“土”属透母鱼部,二字声韵皆不近,则△不可能以“土”爲声符,刘信芳先生的说法恐不可从。“凫”的古音属并母侯部,跟“俯”字声韵俱合,且文献中有“凫”与从“付”声之“符”与“苻”相通假的例子,[13]所以把△的右上旁看作“勹”是有一定道理的。不过从字形来看,此旁跟战国文字中常见的“凫”所从的“勹”仍有一定的距离。而且,古今汉字中以“勹”爲偏旁的字非常少,一方面是因爲“勹”是一个生僻字,从古至今造字能力都很弱,人们在爲一个字选择声符时不大可能会把它作爲首选;另一方面是因爲此字虽然只有两笔,但是却很难书写,只要稍不注意笔势就会跟“人”字、“包”字所从的“勹”等混淆,如果选择它作声符很可能会不能很好地起到表音作用。因此,△的右上旁所从爲“勹”的可能性也不大。
我们认爲,△就是从“宀”从“付”声的“府”字异体。上文所引《三德》15号简的“府”字原文作下引之形:
李家浩-上博竹简释读札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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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字上从“宀”,下从“付”,是“府”字的异体。同此“府”字所从的“宀”旁相比,可知△的右上旁应如刘信芳先生所说,应是“宀”字,而非“勹”字。△与此“府”字有两点不同:一是△所从的“人”旁写在“宀”旁之外,这并不值得奇怪,属于偏旁的移位现象。例如下引“守”、“李家浩-上博竹简释读札记
李家浩-上博竹简释读札记”二字:[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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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家浩-上博竹简释读札记郭店《唐虞之道》12号 李家浩-上博竹简释读札记
李家浩-上博竹简释读札记郭店《老子》甲1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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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家浩-上博竹简释读札记《古玺彙编》3269 李家浩-上博竹简释读札记
李家浩-上博竹简释读札记《古玺彙编》2742
后世汉字“汇”或写作“滙”,也是这种现象。
二是△从“土”,与此“府”字从“又”不同。其实所谓的“土”并非“土”字,而是“又”字下加一横画羡笔,“又”字的笔画又写得比较平直,所以看起来像是“土”字。古文字常于字形下加一横画羡笔,起平衡或美观作用,无庸举例。但是在斜笔下加一横画羡笔则很少见,例如:[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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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家浩-上博竹简释读札记《古玺彙编》3358 李家浩-上博竹简释读札记
李家浩-上博竹简释读札记《陶文图录》4.25.1
可巧的是,上引第一例正是“府”字,也是在“又”下加一横画羡笔,与△完全相同。
把“又”写得比较平直,近似“十”字,最典型的例子就是“亩”字。《说文》田部“畮”字或体“亩”作下引之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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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琳仪先生根据青川木牍和云梦睡虎地秦简“亩”字的写法,认爲中间所从的“十”爲“又”字的讹误,[16] 其说得到李家浩师的支持和补证,[17]应可据信。上博竹简中也有跟《说文》写法相近的“亩”字,见于《鲍叔牙与隰朋之谏》3号简:[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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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字最早由徐在国先生释出,[19]甚是。但他认爲左上旁的“十”不是“又”字之变,则是不正确的。此字左上旁与△右下旁去掉一横之后的写法完全相同,可证都是“又”字。“又”字加上“人”字就是“付”字异体,因此△应该就是从“宀”从“付”声的“府”字异体。
(编者按:[1]马承源主编:《上海博物馆藏战国楚竹书(五)》第74-75、245-247页,上海古籍出版社2005年。
[2]这段文字的释读,看刘洪涛:《上博竹书〈姑成家父〉重读》,简帛网(http://www.bsm.org.cn/)2007年3月27日。 [3]沈培:《上博简〈姑成家父〉一个编联组位置的调整》,《语苑撷英(二)——庆祝唐作藩教授八十华诞学术论文集》第325页注[12],中国大百科全书出版社2007年。
[4]张万起:《词彙札记三则》,《古汉语研究》2008年第1期,第62-63页。
[5]孙诒让:《札迻》第162页,中华书局1989年。
[6]罗福頣主编:《古玺彙编》第57页0328号,文物出版社1981年。
[7]李家浩:《战国官印“尚路玺”考释》,《揖芬集——张政烺先生九十华诞纪念文集》第329-331页,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2年。
[8]马承源主编:《上海博物馆藏战国楚竹书(七)》第100、125-126、263页,上海古籍出版社2008年。这段文字的释读,看复旦大学出土文献与古文字研究中心研究生读书会:《〈上博(七)·凡物流形〉重编释文》,《出土文献与古文字研究》第三辑第276页,复旦大学出版社2010年。
[9]陈伟:《读〈凡物流形〉小札》,简帛网2009年1月2日;同作者《读上博楚竹书〈武王践阼〉、〈凡物流形〉札记》,《出土文献研究》第九辑第20页,中华书局2010年。
[10]凡国栋:《上博七〈凡物流形〉甲7号简从“付”之字小识》,简帛网2009年4月21日。
[11]刘信芳:《试说竹书〈凡物流形〉“俯而寻之”》,复旦大学出土文献与古文字中心网(http://www.gwz.fudan.edu.cn/)2010年2月23日;又《江汉考古》2010年第3期,第123-124页;又《出土文献与传世典籍的诠释》第323-326页,上海古籍出版社2010年。
[12]马承源主编:《上海博物馆藏战国楚竹书(五)》第141、298-299页。
[13]高亨纂着,董治安整理:《古字通假会典》第367页,齐鲁书社1989年。李家浩:《信阳楚简中的“杮枳”》,《简帛研究》第二辑第6页,法律出版社1996年。
[14]荆门市博物馆:《郭店楚墓竹简》第39、4页,文物出版社1998年。罗福颐主编:《古玺文编》第254页,文物出版社1981年。
[15]罗福颐主编:《古玺彙编》第314页。王恩田:《陶文字典》第298页,齐鲁书社2007年。
[16]何琳仪:《战国文字通论》第269页,中华书局1989年;同作者《战国文字通论(订补)》第293页,江苏教育出版社2003年。
[17]李家浩:《战国官印考释两篇》,《于省吾教授百年诞辰纪念文集》第166-167页,吉林大学出版社1996年;收入《着名中年语言学家自选集·李家浩卷》第141-144页,安徽教育出版社2002年。
[18]马承源主编:《上海博物馆藏战国楚竹书(五)》第33页。
[19]徐在国:《上博五文字考释拾遗》,简帛网2006年2月27日。 (责任编辑:admin)

原文出处:http://his.newdu.com/a/201711/05/51404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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