睡虎地秦简《爲吏之道》补说 ,对于想了解历史故事的朋友们来说,睡虎地秦简《爲吏之道》补说是一个非常想了解的问题,下面小编就带领大家看看这个问题。
原文标题:睡虎地秦简《爲吏之道》补说
(武汉大学简帛研究中心)
睡虎地秦简中有一篇被定名作《爲吏之道》的文献,[1]学者们从不同角度对其进行了研究,取得了多方面的成果。我们在研读过程中,发现在字词及文句解释方面还有些值得研讨的地方,现写在这里,请方家指正。
一
劳以
睡虎地秦简《爲吏之道》补说(率)之,20壹正以桥(矫)之。21壹
按:“劳”、“
睡虎地秦简《爲吏之道》补说(率)”二字,整理者皆无说,亦未见学者论及。我们认爲劳、率皆当训爲劝、勉之义。《吕氏春秋·孟夏》“劳农劝民”,高诱注:“劳,勉。”《小尔雅·广诂》:“率,劝也。”《文选·何晏〈景福殿赋〉》“率民耕桑”,吕向注:“率,劝也。”《孟子·滕文公上》:“放勛日劳之来之、匡之直之、辅之翼之,使自得之。”[2]王念孙曰:“《说文》:‘勑,劳勑也。’《尔雅》:‘劳、来,勤也。’《大雅·下武篇》‘昭玆来许’,郑笺云:‘来,勤也。’《史记·周纪》武王曰‘日夜劳来,定我西土’,《墨子·尚贤篇》云‘垂其肱股之力,而不相劳来’,皆谓勤也。《孟子·滕文公篇》‘放勋曰:劳之来之’,亦谓圣人之勤民也。”[3]王念孙又云:“劳来亦有三义。……一爲相劝勉之勤。《吕氏春秋·孟夏篇》‘劳农劝民’,高注‘劳,勉也。’《汉书·王莽传》‘力来农事’,颜师古注曰:‘力来,劝勉之也。来音郎代反。’《孟子·滕文公篇》‘劳之来之’、《汉书·宣帝纪》‘劳来不怠’皆谓劝勉是也。”[4]“匡”、“直”与“矫”有“正”义,乃古书常训,此不赘。[5]“以”亦可作爲并列连词用,如《礼记·郊特牲》:“宾入大门而奏《肆夏》,示易以敬也。”因此秦简“劳以
睡虎地秦简《爲吏之道》补说(率)之,正以桥(矫)之”与“劳之来之、匡之直之”当同意。
二
吏有五失:13贰一曰夸以迣,14贰二曰贵以大(泰),15贰三曰擅
睡虎地秦简《爲吏之道》补说割,16贰四曰犯上弗智(知)害,17贰五曰贱土而贵货贝。18贰
按:最后一句中的“贱土”,原整理者释爲“贱士”,对整句话的意思则未做説明,只解释说“古时用贝爲货币,所以货贝意即钱财”。“土”原字形作“
睡虎地秦简《爲吏之道》补说”。古书及出土资料中有“士”、“土”相混的例子,如桂馥《札朴》卷八说:“武氏石阙云:土女
睡虎地秦简《爲吏之道》补说伤。以土爲士。”《诗经·商颂·玄鸟》“相土烈烈”,李富孙异文释:“《周礼·校人职》注引世本作相士。《月令》‘百辟卿士’,汉《史晨祠孔庿奏铭》作‘卿土’。”[6]因此这里的“
睡虎地秦简《爲吏之道》补说”是释爲“土”还是“士”需要依靠具体词例来确定。《国语·晋语七》“贵货而易土”,此言《左传》襄公四年作“贵货易土”,将简文“贱土而贵货贝”与之相对照,可知“
睡虎地秦简《爲吏之道》补说”当释爲“土”。
三
长不行,死毋(无)名;44肆
睡虎地秦简《爲吏之道》补说不施,贫毋(无)告也。45肆贵不敬,失之毋□,46肆[7]君子敬如始。47肆
按:“
睡虎地秦简《爲吏之道》补说”,原整理者释爲“富”,并解释前后文说:“以上几句意思是,年龄已长还不做好事,死了就留不下名声;有钱的时候不肯施舍给别人,穷了就无处求告。”“
睡虎地秦简《爲吏之道》补说”字原作“
睡虎地秦简《爲吏之道》补说”,同篇3号简“富”字作“
睡虎地秦简《爲吏之道》补说”,二者明显有别,因此将其释爲“富”不合适。马王堆帛书老子乙143“甾”作“
睡虎地秦简《爲吏之道》补说”、 三号墓遣策简71作“
睡虎地秦简《爲吏之道》补说”,[8]因此,“
睡虎地秦简《爲吏之道》补说”似当释写作“
睡虎地秦简《爲吏之道》补说”,可分析爲从宀甾声。这样的话,“
睡虎地秦简《爲吏之道》补说不施”的意思就得重新考虑了,而且从秦简的前后文看,“长不行”、“灾不施”与“贵不敬”句式一致,因此对这几句话也要做通盘的考虑。《荀子·大略》“夫行也者,行礼之谓也。礼也者,贵者敬焉,老者孝焉,长者弟焉,幼者慈焉,贱者惠焉”,将其中“贵者敬焉”与秦简“贵不敬”相比较,可知“贵不敬”应该是“对贵者不敬”的意思。再反过头来看“
睡虎地秦简《爲吏之道》补说不施”,我们认爲“
睡虎地秦简《爲吏之道》补说”当读作“灾”。古书多有“灾”、“菑”相通的例子,如《诗经·鲁颂·閟宫》“无灾无害”,《经典释文》:“灾本亦作菑。”《礼记·祭法》“能御大菑,则祀之”,《汉书·韦玄成传》引“菑”作“灾”。《汉书·燕剌王刘旦传》“垦菑除害”,颜师古注:“菑,古灾字。”《荀子·修身》“菑然必以自恶也”,杨倞注:“菑读爲灾。”“菑”、“
睡虎地秦简《爲吏之道》补说”具从“甾”得声,“
睡虎地秦简《爲吏之道》补说”当然可以读作“灾”。因此“灾不施”就容易理解了,也就是“对有灾的人应该施予”的意思。“贫毋(无)告也”之“告”,当训爲请。《春秋》庄公二十八年“臧孙辰告籴于齐”,《穀梁传》:“告,请也。”《国语·鲁语上》:“国有饑馑,卿出告籴,古之制也。”韦昭注:“告,请也。”古书中有不少关于对受灾方应该施予的论述,如《左传》僖公十四年:“冬,秦饑,使乞籴于晋,晋人弗与。庆郑曰:‘背施,无亲;幸灾,不仁;贪爱,不祥;怒邻,不义。四德皆失,何以守国?’虢射曰:‘皮之不存,毛将安傅?’庆郑曰:‘弃信背邻,患孰恤之?无信,患作;失援,必毙。是则然矣。’虢射曰:‘无损于怨,而厚于寇,不如勿与。’庆郑曰:‘背施幸灾,民所弃也。近犹雠之,况怨敌乎?’弗听。退曰:‘君其悔是哉!’”庆郑所说的“背施,无亲”,可与简文“灾不施,贫毋(无)告也”相发明。最后来看“长不行”该如何解释,原整理者解释说“年龄已长还不做好事”,就原文看把“行”解释爲“做好事”有增字爲训之嫌,并且也与下文的“灾不施”、“贵不敬”句式不合。对照上引《荀子·大略》“夫行也者,行礼之谓也。……长者弟焉”,“长不行”的“行”,似乎可以“夫行也者,行礼之谓也”爲注脚,就是“对长者不礼”的意思。
四
审民能,以赁(任)事,非以官禄夬助治。9伍
按:“事”,原整理者释作“吏”,原字形作“
睡虎地秦简《爲吏之道》补说”。在睡虎地秦简文字中,“事”、“吏”皆可作“
睡虎地秦简《爲吏之道》补说”形,[9]因此,简文中的“
睡虎地秦简《爲吏之道》补说”是释爲“事”还是“吏”就需通过上下文意来加以确定。我们认爲,这里的“
睡虎地秦简《爲吏之道》补说”当释作“事”,“任事”的説法多见于古书,有“委以职事”的意思,如:《礼记·王制》:“凡官民材,必先论之。论辨然后使之,任事然后爵之,位定然后禄之。”《韩非子·八说》:“计功而行赏,程能而授事,察端而观失。有过者罪,有能者得,故愚者不任事。”《新书·先醒》:“昔楚庄王即位,自静三年,以讲得失。乃退僻邪而进忠正,能者任事,而后在高位。”且上引《新书》“能者任事”与简文“审民能,以赁(任)事”意义相近。
小文草成后,曾呈请陈伟老师审閲是正,谨致谢忱。
附记:本文写作得到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重大课题攻关项目“秦简牍的综合整理与研究”(项目批准号08JZD0036)的资助。
(编者按:[1] 见睡虎地秦墓竹简整理小组《睡虎地秦墓竹简》,文物出版社1990年。下文在引用该书竹简释文时,根据我们的理解做了适当的修改。相关解释皆出自该书,在引用时标明“原整理者”云云,不再出注。
[2]“放勛日”的“日”字,或作“曰”,乃“日”字之讹,可参看焦循《孟子正义》389页,中华书局1987年。
[3]王念孙《广雅疏证》第120页,江苏古籍出版社1990年。
[4]王引之《经义述闻》卷二十六第623页引王念孙说,江苏古籍出版社1990年。
[5]可参看宗福邦等主编《故训汇纂》第265页、1543页、1576页,商务印书馆2003年。
[6]桂馥及李富孙说皆转引自宗福邦等主编《故训汇纂》407页,商务印书馆2003年。
[7]因竹简已残,“毋”后一字仅存上半,原整理者云:“‘毋’字下残字疑爲‘就’。”
[8]陈松长编着《马王堆简帛文字编》577页,文物出版社2001年。
[9]可参看陈振裕、刘信芳编着《睡虎地秦简文字编》第25页“吏”字、第26页“事”字,湖北人民出版社1993年。 (责任编辑:admin)
原文出处:http://his.newdu.com/a/201711/05/51415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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