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古-汉代的计时器及相关问题(连载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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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标题:汉代的计时器及相关问题(连载一)

连载二 
内容提要:中国古人的时间观念和计时方法,主要起源于对太阳的观察。汉代大致使用日钟和水钟两类计时器;[①]前者包括土圭、表和日晷,后者包括沉箭漏、浮箭漏和简易的田漏等。本文对这两类计时器的起源、演进以及二者间的关系进行研究,认为汉代采用以水钟为主的计时体系,但水钟必须依赖日钟来校准。在此认识的基础上,着重探讨了汉代的表与刻漏的形制及使用情况,并追索它们在汉简资料中的踪迹。
关键词:汉代时制 计时器 汉简 表 刻漏
在汉简资料中,有大量的记录时间的文字。尤其是那些西北边地的“邮书课”,不仅记录文书的发送与到达的时间,而且计算其在传送过程中所花费的“时”与“分”,以判定是否“中程”。由此,可知整个边塞地区必定有统一而严格的时间标准。此外,从汉简资料中,还可以归纳出几十种“时”的名称,每1“时”又分为10“分”,计时可精细到“半分”。因此,边塞的各级组织,包括最基层的边燧,还应普遍使用某种相对准确而又简便的计时器。但是,尽管汉简的内容相当繁杂,却似乎难以从中找到有关计时器的记载,这一点颇令研究者困惑。[②]那么,汉代的西北边塞地区,尤其是边燧等基层组织,究竟是怎样来计时的?
(一)
计时方法大率源于天文。古人很早就发现:各种天体,其运行都遵循一定的规律;各种天体在天盖中位置的变化,实际上就意味着时间的变化。其中,与人们日常生活密切相关的太阳,似较其它天体更便于观察。在先民看来,是太阳的运行导致了昼夜的周而复始,一昼与一夜便组成一天,每一天的时间长度不变,日中与日出、日没等则是明显的时间点。中国古人对太阳视运动的观测历史十分悠久。在商代卜辞中,已有“日中”、“昃”等时称,并有关于分至(春分、秋分与夏至、冬至)的完整记录。这应当都是通过对太阳及其投影的观测来实现的。殷墟甲骨文有一个纪时的字“考古-汉代的计时器及相关问题(连载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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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古-汉代的计时器及相关问题(连载一)),用为日中时分,其本意象手持木测度日影。[③]这或可视作当时人们已具备与此相应的天文知识,并拥有了原始的计时器的一个例证。
土圭是一种古老的天文仪器。它是一种日钟,用来测量日影的长短。《周礼·考工记》:“土圭尺有五寸,以致日,以土地。”贾公彦疏:“土犹度也。”[④]其使用方法是:在地面垂直立一根杆子“表”,杆子在日光照射下将杆影投到地面,土圭则用来测量地面上杆影的长度。在一天中,杆影最短时是日中;在一年中,杆影最短日是夏至,最长日是冬至。土圭后与“表”结合在一起,演变成圭表。江苏仪征的一座东汉墓出土过圭表。该圭表铜质,圭中有槽,槽中容表;一端有枢轴,便于启合,测影时可将表垂直立起。表的高度为19.2厘米,约合汉尺八寸。这是现存最早的圭表实物,其尺寸甚小,应是正规圭表的的袖珍件。[⑤]
日晷也是一种日钟,又称晷仪。在功用方面,它与圭表的主要区别是:圭表用来测量日影的长度,以定时间、分季节,求得全年的日数,推算历法;日晷则用来观察日出、日没,以及通过测量日影的位置来指示当下的时刻。[⑥]《说文解字》日部:“晷,日景也。”段玉裁注:“景,即今之影字也。”“日晷”的本义是日影,后人所说的作为计时器的日晷,其实本应称作“晷仪”。《汉书》卷二十一《律历志上》:“乃定东西,立晷仪,下刻漏,以追二十八宿相距于四方。举终以定朔晦,分至,躔离,弦望。”今天仍可见到几件汉代日晷的实物或拓本。一件是清人端方的旧藏,称“托克托晷仪”;一件出土于洛阳金村,称“金村晷仪”;一件出于山西右玉,为周进旧藏,称“右玉晷仪”。[⑦]这三件日晷的仪面上的文字都是汉篆,故推定其属于汉代。[⑧]它们的规制基本相同:一块平整的石面,其中央刻绘出一个大圆,直径约汉尺1尺;将圆分为100等份,顺时针标出69 个刻度,每个刻度各用一条直线引到圆心,另外31个刻度留白;圆心为一不穿透的小孔,用以立晷针。日晷所标出的刻度,可用来测量白昼(及与之邻近的昏旦)。而将圆分为100等份,则反映了当时所通行的“一日百刻”的时制。[⑨]
在一定范围的区域里,日晷所指示的时间基本上是一致的。古人所谓:“夫日者,众阳之长,辉光所烛,万里同晷。”[⑩]尽管这个说法夸张,但阳光普照大地万物,投下日影,日晷确实在某种程度上为人们提供了设立时间标准的条件。由于太阳在天盖中的位置的移动有一定规律,故日晷测时也相对准确。这都是日晷的长处。但是,上述几件汉代日晷的计时单位都是“刻”,1刻合14.4分钟,而没有更小的单位,不能作进一步的细密的计量。而且,日晷必须依赖日照,不能用于阴天和黑夜。因此,单用日晷来计时是不够的,还需要其它种类的计时器,如水钟,来与之相配。有学者认为,汉代日晷所指示的时间极不精确,因而判定这些日晷只是漏壶的校准器。[11]
漏壶是一种水钟,也叫刻漏,分沉箭漏与浮箭漏。沉箭漏十分古老,也较为简单。它只有单壶,壶的下部有流管,壶中有一直立的浮在水面的箭杆,上有刻度,此即刻箭,又称箭尺。使用时,壶中水通过流管不断泄到壶外,箭尺便逐渐下沉,以指示时间。[12]由于是单壶,壶中水位在滴泄过程中会逐渐下降,从而导致流速不均,故应不等距地划分箭尺的刻度:越接近下端,刻度越疏;越接近上端,刻度越密,这样才能够表示相等的时间间隔。[13]浮箭漏的出现晚于沉箭漏,而性能优于前者。它由供水的漏壶、受水并放置箭尺的箭壶两部分组成。使用时,漏壶的水通过流管不断泄入箭壶,箭尺便随箭壶水位的升高而逐渐上浮。由于箭尺不放在漏壶中,故可以采取措施来保持漏壶水位的稳定,从而导致流量的稳定。而箭尺的刻度也因此可以均匀划分,[14]并实现无间断的长时段计时。二级补偿式浮箭漏的出现更迟,结构也略复杂。它的漏壶有上下两级,当下级漏壶向箭壶供水时,上级漏壶则为下级漏壶补水,从而提高了漏壶水位的稳定度和计时的准确度。较高级的浮箭漏可以有数个补偿壶(包括漫流壶),多级供水,进一步保证流量的稳定。
传说刻漏是由黄帝发明的。《隋书》卷十九《天文上》:“昔黄帝创观漏水,制器取则,以分昼夜。其后因以命官,《周礼》挈壶氏则其职也。其法,总以百刻,分于昼夜。冬至昼漏四十刻,夜漏六十刻。夏至昼漏六十刻,夜漏四十刻。春秋二分,昼夜各五十刻。日未出前二刻半而明,既没后二刻半乃昏。减夜五刻,以益昼漏,谓之昏旦。”据《周礼》记载,“挈壶氏”是掌管刻漏的世袭官职,“掌挈壶以令军井,挈辔以令舍,挈畚以令粮。凡军事,悬壶以序聚𣟄。凡丧,悬壶以代哭者。皆以水火守之,分以日夜。及冬,以火爨鼎水而沸之,而沃之。”[15]凡有军事和丧事,都要使用漏壶,伴以水火,分昼漏、夜漏,全天值守,当时并已注意到漏壶在冬季的防冻保温问题。“挈壶”、“悬壶”,说明这种漏壶是悬吊起来使用的,故其体积不会太大,有可能是一刻或数刻之漏,即每漏完一壶水,则时经一刻或数刻。
秦代用刻漏。秦宫中有掌管刻漏的官员“率更”。《汉书》卷十九上《百官公卿表上》:“詹事,秦官,掌皇后﹑太子家,有丞。属官有太子率更。”颜师古注:“掌知刻漏,故曰率更。”2002年,湖南省龙山县里耶镇出土了3万余枚古代简牍。在已公布的30余枚里耶简牍中,有不少秦代洞庭郡所属迁陵县的官文书。[16]这些文书表明,秦时地方官府是以刻漏计时的。例如,里耶秦简J1(8)133:“八月癸巳,迁陵守丞告司空主:听书从事,考古-汉代的计时器及相关问题(连载一)
考古-汉代的计时器及相关问题(连载一)起行司空。八月癸巳水下四刻,走贤以来。”J1(16)5:“三月癸丑水下尽。”“七月癸卯水十一刻[刻]下九。”J1(8)156:“四月癸丑水十一刻[刻]下五。”J1(8)154:“二月壬寅水十一刻[刻]下二。”从简文“水下”、“水十一刻[刻]下”等记载看,其所用刻漏大约是沉箭漏,箭尺有十一个刻节。又有简文记载:“夜水下四刻。”[17]则该刻漏计时或有昼夜之分。
汉代的刻漏,亦分昼漏与夜漏,共一百刻。《说文解字》水部:“漏,以铜受水,刻节,昼夜百刻。” 卫宏《汉旧仪》:“至立春,昼四十六刻,夜五十四刻。”[18]《周礼注疏》郑司农云:“分以日夜者,异昼夜漏也。漏之箭,昼夜共百刻。冬夏之间有长短焉,太史立成法有四十八箭。”贾公彦疏:“此据汉法而言。”[19]可知汉代的刻漏计时与日晷计时是一致的,都是一日百刻之制。在汉代文献中,有关刻漏的记载颇不少。例如,《汉书》卷九十三《佞幸传》:“(董)贤传漏在殿下。”颜师古曰:“传漏,奏时刻。”《东观汉记·樊梵传》:“为尚书郎,每当直事,常晨驻车待漏。”[20]又《汉书》卷六十三《武五子传》:“夜漏未尽一刻,以火发书。”《汉书》卷二十七下之下《五行志下之下》:(成帝河平元年二月):“甲申,日出赤如血,亡光,漏上四刻半,乃颇有光。”由“夜漏未尽一刻”,知当时所用时制有“夜漏”,“夜漏”当与“昼漏”分别计时;由“漏上四刻半”,知其所用刻漏是浮箭漏。但应注意,以上记载所反映的都是宫庭和官署中的情况。
今天仍可见到几件汉代漏壶的实物。[21]其中,“干章铜漏”出土于内蒙古伊克昭盟的沙丘中,其壶身有铭文:“干章铜漏一,[22]重卅二斤,河平二年四月造。”壶梁上阴刻“中阳铜漏”四字。“干章”、“中阳”,皆西汉西河郡属县。“河平”,西汉成帝年号。该漏壶重8.25公斤,通高47.9厘米,壶内深24.2、径18.7厘米。壶底有流管,其末端孔径0.31厘米。壶盖上有双层梁,壶盖与二梁的中央有上下对应的3个长方孔,可用以安插箭尺。[23]这应是该壶被认定为沉箭漏的主要依据。实验结果表明,“干章铜漏”属实用器,是“一刻之漏”,即每泄完1壶水历时1刻。[24]“巨野铜漏”也是一件实用器。该漏壶出土于山东巨野县一座西汉墓葬,墓主可能是汉武帝子昌邑哀王刘髆。该漏壶高79.3、口底径各47厘米,重74公斤。[25]研究者认为,此漏壶无盖,无箭尺扶梁,平底,尺寸大,应是浮箭漏之供水壶。[26]
刻漏可以计量较小的时间单位,也可以在阴天和黑夜工作,弥补了日晷测时不细和依赖日照的短处。但刻漏也有缺点。当漏壶泄水时,水的流速、流量会受水压变化的影响,水质与气温的变化等也是干扰的因素。宋代以后,出现了恒定水位的漫流壶,水压不稳的问题得到解决,但刻漏仍然不易精准。明末徐光启指出:“漏壶,水有新旧滑濇则迟疾异,漏管有时塞时磷则缓急异。正漏之初,必于正午初刻。此刻一误,靡所不误。故壶漏特以济晨昏阴晦仪晷表臬所不及,而非定时之本。”[27]可知刻漏一直要靠日钟在正午(即太阳到达中天时)来校准时间。
事实上,古人历来是将日钟与刻漏配合在一起使用的。《后汉书》志第二《律历中》:“孝章皇帝历度审正,图仪晷漏,与天相应。”《隋书》卷十九《天文上》:“至开皇十四年,鄜州司马袁充上晷影刻漏。充以短影平仪,均布十二辰,立表,随日影所指辰刻,以验漏水之节。” 在文献中,晷、漏常常并提。如《晋书》卷十一《天文志上》:“东壁北十星曰天厩,主马之官,若今驿亭也,主传令置驿,逐漏驰骛,谓其行急疾,与晷漏竞驰也。”古人甚至用“晷漏”来指刻漏。《文选》左太冲《魏都赋》:“晷漏肃唱,明宵有程。”张铣注:“晷漏,刻漏也。”[28]北京故宫的交泰殿有一具清代漏壶的实物,造于乾隆九年(1744)。该漏壶形制巨大,为浮箭漏,共有3级供水壶,其中包括1个用以调匀水势的平水壶(漫流壶)。曾有研究者就这具漏壶的使用方法进行过实验。其实验报告称:在使用该漏壶之前,要先对准正午时间,然后打开供水壶泄水;当水泄入受水壶中,箭尺浮起,漏壶便开始计时;漏壶的水在使用几天后就要更新;换水需择晴日,以核对午正。[29]而午正的确定,则又须依赖日晷。
以上,对中国古代所使用的两类计时器——日钟与水钟的历史以及二者间的关系等作了简要的探讨和小结。本文将以此为起点,对这两类计时器在汉代的使用情况进行研究,并追索它们在汉简资料中的踪迹。
(二)
在西北边塞汉简中,有一种专门登记戍所内各种与防务相关的器具和装置的簿书,称为“守御器簿”。这些簿书是珍贵的原始档案资料,记录了边燧所使用的各种兵器和传发信号的装备,以及粮食、水器、斧凿,乃至关、钥、狗笼等杂物,颇为详细。汉时边燧的日常戍务,其重要者,如候望敌情、收发烽号、传递过往文书等,都必须记录时间。而如前所述,汉简中记录时间的文字又确实数量繁多。由此推想,在汉简中,尤其是在那些“守御器簿”之类的记载里,或应有计时器的名称。然而,据研究者称,“守御器簿等,均不见日晷、漏壶”。[30]
李约瑟说,汉代关于日晷之记载甚少的原因,也许是由于此物在当时太过普通和为人所熟悉的缘故。刘復也认为,日晷价值不昂,是民间用品,而中国史书和士大夫的记载往往对于民间的事物不大理会。[31]这种观点未必正确。汉代有记述日影观测与日晷的专书,著录于《汉书》卷三十《艺文志》:“《太岁谋日晷》二十九卷。……《日晷书》三十四卷。”且日晷一直作为国家与宫廷所使用的重要的天文仪器之一,见载于历代正史的《律历志》和《天文志》。即使是在今天,日晷的制作与安放都需要较高的工艺技术和天文知识水平,并非易事,何况在科学尚未发达的汉代。故日晷应当不是寻常之物。不过,汉代确实使用一种十分普通乃至易为后人忽略的测时器具。中国古人在很早就懂得观测日影,他们所使用的最古老、最简易的天文仪器就是表。表可与土圭配合使用,其结合体即上文提到的圭表。
《淮南子·本经》:“天地之大,可以矩表识也。”高诱注:“矩,度也。表,影表。”[32]简单的表就是一根直立的木柱,高度一般为古尺八尺。《吕氏春秋·慎小》:“夜日置表于南门之外。”高诱注:“置,立也。表,柱也。”[33]古尺八尺约相当于一个成年男子的身高。《周礼·考工记》:“人长八尺,崇于戈四尺……人长八尺,登下以为节。”[34]此可作为一个提示:古时可能曾有过以人身测日影的习俗,表高八尺为其遗存。[35]《周髀算经》卷上:“周髀长八尺,夏至之日,晷一尺六寸。髀者,股也;正晷者,勾也。”这里的“晷”,即日影;“周髀”,当指测影之表。又曰:“今立表高八尺以望极,其勾一丈三寸,由此观之,则从周北十万三千里而至极下。荣方曰:周髀者何?陈子曰:古时天子治周,此数望之从周,故曰周髀。髀者,表也。”[36]可知此“髀”的确是“表”。赵君卿注:“用其行事,故曰髀;由此捕望,故曰表。”而从字音来看,“髀”字属帮母、支部,“表”字属帮母、宵部,它们的声母相同,韵母也相近,二者间或有通假的可能性。[37]
用表可以测方向。《周髀算经》卷下:“以日始出立表,而识其晷。日入复识其晷。晷之两端相直者,正东西也。中折之,指表者,正南北也。”[38]“晷”指表影,这里说的是如何用表来确定正东西与正南北。其具体方法如下:把地面整理成水平,将表垂直固定于地面;以表为圆心,在地面画一个圆;日出时在表影与圆相交的点作标记,日没时又在表影与圆相交的另一点作标记;用直线连接这两个点,连线就是正东西的方向;再将这条直线的中点与表(圆心)相连,连线就是正南北的方向。此方法简单而易行,用一根杆子就可以完成。
用表测时与用表测方向有密切的关联,因为二者能够在同一种活动中实现。表影在整个白天,从日出到日中、再到日没,变化十分显著,故人们可藉此来揆度时间。表其实就是简易的日晷。日晷在石板上测日影,表在地面上测日影,[39]尽管前者比后者更精确、优化,但基本是原理一致的。而表的制作与安放较日晷简便,且形制大,标志作用突出明显,因而使用范围更广。通过观察表影的方位变化,可以计时;通过观察表影的长短变化,可以定节气;通过测量表影,可以定方向。在夜晚,还可以用表来观察恒星的上中天。
汉时亭邮和大道设表。《说文解字》木部:“桓,亭邮表也。”《汉书》卷九十《酷吏传》如淳注:“旧亭传于四角面百步筑土四方,上有屋,屋上有柱出,高丈余,有大板贯柱四出,名曰桓表。县所治夹两边各一桓。陈宋之俗言桓声如和,今犹谓之和表。”师古曰:“即华表也。”“亭邮”、“亭传”,皆驿亭之属。又《论衡》卷二十《须颂篇》:“道立国表,路出其下,望国表者,昭然知路。汉德明著,莫立邦表之言。”刘盼遂认为,此“邦表”当作“邮表”。[40]又《古今注·问答释义》:“程雅问曰:‘尧设诽谤之木,何也?’答曰:‘今之华表木也。以横木交柱头,状若花也。形似𣚃槔,大路交衢悉施焉。或谓之表木,以表王者纳谏也。亦以表识衢路也。秦乃除之,汉始复修焉。今西京谓之交午木。’”[41]
这种称作“桓”的表颇高,“有大板贯柱四出”,也称作“桓表”、“和表”、“华表”和“交午木”。它可能与古老的“邮表畷”有一定的关系。《礼记·郊特牲》:“蜡之祭也,主先啬而祭司啬也,祭百种以报啬也。飨农及邮表畷、禽兽。”郑注:“邮表畷,谓田畯所以督约百姓于井间之处也。诗云:为下国畷邮。”[42]自清代以来,曾有不少学者对“邮表畷”进行过研究。阮元认为:“表”是分界之木;“邮”是井田间可以传书之所;“邮表畷”是在表上垂缀毛裘之物,以显明标志。[43]俞樾认为:“邮”、“表”、“畷”为同一物,疆界立木为表,缀物于上,若旌旗之旒;“邮”与“旒”通,“畷”与“缀”通。[44]杨向奎、李中清提出:“邮表畷”是西周“陪敦”的演变,与汉代的亭关系密切。[45]这些学者都肯定了“邮表畷”的标识、界标作用,这一点是正确的。
不过,蜡祭时与“农”及“禽兽”等同受飨祀的“邮表畷”的性质还值得探究。《周礼·考工记》:“匠人建国,水地以縣,置槷以縣,眡以景。为规,识日出之景与日入之景。昼参诸日中之景,夜考之极星,以正朝夕。”贾公彦疏:“云置槷者,槷亦谓柱也。云以縣者,欲取柱之景,先须柱正。欲须柱正,当以绳縣,而垂之于柱之四角四中。以八绳縣之,其绳皆附柱,则其柱正矣。然后眡柱之景,故云眡以景也。”[46]这里所说的是立表测影的方法:在水平的地面立一根柱,柱上悬八条绳子,若绳子全都贴附柱身,就表明“柱正”,即柱与地面垂直,然后就可以用来观测日影和极星。[47]立表时“置槷以縣”,则此处表的形象与在表上缀物的“邮表畷”或有相似之处。[48]郑注说“邮表畷”是“田畯所以督约百姓于井间之处”,可知“邮表畷”不仅是边界的标志,也是田官办公与集合百姓的地点。将表设在此处,可以通过测定节气和计时来安排农事,也便于传布政令。该地点大约也就由此逐渐演变成亭邮。关于“邮表畷”的形制与性质等,笔者拟另文详考,兹不赘。
“交午木”也应当有更多的功用。设在亭邮、大道的“交午木”可为邮人和行旅指示方向。《仪礼·大射》:“度尺而午。”郑玄注:“一从一横曰午。”[49]《榖梁传》昭十九年:“羁贯成童。”范宁注:“羁贯,谓交午剪发以为饰。”[50]则“交午”即纵横交错。“以横木交柱头”、“大板贯柱四出”的“交午木”,应当是指向正东西与正南北,因为古人正是用表来测定这些方向的。 “交午木”的另一个重要功用应当是测定时间,尤其是测定“日中”。将横木贯穿木表并指向东西方向,“交午木”在正午时就会在日照下显示正“十”字形或“T”形的日影;将横木贯穿木表并指向南北方向,这根横木的日影在正午时就会与木表的日影迭合为一条直线。作为日钟的表,其指示时间较为粗疏,不及日晷,但测定“日中”却很精确,与日晷相似。
在古代时制中,对“日中”的测定极为重要。“日中”,即太阳到达中天之时。此时的日影最短、最清晰,指向正北,白昼的前后两部分——上午与下午在此划分。因为“日中”是一个明确可靠、又易于测定的时间点,而且它不像日出、日没那样受季节变化的影响,所以古人十分重视测定“日中”,并以之为标准,来校准水钟。以往,学者们在研究刻漏的时候,往往也涉及刻漏和表、晷的共同使用,[51]但对其意义的重视是远不够的。尤其是,没有指出:作为日钟的表与日晷(指宋代以前的地平式日晷)的最重要的功能之一是测定“日中”,从而为一定区域内的人们提供统一的时间标准。诚然,用表与日晷测定“日中”,其本身也是一项计时活动,但它的意义不止于此。它的更大的意义,乃是提供了时间标准。而无论从人们的社会活动的需求来说,还是从人们对计时本身的需求来说,时间标准的获得都至关重要。古时既无统一完善的报时体系,也不具备大规模生产标准化水钟的条件。下文将会谈到,在两汉时代,哪怕同地、同时,人们所使用的水钟也不尽相同。且如前所述,用水钟计时本就难于精准,即便水钟的形制相同,其个体间也极易出现快慢的差别。因此,人们在使用水钟的时候,必须依赖“日中”提供的统一的时间标准。也就是说,刻漏是不能够单独使用的,它必须有日钟的配合,必须靠表或日晷测定“日中”,以校准时间。
附带说一下,在宋人张择端的《清明上河图》中,汴梁虹桥桥头的两侧有直立的高柱。[52]有研究者认为此即表木。[53]将这些柱与《古今注》中交午木“以横木交柱头,状若花”,“形似桔槔,大路交衢悉施”等记载对照,似略能相合。但其是否汉时“交午木”之遗象,汉时的具体情况如何,以及作为标识的表和用来测时的表在形制上有否差别,尚待更深入的研究。
汉时边燧亦称亭燧。《说文解字》考古-汉代的计时器及相关问题(连载一)
考古-汉代的计时器及相关问题(连载一)部:“燧,塞上亭,守考古-汉代的计时器及相关问题(连载一)
考古-汉代的计时器及相关问题(连载一)火者。” 亭燧属于边塞系统的最基层,它既有在军事方面的防御的功能,又有邮传的功能,西北边塞汉简中的大量的文书传递记录就是证据。王国维《敦煌汉简跋十一》:“又诸简皆记受书日时,曰“日下餔时”、曰“日食时”、曰“日中时”,又皆燧卒致之燧长,或燧卒受之,以次传送至他燧。可见汉时邮递之制,即寓于亭燧中,而书到日时与吏卒姓名,均有记录,可见当时邮书制度之精密矣。”[54]亭燧的军事职能与邮传职能都离不开计时,这应是其设表的重要原因。
在西北边塞汉简里,有不少关于“表”的记载。登录在边燧“守御器簿”中的,如:[55]
[简1]
●橐他莫当隧始建国二年五月守御器簿         (1538)
长椎四      马矢二石   桯苣六       (1554)
长棓四      木薪二石   小苣二百      (1553)
连梃四      芮薪二石一  狗二        (1555、1551)
长枓二      枪四十    狗笼二       (1550)
弩长臂二     羊头石五百  坞户关二      (1557、1551)
木面衣二     破釜一    铁戊二       (1548)
烽火幂板一    烟造一    籥一        (1544)
芀橐一      布烽三    坞户上下级各一   (1549)
布纬三、糒九斗  转射十一   小积薪三      (1552)
惊米一石     深目六    大积薪三      (1539)
惊糒三石     草烽一    汲器二      (1541)
马矢橐一     布表一   储水罂二      (1545)
茹十斤      鼓一     木椎二       (1547)
[出火遂]二具   烽干二    椄楪四       (1558、1556)
皮窅草萆各一   瓦枓二              (1542)
承累四      瓦箕二              (1543)
●橐他莫当燧始建国二年五月守御器簿         (1546)
(居延新简EJT37.1538—1558)[56]
[简2]
守御器簿
长斧四皆缺敝   芀马矢橐各一毋     芮薪木薪各二石
长椎四︱     茹十斤︱        瓦箕枓各二斗少一
长棓四︱     出火遂二具       沙、马矢各二石︱
长杆二︱     皮冒革萆各一毋冒    羊头石五百︱
木面衣三︱    承垒三︱        枪四十︱
弩长臂三︱    破釜一︱        小苣三百︱
桯苣九︱     狗笼二︱        □户墼三百
狗二
转射□︱     户关二︱        户上下合各一
深目四︱     接楪四︱        储水婴二
布烽三︱     木椎二︱        汲落二
不具︱
布表一︱     户戊二︱        大积薪三
鼓一︱      籥一︱         药盛橐四
(《居延汉简释文合校》506.1)[57]
[简3]
积薪八毋捋考古-汉代的计时器及相关问题(连载一)
考古-汉代的计时器及相关问题(连载一)不涂考古-汉代的计时器及相关问题(连载一)
考古-汉代的计时器及相关问题(连载一)       坞上樽虏少二
大积薪二未更积         坞上大表一古恶
小积薪二未更          堠上不骚除不马矢涂
望虏隧长充光 毋卒卧考古-汉代的计时器及相关问题(连载一)
考古-汉代的计时器及相关问题(连载一)盖席          毋候兰
诸水婴少二□          毋干马牛矢内毋屋
汲桐少一            狗少一见一不入笼
沙少三石见一石又多土      毋角火苣五十
(《居延汉简释文合校》264.32)[58]
[简4]
门关戊随  地表
坞户穿   地表考古-汉代的计时器及相关问题(连载一)
考古-汉代的计时器及相关问题(连载一)埃
□□残鉏  □□
□少一
(《居延汉简释文合校》68.109)[59]
[简1]至[简4]都出土于居延地区。由简文可知:
1, [简1]是橐他候莫当燧的“守御器簿”,[简2]的内容与[简1]相似,也是某燧的“守御器簿”;在此二簿中,“布表”与“烽”、“鼓”列在一起;表的名称是“布表”,其上或缀有布帛;
2,[简3]属望虏燧,其性质与“守御器簿”相类,但专记诸器的缺损情况;简文中有“坞上大表”;
3, [简4]残缺较多,从简文内容看,其性质与[简3]略同;值得注意的是,此簿所记器物中有“地表”。
以上记载表明,汉时诸边燧大概皆有表。表在简文中与烽并列,或说明其可用为烽号。《塞上烽火品约》:“匈奴人昼入甲渠河南道上塞,举二考古-汉代的计时器及相关问题(连载一)
考古-汉代的计时器及相关问题(连载一),坞上大表一,燔一积薪。夜入,燔一积薪,举堠上二苣火,毋绝至明。殄北三十井塞上和如品。”[60]此处“坞上大表”与举“考古-汉代的计时器及相关问题(连载一)
考古-汉代的计时器及相关问题(连载一)”、燔“积薪”、“举堠上苣火”等,都是发布警报,故研究者多认为“表”是表帜。[61]但表有不同的种类,做表帜并非其唯一用途。如[简4]所记载的“地表”,其位置当在地上,故大约不是用来发布烽号,而是用来观测地面的情况的,或亦可用来观测投射于地面的日影。又,居延新简中还载有“小表”。[62]“小表”的形制当小于一般的表帜,其或即用来测时的“八尺之表”。
表与鼓的并列,似乎也提示了表的测时之用。陈梦家认为:“汉简鼓、表并用,似限于报时报平安。”[63]目前所见“烽火品约”中均无鼓号。只有一枚敦煌简提到了鼓号:“考古-汉代的计时器及相关问题(连载一)
考古-汉代的计时器及相关问题(连载一)□□□晨时鼓一通,日食时表一通,日中时表一通。”[64]但该简不是警报的记录,而大约是诸燧之间按时联络的记录,这种联络与唐代边塞的“平安火”相似。[65]或许,诸燧之间亦有隔一定时段用鼓号校对时间的需要(尤其在天色阴晦而无法观测日影的日子似有此需要),类似于今日之“对表”。晨昏击鼓是一项古制。《墨子·号令》:“昏鼓鼓十,诸门亭皆闭之,行者断……晨见,掌文鼓纵行者。”[66]此处的鼓,是城中司时的令鼓。在居延新简中也有晨昏击鼓的例子:“考古-汉代的计时器及相关问题(连载一)
考古-汉代的计时器及相关问题(连载一)有鼓一,受助吏时尚。鼓常縣坞户内东壁,尉卿使诸吏旦夕击鼓,积二岁。”[67]“旦夕”,即晨昏。
虽然“守御器簿”等文书中不见“日晷”、“漏壶”,但在居延的考古发掘中出土了击鼓的“枎”棒和类似“晷”的残片。故有学者猜测:汉代边燧系统的计时工作及所用器具皆属高级机关掌管,由候官、部候长等通过击鼓传令的方式统一向各燧通报时间。[68]可是,据学者的田野考察,汉代西北边境的烽燧处于广阔的戈壁沙漠,四季多风,音响之传播极差,“远距数里的烽燧之间,鼓声是难以起到报警作用的”。[69]按此,鼓虽可以司时,但在实际操作中会受到很大限制。若由上级机关长距离大范围地用鼓为诸燧报时,则信息在传递过程中极易出现延迟和差错。而且,如前所述,汉简中关于时间的记录相当精细,有“时”、有“分”,这样的报时工作显然不可能全部由上级机关包揽。故诸边燧除了设表,还应各自具备与“表”配合使用的水钟。
(未完待续)
(编者按:[①]为了叙述方便,本文将土圭、表和日晷等依据对太阳影子的观测来计时的器具统称为“日钟”,将沉箭漏、浮箭漏和田漏等依据对水的漏失与时间流逝的对应关系来计时的器具统称为“水钟”。“水钟”系袭用李约瑟(Joseph Needham)对该类计时器的叫法。见李约瑟:《中国科学技术史》第四卷《天学》第一分册,科学出版社1975年版,第336页。
[②]参看宋会群、李振宏:《秦汉时制研究》,《历史研究》1993年第6期。
[③]甲骨文 考古-汉代的计时器及相关问题(连载一)
考古-汉代的计时器及相关问题(连载一),即“考古-汉代的计时器及相关问题(连载一)
考古-汉代的计时器及相关问题(连载一)”,《京人》1812,《合集》30365。参宋镇豪:《中国风俗通史·夏商卷》第五章《农业生产俗尚》,上海文艺出版社2001年版,第444页;《释考古-汉代的计时器及相关问题(连载一)
考古-汉代的计时器及相关问题(连载一)昼》,《甲骨文与殷商史》第三辑,上海古籍出版社1991年版。该字后与“昼”字混而合用。 [④] 《周礼注疏》卷四十一《冬官·考工记·玉人》,《十三经注疏》,中华书局1980年影印本,第922页。
[⑤]南京博物院:《江苏仪征石碑村汉代木椁墓》,《考古》1966年第1期;南京博物院:《东汉铜圭表》,《考古》1977年第6期。
[⑥]关于汉代日晷的功用,研究者意见不一。有人认为汉代日晷是地平式,不能精确计时,只能用以测太阳出没时的地平经度,定昼漏的时刻;有人认为汉代日晷是赤道式,用以测地方真太阳时,定白天的时刻;有人认为汉代日晷的功用是测方向。参潘鼐:《彩图本中国古代天文仪器史》,山西教育出版社2004年版,第73页。
[⑦]“托克托晷仪”,端方《匋斋藏石记》卷一著录,端方名之为“测景日晷”,“盘高八寸九分,宽九寸,日晷直径七寸九分半,字径二分,篆书”。汤金铸、周暻、马伯乐、刘復等学者都研究过此晷仪。陈梦家根据晷仪背面铭记,指出其出土地点为“山西托克托城”(今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南)。现藏中国历史博物馆。“金村晷仪”,长28.4、宽27.5、外圆直径24.5厘米,现藏加拿大安大略皇家博物馆。“右玉晷仪”,《居贞草堂汉晋石影》著录,此仪残损。参冯时:《中国天文考古学》,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1年版,第205-207页。或说“金村晷仪”是赝品,见孙机:《汉代物质文化资料图说》,文物出版社1990年版,第73章,第290页。
[⑧]参陈梦家:《汉简年历表叙》,《汉简缀述》,中华书局1980年版,第273页。
[⑨]可参看内蒙古呼和浩特市托克托出土的日晷之照片。中国社会科学院考古研究所:《中国古代天文文物图集》,文物出版社1980年版,第43页。
[⑩]见《汉书》卷七十五《李寻传》。
[11]如周暻和马伯乐(H.Maspero)。参李约瑟:《中国科学技术史》第四卷,《天学》第一分册第314页。
[12]陈美东认为,漏壶最初可能是在其内壁划有刻度,或是在壶内安放固定的刻箭,通过对液面的测量来显示时间。陈美东:《我国古代漏壶的理论和技术——沈括的〈浮漏议〉及其它》,《自然科学史研究》第1卷第1期(1982),第31页。
[13]参全和钧、阎林山:《关于西汉漏刻的特点和刻箭的分划》,《自然科学史研究》第4卷第3期(1985年),第213页。
[14]中国天文学史整理研究小组:《〈中国天文学史〉,科学出版社1981年版,第203页。
[15]《周礼注疏》卷三十《夏官·挈壶氏》,《十三经注疏》,第844—845页。
[16]湖南省文物考古研究所、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文物处:《湘西里耶秦代简牍选释》,《中国历史文物》2003年第1期;湖南省文物考古研究所、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文物处、龙山县文物管理所:《湖南龙山里耶战国——秦代古城一号井发掘简报》,《文物》2003年第1期。
[17]引自《湘西里耶秦代简牍选释》“水下四刻”注,《中国历史文物》2003年第1期,第10页。
[18]《汉旧仪补遗》卷下,孙星衍校集《汉官六种》,四部备要本。
[19]《周礼注疏》卷三十《夏官·挈壶氏》,《十三经注疏》,第844—845页。
[20]吴树平:《东观汉记校注》卷十二《樊梵传》,中州古籍出版社1987年版,第453页。
[21]它们是:河北满城西汉中山靖王刘胜墓出土的“满城铜漏”,陕西兴平西汉墓出土的“兴平铜漏”,内蒙古伊克昭盟的沙丘内出土的“千章铜漏”,山东巨野西汉墓出土的“巨野铜漏”。见中国社会科学院考古研究所:《中国古代天文文物图集》,第39—41页;山东省菏泽地区汉墓发掘小组:《巨野红土山西汉墓》,《考古学报》1983年第4期。其中“满城铜漏”和“兴平铜漏”属明器。
[22]“干章铜漏”,旧释作“千章铜漏”。裘锡圭指出,铜壶铸铭“干”字作篆体,顶上分叉,是“干”而非“千”,《汉书·地理志》西河郡“千章县”系传抄刊刻之误。裘锡圭:《考古发现的秦汉文字资料对于校读古籍的重要性》,《裘锡圭自选集》,河南教育出版社1994年,第153页。今从其说。
[23]内蒙古伊克昭盟文物工作站:《内蒙古伊克昭盟发现西汉铜漏》,《考古》1978年第2期。
[24]据华同旭的实验,“干章铜漏”泄尽1壶水历时12.26分钟,约相当于1“刻”(14.4分钟),其差值应是两千年来流管磨蚀孔径增大所致。华同旭:《中国漏刻》,安徽科学技术出版社1991年版,第152页。
[25]山东省菏泽地区汉墓发掘小组:《巨野红土山西汉墓》,《考古学报》1983年第4期。
[26]华同旭:《中国漏刻》,第33-36页。
[27]《明史》卷二十五《天文一·仪象》。
[28]《文选》卷六《赋丙》左太冲《魏都赋》,上海古籍出版社1986年版,第274页。
[29]徐文麟、李文光:《清代计时用的“水漏壶”》,《文物参考资料》1958年第7期。
[30]初师宾:《汉边塞守御器备考略》,《汉简研究文集》,甘肃人民出版社1984年版,第172页。
[31]李约瑟:《中国科学技术史》第四卷,《天学》第一分册第303页。刘復:《西汉时代的日晷》,国立北京大学《国学季刊》第三卷第四期(1932年),第580页。
[32](汉)刘安:《淮南子》卷八《本经训》,《诸子集成》(七),中华书局1986年版,第116页。
[33]《吕氏春秋》卷二五《慎小》,《诸子集成》(六),第326页。
[34]《周礼注疏》卷三十九《冬官·考工记·轮人》,《十三经注疏》,第907页。
[35]参伊世同:《量天尺考》,《文物》1978年第2期;冯时:《中国天文考古学》,第199页。冯时并指出,八尺这一高度有特殊的数学意义,因为一个直角边是8,另一直角边取6,斜边则为10,便形成一组勾股数,既适应盖天理论,也方便计算。清人孙诒让认为,表长八尺“取天高八万里”。见孙诒让:《周礼正义》卷八十二《冬官·匠人》,中华书局1987年版,第3417页。
[36]《周髀算经》卷上,《四部精要》,上海古籍出版社1993年版,第191页,第194页。
[37]李约瑟认为,甲骨文里的“卑”字作手持杆状物、上有太阳在后之形,其原义可能与测影的表有关;“卑”即“碑”或“椑”,亦作“髀”,均可指“表”。李约瑟:《中国科学技术史》第四卷,《天学》第一分册第259页。疑其说对于该字形、义的理解皆未安,故此处不取。
[38]《周髀算经》卷下,《四部精要》,第203页。
[39]参冯时:《中国天文考古学》,第211页。
[40]《论衡·须颂篇》刘盼遂案:“‘邦表’本为‘国表’,浅人不知汉讳而改之也。上文两言‘国表’可证。又案:‘国表’为‘邦表’之误,‘邦’又为‘邮’之误。‘邦表’即‘邮表’之误。人习见‘邦’, 改‘邮’为‘邦’,又以王充应为汉避讳,后改‘邦’为‘国’,失之逾远。”见黄晖:《论衡校释》(附刘盼遂集解),中华书局1996年版,第858—859页。其说是。
[41](晋)崔豹《古今注》下《问答释义》,(明)芝秀堂刊本。
[42]《礼记正义》卷二十六《郊特牲》,《十三经注疏》,第1453—1454页。
[43](清)阮元:《释邮表畷》,《揅经室一集》卷一,《四部丛刊》本。与阮元同时代的程恩泽也有类似的见解,见程恩泽:《会有表解》,《清儒学案》卷一四六《春海学案》引,海王邨古籍丛刊,中国书店1990年版,第697页。
[44]见(清)孙诒让《墨子閒诂》卷十五《号令第七十》注引俞樾说。中华书局2001年版,第615页。
[45]杨向奎、李中清:《论“邮表畷”与“街弹”》,《纪念顾颉刚学术论文集》上册,巴蜀书社1990年版,第219页。
[46]《周礼注疏》卷四十二《冬官·考工记·匠人》,《十三经注疏》,第927页。
[47]在表上悬绳的例子,又见《周髀算经》:“冬至日加酉之时,立八尺表,以绳系表颠,……引绳致地而识之。”《周髀算经》卷下,《四部精要》,第202页。
[48]有学者把甲骨卜辞中的“立中”解释为立杆测影,指出:“中”字的结构是象征一根插在地下的杆子,其上附有斿类的带状物,在无风的晴天测察杆子是否垂直,并以之为中心坐标点,作圆形或一个方形,使其每边代表一个方向,这是“圭表测景法最简单而形象的反映”。见萧良琼:《卜辞中的“立中”与商代的圭表测景》,《科技史文集》第10辑,上海科技出版社1983年版,第27—44页。是殷商卜辞中的“立中”亦可能与“邮表畷”有某种联系。
[49]《仪礼注疏》卷十七《大射》,《十三经注疏》,第1034页。
[50]《春秋榖梁传注疏》卷十八,《十三经注疏》,第2439页。
[51]例如,冯时指出,“漏刻在未改进之前多是与表配合使用的”,宋代漏刻已相当精密后,在正午时刻利用圭表根据测日影加以校准仍然必要,“这种做法可以大大提高漏刻在连续使用时的计时精度”。冯时:《中国天文考古学》,第216—217页。潘鼐亦指出:“晷仪还可以用作漏壶的校准器……除了修正一年中不同季节的浮箭,还可以校正一天中的各时辰。在此一过程中,晷仪和漏壶可配合使用,共同完成计时的任务。” 潘鼐:《彩图本中国古代天文仪器史》,第64—65页。但对刻漏和表、晷共同使用的意义均缺少进一步的申说。
[52]见张择端《清明上河图》,中国美术全集编辑委员会:《中国美术全集》绘画编3,《两宋绘画》(上),文物出版社1988年版,第130-131页。
[53]见秦建明《华表与古代测量术》,《文物与考古》1995年第6期。秦文并指出:表是古代建筑测量工具,而华表是表的遗孓。其说是。但秦文未涉及表的测时功能。古时有在桥头设表的传统,旧说仅以为源自“诽谤之木。”《史记》卷十《孝文本纪》:《集解》服虔曰:“尧作之,桥梁交午柱头。”应劭曰:“桥梁边板,所以书政治之愆失也。至秦去之,今乃复施也。”索隐按:韦昭云“……今宫外桥梁头四植木是也”。
[54]王国维:《观堂集林》史林九《敦煌汉简跋十一》,《王国维遗书》(三),上海古籍书店,1983年版。
[55]以下所引简文中的黑体字,系由笔者加黑。
[56]“莫当燧守御器簿”的释文,引自初师宾《汉边塞守御器备考略》一文,见甘肃省文物工作队、甘肃省博物馆:《汉简研究文集》,甘肃人民出版社,1984年,第144—145页。但初文对该守御器簿诸简的编排似未尽妥当。笔者参照写于另一牍板的“大湾守御器簿”[即本文中的简(2)]中众器物的登记顺序,对莫当燧守御器簿的诸简重新作了编排。
[57]谢桂华、李均明、朱国炤:《居延汉简释文合校》(下),文物出版社1987年版,第607-608页。释文并参初师宾:《汉边塞守御器备考略》,《汉简研究文集》第146页。初文将简号误为“501.1”。
[58]谢桂华、李均明、朱国炤:《居延汉简释文合校》(上),第441页。
[59]谢桂华、李均明、朱国炤:《居延汉简释文合校》(上),第121页。
[60]甘肃省文物考古研究所等:《居延新简》EPF16:3,文物出版社1990年,第469页。
[61]如吴礽骧:《汉代烽火制度探索》,《汉简研究文集》第244页;初师宾:《汉边塞守御器备考略》,《汉简研究文集》第167页。 [62]居延新简EJT9·110载有“小表”。见初师宾:《汉边塞守御器备考略》,《汉简研究文集》第168页。
[63]陈梦家:《汉代烽燧制度》,《汉简缀述》,第163页。但该文只注意到表可发号报时,未注意到表亦可有计时器的作用。
[64]吴礽骧、李永良、马建华:《敦煌汉简释文》2262,甘肃人民出版社1991年版,第246页。
[65]参初师宾:《汉边塞守御器备考略》,《汉简研究文集》第172页。
[66](清)孙诒让:《墨子閒诂》卷十五《号令第七十》,第598页。
[67]甘肃省文物考古研究所等:《居延新简》EPF22:331,第498页。
[68]初师宾:《汉边塞守御器备考略》,《汉简研究论文集》第171-172页。
[69]参吴礽骧:《汉代烽火制度探索》,《汉简研究文集》第243页。但吴文认为鼓可报时报平安。 (责任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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