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洲人使用火船最多只几条,即使在欧洲算是使用火船行家的荷兰人也从来没有遭遇过这种火船铺天盖地蜂拥而上的场面。在这种情况下的战斗,结果不会有什么悬念,一阵喧嚣过后,参战的9艘荷兰大型战舰中,两艘刚一开战即被火船搭住焚毁,另外两艘则在炮战中被硬碰硬地击沉,此外又被俘一艘,其余几艘全部在受重创后逃走。荷兰舰只尚且如此,何况刘香的海盗船――其战船50艘,全都覆没在了料罗湾。 料罗湾大战是荷兰人在远东空前的惨败,福建巡抚邹维琏在战后的奏捷书中写道:“此一举也,生擒夷酋一伪王、夷党数头目,烧沉夷众以千计,生擒夷众一百一十八名,斩夷级二十级,烧夷甲格巨舰五只,夺夷甲板巨舰一只,击破配夷贼小舟五十余只……闽粤自来红夷以来,数十年间,此举创闻。”荷兰方面自报阵亡83人,台湾总督兼舰队司令普特曼斯在海战后即辞去总司令之职。
最后的余波
料罗湾大战后,明军乘胜追击,又与荷兰人发生数次小规模海战,直打得他们不敢再骚扰中国沿海为止。而郑芝龙则死咬刘香不放,“一破之于石尾,再破之于定海,三破之于广河,四破之于白鸽,五破之于大担,六破之于钱澳”,最后将刘香逼得在决战中自杀。 六年后的1639年,不服气的荷兰人又派朗必即里哥率大型战舰9艘骚扰中国沿海,多次击败中国水师的小型船队,但最终又被郑芝龙遣人携带盛满火药的竹筒泅水攻击,一连被焚毁5艘,朗必即里哥大败而回。直到此时,荷兰人才最终认输,从此在海上不敢与明军对垒20余年,也再不敢提垄断中国对外贸易这件事了。
这样,明、郑船队最终夺取了从日本海到南海的全部东亚制海权,当时凡航行在东亚地区的船只,都必须花钱购买明、郑的令旗。若无此旗,在东亚海面被拦截的概率超过50%;若只在福建沿海,则100%被拦截。最后就连在台湾的荷兰人都不得不偷偷地以日本船的名义购买令旗,这对只习惯给别国开通行证的荷兰人来讲,真可说是空前绝后的事情了。
正当中国东南沿海在明、郑和平的笼罩下平稳发展的时候,在中国的北方,发生了重大的历史事件。1644年初,一位被解聘的前“邮局职工”李自成率兵攻陷了北京城,明朝最后一任皇帝崇祯在煤山自缢,明亡。一个月后,明朝山海关总兵吴三桂引清兵入关。郑氏集团很快被卷入了这场改朝换代的大动荡中。当然,那是另外一段历史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