甫曰:尚德街简牍“治百病通明丸方”校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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尚德街简牍“治百病通明丸方”校正
首发
甫曰
《长沙尚德街东汉简牍》[1]181号牍正面是一副药方,原释文如下:
治百病通,明丸方,用甘草八分,弓穷四分,当归三分,方□?
乾地黄三分,黄芡三分,桂二分,前胡三分,五未二分,乾姜
四分,玄参三分,伏令二分。凡十八物,皆治,合和丸以白蜜。
原释文在释字和断读方面有几处明显问题,今校正如下。

药方名当为“治百病通明丸方”,“通明丸”应该连读,不可断开。“通明丸”为成词,例如《备急千金要方》卷十九便有“通明丸”:
通明丸,主五劳七伤六极,强力行事举重,重病后骨髓未满房室,所食不消胃气不平方:麦门冬(三斤)、乾地黄、石韦(各一斤)、紫菀甘草、阿胶、杜仲、五味子、肉苁蓉、远志、茯苓、天雄(各半斤),右十二味末之,蜜丸如梧子,食上饮若酒服十丸,日再,加至二十丸。
类似的“通明丸”记载又见于《普济方》等。传世文献所见“通明丸”,有不少药物与尚德街木牍所见重合,不排除这些同名丸剂存在同源关係。

“方”下一字尚存残笔,仍可辨出是“风”字。该味药物显然就是“防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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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芡”之名罕见于医书,颇疑当改释为“黄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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末句“治”显为“冶”之误释。“冶”训为“研磨、碾碎”,古医书极常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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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训为“合併(药物)”,当与后文断开。“冶”、“合”文例古医书常见。马王堆帛书《房内记》:
取桂、乾姜各一,蕃石二,蕉荚三,皆冶,合。[18]
取蕃石、桃毛各一,巴叔(菽)一,三物皆冶,合。[24]
“冶”、“合”、“和丸”是製药过程中三个不同动作,既然将“冶”与“合”断开,“合”与后文自然应当断开。

原释文第2行末“乾姜”与第3行首“四分”连读。该药方用药为“十八物”,现存十二味,残去六味,估算可得前两行每行残去十四字左右,因此“乾姜”与“四分”必不能连读。
原释文文末“白蜜”后句断。按古药方惯例,当仍有介绍服用方式的文字,因此药方并未终结。

综上,药方释文当校读如下:
治百病通明丸方:用甘草八分、弓(芎)穷(藭)四分、当归三分、方(防)风?
乾地黄三分、黄芩三分、桂二分、前胡三分、五未(味)二分、乾姜?
四分、玄参三分、伏(茯)令(苓)二分。凡十八物,皆冶,合,和丸以白蜜?
该药方所配伍之药物,有补气、补血、解毒、祛寒等多重药性,功能较全面,所以说能“治百病”。若能有幸补齐剩余药物,或许仍有实用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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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长沙市文物考古研究所编,《长沙尚德街东汉简牍》,岳麓书社,2016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