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家浩-刘波:释楚文字中的“ 耎”字 ,对于想了解历史故事的朋友们来说,李家浩-刘波:释楚文字中的“ 耎”字是一个非常想了解的问题,下面小编就带领大家看看这个问题。
原文标题:刘波:释楚文字中的“ 耎”字
释楚文字中的“
李家浩-刘波:释楚文字中的“ 耎”字”字
刘波
吉林大学文学院
上三·周2“
李家浩-刘波:释楚文字中的“ 耎”字于郊”,今本作需,帛本作襦,陈爻怀疑此字可能为“乳”字异体,[1]与此相似的字亦见于:
清一·楚10“至共王、康王、
李家浩-刘波:释楚文字中的“ 耎”字王皆居为郢”
清二·繫97“康王即世,
李家浩-刘波:释楚文字中的“ 耎”字王即立”
清二·繫98“
李家浩-刘波:释楚文字中的“ 耎”字王即世,灵王即立”
整理者将其读为嗣子,认为即康王与灵王之间的康王之子郏敖。[2]赵平安认为以上三处中的
李家浩-刘波:释楚文字中的“ 耎”字与上三·周2中的字当为一字,此处为“乳子”的合文,乳子当读为孺子,见于《尚书·金縢》“公将不利于孺子!”、《尚书·立政》“乌呼!孺子王矣!”两处皆为周公称成王,而康王之子郏敖处于父王与几位叔王之间,故亦可称为孺子王。[3]
李家浩-刘波:释楚文字中的“ 耎”字与孺子有关可信,且《尚书·金縢》中的“孺子”,清一·金7正作“
李家浩-刘波:释楚文字中的“ 耎”字子”,可知
李家浩-刘波:释楚文字中的“ 耎”字与需当有关,但“
李家浩-刘波:释楚文字中的“ 耎”字”是否如陈爻、赵平安所言为甲骨文
李家浩-刘波:释楚文字中的“ 耎”字殷墟文字乙编8896的省变,有待探讨。
陈爻、赵平安认为
李家浩-刘波:释楚文字中的“ 耎”字上所从的
李家浩-刘波:释楚文字中的“ 耎”字为爪形和侧面人形的合体,先秦文字中不见有此种讹变,且楚文字中从
李家浩-刘波:释楚文字中的“ 耎”字的字来源有两种:
一:
李家浩-刘波:释楚文字中的“ 耎”字(伏),
李家浩-刘波:释楚文字中的“ 耎”字盂鼎→
李家浩-刘波:释楚文字中的“ 耎”字师克盨;
李家浩-刘波:释楚文字中的“ 耎”字伯康簋→
李家浩-刘波:释楚文字中的“ 耎”字王孙钟;
二:夗(邍)[4],
李家浩-刘波:释楚文字中的“ 耎”字上三·周9→
李家浩-刘波:释楚文字中的“ 耎”字上一·孔22;
李家浩-刘波:释楚文字中的“ 耎”字上七·君甲9[5]
“伏”与“需”虽韵部皆为侯部,但声母难通。九店简《日书》M56-22上,23下记有建除之名“
李家浩-刘波:释楚文字中的“ 耎”字”,睡日甲简二正壹·1作“
李家浩-刘波:释楚文字中的“ 耎”字”,整理者释为濡,李家浩改释爲“
李家浩-刘波:释楚文字中的“ 耎”字”字,并指出其和睡虎地《日书》乙种的“惌”、“
李家浩-刘波:释楚文字中的“ 耎”字”相通假。[6]则夗、耎可通,夗、耎皆为元部,一为影母,一为日母,影母、日母多可通,如楚简中的刃、纫可读为恩,疑上三·周2“
李家浩-刘波:释楚文字中的“ 耎”字”当从“
李家浩-刘波:释楚文字中的“ 耎”字(夗)”声,与“耎”可通,今本作需、帛本作“襦”,秦简中亦以耎或从耎为声的字读为从需的字,如
李家浩-刘波:释楚文字中的“ 耎”字睡封简五七·13通“濡”、
李家浩-刘波:释楚文字中的“ 耎”字龙简二八·5 通“壖”。[7]耎为元部,而需为侯部,二部音上自然不可通,《说文·大部》段玉裁注“古凡耎声字皆在十四部,需声字皆在四部,后人多乱之。”[8]《人部》“古者耎声本在元寒部,而入歌戈部,需声本在侯部,而入虞部,分别划然。”[9]
疑濡、壖本从耎为声,后改为从需,传世文献中多有“耎”讹写为“需”之例,《心部·愞》“各本作懦,从心需声,人朱切,乃浅人所改,今正,愞与《人部》的偄音义皆同,弱也,本乃乱反,音转为乃过反,……需声在古音四部,人于切。耎声在古音十四部,乃乱切,而自张参以来,改耎为需,不能諟正。”[10]《仪礼·士丧礼》:“乃沐栉,挋用巾。浴用巾,挋用浴衣。
李家浩-刘波:释楚文字中的“ 耎”字濯弃于坎”,郑玄注:“沐浴余潘水、巾栉、浴衣,亦并弃之。”贾公彦疏:“潘水既经温煮,名之为
李家浩-刘波:释楚文字中的“ 耎”字已。将沐浴,谓之为濯已,沐浴讫,余潘水弃于坎。”《说文·水部》“
李家浩-刘波:释楚文字中的“ 耎”字,汤也。”孔颖达《礼记正义》中误将《丧礼大记》:“小臣爪手剪须,
李家浩-刘波:释楚文字中的“ 耎”字濯弃于坎”的
李家浩-刘波:释楚文字中的“ 耎”字误为濡,《仪礼·士丧礼》胡培翚正义纠正了此错误:“《说文》‘
李家浩-刘波:释楚文字中的“ 耎”字,汤也,从水耎声。’《释文》‘
李家浩-刘波:释楚文字中的“ 耎”字,奴乱反,与濡音义俱别’。今《丧大记》作‘濡濯弃于坎’孔疏引皇氏云:‘濡谓烦润其髮’,竟作濡字解,则自六朝时已误。”[11]
任西西已指出耎、需之混,不但形体相近,且义也相关。《说文·大部》桂馥义证:“隶体‘需’变作
李家浩-刘波:释楚文字中的“ 耎”字,故耎亦为需。”《说文·心部》段注:“愞因形近或伪为懦。”曾良《俗字及古籍文字通例研究》:“在古籍中‘需’、‘而’、‘耎’旁常相通,这是因为‘需’俗写作‘
李家浩-刘波:释楚文字中的“ 耎”字’,如‘儒’或作‘
李家浩-刘波:释楚文字中的“ 耎”字’。”而语义上“需”、“耎”所从的字多有柔弱义,《说文·人部》“儒,柔也,术士之称。”《说文·女部》“嬬,弱也。”段注:“嬬之言濡也,濡,柔也。”故而早期从耎为声的字多可被改为从需为声,如愞→懦、蝡→蠕、稬→糯等。[12]
以此来看上三·周2“
李家浩-刘波:释楚文字中的“ 耎”字于郊”中的“
李家浩-刘波:释楚文字中的“ 耎”字”字,今本作需、帛本作襦,《说文》“襦,一曰
李家浩-刘波:释楚文字中的“ 耎”字衣。”段注“
李家浩-刘波:释楚文字中的“ 耎”字衣犹温衣也,《礼记·内则》‘衣不帛襦袴’注曰‘不用帛为襦袴,为大温伤阴气也。’《释名》曰:‘襦,耎也,言温耎也。”可知襦或有耎声,则《周易·需卦》的“需”疑本为耎,后改释为需。而
李家浩-刘波:释楚文字中的“ 耎”字与
李家浩-刘波:释楚文字中的“ 耎”字相比,“子”上多出一部份,由曾侯乙钟“蠃
李家浩-刘波:释楚文字中的“ 耎”字”可知其上当爲○(圆之表意初文),爲所添加音符,这种现象楚简中较为常见,如
李家浩-刘波:释楚文字中的“ 耎”字上一·缁6或作
李家浩-刘波:释楚文字中的“ 耎”字上一·缁6皆读为怨,故
李家浩-刘波:释楚文字中的“ 耎”字可隶定为
李家浩-刘波:释楚文字中的“ 耎”字,或添加音符○,读为耎,曾侯乙钟中的字裘锡圭、李家浩认为即指《国语》中的“羸乱”。[13]则添加音符的○的
李家浩-刘波:释楚文字中的“ 耎”字亦可读为乱,影母、来母亦可通,如楚简中读为隐的
李家浩-刘波:释楚文字中的“ 耎”字等。
“孺子”的“孺”,楚文字中既可作“
李家浩-刘波:释楚文字中的“ 耎”字清一·金7”,亦可作“
李家浩-刘波:释楚文字中的“ 耎”字清一·楚10”,前一当读为孺子,典籍习见,即弱子之义,《说文·子部》“孺,乳子也。一曰输孺也,输孺,尚小也。”朱骏声《说文通训定声》:“输孺,尚小也,柔懦之意……孺,濡也,言濡弱也。”后一当为
李家浩-刘波:释楚文字中的“ 耎”字子,读为耎/偄子,耎/偄亦有柔弱之义,耎/偄子即弱子,与“孺子”义同,孺子与
李家浩-刘波:释楚文字中的“ 耎”字(耎/偄)子可能为同义换读。
[1] 陈爻《竹简<周易>需卦卦名之字释解》,简帛网,2004年4月29日http://www.bamboosilk.org/showarticle.asp?articleid=911
[2] 清华大学出土文献研究与保护中心编,李学勤主编:《清华大学藏战国竹简》(壹),中西书局2010年版,第189页。
[3] 赵平安《释战国文字中的“乳”字》《中国文字学报》第四辑,商务印书馆,2011年,现收入氏着《金文释读与文明探索》第114~115页。
[4] 冯胜君先生的《释战国文字中的“怨”》《古文字研究》第十五辑,中华书局,2004年10月;陈剑《“邍”字补释》《古文字研究》第二十八辑,中华书局,2008年9月。
[5] 何家兴《说“
李家浩-刘波:释楚文字中的“ 耎”字”及其相关诸字》武汉网,2009年6月7日http://www.bsm.org.cn/show_article.php?id=1067
[6] 李家浩:《睡虎地秦简<日书>“楚除”的性质及其他》,现收入氏着《着名中年语言学家自选集·李家浩卷》,合肥:安徽教育出版社,2002年,第374页。
[7] 方勇《秦简牍文字彙编》吉林:长春,2010年吉林大学古籍所博士学位论文,指导教师:吴振武教授,第276、277页。
[8] 清·段玉裁《说文解字注·卷十·大部》杭州:浙江古籍出版社,2006年1月第2版,第499页上“耎”字条。
[9] 清·段玉裁《说文解字注·卷十·大部》杭州:浙江古籍出版社,2006年1月第2版,第377页下“偄”字条。
[10] 清·段玉裁《说文解字注·卷十·大部》杭州:浙江古籍出版社,2006年1月第2版,第508页下“愞”字条。
[11] 任西西《“耎”、“需”旁相混成因及其影响新探》《汉字文化》2011年第2期,第57页。
[12] 任西西《“耎”、“需”旁相混成因及其影响新探》《汉字文化》2011年第2期,第58~59页。
[13] 裘锡圭、李家浩《曾侯乙墓钟、磬铭文释文与考释》《曾侯乙墓》(上),文物出版社,1989年,第557~558页注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