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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标题:小狐:读《繫年》臆札
读《繫年》臆札
小狐
【1】.第一章第3简:宣王即位,共伯和归于宋。
原整理者以爲:简文“宋”係“宗”字之误,“宗”指其宗国,即卫。
按:
宋,心母冬部;宗,精母冬部;二字古音极近,故它们之间更有可能当属通假关係。
【2】.第三章第15简:是秦之先,世作周
金文-小狐:读《繫年》臆札。
原整理者以爲:
金文-小狐:读《繫年》臆札,字似从尸从山,疑即《说文》“仚”字,在晓母元部,在此读爲匣母元部的“扞”,《左传》桓公十二年杜注:“卫也。”
按:
若原整理者此释不误,则字当读爲“翰”,字又作“干”、“榦”、“
金文-小狐:读《繫年》臆札”。《诗经》中“翰”字多见,如《小雅·桑扈》“之屏之翰”、《大雅·文王有声》“王后维翰”、《大雅·板》“大宗维翰”、《大雅·崧高》“维周之翰”、“戎有良翰”、《大雅·江汉》“召公维翰”等。
闻一多先生认爲:
《说文》曰:“
金文-小狐:读《繫年》臆札,井垣也。从韦,取其帀也,倝声。”相承皆用干。
金文-小狐:读《繫年》臆札、垣声近,盖本一语。
金文-小狐:读《繫年》臆札爲凡垣之通称,而许君以爲井垣专字,非也。《诗》“翰”字当爲“
金文-小狐:读《繫年》臆札(干)”之假借。《桑扈》篇“之屏之翰”,“翰”与“屏”并举;《板》篇“价人维藩,大师维垣,大邦维屏,大宗维翰,……宗子维城”,“翰”与“藩”、“垣”、“屏”、“城”并举;《崧高》篇“维周之翰,四国于蕃(藩),四方于宣(垣)”,“翰”与“蕃”、“宣”并举,皆複文也。……《江汉》篇“召公维翰”,……“翰”亦当训爲“垣”。
同时,闻一多先生指出,《兔罝》篇“公侯干城”的“干”爲“闬”之省,亦“
金文-小狐:读《繫年》臆札”也,亦当训爲“垣”。而毛传将“干”训爲“扞”,以名词爲动词,失之尤远。[1]
若原整理者将“
金文-小狐:读《繫年》臆札”读爲“扞”的意见可信,则字在简文中当读爲“翰(干、
金文-小狐:读《繫年》臆札)”,其义与“藩”、“垣”、“屏”、“城”等字接近。而原整理者训“扞”爲“卫”的意见,因在“世作周
金文-小狐:读《繫年》臆札”句中“
金文-小狐:读《繫年》臆札”字显然是作名词用的,故其说与闻一多先生所指出的毛传“以名词爲动词”之失正同。
【3】.第四章第20-21简:戴公卒,齐桓公会诸侯以城楚丘,□【20】公子啓方焉,是文公。
按:
最后一字模糊不清,原图版作“
金文-小狐:读《繫年》臆札”,原整理者以“□”代之。与第29简的“归”字形“
金文-小狐:读《繫年》臆札”相比较,两者笔划较爲接近,故此字有可能是“归”字。“归公子啓方焉,是文公”,上句言公子啓方“奔齐”,这句说“归”,从文义上看也很合适。
【4】.第十一章第56简:楚穆王立八年,王会诸侯于犮(厥)
金文-小狐:读《繫年》臆札(貉),将以伐宋。
原整理者注:地名之第二字难于隶定,《左传》文公十年作“厥貉”,《公羊传》作“屈貉”,杨伯峻《春秋左传注》云在今河南项城。
按:
原整理者将第一个字释爲“犮”,当可信。如下列“犮”字形可资比较:
金文-小狐:读《繫年》臆札上博六《天子建州》甲11
金文-小狐:读《繫年》臆札上博六《天子建州》乙11
第二字尚无定说。
陈剑先生《金文“彖”字考释》一文中曾提到:
西周金文中多次出现的一个一般隶定爲“
金文-小狐:读《繫年》臆札”的字,所从的所谓“豸”写作
金文-小狐:读《繫年》臆札、
金文-小狐:读《繫年》臆札一类形体(看《金文编》第1215页附录下277号),秦公大墓石磬残铭“
金文-小狐:读《繫年》臆札”字中写作
金文-小狐:读《繫年》臆札,不少人认爲就是“彖”字。另外,《说文·辵部》高原的“原”的本字“邍”,金文中很常见。它所从的所谓“彔”形,金文作
金文-小狐:读《繫年》臆札(《集成》15.9823殷代乃孙作祖甲罍“邍”所从)、
金文-小狐:读《繫年》臆札(《集成》8.4264.2格伯簋“邍”所从)等(看《金文编》104~105页),石鼓文作
金文-小狐:读《繫年》臆札(《作邍》石“邍”字所从)。其特徵是像某种野兽形,颈部多出“
金文-小狐:读《繫年》臆札”形笔画,或作大尾形。……
陈剑先生还指出,龙岗秦简中的“貈”字写作
金文-小狐:读《繫年》臆札(
金文-小狐:读《繫年》臆札)。[2]
比较简文的“
金文-小狐:读《繫年》臆札”字形与陈剑先生文中所举的“
金文-小狐:读《繫年》臆札”字所从的字形(以及“邍”所从的所谓“彔”字形),二者明显有相似之处。因此,我们认爲简文的“
金文-小狐:读《繫年》臆札”就是“貈”字的象形初文。“
金文-小狐:读《繫年》臆札”字所从的所谓“豸”写作
金文-小狐:读《繫年》臆札、
金文-小狐:读《繫年》臆札一类形体,秦公大墓石磬残铭“
金文-小狐:读《繫年》臆札”字中写作
金文-小狐:读《繫年》臆札,其实皆当爲“貈”之象形初文[3]。其突出之特徵在于其身后拖着一条大尾巴,而简文“
金文-小狐:读《繫年》臆札”字右下方的笔划皆当爲“貈”这种动物大尾巴之形的讹变。
《说文》:“貈,似狐,善睡兽。从豸、舟声。《论语》曰:‘狐貈之厚以居。’”段注:“凡狐貉连文者,皆当作此貈字。今字乃皆假貉爲貈,造貊爲貉矣。……其字舟声,则古音在三部。《邠》诗貈、貍、裘爲韵,一部三部合音也。”
也即,经典多假“貉”爲“貈”。貈似狐,而狐狸的最大特徵在于拖着一条大尾巴,故将此字形的右下部看作是大尾巴形之讹变应当是可行的。
我们不妨对“
金文-小狐:读《繫年》臆札”字右下部的形体演变过程进行一些简单的推测。
秦公大墓石磬残铭“
金文-小狐:读《繫年》臆札”字“
金文-小狐:读《繫年》臆札
金文-小狐:读《繫年》臆札”,其所从的所谓“豸”写作“
金文-小狐:读《繫年》臆札”,此种动物特别突出其尾巴部份,将尾部写作“
金文-小狐:读《繫年》臆札”形。
这种动物尾部的形体,由“狐”字写作“
金文-小狐:读《繫年》臆札”又写作“
金文-小狐:读《繫年》臆札”(乖伯簋,《集成》04331)[4],即其尾部“
金文-小狐:读《繫年》臆札”可以写作“
金文-小狐:读《繫年》臆札”形;由“鼬(繇)”字作“
金文-小狐:读《繫年》臆札(
金文-小狐:读《繫年》臆札)”(师克盨,《集成》4467)又作“
金文-小狐:读《繫年》臆札、
金文-小狐:读《繫年》臆札(师
金文-小狐:读《繫年》臆札簋)、
金文-小狐:读《繫年》臆札(懋史鼎)、
金文-小狐:读《繫年》臆札(彔伯
金文-小狐:读《繫年》臆札簋)”,即其尾部“
金文-小狐:读《繫年》臆札”可以写作“
金文-小狐:读《繫年》臆札、
金文-小狐:读《繫年》臆札”形[5],可以推知:
“
金文-小狐:读《繫年》臆札”字尾部作“
金文-小狐:读《繫年》臆札”形,应当也可以写成“
金文-小狐:读《繫年》臆札”字右下部的“
金文-小狐:读《繫年》臆札”形。
而“
金文-小狐:读《繫年》臆札”字右下部的“
金文-小狐:读《繫年》臆札”形,似可看作是“
金文-小狐:读《繫年》臆札”字的左下部(也即此种动物的后半身)“
金文-小狐:读《繫年》臆札”与此种动物的尾部“
金文-小狐:读《繫年》臆札”相互借用笔划混写在一起而形成的。
附带提及,甲骨文中有字作“
金文-小狐:读《繫年》臆札”(《甲骨文合集》22075,《新甲骨文编》附录第926页),显然是一种动物的象形,字形特别突出其大尾巴,似乎亦当是狐貉类的动物。
【5】.第十一章第59简:宋人是故杀申伯无畏,
金文-小狐:读《繫年》臆札(夺)其玉帛。
第二十一章第116简:王命莫敖阳爲率师侵晋,
金文-小狐:读《繫年》臆札(夺)宜阳。
第十五章第76简:连尹襄老与之争,敓(夺)之少
金文-小狐:读《繫年》臆札。
按:
原整理者读爲“夺”之字,有上述三种写法。前两种从“它”声者,似当直接释爲“拕”(当然因音近可读爲“夺”)。《说文》“拕”字段注云:“《易》‘终朝三褫之’,郑本作拕,叚拕爲褫也。高诱注《淮南》‘遇盗拕其衣’云:‘拕,夺也。’”
【6】.第十三章第64简:赵旃不欲成,弗召,
金文-小狐:读《繫年》臆札于楚军之门。
原整理者释“
金文-小狐:读《繫年》臆札”字爲“射”,并引清华简中其它的“射”字形爲证,当可信。原整理者又根据《左传》的相关记载“赵旃夜至于楚军,席于军门之外,使其徒入之”,以爲“
金文-小狐:读《繫年》臆札”字在此读爲“席”,“席”与从射的“谢”、“榭”同爲邪母铎部。
按:
从音理上说,“射”、“席”确实音近可通,然这种对简文文意的理解恐还可商榷。
据《左传》宣公十二年记载,此次晋楚之战前,两国本来已经定下结盟之日,然楚人先致师于晋。此时晋国阵营中,除了“求卿未得”的赵旃之外,还有一个“求公族未得”的魏锜。两人皆心怀怨恨,唯恐晋国不败。先是魏锜请致师而未获允许,又请求出使而获得允许。到了楚军阵营之后,魏锜请战而还,其实是借出使之名而行致师之实。楚人追逐魏锜,而有魏锜射麋之事。——因楚人致师时,晋人去追赶,先有楚人射麋之事,此实爲报复之举。紧接着又叙及赵旃,他请求召盟获得允许,然后“夜至于楚军,席于军门之外,使其徒入之”。
《繫年》简文櫽括其事作“赵旃不欲成,弗召,
金文-小狐:读《繫年》臆札于楚军之门”。“弗召”,原整理者已经指出是指不执行召盟的使命。其实赵旃所谓的召盟不过是藉口,他到楚军阵营的真正目的与魏锜一样,也是想向楚军挑战。如果简文读爲“席于楚军之门”,赵旃挑战的意图无法得到充分表现。而如果就字读爲“射于楚军之门”,则其挑战的意图立显。因此,简文之本意很有可能就是说赵旃“射于楚军之门”。前番楚人致师于晋之时,曾“右入垒,折馘执俘而还”,则赵旃前去挑战而“射于楚军之门”也就并非什麽过分之举了。由于传闻异辞,记载的角度不一,《繫年》与传世史书在细节上容有出入。简文记载的赵旃挑战之事,也有可能是杂揉了魏锜射麋之事,从而变成“射于楚军之门”。
【7】.第十四章第69-70简:齐三嬖大夫南郭子、蔡子、晏子率师以【69】会于断道。
原整理者注:嬖大夫,《国语·吴语》韦注:“下大夫也。”
按:
以“嬖大夫”爲“下大夫”,这种解释用于此处简文恐有偏差。《说文》:“嬖,便嬖,爱也。”是“宠幸、宠爱”之义。三嬖大夫,即受到齐侯宠爱的三个大夫。而传世典籍以“下大夫”注“嬖大夫”,当爲官阶爵禄等级之名。如《左传》昭公七年:“宣子爲子产之敏也,使从嬖大夫。”杜注:“爲子产故,使降等,不以罪降。”孔疏:“晋之嬖大夫亦是下大夫。”
【8】.第十四章第71-72简:齐人爲成,以鶾骼玉
金文-小狐:读《繫年》臆札与
金文-小狐:读《繫年》臆札(淳)于之【71】田。
原整理者注:此句疑应乙爲:“骼(赂)以鶾(甗)、玉
金文-小狐:读《繫年》臆札与
金文-小狐:读《繫年》臆札(淳)于之田。”
按:
此种说法恐不妥,至今似未见简帛文献中有这种误倒的现象,即不是前后两个字误倒,而是一个字误置在两个字之后。
我们怀疑这句话中的“骼”当读爲“铬”。铬,《玉篇》“钩也”,而《广韵·陌韵》出了个很奇怪的解释:“铬,陈公钩也。”不知源出何典?
不过,据常理推测,作爲贿赂的东西基本上是宝货珍玩之类。齐人当时赂晋的甗,《左传》作“纪甗”,即纪国的宝器。杜预注以爲是“灭纪所得”。故“铬”解释爲“陈公钩也”似乎也不无可能。
若《广韵》“铬,陈公钩也”的解释确是有来源的话,则所谓的“陈公钩”也许与陈公子完奔齐有关。
《史记·陈杞世家》:
至于周武王克殷纣,乃复求舜后,得嬀满,封之于陈,以奉帝舜祀,是爲胡公。
《左传》襄公二十五年:
昔虞阏父爲周陶正,以服事我先王。我先王赖其利器用也,与其神明之后也,庸以元女大姬配胡公,而封诸陈,以备三恪。
又,《左传》庄公二十二年记载,陈公子完与颛孙奔齐,齐桓公使陈公子完爲工正。
由相关记载可知西周所封的陈国爲公爵,则《广韵》所谓的“陈公”似当与先秦陈国有关係。又由虞阏父爲周陶正、陈公子完爲工正之事,似可推知陈国氏族中人当精于工艺製作。而所谓的“陈公钩”似当是原属于陈国的工艺精良之宝器,由陈公子完带到齐国,此时作爲贿赂献给晋国。
若此说不误,简文当读爲:
齐人爲成,以甗、铬、玉筲与淳于之田。
【9】.第十五章第76-77简:连尹止于河【76】澭,其子黑要也又室少
金文-小狐:读《繫年》臆札。
原整理者注:黑要,见《左传》成公二年。室,《左传》昭公十九年注:“妻也。”
按:
《左传》成公二年记载此事作:“襄老死于邲,不获其尸,其子黑要烝焉。”
其中的“烝”字,在《左传》中多处提到,如:
桓公十六年:“卫宣公烝于夷姜,生急子,属诸右公子。”
庄公二十八年:“晋献公娶于贾,无子。烝于齐姜,生秦穆夫人及大子申生。”
闵公二年:“(卫)惠公之即位也少,齐人使昭伯烝于宣姜。不可,强之。”
僖公十五年:“晋侯烝于贾君。”
杜预于桓公十六年注曰:“夷姜,宣公之庶母也。上淫曰烝。”又《方言》:“烝,婬也。”
按后世的理解,其父死,其子娶其庶母爲妻,父子聚麀,大逆不道,自然当爲伦理道德所不齿。因此,传统的注解几乎都将“烝”字说成含淫乱、私通等义者。而现在注释翻译《左传》者几乎也都採用这种传统说法,将“烝”译作“淫乱、私通”等词语,甚至包括影响巨大的杨伯峻先生《春秋左传注》也採用此说[6]。
童书业先生指出:“此非淫也,古代家长制家庭之婚姻形态也。”[7]
顾颉刚先生也由《左传》中的类似记载,认爲“烝”原是一种在春秋时代各个国家都很普遍的礼俗,自有其社会基础,在当时是被公认且通行的一种家庭制度,并不爲当时舆论所贬责。[8]
然两位先生的说法仅是从相关记载加以推论,同时以少数名族及近现代民间曾存在过的类似风俗习惯作爲旁证,并无文献上的直接证据。现在,《繫年》简文记载《左传》“其子黑要烝焉”之事作“其子黑要也又室少
金文-小狐:读《繫年》臆札”,用中性词“室”,爲此种说法提供了文献上的直接证据,益可证明此说之正确。
【10】.第十五章第84简:吴王子晨将起祸于吴,吴王阖卢乃归,昭王焉复邦。
按:
马王堆汉墓帛书《缪和》七九上:“吴王夫差攻。当夏,太子辰归(馈)冰八管。”帛书的“太子辰”当即简文的“王子晨”。帛书之意似乎认爲“辰”是夫差之太子,由《左传》与《繫年》简文看非是,帛书当属造作故事。
【11】.第十八章第101简:晋与吴会爲一,以伐楚,
金文-小狐:读《繫年》臆札方城。
第二十章第113简:晋师
金文-小狐:读《繫年》臆札长城句渝之门。
原整理者注云:“
金文-小狐:读《繫年》臆札”字疑从戈门声,爲动词“门”专字,训爲攻破。《左传》文公三年:“门于方城。”包山简二三三“
金文-小狐:读《繫年》臆札于大门一白犬”,“
金文-小狐:读《繫年》臆札”读爲“衅”。
按:
《左传》襄公十八年:
十二月戊戌,及秦周,伐雍门之萩。范鞅门于雍门,其御追喜以戈杀犬于门中。(杜预注:“杀犬示间暇。”)
《左传》所记载“以戈杀犬于门中”,似乎与包山简233的“
金文-小狐:读《繫年》臆札于大门一白犬”有关係,恐非单纯记事,更非如杜预所说“杀犬示间暇”,而当是含有一定的礼俗意义在其中。也许《左传》所记的“杀犬”之事就是先秦的“门祭”礼俗,爲当时的“五祀”之一。
【12】.第二十章第112-113简:晋幽公立四年,赵狗率师与越【112】公朱句伐齐,晋师
金文-小狐:读《繫年》臆札长城句俞之门。
原整理者注:长城,齐长城。句俞之门,疑读爲“句渎之门”。俞,喻母侯部;渎,定母屋部;喻四归定,侯屋对转。《左传》桓公十二年有“句渎之丘”,杜注:“句渎之丘即穀丘也。或以爲宋地,或以爲曹地。”“句俞之门”可能与“句渎之丘”相关。
按:
原整理者将“句俞”读爲“句渎”的说法可信。下面第二十三章第126、128简的“犊关”即读爲见于《史记·楚世家》的“榆关”,可爲此说添一例证。
既然“句俞”可以读爲“句渎”,则将简文的“句渎之门”与“句渎之丘”联繫起来是很有道理的。
然原整理者在引用文献时当是一时疏忽,误将“或以爲宋地,或以爲曹地”当成是杜预的注语。其实,《左传》桓公十二年“句渎之丘”下杜注爲“句渎之丘即穀丘也”,并无“或以爲宋地,或以爲曹地”之语。多出的这句话似当是整理者据杨伯峻先生《春秋左传注》桓公十二年经文“穀丘”下的注文“穀丘,宋邑,据《方舆纪要》,在今河南省商丘县东南四十里。一说在今山东省菏泽县东北三十里,但其地近曹国,恐非”(第133页)所做的概括之辞,而误置到引号内。也许就是这句误引的话导致了原整理者没有对“句渎之丘”加以进一步探究。其实,据《左传》的相关记载,“句渎之丘”的地理位置还是有迹可寻的。
《左传》桓公十二年“句渎之丘”,对应《春秋》经文的“穀丘”。杜预于“穀丘”下注云:“穀丘,宋地。”于“句渎之丘”下注云:“句渎之丘即穀丘也。”杨伯峻先生《春秋左传注》于“句渎之丘”下注云:“句渎之丘即穀丘。急读之爲穀,缓读之爲句渎。”(第134页)既然《春秋》经文的“穀丘”与《左传》的“句渎之丘”正相对应,则“句渎”的合音爲“穀”、“句渎之丘即穀丘”的说法自当可信。
“句渎之丘”在《左传》中除见于桓公十二年外,还多次出现:
襄公十九年:夏五月壬辰晦,齐灵公卒。庄公即位,执公子牙于句渎之丘。以夙沙卫易己,卫奔高唐以叛。
襄公二十一年:齐侯使庆佐爲大夫,复讨公子牙之党,执公子买于句渎之丘。公子鉏来奔。叔孙还奔燕。
襄公二十八年:崔氏之乱,丧群公子,故鉏在鲁,叔孙还在燕,贾(与上“买”字当有一误)在句渎之丘。
哀公六年:囚王豹于句渎之丘。
如果《左传》桓公十二年的“句渎之丘(穀丘)”与上面出现的“句渎之丘”不是异地同名的话,则可以判定“句渎之丘”当属于齐地。杨伯峻先生《春秋左传注》于襄公十九年“句渎之丘”下注亦云:“当在齐境。”(第1049页)而杜预于桓公十二年“穀丘”下注“穀丘,宋地”云云似爲想当然之误说耳。
既然“句渎”合音爲“穀”,则“句渎之丘(穀丘)”与当时的“穀”地似不无联繫。“穀”作爲地名,《春秋》经、《左传》多见,亦属于齐地。如:
《春秋》庄公七年经:冬,夫人姜氏会齐侯于穀。
《春秋》庄公二十三年经:公及齐侯遇于穀。
《春秋》庄公三十二年经:三十有二年春,城小穀。
《左传》庄公三十二年:三十二年春,城小穀,爲管仲也。(参昭公十一年。)
《春秋》僖公二十六年经:公以楚师伐齐,取穀。
《左传》僖公二十六年:公以楚师伐齐,取穀。……寘桓公子雍于穀,易牙奉之以爲鲁援。
《左传》僖公二十七年:出穀戍,释宋围,一战而霸,文(晋文公)之教也。
《春秋》文公十七年经:秋,公至自穀。
《左传》文公十七年:齐侯伐我北鄙,襄仲请盟。六月,盟于穀。……襄仲如齐,拜穀之盟。
《春秋》宣公十四年经:冬,公孙归父会齐侯于穀。(《左传》同。)
《春秋》成公五年经:夏,叔孙侨如会晋荀首于穀。
《左传》成公五年:夏,晋荀首如齐逆女,故宣伯餫诸穀。
《左传》成公十七年:国佐……杀庆克,以穀叛。
《左传》成公十八年:书曰“齐杀其大夫国佐”,弃命、专杀、以穀叛故也。
《春秋》襄公十九年经:晋士匄帅师侵齐,至穀,闻齐侯卒,乃还。
《左传》襄公十九年:晋士匄侵齐,及穀,闻丧而还,礼也。
《左传》昭公十一年:齐桓公城穀而寘管仲焉,至于今赖之。(参庄公三十二年。)
《左传》哀公二十四年:昔臧文仲以楚师伐齐,取穀;宣叔以晋师伐齐,取汶阳。(参僖公二十六年。)
《左传》哀公二十七年:乃救郑。及留舒,违穀七里,穀人不知。
以上的“穀”地可以确定是位于齐国境内。《繫年》第七章第41简“楚成王率诸侯以围宋伐齐,戍穀”亦出现地名“穀”,显然是齐地。简文“句俞(渎)之门”,也即“穀之门”,其所在亦当与“穀”地有关。又简文明言“长城句俞(渎)之门”,则可知此地必当距离齐国长城不远,或者说就是在长城之上。
杨伯峻先生以爲齐国的“穀”地在今山东省东阿县南之东阿镇(第171、1044页),其说当可信。东阿镇今属济南市平阴县辖区,地处平阴县西南部。
金文-小狐:读《繫年》臆札羌钟铭文(《集成》157-169)云:“征秦迮齐,入长城,先会于平阴。”可知攻打齐国要越过长城才可到达平阴,而春秋“穀”地(今东阿镇)恰好既靠近长城又接近平阴。
综上可知,简文“句俞之门”当读爲“句渎之门”,也即“穀之门”,当是齐长城上的一个关门之名,其地所在与春秋时期齐国境内的“穀”地有关,当在今山东省平阴县西南之东阿镇。
又,《左传》襄公十八年记载:
齐侯御诸平阴,堑防门而守之,广里。(杜预注:“平阴城在济北卢县东北,其城南有防,防有门,于门外作堑,横行广一里,故经书‘围’。”)
简文所谓的“长城句俞(渎), 之门”(也即“穀之门”)似乎与齐侯此时所建的“防门”不无关係。两者很有可能属于同物异名,“防门”因其作用而得名,“句俞(渎)之门”(也即“穀之门”)因其所在地而得名。
【13】.第二十二章第119-123简:韩虔、赵籍、魏【119】击率师与越公翳伐齐,齐与越成,以建阳、
金文-小狐:读《繫年》臆札陵之田,且男女服。越公与齐侯贷、鲁侯衍【120】盟于鲁稷门之外。越公入飨于鲁,鲁侯御,齐侯参乘以入。晋魏文侯斯从晋师,晋师大败【121】齐师,齐师北,晋师逐之,入至汧水,齐人且有陈
金文-小狐:读《繫年》臆札子牛之祸,齐与晋成,齐侯【122】盟于晋军。
原整理者注[5]:建阳,即开阳。……简文开阳当在今山东临沂北,详见《水经注·沂水注》。
原整理者注[9]:汧水,开阳在今临沂北,疑即汧水之阳,简文汧水当是沂水的支流。
按:
对“汧水”的释读以及这种对简文的理解似有可疑。
由简文可知:虽然晋国三家与越共同伐齐,但在“齐与越成”的情况下,没有提到晋国,这说明晋与越当时并没有合兵一处。否则,“齐与越成”时而不说晋国未免于理不合。而且,在“齐与越成”的情况下,晋国大败齐国,这更可说明越国与晋国是兵分两路攻打齐国的。如此,在注释“汧水”时与“建阳(开阳)”联繫起来考虑恐怕就不无疑问了。
我们怀疑“汧水”是指“岘水”。清华简(一)《皇门》第1简的“
金文-小狐:读《繫年》臆札”(
金文-小狐:读《繫年》臆札),显然当是一个双声符字,“幵”、“见”皆属见母元部字。因此,“汧”读爲从“见”声的“岘”不存在问题。
《水经注·沭水注》:“沭水又东南流,左合岘水,水北出大岘山,东南流逕邳乡东,东南流注于沭水也。”[9]“岘水”因“大岘山”而得名,大岘山上有个春秋时期赫赫有名的穆陵关,是齐鲁两国的分界点,也是齐国南部的重要关隘。《齐乘》云:“大岘山,即穆陵关也。……爲齐南天险。”岘水是“穆陵关北之水”[10]。
因此,简文述及晋师大败齐师,“入至汧水”,即到达“岘水”,则似可表明晋国攻破了齐国穆陵关,进入齐国境内。
又按:
“晋公止会诸侯于任”的“任”地,原整理者提出了两种说法:任爲晋邑,在今河北任县东。一说在今山东济宁东南,古泗水边上,地在宋、鲁之间。
若以上对“汧(岘)水”的地理位置所说不误,则可知越国与晋国是分别从今山东东南部和中南部进攻齐国的。由此推测,本章的“任”地所在,似当取第二种说法爲妥。即“任”地当在今山东济宁东南,也即今山东省济宁市东南方的任城区,是古任国所在,《左传》僖公二十一年有记载。——当然,也有可能任国有过迁徙,河北任县东之古任国与济宁东南的任国本爲一国,然今已不可考。
据当时的形势来看,晋与越联师伐齐,参加会盟者除晋、越之外还有宋。简文的“任”地若是处于今山东济宁市东南方的任城区,距离三国的路程远近基本持平,而且会盟地相对于齐国的方向与越、晋两国进攻齐国的方向一致,故可推知当时的“任”应以位于此地爲妥。若是以爲“任”地在今河北任县东,则地处晋国境内,而距离宋、越两国甚远,且位于齐国的西北方,于理不合,似有不妥。
附:
《繫年》通行释文
【说明】:此通行释文中吸收的新说,皆见于武汉大学简帛网、复旦大学出土文献与古文字研究中心网站,爲避免繁琐,不加详注。
第一章:
昔周武王监观商王之不恭上帝,禋祀不寅,乃作帝籍,以登祀上帝天神,名之曰【1】千亩,以克反商邑,敷政天下。至于厉王,厉王大疟于周,卿李(士)、诸正、万民弗忍于厥心,【2】乃归厉王于彘,共伯和立。十又四年,厉王生宣王,宣王即位,共伯和归于宋(宗)。宣【3】王是始弃帝籍田,立卅又九年,戎乃大败周师于千亩。【4】
第二章:
周幽王取妻于西申,生平王,王或(又)取褒人之女,是褒姒,生伯盘。褒姒嬖于王,王【5】与伯盘逐平王,平王走西申。幽王起师,回(围)平王于西申,申人弗畀。曾(缯)人乃降西戎,以【6】攻幽王,幽王及伯盘乃灭,周乃亡。邦君诸正乃立幽王之弟余臣于虢,是携惠王。【7】立廿又一年,晋文侯仇乃杀惠王于虢。周亡(无)王九年,邦君诸侯焉始不朝于周,【8】晋文侯乃逆平王于少鄂,立之于京师。三年,乃东徙,止于成周,晋人焉始啓【9】于京师,郑武公亦正东方之诸侯。武公即世,庄公即位;庄公即世,昭公即位。【10】其大夫高之渠弥杀昭公而立其弟子眉寿。齐襄公会诸侯于首止,杀子【11】眉寿,车轘高之渠弥,改立厉公,郑以始正(定)。楚文王以啓于汉阳。【12】
第三章:
周武王既克殷,乃设三监于殷。武王陟,商邑兴反,杀三监而立
金文-小狐:读《繫年》臆札子耿。成【13】王屎(纂?缵?)伐商邑,杀
金文-小狐:读《繫年》臆札子耿,飞廉东逃于商盖氏,成王伐商盖,杀飞廉,西迁商【14】盖之民于朱圉,以御奴虘之戎,是秦之先,世作周
金文-小狐:读《繫年》臆札(翰?干?)。周室既卑,平王东迁,止于成【15】周,秦仲焉东居周地,以守周之坟墓,秦以始大。【16】
第四章:
周成王、周公既迁殷民于洛邑,乃追念夏商之亡由,旁设出宗子,以作周厚【17】屏,乃先建卫叔封于康丘,以侯殷之余民。卫人自康丘迁于淇卫。周惠王立十【18】又七年,赤翟王峁虎起师伐卫,大败卫师于睘,幽侯灭焉。翟遂居卫,卫人乃东涉【19】河,迁于曹,焉立戴公申,公子啓方奔齐。戴公卒,齐桓公会诸侯以城楚丘,归(?)【20】公子啓方焉,是文公。文公即世,成公即位。翟人或(又)涉河,伐卫于楚丘,卫人自楚丘【21】迁于帝丘。【22】
第五章:
蔡哀侯取妻于陈,息侯亦取妻于陈,是息嬀。息嬀将归于息,过蔡,蔡哀侯命止之,【23】曰:“以同姓之故,必入。”息嬀乃入于蔡,蔡哀侯妻之。息侯弗顺,乃使人于楚文王【24】曰:“君来伐我,我将求救于蔡,君焉败之。”文王起师伐息,息侯求救于蔡,蔡哀侯率师【25】以救息,文王败之于莘,获哀侯以归。文王爲客于息,蔡侯与从,息侯以文【26】王饮酒,蔡侯知息侯之诱己也,亦告文王曰:“息侯之妻甚美,君必命见之。”文【27】王命见之,息侯辞,王固命见之。既见之,还。明岁,起师伐息,克之,杀息侯,取【28】息嬀以归,是生堵敖及成王。文王以北啓出方城,圾(立?<封>?)肆(?畛?)于汝,改旅于陈,焉【29】取顿以赣(恐?陷?监?)陈侯。【30】
第六章:
晋献公之婢(嬖)妾曰骊姬,欲其子奚齐之爲君也,乃谗太子共君而杀之,或(又)谗【31】惠公及文公,文公奔狄,惠公奔于梁。献公卒,乃立奚齐。其大夫里之克乃杀奚齐,【32】而立其弟悼子,里之克或(又)杀悼子。秦穆公乃内(纳)惠公于晋,惠公赂秦公曰:“我【33】句(苟)果内(入),使君涉河,至于梁城。”惠公既内(入),乃背秦公弗予。立六年,秦公率师与【34】惠公战于韩,止惠公以归。惠公焉以其子怀公爲质于秦,秦穆公以其子妻之。【35】文公十又二年居狄,狄甚善之,而弗能内(入),乃跖齐,齐人善之;跖宋,宋人善之,亦莫【36】之能内(入);乃跖卫,卫人弗善;跖郑,郑人弗善;乃跖楚。怀公自秦逃归,秦穆公乃召【37】文公于楚,使袭怀公之室。晋惠公卒,怀公即位。秦人起师以内(纳)文公于晋。晋人杀【38】怀公而立文公,秦晋焉始会(合)好,戮力同心。二邦伐鄀,徙之中城,围商密,止【39】申公子仪以归。【40】
第七章:
晋文公立四年,楚成王率诸侯以围宋伐齐,戍穀,居鉏(?缗?)。晋文公思齐及宋之【41】德,乃及秦师围曹及五鹿,伐卫以脱齐之戍及宋之围。楚王舍围归,居方城。【42】令尹子玉遂率郑、卫、陈、蔡及群蛮夷之师以交(邀/徼)文公,文公率秦、齐、宋及群戎【43】之师以败楚师于城濮,遂朝周襄王于衡雍,献楚俘馘,盟诸侯于践土。【44】
第八章:
晋文公立七年,秦、晋围郑,郑降秦不降晋,晋人以不慭。秦人豫(舍)戍于郑,郑人属北门之管于秦之【45】戍人,秦之戍人使归告曰:“我既得郑之门管巳(矣),来袭之。”秦师将东袭郑,郑之贾人弦高将西【46】市,遇之,乃以郑君之命劳秦三帅。秦师乃复,伐滑,取之。晋文公卒,未葬,襄公亲【47】率师御秦师于崤,大败之。秦穆公欲与楚人爲好,焉脱申公仪,使归求成。秦焉【48】始与晋执乱,与楚爲好。【49】
第九章:
晋襄公卒,灵公高幼,大夫聚谋曰:“君幼,未可奉承也,毋乃不能邦?”猷求强君,乃命【50】左行蔑与随会召襄公之弟雍也于秦。襄夫人闻之,乃抱灵公以号于廷,曰:“死人何罪?【51】生人何辜?舍其君之子弗立,而召人于外,而焉将寘此子也?”大夫闵,乃皆背之曰:“我莫命招【52】之。”乃立灵公,焉葬襄公。【53】
第十章:
秦康公率师以送雍子,晋人起师,败之于堇阴。左行蔑、随会不敢归,遂【54】奔秦。灵公高立六年,秦公以战于堇阴之故,率师爲河曲之战。【55】
第十一章:
楚穆王立八年,王会诸侯于犮(<氒>?厥?屈?)貈(貉),将以伐宋。宋右师华孙元欲劳楚师,乃行,【56】穆王使驱孟渚之麋,徙之徒稟(林)。宋公爲左盂,郑伯爲右盂,申公叔侯知之,宋【57】公之车暮驾,用抶宋公之御。穆公即世,庄王即位,使申伯无畏聘于齐,假路【58】于宋,宋人是故杀申伯无畏,拕(夺)其玉帛。庄王率师围宋九月,宋人焉爲成,以女子【59】与兵车百乘,以华孙元爲质。【60】
第十二章:
楚庄王立十又四年,王会诸侯于厉,郑成公自厉逃归,庄王遂加郑乱。晋成【61】公会诸侯以救郑,楚师未还,晋成公卒于扈。【62】
第十三章:
……[(楚)庄]王围郑三月,郑人爲成。晋中行林父率师救郑,庄王遂北【63】……[楚]人盟。赵旃不欲成,弗召,射(席?)于楚军之门,楚人【64】被驾以追之,遂败晋师于河[上]……【65】
第十四章:
晋景公立八年,随会率师,会诸侯于断道,公命驹之克先聘于齐,且召高之固曰:【66】“今春其会诸侯,子其与临之。”齐顷公使其女子自房中观驹之克,驹之克将受齐侯【67】币,女子笑于房中,驹之克降堂而誓曰:“所不复訽于齐,毋能涉白水。”乃先【68】归,须诸侯于断道。高之固至莆池,乃逃归。齐三嬖大夫南郭子、蔡子、晏子率师以【69】会于断道。既会诸侯,驹之克乃执南郭子、蔡子、晏子以归。齐顷公围鲁,鲁臧孙许跖【70】晋求援。驹之克率师救鲁,败齐师于靡笄。齐人爲成,以甗、赂(铬?)、玉筲(毊?璆?)与淳于之【71】田。明岁,齐顷公朝于晋景公,驹之克走援齐侯之带,献之景公,曰:“齐侯之来也,【72】老夫之力也。”【73】
第十五章:
楚庄王立,吴人服于楚。陈公子徵舒取妻于郑穆公,是少
金文-小狐:读《繫年》臆札。庄王立十又五年,【74】陈公子徵舒杀其君灵公,庄王率师围陈。王命申公屈巫跖秦求师,得师以【75】来。王入陈,杀徵舒,取其室以予申公。连尹襄老与之争,拕(夺)之少
金文-小狐:读《繫年》臆札。连尹止于河【76】澭,其子黑要也或(又)室少
金文-小狐:读《繫年》臆札。庄王即世,共王即位。黑要也死,司马子反与申【77】公争少
金文-小狐:读《繫年》臆札,申公曰:“是余受妻也。”取以爲妻。司马不顺申公。王命申公聘于齐,申【78】公窃载少
金文-小狐:读《繫年》臆札以行,自齐遂逃跖晋,自晋跖吴,焉始通吴晋之路,教吴人反楚。【79】以至灵王,灵王伐吴,爲南怀之行,执吴王子蹶由,吴人焉或(又)服于楚。灵王即世,【80】景平王即位。少师无极谗连尹奢而杀之,其子伍员与伍之鸡逃归吴。伍鸡将【81】吴人以围州来,爲长壑而洍之,以败楚师,是鸡父之洍。景平王即世,昭王即【82】位。伍员爲吴太宰,是教吴人反楚邦之诸侯,以败楚师于柏举,遂入郢。昭王归【83】随,与吴人战于析。吴王子晨将起祸于吴,吴王阖卢乃归,昭王焉复邦。【84】
第十六章:
楚共王立七年,令尹子重伐郑,爲
金文-小狐:读《繫年》臆札(氾?)之师。晋景公会诸侯以救郑,郑人止郧公仪,献【85】诸景公,景公以归。一年,景公欲与楚人爲好,乃脱郧公,使归求成,共王使郧公聘于【86】晋,且许成。景公使籴之茷聘于楚,且修成,未还,景公卒,厉公即位。共王使王【87】子辰聘于晋,又修成,王又使宋右师华孙元行晋楚之成。明岁,楚王子罢会晋文【88】子燮及诸侯之大夫,盟于宋,曰:“尔(弭)天下之甲兵。”明岁,厉公先起兵,率师会诸侯以伐【89】秦,至于泾。共王亦率师围郑,厉公救郑,败楚师于鄢。厉公亦见祸以死,亡(无)后。【90】
第十七章:
晋庄平公即位元年,公会诸侯于湨梁,遂以迁许于叶而不果。师造于方城,齐高厚【91】自师逃归。平公率师会诸侯,爲平阴之师以围齐,焚其四郭,驱车至于东亩。平公【92】立五年,晋乱,栾盈出奔齐,齐庄公光率师以
金文-小狐:读《繫年》臆札(?随?逐?)栾盈。栾盈袭巷(绛)而不果,奔内(入)于曲沃。齐【93】庄公涉河袭朝歌,以复平阴之师。晋人既杀栾盈于曲沃,平公率师会诸侯,伐齐,【94】以复朝歌之师。齐崔杼杀其君庄公,以爲成于晋。【95】
第十八章:
晋庄平公立十又二年,楚康王立十又四年,令尹子木会赵文子武及诸侯之大夫,盟【96】于宋,曰:“尔(弭)天下之甲兵。”康王即世,孺子王即位。灵王爲令尹,令尹会赵文子及诸侯之大夫,盟于【97】虢。孺子王即世,灵王即位。灵王先起兵,会诸侯于申,执徐公,遂以伐徐,克赖、朱邡,伐吴,【98】爲南怀之行,县陈、蔡,杀蔡灵侯。灵王见祸,景平王即位。晋庄平公即世,昭公、顷公皆【99】早世,简公即位。景平王即世,昭王即位。许人乱,许公
金文-小狐:读《繫年》臆札出奔晋,晋人罗(罹),城汝阳,居【100】许公
金文-小狐:读《繫年》臆札于容城。晋与吴会(合)爲一,以伐楚,
金文-小狐:读《繫年》臆札(门?)方城。遂盟诸侯于召陵,伐中山。晋师大疫【101】且饥,食人。楚昭王侵泗(伊)洛以复方城之师。晋人且有范氏与中行氏之祸,七岁不解甲。【102】诸侯同盟于鹹泉以反晋,至今齐人以不服于晋,晋公以弱。【103】
第十九章:
楚灵王立,既县陈、蔡,景平王即位,改邦(封)陈、蔡之君,使各复其邦。景平王即世,昭【104】[王]即位,陈、蔡、胡反楚,与吴人伐楚。秦异公命子蒲、子虎率师救楚,与楚师会伐唐,县之。【105】昭王既复邦,焉克胡、围蔡。昭王即世,献惠王立十又一年,蔡昭侯申惧,自归于吴,吴缦(洩)庸【106】以师逆蔡昭侯,居于州来,是下蔡。楚人焉县蔡。【107】
第二十章:
晋景公立十又五年,申公屈巫自晋跖吴,焉始通吴晋之路,二邦爲好,以至晋悼公。悼公【108】立十又一年,公会诸侯,以吴王寿梦相见于虢。晋简公立五年,与吴王阖卢伐【109】楚。阖卢即世,夫秦(差)王即位。晋简公会诸侯,以与夫秦(差)王相见于黄池。越王勾践克【110】吴,越人因袭吴之与晋爲好。晋敬公立十又一年,赵桓子会[诸]侯之大夫,以与越令尹宋盟于【111】巩,遂以伐齐,齐人焉始爲长城于济,自南山属之北海。晋幽公立四年,赵狗率师与越【112】公朱句伐齐,晋师
金文-小狐:读《繫年》臆札(门?)长城句俞(渎?穀?)之门。越公、宋公败齐师于襄平。至今晋、越以爲好。【113】
第二十一章:
楚简大王立七年,宋悼公朝于楚,告以宋司城
金文-小狐:读《繫年》臆札之约(弱?)公室。王命莫敖阳爲率【114】师以定公室,城黄池,城雍丘。晋魏斯、赵浣、韩啓章率师围黄池,
金文-小狐:读《繫年》臆札迵而归之【115】于楚。二年,王命莫敖阳爲率师侵晋,拕(夺)宜阳,围赤岸,以复黄池之师。魏斯、赵浣、韩啓【116】章率师救赤岸,楚人舍围而还,与晋师战于长城。楚师无功,多弃旃幕,宵遁。楚以【117】与晋固爲怨。【118】
第二十二章:
楚声桓王即位,元年,晋公止会诸侯于任,宋悼公将会晋公,卒于鼬。韩虔、赵籍、魏【119】击率师与越公翳伐齐,齐与越成,以建阳、
金文-小狐:读《繫年》臆札(渠?)陵之田,且男女服。越公与齐侯贷、鲁侯衍【120】盟于鲁稷门之外。越公入飨于鲁,鲁侯御,齐侯参乘以入。晋魏文侯斯从晋师,晋师大败【121】齐师,齐师北,晋师逐之,入至汧(岘?)水,齐人且有陈
金文-小狐:读《繫年》臆札子牛之祸,齐与晋成,齐侯【122】盟于晋军。晋三子之大夫入齐,盟陈和与陈淏于溋(雍?)门之外,曰:“毋修长城,毋伐廪【123】丘。”晋公献齐俘馘于周王,遂以齐侯贷、鲁侯羴(显)、宋公田、卫侯虔、郑伯骀朝【124】周王于周。【125】
第二十三章:
楚声桓王立四年,宋公田、郑伯骀皆朝于楚。王率宋公以城榆关,是(寘)武阳。秦人【126】败晋师于洛阴,以爲楚援。声王即世,悼哲王即位。郑人侵榆关,阳城桓定君率【127】榆关之师与上国之师以交(邀/徼)之,与之战于桂陵,楚师无功。景之贾与舒子共止而死。明【128】岁,晋
金文-小狐:读《繫年》臆札余率晋师与郑师以入王子定。鲁阳公率师以交(邀/徼)晋人,晋人还,不果入王子。明岁,【129】郎(梁?)庄平君率师侵郑,郑皇子、子马、子池、子封子率师以交(邀/徼)楚人,楚人涉
金文-小狐:读《繫年》臆札(氾?),将与之战,郑师逃【130】入于蔑。楚师围之于蔑,尽逾(降)郑师与其四将军,以归于郢。郑太宰欣亦起祸于【131】郑,郑子阳用灭,无后于郑。明岁,楚人归郑之四将军与其万民于郑。晋人围津、长陵,【132】克之。王命平夜武君率师侵晋,逾(降)郜,止
金文-小狐:读《繫年》臆札(滕?)公涉涧以归,以复长陵之师。厌(荐?)年,韩【133】取、魏击率师围武阳,以复郜之师。鲁阳公率师救武阳,与晋师战于武阳之城【134】下,楚师大败,鲁阳公、平夜悼武君、阳城桓定君,三执珪之君与右尹昭之竢死焉,楚人尽弃其【135】旃幕车兵,犬逸而还。陈人焉反而入王子定于陈。楚邦以多亡城。楚师将救武阳,【136】王命平夜悼武君李(使)人于齐陈淏求师。陈疾目率车千乘,以从楚师于武阳。甲戌,晋楚以【137】战。丙子,齐师至喦,遂还。【138】
[1] 闻一多着,吕明涛笺注:《闻一多诗经讲义稿笺注》,第106-107页,当代世界出版社,2009年1月。
[2] 陈剑:《金文“彖”字考释》,《甲骨金文考释论集》,第267-269页,綫装书局,2007年4月;又见复旦大学出土文献与古文字研究中心网站,2008年3月12、13日,http://www.gwz.fudan.edu.cn/SrcShow.asp?Src_ID=373、http://www.gwz.fudan.edu.cn/SrcShow.asp?Src_ID=374。又及,金文中的“
金文-小狐:读《繫年》臆札”字,不少学者有过讨论。如陈秉新先生《释“
金文-小狐:读《繫年》臆札”及相关字词》,《古文字研究》(第二十二辑),第96-100页,中华书局,2000年7月;孟蓬生先生《金文考释二则》,《古汉语研究》2000年第4期,第16-17页;王辉先生《
金文-小狐:读《繫年》臆札、繇、
金文-小狐:读《繫年》臆札、
金文-小狐:读《繫年》臆札
金文-小狐:读《繫年》臆札、
金文-小狐:读《繫年》臆札
金文-小狐:读《繫年》臆札诸辞再考辨》,《一粟集》,第135-143页,艺文印书馆,2002年1月;等等诸文,皆主张释爲“貂”。此暂从原来佔主流地位的说法,即以“貈”爲“貉”字。
[3] 甚至“邍”字所从的所谓“彔”形也有可能是“貈”之象形初文。陈剑先生《“邍”字补释》(见复旦大学出土文献与古文字研究中心网站,2008年1月23日,http://www.gwz.fudan.edu.cn/SrcShow.asp?Src_ID=322)一文,以爲“邍”字中间所从字形应该就是指“豪猪”的“豲”、“貆”等字的表意初文,“邍”字从“夂”从“豲”字表意初文会意,“豲”亦声。然这些所谓的“彔”形,据金文字形来看,显然具备大尾巴之形,尤其是陈剑先生文中所举的格伯簋“邍”所从的“
金文-小狐:读《繫年》臆札”字形更爲明显。同时,“貆”字之训,《说文》云“貆,貉之类”;《尔雅·释兽》云“貈子,貆”;《诗·魏风·伐檀》“不狩不猎,胡瞻尔庭有县貆兮”郑笺云“貉子曰貆”;可见传统训诂多以“貆”爲貉属。因此,“邍”字中间所从字形应该也有是指“貆(貉之类)”字的表意初文的可能,“貆”亦声。
[4] 涂白奎:《说西周金文中的“狐”字》,《古文字论集》(三),第110-112页,《考古与文物》2005年增刊。
[5] 曾宪通:《说繇》,《古文字研究》(第十辑),第23-36页,中华书局,1983年7月。又,程少轩先生《试说“雟”字及相关问题》(《出土文献与古文字研究》第二辑,复旦大学出版社,2008年8月;又见复旦大学出土文献与古文字研究中心网站,2008年3月20日,http://www.gwz.fudan.edu.cn/SrcShow.asp?Src_ID=380)一文对这种表示动物尾巴的字形也有讨论,亦可参考。
[6] 杨伯峻:《春秋左传注》(修订本),第145页,中华书局,2009年10月第3版。以下引用此着仅标页码,不再详注。
[7] 童书业:《春秋左传研究》,第209页,上海人民出版社,1980年10月。
[8] 顾颉刚:《由“烝”、“报”等婚姻方式看社会制度的变迁》,《文史》第14、15辑,中华书局,1982年7、9月。
[9] [北魏]郦道元着,陈桥驿校证:《水经注校证》,第614页,中华书局,2007年7月。
[10] [元]于钦纂修:《齐乘》,《宋元方志丛刊》(第一册),第515、534页,中华书局,1990年5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