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书-徽学的兴起与徽州文书的史料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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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标题:徽学的兴起与徽州文书的史料价值

文书档案是历史学研究的三大基础史料之一。近代欧洲历史学的发展与文书档案研究密不可分。在日本,古文书学是日本历史研究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研究日本历史的学生的必修课程。在有关中国历史的研究中,汉晋木简与敦煌吐鲁番文书事实上已经成为汉唐时代史研究不可或缺的基本史料。在有关宋代以后的中国历史,特别是明清时代史的研究中,徽州文书的史料价值则日益显现。
徽州文书是指徽州地区(今安徽省歙县、休宁县、黟县、绩溪县、祁门县及江西省婺源县)遗存的南宋至民国年间各类公、私契约文书。包括土地买卖文书、土地租佃文书、人身买卖文书、家产分析文书、赋役册籍、宗族租簿、商业账簿、商业合同、会社文书、官府公文、诉讼文书、教育科举文书等等,涵盖了当时社会经济生活的诸多方面。徽州文书发现于20世纪50年代,而后流散到全国一些大的图书馆、博物馆与研究机构。其中中国社会科学院历史研究所、经济研究所是徽州文书的主要收藏单位。徽州文书的发现,改写了中国契约文书研究的历史,成为宋代以后近世及近代中国契约文书研究的中心史料。
徽州文书发现之初,首先得到了明清社会经济史研究者的关注。傅衣凌、韦庆远等学者在20世纪60年代发表的论文与专着都曾引用过徽州文书。20世纪70年代末期以后,叶显恩、章有义、刘重日、杨国桢等人都曾利用徽州文书研究明清时代的佃仆制与土地关系。与此同时,徽州文书的整理与出版工作也得到研究者的重视。在中国社会科学院历史研究所的倡议下,1982年秋,在安徽省合肥市召开了有关徽州文书整理与出版的讨论会,安徽省博物馆,中国历史博物馆以及中国社会科学院历史研究所、经济研究所等机构决定整理出版各自收藏的徽州文书。与这一计划相适应,历史研究所“徽州文书的整理”课题也在1985年被列为中国社会科学院“七五”重点项目。从1987年起,这个课题的具体工作开始由周绍泉负责,参加者先后有李济贤、张雪慧、陈柯云、栾成显、阿风等。1990年,由该课题组负责的《明清徽州社会经济资料丛编》(第二辑)正式出版(由安徽省博物馆编辑的“第一集”已经在1988年出版)。1991年,“徽州文书课题组”与历史研究所图书馆共同编辑了《徽州千年契约文书》,将历史研究所收藏的南宋至民国七百多年间的徽州文书,分为“宋元明编”、“清民国编”两编,共40卷,影印出版。
《徽州千年契约文书》的出版,受到国内外学者的广泛关注,许多研究者开始从不同角度利用徽州文书展开研究。例如,周绍泉对于土地制度与地方行政的研究,栾成显的黄册与鱼鳞图册研究,陈柯云的乡约、宗族与山林经营研究,臼井佐知子的徽州分家书研究,中岛乐章的明代乡村裁判研究,权仁溶的明代里老制度研究,卞利的徽州人诉讼观念的研究,阿风的有关妇女地位与权利研究,等等。徽州文书研究的进展,也推动了与徽州地方及徽州人有关的研究领域的发展,比如徽州地域文化、徽州商人、徽州宗族的研究等,都由于徽州文书的整理与出版,而得到了长足的发展。这些研究同徽州文书研究一起,基于“徽州”这一共同的地域认同,推动了一门以徽州文书研究为中心、综合研究社会实态、探寻中国封建社会后期发展变化规律的新学科——“徽学”的产生。1993年,历史研究所“徽州文书课题组”正式更名为“徽学研究中心”,成为全国最早成立的徽学研究专门机构。

徽州文书具有数量大、种类多、跨越历史时代长等特点,具有很高的史料价值。在社会经济史研究领域,大量的土地买卖文书、租佃契约成为了解当时的生产力发展水平与生产关系状况的第一手资料。有关明清社会经济史的文献史料,虽然汗牛充栋,但许多史料中的统计数字缺乏准确性,仅仅依靠文献史料进行定量分析有很大的危险性。因此,要想研究中国社会经济史,文献史料与文书史料研究都是不可缺少的前提。在相关的制度史研究领域,徽州文书中保留下来许多当时赋役征收、保甲编制等国家制度建设过程中形成的文书原件,这些资料有助于更好地理解当时国家制定的政策贯彻到基层社会中的过程,其中很多文书原件也可以修正以往制度史研究中出现的偏差。在思想史研究领域,徽州文书中无处不在的“公”、“私”、“孝”、“情”、“理”等用语对于更好地理解儒学思想的社会功能,考察儒学思想如何被社会接受的过程都具有非常大的意义。在法律史研究领域,徽州文书研究有助于更好地理解传统中国的法律秩序。宋代以后的近世中国社会,确立了中国特色的土地私有权,包括土地交易、家产分析、生产互助、商业合伙等大多数民事法律关系都是通过契约来完成的,国家的审判机构也受理、裁决与契约有关的诉讼(在西方,审判机构无差别地受理与契约有关的纠纷是到18世纪以后才开始的)。然而,采用刑法式结构的传统中国的成文法虽然包含着一些调整契约关系的民事规范,但这些法律条文不但数量少,而且大多以惩罚恶行为目的,还不能看成完全意义上的成文化的民事法理。实际上,各种契约文书中体现出的民事规范才维系了近世中国的民事法秩序。因此,理解当时的法律秩序,就必须了解当时的契约关系。而理解当时的契约关系,就不能不利用徽州文书。
作为传统中国文书档案史料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徽州文书的发现也不过半个世纪,而徽学研究成为一门学科也不过20多年,其对于近世及近代中国史研究产生影响还只是一个初始的阶段。相信随着更多文书史料的发掘与整理,徽学研究必然会取得更大的进步。
在东亚各国和地区,文书史料的收集与整理越来越得到学术界的重视。韩国新成立的国立研究机构——韩国学中央研究院,就设有专门的古文书研究室,协调全韩国古文书的收集、整理与出版工作,将古文书进行数字化处理。在中国台湾,各级研究机构与私人收藏者,不断地将各自收藏的契约文书影印出版,其中许多契约文书是彩色影印出版,利用起来十分方便。在中国大陆,最近,安徽大学将其收藏的徽州文书影印出版,为徽州文书史料增添了新的内容。对于文书史料的重视,逐渐成为一种学术潮流。
(资料来源:《中国社会科学院院报》 2006年02月28日) (责任编辑:admin)

原文出处:http://his.newdu.com/a/201711/04/51027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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