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汉语-汪少华:文献考辨与考古成果的利用——以“瑱”注释为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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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标题:汪少华:文献考辨与考古成果的利用——以“瑱”注释为例


文献考辨与考古成果的利用
——以“瑱”注释为例
汪少华
复旦大学出土文献与古文字研究中心
提要 从文献和考古两方面考察,《赵威后问齐使》中的“瑱”王力《古代汉语》原注“作耳饰的玉”不误,不可改释为“用玉或石做的耳塞”。
关键词 瑱 耳饰 耳塞 冠冕
《赵威后问齐使》出自《战国策·齐策》:
北宫之女婴儿子无恙耶?彻其环瑱,至老不嫁,以养父母。是皆率民而出于孝情者也,胡为至今不朝也?
王力《古代汉语》注释:“瑱(zhèn):作耳饰的玉。”[1]
《王力〈古代汉语〉注释汇考》《古代汉语注释商榷》均表示异议,前者认为:
读zhèn,为镇玉。“充耳”之玉当读tiàn。且瑱虽用于“塞耳”,但为冠之一部分。其制为一五色绦,横于冠上,两端下垂,各端系黄绵绦,当耳处系玉以塞耳,是谓瑱。此“环瑱”泛指首饰。[2]
后者指出:
解“瑱”为“作耳饰的玉”,会使人误解为“耳坠”之类。“瑱”本为古代冠冕上的玉质饰件,系于冕上,自两侧垂于耳旁,用来塞耳,所以亦名为“充耳”。《说文》:“瑱,以玉充耳也。”《释名·释首饰》:“瑱,镇也。县当耳傍,不欲使人妄听。”《诗经·鄘风·君子偕老》:“玉之瑱也。”毛亨传:“瑱,塞耳也。”由此可见,“瑱”的功用是“填塞”耳朵,非耳饰。“瑱”与“填”音通,当视为同源。[3]
王力《古代汉语》2004年重印校改:“瑱(tiàn),用玉或石做的耳塞。”[4]看来是依从二家说[5]。
今按:王力《古代汉语》原注“作耳饰的玉”不误,“冠冕上的玉质饰件”说不当;释为“用玉或石做的耳塞”,大可商榷。
首先,上古女子不戴冠,因而北宫之女婴儿子所佩之“瑱”,就不是“冠之一部分”、不是“冠冕上的玉质饰件”。
诚如所言,瑱“为冠之一部分”、是“古代冠冕上的玉质饰件”。金鹗《笄瑱考》:“古者冕弁之制,上有笄下有瑱。笄所以固冕弁,亦以悬瑱也。……瑱之制,悬之以紞,上系于笄。”[6]《辞海》:“瑱,古人冠冕上垂在两侧以塞耳的玉。”钱玄、钱兴奇《三礼辞典》“瑱”辞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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