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永秉:马王堆汉墓帛书《春秋事语》补释三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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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标题:郭永秉:马王堆汉墓帛书《春秋事语》补释三则



(首发)
郭永秉
(复旦大学出土文献与古文字研究中心)
马王堆汉墓帛书《春秋事语》内容珍贵,惜残损严重,整理难度很大。帛书整理小组的复原和考释工作已经取得了非常重要而显着的成绩。裘锡圭先生近年发表的《帛书〈春秋事语〉校读》(下简称“裘文”)一文,对原释文作了校订,并在吸收已有研究成果的基础上作了较详细的注释,是研究此书的重要参考。我们曾比较仔细地研读过上述研究成果,获益极多。现将在閲读过程中陆续写就的三则小札(所论皆有关帛书 “语”的部分),汇为一篇小文,希望有助于《春秋事语》的深入研究。不妥之处,祈方家指正。
一、《鲁庄公有疾章》
“旅其抶以犯尚民之衆”解
《鲁庄公有疾章》有一段闵子辛对鲁国庆父之难的评论,不见于传世文献的记载,非常重要。[1]但是这段话不太好懂。尤其是其中所谓“夫共仲
郭永秉:马王堆汉墓帛书《春秋事语》补释三则”旁的右部因笔画与“矢” 字的头相近而省写),后来在左偏旁上加笔画改作
郭永秉:马王堆汉墓帛书《春秋事语》补释三则”旁的下部斜笔(“
郭永秉:马王堆汉墓帛书《春秋事语》补释三则”旁写法可与同行“旅”字比照),遂成此形。其右旁是“矢”而非“夫”,只要与同行“夫”字比较一下就能明白。所以我们暂且把这个字隶定为“
郭永秉:马王堆汉墓帛书《春秋事语》补释三则”旁左半写作类似“手”旁多一笔的现象。这种写法在秦汉文字资料中并不罕见。《马王堆汉墓帛书[肆]·十问》69号简有“筋脉之
郭永秉:马王堆汉墓帛书《春秋事语》补释三则”旁。《马王堆汉墓帛书 [叁]·战国纵横家书》有
郭永秉:马王堆汉墓帛书《春秋事语》补释三则部》的‘旞’字。”[5]细看128行的“旞”字,其所从的“
郭永秉:马王堆汉墓帛书《春秋事语》补释三则”旁左半也是“手”旁多一斜笔形。马王堆三号汉墓遣策34号简“斿”字写作
郭永秉:马王堆汉墓帛书《春秋事语》补释三则”旁的右半部分,这是它们和《春秋事语》
郭永秉:马王堆汉墓帛书《春秋事语》补释三则’旁的右部因笔画与‘矢’ 字的头相近而省写”,非常正确。从图版看,《春秋事语》的
郭永秉:马王堆汉墓帛书《春秋事语》补释三则”旁多出部分也可能是由“ V”形的两笔写成。所以我们认爲,帛书此字当释为“族”是没有疑问的。[10]
确定这个字应从裘文后一说释为“族”,同时考虑上文所指出的“虑 ”并无“怀念”、“怀恨”之训,我认爲“旅其族”和圉人荦怀被笞之恨很有可能并无关联。
在讨论“旅其族”的意思之前,有必要先来解释“以犯尚民之衆”一语的含义。帛书整理者没有对这句话作注,裘文说:
“犯尚”也许可以读为“犯上”。民之衆,义不可通,必有脱误。《公羊传》闵公元年记邓扈乐之事说:“庄公存之时 ,乐曾淫于宫中,子般执而鞭之。庄公死 ,庆父谓乐曰:‘般之辱尔,国人莫不知,盍弑之矣。’使弑子般,然后诛邓扈乐而归狱焉。 ”所述较详,可参考。[11]
裘文在“以犯尚”后断句,并认爲“民之衆”有脱误致使文不成义。裘文提醒我们帛书“必有脱误”,很值得引起重视。那麽帛书的“脱误”究竟在哪裏呢?
按照一般语法规律,把“犯尚民之衆”理解为动宾结构短语最爲顺适,其动词是“犯”,宾语是“衆”,“尚民”是修饰“衆”的,因此用“之”字来连接。 “尚民”是什麽意思呢?我认爲,“尚民”其实就是《左传》、《史记》等书中记载的子般(斑)被杀之处——“党氏”。
首先交待一下把“尚民”读为“党氏”的文字学证据。“党”字从“ 尚”声,古音相近,可以通用。《左传·庄公三十二年》“临党氏”《释文》云:“党音掌”,可见“党氏”之“党”的古音与“掌”字相近(“掌”字也从“尚”声)。李家浩先生曾经把《古玺彙编》着录的0328号齐国玺印“尚路玺”之“尚”读为“掌”,并举了不少传世文献和出土文字资料中“尚”当读为“掌”的例子。[12]所以,把“尚”读为 “党氏”之“党”是没有问题的。
帛书“尚”下一字作“
郭永秉:马王堆汉墓帛书《春秋事语》补释三则、
郭永秉:马王堆汉墓帛书《春秋事语》补释三则形,又作
郭永秉:马王堆汉墓帛书《春秋事语》补释三则、
郭永秉:马王堆汉墓帛书《春秋事语》补释三则形(原注:袁仲一:《秦代陶文》 1487、1488、485-487,三秦出版社,1987年;《秦汉南北朝官印徵存》 415、416、1085-1087。),后者跟上举简省的“民”字几乎完全相同,以致今人常误释为“民”。汉代铜镜中的“氏”字一般多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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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永秉:马王堆汉墓帛书《春秋事语》补释三则形,但有一面杜氏镜“氏”字作
郭永秉:马王堆汉墓帛书《春秋事语》补释三则(原注:《古文字研究》第十四辑 143页图80),跟汉代铜镜中的“人民”之“民”毫无二致。……而马王堆汉帛书《战国纵横家书》中的“氏”字多作
郭永秉:马王堆汉墓帛书《春秋事语》补释三则、
郭永秉:马王堆汉墓帛书《春秋事语》补释三则形,和同书“士民”之“民”作
郭永秉:马王堆汉墓帛书《春秋事语》补释三则、
郭永秉:马王堆汉墓帛书《春秋事语》补释三则 者基本相同。[14]
吴先生所举的这些秦汉文字“氏”字写得和“民”字相近或相同的情况,和我们所讲的《春秋事语》“ 尚氏”之“氏”写作“民”的情况是一致的。后来黄文杰先生在《氏民辨》一文中,比较全面地总结了秦汉文字中的“氏”、“民”相混情况,他把这种情况作了如下概括:
到了秦汉时代,“氏”字形体全面隷变。把“氏”字的形例加以归纳,其构形大体可以分爲两类……,第一类是“氏”字隷变后的常见写法,第二类形体有了较明显的变化,即“氏”字的第一笔向上弯曲延伸作
郭永秉:马王堆汉墓帛书《春秋事语》补释三则之状,这是秦汉文字“氏” 字增繁的写法。……第二类“氏”字由于第一笔向上弯曲延伸,形体与“民”字非常接近,因此很容易与“民”字混淆。
……
这种巧合,给释读出土文献带来了困难,是否“氏”或“民”字,要靠文例进行辨别。[15]
刘乐贤先生在讨论银雀山汉简《亡国志》时,也有进一步阐发,可以参看。[16]最近发表的孔家坡汉简《日书》427号简,整理者释读为:
正月子朔,闻(摄)民(提)挌(格)司岁,四海有兵,有年。[17]
被整理者读为 “提”的那个字写作“
郭永秉:马王堆汉墓帛书《春秋事语》补释三则”旁左半写作“手”旁多一斜笔形的“族”字跟“俟”字字形混爲一谈了,所以才会说《十问》的“
郭永秉:马王堆汉墓帛书《春秋事语》补释三则0018帛书春秋事语补释三则.doc (责任编辑:admin)

原文出处:http://his.newdu.com/a/201711/05/51234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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