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释《忘稽》中的“搣”字 ,对于想了解历史故事的朋友们来说,试释《忘稽》中的“搣”字是一个非常想了解的问题,下面小编就带领大家看看这个问题。
原文标题:试释《忘稽》中的“搣”字
(中国石油大学(华东))
《妄稽》简54“左手把之,右手
试释《忘稽》中的“搣”字之。”
简59:“谇(捽)
试释《忘稽》中的“搣”字绲(混)绲(混)。”
按:以上两例“
试释《忘稽》中的“搣”字”字,整理者皆无说。颇疑当读为“搣”。
“搣”所从的“烕”字,或认为是会意字,如段注本《说文▪火部》:“烕,灭也。从火戌。火死于戌。阳气至戌而尽。诗曰:赫赫宗周,褒姒烕之。” 但“从火戌”,段注云:“会意,诗释文引有‘声’字。”或认为是形声字,如《说文通训定声》、《说文句读》等皆云“戌声”。[1]与此相关,《说文▪戌部》:“戌,烕也,九月阳气微,万物毕成,阳下入地也。五行土生于戊,盛于戌,从戌含一。”《说文》末尾的十二地支字,说解多用声训的方法,因此将“烕”分析爲“戌声”似有一定道理,如此的话将“
试释《忘稽》中的“搣”字”读为“搣”也就可说得过去。《说文▪手部》:“搣,㧗也。”又“㧗,捽也。”简54中,“
试释《忘稽》中的“搣”字”与“把”对文,“把”整理者无说,《说文▪手部》“把,握也”;简59中“
试释《忘稽》中的“搣”字”则与“谇(捽)”连文,因此将“
试释《忘稽》中的“搣”字”读为“搣”从简文文意看是合适的。
(编者按:本文收稿时间爲2016年6月20日21:46。)[1]详参丁福保《说文解字诂廪》第9986-9987页,中华书局1983年。 (责任编辑:admin)
原文出处:http://his.newdu.com/a/201711/05/51280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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