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缝”试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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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标题:“缝”试説


(武汉大学简帛研究中心)

颜师古撰《匡谬正俗》卷六“䥗”字条有一段耐人寻味的文字,其云:“问曰:‘今官曹文案于纸缝上署记谓之款缝者何也?’答曰:‘此语言元出魏晋律令。《字林》本作‘䥗,刻也’。古未有纸之时,所有簿领皆用简牍,其编连之处恐有改动,故于缝上刻记之。承前已来呼爲‘䥗缝’。今于纸缝上署名,犹取旧语呼爲‘䥗缝’耳。此义与‘款’不同,不当单作‘款’字耳。”
颜师古对于简牍时代的这段追述不是很好理解。王国维先生《简牍检署考》基于这段文字説:“汉、魏以后,两简相连之处,幷作䥗缝。”“此即六朝以后印缝、押缝之所由出,未必爲周秦汉初之制也。《説文·刀部》:‘券别之书,以刀判契其旁,故曰书契。’此爲古制或汉制,许君不言。郑玄《周礼·质人》注:‘书契,取于市场之券也。其券之象,书两劄,刻其侧。’此亦与魏晋之䥗缝略同。”[1]
针对王国维的论述,胡平生、马月华先生按云:“根据考古发掘的简牍实物,简牍‘编连之处’的‘刻记’(今称爲‘契口’),是用于固定简支的,不具有后世‘䥗缝’的作用。只有契约类或凭证类的简,才会将两三枚简平铺或重叠,加画‘合同’符号或‘于缝上刻记之’,有的还在刻缝中写字,性质与后世的‘䥗缝’相同。”[2]
刘晓东先生《匡谬正俗平议》则云:“䥗缝之制,源于古之契券傅别。《説文》:‘券,契也。券别之书以刀判契其旁,故曰契券。’《书·叙》正义引郑玄《易注》云:‘书之于木,刻其侧爲契。各持其一,后以相考合。’《周礼·地官·质人》‘掌稽市之书契’,郑注:‘书契,取予市场之券也。其券之象,书两札刻其侧。’《易·繫辞》:‘后世圣人易之以书契’,李鼎祚《集解》引九家易云:‘契,刻也。金决竹木爲契。’是刻侧以爲符信也。《释名·释书契》:‘莂,别也。大书中央,中破别之也。’《周礼·天官·小宰》‘四日听称责曰傅别’,郑注:‘傅别,谓爲大手书于一劄,中字别之。’亦称判书,《秋官·朝士》‘凡有责者,有判书以治,则听’,故《文心雕龙·书记》云:‘券者,明白约束以备情僞,字形半分,故周称判书。此皆书缝以爲符信也。师古此云编连简牍恐其改动,其用虽与券契有别,然其法固相因也。此制魏晋之后以印印之或谓之印缝,题书或谓之押缝。……今每于用作证明之文信分裁处签署或加印,谓之骑缝,犹古法也。”[3]
颜师古所説“䥗缝”,很可能是简册背面的划綫。
这种划綫,最初在包山楚简中发现。包山简的整理者指出:“有少量竹简背面有刻刀划出的斜綫,或墨笔划出的墨綫,相邻的简有的可据此依次相接,有的则互不相关。这两种綫道可能是在编联之前做的某种记号。”[4]
近些年,这种划綫在楚简、秦简和汉简中有越来越多的发现。多位学者对于这种现象已有很好的归纳和研究,幷成功应用于简册复原的尝试[5]。孙沛阳先生概括説:简册背刻划綫这种记号形成于编连之前,其目的是爲竹简标示次序,最终爲编联成册作準备。简背刻划綫可以在“韦编三绝”之后,在重编竹简之时,防止出现错简或漏简[6]。战国秦汉简册背面广泛存在的这种刻划綫与颜师古所説的“䥗缝”,其製作目的“编连之处恐有改动”与主要施加方式“䥗(刻)”相符,二者实爲一事的机率相当高。
不过,颜师古説“故于缝上刻记之”,似説刻记的位置是在竹简侧面,这与简背划綫位于简册背面不同。这可能是出于颜师古的误解。缝有缝合义,如《诗‧魏风‧葛屦》:“掺掺女手,可以缝裳。” 缝合之处亦称“缝”。《诗‧召南‧羔羊》:“羔羊之皮,素丝五紽。”孔頴达疏:“二章传云‘緎,缝’者,《释训》云:‘緎,羔羊之缝。’孙炎曰:‘緎之爲界緎。’然则缝合羔羊皮爲裘,缝即皮之界緎,因名裘缝。”“䥗缝”之“缝”,大概是指刻划出来的类似“缝”的綫条。作爲另一种可能,颜师古所知魏晋律令只作“䥗”,“䥗缝”是后人在转用于纸本时扩展的説法。《类篇·金部》“䥗”字条引魏张揖《埤仓》云:“烧铁久也。一曰灼铁以识简次。”二者所述方式不同,但都是爲了标记简册次序。这可以辅证上述推测。
如果以上所述大致不误,通过颜师古《匡谬正俗》这一仅存的记载,我们可以对简册背面刻划綫获得更多了解。比如魏晋人称之爲“䥗缝”(或者“䥗”),秦汉人大概亦然;这种作法不仅是一种广泛流行的风气,而且成爲一种制度性安排。
(编者按:本文收稿时间爲2015年5月2日11:10。)[1]胡平生、马月华:《简牍检署考校注》,50-51页,上海古籍出版社2004年。
[2]胡平生、马月华:《简牍检署考校注》,50页。
[3]刘晓东:《匡谬正俗平议》,206页,山东大学出版社1999年。
[4]湖北省荆沙铁路考古队:《包山楚简》,4页,文物出版社1991年。
[5]孙沛阳:《简册背划綫初探》,《出土文献与古文字研究》第四辑,上海古籍出版社2011年;史达:《岳麓秦简〈爲狱等状四种〉卷册一的编联——依据简背划綫和简背反印字迹复原卷轴原貌》,《湖南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3年第3期;何晋:《浅议简册制度中的“序连”》,《简帛》第八辑,上海古籍出版社2013年;肖芸晓:《试论清华简伊尹三篇的关联》,《简帛》第八辑。
[6]见上揭孙沛阳文。 (责任编辑:admin)

原文出处:http://his.newdu.com/a/201711/05/51315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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