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成王为城濮之行》札记二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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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标题:《成王为城濮之行》札记二则


(河南大学文学院)

一 阅师
上博九《成王为城濮之行》三次出现“A帀(师)”一词:
1.子文A1帀(师)于囗。 甲1
2.子玉A2帀师,出之囗。 甲2
3.君王命余A3帀(师)于囗。 乙1
简文中“帀(师)”前的字,分别写作如下的形体:
A1
文化-《成王为城濮之行》札记二则 甲1 A2
文化-《成王为城濮之行》札记二则甲2 A3
文化-《成王为城濮之行》札记二则乙3
A1、A2、A3虽然在形体不尽相同,但它们为同一个词的不同书写形式,则毫无疑问。《成王为城濮之行》简的整理者把A1、A3隶定作“
文化-《成王为城濮之行》札记二则甲2
文化-《成王为城濮之行》札记二则语丛三5
文化-《成王为城濮之行》札记二则唐虞之道21
文化-《成王为城濮之行》札记二则同上25
文化-《成王为城濮之行》札记二则同上27
不难发现,A2与《语丛三》第5简上的“受”字完全相同。这大概也是苏先生把A1、A2读作“受”的主要证据。但是如果比较一下A1和A3的形体,就会发现二者并非是从“受”的。因此苏先生并未真正从字形上解决A1和A3,读“受”不能令人无疑。再者,从简文文意考虑,所言也并非“受师”问题。陈伟先生读作“蒐”虽然不确,但谓简文所言乃“检阅、阅兵”则完全正确。
我们认为A2只是偶然与“受”字同形而已,实际上并非“受”字,很可能与楚文字中的“曳”字有关。
在春秋时期楚系青铜器中,同一种类型的水器“匜”,在自命名的时候通常有多种异体字。例如:

文化-《成王为城濮之行》札记二则曾关臣匜

文化-《成王为城濮之行》札记二则曾少宰黄仲酉匜 文化-《成王为城濮之行》札记二则
文化-《成王为城濮之行》札记二则王子造匜
以上诸种形体,学术界曾有多种解释,莫衷一是,在此不一一列举。河南南阳春秋彭射墓出土的彭射匜发表之后,学术界普遍认为它们应该是一个与“匜”读音相近的字。但是在具体的认识上,又有所不同。例如王子扬先生认为它应该隶定作“文化-《成王为城濮之行》札记二则
文化-《成王为城濮之行》札记二则”,后来演变作“(贵/遗)”,喻母微部的“遗”与喻母歌部“匜”读音相近,故可读作“匜”[4]。曹锦炎先生认为它是“曳”或者从“曳”得声的字,喻母月部的“曳”,与喻母歌部“匜”读音也很接近,亦可读作“匜”[5]。
我们认为《成王为城濮之行》简中的A字,大概与上揭金文中读作“匜”的字形体有关。如果进一步推测的话,A2、A1(所从声旁)很有可能由彭子射匜 、以邓匜甚至曾少宰黄仲酉匜或王子造匜(所从声旁)这种形体变化而来,A3则可能由唐子仲濒儿匜或王子申匜(所从声旁)这种形体变化而来。不过,从A的形体来看,显然不能释为“遗”字。若如此,则曹锦炎先生的意见有可能更接近事实一些。
如果以上推论可以成立,我们怀疑简文中的A2可释作“曳”,A1和A3可以隶定作“文化-《成王为城濮之行》札记二则
文化-《成王为城濮之行》札记二则”,读为“阅”。“阅”、“曳”均属余母月部字,可以相通。“阅”即检阅军队。《玉篇·门部》:“阅,简军实也。”《周礼·夏官·大司马》:“中冬教大阅。”郑玄注:“至冬大阅简军实。”《公羊传·桓公六年》:“秋八月壬午,大阅。大阅者何?简车徒也。”何休《解诂》:“大简阅兵车使可任用而习之。”《穀梁传·桓公六年》:“大阅者何?阅兵车也。脩教明谕,国道也。平而脩戎事,非正也。其日以为崇武。”《汉书·武五子传》:“旦遂招来郡国奸人,赋敛铜铁,作甲兵,数阅其车骑材官卒,建旌旗鼓车,旄头先敺,郎中侍从者着貂羽,黄金附蝉,皆号侍中。旦从相、中尉以下,勒车骑,发民会围,大猎文安县,以讲士马,须期曰。”《晋书·武帝纪》:“十一月丁酉,临宣武观大阅诸军,甲辰乃罢。”可见,把上揭简文中的“A师”读作“阅师”,在文意上也是很通顺的。
二 校
上博九《成王为城濮之行》简1——2说:
成王为城僕之行,王囟(使)子文文化-《成王为城濮之行》札记二则
文化-《成王为城濮之行》札记二则子玉,子文阅帀(师)于囗,一日而文化-《成王为城濮之行》札记二则
文化-《成王为城濮之行》札记二则 (毕),不戮一人。子玉阅师,出之囗,三日而文化-《成王为城濮之行》札记二则
文化-《成王为城濮之行》札记二则(毕),渐(斩)三人。文化-《成王为城濮之行》札记二则
文化-《成王为城濮之行》札记二则(举)邦加(贺)子文,以其善行帀(师)。王归,客子文,子文甚喜。
简文中的“文化-《成王为城濮之行》札记二则
文化-《成王为城濮之行》札记二则”字,整理者解释说:
文化-《成王为城濮之行》札记二则
文化-《成王为城濮之行》札记二则”,简文用作作“教”。《广韵》:“教,训也。”《战国策·秦策一》:“兵法之教”,高诱注:“教,习也。”《周礼·地官·师氏》:“掌国中失之事以教 国子弟”,郑玄注:“教之者,使识旧事也。”主要是授其知识。《吕氏春秋·贵公》:“愿仲父之教寡人也”,高诱注:“教,犹告也。”(145页)
陈伟先生说:
教,疑当读爲“效”,训爲“致”、“授”。《左传》僖公二十三年:“楚成得臣帅师伐陈,讨其贰于宋也,遂取焦夷,城顿而还。子文以爲之功使爲令尹。叔伯曰:‘子若国何。’对曰:‘吾以靖国也。夫有大功而无贵仕,其人能靖者与有几。’”简文盖即谓此[6]。
以上两种说法,皆有可商。我们认为简文中的“文化-《成王为城濮之行》札记二则
文化-《成王为城濮之行》札记二则”,可以读作“校”。传世文献中“爻”声之字与“交”声之字,多可相通[7]。“校”、“文化-《成王为城濮之行》札记二则
文化-《成王为城濮之行》札记二则”皆属见母宵部字,音近可通。“校”有比、量、考校一类的意思[8]。简文的意思,是说楚成王到城濮之前,让子文和子玉通过检阅军实做一个比较。结果是子文到囗地阅兵,一天就结束了,没有杀戮一人。子玉到囗地去阅兵,用了三天的时间,杀戮了三人。高下立判,整个楚国都在恭贺子文,因为他善于治兵。......
陈伟先生已经指出,本篇简文所记历史,可与《左传》僖公二十七、二十八年相参照,只是文字出入颇大。简文中的“阅师”,《左传》僖公二十七年则作“治兵”。简文说子文“一日而文化-《成王为城濮之行》札记二则
文化-《成王为城濮之行》札记二则(毕), 不戮一人”,《左传》作“终朝而毕,不戮一人。”简文说子玉“三日而文化-《成王为城濮之行》札记二则
文化-《成王为城濮之行》札记二则(毕),渐(斩)三人”,《左传》则云“终日而毕,鞭七人,贯三人耳。”究其原因,揣想二者应该有不同的来源。
(编者按:http://www.bsm.org.cn/show_article.php?id=1771
[2]季旭昇:《说文新证(上)》,印文印书馆,2002年,第188页。
[3]苏建洲:《初读〈上博九〉劄记(一)》,简帛网,2013年1月6日。
http://www.bsm.org.cn/show_article.php?id=1776
[4]王子扬:《南阳出土彭子射匜、尊铭文补释》,复旦大学出土文献与古文字中心网站。
[5]曹锦炎:《彭射铜器铭文补释》,《文物》2011年第6期。
[6]陈伟:《〈成王为城濮之行〉初读》,简帛网,2013年1月6日。
http://www.bsm.org.cn/show_article.php?id=1771
[7]高亨纂着、董治安整理:《古字通假会典》,齐鲁书社,1989年,第792——793页。
[8]宗邦福等《故训汇纂》,商务印书馆,2003年,第1103页。 (责任编辑:admin)

原文出处:http://his.newdu.com/a/201711/05/51358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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