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里耶秦简札记(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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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标题:读里耶秦简札记(五)


(武汉大学简帛研究中心)


敢言之:前日言当爲徒隶买衣及予吏益僕6-7,用钱八万,毋见钱。府报曰取臧钱临沅五8-560[1]
从形制看,二简长、宽、厚接近,色泽相近。书手笔迹方面,6-7号简“敢”至“买”字书写相对紧凑、内敛,“衣”字往下书写渐舒展,8-560号简书写较舒展。当可接续其后。
文例方面,6-7简所提及的买衣、益僕,都要涉及不小的开支,而8-560号简提及“用钱八万”,正可接其后,文意顺适。
二简当可连读。

□〼8-1643
此残片有一字未释,简文作:

读里耶秦简札记(五)8-2253
“之”下一字简文作:

读里耶秦简札记(五)字。疑与从辵从少之“徙”爲一字。

〼□人与令史上【计】〼Ⅲ8-2429背
“令史”下一字原释文未释,简文作:
读里耶秦简札记(五)
读里耶秦简札记(五)
与下列“上”字形同,当释作“上”。
读里耶秦简札记(五)
读里耶秦简札记(五)、读里耶秦简札记(五)
读里耶秦简札记(五)8-145 读里耶秦简札记(五)
读里耶秦简札记(五)8-135 读里耶秦简札记(五)
读里耶秦简札记(五)8-973
“上”下一字原释文未释,简文作:
读里耶秦简札记(五)
读里耶秦简札记(五)
笔划较残,右部所从似“十”的残笔,里耶简“计”作
读里耶秦简札记(五)
读里耶秦简札记(五)8-63
可参看。此处疑作“人与令史上计”,里耶简有:
一人与令史上上计□□BⅡ8-1472
八人与吏上计。BⅢ
一人与吏上计。FⅤ8-145
与之文例近似,可以参看。

〼一人仓敬□□□□□〼8-2458
仓下一字原释文未释,是“敬”字。
一〇
〼人须府外〼8-2468
“人”下三字,原释文作“□□外”,《校释》作“爲叚(假)名”,今按:当释作“须府外”。其中“外”字从原释文释。须,等待。见8-122号简“言事守府及移书它县须报。”《校释》注。
一一
〼若擅弃去之,及期尽赋[2]〼8-2544
“弃”上二字简文作:
读里耶秦简札记(五)
读里耶秦简札记(五)读里耶秦简札记(五)
读里耶秦简札记(五)
是“若擅”。擅,擅自。本简“擅”与《二年律令》113号简“及人毋告劾而擅覆治之”、185“擅赋敛者”等例之“擅”用法相当。若,或。“……若擅……及”,例见《二年律令》415号简“发䌛(徭)戍不以次,若擅兴车牛,及䌛(徭)不当䌛(徭)使者,罚金各四两。”
附记:本文写作过程中曾就8-2001号简“合”等问题向凡国栋先生请教,谨致谢忱!
(编者按:本文收稿时间爲2015年7月15日11:37。)
[1]本文所引里耶简照片及释文请参看湖南省文物考古研究所:《里耶秦简(壹)》,文物出版社2012年;陈伟主编,何有祖、鲁家亮、凡国栋撰着:《里耶秦简牍校释(第一卷)》(以下简称《校释》),武汉大学出版社2012年。不另注。
[2]尽赋,原释文未释,此从《校释》。 (责任编辑:admin)

原文出处:http://his.newdu.com/a/201711/05/51311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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