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空-清华简五《厚父》之“厚父”考 ,对于想了解历史故事的朋友们来说,司空-清华简五《厚父》之“厚父”考是一个非常想了解的问题,下面小编就带领大家看看这个问题。
原文标题:清华简五《厚父》之“厚父”考
(枣庄广播电视台)
清华简五《厚父》载周王与厚父问答之事,原整理者对“厚父”注释云:“厚父,人名,从后文看,当为夏之后裔。”[1]此后诸家对厚父其人也没有做过多的讨论。
今按:“厚父”恐非人名,而是一种官职名,即周代三卿之一的“宏父”,《书·酒诰》云:“越献臣百宗工,矧惟尔事服休、服采;矧惟若畴圻父薄违,农父若保,宏父定辟,矧汝刚制于酒?”《孔传》:“圻父,司马。农父,司徒。宏,大也。宏父,司空。当顺安之。司马、司徒、司空,列国诸侯三卿。”《疏》:“司马主圻封,故云‘圻父’。‘父’者,尊之辞。以司徒教民五土之艺,故言‘农父’也。……诸侯之三卿,以上有司马、司徒,故知‘宏父’是司空。言大父者,以营造为广大国家之父。因节文而分之,乃总之言司马、司徒、司空。”
于省吾先生云:“《伪传》以‘圻父’为司马,‘农父’为司徒,‘宏父’为司空;王荆公读为‘圻父薄违,农父若保,宏父定辟’,是也。按以官言则曰‘三卿’、‘三公’、‘三正’;以年岁言则曰‘三寿’。《诗·閟宫》:‘三寿作朋。’《宗周钟》‘叁寿唯琍’,《晋姜鼎》‘三寿是李’,言利于三公也。”[2]
顾颉刚先生云:“宏父为司工,何以言定辟?按《扬簋》曰:‘王若曰:“扬,作司工,官司彚田甸,眔司居,眔司刍,眔司寇,眔司工司。”’知司工一职,凡田土、住宅、饲料、防盗、工程诸端,皆为其事,盖合公安、建设、农业、畜牧为一官者,故可以定辟也。”[3]
根据这些解释和论述,知“宏父”即大父,亦即“三司”中的司空,金文中作“司工”,也属于三公、三寿之一,地位应该比较高,他主管的项目很多,后来的“司寇”这个官职,可能是从司空之职中分离出来。所谓“定辟”,即稳定君主统治之意。
《厚父》中的“厚父”疑即此“宏父”,段玉裁于《说文》“宏”下注云:“《法言》曰:‘其中弘深,其外肃括’,此‘宏’字之义,假‘弘’爲‘宏’耳。”又于“弘”下注云:“经传多叚此篆爲宏大字。宏者屋深,故《尔雅》曰:‘宏,大也。’”是“宏”、“弘”古音同(同匣纽蒸部)通用;“弘”、“洪”亦音近通用,[4]故《正字通·宀部·宏》下云:“又宏父,官名,《酒诰》:‘宏父定辟’,注:‘事官司空也,主制其经界以定法也。’又‘宏’音‘洪’,与‘谹’、‘闳’、‘洪’通。《汉·相如传》:‘崇论谹议’,《史》作‘闳’;《扬雄传》:‘闳言崇议’。并与‘洪’、‘宏’同。”
《尔雅·释诂》:“弘、宏、洪,大也”,三字音近义同。因疑“宏父”古或读“洪父”,故得音转为“厚父”,“厚”、“洪”古音同匣纽双声、侯东对转音近。“厚”亦有“大”训,如《墨子·经上》:“厚,有所大也。”《国语·鲁语上》:“不厚其栋”,韦昭注:“厚,大也。”《战国策·秦策一》:“非能厚胜之也”,鲍注:“厚,大也。”是“厚”、“洪”亦音近义同。
这个厚父是周王的大臣,很可能就是《书·牧誓》中武王说的“御事司徒、司马、司空”中的这个“司空”。厚父是夏后氏之后裔,传夏人的先王禹曾经治理水土,其工作正是司空所司,所以周王在向厚父咨询时首先从其祖先禹治水之事说起,主要讨论的就是如何管理人民,当也属于“作辟”、“定辟”的问题。到了战国时期,就有了禹也是司空的说法,如:
《书·尧典》(伪古文在《舜典》):“舜曰:‘咨!四岳,有能奋庸熙帝之载,使宅百揆,亮采惠畴?’佥曰:‘伯禹作司空。’帝曰:‘俞,咨!禹,汝平水土,惟时懋哉!’”
《管子·法法》:“舜之有天下也,禹为司空,契为司徒,皋陶为李,后稷为田。”
《文子·自然》:“昔尧之治天下也,舜为司徒,契为司马,禹为司空,后稷为田畴,奚仲为工师。”
汉代的典籍中说尧、舜时禹为司空的记载更多,都当是本《尧典》等书为说。这个说法,很可能就是由《厚父》中的记载演绎出来的,厚父既为司空,主水土,而其高祖禹亦主水土,人们自然而然就会往这方面去联想。《厚父》之文《孟子》中既见称引,说明在先秦也是在社会上流传的书篇,它影响当时的古史传说也是理所应当。
知道了“厚父”就是宏父,也就是主管水土、农业、畜牧及社会治安的司空,那么就可以解决本篇的许多相关问题。
第一,《厚父》篇最后一段论酒的问题。本来该篇是从禹平水土说起,然后通过夏朝的一些历史故事,来讨论如何管理、教化人民,这个都符合司空的职务特点。但是在后面特别有一大段专门说酒的事情,而且主要是厚父转述的人民们的认识,说酒只可以用来祭祀,如果用来康乐,就会“败威仪”、“用恒狂”,人民对酒的认识和司空有什么关係?里面王、厚父说到了夏代历史的问题,也说到了夏灭亡的原因,可里面并没说到与酒有什么关係,虽然先秦两汉文献中也有不少关于桀酗酒亡国的记载,但王和厚父都没说。那为什么会说一段关于酒的话?单从文字上看,这段话会让人感到很突兀和莫名,现在可以知道这和周初周人禁酒的事情有关。
根据《书·酒诰》的记载可知,周人认为殷人的灭亡,很大关係就是酗酒无度,荒废国事,所以周人很怕重蹈这个覆辙,便开始禁酒,周公专门以成王之名发布过措辞严厉的禁酒令,其言均在《酒诰》,责成康叔封来主管此事,要求“汝劼毖殷献臣”,“劼”是“固”义(《尔雅·释诂》),“毖”是“慎”义(《说文》),“劼毖”这里都当动词用,固之慎之,意思相当于约束、监管;“殷献臣”即“殷仪臣”,是指殷归附过来的而又在殷(卫国)担任重要职务的官员;还有康叔的“服休、服采”及圻父(司马)、农父(司徒)、宏父(司空)等官员,也就是帮助康叔管理殷民的周室官员。周王是要求康叔严厉管束在殷(即卫)主管事务的殷、周群臣,也包括康叔自己,都不要受殷人酗酒风气的影响而酗酒,都要“刚制于酒”(严厉控制饮酒),如果发现有人“群饮”,要“汝勿佚,尽执拘以归于周,予其杀”,就是发现他们敢聚饮就不要放过,都抓起来押送到周来,我会把他们杀掉;又说“又惟殷之迪诸臣、惟工乃湎于酒,勿庸杀之,姑惟教之,有斯明享”,对于从殷原来那些身份低微的臣子、百工如果喝酒就不要杀他们,因为他们的习惯如此,好好地慢慢教育就行了。——从这些记载看,关于饮酒的事就不是单纯是好与不好的问题了,它牵扯到社会治安,或者说牵扯到国家安定,而社会治安正是司空的司职之一,那么厚父特别要说一段关于酒的话,显然是以此为背景的,因为当时的情况下,禁酒的工作虽然由康叔封主管,而具体负责的则是管社会治安的厚父(宏父)。所以,程浩先生认为“这种戒酒的思想,在《厚父》篇中有大量论述,与周公作《酒诰》的主旨也是一致的。”[5]
第二,简一中的“王监劼绩”一句,诸家讨论甚多,原整理者认为“劼”是“嘉”之误,恐怕有问题。现在和《酒诰》对读就可以明白,所谓“劼绩”当即《酒诰》所说的“劼毖殷献臣”之绩,“劼”是“劼毖”的省语,“王监劼绩”就是王视察监管的情况,也就是视察禁酒的情况,所以叫具体分管此事的厚父(司空)来谈话。《厚父》12简从“曰天监司民”以下,都是厚父向周王汇报当前禁酒的情况,说“民式克敬德,毋湛于酒”,就是民现在都很谨慎自己的行为,不酗酒了;又说了“民”对酒的认识,连称“民曰”云云,是要告诉周王通过管束和教化,现在人民都已经明白酒应该合理使用,意识到了酗酒的危害,说明自己的司空工作做得比较到位。所以,厚父的这番话也是为与开头“王监劼绩”之说相呼应,不是无缘无故地缀加。
第三,关于《厚父》篇中的“王”的问题,李学勤先生认为是武王,[6]根据上述讨论可以知道,这个“王”不会是武王,只能是成王,因为周人开始严厉禁酒是在成王时期,禁酒后又来视察禁酒情况的王自然也应该是周成王。
第四,第一简开头有残缺,原整理者在前补了四个空囗,松鼠先生认为:“《厚父》简1‘王’字之上的字还有残留,其左边可以肯定是‘礻’旁无疑,参照《尚书•洪范》:‘惟十有三祀’、《逸周书•酆保》:‘维二十三祀’、《小开》:‘维三十有五祀’、《柔武》:‘维王元祀’、《大开武》:‘维王一祀’、《小开武》:‘维王二祀’、《宝典》:‘维王三祀’、《酆谋》:‘维王三祀’、《大匡》:‘惟十有三祀’、《文政》:‘惟十有三祀’、《武儆》:‘惟十有二祀’、清华一《程寤》:‘惟王元祀’,‘王’字之上字很可能即‘祀’,可参照《厚父》简3、4、10、13的‘祀’字。此字正与其右边的一小残点也相合,可补辞例为‘惟□□祀’,其间的缺字最大可能是王+数字。”[7]
这个看法当是正确的,周人禁酒当在成王即位后、周公辅政期间,《康诰》、《酒诰》、《梓材》在先秦本属一篇,《康诰》开始说“惟三月哉生魄”,《孔传》认为是“周公摄政七年三月”,《逸周书·作雒》、《尚书大传》说是在周公摄政四年,也就是成王四年,可能后说更可信,则成王“监劼绩”当在此后。那么这个缺失的数字应该是在“四”到“十”之间,不会超过“十”,否则按照《书》的行文习惯,凡不超过“十”的年数称“维王某祀”,超过“十”的数字不称“王”而要说“维十又(有)某祀”,与缺文字数不合,故简文开始应该是“隹(维)王囗祀”。
第五,既然知道《厚父》篇的製作背景是西周初期周人禁酒时所作,那么《厚父》裏的记载就可以和《酒诰》等篇对照来理解,可以避免许多误解。如周王在说了“在夏之哲王”如何如何地好,受到上天的喜欢,故“永保夏邑”,之后又说:“其在时(是)后王之卿(享)或(国),隶(肆)祀三后,永叙才(在)服,隹(惟)女(如)台?”
首先“永叙在服”就是永远列在臣服的地位,是指失去了王权的夏人,因为从夏朝灭亡一直到周朝建国,夏遗民要么变为戎狄,要么服事商、周(包括厚父),没再重掌王权。周人假託文王之口说殷商也是如此:
文王曰咨,咨女殷商!
曾是彊御,曾是掊克;
曾是在位,曾是在服。
这其中“强御”与“掊克”对举,“强御”就是强大、刚强,“掊克”当作“㧵克”,即“不克”,是软弱难以战胜;“在位”与“在服”对举,“在位”是掌握王权居于君位,“在服”是失去王权居于臣职。过去对这几句都理解不透,主要是认为这都是文王说的话,而文王根本就没看到殷商灭亡而“在服”,所以做出种种迂曲的解释,其实这些文王的话不过是周人假託文王之口作的讽诫之言罢了,本不是真正文王之语,所以没有必要拘执,就象汉代的谶纬《孝经援神契》里说“孔子曰:‘天下已有主也,为赤刘,陈、项为辅’”,这不过是汉人假託孔子之口作的预言而已,如果要坚信这的确是孔子的话那就更要纠结不清了。
但有个问题就很让人不明:王说夏的“时后王”享国时还“肆祀三后”,即夏代最受尊崇的三位“先哲王”,赵平安先生认为“‘三后’很可能是指禹、启和孔甲,他们都是夏代后裔心目中的偶像”, [8]自然是在继承先哲王的美德,应该是继续“保夏邑”才对,怎么会失去王权?故周王是问。
厚父的回答时先说了这样一段话:
古天降下民,埶(设)万邦,作之君,作之帀(师),隹(惟)曰其助上帝乱下民之慝。王廼渴(遏)失(佚)其命,弗用先哲王孔甲之典刑,真(颠)复(覆)氒(厥)悳(德),沈湎于非彝,天廼弗若,廼述(坠)氒(厥)命,亡氒(厥)邦。
这里面王所说的“时后王”,应该就是厚父所说的“王”,因为厚父是在回答周王关于“时后王”的问话。这个“时后王”怎么解释?看看《酒诰》就容易理解了。《酒诰》里的王是用殷的故事为例,先说了殷的“先哲王”如何如何好,“惟助成王德显,越尹人祇辟”;接着话锋转了,说:“我闻亦惟曰,在今后嗣王酣身”,又如何如何地坏,最后“故天降丧于殷,罔爱于殷”,导致了亡国——《厚父》里的说辞几乎是《酒诰》的翻版,只是说的事一夏、一殷而已。
对于《酒诰》中的“嗣王”,《孔传》说:“嗣王,纣也。酣乐其身,不忧政事。”其实,《孔传》的作者是没读懂这句,应该是“后嗣王”连言,这个“后”是最后、末尾的意思,“今后嗣王”就是现在这个殷最后的嗣位之王,也就是指纣,因为纣和周的文、武、成三王算是同时代的人,所以可以称“今”。那么,《厚父》篇王说的“时(是)后王”的“后”,也应当是这个意思,“时(是)”承袭上面“在夏之哲王”而言的,代指夏邦;“后王”则是指最后的那个王,夏邦最后的王自然就是指桀。厚父回答时只称“王”,则是承袭周王的“是后王”而言的,所以省略了“是后”只称“王”,其实也是指桀。
周王说夏末世王“肆祀三后,永叙在服”,就是说夏桀也祭祀夏的“三后”,却永远列在了臣服的地位(指失去了王权),这事儿很不能理解,所以问厚父“惟如台?”就是问这是怎么回事?厚父就给做了一番解释,说了这位王的种种坏行为,所以“廼坠厥命,亡厥邦”;又说:“隹(惟)寺(时、是)下民,𨾊(鸿、洪)帝之子,廼弗慎厥德,甬(用)叙才(在)服。”
“是下民”是指夏桀统治下的夏朝人民,“𨾊”即“鸿”字,应该相当于语词的“洪”,“鸿”、“洪”古字通用,[9]《书·大诰》:“洪惟我幼沖人”,《尚书校释译论》云:“洪惟——和西周金文《毛公鼎铭》的‘弘唯’同,是发语词。”[10]《康诰》:“乃洪大诰治”,《尚书校释译论》云:“‘洪’在此为语词,并无实义”, [11]又《多士》:“予其曰惟尔洪无度”,《多方》:“洪惟图天之命”、“洪舒于民”等,其中的“洪”都是这个用法,《古书虚词通解》:
“洪,助词。《词诠》:‘语首助词,无义。’《集释》:‘发声也。’《释词》:‘发声也。’黄侃批云:‘洪与侯同,本皆乎字。乎本语之余,引申而为发声。乎亦从𠀀孳乳。’”[12]
“洪”当是西周早期西土方言中用为加强语气的语词(周初八诰自古号称难读,就是因为里面夹杂很多西土方言),西周后周人的语言受中原语言的影响,文献里“洪”就不再有这个用法。《厚父》的“鸿(洪)帝之子”就是上帝之子的意思,“鸿(洪)”是为了加强语气加的虚词。“慎”当读为“顺”, [13]“廼弗顺厥德,用叙在服”就是桀德行败坏了,“天廼弗若”,而他统治的人民都是上帝之子,知道天意,所以也不顺从桀的意愿,背叛了,因此夏邦失去了王权,降到了臣服的地位。“弗顺厥德”相当于《书·汤誓》里的“有众率殆弗协”,含义是相同的。
总上所述,《厚父》这篇书确有可能也是西周早期的作品,里面记述的事情是周成王视察周人禁酒情况时与具体司职的厚父(宏父、司空)的谈话,时间当在《康诰》三篇(《康诰》、《酒诰》、《梓材》)之后,称司马、司徒、司空为圻父、农父、宏(厚)父本来就是西周早期的事情,之后除《诗·祈父》里还用过“祈(圻)父”这个名称外(该篇被认为是刺宣王,亦言西周之事),其它典籍就很少再见这种官称;而且里面也使用了周初的方言,程浩先生认为“《厚父》篇的文辞也比较接近周初文献”,[14]显然是正确的看法,所以它应该属于比较早的书篇,当然也不能排除它在流传中被后人做过改造,不过这不是主要问题了。
(编者按:本文收稿时间爲2015年4月30日15:13。)[1]李学勤主编:《清华大学藏战国竹简(伍)》(下册),中西书局2015年。111页注[三]。
[2]顾颉刚、刘起釪:《尚书校释译论》,中华书局2005年。1411-1412页引。
[3]《尚书校释译论》,1412页引。
[4]参高亨纂着、董治安整理:《古字通假会典》,齐鲁书社1989年。7页【洪与弘】条。
[5]程浩:《清华简〈厚父〉“周书”说》,《出土文献》第五辑。
[6]李学勤:《清华简〈厚父〉与〈孟子〉引〈书〉》,《深圳大学学报》2015年第3期。
[7]《清华简〈厚父〉初读》帖27楼,简帛论坛•简帛研读http://www.bsm.org.cn/bbs/read.php?tid=3245&page=3.见27楼贴,发布日期:2015-04-07.
[8]赵平安:《〈厚父〉的性质及其蕴含的夏代历史文化》,《文物》2014年12期。
[9]《古字通假会典》,3页【鸿与洪】条。
[10]《尚书校释译论》,1264页。
[11]《尚书校释译论》,1298页。
[12]解惠全、崔永琳、郑天一编着:《古书虚词通解》,中华书局2008年。267页。
[13]《古字通假会典》90-91页【慎与顺】条。
[14]程浩:《清华简〈厚父〉“周书”说》。 (责任编辑:admin)
原文出处:http://his.newdu.com/a/201711/05/51316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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