卜辞“米众”补释 ,对于想了解历史故事的朋友们来说,卜辞“米众”补释是一个非常想了解的问题,下面小编就带领大家看看这个问题。
原文标题:卜辞“米众”补释
(宝鸡青铜器博物院)
殷墟卜辞中有占卜关于“米众”与“不米众”的记录,为了讨论方便,笔者先将相关卜辞搜集如下:
(1)a[丁亥]卜:壬子雨?
b戊申卜:不米众?《村中南》302[师组大字类]
(2)癸亥卜:令雀伐羌、
卜辞“米众”补释,雀由王事,不米众?五《村中南》343[师组大字类]
(3)□寅卜,□贞:□不米众?《合集》70[典宾]
(4)a贞:令
卜辞“米众”补释米众?
b□□卜,
卜辞“米众”补释贞:……
卜辞“米众”补释从……
卜辞“米众”补释……亡咎?《合集》71[典宾]
(5)……□高余米众。《合集》72反[典宾]
(6)□□卜,贞:其米众?《英藏》191[典宾]
对于上揭卜辞中“米众”与“不米众”的解释,目前大多数学者依从陈梦家先生的观点,认为“米”当为“
卜辞“米众”补释”或“
卜辞“米众”补释”字,《说文》训为“抚也”,米众,即安抚众人的意思。我们认为此处的“米”字如果按照陈梦家先生的训释,放在卜辞中意思显然是不合适的,所以笔者更倾向于把此处的“米”字训为“迷”,米为明母脂部字,迷也为明母脂部字,两者声韵全同,通假是没有问题的,“迷”字在此当训为“亡也”,《庄子·人间世》:“迷阳迷阳,无伤吾行。”成玄英疏“迷,亡也”。亡,丧也,《论语·雍也》:“亡之,命矣夫。”何宴集解引孔安国曰《孟子·梁惠王下》:“乐酒无厌谓之亡”焦循正义引《论语》孔安国云《文选·司马相如<上林赋>》:“似若有亡”李善注引司马彪曰。所以,上揭卜辞中的“米众”与“不米众”与卜辞中习见的“丧众”与“不丧众”意思是一样的,都是占卜关于奴隶是否逃亡的记载。[1]
我们知道,卜辞中关于占卜奴隶是否逃亡的记载除了用到“米众”外,还有“雉众”“丧众”“
卜辞“米众”补释众”,对于“雉众”沈培先生曾经专门进行过研究,认为“雉众”应依杨树达先生的训解,是“失众”的意思,而且注意到“雉众”一词在卜辞中的用法有着明显的组类差异,见下表[2]:
组别
用字
出处(《合集》)
宾组
矢(倒)
69
何组二类
卜辞“米众”补释(倒)
26881、26882、26887、26896
无名组左支卜类
箭
卜辞“米众”补释
卜辞“米众”补释雉
26889、26893、26890、26891、26888
无名组右支卜类
雉
卜辞“米众”补释
26884、26880、26885、26879
黄组
卜辞“米众”补释
35345、35346、35347、36346
受到沈先生这一观点的启发,笔者检视“米众”一词在卜辞中的用法,发现“米众”一词集中用于早期卜辞师组大字类和典型宾组卜辞中,也有着明显的组类差异。同样是表示“失众”的意思卜辞中分别用到了“米众”“雉众”“丧众”“
卜辞“米众”补释众”,由上面的分析似乎透露出这只是不同组类之间用字的差异。
(编者按:本文收稿时间爲2014年6月2日08:21。)
[1]付强:《释殷墟卜辞中的“不米众”》,中国社会科学院历史研究所先秦史研究室网站,http://www.xianqin.org/blog/archives/4004.html,2014年5月29日。
[2]沈培:《卜辞“雉众”补释》,《语言学论丛》第二十六辑,商务印书馆,2002年,第237-256页。 (责任编辑:admin)
原文出处:http://his.newdu.com/a/201711/05/513340.html
以上是关于卜辞“米众”补释的介绍,希望对想了解历史故事的朋友们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