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物流形》“五音才人”试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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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标题:《凡物流形》“五音才人”试解


(武汉大学简帛研究中心)
《上博七·凡物流形》甲本4号简(乙本3-4号)有这样一段话(按照整理者释写):
五既(气)竝至,《凡物流形》“五音才人”试解
《凡物流形》“五音才人”试解(吾)《凡物流形》“五音才人”试解
《凡物流形》“五音才人”试解(奚)异《凡物流形》“五音才人”试解
《凡物流形》“五音才人”试解(奚)同?五言才(在)人,《凡物流形》“五音才人”试解
《凡物流形》“五音才人”试解(孰)爲之公?
我们所要讨论的是后两句。整理者认爲“五言”即《书•益稷》“出纳五言”僞孔传所云“仁、义、礼、智、信五德之言”,[1]“公”则表示公正,公平。[2]廖名春先生认爲“五”是虚数,表示多。“五言”,当指各种各样的说法,也就是毁誉。[3]呉国源先生认爲“五言”即政教号令。[4]学者对于“言”字多不质疑,只有李鋭先生提出了异议:[5]
原释文释爲“言”,疑爲“音”字。与简文形近之“言”字,多无最上之短横,或中间竖画较短(或无竖画;本篇乙本竖画也较短,但同篇“言”字无竖画);简文与曾侯乙墓“音”字接近。本篇简18、20、25等有“言”字,无竖画,写法与此不同。从文意看,“五音在人”,也比整理者引《书·益稷》“五言”(五德之言)作解合适。
另外,李先生在释文中把“公”读爲“颂”,也和整理者意见不同,只是未加解説。按,李先生对“言”、“音”字形辨析细緻,不过还可以稍作补充。所谓“五言”之“言”字作如下之形(下文用A表示):
A 《凡物流形》“五音才人”试解
《凡物流形》“五音才人”试解甲本4号 《凡物流形》“五音才人”试解
《凡物流形》“五音才人”试解乙本3号
同篇“言”字作如下之形:
甲本 《凡物流形》“五音才人”试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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乙本 《凡物流形》“五音才人”试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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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凡物流形》“五音才人”试解18
可知李氏所说“‘言’字无竖画”是符合事实的,而A竖画明显,应该不是“言”字。郭店简《老子》甲本16号“音声之相和也”之“音”字作如下之形:[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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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山简人名司马子音之“音”或作如下之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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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凡物流形》“五音才人”试解248
写法均与A相同,可知A确是“音”字。这种写法的“音”字李锐先生说“与曾侯乙墓‘音’字接近”,实际上曾侯乙墓编钟“音”字多作如下之形:[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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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A并不相类。春秋金文“音”字作如下之形:[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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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凡物流形》“五音才人”试解(秦公镈) 《凡物流形》“五音才人”试解
《凡物流形》“五音才人”试解(《凡物流形》“五音才人”试解
《凡物流形》“五音才人”试解钟)
战国“音”字都是从这种写法演变而来的。若省去中间竪笔,就是楚简常见的“音”字;若使竪笔穿入“口”形之中,再省去“口”中短横,就是A类“音”字。A类“音”字写法的出现,大概是有意与“言”字相区别。因爲楚简文字“音”的常见写法与“言”形近易混,[9]A类“音”字竪笔穿入“口”形,与“言”区别明显,即便省去“口”中短横,也不易混淆。[10]
“五言”既然改释爲“五音”,“才人”的释读恐怕也需要重新考虑了。疑当读爲“荐至”(又作“荐至”)。“荐”从“存”声,“存”从“才”声,故“才”可读爲“荐”。“人”属日母真部,“至”属章母质部,声母都是舌音,韵部有对转关係,音近可通。本篇甲本10-11号、乙本8号有“其人中”,我们曾在一篇小文中提出“人中”当读爲“日中”,[11]现在看来,可能应该读爲“至中”。时称名“日中”(又称“中日”)可以省称爲“中”,如殷墟甲骨卜辞有个时间段称爲“羞中日’,即“逼近中日”,又可以省称爲“羞中”。[12]“至中”和“羞中”类似,其所指时间段可能是相同的。同一篇简文乃至同一支竹简使用不同的字来表示同一个词,这种现象在楚竹书中并不罕见,我们在上面提到的那篇小文中已经举了一些例子,并且认爲这种现象可能是爲了避免重複,与古书中的“避重複而变文例”类似。本篇简文也有此例,如“曰”这个词既用一般的“曰”字,也用“尐”字(15号)。[13]
“荐至”古书习见,如《左传》襄公二十二年“不虞荐至”,杜注:“荐,仍也。”《左传》僖公十三年“晋荐饑”,杜注:“荐,重也。”定公司年“荐食上国”,杜注:“荐,数也。”“荐”是“频”、“数”之义。《楚辞·九歌·东皇太一》“五音兮繁会”,“五音荐至”与之义近,是说五音纷至沓来。《后汉书·礼仪志中》“五音并作”,与简文“五音荐至”句式相同,“五音荐至”与上文“五气并至”恰成对偶。之所以“五气”下接言“五音”,可能跟古人观念中“音”和“气”的关係密切有关。如《后汉书·律曆志上》引京房之言曰:“以黄钟爲宫,太簇爲商,姑洗爲角,林钟爲徵,南吕爲羽,应钟爲变宫,蕤宾爲变徵。此声气之元,五音之正也。”《礼记·月令》疏云:“凡黄锺六律之声,五音之动,与神灵之气通。”整理者指出“五气”即五行之气,当可信。五行与五音亦有关,如《隋书·经籍志》云:“五行者金、木、水、火、土,五常之形气者也。在天爲五星,在人爲五藏,在目爲五色,在耳爲五音,在口爲五味,在鼻爲五臭。”
“公”疑当训爲“君”,此亦古书常训。[14]五音纷至,若无统纪伦次,则不能成乐,故须有君臣统属。“五音”即宫、商、角、徵、羽,古人以“宫”爲五音之“君”,如《礼记·乐记》:“宫为君,商为臣,角为民,徵为事,羽为物。”《左传》襄公十四年“天生民而立之君”,《孟子·梁惠王下》引《书》曰“天降下民,作之君”,简文“爲之公”与“立之君”、“作之君”同义。“孰爲之公”是问:是谁爲之(五音)立君(宫)的呢?
(编者按:[1]传世本《益稷》是僞古文《尚书》从《臯陶谟》中分出来的,故严格地说“出纳五言”当属《臯陶谟》。
[2]马承源主编:《上海博物馆藏战国楚竹书(七)》,上海古籍出版社2008年,第231页。
[3]廖名春:《〈凡物流形〉校读零劄(一)》,清华大学简帛研究网2008年12月31日。
[4]呉国源:《上博七〈凡物流形〉零释》,清华大学简帛研究网2009年1月1日。
[5]李鋭:《〈凡物流形〉释文新编》,清华大学简帛研究网2008年12月31日。
[6]荆门市博物馆:《郭店楚墓竹简》,文物出版社1998年,第4页。
[7]参看容庚:《金文编》,中华书局1985年,第153页。汤余惠主编:《战国文字编》,福建人民出版社2001年,第158页。
[8]第一形採自容庚:《金文编》,第153页;第二形採自汤余惠主编:《战国文字编》,福建人民出版社2001年,第158页。 [9]参看李守奎:《楚文字编》,华东师範大学出版社2003年,第139-140页“言”字,第153页“音”字。
[10]楚地出土竹书中“言”字也有保留竪笔的,如郭店简《忠信之道》、《语丛》一~三、上博简《缁衣》等,不过这些都是具有齐系文字特点的抄本,反映的并非楚系文字特徵(参看冯胜君:《郭店简与上博简对比研究》,綫装书局2007年,第294页)。
[11]宋华强:《上博简〈问〉篇偶识》,简帛网2008年10月17日。
[12]黄天树:《释殷墟甲骨文中的“羞”字》,《殷墟甲骨文白天时称补说》,《黄天树古文字论集》,学苑出版社2006年。 [13]关于“尐”字,参看宋华强:《释上博简中读为“曰”的一个字》,武汉大学简帛网2008年6月10日。侯乃峰《上博(七)字词杂记六则》对此字也有讨论(复旦大学出土文献与古文字研究中心网2009年1月16日),请参看。
[14]宗福邦、陈世铙、萧海波主编:《故训汇纂》,商务印书馆2003年,第191页。 (责任编辑:admin)

原文出处:http://his.newdu.com/a/201711/05/51425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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