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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标题:高台骆驼城出土简帛考释二则
(甘肃省高台县博物馆 )
上世纪九十年代以来,地处河西中部的高台骆驼城、许三湾两处汉唐大遗址陆续出土了一批汉晋十六国时期的简帛文书,为研究古代河西历史文化提供了宝贵的文字资料。现就其中二件墓葬文书略做考释,求教抛砖引玉。
一、西晋元康元年(291年)铭旌
1998年7月,高台县博物馆在骆驼城东南黑河西总干渠建设施工工地抢救性发掘清理出土。铭旌帛质,红色,长62厘米,宽46厘米,出土时铺放在棺盖上,上部有破洞,下端已残缺,自上而下白笔隶体一行。按,铭旌,亦作明旌,又谓之铭。世间以为“神物”,代表死者灵魂或为其招魂。《礼记·檀弓下》:“铭,明旌也。郑玄注:明旌为神明之旌。铭旌,又谓之柩。”
根据考古已发现的实物,旌铭整幅或上端作画、下端题铭,或只题铭,上书“某氏某之柩”。本旌铭只有题铭,整幅题铭顺序为:亡者下葬时间(“元康元年十二月庚戌朔”)、郡望(“凉州酒泉表是”)、 “某某之神柩”。由于下端残缺,致使墓主人缺名。
铭旌释文:
元康元年十二月庚戌朔,晋故凉州酒泉表是……
元康元年 :据《二十史朔闰表》,“元康”为西晋惠帝司马衷年号,元康元年为公元291年。西晋太熙元年(公元290年),晋武帝司马炎驾崩,太子司马衷即位,是年四月二十日,改元“永熙”。公元291年,改元“永平”,这年三月,又改元“元康”。朝中大权,由皇太后杨氏和其父杨骏把持,皇后贾氏心存不满。四月,贾氏发动政变,密诏楚王司马玮入京诛杀杨骏,以汝南王司马亮和太保卫瓘辅政,继下密诏令玮杀亮,接着又以“擅杀”之罪诛玮,囚禁皇太后,谋废太子,拉开了“八王之乱”的序幕。
十二月庚戌朔: 十二月一日。该日为公元292年1月7日。
凉州酒泉表是:凉州,西汉置,辖境地当今甘肃、宁夏和内蒙古、青海部分地区,是汉武帝时期所置的十三刺史部之一。东汉时治陇县(今甘肃清水县北),三国魏时移治姑臧(今甘肃武威)。
酒泉,西汉武帝时置郡,为两汉时“河西四郡”之一,治今甘肃酒泉。
表是,酒泉郡的属县,西汉置,地在今甘肃省高台县西南。关于表是县的治所,成书于清乾隆二年(1737年)的《重修肃州新志·高台县》中说:“表是故城在县西,属酒泉郡,后汉曰表氏”。敦煌悬泉出土汉简有里程简,其中记述有“昭武去祁连置六十一里,祁连置去表是七十里”的珍贵资料。胡平生、张德芳二先生在《敦煌悬泉汉简释粹》中对里程简有考证:“据此里程,表是县治正当今高台骆驼城。……骆驼城旧址,应为汉之表是城”。
但是,在《后汉书·五行志》中关于表是县治有这样的记载:
(光和)三年(180年)秋至明年春,酒泉表是地八十余动,涌水出, 城中官寺民舍皆顿,县易处,更筑城郭。
据上,表是县城至迟在东汉灵帝光和四年(181年)就在接连不断的地震灾害中移置他处。而据发掘简报,敦煌悬泉置出土的纪年简牍最早为西汉武帝元鼎六年(前111年),最晚为东汉安帝永初元年(107年),这样,将敦煌悬泉里程简所载地震前的表是县治确定在今骆驼城遗址与史实不合。地震后的表是县究竟移置何处?该铭旌确切的纪年和行政区划地名证明,至迟在西晋元康元年,骆驼城遗址即为酒泉郡表是县治,距表是地震移治只110年。在这期间,若无地震这样的重大灾害,县城是不会轻易移地的。因此,骆驼城遗址是地震移治(公元181年)后的表是县治。
那么,公元181年地震前的表是县究竟在何处?从汉代设县的实际情况来看,我们认为,震前的表是县距骆驼城遗址不会太远。骆驼城遗址向西6公里处有许三湾遗址,很可能是地震移治以前的表是县。许三湾墓葬曾出土过帛质墓券,上有“建元十八年建康表是县都乡□府里”的记载,反映了十六国时期该地区与建康郡行政建制的关系。许三湾城遗址四周50米外有明显的古城垣遗迹,遗址西侧有大面积的瓦砾地,还有几处古建筑的遗址。从附近遗落的“大泉五十”、“五铢”古钱币和箭簇来分析,当为汉唐古遗址无疑。许三湾附近有6000余座可见封土的古墓葬,还有更多“墓下墓”和千百年来由于自然和人为扰动不见封土的墓葬,数量更为可观。近来年,高台县博物馆对部分早期被盗和被洪水沖陷的墓葬进行了清理回填,清理出一批汉、魏晋时期的彩绘木车马、木板画和壁画砖,属于五凉时期的纪年砖、纪年简牍和帛书,充分反映了许三湾在那时人文发达,经济繁荣的盛况。遗址北部的沙丘近年来有东移趋势,不少地方已显露出汉唐时期的弃耕地和遗散的陶片。墓群南部东西向分布有五道高大的土坝,当地俗称“五道梁”,是古代的防洪工程,用以阻挡南部山区下泄的山洪,保障墓葬、城池和农田安全。这说明该地若非曆史悠久、人口众多,不可能有如此规模宏大的遗存。表是县治在东汉末虽移治骆驼城,但许三湾作为古丝绸之路较早开发的绿洲农业区并未废弃,并且在魏晋时期有相当规模的发展。
二、 前凉建兴廿四年(336年)周振墓券
1998年7月,高台县博物馆在骆驼城遗址东南1.2公里处黑河西总干渠建设施工工地抢救性发掘清理出土。牍为木质,长方形木片,长29厘米,宽9·5厘米,厚0·5厘米,墨书隶楷体,自右至左竖书6行。牍文记载该墓室和死者之“宗人室家”自“方市”买来的各种随葬品只为墓主人“得用”,并有青龙、白虎、朱雀、玄武等四方神作证,别人不得侵犯,是传统意义上的“镇墓文”。
墓券释文如下:
建兴廿四年三月癸亥朔廿三日乙酉,直执凉州建康表是县显平亭部前壬闰领拔/周振,妻孙阿惠得用。今岁月道通,葬埋太父母以次入蒿里。三九入太一,下从玄曰葬。/后世子孙法出二千石,宗人室家共斎,送死人周振、阿惠。金银钱财、五穀粮/ 食、荔子黄远、牛羊车马、猪狗鸡雏、楼舍惟怅、桮杅槃案、彩帛脂粉,诸入/什物,皆于方市买贾。钱九万九千九百九十九,上至苍天,下至黄泉,不令左右仞/名,时旁人,左青龙,右白虎,前朱雀,后玄武,沽儈各半,如律令。
建兴廿四年三月癸亥朔廿三日乙酉: “建兴”本是西晋湣帝年号,从313-316年只用四年,而在河西,前凉张氏集团则自张寔到张骏,一直沿用该年号。据《二十史朔闰表》,建兴廿四年为公元336年,三月癸亥朔廿三日乙酉,为公元336 年4月19日。建康郡十六时期治今高台县西南23公里处的骆驼城遗址,前凉张骏增置,属凉州。表是县,汉置,两汉时期属酒泉郡。这即是说,是年,两汉以来的酒泉郡表是县治已升格为建康郡,并且郡、县同治今骆驼城遗址。《资治通鑒》卷九七系张骏分凉、河、沙三州置建康郡于晋穆帝永和元年(公元345),误。又,《通鑒》卷九十九“东晋永和十年”(354)条下载 :张祚封子庭坚为建康侯。胡注:“建康郡盖张氏所置,张茂分属凉州。”按,张茂主政前凉时与前赵战事吃紧,无暇西顾,置建康郡还无十分必要。张骏时国势渐稳,为安定西境,咸康元年(335)遣部将杨宣出征西域,征服龟兹、鄯善。永和元年(345),杨宣二征西域,伐降焉耆。结合史料与出土文献,我们认为建康郡是咸康元年(335)张骏为配合西征而增置的。
显平亭:前凉时期在建康郡表是县设置的主管地方治安和邮驿的亭,现确址无考,应该离骆驼城遗址不远。
前壬闰领拔:壬,通“任”。闰,副职。领拔,当值领班。墓主人周振生前任显平亭部副领拔,为负责地方治安的下级官吏。
荔子黄远:随葬的植物果实。荔子,指荔枝果实;黄远:黄豆。《熹平二年张氏镇墓文》:“黄豆瓜子,死人持给地下赋。”(郭沫若《奴隶制时代》94页 人民出版社 1973年)
楼舍惟怅: 仿照人世间楼舍惟怅等住所之样而制的丧葬明器。高台许三湾墓葬曾出土一件魏晋时期的木制楼舍明器,仿人世间四周围墙的坞堡院落,前有门,四角有望楼,院落中亦有高脊屋舍。惟怅,即帷帐,本是游牧民族特有的可移动帐房。后用于行军,谓之“帷幄”。魏晋南北朝时期,北方游牧民族南下与华夏农业民族杂居,形成了中国曆史上最大规模的民族融合。游牧民族的生活习俗,对当地的定居民众有相当的影响。许多汉族民众也用起了帷帐。骆驼城苦水一号壁画砖室墓曾出土“帐居图”壁画砖,画面正中画一帷帐,帐内一男子端坐榻上,旁一僕人奉盘相侍。从画面人物装束上看,为汉族无疑,但帷帐、床榻皆胡族之风。高台骆驼城墓葬曾出土一件木制帷帐明器,上圆下方,形似穹庐,外饰麻布,麻布绘祥云纹,有门,门上挂帘,两侧各绘一侍女,头梳小辫,拱手而立。帷帐内铺放一片织锦,上织 “长相好” 重文。
桮杅槃案:桮,同“杯”,杅,同“盂”,皆为盛汤浆或食物的器皿;槃,同“盘”,木质的盛食器。案,亦为木质盛食器。《急就篇》注:“无足曰盘,有足曰案。”
旁人:亦作“傍人”。汉晋时期,民间葬俗强调墓地以及随葬品的私有性,
在墓葬文书中往往有“旁人”(傍人)作为目击者或证人。
左青龙,右白虎,前朱雀,后玄武:
青龙、白虎、朱雀、玄武为道教传说中的四方之神。道教常以青龙、白虎、朱雀、玄武作护卫神,以壮威仪,为亡者引路,不使其迷途,或作为葬俗中见证亡者买地和随葬物品专用的目击者。骆驼城出土文书《前秦建元十八年(382)高容男地券》:“今日安错,终□永已,生人富贵,死葬纪止,冢地左右,各有斎截(戒),若有仞名, □□□□了时知状,左青龙,右白虎,前朱雀,后玄武,媒人赤松子。”(木牍现藏高台县博物馆)由此可见十六国时期道教对河西葬俗的影响程度。吐鲁番出土文书63TAM2:1图录本壹册第85页,《北凉缘禾六年(437)翟万随葬衣物疏》:“缘禾六年正月十四日,延寿里民翟万去天入地,谨条随身衣裳物件如右。时见左清(青)龙,右白虎,前朱雀,后玄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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