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古代史-《上博藏六》試解之三 ,对于想了解历史故事的朋友们来说,中国古代史-《上博藏六》試解之三是一个非常想了解的问题,下面小编就带领大家看看这个问题。
原文标题:《上博藏六》試解之三
(安徽大學歷史系)
1、
中国古代史-《上博藏六》試解之三
高子、或(國)子
中国古代史-《上博藏六》試解之三(答)曰:“身爲新(親)!或(有)可(何)
中国古代史-《上博藏六》試解之三(妖)安(焉),是信
中国古代史-《上博藏六》試解之三(吾)亡(無)良祝
中国古代史-《上博藏六》試解之三(史),公盍
中国古代史-《上博藏六》試解之三(誅)之?【競公瘧3】
中国古代史-《上博藏六》試解之三,原簡字形上形下聲,整理者隷作左形右聲之字,讀為“祰”。茲列相關字形:
中国古代史-《上博藏六》試解之三《競公瘧》3
中国古代史-《上博藏六》試解之三《唐虞之道》11
按:原簡字形從夭聲,可參上博藏二《容成氏》16“祅(妖)羕(祥)不行”(原簡字形不清晰)、郭店簡《唐虞之道》11“安命而弗宎(夭)”諸例中的相關字形,整理者的隷定是沒有問題的。不過讀為“祰”于簡文很難讀通。陳偉先生改釋為“愛”[1],與字形不合。簡文“
中国古代史-《上博藏六》試解之三”應讀為“妖”,大意是說:身體為親!有什麽妖祥爲害於身體,這種情況確實是因爲我們沒有稱職的祝史。此所以高子、國子提出要誅殺祝史。古人遇疾病則祈禱於鬼神,高子、國子將齊景公受疾病折磨的原因歸結于沒有好的祝史,合於古人特定的邏輯推理聯係。可知讀“
中国古代史-《上博藏六》試解之三”為“妖”可以讀通。
2、《景公瘧》5之句讀
中国古代史-《上博藏六》試解之三囗
中国古代史-《上博藏六》試解之三(恩?慍?溫?),聖(聼)外內不
中国古代史-《上博藏六》試解之三(廢),可因於民者。【5】
中国古代史-《上博藏六》試解之三字整理者隷作“思”,屬下讀為“思聖”,“聖”後斷句。何有祖先生云:“慍聖,疑讀作仁聖,是范武子的爲政品格。” [2]按:“聖”字似應下屬,讀為“聼”。
中国古代史-《上博藏六》試解之三字就目前所見而言,有解為“慍”(郭店簡《性自命岀》34“
中国古代史-《上博藏六》試解之三(慍)
中国古代史-《上博藏六》試解之三(斯)
中国古代史-《上博藏六》試解之三(憂)”)、“溫”(上博藏二《從政》乙4“
中国古代史-《上博藏六》試解之三(溫)良而忠敬”)之例,又“恩”與“慍”、“溫”有聯係,可參郭店簡《五行》13“恩”,帛書《五行》181、249作“溫”;上博藏五《姑成家父》“公恩”,恩,讀為“慍”。然本簡簡端殘斷,上承不明,
中国古代史-《上博藏六》試解之三字闕疑。
3、外=
今內寵有割(會)
中国古代史-《上博藏六》試解之三(譴),外=有
中国古代史-《上博藏六》試解之三(梁)丘
中国古代史-《上博藏六》試解之三(據)營
中国古代史-《上博藏六》試解之三(枉)。【景公瘧9】
外=,濮茅左先生釋爲“外,外”;何有祖先生把“外=”看作“外夕”的合文,讀作“外亦”。陳偉先生把“外=”看作“外間”的合書。讀為“外姦”。張崇禮先生釋為“外卜”,讀為“外僕”。 [3]
我有一個尚待證明的想法,“外=”或許可以釋為“外寵”,蓋承上文“内寵”而以重文符代替“寵”字。《晏子春秋》“景公信用讒佞賞罰失中晏子諫”章:“內寵之妾,迫奪於國;外寵之臣,矯奪於鄙。”從校勘的角度看,釋“外=”為“外寵”是可資參考的。若拙說有合理成分,重文符的這種用法應該還有類似例,待考。
4、中、貌、求
中国古代史-《上博藏六》試解之三(仁)人之道,衣備(服)此(?)中
中国古代史-《上博藏六》試解之三(容)
中国古代史-《上博藏六》試解之三(貌),不求[4]異[5]於人。 【孔子見季桓子7】
中国古代史-《上博藏六》試解之三,從“
中国古代史-《上博藏六》試解之三”,右下構形不明,疑從“毛”而筆畫有省減,讀為“貌”。《禮記·儒行》:“儒有衣冠中,動作愼……其容貌有如此者。”注:“中,中間,謂不嚴厲也。”疏:“言儒者所服衣冠在尋常人之中間,不嚴勵自異也。”《春秋繁露》卷十:“衣服中而容貌恭。”
求,何有祖先生改隷為“隶”(參上引文注)。按:原簡字形將本應寫在下部竪畫兩邊的筆畫寫成了偏于左側,整理者隷定為“求”,“不求異於人”文從字順,不會有問題。《孔子見季桓子》篇的字形頗有特殊之處,值得進一步研究。
5、
中国古代史-《上博藏六》試解之三之於
競(景)坪(平)王
中国古代史-《上博藏六》試解之三(就)奠(鄭)壽,
中国古代史-《上博藏六》試解之三(由)之於
中国古代史-《上博藏六》試解之三(宗?)
中国古代史-《上博藏六》試解之三(廟)曰【《平王問鄭壽》1】
奠(鄭)壽
中国古代史-《上博藏六》試解之三(辭),不敢
中国古代史-《上博藏六》試解之三(答)。王
中国古代史-《上博藏六》試解之三(固)
中国古代史-《上博藏六》試解之三(由)之【2】
整理者注:“‘競平王就鄭壽’,即為‘鄭壽從平王’”,又解“
中国古代史-《上博藏六》試解之三之於
中国古代史-《上博藏六》試解之三廟”為“鄭壽隨平王至宗廟”。按:此說未妥。就,謂楚平王就鄭壽請教,非召鄭壽至楚王宮也。
中国古代史-《上博藏六》試解之三,整理者引《荀子·禮論》楊倞注:“讀為由,從也。”陳偉云:“似應讀為‘猷’,謀略義。這裏指諮詢謀略。”[6]
按:整理者讀“
中国古代史-《上博藏六》試解之三”為“由”是也,然解為“從”則非。由,因也,由之於,因之於也。謂平王就鄭壽,因之於宗廟之大事“曰”,蓋因宗廟大事發問也。下文所問即宗廟大事,可知也。該句可釋譯為:景平王就鄭壽,因之於宗廟大事請教。簡2“奠(鄭)壽
中国古代史-《上博藏六》試解之三(辭),不敢
中国古代史-《上博藏六》試解之三(答)。王
中国古代史-《上博藏六》試解之三(固)
中国古代史-《上博藏六》試解之三(由)之”,謂鄭壽不敢答,王因宗廟大事再問也。《禮記·曲禮上》“主人固辭”,注:“再辭曰固。”
6、介
上博藏六《平王問鄭壽》記載:鄭壽曾預言楚邦有難,到了第二年,楚平王見到鄭壽:
王
中国古代史-《上博藏六》試解之三(笑)曰:“前冬言曰:邦必芒(亡),我及含(今)可(何)若?”
中国古代史-《上博藏六》試解之三(答)曰:“臣爲君王臣,介備名,君王
中国古代史-《上博藏六》試解之三(踐)凥(處),辱於老夫,君王所改多多,君王保邦!”【4-6】
關於“備名”,何有祖先生云:
“備名”是任職的謙詞,謂徒列其名,聊以充數。《漢語大詞典》僅收入宋曾鞏《襄州到任表》:“幸遇好文之主,備名儒館,十有三年。”今可補充一例。[7]
關於“介”,陳偉先生引《方言》卷六:“介,特也。”錢繹箋疏:“介、特,皆獨也。”[8]此已是正解。然又云:介,“林義光、聞一多指出有匄、乞之義”。[9]其說似有猶豫。
按:“備名”猶“備員”,《史記·秦始皇本紀》:“博士雖七十人,特備員弗用。”《漢書·申屠嘉傳》:“為丞相備員而已。”簡文“介備名”與《史記·秦始皇本紀》“特備員”辭例正合。
7、迀、干
迀(干)
中国古代史-《上博藏六》試解之三(友)
中国古代史-《上博藏六》試解之三(以)載道【慎子曰恭儉1】
……干。共(恭)
中国古代史-《上博藏六》試解之三(以)為體(禮),□莫??(偏)干;信
中国古代史-《上博藏六》試解之三(以)為言,莫??(偏)干【2】
簡1“迀”,整理者隷定為“逆”,陳偉先生認爲:
這個字辵旁之外的寫法其實更像是楚簡中的“干”,可能是用作動詞的“干”。干有求的意思。《書·大禹謨》:“罔違道以干百姓之譽。”孔傳:“干,求也。”干友,即求友、結交朋友。[10]
按:陳説甚是。《說文》:“迀,進也。”經傳多作“干”,《爾雅·釋言》:“干,求也。”
簡2“干”,陳偉先生改其句讀為:“干恭以爲禮囗,莫辨干信以爲言,莫辨干强以庚志……”其實無法讀通。何有祖先生讀“干”為“諫”,[11]劉洪濤先生讀“干”為“焉”,[12]也都有問題。干,簡文又作“迀”,求也。《春秋公羊傳》定公四年“以干闔廬”,注:“不待禮見曰干。”偏,頗也。簡文大意謂:請求之事,以恭為禮,以言為信,不要採用偏於失禮的干求。
8、遠君遠戾
少疋于
中国古代史-《上博藏六》試解之三,亦不
中国古代史-《上博藏六》試解之三(邇)于惻(賊)。用曰:遠君遠戾。【用曰3】
劉洪濤先生云:
“小疏於祿”,意為不做官或不做高官,即下文的“遠君”。“不邇於賊”,意為不近於害,即下文的“遠戾”。[13]
按:將“遠君”理解為“不做官或不做高官”也許有問題,既已言“祿”,又如何能不做官?“遠君遠戾”二“遠”字,用字同而用義有差,前一“遠”乃禮之“遠”,是指與君保持恰當的距離,對此有必要作一補充説明。
簡本《五行》22:“不遠不敬。”此“遠”即禮之“遠”。又32:“以其中心與人交,悅也。”又36:“以其外心與人交,遠也。”我曾做過以下説明:
以其中心與人交是以仁行於外,以其外心與人交是以禮行於外。所謂中心,簡單地說,就是將外在對象看作己之一體之心。所謂外心,則是與外在對象保持一定距離之心。
又:
遠指與人交往的尺度或距離,《方言》卷六:“離,楚或謂之遠。”《廣雅·釋詁》:“離,遠也。”《禮記·坊記》“所以示遠也”,注:“願之所以崇敬也。”所以遠之者,與人保持一定距離之謂,過於其遠則使人覺其疏矣,不及其遠則使人覺其迫矣。凡鄉飲酒禮,士冠禮,賓主有位,進退有度,行進有序,就連步趨都有規定,這些都是禮的尺度化。由如今海關通關口之一米綫,此亦禮之表現為尺度者。[14]
由“遠”的禮儀涵義可知,簡文“遠君遠戾”是指對君上以“遠”為敬,與“戾”保持距離。
9、唇
用曰:
中国古代史-《上博藏六》試解之三(唇)亡齒寒。【用曰6】
“亡”前一字整理者張光裕先生釋為“唇”,並說下部可能從“數”,但是“數”是心紐屋部;唇是船紐文部,聲韻關係不近。蘇建洲先生懷疑可能從“遷”。[15]單育辰先生云:
《中山王
中国古代史-《上博藏六》試解之三鼎》(“集成”2840)“奮桴振鐸”之“振”作“
中国古代史-《上博藏六》試解之三”形。《用曰》簡6的“虍”下之形很可能是“
中国古代史-《上博藏六》試解之三”的訛變。那麽,此處“唇亡齒寒”之“唇”字就應從《中山王
中国古代史-《上博藏六》試解之三鼎》“振”的省“辰”之體得聲。[16]
單育辰先生對字形的分析可信。就楚簡而言,可補以下字形例:
楚帛書甲7:“母(毋)思(使)百神風雨
中国古代史-《上博藏六》試解之三(
中国古代史-《上博藏六》試解之三、辰)禕(緯)
中国古代史-《上博藏六》試解之三(亂)乍(作)。” 乙9:“四
中国古代史-《上博藏六》試解之三(辰)堯羊。”(字殘存上部)郭店簡《五行》19:“金聖(聲)而玉
中国古代史-《上博藏六》試解之三(
中国古代史-《上博藏六》試解之三、振)之。”可知簡文
中国古代史-《上博藏六》試解之三應是從虎,
中国古代史-《上博藏六》試解之三省聲。
10、象
〔凡〕天子
中国古代史-《上博藏六》試解之三(建)之
中国古代史-《上博藏六》試解之三(以)州,邦君
中国古代史-《上博藏六》試解之三(建)之
中国古代史-《上博藏六》試解之三(以)
中国古代史-《上博藏六》試解之三,大夫
中国古代史-《上博藏六》試解之三(建)之
中国古代史-《上博藏六》試解之三(以)里,士
中国古代史-《上博藏六》試解之三(建)之
中国古代史-《上博藏六》試解之三(以)室。凡天子七殜(世),邦君五〔殜(世),大夫〕三殜(世),士二殜(世)。士象大夫之立(位),身不
中国古代史-《上博藏六》試解之三(免);大夫象邦君之立(位),身不
中国古代史-《上博藏六》試解之三(免);邦君象天子之〔立(位)〕,身不
中国古代史-《上博藏六》試解之三(免)。[17]【天子建州(甲本)1-3】
“象”,整理者隷定為“為”,陳偉先生改隷作“象”,云:
此字不從“爪”作。當釋為“象”,仿效義。《左傳》桓公二年:“今滅德立違,而寘其賂器於大廟,以明示百官,百官象之,其又何誅焉?”《漢書·禮樂志》:“天稟其性而不能節也,聖人能爲之節而不能絶也,故象天地而制禮樂,所以通神明,立人倫,正情性,節萬事者也。”[18]
按:隷作“象”確鑿可信,然解為“仿效”,則尚有可商。“象”又作“像”,本指廟室神主之象也。《楚辭·招魂》:“像設君室,靜閒安些。”朱熹《楚辭集注》:“像蓋楚俗人死則設其形貌於室而祠也。”姜亮夫先生《楚辭通故》云:“崐山顧亭林乃以爲像者,戰國以後以尸禮廢而像事上,言之最爲有理。其言曰:‘古之於喪也有重,於祔也有主,以依神。於祭也,有尸,以象神。而無所謂像也。《左傳》言:嘗於太公之廟,麻嬰爲尸。《孟子》亦曰:弟爲尸。而春秋以後不聞有尸之事,宋玉《招魂》始有“像設君室”之文。尸禮廢而像事興,蓋在戰國之時矣。’……則此‘像設’直是楚人舊習。”[19]湯炳正先生《楚辭今注》:“像,畫像,此言人死後設其形像於室祠之。”[20]所謂“天子七殜(世),邦君五〔殜(世),大夫〕三殜(世),士二殜(世)”,《禮記·王制》“天子七廟,三昭三穆,與大祖之廟而七。諸侯五廟,二昭二穆,與大祖之廟而五。大夫三廟,一昭一穆,與大祖之廟而三。士一廟”,鄭玄注:“上士二廟。”與簡文所記禮制略合。周禮廟中有尸,此楚簡所謂“象”也。周禮之“七廟”、“五廟”、“三廟”、“二廟”,猶簡文之“七世”、“五世”、“三世”、“二世”也。顧炎武斷言“尸禮廢而像事興,蓋在戰國之時矣”,由楚簡而又得佳證。簡文“象”用作動詞謂“設象”,所謂“士象大夫之位”者,謂士設象大夫之位。依楚簡所記禮制,士祭先祖,設二像,倘若設三像,則屬“士象大夫之位”,于禮已僭越,故“身不免”也。
《天子建州》詳細記載了“象”的禮制意義,由周代之“尸”到戰國之“象”的禮制轉型得以確證,這對於楚辭、楚簡以及古代禮制的研究,具有重要的意義。
11、禮、義,情、物
豊(禮)者,義之
中国古代史-《上博藏六》試解之三(兄)也。豊(禮)之於
中国古代史-《上博藏六》試解之三(宗?)
中国古代史-《上博藏六》試解之三(廟)也,不腈(情)為腈(情),不
中国古代史-《上博藏六》試解之三(美)為
中国古代史-《上博藏六》試解之三(美)。義反之,腈(情)為不腈(情),
中国古代史-《上博藏六》試解之三(美)為不
中国古代史-《上博藏六》試解之三(美)。古(故)亡(無)豊(禮)大灋(廢),亡(無)義大
中国古代史-《上博藏六》試解之三。型(刑),屯用青(情),邦芒(喪);屯用勿(物),邦芒(喪)。必中青(情)
中国古代史-《上博藏六》試解之三(以)
中国古代史-《上博藏六》試解之三(羅、麗)於勿(物),幾殺而邦正。【天子建州3-5】
裘錫圭先生云:
《說文·十二下·我部》:“義,己之威儀(段注改爲“義”)也。”是“義”本“禮儀”之“儀”的初文。上引簡文“義”字皆應讀為“儀”。“義”者“宜”也,禮應以義為根據,不得言禮為仁義之義之兄。儀出於禮,故可言“禮者,義之兄也”。禮、儀二者,禮為根本,儀為形式,故有“不精為精,不美為美”及“精為不精,美為不美”之不同。禮重玄酒大羹,即以不精為精,不美為美。儀者斤斤計較於形式,故與禮反。[21]
裘先生解“義”為“宜”,以及對“禮”、“義”關係的説明,都是很精到的。以下談談我的幾點不成熟的理解。
(1)、不腈(情)為腈(情),不
中国古代史-《上博藏六》試解之三(美)為
中国古代史-《上博藏六》試解之三(美)
禮者,“貴其質而已矣”(《禮記·郊特牲》),故宗廟之禮,玄酒、大羹,“大路素而越席”(《禮記·禮器》),於禮已備,不在品物之多且貴也,此所謂“不腈(情)為腈(情),不
中国古代史-《上博藏六》試解之三(美)為
中国古代史-《上博藏六》試解之三(美)”。
義者,宜也(參郭店簡《六德》),“柬,義之方也”,“剛,義之方也”(郭店簡《五行》39-41),臨事取義,重在權衡其大,故“義讓天下”(帛書《五行》307-309),若品物多且貴,則受者有貪賄之嫌,褻瀆神靈,此所謂“腈(情)為不腈(情),
中国古代史-《上博藏六》試解之三(美)為不
中国古代史-《上博藏六》試解之三(美)”。
(2)、情、物
簡4“刑”蓋謂法,《說文》“刑”引《易》曰:“刑者,法也。”在法的層面,純用情,已背離禮,即只知用情,而危害了禮儀制度;純用物,已背離義,即只知物之大小、輕重、貴賤,而不知取之以義。故云“屯用青(情),邦芒(喪);屯用勿(物),邦芒(喪)”也。“情”者,親親之情、宗廟之情,皆仁之情也,禮在其中。“中青(情)
中国古代史-《上博藏六》試解之三(以)?(羅、麗)於勿(物)者”,謂既合於仁之情、禮之序、禮之等級,又合於以義取“物”之最大者。麗,偶也。
(3)、幾殺而邦正
幾殺,陳偉先生讀幾為“僟”,引《說文》“僟,精謹也”,《玉篇》人部“僟,精詳也”,云:“僟殺,是說對死刑的判處要精確、謹慎。”[22]此自是一說。
《漢書·東方朔傳》“可幾而見也”,注:“庶幾也。”《易·繫辭》:“其殆庶幾乎。”朱駿聲《說文通訓定聲》云:“庶幾猶覷覬也。”《禮記·檀弓》“其庶幾乎”,疏:“翼也。”簡文謂“中情以麗於物”,禮義皆備,則覷覬者少。蓋獄訟本起於爭,於是有刑有法;設若有禮有義,有情有物,則存非分之心者少,如是者國家政治走上正軌。殺,減等也。《左傳》桓公二年:“吾聞國家之立也……皆有等衰,是以民服事其上,而下無覬覦。”可為其比。
(編者按:[1]參陳偉《讀〈上博六〉條記》,簡帛網2007年7月9日。
[2]何有祖: 《上博六〈景公瘧〉初探》,簡帛網2007年7月11日。
[3]參張崇禮:《〈景公瘧〉第九簡解詁》,簡帛研究網2007年7月28日引諸家之說。
[4]何有祖云:“貌”,原釋爲“侾”。簡文可以分析爲從人、爻、口、心。楚簡中有從人從爻的字,如:郭店《五行》32號簡有“貌”從人從爻作
中国古代史-《上博藏六》試解之三。簡文亦當讀爲“貌”。“貌”前一字,原釋爲“觀”,主體部分似從公從見,疑當釋爲“容”。《論語·泰伯》:“君子所貴乎道者三:動容貌,斯遠暴慢矣;正顔色,斯近信矣;出辭氣,斯遠鄙倍矣。”《史記·老子韓非列傳》:“良賈深藏若虛,君子盛德,容貌若愚。”“隶”可讀作“隸”,指研習。《史記·劉敬叔孫通列傳》:“上既觀,使行禮,曰:‘吾能爲此。’迺令羣臣習隸,會十月。”這裏指不大講究容貌。參何有祖《讀〈上博六〉札記》,簡帛網2007年7月9日。
[5]異,參何有祖: 《上博六札記(三)》,簡帛網2007年7月13日。蘇建洲釋為“
中国古代史-《上博藏六》試解之三”,參蘇建洲《讀〈上博六·孔子見季桓子〉筆記》,簡帛網2007年7月24日。
[6]陳偉: 《讀〈上博六〉條記》簡帛網2007年7月9日。
[7]參何有祖《讀〈上博六〉札記》,簡帛網2007年7月9日。
[8]參陳偉《讀〈上博六〉條記》,簡帛網2007年7月9日。
[9]陳偉:《〈平王問鄭壽〉校讀》,簡帛網2007年7月16日。
[10]陳偉:《上博竹書〈慎子曰恭儉〉初讀》,簡帛網2007年7月5日。
[11]何有祖:《〈慎子曰恭儉〉劄記》,簡帛網2007年7月5日。
[12]劉洪濤: 《上博竹書〈慎子曰恭儉〉校讀》,簡帛網2007年7月6日
[13]劉洪濤: 《讀上博竹書〈用曰〉劄記》,簡帛網2007年7月13日。
[14]參拙稿《簡帛五行解詁》,第294頁,臺北:藝文印書館,2000年。
[15]蘇建洲:《讀〈上讀(六)?用曰〉筆記五則》,簡帛網2007年7月20日。
[16]單育辰: 《佔畢隨錄之二》,簡帛網2007年7月28日。
[17]劉洪濤讀“立”為“位”,又對“免”有正確的釋讀,云:“‘位’應指宗廟的昭穆之位。按照禮制,‘天子七世’,就有七代先祖的牌位。”以下類推。參劉洪濤《讀上博竹書〈天子建州〉劄記》,簡帛網2007年7月12日。
[18]參陳偉《〈天子建州〉校讀》,簡帛網2007年7月13日。
[19]姜亮夫:《楚辭通故》第三輯,第477頁,濟南:齊魯書社,1985年。
[20]湯炳正等:《楚辭今注》,第229頁,上海古籍出版社,1996年。
[21]裘錫圭:《〈天子建州〉(甲本)小札》,簡帛網2007年7月16日。
[22]陳偉:《〈天子建州〉校讀》,簡帛網2007年7月13日。 (责任编辑:admin)
原文出处:http://his.newdu.com/a/201711/05/51464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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