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学-由上博簡證“如”可訓為“不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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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标题:由上博簡證“如”可訓為“不如”


(復旦大學出土文獻與古文字研究中心)
新出《上博(六)》所收《平王問鄭壽》開頭有下面幾句話:[1]
競平王就鄭壽,繇之於国学-由上博簡證“如”可訓為“不如”
国学-由上博簡證“如”可訓為“不如”廟,曰:“禍敗因童(重)於楚邦,懼鬼神以爲怒,使先王無所歸,[2]吾何改而可?”鄭壽辭,不敢𣌭(答)。王固繇之。𣌭(答):“如毀新都戚陵、臨昜(陽),殺左尹宛、少師無忌。”王曰:“不能。”鄭壽:“如不能,君王與楚邦懼難。”(1~3簡)
簡文中“如毀”的“如”原來寫作“女”,原釋文讀為“汝”。陳偉(2007)認為不妥,他說:
臣下對君王不當稱“汝”。恐當讀為“如”。“如”如何如何,後面承前省略了問句中已有的“而可”。作為另一種可能,“女”讀為“諾”,獨自為句,是應答之辭。
何有祖(2007)對此也表示過意見。他同樣指出鄭壽稱楚王為“汝”似有不妥,也同樣把“女”讀爲“如”。他跟陳偉先生的不同之處在於,他認為“女”字前面的“𣌭”字應讀爲“孰”,並與“女”字連讀為“孰如”。他說:
試想一下,如果讀作“答”,那麽鄭壽接下來的話就是“汝毀新都戚陵、臨昜,殺左尹宛,少師亡(無)忌”,用“汝”稱呼楚王似有不妥,而且似以命令語氣對楚王說話,顯然過於僵硬。我們認爲這裏的“𣌭”應該讀作“孰”,郭店《老子甲》36號簡“孰”即寫作從竹從𣌭可證。“孰”在此用爲疑問代詞。《楚辭·九章·哀郢》:“曾不知夏之爲丘兮,孰兩東門之可蕪?”王逸注:“言郢城兩東門非先王所作耶?何可使逋廢而無路。”《楚辭·九章·悲回風》:“萬變其情豈可蓋兮,孰虛僞之可長!”“女”讀作“如”,指假如,如果。連詞。表示假設關係。《詩·秦風·黃鳥》:“如可贖兮,人百其身。”《史記·李將軍列傳》:“惜乎,子不遇時!如令子當高帝時,萬戶侯豈足道哉!”“孰如……”意爲,如果……,怎麽樣?簡文中鄭壽提供了一種假設方案,並徵求楚平王意見。
這裡,何先生大概有一個疏忽。楚簡中的“国学-由上博簡證“如”可訓為“不如”
国学-由上博簡證“如”可訓為“不如””字見於《說文》,是一個“從亯、竹聲”的形聲字。它所从的“亯”跟“𣌭”字寫法並不相同,前者下部从日形,後者下部則从曰。[3]況且,簡文前後皆以“𣌭”為“答”,並無例外。因此,無論如何也不能把此處的“𣌭”改讀爲“孰”。“孰如”的讀法是不能成立的。
至於把“女”讀爲“如”的看法,這應當是正確的。問題在於如何解釋這個“如”字。陳偉先生把“女”讀為“如”,又作了一些解釋,並提出也有讀為“諾”的可能性,其原因就在於這種“如”字似不能按一般的假設連詞來理解。何有祖先生提出“孰如”的看法,目的也是在試圖祛除這個疑惑。我們認為,這裏的“如”確實難以用一般的假設連詞來解釋,但是如果把它解釋為“不如”,相關的問題就迎刃而解了。
“如”訓為“不如”在古書中並不罕見。在引用古人訓“如”為“不如”的說法之前,我們先來看看上博簡中另外一例有相似用法的“如”。這就是《上博(二)》所收《姑成家父》第9號簡裡面的話:
公恩(慍?),[4]無告,告強門大夫。強門大夫曰:“女(如)出內庫之囚,国学-由上博簡證“如”可訓為“不如”
国学-由上博簡證“如”可訓為“不如”而餘(予)之兵。”[5]
沈培(2006)從陳劍(2006)將“女”讀為“汝”。陳偉(2006)隨即指出:
這段話是強門大夫對厲公說的。大夫稱國君為“汝”,不免可疑。就上博簡而言,《魯邦大旱》孔子稱魯侯為“公”;《曹沫之陣》曹沫稱魯侯為“君”;《簡大王泊旱》和《昭王與龔之脽》二篇楚臣均稱楚王為“君王”;《鮑叔牙與隰朋之諫》(含原《競建內之》篇)中二大夫雖指齊侯無道,卻仍稱之為“公”。因而“女”讀為“汝”恐不可取。女、如與若通假,古書習見。上博二《魯邦大旱》3號簡“女夫”讀作“若夫”,是楚簡中的例證。基於這兩方面的考慮,“女”恐讀為“諾”,是表示遵命的應答聲。
後來,沈培(2007)從周鳳五(2006a)、(2006b)之說,將簡文斷讀為“公恩(慍?),無告,告強門大夫曰:‘汝出內庫之囚,而餘(予)之兵。’”並作了這樣的註釋:
簡文在“告”、“強”、“門”三字下面都加了重文符號。“大夫”原作“夫”,下加合文符號,表示當讀為“大夫”,跟簡10“夫”下加合文符讀為“大夫”同。周鳳五(2006a)、(2006b)認為“強”、“門”二字下面的重文符號乃誤衍。此說可從,“曰”後面的話從語氣上看,應當是厲公所言。
採用這樣的看法,其實主要就是為了避免讀“女”為“汝”而造成的不合理情況。現在看來,說簡文“重文符號”為“誤衍”,帶有很大的猜測性,難以證明。回過頭來再看其他學者的看法,我們認為冀小軍(2006)的說法最值得重視。冀先生曾經提出過一個相當好的意見,我們當時雖然拜讀過他的大作,但沒有充分加以注意,這是不應該的。現在我們把冀先生的說法引用如下:
我同意陳先生“讀為‘汝’恐不可取”的看法,但不贊同他的改讀。因為將“女”字讀為“諾”後,“出內庫之囚,回而除之兵”就不再像是強門大夫所言,更像是作者的敍事之辭了。可是很難想像,在“公慍,無告,告強門大夫”之際,強門大夫的應答竟只有一個“諾”字。我認為,“女”字仍當從原釋文讀為“如”,但應訓為“當”。王引之《經傳釋詞》卷七:“如,又為‘當如是’之‘當’。”《左傳·昭公二十一年》:“君若愛司馬,則如亡。死如可逃,何遠之有?”《墨子·貴義》:“今天下莫為義,則子如勸我者也,何故止我?”在厲公走投無路,前來求助時,強門大夫指點他:“當出內庫之囚,回而除之兵。”
從引文可以看出,冀先生從王引之的說法,認為古書中“如”可訓為“當”,並以此解釋《姑成家父》的“如”。從簡文文意來看,這是最接近事實的一種看法。不過,我們認為,把“如”訓為“當”,其實不如把“如”訓為“不如”。
王引之《經傳釋詞》將訓“如”為“不如”和“當”分列兩項,可見王氏認為“不如”與“當”還是有區別的。下面將王氏對這兩項的解釋引用如下:[6]
如,猶“不如”也。隱元年《公羊傳》曰:“母欲立之,己殺之,如勿與而已矣。”何《注》曰:“如,即‘不如’,齊人語也。”
如,猶“當”也。《宋策》曰:“夫宋之不足如梁也,寡人知之矣。”高《注》曰:“如,當也。”如為相當之當,又為當如是之當。僖二十二年《左傳》曰:“若愛重傷,則如勿傷;愛其二毛,則如服焉。”《正義》曰:“如,猶不如,古人之語然,猶似敢即不敢。”家大人曰:孔說非也。如,猶當也。言若愛重傷,則當勿傷之;愛其二毛,則當服從之也。又二十一年《傳》曰:“巫尫何為?天欲殺之,則如勿生。”言天欲殺之,則當勿生之也。昭十三年《傳》曰:“二三子若能死亡,則如違之,以待所濟;若求安定,則如與之,以濟所欲。”言若能死亡,則當違之;若求安定,則當與之也。二十一年《傳》曰:“君若愛司馬,則如亡。”言君若愛司馬而不欲亡之,則當自亡也。定五年《傳》曰:“不能如辭。”言即不能,則當辭也。八年《傳》曰:“然則如叛之。”言既不畏晉,則當叛之也。杜解“君若愛司馬則如亡”云:“言若愛司馬,則當亡走失國。”解“不能如辭”云:“言自知不能,當辭勿行。”是杜訓“如”為“當”,非訓為“不如”也。且成二年《傳》曰:“若知不能,則如無出。今既遇矣,不如戰也。”上言“如”,下言“不如”,則“如”非“不如”明矣。又《大戴記·保傅》篇曰:“不習為吏,如視己事。”《墨子·貴義》篇曰:“今天下莫為義,則子如勸我者也,何故止我?”“如”字亦與“當”同義。
另外,王氏在說“如”訓“將”時,曾批評顏師古訓“如”為“不如”的說法:
如,猶“將”也。《漢書·翟義傳》:義部掾夏恢等,收縛宛令劉立,傳送鄧獄。恢白義,可因隨後行縣送鄧。義曰:“欲令都尉自送,則如勿收邪?”言汝欲令都尉自送,則將勿收邪。(師古《注》以“如”為“不如”,誤與《左傳正義》同。)又《孟子·公孫醜》篇:“寡人如就見者。”“如”字亦與“將”同義。
王氏訓“如”為“當”的看法對後人的影響甚大。即便如上所引王氏訓為“將”的兩例,後人也常以“當”訓之。[7]但是,從上引王氏之語也可以看出,“如”訓為“不如”,也是古人的常訓。王氏之語中已提及何休、顏師古、孔穎達等人的說法。又如清人劉淇在《助字辨略》中也說:[8]
又《左傳·僖公二十二年》:“若愛重傷,則如勿傷;愛其二毛,則如服焉。”《公羊春秋·隱公五年》“鄭伯克段于鄢”《傳》云:“母欲立之,己殺之,如勿與而已矣。”注云:“如,即不如,齊人語也。”愚案:如之訓不如,猶可之訓不可,省文也。
今人所編古漢語虛詞詞典,有的只列“如”有“當”一義,甚至不列“不如”一義。[9]這恐怕是不很妥當的。
更進一步地說,上引兩例上博簡中的“如”以及古書中的“如”,與其訓為“當”,其實不如訓為“不如”。至少從上引兩例上博簡簡文來看,“如”都用於對話當中,都是答者向問者或求助者提出建議時所用的。(古書中這種“如”字的用法也相同。)需要注意的是,這兩例對話,都是臣對君時使用了“如”,如果把其中的“如”訓為“當”,在語氣上顯然比較生硬。如果訓為“不如”,則既能在語氣上顯得委婉,又能突顯這是在一種特殊情況下採取不得已的或臨時變通的辦法,含義顯然豐富得多。誠如上引孔穎達、劉淇等人所說,古漢語中“敢”訓為“不敢”、“可”訓為“不可”、“如”訓為“不如”,這都是同類的現象,應當放在一起看。[10]仔細探討這些詞的語法化的機制和過程,肯定是一個饒有興味的工作。訓“如”為“當”,雖然在上下文中可以講通,但是恐怕不容易探明“如”如何有“當”的意思。王氏得出這一結論,採用的是訓詁學的方法而不是語法學的方法,這是我們需要注意的。當然,“當”所表達的意思應當比“不如”表達的意思更進一步,或者說帶有更多的主觀強制性,有沒有可能古書中有些“如”的含義已經經由“不如”而發展成為“當”,也是需要進一步研究的問題。
最後,我們再提出一個上博簡的例子,其中的“如”很可能也當解釋為“不如”。這就是《上博(二)》所收《魯邦大旱》裏的話:
魯邦大旱,哀公謂孔子:“子不為我圖之?”孔子答曰:“邦大旱,毋乃失諸刑與德乎?”“唯国学-由上博簡證“如”可訓為“不如”
国学-由上博簡證“如”可訓為“不如”簡1之何哉?”孔子曰:“庶民知說之事鬼[11]也,不知刑與德,女(如)毋愛珪璧幣帛於山川。政(正)刑與〔德……〕。[12]“簡2
現在來解釋一下我們對簡2的讀法。按照我們的理解,孔子在回答魯哀公的話時提出了兩方面的建議,一方面是說統治者如何滿足“庶民”,一方面是說統治者自身應當如何。對於庶民,因為他們只知“說之事鬼”,而不知“刑與德”,因此,孔子要魯哀公“不如不要愛惜珪璧幣帛於山川”,[13]也就是說要滿足老百姓的願望,用他們慣用的方法(即用珪璧幣帛於山川)去對付旱災。這裡的“毋愛惜珪璧幣帛於山川”,跟上引《公羊傳》“母欲立之,己殺之,如勿與而已矣”的“如勿與而已矣”、《左傳》“若愛重傷,則如勿傷”的“則如勿傷”在表達上是相似的。對於統治者自身來說,則要“正刑與德”。簡文“正刑與德”後面殘缺的字大概是“乃君自身之大事”或“乃君為之”之類的話。正因為這樣,所以簡文後面子貢才說“抑吾子如重命其歟?”“重命”乃“重複告命”的意思。[14]因為按照子貢的看法,只需要“正刑與德”就行了,根本沒必要“毋愛珪璧幣帛於山川”去進行祭祀,因此,他認為孔子同時提出兩種辦法是“重複告命”。
需要指出的是,過去研究者雖然沒有把“如”解釋為“不如”,但有的學者對簡文的理解跟我們的理解是差不多的。例如劉樂賢(2003:62)概括《魯邦大旱》主要大意為:
魯國發生大旱,哀公向孔子問計,孔子認為大旱恐怕是因國家的刑、德失誤而引起。考慮到老百姓只知道以祈說鬼神的辦法求雨,不懂得刑與德的法則,所以,他建議哀公一則要捨得奉獻祭品求雨,二則要端正國家的刑、德之治以順應天意。孔子從哀公那兒出來後遇見子貢,問子貢是否認為自己的回答不對。子貢認為,讓執政者端正刑、德之治以順應天意,這是正確的;但進行祭祀求雨,則恐怕不可。他解釋說,山、川之神其實比我們更盼望下雨,根本用不著進行祭祀。
劉先生還指出:
簡文中的孔子,一則將旱災與政治相聯並強調“正刑與德以事上天”,二則對祈神求雨之俗表示肯定。這種相信鬼神乃至天人感應的觀念,為《論語》、《孟子》、《荀子》等書所無,值得引起注意。在現存先秦儒書中,《中庸》也有類似說法,可與簡文印證。(下略)
這些看法都是十分正確的。但是劉先生將簡2斷讀為“孔子曰:“庶民智(知)敓(說)之事鬼也,不智(知)型(刑)與德,女(如)毋愛掛璧幣帛於山川,政(正)型(刑)與[德]”,而且沒有解釋其中“如”的意思,容易讓人誤解成假設連詞並與後面的句子連讀。如果確實這樣,簡文就顯得不夠通順。今特作以上不同的標點,以求顯豁文意。如有不妥,請大家批評。

2007年7月15日

1.《上博(六)》 馬承源主編《上海博物館藏戰國楚竹書(六)》,上海古籍出版社,2007年7月
2.曹峰(2004)《〈魯邦大旱〉初探》,載《上博館藏戰國楚竹書研究續編》,上海書店出版社,2004年7月
3.陳劍(2006)《〈上博(五)〉零劄兩則》,“簡帛”網站首發(http://www.bsm.org.cn/show_article.php?id=216),2006年2月21日
4.陳偉(2006)《〈苦成家父〉通釋》,“簡帛”網站首發(http://www.bsm.org.cn/show_article.php?id=236),2006年2月26日
5.陳偉(2007)《讀〈上博六〉條記》,“簡帛”網站首發(http://www.bsm.org.cn/show_article.php?id=597),2007年7月9日
6.凡國棟(2007)《〈上博六〉楚平王逸篇初讀》,“簡帛”網站首發(http://www.bsm.org.cn/show_article.php?id=598),2007年7月9日
7.何有祖(2007)《讀〈上博六〉劄記》,“簡帛”網站首發(http://www.bsm.org.cn/show_article.php?id=596),2007年7月9日
8.黃德寬(2004)《戰國楚竹書(二)釋文補正》,“簡帛研究”網站首發(http://www.jianbo.org/Wssf/2003/huandekuan01.htm),2003年1月21日;又載《上博館藏戰國楚竹書研究續編》,上海書店出版社,2004年7月
9.季旭昇(2006)《上博五芻議(下)》,“簡帛”網站首發(http://www.bsm.org.cn/show_article.php?id=196),2006年2月18日
10.冀小軍(2006)《〈苦成家父〉補說》,“簡帛”網站首發(http://www.bsm.org.cn/show_article.php?id=363),2006年6月13日
11.李學勤(2004)《上博楚簡〈魯邦大旱〉解義》,載《上博館藏戰國楚竹書研究續編》,上海書店出版社,2004年7月
12.劉樂賢(2003)《上博簡〈魯邦大旱〉簡論》,《文物》2003年第5期
13.裘錫圭(2006)《〈魯邦大旱〉釋文》,未刊稿
14.沈培(2006)《上博簡〈姑成家父〉一個編聯組位置的調整》,“簡帛”網站首發(http://www.bsm.org.cn/show_article.php?id=219),2006年2月22日
15.沈培(2007)《上博簡〈姑成家父〉的一個編聯組位置的調整》,《語苑擷英(二):慶祝唐作藩教授八十壽辰學術論文集》,遠帆世紀出版社,2007年
16.俞志慧(2004)《〈上博館藏戰國楚竹書(二)〉二題》,載《上博館藏戰國楚竹書研究續編》,上海書店出版社,2004年7月(其第一部分初稿以《〈魯邦大旱〉句讀獻疑》為題於“簡帛研究”網站首發(http://www.bamboosilk.org/Wssf/2003/yuzhihui03.htm),2003年1月27日)
17.周鳳五(2006a)《上博五〈姑成家父〉重探》,“第一屆古文字與古代史學術研討會”論文,臺北:中央研究院歷史語言研究所,2006年9月22~24日
18.周鳳五(2006b)《上博五〈姑成家父〉重編新釋》,“中國簡帛學國際論壇2006”學術研討會論文,武漢大學2006年11月
(編者按:[1]以下釋文以整理者所作釋文為基礎(見《上博(六)》256~258頁),參照目前研究者的意見作了改正。參看陳偉(2007)、何有祖(2007)、凡國棟(2007)。為求簡便,不一一註明,請讀者原諒。
[2]爲,整理者誤釋為“取”,陳偉(2007)、何有祖(2007)、凡國棟(2007)從之,不確,此字並不从“又”,與“取”的寫法有别。“取怒”也難以解釋。“鬼神以爲怒,使先王無所歸”作“懼”的賓語。
[3]關於“𣌭”的字形應如何分析,參看黃錫全《汗簡註釋》,武漢大學出版社,1990年8月,第212頁;裘錫圭《戰國文字釋讀二則》,《于省吾教授百年誕辰紀念論文集》,吉林大學出版社,1996年9月,第155~156頁。
[4]“恩”疑讀為“慍”,是陳劍(2006)的意見。
[5]此句“予之兵”的讀法從季旭昇(2006),“出”、“囚”的讀法從陳劍(2006)。“国学-由上博簡證“如”可訓為“不如”
国学-由上博簡證“如”可訓為“不如””,季旭昇(2006)疑為“回”之古字,象回水之形。陳劍(2006)認為此字表示的當是一個動詞,在結合字形考釋時,其意義似當往“赦免寬宥”、“説服”或“組織”、“編排”一類的方向去考慮。周鳳五(2006a)、(2006b)認為此字為“回”,可讀為“免”;並認為古人倉促發難,多臨時赦免奴隸、囚犯並給予兵器以應變。從文意上看,周說較合理,但“回”與“免”能否相通,有待進一步研究。
[6]轉引自俞敏監修、謝紀鋒編纂《虛詞詁林》,黑龍江人民出版社,1993年1月,第244頁。下同。
[7]例如楊樹達《詞詮》,參看《虛詞詁林》第247頁。
[8]轉引自《虛詞詁林》第243頁。
[9]如何樂士、敖鏡浩、王克仲、麥梅翹、王海棻《古代漢語虛詞通釋》,北京出版社,1985年5月;王海棻、趙長才、黃珊、吳可穎《古代漢語虛詞詞典》,北京大學出版社,1996年12月。
[10]上引王引之語中所引何休的說法,認為以“如”爲“不如”是齊人之語,大概是沒有根據的。
[11]“鬼”,從黃德寬(2004)釋。
[12]“政”讀爲“正”,“與”後補“德”,從劉樂賢(2003)。
[13]“愛”字的解釋參看劉樂賢(2003)。
[14]“抑”的讀法及此句斷句從俞志慧(2004)。“重命”之“重”意為“重複”,從廣瀨薰雄(轉引自曹峰2004:125),“命”意為“告”,從李學勤(2004:98)、裘錫圭(2006)。 (责任编辑:admin)

原文出处:http://his.newdu.com/a/201711/05/51470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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